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免费交给个人使用

物业公司的自用办公室或自用管理用房,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怎么缴纳?谢谢_百度知道
物业公司的自用办公室或自用管理用房,需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怎么缴纳?谢谢
如何确认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物业公司是否就经营用房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要缴纳房产税物业公司的自用办公室或自用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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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另两方各占20%、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建制镇: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在城市、经营管理单位,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所有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县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由承典人缴纳、县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产权出典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20。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税率为 1;   4、承典人,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3。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2%,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方占6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具体减除幅度、自治区,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  房产出租的,则分别按60.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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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自用办公室或自用管理用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由产权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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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15]3_中国园区网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15]3号) 潜土交告字[15-1-27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潜土交告字[2015]3号)
潜土交告字[2015]3号&&&&
&&&&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Q[2015]04号
宗地总面积:
&65321.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潜江市运粮湖管理区新场办事处
出让年限: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Q[2015]09号
宗地总面积:
&4323.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潜江市高场原种场高场分场
出让年限: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潜江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日 至 日 到 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Q[2015]04号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0时00分 ;
&&&& Q[2015]09号 号地块:日08时00分 至 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东方路6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潜江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省农行潜江市章华支行
&&&&银行帐号:17-006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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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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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原告谢??、谭??、谭??、谭??不服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于日给第三人谭??颁发雷府国用字第0211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于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案
审理机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3)湛中法行初字第8?号文书类型:行政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陈晓明;梁康宁;蒋阳兵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3)湛中法行初字第8?号
原告:谢??,女,汉族。原告:谭??,女,汉族。原告:谭??,女,汉族。原告:谭??,女,汉族。上述四原告委托代理人:蔡德,男,汉族。上述四原告委托代理人:李碧泉,男,汉族。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住址:??????。法定代表人:吴国雄,市长。委托代理人:韩琦震,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干部。委托代理人:刘玉洁,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干部。第三人:谭??,女,汉族。原告谢??、谭??、谭??、谭??不服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于日给第三人谭??颁发雷府国用字第0211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于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于日向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被告于日向本院提交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本院按原告提供的第三人谭??的地址通过司法专递向第三人谭??送达的法律文书被退回,理由是迁移人下落不明,亲属拒收,本院于日对第三人谭??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本院组织各方当事人于日进行了证据交换。本院于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谢??、谭??、谭??及其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蔡德、李碧泉,被告委托代理人韩琦震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谭??经公告送达传票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谢??、谭??、谭??、谭??起诉请求:1、撤销雷州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颁发给第三人谭??的雷府国用字第0211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谢??系雷州市龙门镇龙门圩村民小组的社员。谢??与其丈夫谭世寿共生育四个儿女:谭??、谭??、谭??、谭??。谭世寿于1996年去世。大女儿谭??于1976年出嫁,二女儿谭??于1979年出嫁,三女儿谭??于1981年出嫁,四女儿谭??于1989年出嫁。座落在雷州市龙门镇龙门圩新建横二路014号房屋,是原告谢??所在的经济集体龙门圩村民小组在1980年规划安排给其建造房屋居住的,面积194平方米,四至:东距吴家豪住宅5.85米,南距吴来进住宅2.4米,西距王荣光住宅3.64米,北距游景春住宅2.4米。这一事实有该土地的原拥有者龙门圩村民小组和德地村民委员会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原告谢??夫妇于1980年下半年在该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瓦房,面积71平方米。该房……(本文书还有437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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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谢??、谭??、谭??、谭??不服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于日给第三人谭??颁发雷府国用字第0211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于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案
摘录标签名:
常用摘录标签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有什么利弊?_百度知道
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有什么利弊?
这块地的传承问题: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和在公司名下?二: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吗。公司是自家的;如在在公司名下如何传承,比如说已经转到个人名下,各有什么利弊,死后如何传承。三一
提问者采纳
造成偷税的嫌疑,不能直接进行继承、印花税:为了继承,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你的意思好像是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但不要少缴税或不缴税,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名下吧:
如果价格公允,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
在公司名下。
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不是遗嘱继承,既可以甩掉包袱,或无偿赠与,公司第财产减少了,增加营业成本,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
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又可以增加收入,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给子孙留点资产。三,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就缴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股东分红。其好处是成为个人财产了。二,多一部分流动资金。那就不如转让了好。
建议,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在公司名下。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故,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一
万分感谢啊,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上去,回答的这么详细。请问,在公司名下和个人名下,该块土地的后续开发有什么利弊吗?在个人名下就不用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了?
一、个人是没有开发资质的,无法进行开发。
公司是工业性质,一般也没有开发资质,无法进行开发。
你想开发有三个途径:
其一,土地在单位名下,注册一个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其二,无论土地在公司名下,还是个人名下,均开业找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你出土地,对方出资金,可以约定收取固定利润,也可以利润分成,还可以分房子。不过,最好还是利润分成,剩的许多税收麻烦,最省事的是收取固定利润;
其三,北京新出台个房地产政策,你查看一下吧,我的想法是你们有这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好好把握吧,即使你不是北京的,其他省份也会很快效仿的。搜标题:京七条揭开一、二线新政序幕 房地产调控主体转向地方二、在个人名下,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从税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个人的应税土地,一般都缴纳的不到位,甚至是漏缴了。这个建议有点诋毁税务形象,还有点给国家财产造成流失。有愧啊。
提问者评价
谢谢啊,已经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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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讨论利弊你没有领会法律精神,如果不是为了使用,那么不会批准个人不符合规定就不能得到土地,而且是实事求是,闲置超过两年就可以依法收回,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让土地闲置是不可能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
您没理解土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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