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限行城区车限行,什么情况可以办通行证

唐山市区车辆限行及通行证办理 驾驶人请留意
唐山市区车辆限行及通行证办理 驾驶人请留意
日期:07-14&&来源:
一、车辆限行信息
1、市中心区限行措施
(1)大货车禁行措施
详见《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公告》
(2)公交专用道限行措施
详见《建设路公交专用道高峰期间公交专用新闻发布稿》、《关于启用北新道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
(3)鹭港社区部分市政道路单行措施
详见《关于在晨源里鹭港社区部分市政道路启动单向行驶措施的公告》
2、其他道路限行措施
详见《关于唐丰路和环城南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二、通行证办理情况
1、市区大货车通行证
受理部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含行驶路线)
(2)行驶证及复印件
2、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证
受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
(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详见《主城区电子警察和固定测速设备点位明细表》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北新道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提高公共汽车行驶速度,保障市民出行乘车安全快捷,从根本上缓解市中心区交通拥堵,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唐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唐山市中心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办法(试行)》等,决定启用北新道(站前路—龙泽路)公交专用车道。通告如下:
一、北新道(站前路—龙泽路)公交专用车道每天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00),仅限公共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
二、其他机动车在北新道通行,需要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弯进出道路沿线的小路口、单位门口的,不得影响公交专用道内公共汽车正常行驶;遇路口需要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的,可提前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占用公交专用道变更车道,行程不得超过50米,并须提前开启转向灯。
三、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其他车辆一律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四、在公交专用限定时间段内,除公共汽车外,准许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批准的专用校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五、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日起实行。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公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唐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含)-卫国路(含)-龙华道(含)-龙泽路(不含)-环城北路(不含)-河北路(不含)-缸窑路(不含)-滨河路(不含)-新华道(含)-旱桥路(含)-唐古路(含)-吉祥路(含)-唐柏路(含)-环城南路(含)-学院路(含)--南新道(含)-站前路(含)-长宁道(含)相连区域内部各条道路。
上述区域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二、除上述区域外,以下道路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建设路(环城北路-龙华道)、龙泽路(环城北路-龙华道,7:00-9:00,17:00-19:00)、缸窑路(7:00-9:00,17:00-19:00)、滨河路(7:00-9:00,17:00-19:00)、唐古路(钢厂道-旱桥路)、新华道(旱桥路-环城东路)、唐钱路(唐古路-南新道)、南新道(吉祥路-环城东路)、西电路(光明南路-南新道)、唐通路(唐韩路-站前路)。
上述道路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三、南新道(站前路-唐钱路)、建设路(南新道-环城南路)、风井路(南新道-建设路)、环城南路(学院路-唐柏路)允许运输鲜活产品的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四、以下道路除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外,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河西路)、环城南路(学院路-建设路,运输鲜活产品除外)、建设路(龙华道-南新道)、火炬路(龙华道至龙富南道)、文化路(北新道-国防道)。
五、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六、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七、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八、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确需通行的载货汽车,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九、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涉及道路,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设交通标志为准。
十、本公告自日开始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
为加强唐丰路和环城南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为市民创造良好出行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早6时至晚21时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学院路)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二、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车、融雪剂播撒车、铲雪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三、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货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四、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确需通行的载货汽车,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六、本通告自日起施行。市公安交警支队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唐丰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晨源里鹭港社区部分市政道路启动单向行驶措施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经过调研、论证,决定自日起,在晨源里鹭港社区部分市政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行驶交通管理措施。
该支队已于日在新闻媒体发布了《关于在晨源里鹭港社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行驶措施的公告》,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并根据群众意见优化调整设计方案。目前,该区域市政道路已满足单行交通组织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第39条规定,公告如下:
一、鹭港社区3号路(4号路-6号路)实行由南往北单行,3号路(6号路-兴源道)实行由北往南单行。
二、鹭港社区4号路(龙源路-3号路)双向行驶,4号路(3号路-5号路)实行由西往东单行,4号路(5号路-光明路)实行由东往西单行。
三、鹭港社区5号路(翔云道-4号路)实行由南往北单行,5号路(4号路-6号路)实行由北往南单行,5号路(6号路-兴源道)实行由南往北单行。
四、鹭港社区6号路(龙源路-3号路)实行由西往东单行,6号路(3号路-5号路)实行由东往西单行,6号路(5号路-光明路)实行由西往东单行。
五、车辆、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主动让行人先行。
六、机动车在本公告规定的道路上,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方向行驶,停放车辆时应当顺向停放在停车位以内。对于不按规定行驶、停放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尽快熟悉交通组织情况,调整出行路线,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路公交专用道高峰期间公交专用新闻发布稿
随着唐山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近年来市中心区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给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刻不容缓。根据国内外先进城市治理交通拥堵成功经验,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有效途径。针对我市的道路状况和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市民首选公交出行已经势在必行。经交警支队与公交公司多次研究,决定对建设路(庆南道至南新道全段)采取公交车道公交专用的措施。
一、通行规定
(一)自日起,建设路(庆南道—南新道全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仅限公共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
(二)其他机动车在建设路通行,需要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弯进出道路沿线的小路口、单位门口的,不得影响公交专用道内公共汽车正常行驶;遇路口需要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的,可提前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占用公交专用道变更车道,行程不得超过50米,并须提前开启转向灯。
二、相关保障措施
为确保公交车道在早晚高峰期间公交专用措施的落实,市交警支队与公交公司联合,在建设路沿线和公交车上增加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其他车辆一律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建设路全体岗勤民警将加强对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对违法通行规定的车辆一律纠正违法行为并严格处罚,以规范专用车道的使用和管理。
公交优先不仅要靠政府部门推动,更需要全体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在此,诚恳希望广大媒体记者,为传播公交优先理念,为我们的城市交通更加畅通,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使每一位市民在参与交通时,做到维护公交、尊重公交、礼让公交,更愿意选择乘坐公共汽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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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进昌平城区限行措施实施 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
来源:&&&&日期:
  自8月1日起,外地牌照的部分车辆进入昌平城区规定范围内需办理进京证举措实施,交管、城管、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外地牌照车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在政府街金平路口的执法现场看到,大部分正常行驶的外埠车辆都能够按照要求办理进京通行证,但也有个别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
  在执法现场,民警还向“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外埠车辆驾驶员发放了“致外地牌照车辆驾驶人提示单”,告知其昌平城区的禁行区域范围和相关处罚规定。
  据区交管部门统计,仅从早上8点半到九点半一个小时内,在昌平城区限制驶入区域的各个路口,就先后有几十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外埠车辆被民警拦截,并受到扣分、罚款双项处罚。
  在限行措施实施后,区交管部门还将协同区环保、城管等,加大对黄标车、黑车黑摩的、外埠货车等禁限车种的执法整治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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