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有很多国外如何看优酷的视频!究竟来源来自哪里?

谁知道那个网站有毛片_亚洲女人体_九九密桃网_悍马h3内饰今天上优酷找看,点了这部老片子,结果在评论中发现一个回复,其观点实在很是奇葩,居然认为有美国驻军的国家都是自愿的,。美狗的智商真让人捉急~~全文如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已去优酷上看,就在《上甘岭》播放页面下面的评论里~~//@Perfom:世界上如果有一百场游行支持美国,我们国家不会报道的,你也不会知道,但如果有一场游行是反对美国的,哪怕只有几百号人,我们的舆论就会大肆渲染,这样,给你造成一种假象,美国在世界各地驻军是非正义的,是侵略者,可是,有多少老百姓明白,其实,美军并没有强迫在哪个国家驻军,是自己让留下的。还有,冰岛,罗马尼亚,等都反对美军撤离。第一次后,美国同沙特蜜月期结束,美军准备撤出沙特,卡塔尔花十亿美元兴建军事基地邀请美军进驻。有些国家是掏钱请美军进驻,有些国家得知美军要撤走时会上街游行抗议
日本给干爹的保护费不少吧,仅仅是2011年日本国会通过的《2011年度及之后驻日美军驻留经费(关怀预算)的新特别协定国防费》维持在2010年度的水准,为1881亿日元每年,有效期为5年;而根据《日美安保条约》及《驻日美军地位协定》的规定,日本向美国无偿提供驻地和设施,以及负担驻日美军的部分经费,包括:基地周边对策费、私人土地或国有设施的租金、设施的搬迁费、其他费用,如实施海上训练时给予渔民的补偿款等;这些费用可是不菲啊,光2009年,日本无偿提供给美军的国有土地,换算成现金计入的话,相当于日本政府为美军提供了总额达5694亿日元的“专项拨款”。日本本身的减少开支听谁说的啊?“日本2014年度预算中用于防务的预算为4.88万亿日元,较2013年度增长了1300亿日元”,这是明明白白的,做狗也要有狗德滴,要实事求是滴,要做老实狗,不然戳穿了主人的把戏会得不到狗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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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日本每年用于美军身上的军费远远超过本国军费。美国兵可以随意强奸日本女人,连出去嫖娼都要日本政府予以报销。日本果然是无比欢欣得向美帝国主子奉献上自己的肛门。还是德国有点勇气,至少现在敢于愤怒叫板:德国不是美国的殖民地。
79楼80楼81楼顺便请问你究竟怎么看待东突疆独?是不是伊斯兰黎凡特国没有得到联合国承认,就不算国家了?这个神逻辑也蛮不错,建议你去看看神州什么时候获得联合国承认的----按照你的神逻辑,1949年-1971年,新中国不算国家的,是吧。 82楼呵呵,回去学学国际法,如果中国政府在中国监听美国,美国无权说非法,这是最基本的属地司法原则。只有中国人跑到美国去监听美国政府通讯,那才构成触犯美国法律。因此即便没有美国法院的批准,中国情报在中国监听美国政府通讯照样合法!因为--------中国国土是不行美国法律的!你当然是傻子了,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没有获得联合国承认的就不是“国家”,请问东突疆独伊斯兰黎凡特国,那个不宣称自己是合法政权,是按照伊斯兰教律进行统治的?你说中国政府有没有必要尊重他们的“法律”而不去监视他们?加强学习。
79楼80楼81楼顺便请问你究竟怎么看待东突疆独?是不是伊斯兰黎凡特国没有得到联合国承认,就不算国家了?这个神逻辑也蛮不错,建议你去看看神州什么时候获得联合国承认的----按照你的神逻辑,1949年-1971年,新中国不算国家的,是吧。 不是神奇的逻辑,是你这种蠢猪脑子死只有一根筋我主张什么?就拿监听事件来说,A国家监听B国家,对B国家来说A国家这么做是非法的。仅此而已。你说了这么多废话干嘛。还扯二战,你就是一白痴懂不?叽叽咕咕的搞的自己饱读死书一样我看东突疆独有必要和你这个傻子说么?还扯什么恐怖组织。你说你是2不?怎么又扯联合国了?我说了联合国没承认的国家就不是国家?你父母教育出你这种傻子太悲哀了
79楼80楼貌似不是你在主张美国监听即便获得美国法院批准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外国法律。这是什么神奇的逻辑?顺便请问你究竟怎么看待东突疆独?是不是伊斯兰黎凡特国没有得到联合国承认,就不算国家了?这个神逻辑也蛮不错,建议你去看看神州什么时候获得联合国承认的----按照你的神逻辑,1949年-1971年,新中国不算国家的,是吧。
79楼我回复这么说哪里说美国按照他国法律?不仅是脑残还是个瞎子??疆独东突是一个国家?你太可怜拉。。。。。
你说的,你说在美国要按照他国的法律。岂不是在主张本国要使用外国法吗?中国国安监听疆独东突割喉党,在疆独东突割喉党以及阁下看来,自然也是非法的。
69楼72楼难怪,但凡爱国愤青横行的国家,法治就会堕落,国家就会迅速崩溃,大日本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就是其中典范。只要得到法院授权的监听就是合法的,加强学习。当然啦,你个爱国愤青是走极端主义的,既然自己想着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但又怕公检法用刑侦手段检举你,因此就要上网宣称“监听就是非法的,凭什么随意监听他人?”------你这是在为东突,疆独,新疆割喉党,三种势力等在中国策划恐怖暴力事件的反动组织宣扬“禁止政府监听,监听就是非法的,侵犯暴恐分子的公民权”?----当然在你这种爱国愤青眼中,政府就该放任暴恐分子杀人放火而不准监听吧。1922年当然在二战期间,对于你这种神理论,我见怪不怪了。 73楼74楼75楼别扯远了,1935年中国救国会抗日,是否因为触犯日本法因此必须被取缔的?!明白回答!居然说一个国家国内必须行外国法,你个爱国愤青是不是卖国成性了?!
68楼69楼72楼那么你不准谈法律,就是帮中国说话?难怪,但凡爱国愤青横行的国家,法治就会堕落,国家就会迅速崩溃,大日本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就是其中典范。只要得到法院授权的监听就是合法的,加强学习。当然啦,你个爱国愤青是走极端主义的,既然自己想着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但又怕公检法用刑侦手段检举你,因此就要上网宣称“监听就是非法的,凭什么随意监听他人?”------你这是在为东突,疆独,新疆割喉党,三种势力等在中国策划恐怖暴力事件的反动组织宣扬“禁止政府监听,监听就是非法的,侵犯暴恐分子的公民权”?----当然在你这种爱国愤青眼中,政府就该放任暴恐分子杀人放火而不准监听吧。1922年当然在二战期间,对于你这种神理论,我见怪不怪了。 73楼74楼怎么这么无知的人都有,1935年中国人的世界观是什么?那是什么制度?你丫的老是提历史作何?你怎么不追溯猿人时代?我看你就是一个脑残人士。有些可以用历史借鉴这些能相提并论?学了一些皮毛要灵活点..让我教教你懂么?
65楼68楼69楼72楼那么你不准谈法律,就是帮中国说话?难怪,但凡爱国愤青横行的国家,法治就会堕落,国家就会迅速崩溃,大日本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就是其中典范。只要得到法院授权的监听就是合法的,加强学习。当然啦,你个爱国愤青是走极端主义的,既然自己想着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但又怕公检法用刑侦手段检举你,因此就要上网宣称“监听就是非法的,凭什么随意监听他人?”------你这是在为东突,疆独,新疆割喉党,三种势力等在中国策划恐怖暴力事件的反动组织宣扬“禁止政府监听,监听就是非法的,侵犯暴恐分子的公民权”?----当然在你这种爱国愤青眼中,政府就该放任暴恐分子杀人放火而不准监听吧。1922年当然在二战期间,对于你这种神理论,我见怪不怪了。 73楼1935年救国会宣传抗日,小日本也跑来说那是“非法拍日”。请问什么时候,爱国愤青主张在中国国土上行外国的法律了?!
63楼我倒是想多说国安。怕是届时你又要说“我说斯诺登是美国的事情,你扯中国干嘛”。无他,愤青如果歇斯底里者,左右总是不舒服。的确,因为我知识多,自然是很低级的,因为爱国愤青主张的就是“无知者无畏,我什么都不懂,因此我很伟大,很高大上”。这是可以理解的。 65楼68楼69楼72楼1922年当然在二战期间,对于你这种神理论,我见怪不怪了。 我说的非法不是本国,而是对他国来说。懂了么?愤青...能否看字认真点?理智的人就像你这样?别老是觉得自己放屁都是香的....
61楼63楼你也可以主张国安在中国应该行美国法律,当然这只是你个人意见。我倒是想多说国安。怕是届时你又要说“我说斯诺登是美国的事情,你扯中国干嘛”。无他,愤青如果歇斯底里者,左右总是不舒服。的确,因为我知识多,自然是很低级的,因为爱国愤青主张的就是“无知者无畏,我什么都不懂,因此我很伟大,很高大上”。这是可以理解的。 65楼68楼69楼我谈法律就是帮美国说话?那么你不准谈法律,就是帮中国说话?难怪,但凡爱国愤青横行的国家,法治就会堕落,国家就会迅速崩溃,大日本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就是其中典范。只要得到法院授权的监听就是合法的,加强学习。当然啦,你个爱国愤青是走极端主义的,既然自己想着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但又怕公检法用刑侦手段检举你,因此就要上网宣称“监听就是非法的,凭什么随意监听他人?”------你这是在为东突,疆独,新疆割喉党,三种势力等在中国策划恐怖暴力事件的反动组织宣扬“禁止政府监听,监听就是非法的,侵犯暴恐分子的公民权”?----当然在你这种爱国愤青眼中,政府就该放任暴恐分子杀人放火而不准监听吧。1922年当然在二战期间,对于你这种神理论,我见怪不怪了。
62楼64楼66楼笑话,二战期间是战争期间。谁会说谁监听谁?原子弹也是苏联用各种方法搞去的。这很正常...别学了一点皮毛就自以为是。心态要放正点懂么?不然会让人笑话的。多学一些知识,多理智有些。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主子服务 67楼70楼1922年发生的事情,对于全世界而言是华盛顿合约(决定亚太地区在一战后的秩序),对于中国而言,是山东权益的归还和九国公约。华盛顿会议期间,美国政府通过监听日本电讯在谈判中获得绝大优势。当然对于你这种会认为那是“二战期间”历史盲,说这个的确当然是“因为我不知道所以就肯定不存在,你造谣!”吧。美国监听本国国民,自然由美国法律管理。还“国与国”,你认为美国监听德国政府,中国政府(中国政府是否反过来也监听美国,我不做确认),不是“国与国”?当然,按照斯诺登这种奇葩人物,会认为监听外国政要电讯,是“侵犯个人隐私”,当然啦,美国当年监听日本谈判代表,监听日本外务省和各使领馆官员的通讯,岂不是也是在“侵犯个人隐私”。我倒是认为,达赖,本拉登,热婆子这种人,监听了也不算“侵犯个人隐私”,因为他们经营的可不是什么“个人事务”。
59楼62楼64楼我倒是觉得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和获取日本,德国的情报,没有什么不对的。当然中国愤青几乎全盘照抄了日本昭和爱国贼的逻辑,因此看见美国,中国拦截日本信息,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因此义愤填膺,非要说只要没有得到纳粹德国,大日本帝国同意,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其信息就是“非法监听”! 66楼67楼1922年?1922年国际发生了什么?那时的监听就是收集情报。也是国与国之间,你怎么不退到5000年前?你拿那时候的事扯到近一个世纪?鬼扯吧你...
60楼你其窃取别人情报,别人当然要反对,是否因为他国反对,因此你的行为就非法了?日本还抗议救国会的“反日活动”,因此救国会呼吁抗日就是“非法抗日”的“丑闻”?当然,作为爱国愤青,你当然这么认为了,只要外国政府抗议了,本国情报机构,本国社会组织的活动就必须是“非法”的。呵呵,你确认你是爱国愤青五毛吗? 61楼63楼65楼68楼如果你宣称中国国安监听和刺探暴恐组织电信是非法的,我只能说中国这种铁杆的爱国愤青,还需要什么汉奸呢?!
我需要和你这种人谈法律?谈法律也是在公正无立场的情况下。你的行里字里哪里不是在帮美国说话?美国的确强大但不意味着他们就是真理..监听本来就是非法。凭什么可以随意监听他人?对,这是国家需要,可国家需要不代表就是合法。所以监听本身都是偷偷摸摸不能告知。公民还有隐私权,到国家权利这里根本就不值一提。所以任何国家都不会有明文规定监听是合法的。除非对方是触犯法律..别又拿狗屁二战来说事。那是战争
58楼60楼监听他国会是政治丑闻,如1922年美国监听日本通讯,从中破译日本外交密电,掌握日本关于海军协定的谈判底线(当然也包括同一个会议上关于山东问题的解决方案),当然会是国际丑闻,但是请问因此这就是非法了?我上面不是问你了,美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就破译日本外交密码,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波兰在二战爆发前,就窃听德国的通讯,从中破译了“恩尼格码”密电,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中国爱国志士蔡智堪,在中日战争爆发前,就从日本窃取了“田中奏折”拿回国来发表,这不是“非法获取情报”的“丑闻”?你其窃取别人情报,别人当然要反对,是否因为他国反对,因此你的行为就非法了?日本还抗议救国会的“反日活动”,因此救国会呼吁抗日就是“非法抗日”的“丑闻”?当然,作为爱国愤青,你当然这么认为了,只要外国政府抗议了,本国情报机构,本国社会组织的活动就必须是“非法”的。呵呵,你确认你是爱国愤青五毛吗? 61楼63楼的确,因为我知识多,自然是很低级的,因为爱国愤青主张的就是“无知者无畏,我什么都不懂,因此我很伟大,很高大上”。这是可以理解的。 65楼这里跟你谈论的法律。如果你宣称中国国安监听和刺探暴恐组织电信是非法的,我只能说中国这种铁杆的爱国愤青,还需要什么汉奸呢?!
57楼59楼62楼64楼我倒是觉得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和获取日本,德国的情报,没有什么不对的。当然中国愤青几乎全盘照抄了日本昭和爱国贼的逻辑,因此看见美国,中国拦截日本信息,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因此义愤填膺,非要说只要没有得到纳粹德国,大日本帝国同意,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其信息就是“非法监听”! 66楼我说的是战前,加强学习,等到你战争爆发后才开始监听,黄花菜都凉了!你蓄意混淆吧。我上文告诉你,波兰窃听巅峰是在戈林访问波兰,即战前;美国从1922年就破译日本外交密电,而海军情报部早在太平洋战争前,就破译了新的日本外交密码。你不知道就老老实实听着,何必歪缠什么“战争期间”,那都是战前破译的!
56楼57楼59楼爱国愤青就是受不了这种事实! 62楼64楼又是二战,,二战那个国家没有相互监听?自己傻子不要当别人也是傻子好么?笑话,二战期间是战争期间。谁会说谁监听谁?原子弹也是苏联用各种方法搞去的。这很正常...别学了一点皮毛就自以为是。心态要放正点懂么?不然会让人笑话的。多学一些知识,多理智有些。这样才能更好的为主子服务
55楼58楼哦,你的意思是斯诺登时间非法是指斯诺登有叛国的嫌疑而不是说美国的所作所为是非法了是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是怎么给美国监听他国解脱责任的。爱国愤青?这么说全世界认为美国的棱镜计划让美国形象受损都是愤青了?德国总理,俄罗斯总理乃至欧盟和拉美国家都是愤青了?实在不明白查下棱镜门,既然合法这么多国家反对干嘛?既然合法怎么连美国内部都出现问题? 60楼61楼63楼我倒是想多说国安。怕是届时你又要说“我说斯诺登是美国的事情,你扯中国干嘛”。无他,愤青如果歇斯底里者,左右总是不舒服。的确,因为我知识多,自然是很低级的,因为爱国愤青主张的就是“无知者无畏,我什么都不懂,因此我很伟大,很高大上”。这是可以理解的。 你这人还真是个混账东西,难怪是中国人都比较痛恨美狗。有理性的美国人还是很不错的。就简简单单监听事件对他国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非法的。仅此而已,又不是说不能去做,我相信中国也在监听其他国家。这都是私下偷偷摸摸做的是,对国家来说这么做都是从自身安全考虑。你整体唧唧歪歪说七说八给美国解脱,不是美狗是什么?如此偏激还举什么二战例子,你说你不是傻子是什么?作为一只美狗,只要有人说美国不好就拼命护主这是本能。。可惜你在中国的论坛上。。。
54楼56楼这就是爱国愤青的历史虚无主义本质吧! 57楼59楼62楼二战前同盟国没有破译轴心国的密码吗?按照你的神理论,那是“非法窃听”,是必须谴责的。我倒是觉得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和获取日本,德国的情报,没有什么不对的。当然中国愤青几乎全盘照抄了日本昭和爱国贼的逻辑,因此看见美国,中国拦截日本信息,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因此义愤填膺,非要说只要没有得到纳粹德国,大日本帝国同意,中国人,美国人,波兰人拦截其信息就是“非法监听”!
54楼55楼2,我说了斯诺登事件非法,是说斯诺登泄密是非法的,你看不懂?我说了一国情报机构监听国外通讯,只要其本国政府(对美国而言是本国法院)批准就是合法的,根本没有爱国愤青主张的,国安要监听新疆割喉党,还先要割喉党批准的道理! 58楼60楼61楼根据属地主义原则,如果CIA在美国国土上监听他国,司法管辖权是在美国的,加强学习。你也可以主张国安在中国应该行美国法律,当然这只是你个人意见。我倒是想多说国安。怕是届时你又要说“我说斯诺登是美国的事情,你扯中国干嘛”。无他,愤青如果歇斯底里者,左右总是不舒服。的确,因为我知识多,自然是很低级的,因为爱国愤青主张的就是“无知者无畏,我什么都不懂,因此我很伟大,很高大上”。这是可以理解的。
53楼神州后来是和苏联翻脸了,加上自己有国防军,所以不必苏联驻军。日本到现在还没有国防军,每次面临中国,朝鲜和苏联的军事威胁,就让美帝出来露露肌肉,这样小日本可以不必和苏联,中国搞军备竞争,这对于其前期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加强学习。而现在日本军费一再攀升,是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繁荣,美国要求日本在太平洋防务上“承担更多责任”,否则在美国人看来,丫的小日本当年是个穷光蛋要美国保护,现在小日本富了,还不愿意自己承担防务,美帝岂不是成了日本花钱雇的保镖了?监听就是拦截信息,加强学习,当年美帝,英帝,是直接从海底电缆拦截国际电报予以翻译的(现在美国在拦截intel网各节点的信息予以翻译)。监听事实上是各种拦截信息手段中的一种,斯诺登监听门中也披露美帝利用软件后门,拦截传向指定电脑的数据包,你连这个都不懂?战前有集中营,现在其实也有。而情报战中,是承受不起放弃监听手段的后果的--------如果不拦截其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你倒是说说看神州如何破获的暴恐组织?难道每次都必须等他们杀人放火之后再去抓吗?!你上面问的是斯诺登事件合法非法,我告诉你了,斯诺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作为政府雇员,披露本国情报秘密,都是非法行为。而美国监听事件,如果得到美国法院授权就是合法的,就像中国情报机构监听东T疆D热婆子,只要中国政府批准就是合法的。莫非照着你的意思,如果一群暴恐分子正在策划杀人放火,中国国安监听他们通讯,还要事先向联合国申报,获得塔利班东T支部,基地组织训练营和伊斯兰黎凡特共和国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监听”?! 54楼56楼57楼59楼 又是二战?你知道讨论的主题么?你丫的做一条美狗就只会东扯西扯?这和破译密码有什么关系?就说监听他国对他国来说是不是非法合法的问题。
53楼神州后来是和苏联翻脸了,加上自己有国防军,所以不必苏联驻军。日本到现在还没有国防军,每次面临中国,朝鲜和苏联的军事威胁,就让美帝出来露露肌肉,这样小日本可以不必和苏联,中国搞军备竞争,这对于其前期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加强学习。而现在日本军费一再攀升,是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繁荣,美国要求日本在太平洋防务上“承担更多责任”,否则在美国人看来,丫的小日本当年是个穷光蛋要美国保护,现在小日本富了,还不愿意自己承担防务,美帝岂不是成了日本花钱雇的保镖了?监听就是拦截信息,加强学习,当年美帝,英帝,是直接从海底电缆拦截国际电报予以翻译的(现在美国在拦截intel网各节点的信息予以翻译)。监听事实上是各种拦截信息手段中的一种,斯诺登监听门中也披露美帝利用软件后门,拦截传向指定电脑的数据包,你连这个都不懂?战前有集中营,现在其实也有。而情报战中,是承受不起放弃监听手段的后果的--------如果不拦截其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你倒是说说看神州如何破获的暴恐组织?难道每次都必须等他们杀人放火之后再去抓吗?!你上面问的是斯诺登事件合法非法,我告诉你了,斯诺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作为政府雇员,披露本国情报秘密,都是非法行为。而美国监听事件,如果得到美国法院授权就是合法的,就像中国情报机构监听东T疆D热婆子,只要中国政府批准就是合法的。莫非照着你的意思,如果一群暴恐分子正在策划杀人放火,中国国安监听他们通讯,还要事先向联合国申报,获得塔利班东T支部,基地组织训练营和伊斯兰黎凡特共和国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监听”?! 54楼55楼58楼60楼监听他国会是政治丑闻,如1922年美国监听日本通讯,从中破译日本外交密电,掌握日本关于海军协定的谈判底线(当然也包括同一个会议上关于山东问题的解决方案),当然会是国际丑闻,但是请问因此这就是非法了?我上面不是问你了,美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就破译日本外交密码,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波兰在二战爆发前,就窃听德国的通讯,从中破译了“恩尼格码”密电,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中国爱国志士蔡智堪,在中日战争爆发前,就从日本窃取了“田中奏折”拿回国来发表,这不是“非法获取情报”的“丑闻”?你其窃取别人情报,别人当然要反对,是否因为他国反对,因此你的行为就非法了?日本还抗议救国会的“反日活动”,因此救国会呼吁抗日就是“非法抗日”的“丑闻”?当然,作为爱国愤青,你当然这么认为了,只要外国政府抗议了,本国情报机构,本国社会组织的活动就必须是“非法”的。呵呵,你确认你是爱国愤青五毛吗? 说了即便美国的监听对本国来说是合法,对他国来说别人监听你是合法的?欢迎别国来监听?你说来说去都扯美国的立场干嘛?又扯二战,你脑子是不是真的有问题。又提什么二战什么密电什么破码,搞的自己好像知识很丰富。你不觉得自己是很无知的么?
51楼监听还是拦截信息?你老提战前干嘛?洗脱美军的责任?战前还有集中营,你现在也要去建一个么?战前日本是侵略,你说还要去批准?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53楼54楼既然承认斯诺登事件是非法的你还叽叽咕咕说个毛线,有是苏联又是二战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看的所谓的历史。你到底懂什么?说的话都是被网友一一反驳还在这里指鹿为马。和你解释就是浪费时间。 55楼58楼斯诺登非法是指他泄密。请注意斯诺登没有受到叛国罪指控。那是神州媒体臆造出来的,斯诺登在香港期间,美国司法部提出的引渡指控是三条:侵占政府财产,窃取政府机密,向未经授权的人泄露政府机密。加强学习。任何国家的政府雇员,只要泄露国家机密,都涉嫌泄密罪了。当然神州一般会认为泄密就是“叛国”。监听他国会是政治丑闻,如1922年美国监听日本通讯,从中破译日本外交密电,掌握日本关于海军协定的谈判底线(当然也包括同一个会议上关于山东问题的解决方案),当然会是国际丑闻,但是请问因此这就是非法了?我上面不是问你了,美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就破译日本外交密码,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波兰在二战爆发前,就窃听德国的通讯,从中破译了“恩尼格码”密电,这是不是非法窃听的“丑闻”?中国爱国志士蔡智堪,在中日战争爆发前,就从日本窃取了“田中奏折”拿回国来发表,这不是“非法获取情报”的“丑闻”?你其窃取别人情报,别人当然要反对,是否因为他国反对,因此你的行为就非法了?日本还抗议救国会的“反日活动”,因此救国会呼吁抗日就是“非法抗日”的“丑闻”?当然,作为爱国愤青,你当然这么认为了,只要外国政府抗议了,本国情报机构,本国社会组织的活动就必须是“非法”的。呵呵,你确认你是爱国愤青五毛吗?
51楼监听还是拦截信息?你老提战前干嘛?洗脱美军的责任?战前还有集中营,你现在也要去建一个么?战前日本是侵略,你说还要去批准?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53楼54楼既然承认斯诺登事件是非法的你还叽叽咕咕说个毛线,有是苏联又是二战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看的所谓的历史。你到底懂什么?说的话都是被网友一一反驳还在这里指鹿为马。和你解释就是浪费时间。 56楼57楼是是是,美国人战前破译日本密码。波兰人战前破译德国密码。可不是“指鹿为马”吗。爱国愤青就是受不了这种事实!
49楼监听是拦截信息,如果是密码通讯你就要破解。没有监听你拿来的可供破解的原始信息?波兰在战前窃听德国通讯,需要纽伦堡法庭批准吗?美国在战前拦截日本通讯,需要得到东京帝国法院批准吗?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51楼53楼国际条约,在你眼中是做做样子?难怪,爱国愤青和日本昭和爱国贼一样,都认为国际条约不过是样子货,九国公约反了就反了,被逐出国联也无所谓,你说是不?既然安保条约只是毫无意义的样子货,当年为了安保条约是否签署,日本人闹什么闹?难道日本左翼自由主义人士都是脑残吗?日本战后立国两大基础,其一是旧金山和约(结束同盟国对日本的军事占领);其二是安保条约(日本加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和美国缔结事实上的军事条约)。居然被你说成是“毫无意义”。倒是有趣。]神州后来是和苏联翻脸了,加上自己有国防军,所以不必苏联驻军。日本到现在还没有国防军,每次面临中国,朝鲜和苏联的军事威胁,就让美帝出来露露肌肉,这样小日本可以不必和苏联,中国搞军备竞争,这对于其前期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加强学习。而现在日本军费一再攀升,是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繁荣,美国要求日本在太平洋防务上“承担更多责任”,否则在美国人看来,丫的小日本当年是个穷光蛋要美国保护,现在小日本富了,还不愿意自己承担防务,美帝岂不是成了日本花钱雇的保镖了?监听就是拦截信息,加强学习,当年美帝,英帝,是直接从海底电缆拦截国际电报予以翻译的(现在美国在拦截intel网各节点的信息予以翻译)。监听事实上是各种拦截信息手段中的一种,斯诺登监听门中也披露美帝利用软件后门,拦截传向指定电脑的数据包,你连这个都不懂?战前有集中营,现在其实也有。而情报战中,是承受不起放弃监听手段的后果的--------如果不拦截其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你倒是说说看神州如何破获的暴恐组织?难道每次都必须等他们杀人放火之后再去抓吗?!你上面问的是斯诺登事件合法非法,我告诉你了,斯诺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作为政府雇员,披露本国情报秘密,都是非法行为。而美国监听事件,如果得到美国法院授权就是合法的,就像中国情报机构监听东T疆D热婆子,只要中国政府批准就是合法的。莫非照着你的意思,如果一群暴恐分子正在策划杀人放火,中国国安监听他们通讯,还要事先向联合国申报,获得塔利班东T支部,基地组织训练营和伊斯兰黎凡特共和国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监听”?! 54楼55楼国土割让和房间隔出空间是一个概念?你满脑装的是什么????哦,你的意思是斯诺登时间非法是指斯诺登有叛国的嫌疑而不是说美国的所作所为是非法了是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是怎么给美国监听他国解脱责任的。爱国愤青?这么说全世界认为美国的棱镜计划让美国形象受损都是愤青了?德国总理,俄罗斯总理乃至欧盟和拉美国家都是愤青了?实在不明白查下棱镜门,既然合法这么多国家反对干嘛?既然合法怎么连美国内部都出现问题?
49楼监听是拦截信息,如果是密码通讯你就要破解。没有监听你拿来的可供破解的原始信息?波兰在战前窃听德国通讯,需要纽伦堡法庭批准吗?美国在战前拦截日本通讯,需要得到东京帝国法院批准吗?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51楼53楼国际条约,在你眼中是做做样子?难怪,爱国愤青和日本昭和爱国贼一样,都认为国际条约不过是样子货,九国公约反了就反了,被逐出国联也无所谓,你说是不?既然安保条约只是毫无意义的样子货,当年为了安保条约是否签署,日本人闹什么闹?难道日本左翼自由主义人士都是脑残吗?日本战后立国两大基础,其一是旧金山和约(结束同盟国对日本的军事占领);其二是安保条约(日本加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和美国缔结事实上的军事条约)。居然被你说成是“毫无意义”。倒是有趣。]神州后来是和苏联翻脸了,加上自己有国防军,所以不必苏联驻军。日本到现在还没有国防军,每次面临中国,朝鲜和苏联的军事威胁,就让美帝出来露露肌肉,这样小日本可以不必和苏联,中国搞军备竞争,这对于其前期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加强学习。而现在日本军费一再攀升,是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繁荣,美国要求日本在太平洋防务上“承担更多责任”,否则在美国人看来,丫的小日本当年是个穷光蛋要美国保护,现在小日本富了,还不愿意自己承担防务,美帝岂不是成了日本花钱雇的保镖了?监听就是拦截信息,加强学习,当年美帝,英帝,是直接从海底电缆拦截国际电报予以翻译的(现在美国在拦截intel网各节点的信息予以翻译)。监听事实上是各种拦截信息手段中的一种,斯诺登监听门中也披露美帝利用软件后门,拦截传向指定电脑的数据包,你连这个都不懂?战前有集中营,现在其实也有。而情报战中,是承受不起放弃监听手段的后果的--------如果不拦截其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你倒是说说看神州如何破获的暴恐组织?难道每次都必须等他们杀人放火之后再去抓吗?!你上面问的是斯诺登事件合法非法,我告诉你了,斯诺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作为政府雇员,披露本国情报秘密,都是非法行为。而美国监听事件,如果得到美国法院授权就是合法的,就像中国情报机构监听东T疆D热婆子,只要中国政府批准就是合法的。莫非照着你的意思,如果一群暴恐分子正在策划杀人放火,中国国安监听他们通讯,还要事先向联合国申报,获得塔利班东T支部,基地组织训练营和伊斯兰黎凡特共和国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监听”?! 54楼56楼是啊,美狗就是认为美国人做的都是真理,美国人的书也就是事实了。。。说了指鹿为马你不懂么?历史可以随便拿来做比喻的?
48楼49楼租房者不能蛮横?这倒是有趣的紧了,谈租户权力的法律,你当然是不懂的了。倒是请问作为“安保条约”。美国基地还要租用日本土地,何来的“蛮横”?某人信誓旦旦的说“隔出”如何如何,然后居然会所“打擦边球”云云,我倒是和好奇当年苏联空军协防中国,是否需要出租金呢?监听是拦截信息,如果是密码通讯你就要破解。没有监听你拿来的可供破解的原始信息?波兰在战前窃听德国通讯,需要纽伦堡法庭批准吗?美国在战前拦截日本通讯,需要得到东京帝国法院批准吗?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51楼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53楼54楼至于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历史”,呵呵,当事人雅德利写的《美国黑屋》当然是“乱七八糟的历史”了,波兰情报机构和英国布莱切利庄园破译恩尼格码的历史,也是“乱七八糟的历史”吧,我还想跟你说“齐默尔曼密电”,但是总算看明白了,只要你自己不知道而是别人告诉你的,都是“乱七八糟的历史”!这就是爱国愤青的历史虚无主义本质吧!
48楼49楼租房者不能蛮横?这倒是有趣的紧了,谈租户权力的法律,你当然是不懂的了。倒是请问作为“安保条约”。美国基地还要租用日本土地,何来的“蛮横”?某人信誓旦旦的说“隔出”如何如何,然后居然会所“打擦边球”云云,我倒是和好奇当年苏联空军协防中国,是否需要出租金呢?监听是拦截信息,如果是密码通讯你就要破解。没有监听你拿来的可供破解的原始信息?波兰在战前窃听德国通讯,需要纽伦堡法庭批准吗?美国在战前拦截日本通讯,需要得到东京帝国法院批准吗?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51楼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53楼54楼1,你自己说什么自己先理解明白,可乎?“隔出”是什么意思?隔出的地面归谁使用了?2,我说了斯诺登事件非法,是说斯诺登泄密是非法的,你看不懂?我说了一国情报机构监听国外通讯,只要其本国政府(对美国而言是本国法院)批准就是合法的,根本没有爱国愤青主张的,国安要监听新疆割喉党,还先要割喉党批准的道理!
47楼下文来自中新网2010年的内容: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9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正在讨论的冲绳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方案中的施瓦布军营“陆上方案”,方案迁入地所在的冲绳县名护市边野古区等3个地方政府认为该方案“将破坏社会生活”等,正考虑如果中央政府确定实施,就将拒绝签订施瓦布军营内区政府土地的租赁合同。2,中国政府如果要监听在美国的达赖贼秃和印度大本营之间的通讯,是需要向美国法院申请吗?当然你个爱国愤青当然认为既然达赖在美国,因此中国对他的监视,侦察,都是事先向美国政府申请的吧-------我说你哪来的这种混账思想?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48楼后面你这条美狗是不是已经接近疯狂的地步了?解释什么监听破解。你就直接说斯诺登事件是对是错是合理还是非法的不就得了?罗哩罗嗦何必??还中国监听美国要不要法院申请??本来就是非法的这是我质问你不是你质问我。举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什么破解,还戴笠都出来了。你丫脑子修度了 49楼51楼监听还是拦截信息?你老提战前干嘛?洗脱美军的责任?战前还有集中营,你现在也要去建一个么?战前日本是侵略,你说还要去批准?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53楼隔出空间只是我比喻而已,割让土地是你说的。懂了么?非要说隔出空间就是寓意割让土地?自己多学习一下汉字,少在这里丢人现眼既然承认斯诺登事件是非法的你还叽叽咕咕说个毛线,有是苏联又是二战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看的所谓的历史。你到底懂什么?说的话都是被网友一一反驳还在这里指鹿为马。和你解释就是浪费时间。
42楼还法律,哪里的法律?美国的还是别人的?你监听日本获得美国批准就可以监听了?对了,日本不是美国。美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管日本..这什么狗屁强到逻辑。还举例二战,你脑子修度了吧?二战德国日本是侵略者,能相提并论?按你这么说斯诺登事件还是应该的?是正常的?为何除了美国(也就政府)他们抗议啥?不满啥?就是非法的所以要偷偷摸摸,还法院批准...斯诺登事件批了几年还没批下来?最后一条就更可笑了,监听国民是为了保护人民...既然这么高尚怎么没有一件法律允许国家可以随意监听?要加强学习的是你吧,一天到晚都不知道懂了啥..井底之蛙 47楼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48楼49楼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51楼割让土地,可不是某些人宣称的“隔出点空间”吧。我不是说了吗?当年租界,东交民巷,就是隔出点土地让外国人租住经商,开办企业建立使领馆。那个“丧权辱国”骂的呀!你没有看懂?国际条约,在你眼中是做做样子?难怪,爱国愤青和日本昭和爱国贼一样,都认为国际条约不过是样子货,九国公约反了就反了,被逐出国联也无所谓,你说是不?既然安保条约只是毫无意义的样子货,当年为了安保条约是否签署,日本人闹什么闹?难道日本左翼自由主义人士都是脑残吗?日本战后立国两大基础,其一是旧金山和约(结束同盟国对日本的军事占领);其二是安保条约(日本加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和美国缔结事实上的军事条约)。居然被你说成是“毫无意义”。倒是有趣。]神州后来是和苏联翻脸了,加上自己有国防军,所以不必苏联驻军。日本到现在还没有国防军,每次面临中国,朝鲜和苏联的军事威胁,就让美帝出来露露肌肉,这样小日本可以不必和苏联,中国搞军备竞争,这对于其前期经济发展非常有利,加强学习。而现在日本军费一再攀升,是因为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繁荣,美国要求日本在太平洋防务上“承担更多责任”,否则在美国人看来,丫的小日本当年是个穷光蛋要美国保护,现在小日本富了,还不愿意自己承担防务,美帝岂不是成了日本花钱雇的保镖了?监听就是拦截信息,加强学习,当年美帝,英帝,是直接从海底电缆拦截国际电报予以翻译的(现在美国在拦截intel网各节点的信息予以翻译)。监听事实上是各种拦截信息手段中的一种,斯诺登监听门中也披露美帝利用软件后门,拦截传向指定电脑的数据包,你连这个都不懂?战前有集中营,现在其实也有。而情报战中,是承受不起放弃监听手段的后果的--------如果不拦截其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你倒是说说看神州如何破获的暴恐组织?难道每次都必须等他们杀人放火之后再去抓吗?!你上面问的是斯诺登事件合法非法,我告诉你了,斯诺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非法的,不管在哪个国家,作为政府雇员,披露本国情报秘密,都是非法行为。而美国监听事件,如果得到美国法院授权就是合法的,就像中国情报机构监听东T疆D热婆子,只要中国政府批准就是合法的。莫非照着你的意思,如果一群暴恐分子正在策划杀人放火,中国国安监听他们通讯,还要事先向联合国申报,获得塔利班东T支部,基地组织训练营和伊斯兰黎凡特共和国的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监听”?!
41楼最后,监听项目,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是知道的,总统也是知情的,因为行动需要情报委员会审判,否则连预算都申请不下来。问题是如果按照美国法律,情报委员会和总统如果知道CIA存在违法监听,那么会导致他们自己也吃官司。此外,你脑子有没有问题?如果CIA要监听日本政府,当然需要美国法院的批准,因为CIA是美国的政府组织而不是日本的政府组织,你怎么会想到“需要日本政府批准”?波兰窃听德国信息,中国窃听日本信息,需要法西斯国家的法院批准吗?顺便说下,一般各国法律对本国人民保护较多。因此监听对本国人民存在侵犯人权,但是监听,拦截海外他国政府,组织的情报,在本国范围是可以容忍的(美国除外)。否则,你想想蔡智堪偷抄日本内阁的“田中奏折”,中国政府为何不起诉他“违反”呢?加强学习。 42楼47楼如果我告诉你冲绳的美军基地,也是日本出租给美国政府的,美国也要和日本签署租赁合同的,你怎么理解?你还真以为中国的基地是“出租”,外国的基地就是“割让”?下文来自中新网2010年的内容: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9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正在讨论的冲绳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方案中的施瓦布军营“陆上方案”,方案迁入地所在的冲绳县名护市边野古区等3个地方政府认为该方案“将破坏社会生活”等,正考虑如果中央政府确定实施,就将拒绝签订施瓦布军营内区政府土地的租赁合同。2,中国政府如果要监听在美国的达赖贼秃和印度大本营之间的通讯,是需要向美国法院申请吗?当然你个爱国愤青当然认为既然达赖在美国,因此中国对他的监视,侦察,都是事先向美国政府申请的吧-------我说你哪来的这种混账思想?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48楼49楼 兄弟,不是我说你,跟一条美狗较什么劲啊?!别浪费时间和口水了,对这种吃里扒外的畜生,没有道理可讲,你讲得再对再多也没用,它们天生就是狗命,美国干爹放个屁都是香的!以前我会找证据反驳它们,现在不会了,因为那样简直就是拉低自己的智商!!让它们这些美狗卖力地吠吧,我们在边上看热闹就行了!!!
41楼最后,监听项目,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是知道的,总统也是知情的,因为行动需要情报委员会审判,否则连预算都申请不下来。问题是如果按照美国法律,情报委员会和总统如果知道CIA存在违法监听,那么会导致他们自己也吃官司。此外,你脑子有没有问题?如果CIA要监听日本政府,当然需要美国法院的批准,因为CIA是美国的政府组织而不是日本的政府组织,你怎么会想到“需要日本政府批准”?波兰窃听德国信息,中国窃听日本信息,需要法西斯国家的法院批准吗?顺便说下,一般各国法律对本国人民保护较多。因此监听对本国人民存在侵犯人权,但是监听,拦截海外他国政府,组织的情报,在本国范围是可以容忍的(美国除外)。否则,你想想蔡智堪偷抄日本内阁的“田中奏折”,中国政府为何不起诉他“违反”呢?加强学习。 42楼47楼如果我告诉你冲绳的美军基地,也是日本出租给美国政府的,美国也要和日本签署租赁合同的,你怎么理解?你还真以为中国的基地是“出租”,外国的基地就是“割让”?下文来自中新网2010年的内容: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9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正在讨论的冲绳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方案中的施瓦布军营“陆上方案”,方案迁入地所在的冲绳县名护市边野古区等3个地方政府认为该方案“将破坏社会生活”等,正考虑如果中央政府确定实施,就将拒绝签订施瓦布军营内区政府土地的租赁合同。2,中国政府如果要监听在美国的达赖贼秃和印度大本营之间的通讯,是需要向美国法院申请吗?当然你个爱国愤青当然认为既然达赖在美国,因此中国对他的监视,侦察,都是事先向美国政府申请的吧-------我说你哪来的这种混账思想?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48楼49楼隔出不是割出..隔出就是腾出点空间,现在怀疑你是不是中国人了俄。安保条约?这么天真无知的人,你要打伊拉克随便就可以找个借口。安保条约也只是做个样子,你别告诉我日本甘心牵这个条约?既然不甘心牵事实如此必须要做,所谓的条约只是一种屈服的展示。当年苏联协防中国,你也说了是协防。中国是战败国么?怎么什么时候中国领空有苏联驻军了?到现在还在驻军么?也签署了安保条约?监听还是拦截信息?你老提战前干嘛?洗脱美军的责任?战前还有集中营,你现在也要去建一个么?战前日本是侵略,你说还要去批准?美国人是矫情,我就问你一句美国监听事件是合法还是非法。就回答这问题。其他都是废话,你解释啥?
乌克兰欢迎美国驻军,二毛子被毛子支持的民间武装搞得灰头土脸,正规军愣是打不过民间武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啥事,只好去抱美国的大腿。。。剩下的大家补充 宇宙思密达大寒冥国因为立足于统治宇宙,地球上的基地,基本上市交由美国小弟去管理 。出钱出地
38楼另外你所谓的监听解释有些牵强。对于国家来说什么叫保密机构?你说的什么法院都要知晓的那是民事,国与国之间别说法院,哪怕参议院都不会知晓,有些事甚至连新上任的总统都没有知情权。还有监听只是对本国有效,对于他国监听都是非法的。你监听日本还要去日本法院获得批准?什么逻辑....居然还辩解斯诺登事件还是“正常监听”...看来你已经完全处在美国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完全不顾他国的立场...整一个强盗逻辑 41楼42楼还法律,哪里的法律?美国的还是别人的?你监听日本获得美国批准就可以监听了?对了,日本不是美国。美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管日本..这什么狗屁强到逻辑。还举例二战,你脑子修度了吧?二战德国日本是侵略者,能相提并论?按你这么说斯诺登事件还是应该的?是正常的?为何除了美国(也就政府)他们抗议啥?不满啥?就是非法的所以要偷偷摸摸,还法院批准...斯诺登事件批了几年还没批下来?最后一条就更可笑了,监听国民是为了保护人民...既然这么高尚怎么没有一件法律允许国家可以随意监听?要加强学习的是你吧,一天到晚都不知道懂了啥..井底之蛙 47楼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48楼 你的家要隔出一块给别人住你会觉得安逸舒服么?-----这句话自然不是你说的了。租房者不能蛮横?这倒是有趣的紧了,谈租户权力的法律,你当然是不懂的了。倒是请问作为“安保条约”。美国基地还要租用日本土地,何来的“蛮横”?某人信誓旦旦的说“隔出”如何如何,然后居然会所“打擦边球”云云,我倒是和好奇当年苏联空军协防中国,是否需要出租金呢?监听是拦截信息,如果是密码通讯你就要破解。没有监听你拿来的可供破解的原始信息?波兰在战前窃听德国通讯,需要纽伦堡法庭批准吗?美国在战前拦截日本通讯,需要得到东京帝国法院批准吗?也就是美国人矫情,政府下属情报机构窃听外国通讯,还需要美国的法院批准,你听说神州有这种怪事吗?斯诺登事件当然是错的,如果中国一个情报人员跑到日本,把中国情报机构对恐怖组织,对日本,对美国,对俄国,对欧盟的情报工作和盘托出,大概只有你这种中国爱国愤青,才会认为“那是对的,那是合法的,那是正确的”吧!我倒是知道,这要是有这种中国情报人员叛逃到海外,将中国情报活动内幕泄露出去的,是会遭到追杀的吧!
33楼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8楼41楼加强学习。 42楼47楼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9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正在讨论的冲绳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方案中的施瓦布军营“陆上方案”,方案迁入地所在的冲绳县名护市边野古区等3个地方政府认为该方案“将破坏社会生活”等,正考虑如果中央政府确定实施,就将拒绝签订施瓦布军营内区政府土地的租赁合同。2,中国政府如果要监听在美国的达赖贼秃和印度大本营之间的通讯,是需要向美国法院申请吗?当然你个爱国愤青当然认为既然达赖在美国,因此中国对他的监视,侦察,都是事先向美国政府申请的吧-------我说你哪来的这种混账思想?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弱智,说来说去又扯到割地,我什么时候说割地?你说我打比方说房子隔出空间给别人住就说割地?我解释是出租你现在又扯什么?日本的基地是租给美国,但有这么蛮横的租房者?又这么软弱的出租户么?日本敢不租给美国叫美国撤军?全世界都明白的道理出租只是打个擦边球,你还叽叽咕咕解释啥?美狗显露无疑后面你这条美狗是不是已经接近疯狂的地步了?解释什么监听破解。你就直接说斯诺登事件是对是错是合理还是非法的不就得了?罗哩罗嗦何必??还中国监听美国要不要法院申请??本来就是非法的这是我质问你不是你质问我。举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什么破解,还戴笠都出来了。你丫脑子修度了
32楼33楼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8楼41楼加强学习。 42楼1,上海,广州,天津的租界就是将土地出租给外国人,爱国愤青那个吗呀,“丧权辱国”什么都冒出来了。如果我告诉你冲绳的美军基地,也是日本出租给美国政府的,美国也要和日本签署租赁合同的,你怎么理解?你还真以为中国的基地是“出租”,外国的基地就是“割让”?下文来自中新网2010年的内容: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29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正在讨论的冲绳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方案中的施瓦布军营“陆上方案”,方案迁入地所在的冲绳县名护市边野古区等3个地方政府认为该方案“将破坏社会生活”等,正考虑如果中央政府确定实施,就将拒绝签订施瓦布军营内区政府土地的租赁合同。2,中国政府如果要监听在美国的达赖贼秃和印度大本营之间的通讯,是需要向美国法院申请吗?当然你个爱国愤青当然认为既然达赖在美国,因此中国对他的监视,侦察,都是事先向美国政府申请的吧-------我说你哪来的这种混账思想?波兰窃听德国通讯,是在德国侵略波兰(即二战爆发)前,事实上波兰窃听德国政府电讯,在德国元帅戈林访问波兰期间达到高潮(当时波兰已经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码”密电系统,后来将破解技术传给英国,成为布莱切利庄园破解的蓝本);美国窃听日本通讯,破解日本外交密电,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美开战前,事实上根据雅德利的说法,美国早在1922年华盛顿会议期间,就破解了日本外交密电,因此对日本代表提出的条件了如指掌------------雅德利就是当时破解项目负责人,后来遭美国政府解雇(美国出现一届脑残政府,认为“偷听别人通讯是不道德的,非君子所为”),因此愤而出版《美国黑屋》,将美国破译日本密码一事泄露出来,并且文章后面用1922年日文密电的实例破解过程,即将破译术和盘托出,可谓“20世纪30年代的斯诺登”。当时中华民国驻华盛顿的陆军助理肖勃(真实身份是军统北美站站长),看到此书后大为惊讶,将其翻译为中文后寄给戴笠,因此之后雅德利被中国政府雇佣组建“中国黑屋”,专门破译日本密电。加强学习。和平时期各国之间的刺探和监听就层出不穷,只有脑残才会因为主张“信息自由化”“君子不偷看,不偷听”而放弃这种行为呢!
32楼33楼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9楼40楼45楼我说的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那是公开的,达瓦烈士当时和中国是盟友关系。不是苏联空军冒充中国空军在朝鲜参战,东北部分苏军必须冒充中国军队,是因为苏联没有公开宣布对美开战,因此苏联军人参战朝鲜战争必须保密。你把苏联空军协防中国华北,华东和东北,和苏联空军冒充中国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两件事情弄混了。
28楼32楼33楼呵呵,外国在本国有一块军事基地,叫做“割让土地”,这个逻辑好的很,你去和毛粉说说,说19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华北,东北,华东,那就叫“割让土地”!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9楼40楼 苏联米格机秘密进驻东北是朝鲜战争期间,所有人员皆穿中国军服或朝鲜军服,飞机也是涂成中国标志,况且到了战争后期就全部撤回,只能叫驻扎,中国也没有划一块地给苏联专用,和驻军区别大了,你让美军穿日本军服或棒子军服,撤销专属军事基地试试?再者美国窃听别国机密难道还有合法一说?难道只要美国同意就合法了?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这就是你的逻辑?
28楼32楼33楼呵呵,外国在本国有一块军事基地,叫做“割让土地”,这个逻辑好的很,你去和毛粉说说,说19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华北,东北,华东,那就叫“割让土地”!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8楼41楼顺便说下,一般各国法律对本国人民保护较多。因此监听对本国人民存在侵犯人权,但是监听,拦截海外他国政府,组织的情报,在本国范围是可以容忍的(美国除外)。否则,你想想蔡智堪偷抄日本内阁的“田中奏折”,中国政府为何不起诉他“违反”呢?加强学习。 讨论的全是被人反驳的,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和你讨论这些简直是浪费时间。
28楼32楼33楼呵呵,外国在本国有一块军事基地,叫做“割让土地”,这个逻辑好的很,你去和毛粉说说,说19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华北,东北,华东,那就叫“割让土地”!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8楼41楼顺便说下,一般各国法律对本国人民保护较多。因此监听对本国人民存在侵犯人权,但是监听,拦截海外他国政府,组织的情报,在本国范围是可以容忍的(美国除外)。否则,你想想蔡智堪偷抄日本内阁的“田中奏折”,中国政府为何不起诉他“违反”呢?加强学习。 隔出一块地给别人住就是割让土地?出租不行?这啥什么智商啊也回了半天...还反美,生气了?这么说德国总理说的那些话就是反美了?还法律,哪里的法律?美国的还是别人的?你监听日本获得美国批准就可以监听了?对了,日本不是美国。美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管日本..这什么狗屁强到逻辑。还举例二战,你脑子修度了吧?二战德国日本是侵略者,能相提并论?按你这么说斯诺登事件还是应该的?是正常的?为何除了美国(也就政府)他们抗议啥?不满啥?就是非法的所以要偷偷摸摸,还法院批准...斯诺登事件批了几年还没批下来?最后一条就更可笑了,监听国民是为了保护人民...既然这么高尚怎么没有一件法律允许国家可以随意监听?要加强学习的是你吧,一天到晚都不知道懂了啥..井底之蛙
21楼28楼32楼33楼呵呵,外国在本国有一块军事基地,叫做“割让土地”,这个逻辑好的很,你去和毛粉说说,说19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华北,东北,华东,那就叫“割让土地”!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8楼 你的家要隔出一块给别人住你会觉得安逸舒服么?----这句话不是你说的,自然是铁血服务器出现故障了吧。这个,对于监听问题保密不保密的问题,你可以去美国发飙,说国家保密机构的行动本就不该受法院监管。我想CIA,以及那些反对斯诺登的美国爱国愤青,是很赞成你的观点。其实我个人也认为,CIA要搞窃听前必须先得到法院的授权,这点未免太强人所难了。最后,监听项目,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是知道的,总统也是知情的,因为行动需要情报委员会审判,否则连预算都申请不下来。问题是如果按照美国法律,情报委员会和总统如果知道CIA存在违法监听,那么会导致他们自己也吃官司。此外,你脑子有没有问题?如果CIA要监听日本政府,当然需要美国法院的批准,因为CIA是美国的政府组织而不是日本的政府组织,你怎么会想到“需要日本政府批准”?波兰窃听德国信息,中国窃听日本信息,需要法西斯国家的法院批准吗?顺便说下,一般各国法律对本国人民保护较多。因此监听对本国人民存在侵犯人权,但是监听,拦截海外他国政府,组织的情报,在本国范围是可以容忍的(美国除外)。否则,你想想蔡智堪偷抄日本内阁的“田中奏折”,中国政府为何不起诉他“违反”呢?加强学习。
21楼28楼32楼33楼呵呵,外国在本国有一块军事基地,叫做“割让土地”,这个逻辑好的很,你去和毛粉说说,说1950年苏联空军进驻中国华北,东北,华东,那就叫“割让土地”!顺便教教你,每个国家的情报机构都在搞监听,如果没有监听,那就是情报机构的失职。美国情况特殊,是因为该国有法律,规定即便是情报机构,监听也要事先获得法院批准。斯诺登披露的不是“监听”而是“非法监听”,就是美国情报机构为了抢时间,在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前就开始监听了(或者说是“一边监听一边申请”),这就构成“非法窃听”。明白了吗? 39楼驻扎都不算驻军,孔乙己窃书,当然不算偷了。这不是你的逻辑?
的确很主旋律报道的不同,驻军往往能活跃当地经济,一旦驻军离开,当地经济会严重受损。这么说吧,如果不是驻日美军军纪太差,冲绳人也不至于要把美军赶走。 21楼28楼32楼33楼 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现代版演绎吗?
的确很主旋律报道的不同,驻军往往能活跃当地经济,一旦驻军离开,当地经济会严重受损。这么说吧,如果不是驻日美军军纪太差,冲绳人也不至于要把美军赶走。 21楼28楼32楼33楼好吧,我承认在驻扎与驻军逻辑混淆意解错误。不过意思是明确的..本人什么时候说割让土地这词?情绪莫要过于偏激。你邀请他国驻军与实际强行驻军性质一样么?日本,韩国有权利叫美军撤离?自主权都没有谈什么主权?你认为只有毛粉才会忽略历史得“自闭症”么?另外你所谓的监听解释有些牵强。对于国家来说什么叫保密机构?你说的什么法院都要知晓的那是民事,国与国之间别说法院,哪怕参议院都不会知晓,有些事甚至连新上任的总统都没有知情权。还有监听只是对本国有效,对于他国监听都是非法的。你监听日本还要去日本法院获得批准?什么逻辑....居然还辩解斯诺登事件还是“正常监听”...看来你已经完全处在美国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完全不顾他国的立场...整一个强盗逻辑
的确很主旋律报道的不同,驻军往往能活跃当地经济,一旦驻军离开,当地经济会严重受损。这么说吧,如果不是驻日美军军纪太差,冲绳人也不至于要把美军赶走。 22楼27楼 决定对日本占领的是坡茨坦公告,而旧金山条约是美国和日本之间的协议,从国际法来说,前者比后者更有国际法律效力。因此除美日外其他国家主要是中俄都不承认旧金山合约的。
第二:萨达姆、卡扎菲和诺列加第三:查韦斯、卡斯特罗例外: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大帝
21楼28楼30楼31楼一个正常国家,优先考虑如何保护本国国民,在蒋光头的飞机每晚都来华东沿海“点名”,炸发电厂自来水厂的情况下。伟大领袖让苏联空军的喷气战斗机协防中国大城市,你对此有意见?老实说,当年签署日美安保条约时,很多日本人是反对的,认为这“丧权辱国”。不过之后明白了---美国协防稳定日本,确保其不会被苏联,朝鲜等侵略,而因为日本没有了沉重的军费负担,因此可以埋头搞经济发展----如果没有日美安保条约,又怎么来的池田勇人“收入倍增计划”?有怎么能有田中角荣的“日本列岛改造计划”,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并且发展到巅峰状态呢? 34楼的确,中国空虚,邀请苏联驻军是正常的,日本战后连国防军都没有,日美安保条约邀请美国驻军防守日本,就是“丧权辱国”了-----这个逻辑蛮不错的。至于协防范围,下文来自铁血:1950年苏联空军保卫上海天空与国民党正面作战作者 斯皮里多诺夫 编译 彭华顺便说,上海人民还都记得苏联空军协防上海,击落蒋匪轰炸机,使得蒋匪不敢来轰炸的事件。埋头搞经济,是日美安保条约后,日本开始经济创业。你说1.5亿美元防务经费是“巨额”。请问如果你自己搞国防军,需要多少经费呀?如果没有美国协防日本,请问你能用一万亿预算(100亿美元)完成日本防务吗?收入倍增计划是“泡沫经济”,你为何不去和主旋律正能量说?主旋律正能量这几年也在推行收入倍增计划。你去呼吁“那是泡沫崩溃”----呵呵,顺便教教你,日本经济泡沫崩溃,是90年代的房地产市场泡沫崩溃和故事泡沫崩溃,和“收入倍增计划”何干?差了三十年吧!日本列岛改造计划最终因为遭遇中东石油危机而失败。但是请问如果美国协防导致稳定的政治经济局面,你丫敢提出那么宏伟的改造计划吗?此外,别忘了虽然日本列岛改造计划失败,但是却促进日本基础建设的长足发展。事实上请问田中的“列岛改造计划”,依托新干线,发展沿线房地产,促进经济发展,这样的计划不就是神州现在在运作的吗?当然,神州运气好,欧佩克的势力被美国打垮了,世界原油供应较为稳定,因此不用冒田中当时那么大的危险!
的确很主旋律报道的不同,驻军往往能活跃当地经济,一旦驻军离开,当地经济会严重受损。这么说吧,如果不是驻日美军军纪太差,冲绳人也不至于要把美军赶走。 21楼28楼30楼31楼
50年代初正处于朝鲜战争期间,中国大部分军事力量都在朝鲜,原本那个时候的中国就没有什么空军力量,防空力量也基本上投进了朝鲜战争。那个时候中国称苏联为老大哥,朝鲜战争苏联出动远东地区的大部分空军入朝作战,协防的也是东北地区,防止美军飞机入侵。蒋介石只不过是乘虚而入。美日安保条约的签订,是因为战后日本没有军队想找个靠山而已,用现在的话叫找个干爹。签订的时候日本反对的声音并不多,反对的不过是因为后来美军作恶太多、激起民愤。1952年,根据安保条约的规定,日本向美军提供了1.55亿美元的防卫经费,而且这个经费每年都在增加。2009年,日本为逐日美军提供了包括土地在内约5694亿日元,而当年日本的军费才4100亿日元。现在日本的军费不但不减少,反而每年都会大量增加。埋头搞经济?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为什么会经济泡沫崩溃?美国会坐视日本经济的发展吗?如果没有“收入倍增计划”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经济泡沫崩溃。“日本列岛改造计划”是个失败了的计划,为了你的主子,这都说出来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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