通常哪些人员会吸毒有哪些危害?

职工禁毒知识问答1更新时间:&&浏览次数:6220&&& 1、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主要有哪几种?
  毒品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也不尽相同。随着新型毒品的不断出现,以及对药品的成瘾性及危害的不断认识,毒品的种类和范围也会不断扩大。常见的毒品有以下几种:
  (1)鸦片
  俗称大烟、烟土,也叫阿片、阿芙蓉,是催眠性罂粟科植物的凝结汁,药用有止泻、止咳和镇静作用。罂粟为一年生草本植物,花有紫色、红色、白色多种,花落后结出球形或椭圆形蒴果,所流出白色汁液,干燥凝结后即为生鸦片。生鸦片不能直接吸食。吸食时有一种强烈的香甜气味,经加工后的熟鸦片,吸食者初吸时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
  鸦片的识别:新鲜的生鸦片为膏状,呈棕色或暗褐色,有弹性,有类似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长时间放置的生鸦片因水分的散失呈棕黑色的硬块,形状不一,常以球状、饼状、砖块状贩运或出售。经加工后的熟鸦片为金黄色或棕色的块状体,手感光滑柔软,味略次于生鸦片。
  (2)海洛因
  海洛因是由吗啡与醋酸经化学作用而生成的一种衍生物。海洛因的镇痛作用是吗啡的4-8倍,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医学上曾广泛用于麻醉镇痛,但成瘾快,戒断难,目前世界各国都把它列为头号毒品。我国吸毒者70%以上吸食的是这种毒品。
  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两、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长期使用可以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注射吸毒的方式更能传播艾滋病等疾病。
  海洛因的识别:不同纯度的海洛因外观也不同。一般呈灰白色粉末状或压成块状,略有醋味。从“金三角”地区流入的块状海洛因通常用黄色胶带纸封装,每块重约350克;用于人体藏毒的海洛因通常包装成直径约1厘米、长约5厘米的条状、用塑料纸层层包裹后再以避孕套密封,便于吞食和保证安全。
  (3)甲基苯丙胺(冰毒)
  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又称去氧麻黄素,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被人工合成出来的新型毒品。由于它外观上很像冰糖,故称为冰毒。它既可以用烟斗点燃吸食,也可以通过肌肉或静脉注射进入人体。使用后很快产生极度兴奋,接着便导致酣睡。其成瘾性和毒副作用比可卡因和海洛因都强,可以引起焦虑、紧张,产生错觉、幻觉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长期使用还可以导致记忆减退、精神错乱、坐立不安、颤抖、易怒、失眠,甚至发生惊厥、昏迷、中风等。由于冰毒价格相对低廉,容易获得,因此蔓延很快,成为我国毒品市场上极具危害性的新型毒品。
  冰毒的识别:非法生产的甲基苯丙胺常用麻黄素、伪麻黄素作为原料,经化学加工而成,纯度可达90%,一般为白色结晶状。在走私和贩卖过程中经常掺有葡萄糖、乳糖、蔗糖、硫酸镁、谷氨酸钠、咖啡因、麻黄素等。
  (4)摇头丸
  摇头丸,又称疯药、狂欢丸、狂喜丸等,是苯丙胺类兴奋剂的衍生物,主要成分为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流行的新型人工合成毒品。通常为丸剂、片剂、形状多种多样,五颜六色,图案繁多,犯罪分子常在歌舞厅中向青少年非法兜售。这种药丸服用后可以使人极度兴奋,情感激动,忍不住地摇头狂舞。同时,摇头丸还有致幻作用,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因此常常引发集体淫乱、自伤与伤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脑疾病。
  摇头丸的识别:多呈片剂,有白色、粉红色、橘黄色、蓝绿色等,有的片剂上有图案或文字。
  (5)氯胺酮
  氯胺酮,俗称K粉,是静脉麻醉药,临床用于小手术、小儿检查或诊断操作时麻醉诱导及辅助麻醉。氯胺酮属国家管制的一种精神药物。服用后能导致迷幻,产生错觉,近年来常常被不法分子将它和冰毒、摇头丸混合在歌舞厅中销售给吸毒人员使用,具有兴奋和致幻的双重作用。
  氯胺酮的识别: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3、什么是毒品原植物?
  毒品原植物是指可用作生产、制造毒品原料的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等。
  4、什么是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合成毒品主要有冰毒、摇头丸、杜冷丁等。
  5、什么是吸毒?
  吸毒,也称“药物滥用”,就是出于非医疗目的,通过注射、口服、鼻吸或其他方式将毒品摄入人体的行为。我国传统的毒品主要是鸦片,使用方法是点燃后抽吸,所以叫“吸毒”。这个词沿用到今天,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凡是违反国家管制、不以医疗为目的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都叫吸毒。
  6、吸毒对人的身心危害主要有哪些?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它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戒断反应引起的稽延性症状主要有:全身疼痛、顽固性失眠、焦虑和内心渴求等。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完全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了正常的伦理观念、道德观念甚至人性。
  (4)感染各种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党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
  7、吸毒者为什么比一般人更容易死亡?
  有资料表明,吸毒人群的平均寿命较正常人群短10-15年。25%吸毒成瘾者会在开始吸毒后10-20年后死亡。据国外资料估算,每年海洛因吸食者的死亡率可高达16‰-30‰。
  毒品对人体造成危害从而引起死亡的原因主要包括:
  (1)因吸毒而导致循环系统并发症致死;
  (2)因吸毒导致呼吸系统并发病致死;
  (3)因吸毒导致消化系统并发症致死;
  (4)因吸毒导致神经系统并发症致死;
  (5)感染艾滋病毒而死。
  此外,过量吸毒也是导致吸毒者死亡率高于一般人群的重要原因。
  8、吸毒带来哪些家庭危机?
  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后,就会变卖家产,六亲不认,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在家庭中,无论是丈夫吸毒还是妻子吸毒,都会对家庭造成致命的打击。首先,吸毒开支巨大,常常要不了多久就会耗尽家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其次,吸毒行为影响吸毒者与家人的情感交流。吸毒者一般倾向于自我封闭,自得其乐,对家人的情感需要漠不关心。再次,不少吸毒者为了获取钱财购买毒品而谋算亲人,或用诡计拉家人下水,以不再阻拦自己。有时,不是吸毒者在毒瘾发作的疯狂中杀死亲人,就是亲人在愤怒和绝望中了结″瘾君子″。吸毒家庭中子女的命运更为可悲。吸毒妇女一旦怀孕,还会影响到腹中胎儿的正常发育,对胎儿的孕育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吸毒家庭往往还会虐待和遗弃儿童,等等。
  9、哪些家庭问题易造成青少年吸毒?
  造成吸毒的原因有许许多多,但具体到每一个吸毒人员特别是青少年吸毒人员身上,往往都与他们所处的家庭环境有关。
  (1)家庭破裂造成子女吸毒。温馨的家庭环境是青少年心灵健康成长的地方。父母离异或者家庭成员长期吵闹,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孩子的情感需求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常常会到外边去寻找慰藉。外边的世界很复杂,缺少人生经验的孩子受到不良诱惑容易走上邪路。很多青少年走上吸毒道路与他们的父母离异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破裂有关。
  (2)父母关心保护不够造成子女吸毒。父母的责任不仅仅是给孩子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还应该关心他们的心理成长,关心他们的人际交往。幼小的孩子还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的保护神,必须时时留心,处处呵护,以防止他们在心灵和身体上受到侵害。
  (3)家庭教育不当,造成子女逆反心理而吸毒。“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棒头出孝子”是我国流传千年的古训。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有些家长用粗暴、专制的方式对待孩子。而孩子在青少年时期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和自主意识,极易产生逆反心理,用反抗、背叛、违规、犯禁等行为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和渴望独立自主的情感需求。初尝毒品往往成为他们报复家长的方式之一。等到家长和他们本人都知道后悔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4)受家庭成员不良影响而吸毒。家庭是人生风浪中的一只小船,妻子丈夫、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相依为命,齐心协力,才能穿越激流险滩,驶向对岸。家庭中出现第一个吸毒人员后最常见的结果自然是经济崩溃、情感破裂,但出于赌气或受不良影响出现第二个吸毒的现象时有发生。
  10、毒品带来哪些社会问题?
  (1)毒品诱发违法犯罪。吸毒者需要大量的金钱,吸毒者面对这么高额的费用和强烈的诱惑,会丧心病狂、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进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许多瘾君子五毒俱全,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
  (2)毒品使国民素质下降。毒品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世人皆知。19世纪30年代起,帝国主义用鸦片打开了中国的大门,鸦片的大量流入,给当时的中国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鸦片毒害严重削弱了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和中国军队的战斗力。
  (3)毒品造成国家财富流失和经济衰退。毒品问题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的损失。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而这种损失每年都在增加。至于握有万贯家财的大款沦为家徒四壁的乞丐已不是新闻。毒品的瓦解力量可以使个人倾家荡产,也可以将一村一厂,甚至一地一国的发展建设宏图化为泡影。
  11、怎样发现家庭成员早期吸毒?
  (1)生活规律发生改变。由于吸毒的需要和毒品对身体的侵害,吸毒者的睡眠和饮食规律常常发生较大的变化。如晚上睡得晚或彻夜不睡,早上不愿起床或者白天睡觉等;饮食不规律,饭量减少。因为白酒与茶水增加毒品的毒性,所以吸毒者一般不饮茶与白酒,喜欢吃水果。
  (2)生活行为发生明显改变。吸毒后人格扭曲,原本品行端正,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很强的人,会忽然变得懒散、消沉、孤僻、自私;吸毒改变人的性格,原本温和、善良的人会变得暴躁、易怒,甚至狠毒、残忍。
  (3)不明用途支出增多。吸毒的花费非常高昂,毒品的价格一般在每克几百元至上千元。吸毒人员每天都要花很多钱去买毒品,当他们手中的积蓄花光后,就会编造各种谎言向家人要,向亲友借,甚至偷拿家中财物,并且常常说不清楚钱的去处。
  (4)健康健况明显下降。吸食、注射毒品常造成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再加上吸毒后常常食欲低下、睡眠不足,因而身体健康状况常常会出现明显下降,表现为疲倦、憔悴、消瘦、衰老、性欲减退等,并且极易出现多种疾病。
  (5)体表出现异常特征。采取烫吸方式者,由于烟气熏染,其食指和中指间皮肤颜色常变为焦黄。注射吸毒人员,上、下肢沿着血管的皮肤上常有注射留下的针眼、条索和疤痕,甚至因感染出现皮肤脓肿、溃疡及坏疽。不少人害怕别人发现,在盛夏也不敢穿短裙、短裤或短袖上衣。
  (6)身边、住处有时可发现毒品或吸毒器具。吸毒人员在身边和吸毒场所常常藏有毒品或吸毒器具,如小包的毒品、被火烧烤变黄的锡纸、用锡纸卷起来的烟枪或一些注射器等。有时,吸毒者为了私下戒毒,也会藏有一些戒毒药物和替代用品。
  (7)交友范围发生变化。吸毒常常开始于别人的引诱、欺骗与教唆,吸毒后常常受到周围人的疏远而更加频繁地与别的吸毒人员接触。因此,吸毒后社交圈子常常会发生变化,与正派人的来往越来越少,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增多。细心观察还会发现这些人在一起时常常鬼鬼祟祟、神神秘秘、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做些什么。
  (8)有时会发现他们的戒断反应。吸毒人员毒瘤发作而又一时得不到毒品,会难以掩盖他们的戒断反应。最初表现为打哈欠、流泪、流鼻涕、出汗等类似流感的症状。随后会出现瞳孔散大(怕光),寒战,起鸡皮疙瘩,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肌肉抽动,心率加快,血压升高;或者情绪恶劣,动辄发脾气,烦躁不安,情绪低落,甚至出现攻击行为等等。
  12、如何预防吸毒?
  吸毒问题是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要真正遏制吸毒这一丑恶现象的蔓延,关键在于消除那些容易滋生和诱发吸毒现象的种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切实加强社会的管理和教育,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防范机制,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禁毒知识,加强人们反毒、防毒的意识,使贩毒、吸毒活动失去赖以滋生和存在的环境和条件。
  (1)吸毒的个人预防。个人预防吸毒主要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构筑起抵御毒品侵袭的铜墙铁壁。
  (2)吸毒的学校预防。学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育人、育才、育德并重。要在教学课程中把“禁毒教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把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落到实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学生时时处处自觉地加以防范。
  (3)吸毒的家庭预防。家长一定要把反毒、防毒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子女抵制毒品的意识与能力,提高警惕,防止子女误入吸毒的歧途。
  (4)吸毒的社区预防。社区组织要自觉承担起预防吸毒的责任,大力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并与建设文明社区结合起来,使社区成为一片净土。
  (5)吸毒的社会预防。①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强有力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建立社会预防的心理机制。②建立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环境的专门预防机制。所谓高危人群指的是容易染上毒瘾的一些特殊人群;重点环境是指那些容易滋生吸毒、贩毒现象的地段和场所,如夜总会、歌舞厅等场所。③建立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帮教挽救机制。④建立完善高效、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特殊打防机制。⑤建立健全禁毒综合治理的统筹协作机制。
  1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毒品数量与具体情节承担三种不同量刑幅度的刑事责任。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是武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是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是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以上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
  二是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三是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
  四是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
  五是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刑法》还规定,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二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14、走私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进出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0条的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单方制剂超过50千克、麻黄浸膏超过1000千克、醋酸酐、三氯甲烷超过2000千克、乙醚超过3000千克),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承担的刑事责任进行处罚。
  1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法规,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所受处罚的标准进行处罚。对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 16、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如何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本罪的处罚有两个量刑幅度;
  (1)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大麻5000株以上不满30000株的,应当认定为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
  (2)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大麻30000株以上的应当认定为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大”。
  如果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17、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18、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采用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该条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另外,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19、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是指公然违背他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3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0、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故意为他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1、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他人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而向其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5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原则进行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何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在事先无通谋的情况下,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4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第2款规定,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与前述特定毒品犯罪分子通谋的,依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处罚?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在事先无通谋的情况下,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及其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49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特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4、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较大时,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5、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我国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
  26、“6?26”国际禁毒日的由来是什么?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也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项建议被联合国采纳。同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27、为什么要实施全民禁毒教育?
  开展全民禁毒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遵循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和“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禁毒教育工作与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相适应,支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坚持禁毒教育与国民素质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提高全民禁毒意识和自学抵制毒品的能力为核心,不断增强禁毒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形成全民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危害。
  28、全民禁毒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哪些?
  (1)青少年;
  (2) 有高危行为的人群;
  (3) 有吸毒行为的人员;
  (4) 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居民和流动人口;
  (5) 公职人员。
  29、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对中小学生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抓好对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各项措施的督促和检查,切实通过课堂教学罐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和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建议和健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学校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学校无涉毒现象作为综合评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专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各中小学校要将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定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骨干教师,切实安排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30、什么是“无毒社区”?
  “无毒社区”是指: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小型社区。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也可以居(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然后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扩大“无毒社区”的范围,实现一县、一市、一省乃至全国“禁绝毒品”的目标。
  31、创建“无毒社区”的意义是什么?
  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战略要求,是持久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有效载体。
  (1) 实现 “ 一个转变 ” 。即可以通过创建 “ 无毒社区 ” 活动将禁毒部门的单一行为转变为政府领导下的社会行为。
  (2) 突破 “ 一个关键 ” 。即突破禁吸戒毒这个 “ 瓶颈 ” 。禁吸难,难就难在戒毒巩固难。开展创建 “ 无毒社区 ” 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实施对社区内每个吸毒人员的监控和帮教工作。
  (3) 带动 “ 两个结合 ” 。通过创建 “ 无毒社区 ” 活动,禁毒工作可以集教育、打击、防范、管理为一体,有利于禁毒工作与社区 “ 三个文明 ” 建设相结合,带动社区经济、政治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4) 创建和巩固一片净土。促进各地区、各部门都从自身做起,从基层的社区和单位做起,努力实现无毒目标,从而在此基础之上,积小区为大区,一县、一市、一省,最终在全国禁绝毒品。
  32、我国主要有哪几种戒毒模式?
  (1) 自愿戒毒。为鼓励吸毒人员与毒品决裂,我国建立了自愿戒毒模式,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2) 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对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强制戒毒期为3-6个月,需延长期限的,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3) 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劳动教养期限为6个月至3年。劳教戒毒所对劳教戒毒人员依法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进行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强制矫正与思想感化相辅相成。
  33、对戒毒者实施帮教的目标是什么?
  戒毒者回归社会后,城市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帮教和监控措施,对其实施监督、扶持、帮教等系统后续照管,并提供心理、专业或职业辅导培训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尽快能做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这是提高戒毒质量和数量,巩固戒毒成果,降低复吸率,进而实现减少吸毒人数的目标。
  34、对戒毒人员如何做好帮教工作?
  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主要应针对他们的思想状况进行思想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同时还要根据每个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1) 对戒毒人员进行道德、科学、心理和卫生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逐渐懂得热爱生活,珍惜生命。
  (2) 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国家有关禁毒的政策、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不断认识毒品对其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提高其抵御毒品诱惑的能力。
  (3) 经常对其进行文明和前途的教育,鼓励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在社会生活中注意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使他们重新看到光明,看到前途,从而下定决心与毒品决裂。
  (4) 当戒毒人员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时,如经济拮据、下岗失业、就学困难、婚姻破裂、社会歧视等,帮教小组应积极进行各方协调,创造条件,帮助解决。
  35、公民如何参与禁毒斗争?
  (1) 争当禁毒志愿者。国家鼓励开展禁毒志愿者行动,号召公民争当禁毒志愿者。凡富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热心禁毒工作、具备从事禁毒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每年自愿参加48小时以上禁毒志愿服务的18岁以上公民,均可以申请成为禁毒志愿者。国家允许并鼓励戒毒成功人员参与禁毒志愿者服务工作。禁毒志愿者要坚持面向基层、扎根社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重点开展禁毒宣传和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让公民感受到禁毒志愿服务的实效。
  (2) 积极参加禁毒宣传活动。禁毒要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成,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把它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投身禁毒工作。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尽可能地参加诸如 “ 6 ? 3虎门销烟纪念日 ” 、 “ 6 ? 26国际禁毒日 ” 宣传以及创建 “ 无毒社区 ” 、 “ 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 ” 、 “ 不让毒品进校园 ” 、 “ 不让毒品进我家 ” 、 “ 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 ” 等活动,宣传禁毒知识,弘扬禁毒精神,参与禁毒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直接参加到禁毒宣传和对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中去。
  (3)真诚帮助身边的吸毒人员。国家法律规定吸毒违法,吸毒必戒,我们也要把吸毒人员看做为毒品的受害者、看做病人。一量发现亲友之中或者身边有人吸毒,一方面提高警惕避免自己被拉下水;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吸毒者充分认识到“毒难戒,但毒能戒”的道理,鼓励他们树立戒断毒品的信心,帮助他们戒毒康复,回归社会。
  (4)勇于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吸食毒品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危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个公民在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后,都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投身于禁毒战争,勇于同毒品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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