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带植物林区怎么发展复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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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屯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送审稿)
&&1条 规划的目的与任务
&&&&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综合协调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三者的土地利用关系,统筹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全面的土地资源保障。
&&& 1. 分析屯昌县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针对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与政策导向。
&&& 2. 确定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根据未来人口与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保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得到落实。
&&& 3. 进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和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的方向,以及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与措施。
&&& 4、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法律、社会、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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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以建立节约型社会为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在既不影响经济建设,又能保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屯昌县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矛盾,统筹协调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需求,积极探索规划实施的制度创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规划坚持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为依据,与海南省城镇总体规划、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立足服务屯昌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确保屯昌县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规划修编遵循的原则是:依法科学编制,多方参与,统筹兼顾,切合实际;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刚性与弹性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突出屯昌县特色;有的放矢,完善制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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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 规划的主要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关于做好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7.《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
&&& 9.《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5]80号)
&&& 10.《海南省士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年)》
&&& 11.《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12. 屯昌县土地利用重点问题前期专题研究成果,及屯昌县城乡、产业、旅游、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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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
&&& 规划范围为屯昌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面积1223.97平方公里( 公顷)。
&&& 规划期限为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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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昌县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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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 自然条件与经济概况
&&&1. 自然条件
&&& 屯昌县是海南省中部内陆县,地处海南省北部沿海地区与中部山区衔接地带,扼守海榆中线公路交通要道。东北与定安交界,东南与琼海接壤,西北与澄迈毗邻,西南与琼中接连。
&&& 气候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光热强、热源丰富,全年平均光照时间为2025h;温差小、全年无冬无霜,年平均气温23.4℃;雨量充沛、水分充足,全年平均降雨量达2125.5㎜,蒸发量为1817.7㎜,年相对湿度84.6%;常年风向为东南风,最大风力是11级,属轻台风区。
&&& 屯昌县自然资源丰富,屯昌县的矿物种类多,生态环境保护好。全县丘陵、台地占土地面积的80%左右。土壤主要为砖红土类的硅铝质砖红土壤亚类,出露的地层主要有酸性花岗岩、角闪斜长片麻岩等,植被以经济林和人工林为主。屯昌的矿产资源有金、银、铅、锌、钼、铜、水晶、石英石、花岗石、高岭土、石灰石、石墨、钾长石、矿泉水等,其中非金属矿资源较为丰富。全县有水资源总量15.9亿M3,流经境内的大小河流14条。全县有木色、良坡、加乐潭、雷公滩等119个中小型水库和山塘80多宗,总容量1.49亿M3,灌溉面积达0.63万hm2。屯昌县区内南药种类达四百余种,大面积种植的品种主要有:益智、沉香、香茅、香草兰、巴戟、丁香、白豆蔻、春砂、檀香、苏木子等。区内野生动物有318种,禽类259种,兽类59种,其中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水鹿、坡鹿、梅花鹿为代表。
&&&&& 经济概况
&&& 屯昌县在海南省十八市县中的经济综合实力较落后,从统计资料来看,2005年屯昌县实现GDP16.11亿元,在全省18市县排名14;人均GDP为5911元,排在11位;“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为11013万元,在全省各市县排名16位;农业产值为92779万元,在全省各市县排名12位;地方财政收入4134万元,排在13位;人均财政收入为151元,在全省各市县排名15位。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增量比为45:28:18。
&&& 随着海口经济圈的联合发展,屯昌县迎来了快速发展良好机遇。通过大力改善屯昌县的对外交通条件,兴建中线高速公路,可进一步提升其战略地位,将其发展为海南省中部地区重要物流通道和农副产品集散与加工基地。屯昌县的生态资源、基础设施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等后发优势将被激活,屯昌县经济社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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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和潜力
&&& 1. 土地利用现状
&&& (1)土地利用结构
&&& &根据屯昌县2005年变更调查显示:2005年屯昌县农用地面积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公顷)的87.88%,其中:耕地面积33388.7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97%,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30532.42公顷,占耕地面积91.17%;园地面积29331.0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69%;林地面积43626.0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24%;草地面积32.4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3%;其他农用地面积2415.4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5%。
&&& 2005年末屯昌县建设用地面积为8089.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3%,包括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6450.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1%,占建设用地总面积79.73%;交通运输用地285.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3%,占建设用地总面积3.53%;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353.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9%,占建设用地总面积16.72%。
&&& 2005年未利用地6913.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58%, 其中未利用土地6080.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91%, 占未利用地面积87.94%, 其他土地833.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7%,占未利用地12.06%。
&& (2)土地利用特点
&&&&&。受自然、历史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全县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性特点十分明显。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屯昌县共拥有土地类型32种(二级分类)之多。
&&& 土地利用形成较为明显的区域分布特征:东北部台地宜林和宜牧,台地多,坡度平缓,宜农地中实行水旱轮作;中南部盆地是粮、油农作物宜植区,地势平坦,是屯昌县主要粮食生产基地;西南部丘陵是胶、林、蔗宜植区,低山、丘陵起伏重叠,丘陵之间形成南坤、岭肚、晨星等8个坡度平缓的台地区,未开垦利用的灌木丛、草地较多,发展热作种植和畜牧养殖很有优势。
&&&&&地势呈南高北低,东西有山地,中间较平坦。林地和园地面积所占比重大,2005年屯昌县土地变更调查,林地面积43626.0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24%;园地面积29331.0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69%。
&& 2. 土地利用潜力
&&& (1)土地开发利用潜力:2005年全县土地利用率为88.11%,未利用地多为荒草地、沼泽地,有利于开发耕地、林地和草地;还有少量荒废园地可以开发为耕地。
&&& (2)土地整理潜力:全县8个乡镇、6个国营农场,2005年农村居民用地3353.83公顷,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的54.63%,人均占地160平方米,土地利用率较低,村镇建设用地基本上可从现有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的整治中解决。
&&& (3)土地利用效力潜力:从全县耕地高中低产田分配来看,耕地中高产田比例占11.45%,中产田占18.75%,低产田占69.80%。说明屯昌县耕地资源总体质量偏低,耕地资源存在较大的改造潜力。
&&& (4)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潜力:2005年全县城镇用地807.94公顷,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的13.16%,人均占地面积81.12平方米,城镇用地容积率较低,利用率不高。规划期内尽量通过近期挖潜存量土地进行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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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 、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矛盾日益突出
&&& 根据屯昌县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年期间耕地面积共减少1607.08公顷,年均减少178.56公顷,人口由24.58万人增加到27.34万人。
&&& 屯昌县优质耕地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台地区,而此区域又是屯昌县工业经济发展带和城镇建设发展区域,其土地利用目前已达到较高程度,协调经济发展和农地保护的矛盾将是屯昌县经济发展中重视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 从耕地后备资源看,县域范围内开垦条件较好的后备资源大部分已被开发。根据屯昌县年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未利用地面积6913.96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5.58%,其中86.8%是荒草地,但大部份分布在土层薄、水分条件差的地区,生态敏感性较高,难以开发利用;另外,农村居民点归并整治、田坎和渠道的整理成本较高。因此,耕地补充的难度较大。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屯昌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将必然加快,必将需要增加建设用地,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面积耕地,未来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 、耕地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的矛盾
&&& 从2001年起,根据国家的加大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立足于屯昌县的实际情况,屯昌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大力推行退耕还园、退耕还林政策,农业生产从粮食作物种植向以经济效益为主的经济作物种植转变。山区的大量土地栽种经济作物,还有一些平原村也发展了经济作物,是造成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虽然国土资源部、屯昌县国土资源局、屯昌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都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加强了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但受比较利益驱动和适应市场需求,因农业结构调整而致耕地流失的趋势仍会持续,耕地保护政策与农业结构调整的矛盾突出。
&& 3、耕地保护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和开发困难的矛盾
&&& 近年来屯昌县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成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随着屯昌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原有水土条件较好后备资源如荒草地、裸土地等都开发殆尽,土地复垦力度也逐年加大,耕地后备资源显得越发不足。
&&& 屯昌县的后备资源因受多种因素的严重制约而很难加以利用。尽管未利用地的开发在理论上存在一定潜力,但是大部分可开发未利用地分布在山区半山区,受低温、坡陡、土壤瘠薄和水资源缺乏等因素的严重制约,开发后既无经济效益,又无生态效益。同时,现有未利用地中相当多宜农荒地被林业部门规划为林业发展用地,而水土配比稍好一点的河滩地则因防洪需要而无法进行耕垦,部门用地间的冲突也增加了未利用的开发难度。此外,废弃地复垦后的利用方向以恢复自然植被为主,不宜进行耕种。且当前种地比较利益低下,许多良田尚且利用不够充分的情况之下,复垦而来的耕地经济效益必然更差。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实现现有的复垦潜力显得比较困难。考虑到后备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开发的经济成本高,而且开发可能引发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屯昌县近年来二三产业发展对耕地占用的增加势头,可以说,这些后备耕地资源是相当紧张的。屯昌县未利用地多数为荒山荒草地,开发成本高、难度大,而且由于村庄拆迁合并及农业人口的减少等原因,许多村庄的整理复垦工作不能按时进行。
&&& 屯昌县后备土地资源有限,而且开发可能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只可能是近期耕地占补平衡的一个手段。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日益重视和对未利用地存在价值认识的深化,原来以开发后备资源为主实现耕地总量平衡的局面必然会被打破,而必将为耕地整理活动所取代。当前的后备资源开发可以结合耕地整理来进行,通过改善田、水、路、林、村及其他用地间的配置关系,达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实际耕地利用面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目的。
&&&& 、土地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 近年来由于灌溉设施破损及没有很好地对灌溉设施进一步完善,导致屯昌县有些灌溉水田因水源不足变为望天田。另外受市场经济利益驱使,农用地结构调整中,由于条件不成熟,缺少水土保持措施,导致局部水土流失,地力下降。粮食生产中轻用农家肥,重用化肥农药等,土地利用不尽合理,造成土地资源不同程度地污染。土地生态环境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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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条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
&&& 1.总体战略
&&& (1)根据建设“海南中部商贸物流中心、特色资源产品加工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的要求,屯昌县土地利用战略的基本指导思想可归纳为:“一个宗旨、两个转变、三个保护、四个协调”。
&&& 一个宗旨:屯昌县土地利用必须服务于县域功能定位,兼顾考虑周边资源条件,平稳推进自身社会经济发展。
&&& 两个转变:城乡建设用地要从外延扩张转向内部挖潜,从粗放经营转向集约化经营;工业从传统发展模式转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发展。
&&& 三个保护:保护耕地、保护生态林地、保护生态环境。
&&& 四个协调:屯昌县发展与海口经济圈发展相协调;屯昌县城发展与各乡镇相协调;各中心城镇与普通乡镇相协调;屯昌丘陵地区与台地区相协调。
&&& 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城乡和部门用地,积极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拓展绿色生态空间,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结构平衡、环境优良、功能稳定、可持续利用的土地资源保障体系。
&&& (2)空间战略:充分满足屯昌县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特殊要求前提下,通过“内部挖潜、边缘控制、外部疏导”三种途径,构建“大分散、小集中”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杜绝城镇建设盲目占地;倡导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强调土地的多功能利用。
&&&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
&&& (1) 土地需求状况
&&& ①农用地需求:根据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至2010年及2020年全县耕地需求量分别为33340.41公顷、33201.42公顷;园地需求量分别为29003公顷、30019.97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为43909公顷、44819.97公顷。
&&& ②建设用地需求:“十一五”期间屯昌县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期,按照屯昌县总体规划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预测至2010年及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需增加量分别为114.86公顷、279.8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分别为1200公顷、1660公顷;村镇用地需求量分别为3338公顷、3299公顷;独立工矿用地需求量分别为1716公顷、1460公顷;交通、能源、水利、旅游等设施用地需求量2010年为2232.54公顷,2020年需求量为3630公顷。
&&& ③其他用地需求:特殊用地和水域用地面积需求量适当减少。
&& (2) 土地供给情况
&&& ①补充耕地的潜力为土地开发整理,主要通过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等方式。
&&& ②年间可补充耕地469.91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11.1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57.75公顷;年间可补充耕地1504.73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361.0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补充耕地612.58公顷,
&&& ③年间可补充园地471.91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园地432.8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园地1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补充园地29.05公顷;年间可补充园地1067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园地774.05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0.0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补充园地72.95公顷。
&&& ④年间可补充林地882.97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林地812.91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林地15公顷,生态退耕补充林地55.06公顷;年间可补充林地961公顷,其中通过未利用土地开发补充林地890.41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补充耕地51公顷,生态退耕补充林地19.5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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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 未来土地利用的形势
&&& 1. 规划编制背景
&&& (1)屯昌县经济快速增长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增大。随着中线高速公路的建设开通和海口都市经济圈的扩展,屯昌县将迎来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期,由于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不够稳固,屯昌县的经济发展主要还是靠自然资源投入进行拉动。
&&& (2)屯昌县保有一定的后备土地资源,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利用粗放和闲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城乡建设缺乏统筹,无序发展,重复建设现象不断,降低了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率;部分地区土地退化和破环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削弱了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 (3)随着“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先进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落实,客观上促使土地利用战略、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更新与转变,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区域土地利用的科学引导与调控功能。
&&& (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轮规划《屯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客观上要求进行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
&&& 2.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 (1)2010年屯昌县人口总规模达28.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0万人,农村人口17.80万人,城镇化率38 %;2020年全县人口总规模达30.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88万人,农村人口16.97万人,城镇化率45%。
&&& (2)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达至21亿元,年均递增5.4%,人均生产总值突破万元;至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将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国内生产总值达5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6207元。
&&&& (3)2010年财政收入为0.65亿元,年均递增9.4%;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亿元,年均递增11%;20, 20年财政收入为2.1亿元,年均递增12%;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7亿元,年均递增10.9%。
&&& (4)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的比重为43:22:35,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9亿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比重为25:35:40,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3 亿元。
&&& 3. 土地利用政策
&&& (1)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基本农田。
&&& (2)着眼于中部城镇的发展,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实现城镇与乡村联动发展。
&&& (3)坚持节约与集约利用优先,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强化集约利用观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承接海口经济圈产业,建立新型工业,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积极发展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
&&& (5)盘活城镇存量土地、挖潜农村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 (6)推进生态建设,协调社会、经济、生态用地,促使区域可持续发展。
&&& 4. 规划任务要求
&&& (1)进行规划期间各区域各类用地综合平衡,开展用地结构调整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
&&& (2)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确定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用地配置方案;
&&& (3)按照确保生态环境友好的要求,提出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
&&& (4)明确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以及健全制度、经济、技术方面的配套措施。
& 规划目标和方针
&&& 条 总体目标
&&&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遵循“五个统筹”,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要求,围绕屯昌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 依据屯昌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其功能定位对土地利用的要求,结合屯昌县土地利用的特点与问题,在屯昌县土地利用战略的引导下,确定规划期内屯昌县土地利用的总目标为:北集南高、保耕优构、生态涵养、和谐发展。
&&& 北集南高:积极开展土地利用综合整治,促进北部城乡建设用地的适度集聚,集约用地;加强南部旅游矿业用地的治理整顿,设置用地准入条件,提高用地效率。
&&& 保耕优构: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产业用地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从保护和发展两个方面加强农地保护战略的实施,走“保护—稳定—增效”的发展道路,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稳定和维持农地用途,积极发展热带地区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用地的利用水平。
&&& 生态涵养:充分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严格控制生态保护区的土地利用;积极开展生态恢复,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和谐发展:以建设“生态宜居”为目标,通过转变土地利用观念、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土地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达到各类、各区域土地利用之间的和谐、各类土地利用者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以及土地利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构建生态和谐城镇。
&&&& 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 1.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 切实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到2010年屯昌县耕地保有量为33340.41 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3201.42 公顷。重点建设较大规模、集中连片的标准化基本农田,划定相应的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2010年、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为29628.76 公顷。
&&& 2. 建设用地调控指标
&&&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积极引导重点城镇理性增长,保障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 (1)建设用地总规模
&&& 到2010年,屯昌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86.54 公顷左右。
&&& 到2020年,屯昌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49 公顷左右。
&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54.00 公顷,屯昌县城镇建设用地为1200.00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3338.00 公顷以内;独立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716.00 公顷左右。
&&& 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19 公顷,屯昌县城镇建设用地为1560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3299 公顷以内;独立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60 公顷左右。
&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2010年交通用地控制在441.54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413.00 公顷;旅游用地规模在54.26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需求控制在323.74 公顷。
&&& 2020年交通用地控制在752.09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2030.5 公顷;旅游用地规模在368.58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需求控制在478.83 公顷。
&&& 3.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
&&& 年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10公顷以内,年期间控制在967.17公顷以内。
&&& 4.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指标
&&&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年期间不少于603.21公顷,,年期间不少于1206.61公顷。
&&& 5.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
&&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由2005年的194.02平方米/人,到2010年降低到156平方米/人,到2020年降低到114.71平方米/人。
&& (2)人均城镇用地目标
&&& 2005年人均城镇用地为105.23平方米/人,到2010年降低到100.00平方米/人,2020年仍为100.00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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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 土地利用方针
&&& 1. 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切实落实土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 2. 合理保障, 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 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主线,改变屯昌县以往的以农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快第二产业,提升第三产业,科学合理搭配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的用地。在非农业建设用地中,优先保证屯昌镇和枫木镇等重点城镇产业结构升级的用地需求,优先考虑工业、交通、水利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城镇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要和盘活存量闲置建设用地相结合,农村居民点要注重复垦整理挖潜。
&&& 3. 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用地
&&&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五个统筹,实现土地利用与统筹区域、统筹城乡发展的全面进步。
&&& 4.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土地开发充分体现“集约化、节约化、高产值”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各类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 5. 加强土地开发的力度,“开源”与“节流”并举
&&& 充分利用水域、荒草地和闲散废弃地,积极开发滩涂、低丘缓坡等后备土地资源,改良中低产田;增加农业技术投入,加强宏观调控与管理,缓解紧张的用地矛盾。
&&& 6. 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系统,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探索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 1.优先保护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和基本农田;
&&& 2. 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省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 3. 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 4. 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条 农用地调整
&&& 1. 耕地调整
&&& 2005年耕地面积3338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97%;
&&& 2, 010年调整为33340.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24%,比2005年减少48.29公顷;2020年调整为3320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13%,比2005年减少187.31公顷。
&&& 2. 园地调整
&&& 2005年园地面积2933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69%;
&&& 2010年调整为290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70%,比2005年增加471.91公顷;2020年调整为3001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3%,比2005年增加688.88公顷。
&&& 3. 林地调整
&&& 2005年林地面积43626.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5.24%;
&&& 2010年调整为43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5.87%,比2005年增加882.97公顷;2020年调整为4481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62%,比2005年增加1193.94公顷。
&&& 4. 其他农用地调整
&&&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447.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98%;
&&& 2010年调整为256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9%,比2005年增加112.6公顷;2020年调整为2672.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18%,比2005年增加224.56公顷。
&&& 条 建设用地调整
&&& 建设用总规模2005年为8089.39公顷,到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调整为8486.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3%,比2005年增加1503.47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00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1%,比2005年增加1959.61公顷。
&&& 1.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为613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96%;
&&& 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625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06%,比2005年增加114.86公顷;2020年调整为641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18%,比2005年增加279.86公顷。
&& (1)城镇建设用地调整
&&& 2005年城镇建设用地80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5%;
&&& 2010年城镇建设用地调整为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8%,比2005年增加392.06公顷;2020年调整为16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比2005年增加852.06公顷。
&& (2)村镇用地调整
&&& 2005年村镇用地3353.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1%;
&&& 2010年村, 镇用地调整为3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3%,比2005年减少15.83公顷;2020年调整为3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0%,比2005年减少54.83公顷。
&& (3)独立工矿用地调整
&&& 2005年独立工矿用地197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0%;
&&& 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调整为17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0%,比2005年减少261.37公顷;2020年调整为1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9%,比2005年减少517.37公顷。
&&& 2.交通运输用地调整
&&& 2005年交通运输用地28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3%;
&&& 2010年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44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6%,比2005年增加155.77公顷;2020年调整为752.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1%,比2005年增加466.32公顷。
&&& 3. 水利设施用地调整
&&& 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135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9%;
&&& 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调整为1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5%,比2005年增加59.81公顷;2020年调整为203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6%,比2005年增加677.31公顷。
&&& 4. 旅游用地调整
&&& 2005年旅游用地面积统计在特殊用地面积中,未单独统计;
&&& 年旅游用地增加5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年旅游用地增加36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
&&& 5. 其他建设用地
&&&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311.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5%;
&&& 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32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6%,比2005年增加12.45公顷;2020年调整为478.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9%,比2005年增加167.54公顷。
&&& 16条 未利用土地调整
&&& 2005年未利用土地6913.96公顷,2010年未利用土地调整为50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6%,比2005年减少1806.36公顷;2020年调整为163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4%,比2005年减少5279.73公顷。
&&& 1. 其他土地调整
&&& 2005年其他土地83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7%;
&&& 2010年调整为82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7%,比2005年减少10公顷;2020年调整为803.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6%,比2005年减少30公顷。
&&& 2. 未利用地调整
&&& 2005年未利用土地6080.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91%;
&&& 2010年未利用土地调整为427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比2005年减少1806.36公顷;2020年调整为83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8%,比2005年减少5249.73公顷。
&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7条 主要用地布局的指导思想
&&&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
&&& 2005年的1 : 0.83调整为2010年的1:0.87,2, 020年1 : 0.95。
&&& 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 在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中区分不同产业类群采取不同的布局策略。除矿物开采和对环境有害企业需要以独立工矿用地的形式存在外,其他产业尽可能向城镇集中,加快中心城和小城镇建设步伐。
&&& 在城镇内部,工业企业要向工, 业园区集中,建设高标准产业园区,吸引科技含量高、预期效益好、文化品位独特、生态和谐的新型产业入驻。第三产业向中心商贸区和居民服务区集中,对不合理的城镇产业用地主要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加以优化。
全面清理工矿废弃地,优化工矿用地布局。
&&& 南坤镇、南吕镇、乌坡镇和新兴镇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由于要提高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有所减少。屯城镇、坡心镇和西昌镇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的开采。
&&& 整合规范村镇建设用地
&&& 严格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 依托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施村庄撤并。提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水平,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改变农村居民点散乱分布的格局。
优先满足农村生产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等生产与生态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热带现代农业基地,以及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 适度开发旅游建设用地
&&& 坚持核心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统筹整合区域旅游资源,避免旅游项目的功能雷同、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
&&& 区分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与旅游景观用地,保障旅游设施建设用地,保护旅游景观用地。
&&& 控制旅游区旅游设施用地规模,优先保障木色湖旅游区、加乐潭旅游区、深田湖旅游区的用地需求,突出旅游用地生产、生态与生活休闲的多功能特色,着力提高旅游建设用地效率与效益。
&&&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 适应“一线四区,三个中心”的县城发展战略,优化交通用地布局,促进各类交通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 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区域用地布局。
&&& 保障城镇垃圾转运与填埋项目用地,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能力。
&&&18条 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 1. 农业用地布局
&&& 农用地布局重点保护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为原则。年屯昌县耕地和基本农田减少较多乡镇为:屯城镇、坡心镇、南吕镇和枫木镇。年屯昌县耕地和基本农田重点保护乡镇为:屯城镇、新兴镇、坡心镇、南吕镇和乌坡镇;
&&& 园地重点布局乡镇为:坡心镇、南坤镇和西昌镇;
&&& 林地重点布局乡镇为:坡心镇、南坤镇、西昌镇、枫木镇。
&&& 建设用地布局
& (1)城镇用地布局优化
&&& 年屯昌县重点发展城镇为:屯城镇重点发展中部地区,新增城镇用地面积579.95公顷;枫木镇重点发展木色湖周边地区,新增城镇用地面积51.04公顷 ;南吕镇在原来城镇的基础上,向四周辐射扩散发展,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7.74公顷;新兴镇重点向西南发展,规划期内新增城镇用地38.40公顷。
& (2)独立工矿用地布局优化
&&& 年独立工矿用地布局地区为:屯城镇、枫木镇、坡心镇和西昌镇。
&&& 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指标共减少517.37公顷。其中指标减少的地区为:南坤镇、南吕镇、乌坡镇和新兴镇。屯城镇、坡心镇和西昌镇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的开采。
& (3)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 年重点新增水利设施用地乡镇为:坡心镇、屯城镇、南坤镇;其中,坡心镇、屯城镇新增水利设施用地60公顷,用于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的建设;南坤镇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30.10公顷,用于迈湾水库的建设;红岭水库灌区工程用地166公顷;从良、南畔、大石电灌站工程用地59.16公顷。
& (4)旅游用地布局优化
&&& 年重点新增旅游用地乡镇为:枫木镇、屯城镇、坡心镇和新兴镇。
&&& 规划期内枫木镇新增旅游用地163.79公顷,用于木色湖项目建设;屯城镇新增旅游用地83.13公顷用于深田湖项目建设;新兴镇新增旅游用地100公顷用于加乐潭项目建设;坡心镇大颜坡体育公园项目3.67公顷。
& (5)交通用地布局优化
&&& 年重点增加交通用地指标城镇为屯城镇、新兴镇、南吕镇、枫木镇和南坤镇,规划期内全县增加交通用地指标466.32公顷,主要用于中线高速公路及其出口连接线,环东二路、西昌至广青场、黄面线、南红线、停车站场建设和各乡镇道路的建设。
& (6)独立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 年屯昌县重点增加独立基础设施的镇为屯城镇,新增独立基础设施用地21.18公顷,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和电网建设。
& 土地利用分区
&&&19条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 基于屯昌县自然地理条件、依据屯昌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遵循地域差异性、功能主导性、利用一致性原则,立足于强化区域土地利用的不同特色与主导功能,将屯昌县土地利用划分为五个功能区,即:中部盆地综合服务产业区、南部丘陵旅游生态农业产业区、、东南部丘陵林胶产业及生态保育区、西部丘陵高效农业及生态保育综合发展区。
&&& &中部盆地综合服务产业区
&&& 2、南部丘陵旅游生态农业产业区
&&& 3、东北部台地药蔬精致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发展区
&&& 该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其土地利用方向是:加快城镇发展与保护优质农用地并重,建成南药及反季节瓜菜产业聚集区和都市(郊区)农业区,发展生态型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集中建设工业园区,把本区域建设成为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的区域。
&&& 4、东南部丘陵林胶产业及生态保育区
&&& 以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为导向,加快橡胶产业基地建设,鼓励胶林区内的其他地类向林地转换。禁止各类建设占用防护林,因地制宜,加强土地生态工程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以实现胶林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 5、西部丘陵高效农业及生态保育综合发展区
&&& 按照生态农业原理,实行整体综合规划,从水土治理工程措施入手,突出植被恢复建设,依据沟、坡的不同特性,发展复合型农业经济:在平缓的沟地建设基本农田,特别是加快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在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措施的前提下,发展大田和园艺种植业。在丘陵区发展经济林果,加强热带特色水果基地建设,在坡地实施水土保持的植被恢复措施,因地制宜地发展水土保持林、用材林、牧草饲料等,综合发展林果、, 养殖、山区土特产和副业等生态农业。
&&&20条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 为了防止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间的矛盾冲突,将县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并制定各个土地利用区的用途管制规则与措施,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
&&&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分布在屯城镇、南坤镇、乌坡镇和新兴镇等中部平原地区,分区面积约为29829.82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 ②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 ③除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可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外,其余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 ④不得破坏、污染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 ⑤加强区内的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和农田林网的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 2.一般耕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一般耕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区,主要指规划期内未被占用的耕地及可开发为耕地的宜农后备资源,在各乡镇均有分布,分区面积约为3614.16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 ②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其面积。
&&& ③不得破坏、污染、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耕地进行除农田防护林之外的各类造林、绿化带建设活动。
&&& ④用提倡和鼓励区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保持和培肥地力,鼓励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和对本区域范围内的非农地适度开垦为耕地。
&&& 3.林地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分布于屯城镇、新兴镇、南坤镇和坡心镇等东、西部丘陵地带,分区面积为44719.25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 ②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 ③针对林业用地区内严重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按照规划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 4.木本园地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包括木本果园、橡胶园等提供林果产品的经营性商品园地,主要分布在南坤镇、新兴镇、屯城镇和西昌镇一带,在其他乡镇也均有分布,分区面积为29072.48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鼓励发展热带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严禁非本区服务设施的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
&&& ②鼓励园地用地区内影响种植业生产的耕地或其他农业用地调整为适宜的园地。
&&& ③优化园地利用结构,间套种耐阴作物,提高园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 ④区内土地实行转用许可制,严格限制建设占用。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照原用途使用,不得随意采伐破坏。
&&& 5. 草本园地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包括茶园、桑园等除果园、橡胶园以外的非经营性商品园地,主要分布在南坤镇、新兴镇、屯城镇和西昌镇一带,在其他乡镇也均有分布,分区面积为1051.67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优化园地利用结构,间套种耐阴作物,提高园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效益。
&&& ②区内土地实行转用许可制,严格限制建设占用。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按照原用途使用,不得随意采伐破坏。
&&& 6. 其它农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分布在屯城镇、坡心镇和南坤镇。包括部分水域和未利用地。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分区面积1130.28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在不破坏生态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综合效益。
&& ②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和阻塞行洪通道,实行节水灌溉,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 7.城镇建设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在屯城镇、枫木镇和坡心镇,以及其他建制镇的规划范围。重点发展屯城镇、枫木镇和坡心镇,分区面积1634.06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县城、建制镇建设,包括属于城镇的各类园区用地;
&&& ②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县城、建制镇建设规划、园区规划;
&&& ③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 ④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 .村镇建设整合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全县范围内所有农村居民点,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地带,分区面积3432.13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 &②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 ③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 ④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 9. 独立工矿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分布在屯城镇、南坤镇和枫木镇等地区,分区面积1404.94 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 ②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 ③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 ④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 &⑤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 旅游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分布在新兴镇、枫木镇和屯城镇境内,分区面积368.58公顷。
& (2)管制措施
&&&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风景游赏、相关文化活动及必要的游览设施建设;
&& &②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名胜, 区规划;
&&& ③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 ④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游览设施建设;
&&& ⑤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 11. 特殊用地区
& (1)区域分布
&&& 主要分布在屯城镇, 区域内,其余零星分布于其他各乡镇,分区面积383.84 公顷。
& (2)管制措施&&& ①区内国防用地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 ②陵园和公墓用地必须进行专项规划,使土地利用合理、美观并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 ③陵园和公墓用地区之外的坟墓要迁向陵园和公墓用地区,杜绝乱葬现象。
&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21条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
&&& 根据屯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和交通、水利等建设部门提出的用地计划,经综合平衡,确定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包括独立工矿、交通、水利、旅游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2条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 1. 交通项目用地数量与布局
& (1)保障海口至屯昌中线高速公路用地,屯昌境内55公里,规划期内屯昌共新增公路建设用地302.50 公顷。
& (2)中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位于新兴镇和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8公顷。
& (3)停车站场建设,位于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6.96公顷,其中耕地1.56公顷。
& (4)花文线,南红线,黄面线,屯师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7.56公顷、14.98公顷、34.15公顷、7.79公顷。
& (5)新兴镇农场至济公山,西昌至广青场,塘心至里仁,中建厂至广青场,乌石坡至石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3.59公顷、4.49公顷、11.26公顷、4.04公顷、2.70公顷。
&&& 2.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数量与布局
& (1)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项目位于坡心镇、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0公顷。
& (2)迈湾水库,项目位于南坤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0.10公顷,其中耕地21.64公顷。
& (3)红岭水库灌渠工程,项目位于万泉河流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66公顷。
& (4)屯昌段防洪工程,沿吉安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8.24公顷,其中耕地16公顷。
& (5)从良、南畔、大石电灌站工程,项目位于西昌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9.16公顷,其中耕地17.63公顷。
& (6)灌区工程,项目位于木色、加乐潭、深田、征洪、满昌园水库,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6公顷。
&&& 3. 工矿建设项目用地数量与布局
& (1)工业园区项目,位于县城北面,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1.55公顷。
& (2)钼矿开采项目,位于乌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8.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5.6公顷。
& (3)刨花板生产项目,位于坡心公子舞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0.67公顷,其中耕地9.99公顷。
& (4)锦新家具厂项目,项目位于新兴工业聚集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00公顷,其中耕地16.86公顷。
& (5)胡椒深加工项目,项目位于新兴工业聚集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8.74公顷。
& (6)烟花爆竹厂,项目位于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33公顷,占用耕地12.49。
& (7)胶杯厂,项目位于三发工业聚集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33公顷,占用耕地3.12。
& (8)罗非鱼加工厂,项目位于三发工业聚集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4公顷,占用耕地3.2。
& (9)橡胶加工厂,项目位于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公顷,占用耕地3.75。
& (10)旅游工艺品厂,项目位于县城附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3公顷,其中占耕地0.69公顷。
&& 4. 旅游项目用地数量与布局
& (1)木色旅游度假区,项目位于木色水库,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63.79公顷。
& (2)加乐潭、深田湖旅游区,项目位于屯城镇、新兴镇,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3.13公顷。
& (3)羊角岭国家矿山公园,项目位于屯城镇羊角岭,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 33公顷,其中占耕地6.87公顷。
& (4)福庆寺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新兴镇,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33公顷,其中占耕地2.60公顷。
&&& 5.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数量及布局
& (1)变电站和电网建设,项目位于枫木镇、屯城镇和新兴镇等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72公顷。
& (2)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位于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66公顷。
& (3)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屯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8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9公顷。
& (4)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屯昌县境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25公顷。
& 土地整理
&&&23条 土地整理的范围、利用方向和目标
&&&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荒草地进行开发,开发利用为耕地、园地和林地;通过对未利用地的适宜性评价,将未利用地中的荒草地分为宜农、宜园和宜林三类。
&&& 根据2005年屯昌县变更数据,全县有荒草地6001.39 公顷,结合屯昌县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的荒草地宜植性分布图,得到宜农、宜园、宜林三类宜植性土地面积,其中宜耕荒草地开发潜力为1700 公顷,宜林1773.21 公顷,宜园荒草地开发潜力1800 公顷。
&&& 屯昌县未利用地中裸土地有1.56 公顷,滩涂364.75 公顷。裸土地和滩涂主要处于中部地区,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质地较好,具有较大开发潜力。裸土地中部分是由于农民撂荒而成,滩涂靠近河流,有充足的水源补给。结合屯昌县荒草地宜植性分布图,预测裸土地和滩涂地开发潜力30 公顷左右。
&&&24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点项目
&&& 1. 土地开发项目
&&& 主要对分布在各乡镇的荒草地进行开发,规划期间开发荒草地3550.40 公顷,补充耕地1361.06 公顷,补充林地1420 公顷,补充园地769.34 公顷。
&&& 2. 居民点整理项目
&&& 对规划期内全县减少的居民点进行部分整理,主要整理为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项目总计补充耕地612.58 公顷。
&&&25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计划
&&& 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共补充耕地1973.64公顷,补充园地769.34 公顷,补充林地1482.47 公顷。近期()开发、整理土地1101.58 公顷,补充耕地469.91 公顷,补充园地256.45 公顷,补充林地375.22 公顷;远期()开发、整理土地2768.06 公顷,补充耕地1504.73公顷,补充园地512.89 公顷,补充林地812.91公顷。
&&&26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措施
&&& 1. 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开发的有序进行。
&&& 2. 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顺利实施。
&&& 3. 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设计专业队伍,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逐步朝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确保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的质量和资金的良性循环。
&&& 4. 整理农地和复垦废弃地相结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27条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
&&& 根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围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和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以屯昌县生态环境规划为依据,结合屯昌县自然资源、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特征,通过保护、改善态系统,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以生态农业为龙头,生态旅游和生态家园为纽带,统一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县建设的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
&&&28条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主要方向
&&& 1.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 屯昌县中部平原地区、东南部丘陵台地区是屯昌县主要的农作物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控制面源污染,是该地区土地利用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
&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规划划期内共安排农业结构调整962.74公顷,其中年为402.74公顷;年调整560公顷。
& (2)充分发挥区域自然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等高附加值的农业,提高复种指数和土地的产出率,并注重发挥农用地的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
& (3)依托区域资源和地形特点,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重点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农业。
&&&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 在保证生态平衡、资源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依托本县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提升屯昌作为海南中部旅游的龙头作用,把屯昌县建成海南中部旅游经济发达、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旅游强县。
& (1)适当开展生态旅游项目,遵循景观生态学原理,树立大生态观念,突出在景观层次上的保护与利用,旅游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
& (2)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森林、湿地、珍稀动植物等生物资源。规划期内补充林地1193.94公顷,其中年补充林地882.97公顷。
&&& 3. 努力建设生态家园
& (1)全面开展城镇绿化建设,使城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40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2平方米/人。
& (2)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并引导一批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越的重点镇快速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就业和居住向小城镇集中。
& (3)加大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
& (4)积极发展农村生态型村庄,建立庭院式立体农业。建设一大批布局合理、风格独特的农村居民点;结合农村居民点的改造,推广农村节柴和沼气技术,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作好改水改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推动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9条 土地利用与生态利用对策
&&&& &&建立良好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2.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领导。
&&& 3. 健全法规体系,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加大环保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
&&& 4.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土地生态功能价值化。
&&& 5. 大力发展和应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使土地开发和利用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
&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 30条 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和用地规模
&&& 1. 中心城区发展目标
&&& 屯城镇是屯昌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屯昌县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屯城镇发展目标定位为海南中部以商贸物流、生态旅游业和热作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具有优良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中部城镇。
& (1)人口目标
&&& 至2010年,屯城镇中心城区人口3.39万人;至2020年,屯城镇中心城区人口4.19万人。
& (2)经济发展目标
&&& 至 201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11% 由县城区完成,即县城区国内生产总值为2.3亿元。至2010年,屯城镇一、二、三产业比重为43:22:35。&&&&&
&&& 至2020年,屯昌县国内生产总值的20% 由县区完成,即屯城镇国内生产总值为3.5亿元。至2020年,屯城镇一、二、三产业比重为35:25:40。
& (3)县城建设目标
&&& 依托建成区向北向东发展,重点发展以商贸、科技为主的多功能的县城中心区,使其成为屯昌县功能活跃的核心地带。规划期内主要建设用地为城镇建设和交通、独立基础设施用地,到2010年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到339公顷,到2020年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到770.77公顷。
&&& 2.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 2005年屯城镇城镇人口3.13万人,城镇用地254.4公顷;根据屯城镇人口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579.96公顷。
&& 31条 土地利用方向和开发时序
&&& 规划期内屯城镇土地利用方向为:以建成区为依托,逐步向北部、东部两个方向扩展。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579.95公顷。
&&& 近期(年)主要发展方向是东部,近期(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266.85公顷。
&&& 远期(年)县区主要向北部发展。远期()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313.10公顷。
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
&&&32条 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 本次规划确定全县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960.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31.23公顷,补充耕地1973.64公顷。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33201.4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9628.76公顷。为做好现象规划衔接,需要把相关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 1. 农用地调控指标
& (1)耕地保有量
&&& 2005年屯昌县耕地面积为33388.73公顷。根据屯昌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需要,提出2020年屯昌耕地保有量指标控制在33201.42公顷。在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基础上,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项目占用情况、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状况,确定各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
&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根据《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大纲下达给屯昌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020年屯昌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628.76公顷。依据各乡镇2005年屯昌县基本农田的构成和分布、建设项目占用情况、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状况和耕地占全县的比例进行分解,结合各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实际占用耕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将屯昌县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分解到乡镇。
& (3)园地指标
&&& 2005年屯昌县园地面积为29331.09公顷。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占用减少园地、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荒草地开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补充园地数量,核算出规划目标年各乡镇的园地指标。2010年、2020年屯昌县园地面积分别为29003公顷和30019.97公顷。
& (4)林地指标
&&& 2005年屯昌县林地面积为43626.03 公顷。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减少量,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荒草地开发补充、以及生态退耕补充林地数量,综合核算出规划目标年各乡镇园地数量。2010年、2020年屯昌县林地面积分别为43909公顷和44819.97公顷。
&&& 2.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分解
& (1)城镇工矿用地
&&& 根据全县工业产业发展规划,依据具体建设项目规划布局确定规划目标年县区及各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916.00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120.00公顷。
& (2)村镇建设用地
&&& 根据各镇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含双栖人口)预测,测算全县规划期村镇用地。2005年全县村镇建设用地面积3353.83公顷,规划到2010年村镇用地规模3338公顷,规划期内减少54.83公顷。
& (3)城镇建设用地
&&& 根据各镇规划目标年城镇人口(含双栖人口)预测,测算全县规划期内各城镇用地。
& (4)交通、水利、旅游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旅游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屯昌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屯昌县交通、旅游、水利等各专项规划确定用地指标,再根据建设项目具体规划布局进行分解到乡镇。重点规划建设用地项目见附表3。
&&& 3. 其他用地调控指标
&&& 本着生态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暂不利用地,
&&& 暂不利用地根据建设占用、需补充的耕地、林地和园地数量,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合理开发利用。
&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条 行政措施
&&& 1. 加强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强化土地管理。推行政府领导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把各级政府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完成耕地保护目标,村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指标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 2. 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按照全县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和定位以及相应制定的分区用途管制规则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范围和改变土地用途。
&&& 3. 对农用土地的使用,要对耕, 地实行严格的保护,严格控制耕地用途的转变。在对耕地实施保护的同时,应加大对全县生态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其它各种防护林地以及名优特经济林地。
&&& 4. 划入城镇、村镇、独立工矿等建设用地区的土地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批准的城镇村、独立工矿建设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使用土地。城镇村建设应当集约挖潜,充分使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鼓励零散的建设用地缩并、集中。
&& 34条 经济保障措施
&&& 加强对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扶持和管理
&&& 县人民政府应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资金,用于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村镇土地整理及土地复垦与开发,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进土地整理,增加资金技术等各项投入,保证和促进规划提出的各类土地开发利用目标的实现。
&&& 2. 发展生态工业,实行清洁生产
& (1)按照能源、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来谋划制造业发展,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产业,鼓励生产绿色产品和低公害、无公害产品;禁止发展高污染产业;加强对老污染源的治理,坚决淘汰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 (2)加快治理结构性污染,重点整治化工、橡胶加工等资源消耗型和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的,并加强对其进行结构调整。
& (3)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加快绿色制造园区建设,推进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引导企业向“三废”治理条件完善的园区集中,实现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联建共享、主要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35条 技术保障措施
&&& 加强土地遥感遥测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高科技手段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时向政府领导和决策部门提供土地利用信息,建立实施规划跟踪反馈系统,根据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修订规划,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更好地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 (1)加强3S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
&&& 建立土地资源利用数据库、规划实施动态信息监测体系以及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将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3S技术应用于土地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规划数据收集与适时更新、海量信息处理、规划方案动态调整与上下协调反馈、规划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
& (2)加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
&&& 加大对各级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提高县镇两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管理水平,培养一支既有土地管理知识背景,又能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以及管理等领域科学运用3S等先进技术的专业化队伍。
&&&36条 法律保障措施
&&& 加强规划的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政府内部行政监察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规划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滥砍乱伐森林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表1& 屯昌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其他农用地
农用地合计
城镇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合计
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地合计
注:以屯昌县2005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为基数。★屯昌县行政界线划分之前的总面积
附表2& 年耕地保有量分解表
单位:公顷
2005年耕地规模
2010年耕地保有量
2020年耕地保有量
附表3&& 年基本农田分解指标表
单位:公顷
附表4& 屯昌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占用非耕地
工业园区项目
钼矿开采项目
家具板材项目
刨花板生产项目
坡心公子舞园
锦新家具厂
新兴工业聚集区
中密度纤维板厂
坡心公子舞园
胡椒深加工项目
新兴工业聚集区
管道天然气工程
恒晶酒精厂
大同彩釉瓦厂
三发工业聚集区
烟花爆竹厂
三发工业聚集区
旅游工艺品厂
罗非鱼加工厂
三发工业聚集区
橡胶加工厂
槟榔深加工厂
木色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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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align=center&5.97
羊角岭国家矿山公园
屯城镇羊角岭
福庆寺建设项目
加乐潭、深田湖旅游区
屯城镇、新兴镇
中线高速公路
新兴镇、屯城镇、坡心镇、南吕镇、枫木镇
中线高速公路连接线
新兴镇、屯城镇
停车站场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
扩、改、新
新兴镇农场至济公山
西昌至广青场
海军、卧龙山水库
塘心至里仁
加总、黄岭场、
中建厂至广青场
定安南丰场
乌石坡至石壁
海南药材场
附表4 续表&&&&&&&&&&&&&&&&&&&&&&&&&&& &&&&&&&&&&&&&&&&&&&&&&&&&&&&&&&&&&&&&&&&&&&&&&&&&&&&&&&&&&&&&&&&&单位:公顷
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占用非耕地
南淀河猫尾水库工程
坡心镇、屯城镇
藤寨乡、南坤镇
红岭水库灌区工程
位于万泉河流域
良坡,加乐潭,高山二,大同,深田,新昌水库
木色,加乐潭,深田,征洪,满昌园水库
屯昌段防洪工程
龙湾水电站工程
从良、南畔、大石电灌站工程,
黄岭、西昌、大同
人畜安全饮水工程
垃圾卫生填埋场
污水处理厂
大同变电站
大同乡至新兴镇公路与大同乡至红岗农场丁字路口的西北侧
三发变电站
三发附近大同乡至屯城镇公路东侧
坡心变电站
坡心乡屯昌乡至枫木镇公路东侧马朗附近
南圯变电站站
附表5& 屯昌县土地整理方案表& 单位:公顷
其中:补充耕地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注:各农场的土地整理数量已经并入到各乡镇当中
&&&&&&&&&&&&&&&&&&&&, &&&&&&&& 附表6& 屯昌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
农业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合计
附表7& 屯昌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 顷
省级下达指标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规模
城镇工矿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附表8& 屯昌县非农建设用地新增面积控制指标表
&&&&&&&&&&&&&&&&&&&&&&&&&&&&&&&&&&&&&&&&&&&&&&&&&&&&&&&&&&&&&&&&&&&&&&&&&&&&&&&&&&&&&&&&&&&&&&&&&&&&&&& 单位:公顷
2006年至2010年
2010年至2020年
规划期间合计
占用非耕地
占用非耕地
占用非耕地
城乡建设用地
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n, ,&&&&&&&&&, &&&&&&&&&&&&, ;&&&& 附表9& 屯昌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规划表&&&&&&&&&&&& 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耕地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控制区
独立工矿区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
&&&&&&&&&&&&&&&&&&&&&&&&&&&&&&&&&&&&&&&&&&&&&&&&&&&&&&&&&&&&&&&&&&&&&&&&&&&&&&&&&&&&&&&&&&&&&&&&&&&&&&&&& &&&
注: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已经包含各农场土地。
附表10& 屯昌县各乡镇、农场新增建设用地分配表
屯昌县各乡镇及农场
2005的现状数据是行政边界调整之前的数据,行政边界调整之后屯昌县的总面积为公顷。
--------------省市区政府--------------
--------------省政府部门--------------
省外事侨务办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
省国家安全厅
省国土环资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县政府--------------
昌江黎族自治县
乐东黎族自治县
陵水黎族自治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洋浦开发区
--------------新闻媒体--------------
中央电视台
海南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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