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龙战士传说txt下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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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几本网络小说
地址,要能用的.要全文的
~~《金鳞》我就有了,《龙战士》我翻好久都没翻到~~如果要呢,你说句话,我挂我下载里。分给我。^_^
另外我这还有《海盗》,《阿里布达》,《红楼遗秘》,要的话,拿分来^_^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趁火打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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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就有呀~
大家还关注& 关于《龙战士传说》里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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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士传说快结尾的时候说神创世之后看什么都不完美然后毁了再造一直无限循环....
那个万物皆有破绽的说法是从哪来的...?我记得好像空之境界里也提过这个说法
顺便...当初路西法大招月渎真心吓了我一下...月渎是日本的神话传说还是火影原创的?
再吐槽一句,龙战士后期战力蹦的真快,直接宇宙级灭星战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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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读是日本神话里的月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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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是当h文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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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是当h文看的。。。这本来就是h文
东欧的雪花,不停落下,是上帝给的惩罚。
前线的浮夸,被迷惑的我无法洞察。
骑士的骏马,纷纷倒下,鲜血染成风景画。
成群的乌鸦,无情地把我推落悬崖。
破碎的琉璃,残垣断壁,哀嚎遍地的柏林,
等待这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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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是当h文看的。。。这确实就是H文....只不过我是在问设定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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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可以问一下青蛙本人的,刚还看见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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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ju19 于
21:37 编辑
这书最蛋痛的设定其实是:那个&龙战士借种计划&,魔族为什么想出这样的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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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粉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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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魔幻小说几乎都有这个问题吧,到后期角色成长成圣人级别的。
龙战士还算好的吧,里面的人物面临的问题,都不是无敌的人武功能解决问题的。他们最大的对手都是自己而不是敌人。从平衡的角度来说倒没有崩呢。
象达克,如月,最大的敌人都是自己,沧海龙可以说是创世神之下无敌的存在,达克和如月联手都打不过他,但他的对手还是自己。唯一例外的是主角的儿子尼诺,那是妖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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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士传说先看的前传,就是暗黑龙祖宗的那个,后面的正传完全当成小黄书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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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士传说先看的前传,就是暗黑龙祖宗的那个,后面的正传完全当成小黄书看了
前传那个,当年是按晋江腐女文的标准写的,虽然那时还没 有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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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第二本看的網絡小說,大約是00還是01時作的嗎?
我覺得最令人痛人疾首的是力量的獲得!!!
第八變的龍戰士雖然天下無敵,但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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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魔幻小说几乎都有这个问题吧,到后期角色成长成圣人级别的。& && && & & &&&龙战士还算好的吧,里面的人物面临的问题,都不是无敌的人武 ...讲汉尼拔将军的前传II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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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1:16 编辑
讲汉尼拔将军的前传II哪去了?
没力气写了,是标准的重新设定,重新打碎,计划全部重写,最后不了了之。不过当时我的写作水平,如果真写下去,也写不好。计划中的剧情对当时的我来说要求太高了。
原计划整个前传都要重写的。
比如,最初的开头是以沧海龙视角+加黄金龙视角开头。
开头部分是三线开头
初代沧海龙为了学飞行举着风筝玩跳崖,摔断了腿。
黄金龙是行乞,为了快饿死的弟弟去抢劫,结果误杀了未来的碧玉龙的父亲,抢到钱回家看弟弟却已经饿死了。出于愧疚出来后看到了抱着父亲的尸体大哭的初代碧玉龙。
而后这件事成为初代黄金龙的心魔,令他的力量一直无法达到颠峰。直到遇上智贤者解开心结。
计划里,初代沧海龙还有一位哥哥,也是拥有无想转生特色技, 不过这人不喜欢魔法,也和雷兹一次是用拳头和人交手,是前传前期黄金龙最大的对手。和雷兹争夺继承权。那人是天生的霸者,使用的是冰火双拳。前期雷兹一直被他压低一头。但实际上,在龙战士诞生前,人类中最强的人,不是他也不是雷兹,而是还未成为龙战士的初代沧海龙。雷兹和他交过一次手,结果输了。而沧海龙的哥哥也承认自己不如这个弟弟。
沧海龙的哥哥是天生的霸者,而雷兹在智贤者引导下是成为仁者。两人最终战那一章计划好的标题就叫霸者无双,仁者无敌。
最后在成为龙战士前,两人大战一场。雷兹战前被智贤者解开心结,领悟到仁者无敌的奥义,找到属于自己的道,两人大战时雷兹爆种,最后险胜对手。
而沧海龙的哥哥战败后看出智贤者想玩的花招,也留下后手,叫弟弟,也就是初代沧海龙帮忙把自己的无想转生魔法回路移植到初代黄金龙身上,作为雷兹打败他的奖品。但实上了,这是他对智贤者的反抗。然后就死了。
智贤者是老奸,他利用 这事让初代沧海龙对黄金龙有一看。龙战士诞生后当晚,他在沧海龙面前自杀,算是还他哥哥一条命。死前却要求沧海龙以必杀的仁慈之心,监视历代的龙战士,尤其是黄金龙,如果他们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就由沧海龙出手将其杀死。
而沧海龙的哥哥看穿了这一点,所以故意把自己的无想转生留给雷兹,他很想哪一天初代黄金龙被权力迷惑眼堕落时,自己的弟弟阻止失败,智贤者失败。所以才把无想转生给雷兹增强他的力量,不过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成功就是了。
整个前传重新计划后是走两条线的双主角剧情,一个是黄金龙建国成皇的英雄史,另一条线是沧海龙不断地自我突破成神史。
至于汉尼拔在后来的计划里也只是雷兹前进路上的最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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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魔幻小说几乎都有这个问题吧,到后期角色成长成圣人级别的。& && && & & &&&龙战士还算好的吧,里面的人物面临的问题,都不是无敌的人武 ...这么说倒确实是....龙战士里角色心理疾病都略重啊,以情入武那几个简直丧心病狂....
话说青蛙大那个世间万物皆有破绽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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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倒确实是....龙战士里角色心理疾病都略重啊,以情入武那几个简直丧心病狂....
话说青蛙大那个世间万物皆有破绽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这个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想出来了
有一点是独孤九剑破招的设定,不过当时沧海的逆乱因果破万法的设定,这个想法是要受到直死魔眼的影响,尤其是后者,直死魔眼的直击万物之死破法,当时我看到这里时加上独孤九剑的记忆,也就想到了这一招。
破物皆有破绽这个,其实不新鲜吧,在我之前很多漫画或小说都有用到了。只是没有用上逆乱因果这个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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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汉尼拔将军的前传II哪去了?
当年后来重写的前传。
龙战士传说前传之英雄时代
这个前传,剧情都想好了,不过没力气去写了,天知道啥时候才能写完呢,扔这吧,
其实这个前传是蛙最想写的,从前有一个原始的版本,倒是写完了,可惜蛙很不满意,废掉后重写,就是现在这个,但是依然不是很满意。
               前序
  少年的梦想,是拥有一对翅膀,能像鸟儿一样地在天上自由地飞翔,所以少年最喜欢的玩具是风筝,最喜欢的昆虫是蜻蜓。
  七岁那年,少年做了一个特大的风筝,趁着一个大风天,他高举着风筝,嘴里大喊着“我要飞了”,从悬崖上跳了下去。
  死神暂时对这位痴迷于飞行的少年不感兴趣,只是让他的一条腿打上石膏,在床上不太舒服地躺了两个月。
  “你真的那么想飞吗?”
  “唔!像鸟儿一样飞在天上,俯看大地,那种感觉一定非常地美妙。”
  “可是,这世上除了鸟和龙以外,只有魔族中具有堕落天使变身能力的黑魔族,才拥有借助翅膀和空气动力飞翔的能力,而你只是一个人类。”
  “.......”
  “别丧气!在魔法中有一招叫御风术的飞行魔法,如果学得好,用得好的话,克里斯汀,你也可以像鸟儿一样地在天上飞翔,俯视大地!”
  “好啊!丹玛斯老师,明天,不,现在你就教我魔法吧!我要学魔法,风系的,我要飞翔,我要......呜,我的骨头好痛!”
  七岁开始修习魔法,但克里斯汀直到十二岁,才学会了入门级的魔法。哈巴罗尔.克里斯汀,家族中上辈的每一个人,无论男女,个个都是天才的魔法师,与他们相比,但他的进境实在有辱“魔法天才的家族”这一威名。
克里斯汀之所以这么迟才学会魔法,并不是因为他自身资质的问题,而是因为他的老师。
  克里斯汀的老师,人称"智贤者"的诺查.丹玛斯,在引诱他走上魔法师之路后,却很不负责任地不肯再传授半点魔法,更蛮横地不允许旁人指点少年这方面的知识。
  他所做的事情,只是教少年读书,不停地读书。从星象学到人体解剖学,种花种树的农学,以及被称作失落文明的化学物理,甚至是和学习魔法没有半点关系的肉体格斗技巧。在五年的时间里,旁门别类,几乎所有的知识,他都想方设法让少年涉猎了一遍,或者尝试般地接触一下。而克里斯汀最想学的魔法,他却依旧不肯教他半点。
 “想要学魔法?自己去想,去悟!只有你自己想出来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
  这是他的解释。
  他的好友们,被后人称作十贤者的另外八位贤者,对此颇有微词。
  “那孩子是百年难得的修习魔法的奇材!丹玛斯,你已经把他的哥哥哈克罗尔教得不成样子了,又要把他的弟弟雕琢成什么样的废物呢?”
  在被他们烦得没办法的情况下,克里斯汀十岁那年的一个夏天,他把少年带到一个水潭边,命令少年脱光衣服,头顶着烈日,浸泡在有如天空一般蔚蓝的湖水里。
这是他正式修行魔法的第一课。
  那是夏天中太阳最凶猛的一个正午,阳光像毒箭般炙热无比,照在少年露在水面上的皮肤上,有如针扎般的刺痛;而浸在水里的身体,享受着湖水的冰凉;陷入湖底淤泥中的一双脚板,却又是另外一种柔嫩亲切的感觉。
  “你不是想学魔法吗?我这就教你!你听好了!想要学习魔法,你先要明白什么是自然的力量!只有明白了自然的力量,你才会操纵魔法的力量!我的话就这些了,明白了吗?”
  “不明白......老师,你的废话好多啊......”
  “不明白也得明白,按我说的做!”
  “我该怎么做?”
  “去感知你周围的世界!”
  “周围的世界?”
  “对,闭上眼睛,什么也别想,用你的心去感知周围的环境,用你的鼻子去闻空气的芳香,用你的肌肤去触摸阳光的火热,湖水的冰冷,去感受和大自然的力量接触时那美妙动人的滋味。”
  傍晚的时候......
  “你感觉到自然的力量了吗?”
  “我头晕,老师。”
  在湖里浸了半天,享受了半天日光浴的结果,克里斯汀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明白,反而中暑发了几天的烧。对他来说,类似的训练才刚刚开始,夏天泡在水潭里享受日光浴,冬天浸在的寒潭里品尝冰水浴,这就是他的老师对他修行魔法的唯一指点。
  到十二岁他开窍之前,这样的训练进行了无数次,除了经常中暑着凉之外,他最大的收获,就是得到了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以及一具还算强壮的身体——这时候,克里斯汀已开始在心里盘算,自己是不是该放弃做个魔法师,而是象哥哥一般改行去当个挥剑流汗的战士。
  克里斯汀开窍“悟出”魔法,始于一场雷阵雨。那一天,塞尔巴托上空乌云满布,电闪雷鸣,狂风大作,一场雷雨即将到来。
  诺查.丹玛斯笑眯眯地递给少年一个风筝。
  “克里斯汀,你不是喜欢放风筝吗?趁现在天气好,风大雨大雷大,我放你半天假,赶快去放风筝吧!”
  “......”
  “怎么了,你不是最喜欢放风筝吗?”
  “老师!书上说过,打雷下雨时候,绝对不能放风筝,否则会有生命危险的......”
  “你不是很想学会魔法吗?这可是感受大自然力量的最好机会啊!”
  丹玛斯温和的微笑,轻柔的语气,具有魔鬼的诱惑力,无知的少年迟疑了一下,接过风筝跑了出去。
  天很黑,风很大。雷雨说来就来,辟辟啪啪的雨点,撒豆般落了下来,打在人脸上刺刺地生痛。无畏且又执着的少年牵着风筝线,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快速奔跑着,他把风筝放得又高又远。
  “克里斯汀,你在干什么,不要命了吗?快把风筝扔了!”
  这是他的另一个老师,星贤者菲多芬在边上发出的惊呼。
  少年飞快地跑着,兴奋地叫着,衣服头发早已被雨水淋湿。
  “我在感受自然的力量,风的力量,水的力量,还有雷电的力量.......”
  周围环境猛地一亮,一道白光划破长空,闪光过后,少年终于成功地感受到了雷电的力量。
  “来人啊,有人被雷劈了!索尔,卡普,你们在哪?救人啊!”
  二分钟后,在少年出发的地方,智贤者丹玛斯看到了浑身焦黑,冒着青烟的追风少年。匆匆赶来的其他八位贤者,把少年围在中间,联手施放回复魔法抢救。几分钟后,可怜的少年醒了过来。
  “丹玛斯,你这个疯子,邪恶的巫师,说什么我们也不会再把克里斯汀给你教了!”
  大吁了一口气的众人,一起把愤怒矛头投向了疯狂的魔鬼教师。这时侯,苏醒过来的克里斯汀颤抖地举起了那只被电得焦黑一片的右手。
  “丹玛斯老师......”
  同样着急的丹玛斯连忙跑上前去,握住了少年的手。
  “老师,我开窍了,我终于明白什么是自然的力量了!”
  “太好了!风火水土光暗,你掌握的是哪一种?”
  少年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老师的手掌握紧。
  “是风系中雷的力量,老师,你瞧!”
  少年的手开始放电,杀猪般的惨叫声伴随着众人的一片叫好声响起......
※            
    ※   
               ※
  一千个人,拥有一千个梦。
当一只鸟飞在空中,做一朵云飘在天上,如此浪漫的梦想,仅属于克里斯汀这样吃穿皆不愁,生活无忧无虑的孩子。但对于生活在塞尔巴托南部的雷兹,和克里斯汀几乎同龄的他,若说他还有梦想的话,那就是明天在“抢肥羊”的时候,不会遇上“豺狗”来夺食。
一间漏雨的破房子,一口破锅,两床脏兮兮的破棉被,就是雷兹和他两个同病相怜的老朋友全部的家当。当秋天即将过去,九岁的雷兹此刻面对的最大困难,是越来越冷的天气,以及越来越难找的食物。
“天越来越冷了!蛇快绝迹了,老鼠也被吃光了,野菜都枯了!雷,再不找到几头肥羊,这个冬天我们该怎么过啊!”
当雷兹的好朋友,七岁的斐欧纳对着他发出抱怨时,雷兹正蹲在一块青石旁,不声不吭地磨着一把五寸长的小刀。边上的火堆上架着一口锅,里面煮着一只老鼠,这是他们三人今晚唯一的晚餐。
  雷兹看上去较同龄的孩子高大不少,他的额头很宽,左脸颊上有一道指甲盖大小的伤疤,右眼也有些青肿,那是几天前和别的孩子打架留下的伤痕。和雷兹相比,斐欧纳则略显瘦弱,个头也稍矮一些,生着一头明亮的金发,比起五官菱角分明略显粗悍的雷兹,斐欧纳的容貌要俊秀得多。
“肥羊?不干掉克兰特那伙人,就算有了肥羊,也轮不到我们啊!”
第三个声音传床上,出一个年龄和雷兹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不过他正生着病,脸烧得通红,喉咙都烧哑了。
“拉欧,你还是好好地休息吧!你放心,我和雷一定会为你找够看病的钱。”
安抚着好友,斐欧纳的眼中却透着绝望。
  失落之地塞尔巴托是个很奇特的地方,以马恩河为界,河的北面四十九城被称作秩序之地,人类团结在一起,在和平中稳定地发展着,争斗在这里近乎绝迹,人人丰衣足食。马恩河南边的地区相反,人类的力量就像是一盘散沙,这里被称作混沌之地,个大大小小的城邦独立分布着,相互征战不休。
雷兹就是混沌之地上成长的一个小男孩,他的母亲死于产后大出血,父亲则在一场争夺地盘的火并里死于非命,连尸体都没有被找回来。失去大人庇护的他很快象混沌之地绝大部分的流浪儿一般,被迫在垃圾堆和死尸旁寻找食物挣扎求存。
一直不说话的话的雷兹停下手来,拿起刀刃对着阳光射入的方向照了一下,以此判断刀口的锋利程度。半晌,他低声道:
“刚刚得到消息,今天傍晚的时候会有头大肥羊出现,是个好机会!”
“别提肥羊了!克兰特那伙人都盯得死死的,前几天我们不是......”
“那就宰了他!”
雷兹对着火焰轻挥了一下短刀,带起风力将跳跃焰火暂时压了数秒,接着嘭的一声,被压制的火焰腾得老高。
“什么?”
裴欧纳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重复问了一次。
雷兹冷言道:“宰了克兰特,然后我做老大!”
“你,你在开玩笑吧?喂,他们,他们可有三十多人啊!”
雷兹看了躺在床上的朋友一眼,眼里露出悲痛的神情,他又看看窗外,几片落叶正洞开的窗口里飘进来,轻轻地落在地面上。
雷兹的目光落在窗外的空地上,那儿有个小小的坟包。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以雷兹为首的这个小团体里,总共有四个人。少掉的那位伙伴,现在就睡在屋外的坟包里。在前一个冬天里,寒冷、饥饿和疾病联手扼杀了他。
“快入冬了!就算是吃人肉,我们也要活下去!无论用什么手段,我也不会再失去我的朋友!”
雷兹望一眼那个亲手砌的坟包,又瞧瞧床上病得歪歪扭扭的伙伴,他低下头,继续磨刀。
天堂之路,是底比斯这座小城里唯一的大道,长不过三百米。外地来到的底比斯城的冒险者,无论是吃饭、住店或者是过路,都必须经过这条大道。对城内的流浪儿来说,这里是肥羊最多的地方。
塞尔的巴托冬天非常的寒冷,混沌之地的流浪儿要想生存下去,要么去各个个城邦的城主或佣兵团那儿当童子军,接受他们的训炼,成为从小培养的杀人机器。否则要想熬过寒冷的冬天,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大雪到来之前,找到足够多的肥羊,这是他们生存下去的关键。
雷兹和斐欧纳现在就埋伏在天堂之路旁边一个废弃的园子里,躲在一个枯萎了的灌木丛后面。他们很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身形,以免暴露踪迹。几天前为了争夺“肥羊”,他们与这儿的最大流浪儿势力打了一架,不敌败走,如今是这儿不受欢迎的人。
“斐欧纳,有没有肥羊的资料?”
“听说是从秩序之地过来的一个流浪武者,非常地厉害。半个月前他宰了神木之城的城主,新任的城主法塔赫悬赏三千金币买他的头,这半个月来已经有好几个佣兵团和他找过他了。三千金币,呜,够买几十万个肉包子了!”
“看样子很厉害啊!这次动手的是狮心佣兵团和狼牙佣兵团吧?”
“是啊,听说那个男人非常厉害,夸克团长也没有把握,所以才和人联手.....呜,该死,克兰特那个混蛋也来了,还带了这么多人,这下麻烦了!”
两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趴在枯草堆里,谈论的话题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年龄。斐欧纳所说的克兰特,其实是个十五岁大的孩子,是底比斯城内流浪儿的头领。得知今日会有肥羊出没,他也带了二十多个手下,也在天堂之路旁埋伏,静侯“肥羊”出现。克兰特所谓的手下,大的不过十五六岁,小的只有七八岁,和雷兹一样,全是无父无母无家可归的孩子。
狮心佣兵团和狼牙佣兵团名字听起来很威风,但实际上只是两个小得可怜的袖珍佣兵团,连同团长在内,两个佣兵团加起来的人数也不会超过百人。为了拿到法塔赫的高额悬赏,他们联手在天堂之路上设下埋伏,准备伏击一个叫凯龙的男人。
这些精心打扮的佣兵杀手,在扮成旅客或用餐者,埋伏天堂之路两边的饭店和杂货店里。一时间整条天堂之路杀气腾腾。
不久,目标人物出现了,那是个很高大的男人,个头壮实得像头巨熊,他瞎了一只左眼,右脸颊上还有一道老长的伤疤。跨下是一匹和他一样高大的烈马,背上还背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女孩。
当那男人进入伏击圈后,一场恶战随即展开。弓箭手偷袭,魔法师发动魔法,然后是近战型的战士一拥而上。重复了无数次人类相残的一幕,再次上演。
战斗一开始,胜负明显地就分出来了。说是被围攻,倒不如说是这个男人一个人在追杀,或者说是在虐杀针对他的围攻者。偷袭的魔法师,一开始就死在被他单手接住,随手掷回的箭下。他的双手挥舞着一把一人多高,黑漆漆的斩马刀。大刀所过之处,发出尖锐刺耳的风声,每刀劈出,围攻他的人必有一个丧命。男子力大无穷,出刀快狠辣准,将对手一刀斩得支离破碎似乎是他最爱的杀人方式。很快他的周围方圆十几步内的泥土地,迅速地被鲜血浸透,为人类的内脏器官堆满。
战斗一开始,那个独眼的男人就为底比斯城的流浪儿们制造了大量的“肥羊”。第一头“肥羊”正是狮心佣兵团的团长,这个倒霉的男人从背后偷袭独眼男,却被他一脚反蹬在胸口上倒飞出去,全身骨头尽碎。当他摔进边上一家酒馆里的时候,早已在一边窥视多时的流浪儿们一拥而上。
有如蝗虫过境,兵器、钱包、伤药、干粮乃至身上穿的衣服,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重伤垂死的佣兵团长就被剥得仅余一条内裤,以最屈辱的方式咽下最后一口气。
屠杀仍在继续,但在离杀戳稍远的地方,流浪儿们却忙着收割体温犹在的新死者们的衣物。对,这些刚死或垂死的武者,正是这些流浪口中所说的肥羊!一个被遗弃的武者尸体上的财物,往往足够一个小孩子很舒服地度过严寒的冬季。
在血腥的混沌之地,人的内脏器官满天飞的血淋淋场面,对流浪儿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要在这块苦寒之地生存下来,他们必须有着蟑螂般顽强的生命力,狗一样灵敏的嗅觉,狼一般凶狠的攻击力,以及什么都吃,猪一般的胃口。
在这儿长大的小孩子,很早就具备了在死人内脏的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本能,优胜劣汰的原则被发挥到了极致。
“该死的,天杀的!克兰特他们把肥羊都占了,雷,怎么办!”
斐欧纳开始着急了,除了仍然在激战处那块空间外,所有稍远离战斗的“肥羊”,如今都被克兰特和他的手下把持着,他们想分一杯羹根本就不可能。
当斐欧纳发出抱怨时,雷兹却已暂时将肥羊忘记了。他的眼里只有那男子出刀时所展现出来的,力量与魔法、速度和技巧的完美结合。男子挥刀时的动作,肌肉的晃动,每一处细微的变化,都是将人类体能完美释放的最佳方式。雷兹注意到,尽管正在进行着惨烈的打斗,但男子背上的小女孩仍然很安静地把身体紧贴在他的背上。
直到老友发出抱怨,雷兹这才回过神来。
“很容易!”
说着雷兹拔出那把小刀,抖掉身上的杂草,站了起来。
“喂,你想干什么?”
“斐欧纳,撤退时,你想办法掩护我!”
雷兹边说边向战场跑去。
“喂,你疯了,不要啊,雷,快回来!太危险了!”
并不是所有的肥羊都有主儿,那个独眼男子身体周围的十五步之内,克兰特的人就不敢靠近,而那儿躺着更许多的“肥羊”。
雷兹的目标就是在这些暂时无人敢碰的肥羊,他冲进正在激战的人群中,伏在地上,爬到最近一具死尸边上,双手隔着衣服在尸体上一阵摸索,不一会儿他就掏出一个钱袋。
“第一只肥羊!”
“第二只!”
雷兹一边趴在地上掏死者的钱包,一边小心地凭着感觉,闪避着强者大战时四处飞舞乱射的刀风魔电。当他数到第五只肥羊时,突然觉得四周一片安静。
此时,独眼男子已将最后一个对手斩成两段,他轻喘了一口气,右手持刀,抖掉刀上的血珠,左手轻轻抚摸刀身,立在空旷的街上。睁着那唯一完好的眼睛,正冷冷地盯着看他看,他离雷兹不过一步之遥。
秋风抚面,雷兹突然感到有点冷,不过他仍然昂着胸,用力地把腰挺得笔直.三只眼睛就对视着,雷兹努力地支撑着眼皮,睁也不睁一下,极力地想掩饰身体本能产生的恐惧感。
男子眼中的锐利渐渐地淡去,压力减弱,雷兹轻吐一口气,慢慢地走到男子面前,弯下腰,在他脚下的第六只肥羊身上摸索,掏出一个钱袋。然后他把它和先前收集到的五个钱袋放在一起,堆在手上,手指微颤地递到那个独眼男子面前。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把属于你一份拿走吧!”
男子面皮一松,被雷兹这个孩子气的动作逗乐了,脸上的伤疤就象丑陋的蚯蚓,在他笑起来的时候扭成一团,令他本就难看的面目变得更加可憎。
他轻轻地摇了摇头,转身跨上那匹烈马,两腿一夹,马蹄声嗒嗒作响,快速离去。
雷兹盯着男子的背影一直看着,直到他消失在拐角处。当他回过神想要离开时,却发现自己正入陷入包围之中,克兰特和他的手下,正缓缓地以他为中心聚拢。
“糟糕,我分神了!”
局势不妙,雷兹迅速将钱袋收入怀里,同时拔出了那把磨了一个下午的小刀,而这时对方也纷纷取出了兵器。
克兰特站在包围圈的最外围,双手叉在胸口,冲着他喊道:
“雷兹,又是你!不想死的话,留下那些钱袋,再从我裤裆底下钻过过去,今天就放你一马。”
他的话音刚落,几块石头从附近的巷口里飞出,狠狠地两个十岁男孩身上,砸得他们头破血流,蹲地呼痛。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雷兹从这个缺口处闯了出去。
“该死,别让他跑了!”
“巴特受伤了!”
“是斐欧纳干的,抓住他!”
人类相互残杀的故事,天天都在混沌之地上演着。大人的战争结束,小孩间的争战马上跟着上演。
雷兹和他的朋友在街道和小巷间飞快地跑着,身后追兵紧咬不舍。慌不择路间,二人闯进了一条死胡同,被对方堵个正着。望着逐渐逼近着克兰特及其手下,二人的脸上开始露出恐惧。
和同伴互望一眼,雷兹咬咬牙,准备拼死一战.
就在这时,一把巨大的斩马刀隔空飞来,插在他们与克兰特一伙人之间的地面上,刀柄微微颤抖着.
惊走了克兰特一伙人,返身回来的独眼男人用手在雷兹身上一阵摸索,满意地点点头,他问雷兹道:
“小鬼,我很喜欢你!愿意做我的徒弟吗?”
“愿意!”
雷兹露出欣喜的表情,拼命地点着头。
男人又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雷兹昂着头,大声地回答道:
“雷兹!雷兹·法比尔!”
“雷兹·法比尔?回答得好,很大声,很有气魄!哦,雷兹,你做我的徒弟,将来可得有替我偿还赌债的觉悟哦!”
男人将他的名字放在嘴里轻念了一遍,微笑着转过身去,目光投向北方的天空。
“那可是好大的一笔赌债!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躲债的。”
从那一天起,生于混沌之地的雷兹,与克里斯汀同龄的雷兹,一直为三餐发愁的雷兹,终于也有了做梦的权利。
※            
    ※   
               ※
少年的梦就象轻灵矫健的天马,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随意地驰骋在天空和大地之间。而成年人的梦却更贴近现实,他们的梦就象腿上绑着沙袋飞行的麻雀,沉重而疲惫,远不如少年人那般多姿多彩。
魔都望月之城--魔族在阿拉西亚的首都,位于阿拉西亚大陆的正中心。这儿原是一块依山伴水,风景美丽的环形盆地,二百年前魔族击败了其他竞争者后,当时皇帝詹姆士五世聘请人类的工匠,动用了无数的人力物力,花了十年的时间,在这儿建立起了一座崭新的城市。
来自世界各地的商队云集,产自北方塞尔巴托精致的手工艺品,东方格里高里的葡萄酒,西方的布莱顿河畔出产茶叶、丝绸,南方菲尼克斯的珠宝钻石,全部聚集于此。各种商品无奇不有,商业气氛极其浓烈。这里不仅是大陆经济文化政治的中心,也是有钱有势的人快乐的天堂。
阿拉西亚的统治者是魔族,能进入权力的上层建筑的,自然都是魔族中的精英,力量最强,外貌最接近天使的黑魔族代表了魔族的统治阶层。不过这些精英中也有特别的,迪亚斯·雷德尔就是这么一个异类,他身上没有半点魔族的血,而是一个十成真金的人类。
迪亚斯·雷德尔是一个身材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过于矮小的体型,令他看上去象个肉鼓的-圆球。半秃的头顶,绿豆大的眼睛,圆胖的肥脸,无论在哪儿,他都象极了马戏团里的小丑,滑稽可笑。不过在所有认识他的魔族心中,此人就是一个小丑,路西法三世身边的一个小丑。
“谁把我当成小丑都没关系,只要他不把我当成小丑就行了!”
世间唯一不把迪亚斯·雷德尔当成小丑的魔族,就是今天刚刚登上的帝位的皇帝路西法三世,他是他的首席军师,最信任的左膀右臂,对他言听计从。迪亚斯·雷德尔很清楚,正因为所有人都瞧不起自己,看中自己能力的路西法三世才会如此信任自己这个“非我族类”的异类。因为路西法三世认为他即使是“其心必异”,对他的皇权也造成不了多大的危胁。
三天前望月之城刚刚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前任的魔族皇帝,路西法二世突然暴毙,事起突然,没有留下遗诏。为了争夺皇位,他的亲弟弟和儿子在都城内展开了一场惨烈的皇位争夺战,内乱的结果以皇子的胜利而告终。现在胜利者的一方正在城内全面地搜捕,抓拿支持皇叔一方的人士。
千年来,萨尔斯,查莫特,詹姆士,路西法,这些姓氏都曾与魔族皇帝这个称号联系在一起。就拿上上任的皇帝路西法一世来说,他也是杀了原先的皇帝詹姆士三世后才登上权力的最高峰的,为了取悦魔族心中的神路西法,原姓萨尔斯的他将自己改姓为路西法。
弱肉强食,强者为皇,一直都是魔族的生存定率。而在惨烈的皇位争夺战中站错了位置的人,下场自然也极其地悲惨。而雷德尔自己,他押对了重注,现在正在享受中了头奖后的丰富回报。
新进的帝王给了他高官厚禄,大片的豪宅,以及成群的女奴。虽然还没有掌握真正的实权,但他却能操纵魔族中大部分人的命运。
但中奖者的心情一点也不轻松,他把自己独自关在一间房间里,坐在桌前,望着桌上的烛火发愣。面前的桌上躺着一张纸条,那是远方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信件。
“继续转移魔族的视线,制造不和、纷争和战乱!我们的计划快成功了,但还需要时间!
诺查·丹玛斯”
“不和,战乱?丹玛斯,你说得好轻松啊!我一个外人,在异族的家里挑拔离间,你知道这是多辛苦的事情吗?”
迪亚斯·雷德尔对着烛火自言自语着,他把纸条靠近灯焰,桔色的焰火贪婪地舔着纸条边缘,很快将一切化为一缕轻烟。
“梦想和现实的距离,实在太远了.....又是快成功了,这个快,是指多久?那个梦,就象龙战士一样,虚无漂渺,我们做了上千年了,付出了无数的代价,何时才能换来结果啊!”
青烟散尽,迪亚斯·雷德尔用指尖掐灭烛火,寂静的房间立刻被黑暗所吞没。
“能天天看到第二天早上初升的太阳,这才是我最实在的梦......”
浸润在黑暗中的迪亚斯·雷德尔,发出深沉而又无奈的叹息。
      第一章   欠缺的东西
少年如今已十六岁了。
他早已过了追逐风筝与蜻蜓的年龄,不过喜欢登高远眺的习惯却仍未改变。
三年前,自从他熟练地掌握御风术之后,每天清晨的时候,少年都会爬上山顶静看日出。当太阳完全从地平线上升起后,少年会从山顶上一跃而下,在轻风的伴随下,象鸟一般地在空中滑翔回家,然后然后开始吃早饭......
圣伦多斯山,塞北巴托地区的的一座小山峰,海拔不过六百一十五米。十年来,这座山,他爬上爬下不下千次,山上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地熟悉。
在塞尔巴托的古语中,圣伦多斯的意思是勇者。整座伦多斯山的山体表面,几乎都快被坟墓填满了,只有山顶处还余留着一小片空地。
当少年才十岁时,他问他的老师:
“老师,山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坟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的?”
“那些全是我们前辈的坟墓,他们都是为梦想而甘愿献身,牺牲的人!”
“献身,牺牲?他们一定很伟大吧?”
“是啊!他们都是了不起的英雄!”
“哇,那么多了不起英雄!那为什么他们的坟墓都修在山下和山腰上,山顶上却没有?”
“因为是坟墓是按照他们死亡的时间顺序,由山下向山顶修的!就象登山一般,一点一点地往上垒!”
“为什么要采用这样的修墓方式,太怪了!”
“迟死掉的人,他们是踩在前人的肩膀上,继承了前人的意志,延续着前人的理想!若想埋在更高的地方,就必须花费更大的力气,承担比前人更大的责任!因为,那是我们这些后人对前人的承诺!”
说话的时候,老师的手一直捏着挂在胸前的一件饰物,那是一把用钝金打制的钥匙。
少年吐吐舌头,耸耸肩道:“呜,前人的梦想,越积越多,这样越迟接手的人不是越辛苦?太可怕了!我要是死了,随便挖个坑埋了就行了,不要这么麻烦了!”
少年一年一年地长大,山上的空地里又接连补充几座坟墓。六年后,当他再次站在山的彼端时,圣伦多斯山余下的空间只够再修十余座坟墓。
哈巴罗尔·克里斯汀,今天是他十六岁的生日,但他并不想象前辈一般,在将来的某一天埋骨在圣伦多斯山上。在现在的他,还无法理解老师心中那些念头,在他看来,父辈们的想法实在太疯狂了。
“这么快就想走了?我还以为,你会在两年后才提出来?”
“两年后?丹玛斯老师,我怕到时候想走就来不及了!您也知道,其他的老师们,前辈们......”
“呵呵,果然是这样啊!”
望着爱徒,丹玛斯的眼中充满了爱怜,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明白这孩子心中在想些什么,追求些什么。
“怎么了,老师,你要劝阻我吗?”
少年天不怕,地不怕,但对丹玛斯老师却敬重有加,只要他一句话,他肯定不会走。
“不!老师支持你!你的选择没错!”
“你在这里待得太久了,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你的了。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趁现在还年轻,追逐属于你的梦想去吧!其他的老师,我会和他们好好谈谈的!”
克里斯汀无比尊敬地望着自己的老师,一阵山风吹来,丹玛斯瘦弱的身体微微摇晃着。
克里斯汀有点不忍,也有些惭愧,冲动之下,他正想说什么改变主意地话,丹玛斯却摇摇手臂止住了他。
“不要管我!走吧,去追逐你自己的梦想,去实现你自己的理想!除了你,我们还有西蒙,还有其他人。你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我不想你有任何的委曲和遗憾。”
“老师......”
“走吧!”
泪水止不住地由眼眶中流出,半晌,克里斯汀弯下腰,朝丹玛斯深深地鞠了个躬。
“丹玛斯老师,你多保重!”
说着他义无反顾地转身去,由山顶一跃而下,就象从前他做过的无数次那般,借着风力,施展御风术,身体以极为优美的姿势在空中滑翔着,那姿态好象一只悠雅的天鹅。
“飞吧,我好徒弟,象鸟儿一般,自由地飞翔吧!”
目送着徒弟的身体与大地风云逐渐地融为一体,诺查·丹玛斯轻轻地点了点头。
现在是春天,万物回复生机,遍布整座山坟墓,大部分已东一茬,西一茬地长出青青绿草。丹玛斯迈着步子,低着头,绕着山顶转了了一圈,最后克里斯汀父母的坟前停了下来。
一手抚模着墓碑,他闭上双目,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
“我知道,你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让他走的?”
老人看了看四周,并没有找到说话的人。
那个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只要让留在这儿好好地磨练几年,他会成为比他的哥哥更适合坐上那个位置的人!”
老人皱了皱眉,迈前几步,终于在克里斯汀父母的坟墓背后找到“说话”的人,那是一个矮小的侏儒,个头勉强到达他的腰部,他“发话”的时候正站在墓碑的背后,过于矮子的身体被墓碑严严实实地挡住了。
如果说诺查.丹玛斯外表上看上去是个病弱的老人,那么这个侏儒比他更脆弱。他的不光眼睛是两个空洞,更是个天生的哑巴和聋子!只能传心术和他人勾通!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聋、哑、瞎、矮四残俱全的人,却是塞尔巴托这块苦寒之地最受人尊敬的星见,星贤者裴多芬,拥有不可思议的预见未来的能力。在塞尔巴托的十贤者中,他和丹玛斯从小一起长大,是丹玛斯最好的朋友。
在好友面前,丹玛斯坦白道:
“这一回,我真的想让他走的!”
“真的?”
“当然!”
老人笑了起来,那是成竹在胸地笑。
“他如果一直留在这儿,最多也只是他的父辈一样,有再高的天赋,也只能无限地接近那个真理!却永远无法完全地掌握他!”
侏儒对着天空伸出右手,做出抓取的动作,然后他在丹码斯的“脑海”里发出了冷笑:“那个真理?哼,那可是比龙战士还要更虚无漂渺的东西啊!啊,就为了那个真理?天,这十年来你用这种匪夷所思的方法培养他,竟然只是为了那个没有多大用处的东西吗?”
“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打算把他培养成者皇者或者霸者!知道吗,裴多芬,我的兄弟!他和弱点就和他的哥哥一样!我在他的哥哥身上犯下的错误,不能再在他身上重犯了!我已经把他的哥哥培养得太完美了!呆在这儿,他永远也不可能找到他欠缺的东西!”
“欠缺的东西?”
聋哑瞎三者俱全的侏儒笑了起来,不能说话嘴里发出咕哝声。
“真是的,那也能算是弱点吗?.......”
“怎么不算?你和我能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我们拥有那种东西啊!”
丹玛斯转过身,看着南方的土地道:
“他和他哥哥不一样,在那儿,我相信很快就会遇上他所欠缺的东西!只有得到那个东西,他才有可能超越他的先人,真正地掌握那个真理!”
冷哼声再次响起,侏儒伸出右手,食指着丹玛斯的鼻子,没有眼珠的眼皮也睁开了,露出了两个可怕的空洞。他的眼睛是他为了获得更强的能力而故意挖掉的。
“哼,那个真理,就算他掌握了也没有太大的用处!丹玛斯,我了解你,你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培养他,不会仅仅只是为了培养出掌握那个东西的人!丹玛斯,老实地答我,你到底想干什什么!”
矮小的侏儒生气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笑,但丹玛斯却没有笑,他弯下腰,抓着对方的手指,坦诚地道:
“我一直希望,那个孩子他将来能够超越我们所有的人!”
“你就这么离开了?老师没有挽留你?”
“没有,老师很支持我!他还鼓励我离开!”
离开了圣伦多斯山后,少年搭上了一辆前来接送他的马车,踏上前往南方的征途。
“真不敢相信!那个老奸居然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你!他不会是又在耍什么大阴谋吧?”
“为什么不敢相信?老奸?哥哥,你怎么能这么说老师!”
“为什么不能这么说?呵呵,克里斯汀,我的弟弟!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天真啊!他不是老奸这世上就没有老奸了!也只有你这天真的小鬼......”
“哥哥!”
少年发出不满的声音,老师是他的逆鳞,他不允许别人抵毁他,哪怕是最亲近的哥哥也不成。
“呵呵,不说了!不过,话说回来,也只有他那样的人,才有资格作我的老师!但是和你不同,我尊敬他,但我不崇拜他!”
被少年称为哥哥的年青人傲然道,他就坐在他的身边,他叫哈克罗尔.克里斯汀,哥哥比弟弟大一岁半,两人的样貌有七成相象,但气质身材却贻人迥然有异。
身材上,哥哥比弟弟整整出了一个头有余,身体更比弟弟“宽厚”了近一倍,穿着塞尔巴托传统的武士装,上身着一件灰色的无袖外套,暴露在外的手臂上肌肉虬结,强壮而精瘦,坐下象座山,站起象根柱子,怎么看都是一个无比优秀战士型的人物。
如果说哥哥象是一根支撑大厦的柱,那么弟弟和他相比,只能算是一根细小的竹杆。虽然他的身体也称得上健康结实,但和哥哥相比却明显地让人生出单薄瘦弱的感觉。
不过,弟弟的其他几位老师们,每次看到他的哥哥那具强壮精干的身体时,却个个都有想哭的冲动。
原因很简单:哈克罗尔.克里斯汀,天生就拥有世上最强的特色技“无想转生”!从小就显示出在魔法方面极高的天赋,克里斯汀这个姓氏,在塞尔巴托更是魔法天才的代名词!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怎么看都该被培养成魔法师的人,却被他的老师诺查.丹玛斯不负责任培养成了战士!而且是近身格斗型的战士!对此,哈克罗尔并没有怨言。事实上,当战士而不是魔法师是他自己的选择,他的老师丹玛斯只不过是支持他的选择罢了。
当年,做选择的他就曾说出这一句得罪天下所有魔法师甚至是自己家族里的人的话:
“男人,就该头顶天,脚踩地,用拳头击碎拦在面前的一切事物!使用魔法躲起来黑人?那是女人的作法!”
无比狂妄的话,就有如他无比狂妄的性格一般!他说到做到,当真放弃成为魔法师,走上了一条先辈从未走过的道路。十年前,几乎所有的人都为他的选择而婉惜,可是十年后,那些婉惜痛心全变成了惊叹!
“哥哥你要打算开始那个征服南塞尔巴托的计划了吗?”
身为哥哥的年青人傲然道:“时间到了!秩序之地和混沌之地,也到了该合而为一时机了!苦苦等侯了几千年,我们人类的春天快到了!”
作为弟弟的少年垂首作歉意状:“对不起,哥哥,我现在没法帮你!”
年青人依旧无比自信地道:“不需要你帮忙,如果连对付那群废物也要你帮忙,那是对我的污辱!”
“啊,哥哥,你还是这样的......”
“狂妄吗?这不是狂妄,是对自己绝对的自信!哼,在塞尔巴托,除了你以外,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成为我的对手!”
哥哥的声音响亮而爽朗,弟弟的声音低沉而轻柔,尽管外观上二人相貌有七成的相似,但是不知情的人见了,多数还是很难联想到他们是一对兄弟。知道弟弟要远行,哥哥暂时放弃了原来的计划前来为他送行。
菲尔斯河是恨水河的诸多支流之一,也是分隔人类与魔族控制区的天然分界线。站在渡口边,看着嘴角边已长出淡淡青丝的弟弟,哥哥心中不仅百感交集。
时间过得真快,当年那个举着风筝跳悬崖学鸟飞的小鬼,终于也长成一个大人了!
“渡过这条河就离开塞尔巴托,进入魔族的控制区了!你是个很小心也不会随便惹事的人,我不担心你!多保重身体吧,弟弟!”
没有做太多寒喧,哥哥从腰间掏出一袋金币交给弟弟,作为他远行的路费,然后兄弟正要挥手告别。
异变就在那一刻发生!
渡口不远处一片树林的鸟雀突然恬噪冲天飞起,黑压压的一大片,气势十分地惊人。
先皱眉觉察出异样的是弟弟,然后哥哥也做出了反应,他惊叹道:
“好强大的力量!”
而弟弟则闭上了眼睛,开始集中精神探测力量发源处的状况:
“四道中等的力量,一股已经变弱的强大力量,两道更强大的力量,一道强大得让树木都在颤抖的力量!”
身为哥哥的哈克罗尔.克里斯汀(以后称之为大克里斯汀)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弟弟,你的感知能力,几乎比得上西蒙的银月之眼了!”
弟弟哈巴罗尔.克里斯汀(以后称之为小克里斯汀)淡然一笑,不置可否,他正想再说些什么,却发现哥哥的身体正在发抖。
因为极度的兴奋而在发抖,每当哥哥遇上强大的对手时,他都会露出这样的姿态。
“真的是很强大的力量呢!不但强大而且霸道,不可一世地霸道,就象我一样!强悍得让我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呢!”
哈克罗尔全身的骨骼爆豆般脆响个不停,耳朵变得更加尖长,竟在弟弟面前不顾一切地变身,原本是黑色的眸子,也在他完成变身的那一刻化为了墨绿色。作为对那股突然爆发的强大力量的回敬,他有意释放出来,惊得渡口处的鸟雀也是一阵恬噪。
小克里斯汀微微皱了皱眉,作不满状道:“真是的,你就这么喜欢战斗吗?”
“你不明白吗?弟弟,人的生命最耀眼的时刻,就是在强者与强者间激烈的碰撞啊!”
哥哥兴奋得全身颤抖,而弟弟却只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无聊.......”
哈克罗尔与哈巴罗尔,一对兄弟,出生于天才的克里斯汀家族,从小皆背负天才之名,各自今天的成就也不负天才之名。性格上,哥哥象火,弟弟象水,有如他们最擅长的能力属性一般。
“感觉到了吗?”
“感觉到了!好强的力量!好霸道的力量!就象哥哥一样!”
“是的,和我很相象的力量!我想,这股力量的主人,他一定也和我很相象!”
写到这就不写了。就这些写好的,还是不满意,象雷兹的剧情,是要全部重改掉的。后来雷兹的这开头剧情,被我拿去用到天子传奇民国篇的太祖身上了。
性别男&UID504151&帖子347&主题6&精华0&龙晶0 &龙威0 &积分2&阅读权限7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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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想出来了& && && & & & 有一点是独孤九剑破招的设定,不过当时沧海的逆乱因果破万法的设定,这个想法是要受到直死魔眼的影 ...我当时是第一次看到啊,感觉很新鲜的...空境什么的还是后看的呢
逆乱因果什么的当时看着很带感的...
后来看阿里的时候看到龙战里的梗还是感觉很有趣..
性别男&UID572634&帖子18983&主题449&精华2&龙晶7 &龙威0 &积分44&阅读权限100&好友0&注册时间&最后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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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只青蛙 于
21:16 编辑& && & & && &没力气写了,是标准的重新设定,重新打碎,计划全部重写,最后不了了之。不过当时我 ...对手汉尼拔是比较早的设定吧?
其实我觉得前传里最好的应该是有末代精灵女王的那部。人类为了生存,干脆变成半精灵/半兽人(或许应该叫半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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