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死神剑八vs诺伊特拉拉攻戴斯拉受的文?最近萌这个。。。。有的话请上传好咩?

《冰与火之歌》有哪些经典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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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吧?"  琼恩只觉得一股寒意刺进全身,他抿紧嘴唇,没有答话。  "我冒犯到你了吗?"兰尼斯特忙道,"抱歉,侏儒向来不太懂得察言观色。反正历来杂耍卖艺的侏儒前辈们个个衣着随便,口无遮拦,我也就有样学样啦。"他嘿嘿笑着,"不过你确实是个私生子。"  "艾德·史塔克大人是我父亲没错。"琼恩终于还是承认了。  "嗯,"兰尼斯特端详着他的脸,"看得出来。跟你那些兄弟相比,你还比较有北方人的味道。"  "同父异母的兄弟。"琼恩纠正,心里暗暗为侏儒的说法感到高兴。  "那么私生子小弟,让我给你一点建议罢。"兰尼斯特道,"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琼恩可没心情听人说教:"你又知道身为私生子是什么样了?"  "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你可是你母亲的亲生儿子,地地道道的兰尼斯特。"  "是么?"侏儒苦笑,"这话你去跟我父亲大人说吧。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而死,所以我老爸始终不确定我是不是他亲生的。"  "我连我母亲是谁都不知道。"琼恩道。  "反正是个女人。"他朝琼恩露出一抹哀伤的笑容,"小子,请记住,虽然全天下的侏儒都可能被视为私生子,私生子却不见得要被人视为侏儒。"说完,他转过身,驼着背返回宴会大厅,嘴里还哼起一首爱情小调。当他打开门的刹那,室内的灯光将他的背影清楚地洒在庭院中。就在那一瞬间,提利昂·兰尼斯特的身影宛如帝王般昂首挺立。
梅里巴德修士的话大多都很有道理,列举一下: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祗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
猫姨抓小恶魔那段。
“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
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
“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
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
“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 “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
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
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
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着剑走到她身边。 “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 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村里藏有金子吗?”“银子和珠宝呢?”“存粮呢?贝里_唐德利恩伯爵在哪儿?”她扑到他身上,不停地刺。“他离开后去了哪儿?身边有多少人?其中有多少骑士,多少弓手,多少步兵?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有多少?村里藏有金子吗?”
长城门洞里守夜人六人单挑巨人之王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总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伊戈,我梦见我老了
卷5小鱿鱼的几个pov:席恩不知家是什么滋味,真的。……席恩疑惑自己能否也在此祈祷。旧神会倾听我的呼声吗?他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派克岛的血脉,他的神是群屿的淹神……但临冬城离大海太远太远,而他这一辈子,似乎没有任何神灵关心过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何还活着,甚至想不通自己干吗要生下来。“席恩。”一个声音轻柔地唤道。他猛地抬头。“谁?”他只看见树木和缠绕树木的迷雾。那声音就跟树叶摩挲的沙沙声一样微弱,带着冰冷的怨恨。那是神的声音,还是鬼魂的?他夺取临冬城时,多少人为之丧命?他失去临冬城那天呢?那天是席恩·葛雷乔伊的末日,而后他重生为臭佬。臭佬臭佬,好似惨叫。他忽然在这里待不住了。神木林外,寒气像饿狼一样扑来,冻得他牙齿打颤。他尽可能低头避开风头,朝大厅行去,紧跟在一长串蜡烛和火炬后头。靴子踩得脚下的冰吱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他烧了我的马。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鬟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第三十七章 临冬城亲王雪花也落在神木林里,但它们一触地面就告融化。白雪覆盖的大树底下一片泥泞,丝丝缕缕的迷雾为它们缠上幽灵般的缎带。我为什么要上这里来?他们不是我的神,我不属于这里。心树犹如苍白的巨人,站在他面前,它有雕刻的脸庞,张开的树叶是它的血红手掌。鱼梁木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席恩跪倒在池边。“求求你们,”他破碎的牙齿挤出微弱的声音,“我没想过……”言语哽在喉头。“救救我,”他最后勉力说,“给我……”什么?力量?勇气?慈悲?雪花在周围飘落,苍白缄默的雪,隐含无声暗喻。——第四十一章 变色龙昨晚,席恩难以成眠,不由得又构思起逃亡计划来,想趁拉姆斯及其父亲大人无暇他顾时悄悄溜走。不过,每道城门都已关闭、上闩,严密把守,没有波顿公爵的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即便席恩找到法子出城,又能怎样?他忘不了凯拉和她的钥匙。他能上哪去?父亲已死,叔叔们用不着他,他回不了派克城。对他来说,最接近家园的地方就是这里,临冬城的废墟。一个废人、一座废墟。我哪也不去。……神木林里,雪仍旧触地融化。蒸汽从温泉池升起,混杂着苔藓、泥土和腐殖质的气息。空中悬挂的温暖迷雾,为树木披上了深色长袍,令它们看起来像是高大哨兵。太陽出来以后,蒸汽腾腾的树林往往挤满了前来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但现在时间还早,这里只属于席恩·葛雷乔伊一人。树林中央的鱼粱木用那双洞悉一切的红眼睛看着他。席恩站在黑水池畔,在那张雕刻的红色人脸前垂下头。他依旧能听见鼓声:砰——咚、砰——咚、砰——咚、砰——咚。犹如遥远的闷雷,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这里的夜没有风,雪花从黑暗冰冷的长天垂直坠落,心树的叶子却沙沙响,似乎在一遍又一遍诉说他的名字。“席恩,”他们低声呼唤,“席恩。”这是旧神的呼唤啊,他心想,他们认识我。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艾德·史塔克的养子,曾是他孩子们的朋友和兄弟。“求求您们,”他跪倒在地,“给我一把剑,我只要这个。让我身为席恩而死,而不是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温暖得难以置信。“我是铁种,来自群屿,是……是派克岛的传人。”——第四十六章 临冬城的鬼魂这是臭佬会做的事,臭佬会这样讨好拉姆斯老爷。几个婊子想偷走拉姆斯老爷的新娘,臭佬决不允许这等事发生。但旧神记得他的名字,他们叫他席恩。铁种,我是铁种,巴隆·葛雷乔伊的儿子和派克岛的合法继承人。他失去的手指抽搐不已,但他控制住自己,没去拔匕首。……于是席恩领女人们上楼梯。这段楼梯我爬过上千次。小时候他会跑着上去,下楼时则会三级作一步地跳下来。有回他不小心跳到老奶妈身上,把老奶妈一路撞下楼,也因此挨了在临冬城最重的一顿鞭子。但这顿鞭子跟他小时候在派克岛被两个哥哥殴打欺负相比,算得上温柔。他和罗柏在这段楼梯上演绎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战斗。他们用木剑互相攻打,那是一种很好的训练,要想在螺旋梯上逼退意志坚定的对手,需要格外努力。罗德利克爵士常说,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他们都死了。乔里、罗德利克老爵士、艾德公爵、哈尔温、胡伦、凯恩、戴斯蒙、胖汤姆、老是做骑士梦的埃林、给他打造第一把真剑的密肯,甚至老奶妈,他们都不在了。还有罗柏,那个比巴隆·葛雷乔伊所有儿子都更亲的兄弟。罗柏在红色婚礼上被佛雷家族无耻地谋害,我应该在那里跟他并肩作战。我当时在哪里?我应该跟他死在一起。——第五十一章 席恩再加上和阿莎重逢的片段:他抬眼看她。“姐姐,看,这回我认出你了。” 阿莎心跳都停了。“席恩?” 他嘴唇张开,看样子可能是在咧嘴笑。他口中一半牙齿没了,另一半也是碎裂的。“席恩,” 他重复着。“我叫席恩。人必须自知其名。” 第六十二章 祭品
“你出不去,”珊莎说,“太后封锁了梅葛楼,城市的门也都关上了。” “关不住我。我有白袍。我有这个。”他拍拍剑柄圆球。“拦我就纳命来……除非他身上有火。”他苦涩地笑笑。 “那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小小鸟,记得吗?你答应要唱首歌给我听。” 她不明白他什么意思。此时此地,空中火焰盘旋,成百上千的人正在死去,她怎么能唱歌呢?“我不能唱,”她说,“放手,你吓到我了。” “什么都能吓到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凝固的血覆盖了他脸上最可怕的伤疤,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白得吓人、充满恐惧,烧伤的嘴角一次又一次地抽搐。珊沙可以闻得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混合了汗臭、酒臭、呕吐物的恶臭,其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呛人的血腥,血,血…… “我
可以保护你,”暗哑的声音再度传来,“他们都怕我,再没有人敢欺负你,否则我就杀了他。”他将她拉近,片刻之间,她以为他要吻她。他太强壮,珊莎明白自己
无法反抗,于是闭上眼睛,希望一切赶紧过去。但等了很久,什么也没发生。“还是不敢正眼看我,是吗?”她听见他说。他猛然扭转她的手臂,拖她到床边,推在
床上。“我要听那首歌。你说你会唱一首佛罗理安与琼琪的歌。”他拔出匕首,抵向她喉咙。“唱,小小鸟,唱,否则我要了你的小命。” 她的喉咙因恐惧而干涸紧绷,她所知道的每一首歌都从脑海里消失。求求你,她想尖叫,我会当个乖女孩,请你不要杀我。她感觉到刀尖旋转,压进咽喉。当她就要闭上眼睛,听天由命时,忽然记起了那首歌,不是佛罗理安与琼琪的那首,但确实是一首歌。她的嗓音又尖又细,不断颤抖: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她忘记了其他段落,声音也逐渐减弱。她好怕他会杀她。但过了一会儿,猎狗把刀从她咽喉移开,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本能地伸手捧起他的双颊。屋里太暗,她看不见他的面容,但能感觉到黏稠的血,和一种湿湿的不是血的东西。“小小鸟,”他又说,声音粗糙刺耳,如同钢铁刮过岩石。然后他从床上站起来。珊莎听见衣服撕裂,接着是轻轻的脚步,渐行渐远。 良久,她爬下床来,孤身一人。他的袍子掉在地上,紧揉成一团,雪白的羊毛料被血与火所污染。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惟有丝丝绿影仍在群星间徘徊。凉风习习,吹得窗户“砰砰”作响。珊莎好冷。她抖开撕裂的白袍,裹住身子缩在地板,瑟瑟发抖。
“够了,世上没有巫术,杀害乔佛里的也只是毒药。”泰温公爵再度望向詹姆的断肢。“不能用剑,你就无须保持御林铁卫的身——”  “我当然要保持,”他打断父亲,“而且一定得保持。我看过《白典》,知道不少先例,无论残废与否,御林铁卫只要宣誓,必须效命终身。”  “当瑟曦以年老为名,虢夺巴利斯坦爵士的职务时,传统已被打破。现下,我们只需慷慨赠予总主教一份礼物,想必他会很乐意解除你的义务。诚然,你姐姐驱逐赛尔弥是件大蠢事,但从另一方面讲,也为我们打开了大门——”  “——因此得有人挺身而出把它关好,”詹姆站起来,“父亲,我受够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可不想再增添一笔烦恼。再说,我并非自己要当御林铁卫的队长,但活儿既然落到头上,就有责任——”  “你当然有责任,”泰温公爵也站起来,“对兰尼斯特家族的责任。你从前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以后也应当是。我决定把托曼交给你管教,让他作你的侍从和养子,只有在凯岩城,他才能学会如何当一个真正的兰尼斯特。我不要他母亲惯坏他,相反,我会为瑟曦找个丈夫。奥柏伦·马泰尔应该不错,但我得先说服提利尔大人此事不会损害高庭的利益。你也该结婚了,提利尔家坚持要把玛格丽转嫁托曼,我打算用你来代替——”  “不!”詹姆天旋地转,几乎站不住。不,不不不。他受够了,受够了贵族们的谎言,受够了父亲和姐姐,受够了这整个肮脏的交易。“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要说几次‘不行’您才会听于奥柏伦·马泰尔?这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剑上涂毒反而只算他的小过恶,您知道吗?他的杂种比劳勃还多,他……他跟男孩睡觉!此外,您竟以为我会娶乔佛里的遗孀……”  “提利尔大人保证她还是处女。”  “她活到八十岁还是处女都与我无关!我不要她,也不要你的凯岩城!”  “你是我儿子——”  “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御林铁卫的队长!这才是我活着的意义!”
反对楼上,冰与火之歌里面分明是唐纳·诺伊。只有一只手,但是可以抱起琼恩。电视剧上的应该是冰雨的风暴 章节64。黑城堡的武器师傅,曾效力于拜拉席恩家族,劳勃的战锤就是他造的,琼恩的长爪也是,还有史坦尼斯的第一把剑。史坦尼斯承认,没有诺伊等人的牺牲,野人可能就在他的军队到来之前就占领了长城。另外,鹿家三兄弟一个精钢,一个生铁,一个亮铜,这句有名的评价也出自于他之口。“他们四个人在场子里都被你羞辱过,说不定怕你怕的要死,我看过你练剑,跟你比画那不叫练习,要是你使得真剑,他们已经死上好几回了。你很清楚,我很清楚,他们也很清楚。你毫不留情面的羞辱他们,难道你觉得这样很值得骄傲?”“好好想一想,”诺伊提醒他。“不然准备枕着匕首睡觉。”
——致守夜人的首席武器师傅,黑城堡之战的指挥者,长城守卫战的牺牲者,劳勃·拜拉席恩的武器师傅,平定派克岛的无畏勇士,守夜人的心灵导师。
“第一课,”琼恩正色道,“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  艾莉亚用钝的一端在他手上砰地敲了一下,虽然很痛,琼恩却不由自主地像个傻子般嘻嘻直笑。“我知道该用那一边刺人啦。”艾莉亚说,随即脸上蒙了一层疑惑,“茉丹修女一定会把剑拿走的。”  “假如她不知道你有这把剑,就不会把它拿走了。”  “那我跟谁练习呢?”  “你会找到对手的。”琼恩向她保证,“君临是座名副其实的大城,足足有临冬城的一千倍大。在你还没找到练习伙伴之前,仔细观察校场里其他人怎么打斗。多跑步,多骑马,把身体养壮。还有,无论如何……”  艾莉亚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些,于是两人异口同声道:  “……绝对……不要……告诉……珊莎!”  琼恩揉揉她的头发:“小妹,我会想念你的。”  突然间她的样子像要哭。“我真希望你和我们一起走。”  “殊途不见得不能同归,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他心情渐渐开朗,决定不再沮丧下去。“我该走了。我再这样让班扬叔叔等下去,恐怕在长城的第一年就得天天清理大小便了。”  艾莉亚奔向他,做最后一次拥抱。“先把剑放下。”他笑着警告她。她红着脸把剑丢在一旁,然后拼命吻他。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时,她已经又拾起剑,试探着挥舞。“我差点忘了,”他对她说,“大凡好剑都有自己的名讳。”  “像是‘寒冰’?”她看着手中剑,“这把剑也有名字吗?哇,快告诉我嘛。”  “你难道猜不出来?”琼恩揶揄,“就是你最心爱的东西呀。”  艾莉亚乍听之下满头雾水,但随即恍然大悟,她的反应就是这么迅捷。于是两人再度异口同声道:  “缝衣针!”  记忆中她的笑声,在后来北行的漫长路上,始终温暖着他的心房。
我发现不管在哪,都很少有人贴这段,这么经典居然没人喜欢啊摔!提利昂To 詹姆“我只是……还债。”詹姆的声音愈发异样。  “还债?”他昂头望着哥哥,“我不明白。”  “不明白就好,有的事,最好永远埋葬。”  “噢,太棒了,”提利昂道,“什么丑事恶行?哪位大人背后搞小动作?说吧,我不会哭的。”  “提利昂……”  詹姆在害怕。“说吧。”提利昂重复。  哥哥转头不看他。“泰莎。”最后他轻声道。  “泰莎?”他心里一紧,“她……她怎么了?”  “她不是妓女,我没有买她。一切都是父亲命我讲述的谎言。泰莎……泰莎就是泰莎,农夫的女儿,与你在路上偶遇。”  提利昂听见微弱的喘气“咝咝”地穿过鼻子的伤疤。詹姆不敢回头。泰莎。忽然间他忘了她的模样。小女孩,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比珊莎大。“我的老婆,”他嘶声道,“她嫁给了我。”  “父亲说,她就为了你的钱。她是个贱民,你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若非为金子,她根本不会来找你,所以相当于妓女,所……所以我说的不是谎言,不是真的谎言,而……而且他认为需要给你好好上一课。从此以后,你会汲取教训,并对我心存感激……”  “心存感激?”提利昂几乎说不出话来,“他把她给了卫兵,整整一军营的卫兵,还让我……全程观看。”啊,不只是看,最后我还……我的老婆——  “我真不知他会那样做,请你相信我。”  “噢,相信你?”提利昂咆哮道,“你还值得我相信吗?我还能够相信你吗?去你妈的,她是我老婆!”  “提利昂……”  他打了哥哥。反手一掌,用尽全身力气,蕴涵着所有的恐惧、怒火和痛苦。詹姆踉跄退步,失去平衡,最后倒在地上,“我……我很抱歉。”  “噢,抱歉就行了吗,詹姆?你,还有我亲爱的老姐和慈祥的老爸,不错,我还没想清楚,但总有一天会狠狠报复你们,我指天发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提利昂蹒跚走远,几乎又绊在狱卒身上,但不出十几码,便被一道铁门拦住。噢,老天!他只想尖叫。  詹姆靠过来,“我有钥匙。”  “那快开门。”提利昂向外避开。  詹姆插进钥匙,将门推开,当先走出去,接着回头道,“你来吗?”  “咱们各走各的路,”提利昂踱出门外,“钥匙给我,我自己去找瓦里斯。”他昂起头,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哥哥。“詹姆,你左手能打吗?”  “至少不比你差。”詹姆苦涩地说。  “那好,下次见面,咱们就可以好好对上手,就你我两个——残废与侏儒。”  詹姆将一串钥匙递给他,“我给你说了真话,你也该对我坦诚。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你下的毒?”  这个问题,犹如一把尖刀,在他肚内翻搅。“你想知道真相?”提利昂反问,“那好,我告诉你,乔佛里的品性比伊里斯更糟糕,他偷了父亲的匕首,交给下人去害布兰登·史塔克,这事你可清楚?”  “我……我想是这样。”  “没错,做‘儿子’的想学‘父亲’。等他权力巩固,多半连我也杀——为什么不呢?我又矮又丑,生来就有罪。”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真的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话说出来?很好,很好,你听着: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他逼自己微笑。昏暗的光芒下,无疑是副狰狞面容。  詹姆转身走开,一句话也没有说。To 雪姨“大人?”一个女人唤道。  幸亏我的心已不再能感觉到疼,否则真不知如何承受。第一步总是最难。当他终于走到床边,拉开遮罩,“她”果然在里面,带着一丝倦懒的笑,抬起头来。她一见他的脸,笑容顿时消失,忙把毯子拉到下巴,好似能提供保护。  “亲爱的,你等的是高个子吧?”  她眼中盈满大颗的晶莹泪珠,“我真的不是故意,完全是被太后逼的。求求您,您父亲好可怕。”她坐起来,毯子滑到膝盖下,她全身一丝不挂,只是高耸的胸脯前有那条沉重的金链子,金手环环相扣。  “雪伊,我的好小姐,”提利昂轻声说,“我待在黑牢里等死,却从未忘记你的美。不管穿着丝衣、粗布,还是裸体,你都那么……”  “噢,大人就快回来了。您得赶紧离开,您……您会带我走吗?”  “你喜欢过我吗?”他捧起她的脸,想起无数往事,想起每次揽住她的腰,挤她坚硬的小乳房,拨弄她短短的黑发,抚摸她的嘴唇、脸颊和耳朵……最后伸进甜美的私处,勾撩她的呻吟,“你喜欢过我的抚摸吗?”  “您是我的最爱,”她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亲爱的,这是你一辈子最糟糕的一句话。  提利昂抓紧父亲的项链,用力扭动,链条紧紧相扣,陷进颈项。“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嘶声唱道,然后给了冰凉的金手最后一拧,任温热的小掌挥开眼泪。To 泰温“我什么也不欠你。”  “不,在我一生中,你给我的伤害难以尽数。我要你回答:你到底把泰莎怎样了?”  “泰莎?”  他根本忘了她。“我老婆。”  “噢,我想起来了。你的头一个妓女。”  提利昂瞄准父亲的胸膛,“再说这个词,我就杀了你!’’“你不敢。”  “我不敢?说啊,就一个词两个字,你说啊,”提利昂挥舞十字弓,“泰莎。在给我上了那小小的一课之后,你把她怎样了?”  “我不记得了。”  “努力想想!你杀了她?”  父亲抿抿嘴唇,“杀她做甚?那番经历正好让她摆正自己的位置——何况我记得,她收入颇丰。似乎后来总管把她赶出去了,我没工夫询问。”  “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  提利昂指头一紧,十字弓正好在泰温公爵起立瞬间“哐”地一声射出飞矢,插进公爵膀胱之上,他闷哼一声,又坐回去。箭插得很深,直没到羽翎。鲜血顺着箭柄,不住渗透,流过父亲的阴毛,顺着光光的大腿,滴到地板上。“你放箭!”父亲难以置信地说,他眼睛朦胧中充满惊骇。  “您总能迅速把握形势,父亲,”提利昂评论:“难怪是永远的国王之手。”  “你……你……你不是……我儿子。”  “这您就错了,就我看来,我是小一号的您。发发慈悲,快点死吧,我急着赶船呢。”  这一回,父亲总算遂了提利昂的愿。厕所里猛然散发出一阵恶臭,死亡的公爵肠肚彻底松弛。很好,他死得真是地方,提利昂心想,臭气证明那句名言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到死也没有拉出黄金来。======================================================================这段是喜欢的人比较多的了:丹妮莉斯“成交了,”对方确认,同时猛地一拽锁链,想把卓耿从轿子上拽下来。  丹妮跨上银马。她的心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她恐惧得要命。哥哥会这样吗?她不知雷加王子看到篡夺者的军团于三叉戟河对岸集结,旗帜尽在风中飘扬时,是否也如此不安。  她站在马镫上,把“鹰身女妖的手指”举过头顶,让所有无垢者都看见。“成交了!”她提足中气大喊,“你们是我的了!”她用脚踵一踢母马,沿着第一排飞奔,高举着长鞭。“你们是真龙的子民!你们被买下了,帐已付清!成交了!成交了!”  她瞥见老格拉兹旦突然转过灰色的脑袋。他听到我讲瓦雷利亚语了。其他奴隶商人没有在意,他们拥在克拉兹尼和龙的周围,彼此大声叫嚣。而尽管阿斯塔波人又拖又拽,卓耿就是不肯从轿子上移开。灰烟从张开的龙口中腾腾升起,他的长脖子一伸一缩,咬向奴隶商人的脸。  跨过三叉戟河的时刻到了,丹妮心想,她圈转银马,骑了回来,血盟卫们紧紧聚拢到身边。“你们有困难,”她评论。  “他不肯过来,”克拉兹尼说。  “那当然。真龙不是奴隶。”丹妮使尽全力用鞭抽向奴隶商人的脸。克拉兹尼尖叫着蹒跚着往后退去,鲜红的血从脸颊淌下,渗进洒了香水的胡子里。鹰身女妖之指将他的面目一下子撕成碎片,但她没有注足细看。“卓耿,”她亲切地大喊,忘记了所有恐惧,“DRACARYS!”  黑龙展翅咆哮。  一道黑色的火焰旋转着直扑向克拉兹尼的面门,熔化了眼睛,果冻般的一团滑下面庞,头发和胡子里的油猛烈燃烧,刹那间,奴隶商人好似戴上了一顶燃烧的冠冕,足有他脑袋两倍之高。焦臭肉味盖过香气,而他的嚎叫淹没了所有声响。  惩罚广场立刻陷入血腥与混乱之中。善主大人们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互相推挤,匆忙中被托卡长袍的流苏绊倒。卓耿懒洋洋地拍打着黑翼朝克拉兹尼飞去,让那奴隶商人再度尝到火焰的滋味,同时,伊丽和姬琪解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锁链,三头龙同时出现在空中。丹妮回头看去,那些梳着恶魔般犄角、骄傲的阿斯塔波贵族战士中有三分之一正竭力安抚受惊的坐骑,另外三分之一则开始四散逃窜,明晃晃的铜盘披风在身后闪耀着光辉。有个人稳住马儿,拔出剑来,却被乔戈的鞭子缠住颈项,截断了呼喊。另一个给拉卡洛的亚拉克弯刀砍掉一只手,鲜血飞溅,骑在马上摇摇晃晃地逃了。阿戈镇定地搭箭上弦,朝穿托卡长袍的商人发射。银的、金的、普通的,不管什么流苏,逮到就射。壮汉贝沃斯也拔出亚拉克弯刀,挥舞着发起冲锋。  “拿起长矛!”丹妮听见一个阿斯塔波人在喊。那是格拉兹旦,托卡长袍上有沉重白珠穗的老格拉兹旦。“无垢者!保护我们,阻止他们,保护你们的主人!拿起长矛!拿起短剑!”  拉卡洛一箭射入他嘴里,抬轿子的奴隶们便一哄而散,将他随便扔在地上。老头爬到第一排太监跟前,他的血在砖地上积成一滩,但无垢者们甚至没有低头。他们一排一排又一排地站立着……  ……纹丝不动。诸神听见了我的祈祷。  “无垢者!”丹妮在他们面前奔驰,银金色的发辫于身后飞扬,每跑一步都伴着银铃轻响。“杀死善主,杀死士兵,杀死每一个穿托卡长袍或拿鞭子的人,但不要伤害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并砍断每一位奴隶的锁链。”她将鹰身女妖之指举在空中……狠狠丢掉。“自由!”她高呼,“Dracarys!Dracarys!”  “Dracarys!”他们高声呼应,那是她所听过最为动听的词语。“Dracarys!Dracarys!”奴隶商人们在他们四周逃窜、哭泣、乞求和死亡,满是尘埃的空气中充斥着长矛与火焰。======================================================================这一段好像也没人说过,但我觉得比很多人喜欢的另外那些艾丽娅的桥段更好:艾丽娅牧师仔细看了看,但没去摸。那大眼睛流浪儿也看着它。最后,戴兜帽的牧师说,“你是谁,孩子?”  “阿盐。我来自三叉戟河边的盐场镇。”  她看不见他的脸,却不知为何能感觉到他的笑意。“不,”他说,“你是谁?’  “乳鸽。”这是她的第二个答案。  “你的真名,孩子。”  “我母亲叫我娜娜,他们称我为黄鼠狼——”  “你到底是谁?”  她咽了口口水。“阿利。我叫阿利。”  “接近了。你的真名?”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艾莉亚。”第一遍她轻声说出。第二遍则大声冲他喊,“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对,”他说,“但黑白之院容不下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求求你,”她说,“我无处可去。”  “你怕死吗?”  她咬紧嘴唇。“不。”  “让我们试一试。”牧师摘下兜帽。帽子底下没有脸,只有一个泛黄的头骨,颊间粘着少许碎皮,一条白色蠕虫从空洞的眼眶里扭动着钻出来。“吻我,孩子。”他嘶哑地说,声调干枯沙哑,仿佛临死前的喉音。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吻向本该是他鼻子的地方,接着捉出他眼睛里的尸虫,并打算把它吃掉。尸虫像幻影一样融化。  泛黄的头骨也融化了,一位她毕生所见最为慈祥的老人正低头朝她微笑。“吃虫子的孩子,”他说,“你很饿吗?”  是的,她心想,但并非为了食物。这段算是克制却又淋漓尽致的把艾丽娅这一路的艰辛和迷茫,她的坚强勇敢和对复仇的渴望给表现了出来,虽然没有普遍被喜欢的那些桥段有戏剧性,但笔力可以说是入木三分======================================================================还有这几段詹姆“他可是你儿子……”  “他是我的种,但从没叫过我一声‘父亲’,乔佛里也没有。你无数次警告我,别对他们施与额外关心。”  “这是为了保护他们!也是保护你。你想过没有?如果我弟弟和我的孩子‘父亲、儿子’地叫起来,别人会怎么看呢?就连呆子劳勃都会怀疑。”  “别的不说,至少他再也无法怀疑了。”劳勃的死一直让詹姆耿耿于怀。应该由我堂堂正正地动手,而不是瑟曦背后放冷箭。“我该亲手杀了他。”当我的“手”还健在的时候。“让弑君成为习惯——他不总这样嘲弄我?——我该杀了他,然后当着全世界的面娶你为妻。我爱你,对此无怨无悔,唯一羞愧的是自己竟不得不做事来隐藏这份爱,我,我做了很多……那临冬城的孩子——”待她走后,詹姆立刻接受了建议,单手笨拙地系好裤子。从幻影手指上,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他扫视圣堂,望向渚神。圣母脸上写满慈悲,天父公正而严肃,战士一手握着宝剑,陌客躲在阴影里,非人的面孔隐藏在兜帽底下。若干年以来,我认为自己是战士,瑟曦是少女,没想到她却是陌客,永远隐藏着真面目。“如果你愿意,替我祈祷吧,”他告诉表弟,“我已经记不得祷词了。”--------------------------------------------------------------------------------------------------------------------------------------------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  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那个时候,世界多么单纯,詹姆心想,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我的十五岁,毕竟是一场梦幻么?大家都进了坟墓:拂晓神剑、微笑骑士、白牛、勒文亲王、爱来点黑色幽默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土、古道热肠的琼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会、甚至直率的老萨姆纳·克雷赫……他们都不在了。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穿上白袍时?割开伊里斯的喉咙时?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詹姆……”  “弑君者!”他提醒她,“用这把剑把耳朵里的污垢掏干净,妞儿,我说了,我们之间两清。”  她顽固地坚持,“乔佛里是你的……”  “我的国王。你别多想。”  “你说珊莎杀了他,为何还要保护她?”  因为小乔不过是我洒进瑟曦阴道里的一颗精子,因为他自作孽不可活。“国王有什么?我生过国王,也害过国王,珊莎·史塔克却是好不容易能染指那宝贝荣誉的机会。”他淡淡地笑了,“除此而外,弑君者之间不是该互相关心吗?好啦,你到底走不走?”  她用巨手紧握守誓剑。“我走。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为了她母亲,也为了您。”她僵硬地鞠躬,转身离开。  黄昏到来,阴影渐长,詹姆独坐桌旁,燃起一根蜡烛。他翻开白典,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页,接着从抽屉里取出笔墨,在巴利斯坦爵士的字迹下面,用笨拙而颤抖的左手开始书写。那字体,好像属于刚向学士讨教的六岁幼童:  “五王之战”期间,于呓语森林为“少狼主”罗柏·史塔克所败。此后在奔流城为俘,后以诺言自赎,但承诺未能实现。回归都城途中,再度为佣兵组织“勇士团”俘虏,受队长瓦格·赫特指使,“胖子”佐罗操刀,切掉了该人用剑的右手。最后在塔斯之女布蕾妮保护下,平安返回君临。  他写完后,在左上角绯红底色上的金狮纹章与右下角的纯白徽记之间,还留有四分之三的空白。詹姆·兰尼斯特的历史,由杰洛·海塔尔爵士开始书写,巴利斯坦爵士接续记录,现在轮到他自己挑起职责。从今往后,他的路由他自己写……发现居然是詹姆的最多,看来他的确是这个有着无数英雄和懦夫的世界中我最喜欢的一个。。。除了耶哥蕊特(和半个琼恩)以外。第三要数小恶魔。我真爱那些像火焰一样的人们。
我在印象笔记里专门建了一个笔记本用来记录我觉得冰火里震到我的段落有的连情节都不完整 可是看到那儿真是触动小心剧透
珊莎用雪重建临冬城的一幕。配合那张美得不像话(虽然很多人说有点日漫风格)的插图,这是我全书印象最深也最触动心扉的一幕。精选一点,便是【】中的部分。我睡不着,珊莎心想,脑袋好涨。她勉力推开枕头和毛毯,走到墙边,打开窄窗。  鹰巢城上下雪了。  雪花纷飞,如回忆一般轻柔而沉默。是它唤醒了我?下面的花园里,积雪已然很深,盖住青草,为雕像披上洁白的外衣,压弯了矮树枝头,令珊莎想起很久以前的夜晚,想起了长夏里的童年。  离开临冬城那一天,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下雪。当时的雪花没有今天这么大,她心想,当罗柏拥抱我时,它们就在他的发际融化,而艾莉亚的雪球怎么也做不工整。那个早晨的欢乐,令她不禁隐隐作痛。胡伦扶她上马,她迎着细雪,骑出城堡,离开故乡,奔向那辽阔无垠的世界。我以为我的歌谣将于兹开始,却不料到如今已几乎画上了句号。  她任窄窗大敞,开始换衣服。环绕花园的七座高塔阻挡了山风,但隔不断寒意。她穿好丝制内衣,亚麻布上装,温暖的蓝羊毛裙服,接着是一双长筒袜,系至膝盖的长靴,厚厚的皮手套和一件带兜帽的柔软白狐皮斗篷。  雪花飘进房间,侍女下意识地裹紧毯子。珊莎打开房门,走下螺旋梯。当她接着打开通往花园的大门时,眼前的美景让她不由得屏住呼吸,惊讶于那份不属于人间的宁静。雪花飘啊飘,悠远的暗香与孤寂,它们沉甸甸、不受打扰地着陆。人间的全部色彩纷纷败下阵来,遁逃无踪,唯有黑、白和灰:白的高塔、白的雪和白的雕像,黑的影子与黑的树,灰的天空。一个纯粹的世界,珊莎心想,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  【她如梦似幻地踏步出门,靴子在顺滑的白雪表面留下及踝深的孔洞,却没发出任何声音。她走过结霜的矮木丛,望着细瘦的黑树干,不知自己是否仍在梦中。飘飞的雪花犹如情人温柔的亲吻,划过脸庞,因体温而融化。她来到花园中央,站在倒塌、半埋没的哭泣女人雕像旁,闭上双眼,举头向天。她闻到雪花的舞蹈,品尝着雪的滋味。这是临冬城的滋味,清白的滋味,梦的滋味。  当她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已然下跪,却不记得其中经过。天空泛白,黎明来到。这是新的一天,她心想,指引着未来。可她渴望的却是回到过去,祈祷能回到过去。她应该对谁祈祷?这座小花园原本是要栽培成神木林的,但土壤过于细薄多石,鱼梁木难以生根。一座没有心树、没有神灵的神木林,和我一样,空虚,空虚。  她拾起一把雪,放在指间挤压,轻松地捏成湿湿沉沉的球。珊莎继续运作,指上运力,直到雪球浑圆、洁白而无瑕。夏天里的一场雪,有个早上,当她走出主堡,遭到艾莉亚和布兰联手伏击。他们一人握着十来个雪球,而她什么也没有。布兰站在密闭桥梁顶上,她抓不到,所以追的是妹妹。她俩奔过马厩,又绕着厨房追跑,直到双双喘不过气来。她本可捉住艾莉亚,却不防滑倒在冰面上。妹妹关心地跑过来看望,问她有没有受伤。当珊莎老实地回答“没有”时,劈面又挨了一个雪球。她不甘示弱,抓住妹妹的大腿,将其掀翻在地,把雪往头发里塞,直到最后乔里走来,将嘻嘻哈哈的姐妹俩分开。  而今我有了雪球,又拿它来做什么呢?她望着手中可怜的小玩意儿,悲伤地想,这里没有人跟我打雪仗。珊莎松手,雪球砸在地上,碎了。但我可以做个雪骑士,她决定,或者……  她赶紧捏好三个雪球,合在一起,再补上新雪,塑成圆柱体。随后珊莎站起来,用小手指指甲在柱体上挖洞,作为窗户。顶端的城垛最难弄,她花了好长时间,才让柱体看起来像塔楼的样子。还有城墙,珊莎心想,还有主堡。她狂热地投入工作中。  雪花飘落,城堡升起。她搭起两道及踝高的雪墙,内墙高过外墙;她搭起塔楼和角楼、堡垒与阶梯;她搭起一座圆形厨房、一座方形兵器库,还有西墙内侧的马厩。开始工作时,她只想搭座城堡,但在心中,一直都明白这其实就是临冬城。积雪之下,她找到枯枝和落木,便折其末梢,用来做神木林。点点树皮则成了墓园中的碑石。手套和靴子结了冰,指头麻木,脚掌又湿又冷,但她浑不在意,只关心城堡。座座建筑在脑海中历历在目,犹如昨日才刚别离。藏书塔外壁有陡峭蜿蜒的石制螺旋梯;城门楼是两个巨型堡垒,中央一道拱门,堡垒顶上开了无数垛口……  她一边做,雪一边往下滑,很快,旁边堆起的残雪,就和建筑物本身一样高了。当她细心拍打,描绘出城堡大厅的斜顶时,身后传来一声呼喊。她抬起头,看见侍女站在窗边,“小姐,您好吗?用早餐吗?”珊莎摇摇头,埋头继续工作。这次她在大厅顶部加上一个烟囱,那是壁炉的所在。桥梁始终做不牢固。兵器库和主堡之间,有一座密闭桥梁,还有另一座桥从钟塔四楼直通鸦巢的二层。但不管她如何细心琢磨,它们就是无法保持平衡。当桥梁第三次倒塌时,珊莎大声咒骂,绝望地坐倒在地。】  “把雪裹在棍子上面,珊莎。”  她不知他已看了多久,也不知他何时回到鹰巢城的。“棍子?”她问。  “不错,如此方能支持雪的重量,来,”培提尔说,“我可以参观你的城堡吗,小姐?”  珊莎小心翼翼地道:“好,但别弄坏它,千万小……”  “……小心?”他微微一笑,“小姐,请你把心放下,临冬城战胜过无数刚强的敌人,而我只是个小人物。这是临冬城,我没猜错吧?”  “是的。”珊莎承认。  他沿墙游走,“好多年了,凯特随艾德·史塔克去了北方,我常常梦见这座城堡。在我梦中,这是个黑暗冰冷的地方。”  “才不是!它非常温暖,不管外面下多大的雪,城内总是热气腾腾。墙壁中有管道,温泉的水通过它们流贯全城,而玻璃花园中永远都是盛夏。”她站起来,俯瞰雄伟的白色城堡。“可我不知该如何制作花园的玻璃顶棚。”  小指头敲敲下巴——莱莎已命他把小胡子刮个精光,“菱形窗格,对吧?行,找些嫩枝末梢,剥皮后编织起来,捆在一起就好。我帮你做。”他穿过花园,抖落积雪,寻找各种枝桠木条。随后,他一个大步跨越两道城墙,踩在校场中央。珊莎凑过去观察,只见培提尔的手灵巧而稳健,没多久就编出无数交叉格子,与临冬城的玻璃花园相差无几。“可是,玻璃只能靠想象了。”他把成品递给她,抱歉地说
“您编得真好。”她赞叹。  他摸摸她的脸,“好美。”  珊莎不明白,“什么?”  “你的微笑好美,小姐。让我再为你编一个吧。”  “可以吗?”  “当然可以,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的小姐。”  于是由她搭建玻璃花园的墙壁,小指头制作屋顶,完工之后,他俩协力将其延伸,又做了守卫室。她用木棍支撑桥梁,果真如他所言,再也没有倒塌。首堡是个老旧、低矮的圆形鼓楼,本身并不难做,可珊莎不明白怎么处理高台上的石像鬼。培提尔再度为她解难,“城堡不是正在下雪吗,小姐?”他指出,“雪中的石像鬼是什么模样?”  珊莎闭上眼睛,在回忆中搜寻,“它们看起来像白色的小柱子。”  “这不结了吗?石像鬼难做,小白柱子却是容易的。”果真如此。  残塔也做出来了。他俩共同搭起一座微斜的高塔,然后并肩跪地,小心地将其抚平。完工后,珊莎把手指戳进塔顶,掏出一点雪花,扔到培提尔脸上。他轻呼一声,雪花滑进衣领中,“你欺负我呢,小姐。”  “难道不该吗?你带走我时,保证要送我回家。”  她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敢于如此和他说话。是临冬城给我的勇气,她心想,在它的城墙里面,我有力量。  他的面色转为严肃,“是的,我说了谎……还有另一件事,我说的也是谎话。”  珊莎肠胃打结,“还有一件事?”  “我告诉你为你搭城堡是我最乐意的事,我骗了你,还有一件事让我更开心,”他凑近来,“这个。”  珊莎想回避,但他握住她的手,猛然吻了她。她虚弱地挣扎,他却靠得更紧,嘴唇印入嘴唇,吞噬了话语,舌尖有薄荷的味道。半晌之间她屈服了……接着忙扭头挣脱,“你干什么?”  培提尔理理斗篷,“亲吻我的白雪公主。”
【头脑是最厉害的剑】【野人妹纸最带感】【野人妹纸最带感】【一直让我心态平和,奋发向上的对白】【一直让我心态平和,奋发向上的对白】【这里才应该说,snow你个傻吊,什么都不知道】【这里才应该说,snow你个傻吊,什么都不知道】【从这里就对他刮目相看了】【从这里就对他刮目相看了】
[人挫就该多读书]
小恶魔被审判时候的演讲。 无论是小说原著还是电视剧都非常出彩,反复看了好几遍。
贴一段原文给大家:I saved you all,
Tyrion thought. I saved this vile city and all your worthless lives. There were
hundreds in the throne room, every one of them laughing but his father. Or so
it seemed. Even the Red Viper chortled, and Mace Tyrell looked like to bust a
gut, but Lord Tywin Lannister sat between them as if made of stone, his fingers
steepled beneath his chin. Tyrion pushed forward. “MY LORDS!”
he shouted. He had to shout, to have any hope of being heard. His
father raised a hand. Bit by bit, the hall grew silent. “Get this lying whore out of
my sight,” said Tyrion, “and I will give you your confession.” Lord Tywin nodded, gestured.
Shae looked half in terror as the gold cloaks formed up around her. Her eyes
met Tyrion’s as they marched her from the wall. Was it shame he saw there, or
fear? He wondered what Cersei had promised her. You will get the gold or
jewels, whatever it was you asked for, he thought as he watched her back
recede, but before the moon has turned she’ll have you entertaining the gold
cloaks in their barracks. Tyrion stared up
at his father’s hard green eyes with their flecks of cold bright gold.
“Guilty,” he said, “so guilty. Is that what you wanted to hear? “Lord Tywin said nothing. Mace
Tyrell nodded. Prince Oberyn looked mildly disappointed. “You admit you
poisoned the king?” “Nothing of the sort,” said
Tyrion. “Of Joffrey’s death I am innocent. I am guilty of a more monstrous
crime.” He took a step toward his father. “I was born. I lived. I am guilty of
being a dwarf, I confess it. And no matter how many times my good father
forgave me, I have persisted in my infamy.” “This is folly, Tyrion,”
declared Lord Tywin. “Speak to the matter at hand. You are not on trial for
being a dwarf.” “That is where you err, my
lord. I have been on trial for being a dwarf my entire life.” “Have
you nothing to say in your defense?” “Nothing but this: I did not
do it. Yet now I wish I had.” He turned to face the hall, that sea of pale
faces. “I wish I had enough poison for you all. You make me sorry that I am not
the monster you would have me be, yet there it is. I am innocent, but I will
get no justice here. You leave me no choice but to appeal to the gods. I demand
trial by battle.” “Have
you taken leave of your wits?” his father said. “No,
I’ve found them. I demand trial by battle!”His sweet sister could not
have been more pleased. “He has that right, my lords,” she reminded the judges.
“Let the gods judge. Ser Gregor Clegane will stand for Joffrey. He returned to
the city the night before last, to put his sword at my service.” (图片转自百度)
二丫告诉无面者第三个需要刺杀的目标就是贾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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