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书新居民事务所所长材料

2013最新竞聘区工商所副所长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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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最新竞聘区工商所副所长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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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湘潭岳塘区征收事务所开展副所长竞聘上岗
  红网岳塘站2月27日讯(通讯员 吴美瑛 丁芳 郭煜)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月26日,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举行了副所长竞聘上岗大会,9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在这里施展才华、畅谈感想。
  本次竞聘分为竞职演说、答辩与民主推荐三个环节。竞职演说由报名者对个人基本情况、近两年工作实绩和任职打算等进行陈述;答辩环节由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委办等部门专家组成的7人评委小组,全面考察竞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决策创新等方面能力。
  竞聘现场,9名报名者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走上考生席,阐述了他们对征收工作的独到见解和工作设想,通过慷慨激昂的演讲和沉着冷静的应答,表达了对征拆工作的诚挚热爱和将发挥自身才干努力在新岗位上作出更大成绩的愿望。
  区征收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本次竞聘工作坚持平等、公开、自愿、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优胜劣汰、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旨在选拔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担任副所长。
  目前,竞聘结果还在紧张的统计当中,将于近日进行公示。
( 11:24:13) ( 13:42:04) ( 16:29:38) ( 15:42:49)德清县新居民居住证制度相关政策解读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德清县新居民事务局
]  近年来,随着德清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居民来到德清,成为促进德清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依法维护新居民群体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化待遇&惠及广大新居民,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条例》,9月30日我县出台了《德清县新居民居住证申领及相关配套政策暂行规定》,现将相关政策以问答形式进行解读。
                                         德清县新居民事务局
                                           2013年12月
  1、我县的&新居民&是如何界定的?
  我县新居民是指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主要包括三种对象:一是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在我县居住的;二是本省户籍人员跨市区、县(市)居住的;三是本市户籍人员跨市区、县居住的。县内跨乡镇居住的人员不视为新居民。
  2、什么是居住证?有哪些种类?有效期限是多少?
  居住证是持证新居民的居住证明,以及在居住地享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凭证。具体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暗红色)和《浙江省居住证》(绿色)两类。《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至3年,具体期限根据新居民拟居住时间确定。《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9年。
  3、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资料?
  年满16周岁,拟在德清居住&30&日以上的非德清户籍人员,应当在办理居住登记时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拟居住&30&日以下的,以及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医院、学校、培训机构、救助站等特定场所办理居住登记的当事人可不申请领证。
  4、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浙江省居住证》的申领分一般程序申领和直接程序申领两种情形。
  一般程序申领
  需同时满足以下7个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5)在本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的;(6)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7)无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故意犯罪记录。
  直接程序申领
  在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无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故意犯罪记录的前提下只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荣获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2)当选为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在本县投资创业实收资本达50万元以上;(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5)获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符合县人才引进规定的。
  5、如何办理居住证?
  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相关资料,向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办理发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须提交的材料。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由本人或单位持相关资料,向现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应当受理的,由新居民事务所出具回执;公安派出所、人力社保、人口计生等职能单位审核后,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由新居民事务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办理居住证一律免费。
  6、居住证如何进行变更及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变更登记。居住证的变更登记免费。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满,持有人需要继续居住或者证件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丢失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补领新证。
  新居民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或其已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公安派出所或新居民事务所注销并收缴其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被注销后,持有人仍继续居住的,应按规定重新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7、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享受哪些待遇?
  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居住登记在德清的新居民,可享受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帮扶救助等12大类36项政策待遇。
  8、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享受哪些待遇?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登记在德清的新居民,在可享受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36项政策待遇外,还可享受5大类7项政策待遇。主要内容为:
  (1)社会保险。新居民及随迁子女(指0-3周岁婴幼儿)可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计划生育。对自觉在现居住地实施绝育手术且未违反政策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参照户籍人员补助标准及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3)医疗卫生。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享受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随迁子女到现居住地的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
  (4)住房保障。符合我县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享有与户籍居民同等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权利。对符合县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县人才公寓住房政策。
  (5)申请落户。符合《德清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落户。
  9、如何免费办理求职登记?
  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新居民,可向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窗口提出申请(或从德清人力资源网下载),填写《求职登记表》,交窗口工作人员,由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输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根据求职新居民意愿,提供用工信息,开具介绍信。
  10、如何申请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本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未享受过培训补贴的,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1)本人凭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去相应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2)经过相应课时的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相关证书。
  11、如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1)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企事业社保经办人,由企事业社保经办人通过网上申报或到社保中心办理;
  (2)个体工商户: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开户银行许可证,④地税税务登记证(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和地税企业编码(地税派发),⑤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社保登记,再办理参保手续。
  12、如何办理德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在本县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医保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参保居民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由县以上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在本县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领取本县居住证的新居民及随迁子女(指0~3周岁婴幼儿):医保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参保居民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00元。持居住证新居民及随迁子女到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参见《德清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13、如何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各项转移?
  (1)跨统筹区转入:①申请人在本县用人单位就业证明或本县户口本(或户籍证明),②转出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解除(终止)合同证明,③县人力社保部门调动介绍信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④转出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情况表》(医保关系转移的持《参保凭证》)(跨省转移提供《缴费凭证》及医保《参保凭证》)。
  (2)跨统筹区转出: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②县人力社保部门调动介绍信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③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证明和转入地社保机构开户行、名称、户名、帐号等,④德清县社保中心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
  14、新居民随迁子女在本县怎样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申请在公立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新居民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居住,取得居住证,或取得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②本人为新居民直系子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有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④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⑤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⑥能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能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或《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需提供原就读幼儿园或学校证明;⑦愿意服从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按照当年的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政策,前往阳光招生集中报名点办理登记手续。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登记情况和公立学校现有资源状况,作统筹安排。
  15、新居民随迁子女在本县怎样申请就读高中?
  申请在本县就读高中的须符合以下条件:①新居民随迁子女户自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起,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并具有完整的我县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②父(母)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持有本县《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居住二年及以上;③父(母)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有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④父(母)近三年内在我县至少缴纳二年的社会保险。随迁子女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录取时,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申请人在毕业学校参加我县中考,凭成绩录取本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类可适当放宽条件。
  16、省外新居民随迁子女怎样在本县申请浙江省高考?
  进入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其他条件的,可在我县报名参加浙江省高考。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招生录取与我省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17、新居民随迁子女如何获得教育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新居民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于学年初向学校申请,享受教育券、营养餐、助学金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于学年初向学校申请,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就学政策。
  18、如何提取本人公积金?
  非湖州市城镇户籍,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新居民,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取资料:(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2)《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3)《公积金提取审批表》;(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9、如何申请享受县人才公寓住房政策?
  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填写《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德清县人才市场报名。经统一审核后,根据房源状况通知符合条件者持《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至华盛达房产公司(人才公寓一楼大厅)办理相关租住手续。具体申请条件和材料请对照《德清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德人〔2010〕24号)规定执行。&
  20、新居民子女享受居住地免疫规划接种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随同0&7岁新居民儿童可以在居住地享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计划免疫规划接种服务。持家长(临时)居住证在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接种常规疫苗及保健服务。
  21、我县新居民育龄妇女可以享受哪些保健服务的项目?
  (1)持(临时)居住证的妇女准备怀孕前3个月,到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妇女保健门诊免费领取叶酸(6个月),以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发生。
  (2)免费建立孕妇保健卡。
  (3)出现妊娠并发症,紧急救治。
  (4)孕妇在县医疗机构发现患有艾滋病、梅毒、乙肝并进行母婴阻断的给予50-4000元的补助。
  22、新居民如何建立健康档案?
  持《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居民,持身份证、居住证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每二年一次的健康体检(60岁以上者每年一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进行不定期随访。
  23、如何办理《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在我县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①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登记人在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经核实,材料齐全且信息无误的,由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发放《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服务登记证明》,并通报户籍地政府。
  24、如何获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孕前风险评估与指导)?
  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待孕夫妻,经乡镇计生办审核资格后,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卡&和(临时)居住证,到县计生指导站接受服务。
  25、如何享受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1)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孕妇,经乡镇计生办审核资格后,领取&产前筛查卡&,再到县内定点机构(县妇保院、中医院、人民医院、新市三院)接受服务。
  (2)到县内定点分娩机构(中医院、人民医院、新市三院)住院分娩的流动人口孕产妇,享受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26、如何获取绝育手术补助?
  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在德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自觉在现居住地实施绝育手术且未违反政策生育的,经乡镇计生办审核资格确认后,凭县内医疗机构的发票、临时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报销绝育手术补助200元,每季度办理一次。
  持《浙江省居住证》,自觉在德清县实施绝育手术且未违反政策生育的,经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审核资格,确认后凭发票、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报销绝育手术补助500元,每季度办理一次。
  27、如何获得住院分娩补助?
  持(临时)居住证且在德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持有《生育对象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且未参加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省外籍新居民孕产妇,在县内定点机构住院分娩的,凭出生证、(临时)居住证、《生育对象服务证》和女方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经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审核资格,确认后给予补助500元,每季度办理一次。
  28、新居民如何获得临时救助?
  持(临时)居住证且在德清居住半年以上的新居民,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居民申请人向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并填写《德清县新居民临时救助申报审批表》,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新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时需相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医疗费支出凭证等有关材料;溺水、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及赔偿认定等证明材料。
  29、新居民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点五倍确定。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在期限内审查,凡符合条件的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30、新居民民间纠纷如何调解?
  发生民间纠纷后,新居民可向当地政府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新居民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登记,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1、新居民享有哪些公共文化设施、场馆使用待遇?
  (1)免费观看文化馆组织的群众文化演出活动;
  (2)免费参观博物馆举办的各种展览;
  (3)使用身份证或(临时)居住证可在县图书馆办证,免费借阅图书。
  32、新居民享有哪些体育文化活动待遇?
  可以免费享有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流动文化服务;可以免费参加县体育局组织的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33、新居民在我县如何办理出入境手续?
  具有浙江省户籍且不属于申领普通护照政策调控地区人员,具备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及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省内跨户籍地未居住满一年,因工作、就学、处理个人紧急事务等确有需要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当提交(临时)居住证、全日制在校证明或劳务用工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浙江省内跨户籍地(地市)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暂不包括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和赴台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34、新居民在我县如何申领驾驶证及申请机动车上牌?
  在本县的新居民申领驾驶证,需准备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及照片等材料,再填写表格,并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业务办理。
  在本县的新居民,机动车需上牌的,可先准备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车辆购置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机动车交强险凭证原件、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等材料,如代理人办理的,还需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再到车辆管理所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35、如何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优秀评选活动,享受相关待遇?
  对表现突出的新居民享有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与各类先进、劳模评选活动,获得荣誉称号的,享受相关待遇。
  36、党组织关系在德清且平时表现突出的如何参加党内评先评优?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1)按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比例确定名额;(2)各乡镇部门党委根据分配名额开展推选工作;(3)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公安、计生等部门对各单位上报名单开展联合调查和差额遴选,并拟定建议名单上报县委;(4)县委决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1)各乡镇部门每季度推荐优秀党员闪光言行;(2)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公安、计生等部门对上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和差额遴选,确定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3)市委组织部差额遴选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37、党组织关系在德清且符合党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如何参加所在选区的党代表选举?
  (1)确定代表条件和构成比例。
  (2)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3)选举单位与上级党委沟通,按照不低于上次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征求意见。
  (4)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上级党委审查。
  (5)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
  38、新居民加入各级工会组织能提供哪些维权帮扶?
  新居民在所在乡镇(开发区)、企业单位工会办理入会手续,可以享受①信访接待②法律援助③职业介绍④困难帮扶⑤技能培训⑥职工文化等各项相关政策。
  39、新居民如何参加工会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获得免费职业介绍?
  (1)由各乡镇(开发区)工会和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联系企业新居民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和参加人员,由县总工会负责师资人员的联系落实工作。
  (2)新居民可向县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和各乡镇(开发区)工会以及新居民事务所登记,获得免费职业介绍。
  相关政策也可查询德清新居民网站南湖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制正式实施
- 嘉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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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孩子能入读公办学校?
南湖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制正式实施
&&&&&日 08:34:02&&&&&&&&&&&&&&
本报讯 “南湖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制已全面实施,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市区中小学起始年级(小学、初中一年级)的,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必须纳入积分制管理。”这是记者从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了解到的。
随着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全面开始,凭“积分”可入读公办中小学的消息,也点燃了南湖区广大新居民家长的热情。那么,哪些新居民的孩子符合这一新规的要求?孩子入学又要办哪些手续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为新居民家长答疑解惑。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
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南湖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南湖区连续工作(就业或创业)均一年及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超育、无刑事处罚且其未成年子女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在南湖区缴纳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延续至日连续满二年以上的新居民可申请子女积分入学。
但是,根据《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仅限于市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安排,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各镇新居民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具体参照《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积分计分标准设置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基础分(500分)包括基本状况、个人素质、居住年限、计划生育、专利创新、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八个方面;附加分(10分)主要为申请人身份。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居民可于6月30日前到居住证申领地的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
应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这几样:《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成年育龄妇女为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在南湖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依照《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暂行)》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后的
审核评分流程是怎样的?
各新居民事务所受理新居民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资料提交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复审。区新居民事务局对各申请受理窗口录入的资料进行终审,终审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终审通过的待排名公布后,新居民可登录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blueNH/)查询积分结果。
根据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布的当年度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名额,区新居民事务局与相关职能部门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拟列入公共服务享受对象的个人情况和积分分值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或区新居民事务局反映投诉。
来源:嘉兴在线—嘉兴日报&&&&作者:记者 田 野 通讯员 袁春岚&&&&编辑:实习编辑 李源&&&&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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