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吗 天气好吗,还在做SO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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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你会遇见谁的梦想?
曾经像一朵向日葵&努力将脸朝向太阳&而现在&只想做个会画画的女子&不再会画画了&就做一幅画吧
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晚安,少年。
原来,不管我怎样热爱我的生活,不管我怎样惋惜与你的错过,不管我怎样努力得要重寻那些成长的痕迹,所有的时刻仍然都要过去,在一切的痛苦和快乐之下,生命仍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席慕容《在南下的火车上》
你的爱好就是你的方向,你的知识就是你的资本,你的性情就是你的命运。
人的一生,感情是旋转门,转到了最后真心的就不分。—— 蔡健雅《达尔文》
有时,我们做出的最艰难的抉择,最终会成为我们做过的最漂亮的事。
没什么比犹豫和纠结更浪费时间的了。
&&&&&文/kevin&&&&
前两天有朋友给我发信息,大意是问我怎么样去坚持一件事情。最近也有很多私信问我有关坚持的问题,虽然我不是一个特别能坚持的人,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还是想把一些东西写下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在写一些干货之前,我想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自己的心态。&要想坚持一件事情,最归根结底的就是你想要做这样一件事情。&怎么样确定一件事情是你想要做的,我有一个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你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感到充实。这种充实是你很明显能感受到的,哪怕这件事情本身还没有给你带来什么回报,你也会觉得自己多少是做了一些事情。&好比看书,你不知道你看的这本书会对你有什么影响,但你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里想到这本书,发现自己多少是看进去了一点。哪有什么一下子拯救你的东西,万事都是积累。考研也是这样,虽然考研的过程非常的枯燥,接近于高原反应,但很多时候你会感受到充实。&然而很多时候仅仅有这种充实感是不够的。我以前觉得我们之所以下定不了决心是没有选择,后来发现我完全想错了。很多时候我们下定不了决心是因为我们选择太多,或者说面临的诱惑太多。&你想做的事情太多了,你想要考研,又想先工作一阵子;你想出去旅游,又想把家里新买的书看完。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看似忙碌的生活却不一定真的充实,大多数人都在这件事情和那件事情中徘徊奔走,时间都浪费在了纠结和犹豫上。&买了书翻了翻就再也没看;下的参考资料只是摆摆样子;去图书馆玩会手机发发呆回家假装自己学习了。最大的误区就是以为收集整理翻一翻就等于学习了,这和投入去一件事完全是两码事。所以不要总抱怨自己花了时间为什么没效果,认真想想自己到底花了多少精力在这件事本身上。&当你下定决心做一件事情时,无论那件事情是什么,在做那件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全身心的投入做这件事情。你不能在学习的时候想要旅游,旅游的时候因为担心学习又不尽兴。基友曾经说过谁都想要过牛逼的生活,想旅游想买很多想要防空,没人喜欢一直累一直奋斗。但不是说累了就能辞职,烦了就能不做,想逃就甩手去旅行。人在能吃苦的时候都要选择去吃苦,或者去充实自己。&你当然需要放松,但那是建立在你之前辛苦的前提上。&我的做法是给自己定一个非常短期的目标,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把这个目标完成了就奖励自己一个大休息,彻底放空的那种,工作什么的都不管。用心做好手头的事,这样在放松的时候才能心安理得。&在这段期间内,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再纠结,我会把所有的都扔掉。&尼玛,就这么短的时间哥都坚持不下来?这不能够!&就抱着这样的想法坚持下去,就能坚持下来。&Work hard,play hard。&另外不要期待着短期内一件事情会给你带来特别大的回报,很多时候充实感已经足够。你不能指望着一本书就能改变你的人生,凡是抱着这种想法读书的人大多都读不出来什么。你需要读上几百本或者保持思考,才可能对你的生活产生影响。&有的句子看了就看了,没任何感想,没一点用处。有些题做了就是做了,考试时也没出现个类似的。但有些句子在某个时刻突然冒出来,那时没明白的突然间明白了,有些感悟有些想法突然间就冒到了脑海里。但有些题目在考试的时候出现了类似的,直到考完之后才开始庆幸,还好某个夜晚没有偷懒跳过那道题目。&坚持的够久的事情才有意义,如果你有着一个很宏伟的目标,就要意识到要实现自己目标所需要的努力,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接着就是我个人的一点小办法,我通常会在起床之后把该做的又不想做的事情都点开,逼着自己开始,不给自己&我玩一会儿微博就开始&的机会。(像我这样的少年,一开微博就会刷半小时,开玩笑,当然不能开~)&这样做的好处除了上面说的,还有就是到了夜晚我的时间都是我自己,而那个时候通常都是忙碌的时候。不管是上网放松找朋友聊天,还是出去玩都可以自由地安排时间,不必担心自己还有任务没做完。&当然还有很多人是越晚效率越高的,我在写书这方面就是。同样的我也会把所有要做的东西都点开,把手机扔在一旁,能不上网的时候就不打开网页。&另外我是一个特别需要听歌的人,我的歌单里永远有几首我听了会很有动力的歌,或者是那些能帮助我focus的歌。每个人的歌都不同,但我想每个人都有那么几首歌能激励自己。我就会反复地听那些歌。&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玩五分钟就去学习&的鬼话,社交网络能不看就不看,最多刷一个朋友圈,忍住不要回复任何人。杜绝自己的一切手贱,就把手机这个&万恶之源&暂时扔一旁。其实大多时刻你不能集中注意力,不是有别人来打扰你,而是你给自己别人打扰你的机会。&所以就是:找到做完之后会让自己充实的事情;理清放松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之后的旅行当作努力工作的奖励,而不是一种逃避;如果可以,尽量不要上网,找几首自己喜欢的歌就能不知不觉度过很久;不要太在意时间,时不时地看时间,给自己定个闹钟,在闹钟想之前尽量不要管时间;不要相信自己&玩一会就去学习&的话,能不刷社交网络就不要刷。&不要看到别人做什么好,就去尝试做什么,因为每个人表现给你看的不一定就是全部。很多时候你跑到别人的轨道上了,发现那个不适合你,看起来光鲜的其实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苦逼。看到全部,再谨慎地做选择。&另外是一个我在坚持跑步的时候掌握的一个小窍门,当然我知道跑步的诸多好处,但开始跑步之后我就不会用那些好处来激励自己。我不会想这件事情有多么多的好处,而是心里给自己画了一条线。告诉自己之前在别的事情上浪费了太多,这次就得看看自己能坚持多久。不用想太多,就抱着&哥倒要看看老子能坚持多久&的心态去做,反而能坚持到底。&当你开始做一件事情之后,所有的权衡利弊都是开始之前的事,你会做这件事情你就已经权衡好了。事实是当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你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有意义。所以纠结难过都不能放在开始之后,开始之后就给自己顶一个期限,定一个你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极限,然后在这段期限里什么都不要想,就憋着一口气想把这件事情坚持下去。&行动是打败焦虑的最好办法,当你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就把手头的每件小事做好;当你不知道怎么开始时,就把离你最近的事情事情做好。&以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人来人往】这是我看过夕爷给陈奕迅写的最好的一首 “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 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最美丽长发未留在我手 我也开心饮过酒 整首歌的歌词都写的好好 连陈奕迅在最后都感谢林夕写了这么多好的歌词给自己~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文/肆一&&&
一个男人的告白:&
&男人很务实,不会做没有收益的事情,因此不会想见前女友,他比较有兴趣的是新猎物。如果还想见,应该是还想获得些什么。&&
在某些时候、某些片段,例如一个街角阳光洒下来的角度;谁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或是无意的一句话语,你,想起了他。你的前任恋人。&
其实你不是很常想起他,你们分开好一段时间了,时间不长不短,这段期间你也认识了谁,试着跟谁再建立起一段关系、谈一场恋爱,但最后却都不了了之。于是总是在一场败兴而归的约会,或是一场索然无味的谈话之后,他就会跳出你的脑海。那时候你才发现,原来在他之后,每每认识了一个新的对象,都是对他的一种召唤。&
因为,只有他听得懂你的话,只有他明白为什么你会对着植物说话,知道当你看凑佳苗的书时为什么会哭,也只有他,从来不问你为什么总睡左边,只是帮你把枕头摆好,提醒你小心别落枕。大多数的关系只要经过时间,一起经历得够久,就自然可以建立起一种认知与理解,但唯有默契,一开始自己就会察觉。所以只要有他在,你都再不觉得孤单。因此,你想念他。&
但这并不是一种比较。或是一种旧与新的竞赛,你很清楚人是没有输赢的,拿旧情人比新人,更是一种自讨苦吃。只是,你也知道,这是一种对照,之后的每个人,都越发让你想念起他的好。&
然而,即使如此,你却不想见他。不,你当然想看看他现在好不好,你不想要的其实只是跟他面对面。你不想跟他讲话,你不想被他问起自己好不好,因为不管自己好不好,只要见了他,自己的武装就会全部缴械。在他面前,你平时的伪装都会功亏一篑。他还是那个最懂你的人。当然你也想过复合的可能性,但也只是想,虽然当初你们分开的原因已经模糊,但直到现在或许仍然无法克服。因为在有些时候,时间只能帮你理清问题,而无法解决难题。&
也或者,其实你想保留的是,与他的那份爱的美好记忆。你害怕一旦见了他,自己极力留下的相爱气味,都要一并还回去。你猜这是时间的好处,它帮你筛选过滤,只留下时光里最好的部分,你还想记得恋爱的味道,相爱的感受。因此,只要能远远地、不被他所察觉,看看他,就很好。远远地,就像你们现在的关系一样,就很好。&
终于你也才懂了,自己之所以会想念他,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的那些好,而是因为,之后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让你觉得好。你怀念的,自始至终都是,爱。&
然而,却也是他让你可以这么想,是他的存在告诉了你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爱存在,并且怀抱着信念。他让你知道生命中一定会有个人再出现,像他一样让自己觉得很好,像他一样可以让自己奋不顾身。是他让你可以继续拥有爱的愿望,并且去追寻。&
世界上没有人应该注定孤单。一个人如果一辈子只能爱上一个人,这样就太哀伤。所以,一定会有另一个人再出现,然后,与自己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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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书&&《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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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己度人,大概就是最大的慈悲了
文/渡渡&姐姐分手了,过年时候来家里做客的亲戚问起她,怎么这次恋爱谈着谈着又没有了下文,她只好尴尬得笑着说性格不合适,然后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在关门的刹那似乎听到了亲戚的议论,&小姑娘年纪也不小了,不要太挑。&她关上门闭上眼睛,眼前浮现的却是母亲尴尬的笑容。&姐姐毕业数年,相亲无数次,却一直没有觅得如意郎君,亲戚都说她是眼光高,而她所要的,不过是一个良人与她谈天说地罢了。她唯一不想要的,就是这样随着年纪见长而勉强一生。&男朋友说好要来她家上门的,母亲高兴得不行,心想宝贝女儿这次总该有了着落,忙前忙后准备了一周,搜罗了小城各种好吃的食材,连一根菜一块肉,都要挑最好的店家,选那些品貌端正的来买,海货早早开始准备泡发,菜谱反复修改。结果到了原定上门的前一天晚上,男友给姐姐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我明天不能来了。我家里说太仓促,以后吧。&&姐姐拿着手机就愣住了,连忙回拨,却始终没有人接听。不知道该怎么向母亲说,母亲准备了那么久,男友说不来就不来了,连个解释都没有,姐姐也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母亲那即将到来的巨大失落。走出房门,看到母亲还在做着打扫,换上清洗干净的窗帘,一回头看到女儿,母亲还打趣她说:&明天男朋友来我们家,你那么激动啊?&&&妈。。。他不来了。&姐姐脸色煞白,鼓足勇气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你说什么?&母亲没听清。&他说他不来了。&姐姐重复了一遍,然后跑回了自己房间,她关上了房门,拿出手机发了三个字给对方:&分手吧。&对方回了两个字:&好吧。&&过了很久之后,姐姐在旁人那里听闻是男方的家人不喜欢她,而因此导致了那次上门拜访的泡汤。但是对于姐姐来说,具体理由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男友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他的行为伤害了她最重要的家人,而剩下的任何解释,都不过是画蛇添足。&亲戚们并不知道这个曲折的故事,他们知道的只是姐姐多年来的相亲不成,年近三十嫁不出去,便想当然得给她扣上了一个难搞,眼光高的帽子。此次那个&各方面条件不错&的男友的告吹,大概又会被拿回去添油加醋,炒成一盆街知巷闻的好菜,作为众位妹妹的反面例子了吧。&朋友A对于村上春树向来敬而远之,每每有人提及或者对村上春树敬畏若神,她都一脸无谓,坐在旁边发呆。曾以为她只是不喜欢村上春树那些文字,觉得矫揉造作,后来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说来可笑,那年暑假她穷极无聊,就找出一本《挪威的森林》来看,刚看到绿子的那部分,便收到了朋友发来的&我看到你男友和别的女生在卿卿我我。&后来她与男友大吵分手,那本《挪威的森林》也被束之高阁。问起她,她说总觉得那本书很倒霉似的,满是不快的回忆,连带着也讨厌起了村上。&我们笑话她迷信执念,她也不争辩,还是不肯看那个作者写的东西,说是总会想到不愉快的东西。听说有人说她是个怪人,在书店里买书,总要在《挪威的森林》前站一会儿,也不买,也不拿下来翻看,脸上带着莫测的表情。许是她还没有忘记那个劈腿的前男友,又或许那段痛苦的时光,早就渗透于她的血液骨骼之中,但是这些情绪,也只有她知道。&经常会看到身边人有着一些奇怪的癖好,例如专一于某样食物,或者对某种食物厌恶至极。例如S小姐很是热爱吃那种坚硬的长棍面包,对其他的面包也不怎么喜欢,只因为小时候她跟着父亲去接母亲下班,母亲经常会买来一截面包来给她吃,后来母亲早逝,她只能在面包中怀念小时候与母亲一起度过的时候。&而Q小姐厌恶海带,则是因为她小时候总是在学校寄宿,学校有个小食堂,专供住宿生的饭菜。阿姨很喜欢做清炒海带丝,手艺又不太好,久而久之,Q小姐对海带便感到深恶痛绝。其实,除了讨厌海带,更多的是因为吃海带的日子,于她而言,更是见不到父母,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在学校的日子。比起海带的难吃,大概别人也不知道,她真正恐惧的,是孤独的感觉。&曾经写下过的每一段话的背后总有着不同的故事,也有着自己当时的心境与想法。很多东西可能由于种种的原因所限制,只能写得不尽不实。有时候看朋友写得一些文字,乍也觉得虽然看言之无物,实际上底下却翻滚着种种情绪。而这些情绪从何而来,我们却往往不知道。&我们的许多行为,我们的许多选择,可能本身就是一个又一个故事所导致的结果。说与人听,徒增解释,想想也觉得没有必要。&今天早上和母上大人说起楼上的一对拉拉,纵使开明如母上大人,也觉得&同性恋&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我与她争辩但是始终被她反驳,在他们这辈人,甚至许多同龄人的心里,&同性恋&始终是大逆不道的。母上大人对我说,我们要尊重她们,但是我希望你还是离她们远一些。&记得曾经有和一个关系很好的T聊天,听她说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取向与别人不同的。在成长的这些年里经历的痛苦与挣扎,对于自我的怀疑,对于父母的愧疚,每刻不在折磨着他们,比起同龄的所谓正常人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许多人只能看到他们的离经叛道,甚至一些腐女,萌BL,GL的人,也并不知道他们那些外表下的,真正来自于自己所处的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取向并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也并不能被拿来当做被我们所理解的潮流标签,它背后代表着许多的无奈,而这些无奈,我们并不知道。追捧或者责骂,都是不公平的,甚至对于这个群体,也都是一种伤害。&之前看了《等风来》,王灿和陈羽蒙互相看不顺眼,一个觉得对方是纨绔子弟花花公子富二代,死了活该。另一个觉得对方是个矫情作家小资装逼女。但是王灿喝醉了的一次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说他爸为了陪那些官员天天喝得烂醉如泥一身的病,回到家抱着吊灯不肯爬下来。突然想到了一句话,你看虚竹被骗着吃肉,娶了西夏公主当了驸马,你就觉得人家是快活的,殊不知他的一生梦想,不过是伴着青灯古佛,去当他的小和尚。&有许多事情是属于你自己的,你的选择,你的偏爱,你的厌恶,还有你的恐惧。你做出的每件事,都有你自己的理由,或许别人不知道,大概也是他们不懂你的故事,而你又不愿意说。&别人不会知道你如何成了今天的你,你也不知道他们如何成了今天的他们。&但凡所行不是恶事,那需要体谅的是,他人的一些选择,可能也有他人的道理。不妄揣测,不以恶意看人,去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理解,虽然你并不一定认可,但是起码,去试着将心比心。&被他人误解,不过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的人,而也因此提醒我们,别去轻易得给任何一个人下定义,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对方的行为。&我们抱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可能我们,也未尝学会了怎么知道。&不以己度人,大概就是最大的慈悲了。&来源:/blog/2247251
人生要自己去经历,甜或苦都不要辜负。
这个世界上假装彪悍的姑娘,到了最后都能幸福沉稳的站在土地上。
&&&&文/佚名&&&&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单身了3年那么久,问我为什么很少提及自己的感情。&我想我写了那么多的字,写职场写心灵,感动过那么多人,却从来没有写篇文章感动下自己。&今天我想好好写写关于我和生命里三个男生的故事。当然,和所有故事一样,还有一个无比庸俗的顺带目地,希望通过这些掏心掏肺的故事,告诉看文章的你:&如果你觉得你的感情让你乱七八糟,让你经历着兵荒马乱地反复折腾,请不要慌张,是的,请不要慌张,我们都一样。&(一)&2000年我读了初中。我18岁以前都在上海郊区的小镇上度过。幼儿园小学也都在这个小镇上心平气和地晃过去。幼儿园和小学离家里步行只需要3分钟。所以小学六年级毕业的暑假,有好几个夜晚我无法入睡,因为初中学校离家太远了&&步行需要15分钟才到,而且要穿一条5米宽马路。我当时当真地算过,如果我每天算上中午步行从学校回家吃饭的话,需要穿6次马路,3年,就是6570次马路,而我又怎么不会被马路上的车撞死?&小时候的烦恼就是这样,可以为了穿一条马路而担心上好一阵子。&后来证明,我穿过了远远超过6570次的马路,而且无比侥幸地活到了现在。当然那时后来的事情了。&如果我的初中3年就是穿马路那么单纯的内容,那么故事现在就该结束了。可惜A男生出现了。&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成绩一直很好。可惜太冷了,觉得距离很遥远。我一点也不看好他,因为不温暖,更不用谈喜欢了。可是后来幼稚就是那么来的,不知不觉的喜欢就在怄气和看不惯里萌芽了。他做在我同一小组最后第二排,传本子的时候看到他的本子会下意识地多停留一下;早上到学校,会看看他的位子是不是有人了;每次分数出来会看看我和他的距离有没有近一点&&那个时候能做的就那么一点,因为太自卑了。&恩,因为太自卑了。他那么高高在上的优等生,而我从来就是个假小子毛丫头。印象里做过最丢脸的事儿,是因为暗恋了这个小伙儿,妈妈陪我去鞋店,我选了一双粉红色的皮鞋。第二天穿上被班里的第一排的调皮男生嘲笑了一个礼拜以后,之后的很多年,我再也没有敢扮过正经姑娘。我不漂亮也不出众,当时能让他注意我的就只有让自己把成绩变得很好很好,和他势均力敌,我的初中生涯,读书的所有目地就是让他注意到我的存在。&2001年,我初二。那年戴佩妮出了一张专辑叫《怎样》,被我听了一遍又一遍,课间的时候,会在走廊里看着天空哼,那个时候天色那么蓝,我爱着小伙的脸庞比宠物还天真。他参加电脑培训,我也去报名,这样每周除了周一到周五外,还能在周六的电脑培训课上看到他。那个时候觉得,只要看着他的背影走就觉得世界美丽地不得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像所有一个青春期的矛盾姑娘一样,唱喜悦也唱悲伤,有时候想到初三他有可能考到市区的高中,也会替他高兴,也会替自己紧张&&要加倍努力,和他考一样的学校。后来的结果是我直升了我们区N高中,他没考上市重点考上N高中的直升班。于是我们又离的很近地过了3年高中。高中毕业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短信告诉他其实喜欢他这件事情。结果很残忍,他没有理我。&进大学分道扬镳之后,我终于意识到我们相安无事的6年时光是一场我的个人独角戏,故事到这里本来该收尾了,可惜不是。意外收到了他的短信,说起了一些有的没的。后来在相识的第7年里,他开始追我。他在QQ上跟我没日没夜的傻聊,有时候还会打电话来。在某一个夜晚,他没有睡觉,从晚上8点开始发短信发到了凌晨,回忆里了这7年的时光和所有想和我的说的话,最后问,&我们能不能在一起?&&这句等了我7年的话,在那个时候变得像个笑话。第二天早上,我回&那么好吧,我们试一试。&&再后来他总是挤着一趟又一趟的公交车来看我,告诉我,那些年委屈你了。他带我进入他的世界,去参观他的家,他说我是除了他姐姐以外地一个进他房间的女孩子。&2个月以后我就说了分手。只因为我问&为什么追我?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追一个曾经喜欢过自己的姑娘会比较好追?&他说&是的。&&我记得说分手的那一晚,那晚天下着雨,他打着伞一言不发地在寝室楼下等了我一晚。这么多年我能得到的你对于我的情意,仅仅只能是通过这样萧瑟狠心的方式到此为尽。一转眼就是7年,你不会知道我走的有多艰辛。所有一切,那些关于你不爱我的卑微,就这样再也不见了。&这个故事我们所有的初中高中同学都不知道我们在一起过。一个看起来三八如我的姑娘,看起来藏不了一丁点儿事情的姑娘,在感情上总是可以隐晦到如此地步,都只是因为觉得那是我的青春,不能和谁分享。&后来,我以为我可以继续前行,并没有因为失去一个人,而觉得生命失去了意义。直到今年夏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找到了一本很漂亮的本子,里面工整地记录了这些年所有他发给我的短信,每一条,每一字,每一句。
(二)&2008年我大三,那年的11月,伊能静没化妆与一个男人牵着手被媒体拍到,哈林终于对自己坚持没有离婚的宣称表示沉默。我在那一年和同校的一个男生B互相都有了好感。在我们都知道对方心意的几个月以后他就要离开上海半年。离开前他给我了光良《右手边》的歌词,让我好好的去飞,如果回来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那就看是否还有一起的可能。&这样的蹩脚的话,现在清醒的时候,我都能明确地翻译:他没那么喜欢我。可是那个时候怎能明白?只是痴痴地等。开始了大学最糟糕的一年,却也是成就我当下漂亮生活最关键的一年。&他离开以后的那年冬天特别的长。那年冬天可怕的冰冷和我苍老的心情,像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说不上鲜活,但也从未腐烂。那一年的MSN,我几乎很少联系的到他,却常常在寝室手脚冰凉的晚上,坚持等他的头像亮起来。印象最深的画面就是在好冷的冬天晚上,在寝室缩着脖子看着MSN,对着手心哈气。&我开始疯狂的工作实习,不让自己有任何闲下来想他的时间。那年在欧莱雅实习,同时有一份人力资源的外包实习,需要每周工作3个工作日,每周48节课。那年冬天妈妈在那个时候查出了乳腺癌。那天夜里我在百度上搜索所有有关乳腺癌的字眼,我翻开手机给那个消失了很久的男同学打电话,机械的声音告诉我,你拨打的号码不存在。我在msn终于把那个小狗的头像点开,我说,你在哪里,我妈病了,我需要你。&他终于不紧不慢地出现,他让我自己勇敢,他说我可以。那天的安慰在我MSN上哭天走地中哀婉的结束,然后很快的,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他重新消失。唯一的好消息是,妈妈的病检查出来是医生误诊了,肿瘤是良性,可以正常切除。可惜也无法改变不了那一整年的灰色基调。&那年我在从实习公司回学校的车上常常听《乘客》,从冬天听到了夏天:我给你唱,坐你开的车,听你听的歌,我不是不快乐。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我家快到了。&那一年,我过的很不好。那一年如果有个镜头跟拍,那镜头里一定通通都是我一个人努力的画面。我倒数着他回来的日子,最后的100天里,寄过去了一个瓶子,里面有100张纸条,每过1天都希望他打开看到一条我和他说的话,这样当纸条全部读完的那天,就是他回来的时候。&再后来他回来了,没有找我。我鼓起勇气打了电话给他,讨到了电话里低声地&不喜欢了&的回复。而在我每天十指交叉等他回来的1年里,他和前女友一直都藕断丝连地纠结,没有任何时间来顾忌关于我的插曲。有时候常常很多事实很明显,只是我们需要一场仪式化的收场来结束自己的付出。&我们从未在一起,我一度以为它只是我人生里的广告,而我能马上复原继续前行。&我却从来没有意识到它的隐患有如此的深刻。&是的,只是在那一场让自己变得都不像自己的感情里充斥着尖锐的摧折感,像是被一把很钝的刀割到,伤痕在几年以后才浮现出来。我至今没有勇气再恋爱的原因,有部分是受这个不重不轻的故事的影响。
(三)&故事写到这里,都是悲伤的部分。当然上帝是很公平的,在这些年里让我遇到了你,我的前男友C。&2006年到2008年夏天,我从大一到了大二,那2年是我感情至今为止觉得最丰盛的时候。他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当我回想起当初的点点滴滴,我都非常厌恶那个在宠溺里不知好歹的自己。&我想起大学的时候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日子,蹲在路边分吃一个西瓜的日子。他冬天去KFC给我买我想吃的蛋挞,没赶上公交车,怕凉掉,揣在怀里跑了4站地气喘吁吁送到我手里的日子没钱。去超市不舍得买大包乐事,可怜兮兮的买小包一起挤公交车的日子。&有一天,我和他一起走在四川北路上的梧桐树下暗暗的想,他真的很像我的亲人。&那个时候我还没开始在豆瓣上写点酸酸痒痒的小评论,还没在人人上写苦苦甜甜的职场分享和心灵感受,没拿那么多集邮一样的所谓牛逼哄哄的Offer,没那么多光鲜亮丽的光环。&但那些我还不够好的年岁里,在我身边陪伴着我的人是他。&后来,我还是和他分手了。理由直白到让自己都不愿意面对:我想找一个比我能力更强的男生,多过懂我的男生。兴许只是在这样浮夸的年代里,我们对自己怀有的太多的抱负和期望,甚至对明天的渴望胜过对今天的迷茫。&浩如烟海的蚁群里,我连个临时群众演员都不是。年少就容易活得拘束、紧绷、装洋算、碰不得。&那些年,什么都没有,却太把自己当回事。故事讲到这里我想哭,也终于释然去原谅这个一直以来漏洞百出的自己。
(四)  &说到这里,三个男生的故事都说完了。故事原本写到这里就没什么好些的了,但是故事进行到这儿,怎么停的下来。必须讲一下故事主人公现在的状态。&2011年年初的时候,我申请了异地轮岗,跨部门半年学习,全国哪里都行。之后在自己就忘记的一干二净的时候后来收到了老板的一封邮件问我肯不肯去湖南株洲。原谅我地理不好,我从来都不知道株洲在哪里,湖南在中国哪边,可惜那都没关系。&当天中午我在围脖上说:现在心里有一卷和卫生纸一样长度的难受。当天,和一个2011年对我而言至关重要的女人吃饭,她用三个字说服了我:"go with life"。于是我就决定去了。&很多外地同学对于出生在上海的我有一个很大的误会,以为上海姑娘都洋气无比眼界辽阔。我不知道大部分的市区姑娘是怎样,起码对于初中都不知道有NIKE,觉得班尼路是很高端的我而言,实在在当时觉得上海的繁华是个和我远得不沾边的词汇。所以去个三线城市对我而言,应该也就像回我郊区的家一样。&起码那个时候,我就是那么以为的。&写到这里,你也可能会问我,为什么会选择离开上海半年,去一个完全陌生的三线城市。当我想奔赴的城市变得不再有意义,那么去哪里都是一样。我觉得需要这么一段时光,我想人不能办到的事情,时间能。读到这里,可能你多少会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恩,我想这是一个还没有完全收尾的故事,所以需要等到它过去了以后,我才能把来龙和去脉记录清楚。&这些年,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我总是一个人要做这样的事情,彪悍的挤火车飞机出差,自己修抽水马桶,在职场里斗智斗勇,我以为我这样的年纪,只要不想,不出说口,我就能够告诉自己我不害怕。不食人间烟火注定很寂寞,如果可以,我宁愿不寂寞。&尽管如此,我还是个坚强坦荡的姑娘,只是多了一层嚣张,精明世故的壳。心有多没安全感,壳就要有多硬。&人生就好比这篇文章,我永远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点击,又有多少人被触动,有多少人一直以来都在关注着一个离自己不远不近的人。&也许人的一生中会有呈现出许多生活的真相,有些是只能供人仰望的,而有些却可以随身携带。&我们珍爱前者,但却更需要后者。&我希望,这个世界上假装彪悍的姑娘,到了最后都能幸福沉稳的站在土地上。&谨以此篇来纪念我这些年丧失的很多勇气,以及安慰我这颗佯装强大的心。
#早安#相信自己,你能作茧自缚,就能破茧成蝶。
我--席慕容
我喜欢出发 喜欢离开
喜欢一生中都能有新的梦想
千山万水 随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么方向
我喜欢停留 喜欢长久
喜欢在园里种下千棵果树
静待冬雷夏雨 春华秋实
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
只有一种安定和缓慢的成长
我喜欢岁月漂洗过后的颜色
喜欢那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喜欢在夜里写一首长诗
然后再来在这清凉的早上
逐行逐段地检视
每一个与你有着关联的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席慕容
我有一个恋爱--徐志摩
我有一个恋爱;
我爱天上的明星;
我爱他们的晶莹:
人间没有这异样的神明。
在冷峭的暮冬的黄昏,
在寂寞的灰色的清晨。
在海上,在风雨后的山顶
永远有一颗,万颗的明星!
山涧边小草花的知心,
高楼上小孩童的欢欣,
旅行人的灯亮与南针:
万万里外闪烁的精灵!
我有一个破碎的魂灵,
像一堆破碎的水晶,
散布在荒野的枯草里
饱啜你一瞬瞬的殷勤。
人生的冰激与柔情,
我也曾尝味,我也曾容忍;
有时阶砌下蟋蟀的秋吟,
引起我心伤,逼迫我泪零。
我袒露我的坦白的胸襟,
献爱与一天的明星,
任凭人生是幻是真
地球在或是消派
大空中永远有不昧的明星!
& & & & & & & & & & & & & & & & &--徐志摩
初爱如一场冬雪
还记得《小王子》的故事吗?狐狸告诉小王子,&你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花负责&。驯服的意思是建立某种联系,如果没有驯服,一个男孩只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也只是一个女孩,他们和千千万万的男孩女孩一样。可是一旦某个男孩在街边无数次地等待一个女孩,或者一个女孩每天在夜里思念一个男孩,他们用耐心、细心、时间和爱去浇灌了对方,这就是驯服,那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他们是初恋,在一起好多年。那种感情是人一生中最珍贵的财富,简单单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个眼神就认定了对方,没有一点多余的关于高矮胖瘦富贵贫穷的考虑,他向她走去的时候,她也向他走来。也只有那年纪,我们才会轻易地拿命对一个人好。他们感情一直很好,笃定此生非君不嫁非卿不娶,他们一起读完高中读大学,然后,她要出国深造。他说,没问题,我等你。
开始的时候,都是豪情万丈热血沸腾的,有情饮水都能饱,距离算个毛,真爱无敌。隔着万水千山的,仍能感受到两颗心怦怦跳动的频率似的,电话,视频,短信&&也不知过了多久,俩人都累了。女孩的生活越来越丰富,有时候捏着手机叽叽喳喳,兴奋不已地讲半天,但男孩却听不出来这事儿好玩在什么地方,俩人对着电话突然沉默,空荡荡的好像刮起了大风。而他有时候累了,想看她一个微笑的眼神都成了奢望。
是他先提的分手,他的工作枯燥,忙碌,无趣,他累了,撑不起这距离和时间了。刚开始也痛苦不已,很多个夜晚他揣着酒瓶走在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躲雨的屋檐,吃面的大排档,看书的图书馆,说情话的河边&&可是,哪怕淌血,他总是要熬过去的,流一次血死不了人,可是天天滴血却能将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分手好几年后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了一个包裹,她寄来的,里面除了一个好看的本子外一无所有,这个本子每一页都皱巴巴的,没写任何东西。他反反复复地翻了好多遍,甚至去找了一种可以让隐形笔显现字迹的化学物品洒在上面,他依旧没有在这个本子上找到一个字,一点痕迹,和一丝丝他期望的信息。也许,就是她无聊时候的小任性吧,他心想。于是,把本子丢在某个角落里,忘了它。
又过了好多年,他有了自己平淡的生活,也听说她挺好的,在那边定居了。有一天收拾东西时无意翻出了这个本子,皱巴巴的纸张已经干得脆生生地响,那时,对于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他已经释怀。这是2012年,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女友闲问,你说,如果明天真的是世界末日,电话信号会拥堵吧,万一你知道这天你只能拨出去一个电话,你会打给谁啊?他盯着电视屏幕头也不回,说:&无聊。&第二天,网络上一片沸腾,大家都在&坐等&黑暗到来。他在办公室里坐不住,辗转好几位旧友找到她的联系方式,寒暄过后终于问,当年你寄来的那个空本子,是什么意思?
她说,&你所在的城市看不到雪,我答应过回国后陪你去看哈尔滨的大雪,可是一直没做到,这边每年都下很大的雪,我拿那个本子去接住每个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积满了一本,给你。&
他哦了一声,然后转了话题,闲聊了两句,挂了电话,一个人躲进厕所待了一会儿,然后又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平淡的工作,平淡的生活,和另外一个平淡的她。
末日过去,世界还在,他还活着,跟领导申请了一趟去北方出差,一个人去哈尔滨看了大雪。路过北京的时候他给我讲这个故事,他没有流泪,没有后悔,甚至没有叹气,只是说&如果倒退几年,也许我可以放弃一切去追回她,可是原来成熟就是再也没有勇气去不管不顾,倾尽所有的爱一个人了啊,呵呵。&
是不是每个人的心底都住着一个人,哪怕思念多重,也没有勇气去倾尽所有地找回TA?
独处、爱和无用的事
上一周上心理咨询技术的培训课,在课堂上老师讲了很多技术问题,我都认真地听着,但是真正让我下课回家以后还在想的东西却与心理咨询技术无关,而是老师讲了一段题外话。内容是心理咨询师如何提高自己的抗压能力,如何减压?在说出老师的答案之前,我先简单解释下心理咨询师为什么会压力大这一问题。
心理咨询这个工作本身就是压力很大的工作,因为来访者(来做咨询的人)跟他说的都是比较灰暗的、悲哀的、不幸的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有很多的负能量。如果一个心理咨询师想要咨询有疗效的话是不可能去隔离这种负能量的,而是必须选择跟来访者站在一起,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容器&,去真实地盛放和承载来访者的情绪和感受,这势必会影响到心理咨询师自己。而同时咨询师不是一个神,本身也是人,他自己的生活也会遇到一些压力和问题,这样的双重压力就会很大,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处理好这些压力,就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有的心理咨询师越帮别人做心理咨询,自己的状态就越不好。前几年,有个统计数据,调查的是哪个行业里的人寿命最短?结果排第一的是心理咨询师,排第二的是警察(不知道这个调查报告是否真实可信)。所以心理咨询师是压力很大的一群人。因此,这个职业的要求是心理咨询师要有比较强的抗压能力,比较有心理弹性。这也是心理咨询师自我人格要不断完善和成长的原因。
上课时,老师说心理咨询师提升自己的心理弹性和抗压能力要经常做三件事:独处、爱以及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我觉得老师的总结非常精妙和有趣,私以为不单单是心理咨询师这个行业的人,而是所有的人如果能经常做这三件事,生活应该会快乐很多。
独处是让自己和自己相处,留出时间和空间面对自己。我一直认为孤独是人生的重要伴侣。一个人能够学会怡然自得地独处,独处时容易把自己搞得快乐起来,他在和别人相处时也比较容易理解和尊重他人,会有更多积极愉悦的人际交往体验。我在一文里说:独处,让我真正明白了一个人生活是怎样的状态;也让我看清自己的需要,理解自己的种种矛盾之处;它同时提供了一个直视自己,和自己对话、碰撞、握手言欢的机会。强调独处对一个人了解自我,认识自我的重要性。
如果说独处是与自己相处,那么爱除了爱自己之外,显然是需要另一个对象的。我想先谈一下爱是什么?《泰坦尼克号》中的爱是&You jump,I jump.&《恋爱的犀牛》中说爱是这样的:&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里则写道:&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文艺作品中看到人们对于爱的描述与表达,关于爱有成百上千种感觉,但是&爱&究竟到底是什么,却没有人给出具体的答案,爱似乎是像雨像雾又像风的东西,但是有一个人居然试图做一个科学实验去弄清楚&爱是什么&,他就是发展心理学家亨利&哈罗。
50多年前,哈罗做了一个非常著名的实验&&恒河猴实验。他们将8只小恒河猴和猴妈妈隔离开,幼猴被随机分成两组给两只人工母猴抚养,一只母猴是这样的:用光滑的木头做身子,用海绵和毛织物把它裹起来;在胸前安装一个奶瓶,身体内还安装一个提供温暖的灯泡。另一只母猴是由铁丝网制成,外形与木制母猴基本相同,以便使幼猴用接近木猴的方式接近它。这只铁丝母猴也安装能喂奶的乳房,且也能提供热量。换句话说,这只铁丝母猴与木制母猴相比,除了在被哈罗称为&接触安慰&的能力方面有差异外,其他方面完全一样。研究者把这些人造母猴分别放在单独的房间里,这些房间与幼猴的笼子相通。
结果很多人应该都能猜到了。刚开始所有的幼猴与两只人工母猴都有接触,但是经过最初几天的调适后,无论哪只母猴提供奶,所有的幼猴几乎整天与毛茸茸的木制母猴待在一起,甚至是那些由铁丝母猴喂养的幼猴,它们为了吃奶才迫不得已离开木制母猴,吃完后便迅速返回到绒毛母猴这里,所以,并不是有奶就是娘啊。这些幼猴大多数时候都在绒毛母猴周围玩耍,困了还会在它怀里睡觉。当一只发条玩具熊在旁边&咚咚&地打鼓时,害怕的小猴会选择紧紧抱住绒毛母猴以寻求安慰和保护,而不是铁丝母猴。随着幼猴年龄的增长,这种反应变得更加强烈。无论是哪一只母猴喂养的幼猴,其反应没有差异:当它们害怕时,都会到绒毛母猴那里寻求安全感。
还有一次,哈罗把幼猴放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了,里面放了积木等一些新玩具。如果有绒毛母猴在场,小猴子们会把&她&当作安全的来源,会喜欢出去探索和摆弄各种玩具,然后时不时回到母猴的怀里,接着又继续出去玩。然而,如果只有铁丝母猴在场,它们就会对陌生环境充满了恐惧,它们哭叫,缩成一团,焦虑不安,根本不会去玩玩具,探索外面的世界。
除此之外,哈罗还发现,铁丝母猴喂养的小猴对牛奶消化不良且经常腹泻。这说明,缺少母猴的接触安慰使幼猴产生心理上的紧张。
这一经典的心理学实验证明了跟猴子一样,人类除了基本的饥饿、干渴等生理需求外,还有一种要接触柔软物质的需求。接触柔软的物质会带来了安慰,而安慰感才是人与人之间产生爱的最重要的元素。人是需要爱的,需要情感依恋的,被人爱跟吃饱饭一样是人的基本需求。这个实验让我们看到爱是有物质属性,它是柔软的、温暖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爱的作用,不仅让你的身体更健康,还可以给人安全感和支撑感,让一个人能够更安心更自由地去探索外面的世界。
美国得克萨斯州的汤姆&奥克斯曼博士(Dr. Tom Oxman)研究了一群因为心脏病开刀的病人。他想预测哪些病人开刀以后恢复得较快,而哪些病人没有办法存活。
&结果他发现,竟然有两个很简单的问题可以来区分这两大群人:
第一个问题是,你跟旁边的人有没有定期规律性的、有意义的、爱的连接?
第二个问题很奇妙,就是你有没有从你的宗教信仰上得到力量与安慰?
对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人,在6个月内,死亡率是21%。但是对于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即他们既有有意义的爱的连接,同时也从宗教上得到力量与安慰的人,死亡率只有3%。短短6个月之内,竟然有7倍的差别!【1】
人与人之间有意义的爱的连接所带来的好处是身心一体的,它可能是比一个人吃得健康,住大房子,早睡早起,经常锻炼等对一个人更有帮助。心理学家黄维仁说:&有的人就开玩笑:如果要在健康的朋友和健康的食物之间做选择,最好的当然是两者兼得。但如果迫不得已,必需在两者选其一的话,宁可选择健康的关系、不健康的食物。换句话说:宁可跟朋友们吃北京烤鸭、吃蹄膀,而不要一个人吃胡萝卜!&
亲密关系是具有治愈作用的。无论是父母、恋人还是好友给予的爱会让一个人活得更健康,同时生出一股自信来,遇到挫折也不逃避,也不害怕。那种 &反正有人爱我&的感觉能够让一个人敢于活出真实的自我,有利于发挥自我内在的潜能,安心自由地去探索外部的世界。
如果说独处和爱讲得都是关系,和自己的关系,和身边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可以带给心灵力量,那做无用的事情呢?能有什么用呢?先谈一下什么叫&无用的事情&。老师说,经常有学生问她在读什么书,有什么心理学专业书籍可以推荐?她却说,我常常看一些与专业无关的书,比如小说、剧本、游记等。她鼓励我们经常去做一些与自己的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旅游、徒步、爬山、跳舞、看画展、话剧、电影,听音乐,做义工&&鼓励我们温暖地跟那些萍水相逢的人相处,给门卫保安一个微笑,在旅途上帮陌生的旅伴一些忙,耐心地给问路的人指路,坐地铁的时候给老人让个座&&反正是那些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实际利益和好处的事情。老师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么做。我个人的理解是正是这些无用的,没有目的性的事情让我们的生活过得更快乐,内心生出幸福感。
前段时间,男友跟我讲他们单位领导考核员工绩效的事情。他所在的部门是创新部门,部门里很多员工都是搞科研的,但是科研这种东西,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出成果的,往往需要一个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的同事都是很热爱自己工作的那种人,按他的话说是&技术狂人&,但是因为要应付领导的检查,怕领导问,你这个东西有没有实际的作用?可不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所以,每次领导要检查工作的时候,他们都赶紧先弄一个所谓的&科研成果&出来给领导看,而不是把自己真正在做的事情告诉领导,因为怕领导不让自己干了。
男友和我说,搞科研的人有两类,一类是领导说这个东西有用,有市场,然后将这个科研目标安排给科研人员,科研人员就努力去实现这个目标。另一类人对某一事物很感兴趣,他自己愿意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也不清楚自己能不能研究出结果,也不确定这个研究结果有啥用,反正就凭着自己的兴趣和热情去做了。结果有意思的是,后者往往更能成功,搞出非常创新和实用的科研成果来。
这让我想到3M(雾霾时候很多人会买该品牌的口罩)的那个创新体系,他们好多研发人员有百分之十五的闲暇时间,这部分时间公司是不考核你的,甚至是这个公司有百分之十五的人是没有明确的工作职能的,他就是做研发,而且是按他自己的兴趣去做。据说,有个人是一个化工博士,还很热爱文学,突然有一天他对荷花出污泥而不染很感兴趣,就开始从自己学科的角度去研究荷花为什么出污泥而不染,甚至还申请了研究经费,领导也不知道他这个研究到底有什么用?可是后来发现这个东西很有用,比如矿井里头,因为井下很冷,戴着眼镜作业的时候,眼镜很容易起雾,如果在上头涂上一层这样的涂料的话,它就不会起雾了。再比如它可以让高速公路上的标牌&出污泥而不染&。因此这个产品第一年推出的时候就有十亿美金的销售额。【2】
管理学里很喜欢讲目标管理,说做什么事情要以目标为导向,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一个公司要有好的业绩,必须目标清晰,而且目标要能不断拆分,大目标要分解成若干个小目标,小目标又要分解为更小的目标。但是如果一味地盯着目标,那些短期内无法出成果的事情,就没有人去做了,而这些事情往往到后来却起着改变公司命运的作用。一个公司是这样,一个人也是这样。就讲个我自己的例子吧。小的时候,对于写作这件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要靠它赚钱。当我在日记本上奋笔疾书的时候,我妈在旁边说,你别整这些没用的玩意,赶紧洗洗睡吧。我也不理她,继续写我的日记,因为我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得到了快乐。后来靠着多年的锻炼和累积,我就出书了,现在靠文字为生。我想就算我出不了书,我还是愿意去做这个事情,因为我就是喜欢做这个事情。一般来说,当你有一个好的,愉悦的过程时,这个过程中就有很多的正能量,这些正能量导向的结果也不会坏到哪里去。
讲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人做一件事是以目标为导向还是以过程为导向的问题,或者说你是把你的关注点放到结果上还是把这个关注点放到原因上,关注点不同,感受也不同。当然,没有好坏之分,只是标准不同。比如说老板让你一天内交一份报告,不交出来你就丢掉工作,这个时候你可能就要更关注结果了,不然就丢了工作。比如我们中国的应试教育是以分数高低为结果导向的,最后结果是每个学生就知道考试,大部分的学生根本得不到学习的乐趣,有的甚至产生厌学的情绪。大学毕业以后很多人找不到工作,因为除了考试他不会干别的,也没有。成年以后还有很多人梦见考试,噩梦中吓出一身冷汗。一个人如果做的每件事情都有目的性,以结果为导向,他会越做越疲惫,视野越来越狭窄。因为他容易有心理负担,不容易体会到做这件事带来的乐趣,同时也容易计较得失,少了那份从容与洒脱。
我认为一个人常常要做一些&无用&的事情,生活才会更有乐趣一些。你学摄影不一定是为了成为摄影师,也不一定是靠摄影赚钱,但是如果你喜欢,玩摄影就让你的生活更丰富了,你的内在变得不一样了,你会明白哪个角度取景好,知道怎么构图更美,知道怎么去欣赏一幅摄影作品,而不是只有一句:嗯,这张照片不错。
多做一些&无用&的事情,也是有利于维持生活的平衡。从中医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如果他身上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都在充分用着的时候,其实是很可怕的,说不定会出人命的。当我上了一天的专业课时,睡前我看的书往往与专业无关,而是像《金瓶梅》《百年孤独》《了不起的盖茨比》等这样看起来对学习专业知识无用的书。当我写了一天的文章,我往往会出去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浇浇花,散散步,逛逛公园,去菜市场转转。这些无用的事情让一个人闲一闲,维持着他生活的平衡,这样他就会多一点其他可能,多一点生活的创意,多一点活着的乐趣。
如果说&独处&讲的是与自己的关系,&爱&讲的是与他人的关系,那么&做无用的事情&则是讲我们与生活或者人生的关系,经常做一些无用的事情,人的身心灵反而会更健康。这符合道家说的&无为而治&,意思是放下一些控制,放下一些目的性,遵循事物的自然趋势而为。我想当一个人做到&独处、爱和无用的事&,那他的生活一定是顺着自己的生命节奏,与生活本身共舞,绽放出自己生命的精彩与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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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实验数据来自黄维仁《活在爱中的秘诀》一书
【2】该例子来自冬吴相对论第105讲:绩效考核的悖论
爱情这东西跟赌博一样,没有道理可讲
武汉是一个骨子里带着赌性的城市,跟大多数沿海城市一样,每当夜晚降临,从电话里一嗓子&三差一喂你来不来&开始,哗啦啦,哗啦啦,在夜晚涨潮,又在清晨销声匿迹。
我小时候的数学都是在牌桌上学会的,两个二万就是四,四筒加三条等于七。二的次方更是烂熟于心,两个四个八个,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两百五十六,金顶!给钱给钱!
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和武汉人的占便宜、要面子、不认命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一股叫做豁出去的精神。这是一个赌局上的故事,这里有人赢了钱,有人输了一生。
故事起始在我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全寝室的人都在疯了一样找兼职。两个姑娘结伴去了超市卖红酒,还有一个在学校食堂当帮工。实习大学生真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工种了,一个小时付给她们六七块钱,外加上很多很多&老娘终于能挣钱了&的自豪感。其实越大的公司,底层越便宜,但大学生们还是拼命地往五百强里挤,工作那个卖力啊,就好像肯德基里有自己的股份一样。
那时候我在帮一些公司做广告设计,当然也是廉价而自豪的那一种。我的上级是设计公司的一个小经理,经理的签名总是不断变化这各种数字组合,像某个特务机关。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经理,这是什么啊。经理说这是打开梦想之门的密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买的双色球。
我问他,那你赢过吗?他说这买的是一种信念,中个几百几千的根本不足挂齿。我的QQ延迟,点了重发,结果把上一句又发了一次,却收到了几个有点窘迫的字&&还没有啦。
还没有,这语气就像是在等着一班一定会来的公交车。我常觉得赌博和爱情很像,来过很多班,带走过很多人,可你还在那里。这一班车方向是对的,可人有些挤。这一班终于有了空位,却没有开空调。赌徒们从不会就此罢休,因为更好的人还没有来,更大的奖池还没有来。
一次校园活动的宣传加急晚上要海报,接到经理电话要我把打印好的招贴送到他在的地方。于是我照着经理说的地址,找到了这个大三居的地下赌局室。清清爽爽的大客厅,饮料和零食都是免费供应的。
经理在桌上打牌,说让我把东西放在沙发上就成。赌局老板走过来跟我说,你们老大今天手气不好,打红眼了,要不你帮他摸一把吧。赌局老板看着很年轻,不到三十的样子。大家起哄着经理也就顺势答应让我看了底牌,J和10的同花,他说你扔多少就多少吧。
我看了看面前筹码,大概一千多点吧,于是仗着点QQ游戏的经验,哗就给他全推了。同桌的玩家都弃了牌,于是经理收了一桌的底子,八十五块,那是我赢的第一笔钱。
赌局老板看了我一眼笑了,说小姑娘胆子挺大的啊。我准备走的时候,刚刚坐在一边没说话的老板女朋友,过来说这场子刚开,问我有没有兴趣来做荷官,收入按小费计,管饭,包住宿。我有些蒙圈,便随口问一个小时多少钱。她顿了顿,说一个月五位数没问题。
&啥时候来上班?&
就这样我愉快地当上了荷官。这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发牌,点筹码,清桌。我每天下午五点上班,凌晨两点左右收场。中途会和老板换班,给客人们煮点饺子当宵夜,下点热汤面什么的。一桌最多十个人玩,大概每晚小费维持在一千左右。
下班了就住在三居室的沙发上。我还养了一条金毛,叫小七,每天下班我就牵着它下楼遛弯到小区门口的银行,把当天的收入都存起来。我和我的狗每天都过得很舒服,白天看看书,回学校上两趟专业课,其余的时间我俩都在睡觉。
这里的赌局不算大,输赢也就是几千,客人也基本固定在那二三十个人里。大家都说德州扑克玩的不是自己手上的那两张牌,而是对方的底牌和自己的表情,玩的是人和命运。
今天要讲的故事男主角是个长相介于火枫和尹相杰之间的中年男人,我叫他大胡子老头,四五十岁的样子,简称老胡吧。老胡还有个长得很像他的儿子,也常来我们场子,就简称老胡儿子吧。
老胡儿子是学法律的,跟我一般大,有时候来早了就捧着一本国际刑法的书在牌桌上看。我们老板是个没什么幽默感又喜欢逗乐的人,每次碰到老胡儿子在看书,老板总是忧心忡忡地问我,他输多了钱会不会告我们啊。
有天我实在不耐烦了,我说老板,他要举报你还需要看这玩意儿吗,少儿识数前两页学会就够用了。场子里人听见都笑了,老板一看被抢了风头心急如焚又想不到更机智的回答,于是酝酿了半天憋出一句,我看你今天小费只有第一页就够用了。
老胡是个小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板,属于盲目自信型的保守玩家,不管赢多赢少都会固定给个小盲的钱数当小费。老胡喜欢说教,每次赢一把牌,都要讲上五分钟他分析对手牌的心路历程。
德州扑克的玩家是鲜会亮底牌的,因为怕对手看透玩法,除非是为了塑造形象。可是老胡的对手常常会受不了他的解说,气得从牌堆里翻出自己的手牌,摔到桌上证明他是瞎扯。
这时候老胡就会面不改色地接着说,对啊,这就是我正准备讲的第二种情况了。所以后来大家就常常抬杠让老胡先讲第二种,老胡就说麦当劳第二杯还半价呢,你能只买第二杯吗。
老胡总带着一个女人在一起,大家都叫她玛丽姐,看着比我大不了一点,气场很强,也漂亮。从老胡在桌上的絮叨里,知道他们在澳门住了一年半刚回来。老胡每天在赌场玩牌,玛丽轮班发牌,下班之后两个人就去隔壁场子一起玩。
玛丽很专业,有时候池底有边池的时候,三四家一起,我就常算不清钱数,她扫一眼筹码就能告诉我谁该分多少。他们一家三口时常会在牌桌上碰见,玛丽看起来很怕老胡,常常几十块的跟注也要看老胡的脸色,老胡儿子也直呼其名叫玛丽。一开始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认定玛丽是小三,所以聊天什么的都很避讳。
后来有一次和老胡儿子聊天的时候问起来,他很自然地说,&玛丽和我爸结婚了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听他接着说。
&&&玛丽是室友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比我大一岁&、&黑龙江大学的&、&高考五百五十多分&、&没看上我,黄了&、&我介绍给我爸的&、&结婚两年了&、&儿子都三岁了啊&、&扔在玛丽的东北老家在养&、&一开始都没想领证&、&还是我劝他俩去办的&,还说&毕竟对我弟弟也有个交代&。
这一通下来,我心里像是一口倒了十包跳跳糖那么噼里啪啦的。正在喝水的老板听到结婚两年,儿子三岁了那会儿就呛着了,之后就一直在咳嗽,分不清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在场的都面面相觑了,眼神里的信息量已经超过了表情能达到的字数。老胡儿子似乎很满意他讲出这番话带来的效果,又若无其事地看起了他的国际刑法。
那天晚上的牌局玛丽姐也来了,我们大家似乎一整晚看她的表情都不太自然。中途她起身去阳台透气的时候看到了小七,然后很兴奋地把小七牵进屋到我身边问我多少钱买的,我愣了一下说几百块吧。然后她惊喜地跑到老胡身边,用甜的发腻的声音说,老公我也想养一只金毛啦,才三百块呢,好不好嘛。
老胡忙着打牌,眼皮也不抬地应付着行行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一边玩去的意思了,她却亲了老胡一口说就知道你最好了,然后乐颠颠地把小七牵回阳台。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果然这样的女人才能傍到有钱人啊。
关于玛丽傍大款这个想法崩塌吧,是在有一天晚上。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轧帐,查抽水发现账目比往常少了两千多的样子。我们三个坐着一晚上分析,最后发现筹码里有二十多个比较新的一百元。从而发现是有人从淘宝买了一样的筹码偷偷带进来,临走时兑换成了现金。
可是是谁呢,那一晚鱼龙混杂来了很多不认识的人。于是我们只好把现有的一百元筹码最中间的那个圈拿记号笔涂成了黑色,其实挺明显的,但来赌博的人谁会在意这个。
第二天继续打开门营业,人到得很齐。那晚老胡的运气很不好,两次炸牌都被对家跟了上来,输了有小一万,向来爱絮絮叨叨的老胡那晚最后竟然被打得偃旗息鼓,他媳妇倒是赢了不少,但也入不敷出。牌桌上有规矩,筹码不能相互给,于是后来玛丽干脆不玩了,把钱都给了老胡,搬了个高脚凳坐到了他身边。
一局结束之后我发现池子里竟然有了两个没有涂黑的一百,我赶紧给老板使了一个眼色。结果我的眼色似乎使得有点太大了,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池子里的筹码。
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梅勒的《失落的神谕》里面的故事,有个阿拉伯的老法官抓小偷,把失窃的店的门板放到街上抽五十大板,说是门没有尽到职责放走了小偷。集市上围了一大群人,都想亲眼看看怎么执行这奇怪的判决。抽完之后法官靠近门板问它谁是小偷,然后法官站起来宣布,&这扇门说,头巾上沾着蜘蛛网的就是盗窃犯。&人群中有个男人立刻去摸自己的头巾,搜查这个人的家之后,店主立刻找到了失物。
于是我点了点筹码,随手拿起一个一百的筹码,说钱好像不对,差一百。老胡连忙丢了一个一百的筹码进到池子说,噢,我旁边掉了一个没看见。
我抬头看向老板,他也正在看着我。其实我并不知道池子里钱少没少,但那一刻显然我们都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那天牌局结束之后,老板特意最后才跟老胡兑换筹码,他输得只剩几百块了,老板挑出那个没有被涂黑的筹码扔在老胡面前,说你这个筹码和我们的不一样,不是我们的。老胡随口说那筹码交来换去的也不知道是谁放进来的啊。
老板的女朋友是个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人,开口就直说我都看见一开始是从你那里扔出来的这个筹码了,然后指着墙角一个亮着红点的半圆说,一查监控记录就出来了。其实那就是个烟雾探测器,可老胡却有点慌了阵脚,扭头问玛丽说,是你带来的?
玛丽先是一愣,谁都看得清两人牵强的表情。玛丽姐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估计是我之前在别的场子玩留下没换的,刚才翻包的时候以为是你们的就直接拿出来了。
谁都知道这句话是假的,但就在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接茬的时候,老胡一巴掌甩到玛丽脸上。老胡跟老板说剩下的这千把钱我们不要了,不好意思。然后拉着玛丽就走了。
老板冲着背影小声地嘀咕,就剩三百多了,还千把块呢。
而我脑子却不停回放着玛丽被扇了一巴掌之后的表情,好像在很多香港警匪片里都见过。
这件事之后老胡再也没有来过,我们也没人再提起过这件事。
大概过去了半年吧,准备离开武汉去北京上班的时候,我又想起了玛丽。想起她喜欢小七,打算把它托给她。于是打给老胡儿子问玛丽的电话,他说他们已经离婚了。意料之中的,但我还是要了玛丽姐的电话。
玛丽接起我的电话时有些诧异,我当然没有提离婚的事,只是问她还想不想要小七,她说她现在住的地方很小,不方便养狗。然后我们客套了两句就挂了。
过了一个多小时吧,我收到了她的短信,说那天筹码不是她拿的。
我回复了她,说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早就知道了。
女人替男人出来担事的时候,眼神里那个骄傲劲儿,根本不是在认错,是一种飞蛾在火堆里烧得噼里啪啦的快感。还有反被爱人推脱和指责之后那份无奈,像被剧烈疼痛燃烧过后的灰烬,却被人轻巧地吹一口气,就散在风里。
这就是女人,说来可笑呢,爱一个人时,吸进去那么多勇气,最后吐出来的却都是叹息。
反正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对话。德扑的圈子很小,后来也断断续续地听了一些他们的消息,老胡没有要孩子,玛丽也没有。老胡只身又去了澳门,赢了一大笔钱。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老板不约而同地嗤笑了一声。
赌界就是这么个规矩,就算你有几个亿也好,没两个钱也罢,你买筹码进来就只能是二十五十的盲注。这里的世界很公平,桌上的钱你可以输完了再买,但你如果输掉别的,想买回来就没那么便宜了。
武汉本来也就是个不大的城市,过年放假回去的时候,在新世界碰见了玛丽在挑鞋子。我正准备跟她打个招呼,却看见旁边的男人好熟悉。我绕过去瞄了瞄,果然是老胡。
妈蛋,他俩又和好了。
那一刻我不知道怎么的,想起了场子里另一个中年男人。他左手只有三根手指,花臂纹身,大粗金链子,我们就叫他纹身男吧。这个人是他一起的一个朋友带来的,斯斯文文,就暂时叫他眼镜男。纹身男每个月只来一次,估计是他钱到账的那天。但此人手气极背,又沉不住气,是谓赌场两大忌,所以每次来输个精光就骂骂咧咧地回家。
可人生好玩就好玩在这里,都说一物降一物,纹身男就特别怕他老婆,撞到两次他老婆打电话催他回家,那膀粗腰圆的大老爷们柔声细气得哟,像小心肝尖尖在颤的那种,&宝宝我再玩一会会啊,你乖乖先睡觉觉好不咯&。每次我都忍不住窃窃地笑,他就瞪我,凶狠得像眼珠子要蹦出来。
有一天开五人小局,大家都很熟了。纹身男不在,眼镜男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些关于他的故事,于是那天我知道了纹身男以前是做金矿的,村里大家分地,他们家不务正业,给他们家分了个秃山,最后挖出个金矿,发了横财。后来来城市做生意,爱上了赌博,结婚的钱都给输没了。
老婆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求婚那天他就当着岳父岳母面把小拇指给断了,发誓再也不赌钱了。在场的人谁也没问第二根手指是怎么断的,毕竟当我们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他之前断掉多少指头也都没有意义了。
之前看《赌王之王》的时候,其中有个地痞运气爆好,几乎赢光了小赌场里所有的钱,然后得瑟地拿钱就要走。马特达蒙问老板说如果都这样的话,赌场不就垮了吗。老板叼着烟,说了一句所有赌徒都会心一笑的话。他说,我们不会输的,只要他们Keep coming back。
赌性这东西,生长在骨子里,所以你减掉脂肪,剜掉肉,它依旧在那里。那些在感情里不安分的人,便是爱情里的赌徒,永远不满足,不断拿已经拥有的去换更多。
他们的爱情也是这样,两副不好的手牌,或是两副太好的牌,都会让其中一个人输得一干二净。可偏偏就有这样的女孩啊,完全不看自己的手牌,一次次把筹码推到池子里输给对方,再讨好地让他打赏一点点,不到两局又一股脑推进池子里。
我心里怪难受的,于是晚上约了赌场老板吃饭。啤酒,烤串,路边摊。老板场子已经关了,&你走之后,武汉就开始严打了。现在回了老本行,做二房东。&&那你还真是坚持在法律边缘作斗争啊。&我笑着打趣他。
我问他知不知道老胡和玛丽和好的事,他说老胡去了澳门日夜赌,输干净了还落了一身病,回武汉找玛丽,玛丽这缺心眼的还答应了。两个补办了婚礼,好几个牌友都去了。&谁也别同情谁,还是咱古人说得好,贱人都是成对儿的。&他有些醉醺醺地说。
聊天中知道他和女朋友分手了,他说她和那谁上了床,后来又回来和好过一阵,可是看着心里就疼,想拿拳头砸墙,想把头发一根一根拔下来。他说,&我多想好好打下去啊,可手里这把牌太烂了,真觉得还不如扔了手上这把牌,不玩了,没准还能再抓一把。&
我问他那谁是谁。
他说是场子里的,你认识。
我问是和咱熟的吗。
他说钱输出去就输出去了,输给谁都一样。
你看,赌博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连输牌的心态也和分手差不多。你以为我要从德州扑克里跟你总结出个什么爱情道理是吗,那是你还没有看明白。因为爱情这东西就跟赌博一样,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想起来说这个故事,是因为上个月我看到老胡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和玛丽抱着儿子的全家福,配图文字写着,&赌了这么多年,唯一赢到的一次就是他们。&
我抱着手机,一瞬间五味杂陈。
运气是上帝每天都给每个人的五块钱,有人拿去买能翻两三倍的刮刮乐,也有人垂涎奖池的五百万。街上总张灯结彩着谁又中了几十块,好不风光。可更多人的美梦是一辈子猜不对的福利彩票,懊恼却又不甘罢休。此时此刻,我只想每天能吃碗热干面,油条脆一点,有富余能再来碗冰的绿豆汤。
不拿已有的去换未知,真的,就这样挺好。
不拿已有的去换未知,真的,就这样挺好。&&转自&
一个人的公寓
一个人的公寓,简朴的家具,柔和的灯光,是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管他缘深缘浅,在一起才是永恒
在我周围的这些个朋友里,有钱的基本长得都很搓,长得好看的又没钱,而大多数还是既没长相又身无分文的。
可仔细想想,有个人总算是另类。
他人长得潇洒,身材颀长,穿着高端大气上档次,外加一头从来不油不生头屑的黑发,二十刚出头,出行就已经是奔驰S级的座驾了。这标配,简直是我等屌丝可望不可及的。
非得找出个像样的缺点,可能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叫陈凡,陈旧的陈,平凡的凡。
传说中,女人都喜欢四类男人:高富帅,高富丑,矮富帅,矮富丑。
作为高中典范,富中极品,帅中精华的他,身边自然少不了女生。从我认识凡那天起,就总有女生主动去他家敲门,请他看电影逛商场泡酒吧。
开始和凡接触特别小心,不太敢乱说话。因为他在,总会把自己显得很白痴,内心的羡慕之情和失落之感始终交替出现。
后来多次交往,我却惊奇地发现,凡居然天然呆,就是见了女人变面红耳赤,嘴里嘣不出一个字的那种。每次出去玩,他都把女生甩在一边,自己背地里捣鼓新手机。有时女生登门,他却叫父母挡驾,说他有事不在。偶尔几次,还故意把本尊的电话留给别人,等我打电话问他,他才在电话那头咯咯咯笑个不停:&Sor-sorry,又又&&TM让你丫占,占大便宜了。&
对了,我差点忘了提,凡从小就犯口吃,情绪一激动,嘴里蹦不出半个字儿。我想,这就是他与女生交往障碍的根源。比&生活大爆炸&里的Rajesh更可悲的是,喝酒,根本治不了口吃。
于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间,成为和我们一样,需要不断寻爱的臭男人。他的爱,同样不可以轻易挥霍。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洒脱自如。
之后的两年时间,我和凡都各自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偶尔,他带我出去蒸几次桑拿泡几次酒吧。
或者,我带他去大排档喝点扎啤撸点串儿,寒暄几句,然后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动来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说了俩字:急事!
车上他便按耐不住惊喜了:&丑,丑哥,我&&我貌似恋爱了。&
我说:&嗯。&
他言辞诚恳:&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帮,帮兄弟把把关呗。&
&嗯,行。&嘴上说行,心里却有种跳车的冲动。要知道上一秒,SB老板还在办公室冲着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没心没肺地请假陪他出来看妞了。
幸亏他口吃,我们一路也没说什么话。一转眼到了他家楼下,一个没物业的烂尾楼,不是以前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
一边领我上楼,他一边给我介绍:&我,我爸妈都&&都不同意,都&&都TM骂我。一赌气,我,我就搬这儿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个礼拜了。&
&哦,你们咋认识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还没说明白,我们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接着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妈妈。显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几十分钟以前的心情一样。
聊了会儿天,又吃了晚饭,我想我大概了解了情况。
她原来是个歌手,之前和老公还有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小乐队,或酒吧驻唱,或各地游走。后来乐队靠她赚了点小钱,没想到老公却和她一闺蜜卷着钱跑了,撇下了她,还有个一岁半的孩子。
歌手一般是骄傲的吧,她没哭,没闹,没追,也没问。
离婚之后,她一直带着孩子,固定在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唱,维持生计。
然后那天,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借势想要轻薄她。店里上上下下几十号人没一个敢动,只有凡随手抄起个吧台凳,砸伤了一个,吓走了一个。
那晚,陈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么叫都叫不起来。于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你爱他吗?&
&不知道&&爱,重要吗?&
&他现在可离家出走呢。&出于朋友,我想我这么问没错:&那,接下来打算怎么过?&
&他想跟我马上扯证。&
&我不同意。&把车速放慢,她继续说:&一来呢,老实说为了自个儿,我三十好几,离过婚,比他大6岁,可他,看样子还没玩够。再说,我带个女儿,我不能再给孩子找错爸爸了。二来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生活一段时间再说吧。&
&嗯,先过一阵再说吧。&
我就此打住,没继续问下去。她已经看得那么通透,我承认我没有插手的必要了。
这个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热情、和善、外向、自然。
他虽夜夜笙歌,却从未见到过女人的真实与淳朴。他羞涩至极,心冷成冰,她却可以用她的亲切和坦诚融化一切。于是,两人义无反顾。
打开车窗,散散身上残余的酒气,扫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车上这个女人,我不再为凡担忧。
有钱人的结局,似乎总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给点钱就好,父母反对离家出走就好,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我清楚得很,只要相爱,他们是可以好起来的。
后来呢,她和凡同居了好几年才领证,偷着生了一个小子。没办婚礼。
上个礼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说他要去美国去生活了,还想要一个小孩。我问他父母那边怎么样。他说他爸妈还是始终对她有成见,见面也不说话。可,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故事的结局,高富帅并没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没有娶到公主,可它却似乎异常的圆满了。
年轻时,每个人都想拥有一段爱情,作为青春的见证。
我们像个没脚的飞鸟,拼命寻找,最完美的,或者最合适的。我们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态。
可回过头,我们却发现,爱情原本不需要任何事物见证,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管他缘深缘浅,管他红尘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
飞鸟飞过,你说你羡慕他划过的弧线,优美至极。
我说,我更关心他栖息的处所。
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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