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民间借贷国家政策运动场政府有什么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
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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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8时42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
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
    会议专门听取了全国工商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评估的汇报。会议认为,2010年以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此次委托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的全国工商联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反映出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落实还不到位,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会议指出,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主体。民间投资有助于发挥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力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关键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环境,让社会资本释放巨大潜力,为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增添持续动力。
    会议强调,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全面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需要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出台。二是认真落实新一届政府推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以更好服务企业需求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再前置审批。需要审批的,也要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三是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同时依法加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五是各部门要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接受各方监督,不能“自拉自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系统梳理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切实采取有效办法,确保这些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不放“空炮”,确保政令畅通,令必行、行必果,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会议指出,健康服务业包括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身养生等众多领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薄弱环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加大改革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内容丰富、层次多样的健康服务业,实现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这是满足群众迫切需要、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提升服务业水平、有效扩大就业、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再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新一届政府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也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要坚持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做到“三个严格”:一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抗旱防汛、粮食生产形势汇报并部署秋季农业重点工作,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讨论通过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入汛以来,我国南方较大范围持续高温,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近日松花江又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部署,各方奋勇抗灾,保障民生和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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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江苏省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现状及对策
姓名:梁栋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
指导教师:王家宏
论清代孝义文化的发展
论清代孝义文化的发展
孝义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清代孝义文化被赋予了新的内容与特点。本文重点从
国家制度、社会政策、法律条文及民问习俗中选取孝与义的内容,探讨孝义文化在清代的发展演
变。全文正文分五章:第一章介绍清代国家政策法规中的孝义条例,着重分析《圣谕广训》中孝
义内容的制定与贯彻,说明清朝以孝入法的源流及程序化过程。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别从家族教育、
学校教育、科举考试及社会风俗等方面来论述孝义文化在清代的表现特点。第五章则以‘清史
稿?孝义传》为中心,对其所收录传主及孝义事例加以分类讨论,并与‘孵史?孝义传》相关内
容进行比较,以期为新修‘清史?孝义传》的编纂提供参考。
关键词:清代
‘溥史捣?孝义传》
指导教师:余同元教授
江苏省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现状及对策
Thecurrentsituationand
countermeasureofthe
large―scaleha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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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体办[1997]88号)
  为了切实贯彻《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法》所称体育场所是指各系统、行业、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安、武警、部队以及个人用多种性质投资建造的各类体育场所。其属性和范围包括如下方面:
  (一)公共体育场所是指主要由国家投资建造的,用于训练、比赛和为市民健身锻炼开放的各类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设施和其辅助设施。
  (二)非公共体育场所是指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用于内部训练、教学、比赛和锻炼的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和其辅助设施。
  (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体育场、游泳馆、跳水馆、室内外游泳池、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田径房、篮球房、排球房、手球房、武术房、摔跤柔道房、举重房、击剑房、健身房、棋类房、划桨房、保龄球房、台球房、其他训练房、运动场、小运动场、手球场、足球场、室内外网球场、棒垒球场、曲棍球场、室内外射击场、室内外射箭场、摩托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赛马场、水上运动场、航空运动机场、跳伞塔、室内外人工冰球场(包括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场)、室内外人工速滑场、滑雪场、室内外轮滑场、高尔夫球场(包括练习场、迷你场、模拟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等及其经国家体委、市体育局确定和批准的其他新兴体育项目的专用场地。
  二、《办法》所规定的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上海市地域内体育场所。
  三、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是《办法》实施的主管部门。
  四、市教育、工会、土地、规划、公安、卫生、工商、财税、消防、园林、环保等部门及群众团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体育场所的管理工作。
  五、公共体育场所的规划指标,按城乡建设部、国家体委颁发的《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86体计基559号文)执行。
  (一)凡新建居住区的公共体育场所土地占用面积至少应达到人均0.7平方米标准。
  (二)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技术规定:标准场所必须符合各项竞赛规则的规定,非标准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治安、环保和消防的标准。
  (三)按行政区、县划分的城乡居住区内已建成的公共体育场所面积不得减少。因特殊原因拆迁的公共体育场所,必须在本区域内拆一还一。原有的使用面积不得减少。
  (四)以体育名义征地,由政府规划建造的公共体育场所,必须拆一还一。
  六、改建、扩建的公共体育场所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改建、扩建的公共体育场所,必须在建设资金落实阶情况下动工拆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的,视作违反《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七、公共体育场所的区位级差参照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制订的《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沪房改办发(1994)第34号文)附件中房屋地段等级划分。
  公共体育场所的拆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迁建的体育场所不得改变其原有项目的使用性质;
  (二)重建后的公共体育场所其设施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标准,并高于本市现有水准;
  (三)迁建的公共体育场所不得减小其实际使用面积或土地面积。土地面积扩大的,应按比例扩大其实际使用面积;
  (四)迁建的公共体育场所,必须先行择地,在规划、设计图纸到位,建设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动工拆建;
  (五)拆迁时应当自原体育场所停止使用日起,视其建设规模大小,在两年内未完成新建体育场所,未投入使用的,视为违反《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六)凡迁建训练场所,必须妥善安排好过渡训练场所后,才能拆建。
  八、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所的,应当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向市体育局备案。
  (一)申请时必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址、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面积、建筑单位名称、工期等);
  (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正本);
  (3)土地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法人资格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5)地形图、建筑平面图(市测绘院的地形图复印件,设所在地用红笔勾出,盖建设方公章);
  (6)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正本);
  (7)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性质、目前状况、用途、新建、改建或扩建后的状况预测、资金落实情况等)。
  (二)《办法》第十条中所规定的审批期限,均指自审批部门签收到全部申请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三)审批决定分为批准、不批准和复议。复议期限30日。
  九、公共体育场所的所有收入应当纳入本单位预算的统一管理,按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所核定的比例,用于体育场所的维修、保养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政府部门投资建造的体育场所,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拨出专款用于设施的维修保养。
  公共体育场所应当按当年收入的l0%作为维修保养基金,用于体育场地、建筑物和固定设施的维修保养。
  十、公共体育场所应向社会开放,引导市民参加健身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健身娱乐和休闲的需要。
  (一)公共体育场所应根据本单位的体育设施组织安排好日常开放工作,保证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有训练任务的场所平时每天开放2小时以上)。节假日每天开放10小时以上(有训练任务的场所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
  (二)公共体育场所应当充分发挥其功能,尽可能提供群众健身活动的场地条件。体育场、体育馆及其它类型的体育场所应有多种健身活动项目向社会开放的。
  (三)公共体育场所开放的时间和项目应基本固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随意减少或改变开放时间和项目。
  (四)公共体育场所应当努力优化环境,场地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有利于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需要器材和灯光的开放项目必须配备必要的条件,并保证健身器材的安全性。
  (六)公共体育场所须配有开放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主动地配合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每年举办l0次以上的群体竞赛。
  (七)公共体育场所要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群众从事体育锻炼的兴趣和技能,开放工作要配备必要的技术指导人员,每年举办两个项目以上的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班8一10期。
  (八)公共体育场所要开拓体育健身的市场,根据群众的需要提高开放工作质量,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
  (九)公共体育场所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应当实行优先、优惠和优待。国定节日期间,公共体育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学生凭学生证进入;体育场所对学生在国定节日期间应当降低50%的门票价格。
  十一、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指不改变原有结构、不安装固定设施、占用期限半年以下的为临时使用。
  总量控制依据为临时占用的体育场所辅助设施是否影响体育场所的正常、安全开放和使用,是否影响本区域的布局以及该单位总体规模和经营业务范围的比例。
  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指办公室、传达室、更衣室、淋浴室、停车场、会议室、餐厅、仓库、通道、厕所、配电房、锅炉房等空间。
  十二、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开展非体育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开展非体育性经营活动,占用时间为3个月以下的,须向所在地区、县体委提出申请;占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须向市体育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申请书(内容包括:占用的时间、期限、占用的面积、用途等);
  (2)地形图、建筑平面图;
  (3)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目前状况、占用后是否影响体育场所的正常开放、使用及本区域的合理布局等)。
  十三、关于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所辅助设施补偿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1995)第147号《关于核定临时占用体育场所补偿费标准的复函》执行:
  甲类:地处中山环路以内区域的室内场地,每天每平方米2.00元;
  乙类:地处中山环路以内区域的室外场地和中山环路以外的室内场地,每天每平方米1.50元;
  丙类:地处中山环路以外的室外场地,每天每平方米1.00元。
  在领取《体育场所临时占用许可证》时,由审批部门开出补偿费收取通知单,当事人必须在通知单开出之日起10日内,将补偿金解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按《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处理。
  十四、非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应当分别符合下列标己鸵螅?BR&(一)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场地规模和数量应当严格按国家教委办公厅(1992)1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执行。学校的体育场、馆(房)规模按学校的规模大小而制定,已建成的高校参照此标准,将体育场地的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
  (二)中小学校的运动场地规模和数量应当严格按教育部教计基字023号文件和1986年市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若干建议》的规定执行。凡新建住宅区配套的学校,体育场地必须按原教育局颁发的校舍场地面积规定,中学要有250-400m,小学要有200m环形跑道以及若干片篮、排球场和器械区。如果因征地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教学楼的底层应开辟体育活动场所。拆并、改建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体育场地,争取达到中学人均3.2平方米,小学人均2.2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的标准。
  十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所,应创造条件积极向社会开放。非公共体育场所的开放经营,可参照第十一条执行。
  十六、对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执法机构有权按《办法》第二十三条各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十七、体育管理执法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行。凡处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下(不含30000元)适用一般程序;非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含l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适用听证程序。
  市和区、县体委各级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经市体育局培训合格后,颁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检查执法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执法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取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各区、县体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抄送市社体管理中心备案。
  十八、当事人对区、县体育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所在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市体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所在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九、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上海市体育局。browers not support frame您现在的位置: >
成都首批68个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抛绣球” 分享784.24亿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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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批68个项目向社会资本公开“抛绣球”
11月4日,成都公开向社会发布首批68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示范项目,估算总投资达784.24亿元。在参与方式上,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推出这些项目,是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消除各种隐性市场壁垒,依法平等开放投资领域的重要举措。”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先行试点和投融资机制创新,成都希望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带动全市社会资本投资领域不断扩大。
【看项目】天府新区是热点
梳理这68个项目,记者注意到,这些项目涉及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医疗、教育、生态环保等,与国务院在今年4月首批推出的80个示范项目类似,均具有社会资本进入意愿较强、相对容易操作的特点,且既符合产业规划布局要求,也有利于转型升级。
刚刚晋升为“国字号”的天府新区,是项目推出最为集中的区域。从项目名单的“报送部门/区(市)县”一栏看,本次68个项目中,天府新区贡献了“大头”,共报送了11个项目,约占总项目数的16%;总计投资228.5亿元,约占总投资规模的30%。
不仅数量占优,这11个项目也颇有分量。如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项目,一二期总计近120亿元。该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核心规划区,届时将建成为我国中西部最大的国际会展中心,同时将成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和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的永久会址、政府大型会展主办场地和大型高层商务活动中心平台。
【看农业】乡镇集中项目“打包”
wowo农场、庙山“四季花田”、“家园农庄”、“柏杨湖”生态农庄——在项目名单中,仅有的4个“农业项目”,均来自天府新区范围内的新兴镇,其投资规模共计11.5亿元。同一个乡镇,为何集中抛出这么多农业项目?“这几个农业项目投资额都在亿元以上,都不是小项目。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还能连片打造一批影响力强的项目。”新兴镇项目联系人向俊说,新兴镇地处天府新区内,纵看整个新区,目前至少有6成地区为农业乡镇,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势在必行,这就需要大笔建设资金的投入。“四个项目已分别与企业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正加快推动建设。”向俊说。
目前,首批68个示范项目均标明了投资规模、项目概况、工作进展,及实施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对于已明确投资者的项目,成都将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运营进程;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将进一步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
【看政策】鼓励引导社会投资
2010年是成都向民间投资敞开怀抱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均可以实施特许经营,引进民间投资的BOT模式也由此出现。
2013年,《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再一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鼓励投资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国防科技、金融服务等更加广阔的领域。
今年6月,成都发布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22条”,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全面向民间投资开放。随后,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均发布了投资负面清单,为民间资本进入进一步扫清了障碍。“目前除首批68个项目之外,只要是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成都各区(市)县、各部门也将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拓展社会资本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对于可以利用社会资本投入的领域,成都将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投入,暂时不能由社会资本投入的,还将创造条件对社会资本开放。
据了解,下一步成都还将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的示范项目目录等,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等,使投资者在平等竞争中获取合理收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蒲江至都江堰段 投资规模165.4亿元
项目起于蒲江县,经邛崃、大邑、崇州、都江堰,止于都汶高速公路,设置街子连接线,全长约117.6公里,按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
◎安琪儿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项目 总投资15亿元
拟建设成为三甲专科医院,并按国际JCI认证标准进行修建,设计床位1000张。并配套建设安琪儿总部办公大楼、员工培训大楼、人才公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
◎泡桐树小学(寿安分校)总投资1亿元
项目将建设综合楼、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学校食堂、运动场、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记者 陈碧红 蒋君芳)
编辑:李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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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批68个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抛绣球” 分享784.24亿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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