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检查存在问题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关于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人字〔2013〕19号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绿色生态发展及保护意识。要以&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为理念,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发展意识。要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广泛宣传林业建设在&美丽临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为&美丽临沧&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发挥好社会组织和村民在爱林护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生态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把&森林临沧&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体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资源。要不断巩固和提高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加大石漠化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绿化造林、农村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对生态恶化、生态脆弱地方的生态治理力度。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止乱砍滥伐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森林在生态安全的屏障作用,确保实现林业&双增&目标。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森林临沧&建设。要按照&资源利用集约化、能源开发清洁化、工业发展园区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城乡环境宜居化&的要求,加大对&森林临沧&建设的财政投入,整合扶贫、农业、水利、科技、环保等相关项目资金,扩大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对林业企业和林农的政策覆盖范围,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发展林业产业,鼓励社会造林、个私造林,林农直接入股企业造林等形式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支持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投入渠道,加快&森林临沧&建设。
  四、深化配套改革,推动林产业化快速发展。要尽快研究和出台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等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林业发展要素。要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形成在全市范围内纵向相通、横向相连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组织网络,提高林农发展林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大力培育林业骨干产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推进林业精品庄园建设,培育和壮大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经营规模大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林产业集约集群高效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五、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打造生态品牌。按照建设&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合理的森林城镇体系&的要求,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发展森林文化、茶文化、佤文化、竹文化、生态旅游文化,叫响&世界佤乡&天下茶仓&、&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红茶之都&等绿色品牌,做强做大临沧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把临沧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边地旅游和森林旅游目的地,提升临沧的城市竞争力。要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组织开展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乡镇、绿色村庄等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实现全民共享生态文明。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林业机构建设,整合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林政稽查执法力量,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恢复和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林业站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增加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做好林权矛盾纠纷调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有机统一的生态保护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依法共同管理好森林资源。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肖涛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13日至17日先后深入凤庆县、永德县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抽查2个县,其余6个县(区)由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检自查并上报检查材料。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查阅了凤庆县林业局、永德县林业局关于林产业建设和管理的相关痕迹资料,实地查看了凤庆县大寺乡、鲁史镇永新村、金鸡村,永德县乌木龙乡、大雪山乡、崇岗乡、德党镇忙见田村等乡(镇)、村的植树造林、森林管护和林业企业经营情况,在鲁史镇金鸡村委会、永新松香有限责任公司、云澳达坚果有限责任公司、德党镇忙见田村委会召开了座谈会,先后听取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并于5月21日全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森林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森林法》自1985年实施以来,特别是1998年修改后,我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坚持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围绕构建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三大体系的目标任务,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林业工作迈上了科学发展新阶段,取得新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达2204.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106.1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9030.2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21%;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194元;根据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评估,临沧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1110.94亿元,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市的亮丽明片,2009年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组织的&祖国好云南红&大型采访宣传活动中临沧被评为3个&云南最佳生态州市&之一。2013年,在第五届中国绿色发展高层论坛上,我市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称号。
  (一)广泛开展《森林法》宣传教育活动,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明显增强。《森林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通过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设宣传栏、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召开各种会议、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制订护林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开展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部队、进乡村、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特别是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全市抽调林改工作队员72291人/次,组成工作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了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召开宣传会议3827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8.85万份,广播电影电视宣传1.2万场/次,粘贴悬挂宣传标语8.26万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54.1万份,有效扩大了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面。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强化林政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林木采伐、流通、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严把森林采伐管理关,实现了森林采伐从《森林法》实施前的无限额和超限额采伐,转向有限额和限额控制采伐;二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制度,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妥善处理好林地保护利用与城镇上山、工业上山的关系;三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创新森林防火措施,加快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建立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1253支,队员4万余人,全面启动了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投保森林面积2224.6万亩,保险金额889.84万元,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1&以内,实现连续24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四是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设立了2个国家级、2个省级、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303.36万亩。加强了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建设林场23个,管护面积达204.16万亩,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根据生态安全需要,全市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711.94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523.41万亩,省级公益林180.85万亩,县级公益林7.68万亩。
  (三)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造林的质量和成效初步显现。《森林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广泛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飞播造林、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工代赈、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建设。全市共义务植树1.46亿株,组织飞播造林5次作业面积243.62万亩,实施滇西南开发造林10.23万亩,以工代赈造林23.59万亩,石漠化治理9万余亩,退耕还林造林20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8万亩,实施低效林改造160.42万亩。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农收入大幅增加。全市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646.4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78.1%,涉及77个乡(镇、街道)、921个村(社区)、11278个组、436433户农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增加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林农从林地上得到的收益大幅增加,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194元,比2010年的1393元增加57.5%,林业产业逐步成为我市山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产业。
  (五)合理利用林业资源,林业产业化快速推进。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始终坚持突出特色优势,规模集约发展的原则,强势推进林产业基地建设。截止201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林产业基地1540.96万亩,其中核桃814.56万亩,澳洲坚果41.17万亩,油茶14.52万亩,竹子152.46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162.27万亩,以西南桦为主的珍贵用材林26.01万亩,以小桐子、木瓜等其他基地329.97万亩,产业聚集度不断提高,区域特色基本形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迅速。2006年以来,全市累计吸引社会投资和林农投资50.22亿元,其中引进外来投资33.65亿元,初步形成以泛华林业、耿马泰兴公司等为龙头的木材深加工业,以南华纸业为龙头的林浆纸加工业,以云南汇智源为龙头的核桃加工业,以滇红集团、双江戎氏茶叶有限公司等为龙头的茶叶加工集群,以云澳达坚果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澳州坚果加工业。目前,全市有林业企业464户,其中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16户、市级龙头企业2户,2012年林业企业实现产值17.23亿元,林业企业已成为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的&联结点&和&助推器&。2012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81.4亿元。
  (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林业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相继开展了打击破坏林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和乱捕乱猎,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以及侦破森林火灾案件等专项严打整治行动,《森林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案件31452起,查处31364起,查处率99.7%;处理违法人员4.26万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1亿元,有效震慑了涉林犯罪,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方对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重产业发展轻生态保护的倾向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等。
  (二)林业生态建设投入渠道单一。林业生态建设主要靠政府投入,没有形成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单位面积投入低,林业产业发展粗放,树种结构不合理,科技兴林水平不高,影响生态建设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滞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已解决了林地确权到户、均山到户的问题,但林权流转、抵押贷款等政策及配套措施跟不上,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滞后,林农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组织化程度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的认知度不高,林地资源流动不活、商品属性不强,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制约着林业的发展。
  (四)林业产业量小质弱。全市缺乏资源培育型、精深加工型企业,缺乏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民生林业、生态林业、森林文化、森林观光旅游等产业潜力有待发掘,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现象突出。
  (五)林业执法力度不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存在林业执法环境不优,林业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费短缺、装备和手段落后的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绿色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绿色就是特色,就是优势。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中居于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居于首要地位,为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实施&生态兴市、绿色崛起&战略,围绕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合理的森林城镇体系,实施&森林临沧&建设,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人文林业、景观林业,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临沧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绿色生态发展及保护意识。要以&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为理念,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发展意识。要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广泛宣传林业建设在&美丽临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为&美丽临沧&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发挥好社会组织和村民在爱林护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生态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把&森林临沧&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体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资源。要不断巩固和提高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加大石漠化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绿化造林、农村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对生态恶化、生态脆弱地方的生态治理力度。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止乱砍滥伐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森林在生态安全的屏障作用,确保实现林业&双增&目标。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森林临沧&建设。要按照&资源利用集约化、能源开发清洁化、工业发展园区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城乡环境宜居化&的要求,加大对&森林临沧&建设的财政投入,整合扶贫、农业、水利、科技、环保等相关项目资金,扩大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对林业企业和林农的政策覆盖范围,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发展林业产业,鼓励社会造林、个私造林,林农直接入股企业造林等形式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支持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投入渠道,加快&森林临沧&建设。
  (四)深化配套改革,推动林产业化快速发展。要尽快研究和出台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等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林业发展要素。要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形成在全市范围内纵向相通、横向相连的林农专业合作社组织网络,提高林农发展林业的组织化程度。要大力培育林业骨干产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推进林业精品庄园建设,培育和壮大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经营规模大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林产业集约集群高效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五)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打造生态品牌。围绕&边地风光、大美临沧&生态建设目标定位,按照建设&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合理的森林城镇体系&的要求,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发展森林文化、茶文化、佤文化、竹文化、生态旅游文化,叫响&世界佤乡&天下茶仓&、&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红茶之都&等绿色品牌,做强做大临沧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把临沧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边地旅游和森林旅游目的地,提升临沧的城市竞争力。要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组织开展绿色校园、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乡镇、绿色村庄等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实现全民共享生态文明。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林业机构建设,整合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林政稽查执法力量,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恢复和加强乡(镇、街道)基层林业站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增加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做好林权矛盾纠纷调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有机统一的生态保护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依法共同管理好森林资源。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发: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森林公安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日印发 &&&&&&&
  校对:沈仕振&                          &&& (共印27份)
录入: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号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我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现对存在上述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和内部整改的处理意见,并对49名向环评机构出借个人证书、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超越专业类别从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因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最低资质条件,对以下2家环评机构取消建设项目环评资质:&
  (一)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8号);&
  (二)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16号)。&
&&& 二、因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多名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责令以下2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六个月,整改期自日至日:&
  (一)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35号);&
  (二)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2103号)。&
  三、因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数量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对以下8家环评机构予以缩减评价范围:&
  (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003号):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甲级降为乙级;&
  (二)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交通运输类和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甲级降为乙级;&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由甲级降为乙级;&
  (四)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91号):缩减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五)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2103号):缩减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六)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310号):缩减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七)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320号):缩减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903号):缩减采掘、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四、因违规开展业务或借用外单位人员、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等问题,对以下26家环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一)山西农昌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三)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
  (四)大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黑龙江省开拓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六)东华大学;&
  (七)无锡市惠山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九)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十)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十一)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十三)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十四)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五)山东大学;&
  (十六)山东师范大学;&
  (十七)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东营市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十九)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
  (二十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六一基地;&
  (二十三)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十四)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十五)渭南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二十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五、因项目承接、质量审核、资料归档等内部管理不规范,责令54家环评机构进行内部整改(名单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六、对上述环评机构中49名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名单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七、相关要求&
  (一)此次通报的环评机构和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其中取消资质的2家环评机构,应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环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回我部;限期整改的2家环评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担环评工作,整改期满后应向我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缩减评价范围的8家环评机构应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在原有评价范围内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环评合同的项目清单及合同原件、复印件报我部,相关项目经审核后方可继续完成;借用外单位人员的环评机构,应尽快清退相关人员,并督促其办理环评专职技术人员证书注销或变更手续。除取消资质的环评机构外,我部将在环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复查阶段组织对上述机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环评机构应引以为戒,认真执行环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环评文件从项目承接到资料归档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制,充分发挥各技术审核环节的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环评工作质量。同时,各环评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环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采用正当手段和渠道引进人才,努力提高环评人员素质和能力。&
  (三)地方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正确认识环评文件质量与环评审批责任间的关系,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环评文件是否符合编制规范和质量要求,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一律予以退回,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环评机构日常考核记录。&
  附件:1.予以通报批评的环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
  2.进行内部整改的环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
  3.予以通报批评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附件1&
  予以通报批评的环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山西农昌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文件编写与质量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对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
2009年超越评价范围编制的《国道102线河南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噪声评价等级判断错误,未说明交通噪声预测基本参数,预测值不符合交通量叠加规律和路段距离衰减规律,预测结果不可信,噪声防治措施针对性和可行性差;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制度不规范、可操作性差;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环评档案管理规定,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大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黑龙江省开拓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编制的《中国电信集团黑龙江CDMA网2010年(齐齐哈尔)移动通信基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由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主持。
2010年编制的《上海城投徐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未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未计算与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环评档案管理规定,部分项目存档材料缺失严重;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制度不规范、可操作性差。
无锡市惠山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多项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
2010年编制的《昆山市锦溪镇白莲湖填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较差,未进行湖区汇水范围内的污染源和清淤区底泥状况的现状调查与评价,未分析说明引用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中部分因子采用的标准值错误,未分析填土区恶臭污染物对附近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制度,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环评档案管理制度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编制的《漳州市宏顺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活用薄页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未对制浆、污水处理等工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进行污染源强核算与影响预测,未计算与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未进行制浆黑液在企业内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可行性分析,未分析论证制浆黑液委托处置的可行性与可靠性;环评文件编写与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对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2010年编制的《厦门富立德纤维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未给出恶臭污染物的种类和源强,未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并计算和设置环境防护距离,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不完善,未制订恶臭污染物的定期监测计划。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文件质量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文件质量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2009年编制的《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泰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由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主持;环评文件质量审核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二级审核体系;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山东师范大学
2011年编制的《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冻干和溶媒结晶车间GMP扩产改造项目、生物技术药物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部分章节未由本机构人员主持;质量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环评文件复制粘贴现象明显;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存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并签字。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东营市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编制的《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年处理废物矿物油(HW08)5000吨、煤焦油(HW11)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较差,未按照涉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工作深度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多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六一基地
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
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年编制的《玉溪海绵铁业有限公司隧道窑装罐法生产直接还原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2011年编制的《云南昆钢工业废渣利用开发有限公司54万吨/年钢渣磁选尾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由相应类别环评工程师主持;内部管理不规范,报送的环评业绩存在明显遗漏;环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渭南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2010年编制的《陕西省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t/a氯化石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污染物排放数据前后不一致,未分析说明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特征污染物监测点位与厂址关系不明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采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相关技术导则要求,遗漏部分水污染因子,水污染防治和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充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可操作性差;项目承接不规范,个别项目合同由下属机构签订。
  附件2&
  进行内部整改的环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承接不规范,合同由下属公司签订;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并签字;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未纳入统一管理且存档材料不全。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缺失严重;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承接不规范,合同均由分公司签订并存档。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存档的环评文件未附项目负责人登记证复印件。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项目承接不规范,未签订合同;环评文件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存档材料不全;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
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审核制度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存档的环评文件无环评工程师签字及项目负责人登记证复印件。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环评文件签字为他人代签。
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
太原理工大学
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承接不规范,合同由下属分公司签订。
大连理工大学
项目承接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承接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大连机工机械环保研究所
项目承接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缺失严重。
大连海事大学
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环评文件编写与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人员只签名不编写,项目负责人对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存档材料不全。
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上海市气候中心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存档材料缺失严重。
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可操作性差;档案管理不规范,2010年以来的项目无纸件存档材料;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承接不规范,个别项目由协作单位或者其他机构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材料缺失较多。
南京工业大学
项目承接不规范,合同由其下设机构签订;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宁波甬绿环境保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存档的环评文件无编写人员签字、资质证书缩印及环评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宁波市鄞州兴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所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安徽省工业工程设计院
项目承接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档案混乱,管理不规范。
淮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或由其他公司签订;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项目承接不规范,合同由下属公司签订;档案管理制度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
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承接不规范,大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未签订合同;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档案未纳入统一管理。
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未踏勘现场。
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差;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可操作性差;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项目承接不规范,由其下属单位签订合同;个别环评文件编写人员签名为他人代签。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项目承接不规范,项目合同由其下属部门签订。
项目承接不规范,由下属或内设机构签订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
青岛理工大学
项目承接不规范,由下属机构签订合同;内部管理不规范,环评文件使用内设机构印章;质量审核体系不完善。
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内部管理不规范,报送的环评业绩存在明显遗漏。
质量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环评文件审核与修改脱节;档案混乱,未纳入统一管理。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未体现环评资质管理有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建立二级审核体系;内部管理不规范,环评文件使用环评专用章。
河南师范大学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建立二级审核体系;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环评文件使用环评专用章。
鄂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质量审核不规范;部分存档的环评文件无资质证书缩印件。
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质量审核不规范;存档的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未附资质证书缩印件。
襄樊万瑞环保有限公司
质量审核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档案管理等制度;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存档的部分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广东省气候中心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未踏勘现场。
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存档的环评文件未附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德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质量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存档的部分环评文件未按章节列出编写人员并签字,未附项目负责人登记证复印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档材料不全。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质量审核和档案管理规定;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兰州交通大学
质量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环评文件使用下属机构印章。
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
项目承接不规范,由下属机构签订合同或转包项目;资质证书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附件3&
  &&&&&&& 予以通报批评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
个人证书编号
抽查中发现的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农昌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农昌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
超越专业类别、工作质量差
大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开拓辐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超越专业类别
工作质量差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B(已变更)
工作质量差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作质量差
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工作质量差
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实验测试中心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超越专业类别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市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新乡市鸿源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工作质量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六一基地
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非环评工程师主持项目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超越专业类别
渭南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工作质量差&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技术支持: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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