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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塔南路支行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结果公示
&&&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塔南路支行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结果公示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塔南路支行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开标会于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农行12楼会议室召开。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名:河南省天地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60;&#160;&#160;&#160;&#160;&#160;&#160;&#160;投标报价:2,468,000.00元 大写:贰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第二名:河南轩彬装饰有限公司&#160;&#160;投标报价:2,270,000.00 大写:贰佰贰拾柒万元整 公示期:日至日&#160;各投标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与本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电话:6),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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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更多中标公示2011年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声明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焦作建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22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在存续期前5票面  利为6.20%(该利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31%确定,Shibor基准利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的算术平均数4.89%,基准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  利为债券存续期前5票面利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七)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八)还本付息方式:每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九)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二)债券担保: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录  释义.............................................................5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5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8  第三条发行概要..................................................12  第四条承销方式..................................................15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16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17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18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20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22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36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43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44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45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51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54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58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60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61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62  附表一:2011年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6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作建投:指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集团: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国资委:指焦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焦作市国资局:指焦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前身。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22亿元的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π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科林环保:指焦作市科林环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绿源热力:指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焦作水务:指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明  联系人:陈海蔚、王小军  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454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刘力、王顺华、郑俊颖、韩喜悦、朱俊峰、刘庆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085379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058号  法定代表人π徐浩明  联系人π周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05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邮政编码:200040  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π沈继宁  联系人π雷岩、陈思文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802室  联系电话:2、  传真:9  邮政编码:310009  (三)分销商: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π姚江涛  联系人π叶海刚、都建民、李航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24号29楼  电话:5  传真:3  邮政编码:518031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杨华、贾析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127683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05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柳春雷、袁前进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邮政编码:300381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李扬、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170738  传真:010-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1号楼(B2座)301室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2号兴业大  法定代表人:崔守忠  联系人:秦喜胜、王松超  联系电话:6-8070  传真:3  邮政编码:450008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刘远航、陈磊、陈允正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125  六、发行人律师:金研律师集团事务所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258号新新商务中心11层-12层  负责人:张栋  经办律师:刘世安、张启平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454000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11焦作建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22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在存续期内前5票面  利为6.20%(该利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31%确定,Shibor基准利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的算术平均数4.89%,基准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债券票面  利为债券存续期前5票面利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  (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  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还本付息方式:每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十一、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16月8日起,至20116月10日止。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6月8日。  十三、起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16月8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8日为该计息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期限:自20116月8日起至20186月7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16月8日至20166月7日。  十五、付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6月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每年的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6月8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二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三、债券担保: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置的设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6月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每年的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8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期为20166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选择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二)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的调整。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三)发行人依照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称: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明  住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管理财政委托的建设资金,负责为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工业项目、县域经济、农业开发、旅游产业等方面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建设和投资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代行所有者管理权、收益权、投资及投资回收权、资产维护权、资产处置权;运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参股、控股、合资等经营活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  自成立之日起,发行人即接受焦作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和城市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经营者,承担“多渠道筹措资金,负责对焦作市计划内的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借款投资、参股、控股,对直接投资和借款投资形成的资产收益,以及参股、控股投资形成的并界定给公司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等职责。  截至2010末,公司资产总额946,523.91万元,负债总额287,07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8,856.10万元。2010  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970.24万元,利润总额23,628.03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19.70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19997月,根据焦作市国资局(99)1号文《关于授权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市供水总公司、市燃气热力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焦作市国资局对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组,将焦作市供水总公司、焦作市燃气热力公司纳入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  20036月,市财政局向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亿元人民币。  20069月,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称及经营范围的批复》(焦政文[2006]85号),公司称变更为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焦作市国资委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  20095月13日,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焦作建投成为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焦作市人民政府。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集团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焦作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焦作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拓宽投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打造高效一流、实力雄厚、运转灵活的经营主体而于20095月13日成立的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运作、权责统一的管理平台。截至目前,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焦作市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焦作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焦作市通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盛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称: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龙源路1111号广电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恒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90亿元  经营范围:对全市优良资产进行整合,提高资产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项目、土地、旅游、矿产、森林等资源性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城市特许经营权等资源进行经营管理(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四、作市概况与经济发展状况  (一)作市概况  焦作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南临黄河,辖11个县市区,总面积4,071平方公里,总人口361万,其中市区人口82.5万。焦作有着优越的区位优势,它地处我国南北交汇点,东西结合部,具有承东启西、沟南通北的枢纽地位。  焦作是一个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城市,是三国时期军事家司马懿,唐代著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韩愈,唐代大诗人李商隐,元代理学家许衡,竹林七贤中的山涛、向秀等历史文化人的故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嘉应观”被称为“万里黄河第一观”,蕴涵了中华五千  治河经验,是中华民族治理黄河的博物馆。  焦作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太行山南麓在焦作境内连绵百余公里,从东到西分布着大大小小1,000多处景点,山水相依,雄中含秀,春赏山花、夏看山水、秋观红叶、冬览冰挂,独具峡谷景观特色。  云台山位于焦作市修武县境内,集全球首批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级风景胜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自然遗产于一身,闻遐迩。  (二)作市经济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30余来,焦作市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的变化,成功实现了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战略性转型,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崭新阶段。特别是近☆来焦作市的发展势头更为强劲,已经成为河南省承接国际制造业及资本转移的主阵地和经济增长极,在国家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中,焦作市是河南省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5个重点城市之一、是商务部确定的中部六省9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之一;“十一五”期间荣获“首届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等称号,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焦作正在逐步成为中西部地区最富吸引力、凝聚力、创造力的投资热土。  近几来焦作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规模以上  固定资产一般财政  生产总值工业增加  年度投资地方财政本年收入/增长率预算收入  /增长率值  /增长率/增长率  /增长率  25  -----------------------Page27-----------------------  1,247..8263.34  (25.2%)  (11.9%)(17.3%)(20.8%)(16.4%)  ...15%)54.40  (11.6%)(13.4%)(26.3%)(10.7%)  ...74%)49.20  (12.6%)(18.5%)(28.2%)(5.8%)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地方财政本收入分别为105.84亿元、102.51亿元和128.30亿元;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49.20亿元、54.40亿元和63.34亿元。  据焦作市财政局统计,2010年全市GDP实现1,247.6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3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706.5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0.8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1.8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12元。焦作市2010GDP1247.6亿元,增长11.9%;一般预算收入63.3384亿元,增长16.4%。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处于决策的核心地位,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  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的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股东职权,其主要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  11、批准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转让、变现、抵押等事宜。  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三,董事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进行换届,可以连任。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9、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度计划以及投融资计划。  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三,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两,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监事会每届任期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的规定,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就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根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公司章、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义或以他人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任何人提供担保。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以个人义与本公司以外的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不得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  5、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设置办公室、工部、财务部和投资开发部等职能部门,截至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1焦作建投债”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资集团  监事会  董事会  经理层  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投资开发部  100%100%100%100%100%100%98.9%8.28%30%6.81%4.07%  河  作作作作作作作作作作南  市市市市市市市中作市市金  城科城城城小中  投林绿投投建投企市水燃龙  建环源建工投道业务城电  筑保筑程路担市缆  物投热物投供投保商有燃有  拆资力拆资热资投限气  迁开有迁咨有开资业责发限  有发有询发有展责  限有限限有限有限银任有任  限限限限  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  司司司司司司司行司司司  司  六、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日,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4家,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及污水处理、城市集中供暖供热、担保业务等,初步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以投资控股、参股为经营手段的投资管理型公司架构。  七、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作市科林环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科林环保是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3月4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山阳分局注册成立,主要承担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理任务。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截至日,科林环保公司资产总额3,003.62万元,负债总额2,324.77万元,净资产678.85万元。2010度科林环保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7万元。  (二)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绿源热力是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承担着焦作市塔南路以东、丰收路以北、市政大及会议中心的供暖,为焦作市城市集中供暖发挥积极的作用。注册资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城市集中供暖供热。  截至日,绿源热力公司资产总额21,515.46万元,负债总额17,042.48万元,净资产4,472.98万元。2010绿源热力公司实现净利润351.49万元。  (三)作市城投建筑物拆迁有限公司  焦作市城投建筑物拆迁有限公司是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3月7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各类建筑物的改造拆除及基础施工。  截至日,焦作市城投建筑物拆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70.44万元,负债总额770.00万元,净资产500.44万元。2010焦作市城投建筑物拆迁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13万元。  (四)作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焦作市城投工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3月7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编制基建项目、技改项目、中外合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接受委托开展投资决策咨询、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工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工项目评价。  截至日。焦作市城投工咨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9.74万元,负债总额0.09万元,净资产49.65万元。2010焦作市城投工咨询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37.62万元。  (五)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058月11日在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焦作市最大的国有控股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坚持“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市场定位,以安全性、合法性为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发行人持有其98.9%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本地区对中小企业进行担保。投资、资产管理、评审咨询、企业信用服务。  截至日,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1,353.68万元,负债总额10,357.27万元,净资产50,996.41万元。2010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601.51万元。  (六)作市建投供热有限公司  焦作市建投供热有限公司是由发行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8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地址位于市工业集聚区。作为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惟一的供热经营主体,负责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今后所有供汽、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日,焦作市建投供热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60.01万元,负债总额1,131.18万元,净资产228.83万元。2010焦作市建投供热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37.62万元。  (七)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出资设立,成立于2010  01月12日,注册资本额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城市道路、桥梁、河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开发(凭有效资质经营)。  截至日,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011.71万元,负债总额11,070.85万元,净资产4,940.86万元。2010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9.14万元。  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大明:男,回族,河南武陟人,19583月生,中共党员。1985  7月毕业于焦作职工大学,1975参加工作。年任焦作矿务局建安处加工厂副厂长;年任焦作矿务局建安处安装公司副经理;年任焦作矿务局建安处安装公司经理;任焦作市建设委员会定额站工师;年任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副主任;2005至今任焦作建投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海蔚:女,汉族,河南武陟人,1968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焦作建投董事、副总经理。1995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1989参加工作。年在焦作经纬化纤有限公司工作;1998  至今在焦作建投工作,2004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国安:男,汉族,河南孟州人,196510月生。现任焦作建投董事、副总经理。19897月毕业于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1989  参加工作。年在河南省矿业建设第三工公司子弟中学任教;年在焦作市计生委办公室宣传科工作;1998至今任焦作建投副总经理。  王小军:男,汉族,河北唐山人,19679月28日出生,经济师,注册咨询师。19896月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198910月至199811月在焦作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工作,199811月至今在焦作建投工作,任投资部部长。现任焦作建投监事。  杨虎刚:男,汉族,19699月生,河南洛宁人,工师、注册监理工师。19907月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铁路桥梁系桥梁工专业,19907月至19939月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有限公司工作,19939月至20034月在焦作市政工公司工作,20034月至今在焦作建投工作,任工部部长。现任焦作建投监事。  郭桂君:女,汉族,19774月出生,河南博爱人,中共党员,会计师。1997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6月毕业于武汉纺织工学院机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19987月至20012月在中国人寿济源中心支公司工作,20023月至20052月在太平洋人寿焦作中心支公司工作。20053月至今在焦作建投工作,现任焦作建投监事。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进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也将会持续增加,改革开放30来,我国城市化从20%左右提高到2009底的45.70%,城镇人口达到5.9亿,城市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已超过70%。  未来10-20间,我国将处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时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非常旺盛。同时,由于经济持续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供水供热、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城市公用行业的快速发展。城市供热面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不断增加,相应的城市供水供热设施建设投资将高达数千亿元。  目前,我国有660多个大中城市,产生活垃圾数量已超过2亿吨,且还在以增长8%以上的速度增长。截至2009年,我国无害垃圾处理厂419个,处理生活垃圾数量增至1.58亿吨。与一些发达国家比,我国的垃圾处理产业整体投资水平较低,尚未能建成循环产业体系。针对垃圾处理行业投入不足、发展不快的现状,不少城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和作业服务改革。  随着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城市化进的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合理回收利用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前景广阔。  (三)中小企业担保  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差距、扩大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抵押资产不足、信用等级低、审核成本高等原因中小企业融资十分困难,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扩大担保扶持面,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作为焦作市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与焦作市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业务具有区域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在财税、资源等方面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也保证了公司的运营和未来发展。  2.供水供热、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公司承担焦作市区供水供热、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职能,下设全资子公司绿源热力和科林环保,参股焦作水务,具有焦作市区居民集中供热及生活用水供应特许经营权,在焦作市区占有垄断地位。未来随着燃气和垃圾处理发电等公用事业业务结构的调整和定价机制市场化的推进,公司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  3.中小企业担保行业  公司下属的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焦作市最大的国有控股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目前,注册资本金5亿元,最高担保规模可达50亿元,成为河南省较为突出的专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解决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困难、促进焦作市经济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二)竞争优势  1.突出的区位优势  焦作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南临黄河,辖4县2市5区,总面积4,071平方公里。焦作市有着优越的区位优势,它地处我国南北交汇点,东西结合部,具有承东启西、沟南通北的枢纽地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的加快,世界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加速向我国转移。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实施,东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日趋紧张,其产业和资本将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焦作市在承接产业转移上具有较为明显的交通、能源、区位、劳动力、产业体系等优势。  另外,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对中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产业给予支持。河南省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壮大新-焦-济产业带,在发展政策、资金和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倾斜,这些具体政策措施将给焦作市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焦作市的快速发展必将带动这一地区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  2.突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及运营能力  发行人具有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特别是近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引资融资、市政公用企业改革、市政工建设管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近几年的精心运营,发行人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扩大引资融资力度、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期的高效管理序。年连续被评为建委系统先进单位,荣获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3.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与融资能力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众多金融机构均建立了密切、广泛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得到了有利的信贷支持;20091月,被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评为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截止2009末,发行人已获得银行授信额度44.90亿元,20095月13日投资集团成立后,先后与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十三家银行机构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共获得银行授信355亿元,发行人作为投资集团旗下重要的全资子公司,可以直接受益这些银行授信,业务拓展能力也有了可靠的保障,通畅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是焦作市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营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计划并组织实施焦作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开发、营运及管理;  (2)按焦作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提高承建资金使用效,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实现城建资金的良性循环。  公司成立以来承担了焦作市主要的公共设施及配套服务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对现有的城市道路、水务、燃气、供热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形成了以资产为纽带、以投资控股、参股为经营手段的投资管理型运营模式。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是焦作市主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承担着焦作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修复、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和城区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任务。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国有资产经营、城市供热、担保业务、土地开发整理等经营性收入。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承担了焦作市内主要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热力管线、电力管网、污水排放管道等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为秉承“打造焦作旅游山水品牌”的发展战略,发行人还继承担了普济河、翁涧河、群英河、黑河的综合治理工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根据焦作市委、市政府安排,发行人先后负责组织实施了焦作市区人民路、焦东南路、东环路、民主路、西环路延伸、映湖路、龙源路、建设东路、等66项路桥工建设,新增和改造城市道路里65公里,拓展城市空间15平方公里。发行人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稳定、可靠的土地开发收益将增强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未来收入状况将更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2、供水供热、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发行人子公司科林环保、绿源热力、焦作水务是焦作市区最重要的  垃圾处理、供热供水企业,负责焦作市区一半以上区域内的集中供暖和  几乎全部居民生活用水供应和垃圾处理职能。水务、燃气、供热、垃圾  处理等行业属于特许经营类的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性,确保了发行  人在所处地域内的较高市场占有,并持稳定的自然垄断收入。  3、中小企业担保  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8月,注册资本  1.175亿元,发行人控股98.9%。截至2009底,共为焦作市50家企业  提供109笔贷款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4.753亿元。其中2009年发生  担保业务2.344亿元,同比增长90.26%。在保金额2.057亿元,同比增  长138.91%。实现保费收入394万元,同比增长86.7%。20095月,  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175亿元增加至5亿  元,成为河南省资本金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与  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该公司2009被中国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定为河  南省内担保行业最高作用等级A-级信用,荣获“2009年中国担保公司百  强单位”、“2009度全国中小企业最信赖的投资担保机构”等称号。  (三)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将继续坚持探寻对公司发展有益的组织结构,完善公司决策  序和传导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坚定地实施资源战略、人才战略和国际化战略,最大限度地整合焦作市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品牌资源,广泛建立产业合作联盟。以焦作市为发展依托和核心发展区域,搭建完成公司产业构架,形成以综合开发建设、市政工建设为主,城市公共服务业为辅的多层次、互补型的业务体系。  在继续做大做深开发业务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资本运作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基础设施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构建成熟的区域性第三方产业服务体系,同时积极响应焦作市“工业强市”、“旅游城市”规划,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兼顾第三产业等其他产业的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打造核心竞争力,做好“城市运营商”的角色,在3-5内力争成为我国中部地区一流的城市运营商,力争在5  内使公司资产总额达到150亿人民币,10内达到400亿人民币,跻身中国优秀国有投资控股集团之列。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日、日、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度、2009  度、2010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三年连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审计结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2008年、2009年及2010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08年度/末2009年/末2010年/末  资产总额877,704.946,523.91  其中π流动资产225,349.303,771.78  ☆长期投资3,696.708,696.708,696.70  固定资产648,653.634,048.7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4.653.286.72  负债总额263,992.287,075.77  其中π流动负债53,757.44,881.99  长期负债210,235.242,193.78  净资产613,711.659,448.14  其中π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613,125.658,856.10  主营业务收入5,736.357,736.  主营业务成本5,563.286,613.  营业利润-11,987.81-14,498.104,089.86  利润总额21,260.3,628.0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196.3,419.70  二、发行人、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止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情况。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2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安排募集资金安排占项募集资金安排占募  项目称  (万元)(万元)目总投资比集资金总额的比  焦作西部工业集聚  区路网建设及整体300,317.59.94%81.82%  开发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40,000.00-18.18%  合计-220,000.00-100.00%  (一)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焦作市“十一五”规划对焦作市的产业空间布局做出明确规划,即规划布局了包括西部集聚区在内的5个工业集聚区。200511月,焦作市以政府公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提出规划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焦作东部工业集聚区和焦作万方工业集聚区,并对各集聚区的布局范围和入驻企业的性质作了安排,工业集聚区建设正式启动。西部工业集聚区总面积38.38平方公里;经过4的建设,西部工业集聚区已经初具规模,各种管网及道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已有20余家企业入驻集聚区建设和经营。  为确保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发沿山坡地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焦政〔2005〕19号)、《焦作市沿山工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优惠办法》(焦政文〔号)、《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焦政文〔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和项目入驻的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为工业集聚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也为我市“十一五”及更长一个时期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规划调整给予了恰当的定位,对我市投资软环境的改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尽快形成集聚效应,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搭建工业集聚区的融资平台、发展平台、服务平台,进而推动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客观上急切需要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集中”的原则,加快集聚区各类基础设施特别是路网的建设和完善,加快整理现有闲置或利用效低的土地,拉动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整体崛起。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这种承东启西、通达南北的宏观区位优势和边际优势,使其成为国家晋陕蒙接壤地区重要能源基地东缘的重要门户和晋煤南下东运的咽喉要道。目前该项目区域内部分企业与居民点混合布局,居民区与工业企业混杂,总体布局缺乏合理性,居民生活受到企业排污影响并制约工业区发展。而且工业集聚区原有的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不同度的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以SO2、烟尘、COD为主,环境污染较严重,生态环境已受到一定度的破坏。为了集聚区的健康发展,必须对散乱的居民和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及管网系统,满足集聚区居民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满足集聚区作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对发展空间的需要。  本项目建设结合西部工业集聚区城市的开发建设和城市道路工及其它市政管线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其目的是为了通过本次工,完善西部工业集聚区道路路网结构,拉开城市框架,提升项目区域土地价值、改善西部工业集聚区的城市环境与投资环境,拉动经济发展,发挥区位优势,使城市结构更加清晰合理。同时进一步整合城市产业结构,发展新的城市经济增长点,并带动西部工业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包括大沙河以东,焦晋高速以西,丰收路以北,北部浅山区  以南共25,620亩区域范围内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除掉已有道路及公  益设施等占地3,283亩外,实际开发治理面积为22,337亩。具体包括  道路、桥梁建设、12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及20,270亩区域范围的综合  整理开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描述  (1)经四路(雪莲路-纬六路)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3641m,红线宽度45m  七条(2)经五路(雪莲路-纬六路)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3383m,红线宽度25m  道路  工(3)经六路(雪莲路-焦克路)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2000m,红线宽度25m  (4)纬二路(经三路-经六路)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1919m,红线宽度45m  (5)纬三路(中冰路-焦晋高速)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3065m,红线宽度25m  (6)纬六路(大沙河-经五路)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3264m,红线宽度25m  (7)纬七路(大沙河-焦晋高速)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3650m,红线宽度45m  桥梁全长85.08m,桥面总宽度40m,桥梁机  桥梁  (8)纬七路大沙河桥动车道15m,中间分隔带2×3m,非机动车道  工  2×4.5m,两侧人行道2×5m,;  土地本项目道路建设项目占地1067亩;绿化、河  综合道等公益设施占地1000亩;实际总治理面积  治理(9)土地综合治理及拆迁安置为20270亩。包括:1、整理土地;2、对区  及拆域内地面物进行拆迁和土地平整,开展综合  迁安治理;3、建设安置小区,对拆迁居民进行补  置偿安置。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获得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投资[号文)批准。  本项目已获焦作市环保局《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焦环评表字[号)批准。  本项目已获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批准。  本项目已获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站分局《关于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路网建设及整体开发项目的规划意见》批准。  4、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317.61万元,其中使用本期债券资金18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发行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筹集。  5、项目评价  该项目实施后,对提升西部工业集聚区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树立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都将有着明显的作用,由于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大幅度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树立文明、整洁、现代化的城市形象打下良好的基础,对加强土地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促进城市居民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潜在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算结果,项目税前财务内部收益为41.03%,税后财务内部收益为9.42%,税前财务净现值为75,678.88万元,税后财务净现值为3,395.34万元,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6、项目开工时间及进展度  该项目已于20101月16日开工建设,截至20111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29,770万元,其中道路建设项目5,670万元、安置房建设项目16,300万元、土地治理项目7,800万元。  (二)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发行人近来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方面的投资加大,由经营性现金流补充的营运资金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4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从而有效推进工作进,降低财务成本。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组织专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担保人的具体情况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称: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龙源路1111号广电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恒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90亿元  实收资本:72.8852亿元  经营范围:对全市优良资产进行整合,提高资产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项目、土地、旅游、矿产、森林等资源性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城市特许经营权等资源进行经营管理(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担保人是焦作市人民政府为拓宽投资渠道,支持经济发展,打造统一高效、实力雄厚、运转灵活的经营平台,于20095月13日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国有资本投资主体职能,承担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功能,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土地收益平衡重大项目投资等任务。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0末,担保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10,365.68万元,负债总额为425,413.75万元,净资产为782,249.11万元。2010度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205.31万元,净利润21,793.29万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担保人近两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日日  资产总额1,210,365.681,109,777.72  负债总额425,413.  净资产782,249.  主营业务收入52,198.  补贴收入19,412.  利润总额22,205.  净利润21,793.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两内,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将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抵消。  (四)关于担保人经营期限的说明  担保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5月13日,注册资本90亿元,实行分批出资的方式,目前实收资本72.8852亿元。经焦作市工商局批准,营业期限至20145月12日,待出资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延长营业期限,初步定为50年。同时焦作市国资委同意,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足额注资后延展经营期限至少涵盖本期债券存续期及其后两年,使其能承担本期债券的担保责任。  二、其他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坚实基础  发行人盈利能力良好,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36.35万元、7,736.92万元和49,970.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196.04万元、22,283.23万元和23,419.70万元。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随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产并产生效益,公司的资产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还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强大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偿付的根本保证。  (二)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  发行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保持着正常稳健的银行贷款融资能力。20091月,被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评为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截止2009末,获得银行授信额度总计44.90亿元,已使用额度21.972亿元,尚有22.928亿元额度未使用;20095月13日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先后与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十三家银行机构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共取得银行授信355亿元,发行人作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全资子公司,可以直接受益于这些银行授信。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品种,期限较长,利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风险。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由于不可控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影响,而出现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充足,预计未来收益能够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为切实降低偿付风险,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运营效,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此外,为降低本期债券偿付风险,焦作市政府明确了发行人未来投资开发的土地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由市财政将土地净收益返还给发行人,并最终保证本期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  3、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度将日趋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可能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1、政策性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区域开发、国有资产管理及护、天然气、供热及水务等公共事业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政府政策调控、土地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策:  发行人肩负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公用事业产品提供、区域性开发的艰巨任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针对可能出现的政策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导向,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将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投资范围属于基础设施投资、区域性开发及公共事业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其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发行人可能发生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的情况,并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对策:  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投资、区域性开发及公共事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对较小,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焦作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开发及公共事业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其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得到加强。此外,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开展多元化的产业布局合理安排投资,以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3、经营风险  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焦作市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均属于公用事业,行业定价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此外,作为焦作市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业,发行人有可能在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和组织架构方面存在被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以上情况发生,将对发行人的运营和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策:  作为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建设主体,在项目的建设过中,发行人得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了支持焦作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增强焦作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焦作市人民政府不仅对发行人代建项目款项给予全额补偿,并且按投资额的一定比支付给发行人投资回报,从而保证了发行人投资利润的实现,将有效降低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此外,发行人将通过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在政府做出决策前提出适当建议,最大度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三)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虽然发行人对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  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此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若外部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募投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或募投项目未能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  发行人实力雄厚,经营管理一流,资本运作能力强,计划详尽切实可行。首先,在项目建设前期,做好财务规划,根据投资项目的需要,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匹配资产负债期限;其次,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发行人将积极加强与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获得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和项目回购资金,实现投资回报的有效收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级AA。  一、信用评级情况  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建投”或“公司”)作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和城市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运用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参股、控股、合资等经营活动,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评级结果反映了焦作市较好的地区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处于河南省中上游水平、旅游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潜力、公司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焦作市经济增长对财政总收入增长的贡献下降、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弱等不利因素。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投资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增信作用。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焦作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财政实力会不断增强。随着公司承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任务的增加,焦作市政府对公司财政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大公国际对焦作建投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机遇  (一)焦作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工业基础较好,经济发展处于河南省中上游水平;旅游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潜力;  (二)产业结构的多元化有利于焦作市减小税收波动;  (三)公司是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及运营主体,在焦作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得到政府的资产注入等方面的支持;  (四)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增信作用。  三、主要风险/挑战  (一)2007以来,焦作市财政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占比不断下降;  (二)焦作建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存在波动,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弱。  四、跟踪评级安排  自本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金研律师集团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金研律师集团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具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已取得向国家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提交正式发行申请前必须获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且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已经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4、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发行人已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信用评级;  6、发行人已聘请主承销商并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次债券;  7、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的中介机构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的关业务资质;  8、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已经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序条件和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1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审计报告(、2010三年连审)  (四)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金研律师集团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担保函  (七)担保人审计报告(2010)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明  联系人:陈海蔚、王小军  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5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454000  (二)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刘力、郑俊颖、韩喜悦、朱俊峰、刘庆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085379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33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π//www.  httpπ//.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1年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  地点承销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号  樊玮娜、王慧晶、010-085995、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固定收益总部  彭林江、詹茂军085128  北京市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邢欣、吉爱玲、赵峥、010-127601、  层赵锦燕、杨?d华127683  3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17层陈红0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利锋、孙倩、刘凌021-169835、  上海市4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058号19楼  云  浙江省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802室雷岩、陈思文2、  深圳市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中路3024号29楼叶海刚5  天津市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柳春雷、袁前进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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