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民运动会第十二届运动会高尔夫球比赛成绩表

精彩文章推荐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排球运动员资格审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排球运动员资格审查实施细则 为确保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排球项目竞赛工作顺利完成,依据《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及《省运会青少年组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及违反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排球运动员资格审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代表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2、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辽宁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 3、各市从外省选招的非本省户籍的运动员,必须与辽宁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代表辽宁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成功的(与辽宁省体育局签署协议的协议期不得少于四年)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4、省专业队运动员不得参赛(2014年当年入队的除外)。省体校及沈阳体育学院竞技体校在队和在校运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可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占原单位名额。 5、运动员必须实名参赛,如以假名或冒名顶替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及比赛成绩,主办单位保留对其及代表单位追加处罚的权利。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人数:参赛运动员分甲、乙组别,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每组别教练员2名,运动员最多14名,少于10人(不含10人)不得参赛。 2、运动员年龄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甲组:运动员为日至日之间出生。 乙组:运动员为日之后出生。 甲组人数不足时,可由乙组符合资格的运动员补充。 3、参加运动员必须在辽宁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符合省体育局和排管中心的有关要求。 4、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辽宁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需要可进行骨龄鉴定并依照鉴定结果确定参赛年龄。 5、参赛运动员必须在省十一运会结束后至省十二运会开始前参加过两次省级竞赛。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辽宁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为本届省运会排球比赛接受举报和对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处理的责任部门,根据总则规定及本项目特点将在赛前、赛中、赛后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2、中心将对各参赛单位符合参加本届省运会排球比赛的运动员进行网上公示。 3、各参赛单位可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者进行举报,本着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举报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举报必须署名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 4、受理举报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最后截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日至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5、如对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省十二运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处罚 各参赛单位应积极进行自查、互查,本着维护省运会排球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本单位运动员资格的真实、有效。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处罚: 1、使用外借和非正常交流手续引进的运动员参赛; 2、凡有参赛经历的运动员,通过变换姓名、重新注册更改年龄者; 3、冒名顶替他人比赛者。 (二)凡查实上述违规情况者给予下列处罚: 1、运动员违反资格规定,赛前查实者取消比赛资格,赛中、赛后查实者取消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成绩。 2、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累计3人违反资格规定,赛前查实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赛中、赛后查实取消该项目全部成绩。 (三)在举报期内各参赛单位自行注销注册的可免予处罚。 (四)凡不参加辽宁省体育局指派的参赛任务和省专业队集试训、拒绝调入专业队及不履行代表辽宁资格注册手续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资格,对第十二届省运会结束后拒绝调入的运动员及其代表单位,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有保留追加处罚、取消成绩的权利。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细则解释权属辽宁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当前位置:&-&&&-&&
省残疾人体训中心
发布时间:辽宁省第12届运动会(职工组)台球比赛
09:32:33&&&&编辑:XM&&&&来源:我的台球网&&&&浏览次数:0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职工组)台球比赛的
各市体育总会,绥中县、昌图县体育局、各大企业体协: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职工组)台球比赛将于7月7日至7月9日在沈阳市举行。为做好本次赛会的组织、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日&7月9日& 地点:沈阳阿玲桌球俱乐中街店、沈阳市铁骑兵团星牌台球旗舰店。
二、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单(加盖公章),分别报至辽宁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辽宁省台球协会,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辽宁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地址联系方式: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0号,邮编110179,
联系人:王来& 李利&& 电话(传真):024&),辽宁省台球协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0号,邮编110179,
联系人:王体健& 电话:024&),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1、仲裁、裁判员、各代表队于7月7日下午到沈阳市政府商务宾馆报到。
2、沈阳市政府商务宾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12号,电话:024-。
3、各参赛队报到时,需向赛会交验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含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体检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领队、教练须对本队人员的安全负责。
1、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各代表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2、提前离会不予退费。
3、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一切费用自理。
4、赛会组委会将于日晚上19:30,在沈阳市政府商务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和裁判员联席会议。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职工组)
台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沈阳
二、主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四、参加单位
(一)应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企业或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
(二)开展活动较好的基层单位,可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派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
中式台球。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3人。
(二)运动员必须是各单位所属在岗在编的正式职工,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健康并参加保险者,方可参赛。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单须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分别报到省体育总社体部和承办单位(以邮戳为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10号,邮编:110179,电话(传真):024&。联系人:王来、李利。
(四)运动员报到时需携带体检证明、保险、自愿参赛责任书和本人所在报名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所签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中国台协最新审定的《台球竞赛规则》。
(二)采取个人带团体竞赛方式,积分循环竞赛方法决出团体成绩和小组个人成绩(团体赛不另进行)。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连续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制(分组数根据实际参赛队另行确定)。第二阶段采取淘汰和附加赛办法制决出录取名次。
(四)循环制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3人以上积分相等时,分值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时,按全组之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中式台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六)团体赛成绩,依据第一阶段比赛每队每人得分之和,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列前)。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个人均录取前六名。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裁判事宜
(一)各参赛队自带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经费自理)不带裁判员的代表队,需向赛会交纳1000元酬金,由主办单位聘请裁判。
(二)裁判长、仲裁委员会的成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各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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