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 苏州市摄影家协会苏州市摄影家协会健身气功协会在哪?

&&&欢迎光临中国社会组织网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发布时间: 05:57:22.0
苏州全市体育社团会员总数破60万
  苏报讯(记者 赵焱)今年,随着苏州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健身气功协会的正式成立,市属体育社团达到34家,市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达到33家。本年度,各类体育社团新增注册会员7万多名,全市会员总数上升到60.23万。苏州市拳击运动协会、昆山市门球协会还在全省率先获评国家5A级体育社团。
  市健身气功协会成立后,全市新增43个健身气功站点,总数达164个,新增习练人员也有2043人。协会还组织了健身气功竞赛功法、普及功法教练员培训班,全市各个站点250多位教练员参加。此外,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团体会员也有25家,个人会员达到600多人。在中秋“假日体育”活动中,首届“谈车论驾”活动组织了汽车直线加速赛、趣味挑战赛等项目,吸引上百名车友参与。据统计,2013年各个市属体育社团筹措社会体育活动资金1100多万元,开展活动369项次,参与人数超过20万。
苏州市拳击运动协会、昆山市门球协会今年正式被评为国家5A级体育社团,这也是江苏省第一批由国家民政部认定的2家5A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目前,全市共有1A级以上体育社团68家,3A级以上体育社团48家,数量均位居江苏省前列。我市还每年设立了200万元的体育社团改革发展引导基金。其中,3A级体育社团每年补助5万元,4A级体育社团每年补助8万元,5A级体育社团每年补助10万元。今年,苏州共有13家市属体育社团获得补助。
来源:苏州日报
中国社会组织网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电话:(010)
技术支持: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电话:(010)4国家体育总局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
字体:【】 【】 【】
(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公布
自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保障健身气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健身气功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健身气功,是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悠久文化的组成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健身气功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健身气功的组织和管理。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地方各级健身气功协会按照其章程,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获得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体育行政部门收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申请后,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任何健身气功站点或健身气功功法名称均不得使用宗教用语,或以个人名字命名,或冠以“中国”、“中华”、“亚洲”、“世界”、“宇宙”以及类似字样。
健身气功功法
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统一定名为“健身气功?功法名称”,并颁发证书。
申请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健身气功范畴;
(二)功理健康科学;
(三)按照科研课题的办法进行编创;
(四)经实践和科研检测,健身效果明显。
申请审定批准健身气功功法,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首先向当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申请。
申请审定批准健身气功功法,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报者的身份证明;
(三)所编创功法的科研课题报告;
(四)功理、功法的文字和声像材料;
(五)反映健身效果的科研数据;
(六)有关学科专家评定推荐书;
(七)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健身气功活动
举办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活动,实行属地管理。
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除报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外,还应当按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
(二)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三)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四)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
(五)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
(六)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七)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三)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四)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承办健身气功活动,广告、赞助等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从事健身气功活动,不得进行愚昧迷信或神化个人的宣传,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借机聚敛钱财。
不得举办“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
不得销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审查、出版的健身气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得出售“信息物”。
开展涉外健身气功活动,按外事活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健身气功站点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
(二)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
(三)不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
(四)习练的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五)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六)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七)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相对固定。
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
(三)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五)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批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体育行政部门向获得批准的站点颁发证书,并组织年检。
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一条
从事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辅导和管理的人员,均可申请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统称“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
第二十二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技术等级标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称号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称号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称号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称号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第二十三条
申请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气功)技术等级称号,均应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提出,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当地尚未开展此项业务,可以通过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向上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培训和评审,由具有审批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在健身气功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相应管理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或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擅自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由体育行政部门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不合格的,由颁发证书的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直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二十九条
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国家体育总局日发布的第4号令《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日下发的《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体育总局版权所有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承办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电话:010-
网站联系电话:010-82280  E_mail:webmaster@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成立十周年日&访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冀运希
&&&&&&&&&&&
<font COLOR="#4E年6月5日与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冀运希(左)交谈,手中的《中国健身气功十周年纪念邮票册》见下图
&&&&&&&&&&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冀运希委托笔者转送美国健身气功协会一部大型
&&&&&&&&&&&《中国健身气功十周年纪念邮票册》(内含9种中国健身气功功法纪念邮票)
&&&&&&&&&&&&&&&&&&
&&&&&&&&&&&&
中国首批健身气功四种功法(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的联张票
&中国体育报报道(记者王飞邢姝)
  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从这天起,健身气功成为我国正式开展的体育项目,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肩负起为满足群众气功健身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的双重使命。
  十年风雨兼程,一路春华秋实。10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以“讲科学、倡主流、抓管理、促和谐”为指导,从基础建设抓起,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走出了一条勇于创新、科学发展的阳光大道。
  这是一条建章立制之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从无到有,成立以来一直把建章立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出台了《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管理办法》、《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健身气功项目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暂行办法》、《中国健身气功对外技术等级评定办法》、《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走出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的窘境,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系,使全国的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这是一条继承创新之路。曾几何时,源远流长的健身气功面临着太多的挑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健身气功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10年来,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学者完成了92项课题研究,编写出版了《健身气功健身效果研究》、《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材》、《健身气功二百问》、《走进健身气功》、《健身气功与养生之道》、《健身气功知识荟萃》等科普读物,创办了健身气功杂志和中英文网站。尤为可贵的是,历经4年时间编创了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太极养生杖、引养生功十二法、十二段锦、马王堆导引术、大舞等9套新功法和4套竞赛套路,一经推出受到广大练功群众的喜爱和推崇。这些艰苦扎实的科研工作,不仅为引领气功活动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而且培养锻炼和发展壮大了健身气功专家队伍。
  这是一条人才成长之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成立以来,陆续举办健身气功管理干部培训班、健身气功辅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高等院校健身气功师资培训班、行业体协健身气功培训班、健身气功援外教练员培训班、健身气功裁判员培训班、健身气功科研骨干培训班共33期,培训学员达3410人次,加上各省区市的培训,全国已经拥有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健身气功骨干队伍,为健身气功推广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这是一条固本强基之路。组织落实,抓好基层,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所在。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在机构建设上,推动2/3的省区市成立专门机构,推动1/3的省区市设置专人负责,使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有了可靠的人员编制保证;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以实施“和谐站点”工程为牵引,全国发展站点13000多个,练功群众达到100多万人,覆盖到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效地占领了群众练功的主阵地。此外,近2年开展的健身气功俱乐部和培训基地试点初见成效,进一步拓展了新功法推广活动的组织形式。
  这是一条开拓发展之路。随着新功法推广普及和练功群众的发展,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遵循“活动与建设并举”的原则,主动融入大体育中开展了一系列表演展示和交流比赛活动。从2004年开始,先后组织练功群众在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开幕式上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期间成功地表演展示了健身气功。从2005年开始,连续7年组织举办了全国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全国百城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全国百大公园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全国百县千村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等活动。仅2010年各省区市举办的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系列交流展示活动就有148场,参与群众达20余万人次。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的交流展示,北京市18个区县近万名练功群众的表演,气势恢宏,盛况空前。从2007年开始,陆续组织举行了3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和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全国老年人体育大会健身气功比赛、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邀请赛、全国健身气功站点联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5月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在安徽合肥举行,健身气功首次成为正式比赛项目,来自全国29个代表队的112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在气功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是一条走向世界之路。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福人类健康,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和体育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从2006年下半年启动了“健身气功海外行”活动。5年来,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累计组派105个团组共531人次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等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开展了健身气功交流推广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在境外举办表演展示、教学培训、科普讲座活动3200多场,受众达134000余人次,并与52家海外社团组织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推动21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健身气功专门社团,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筹备工作进入成立注册阶段。与此同时,还先后组织举办了3届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和第四届世界传统体育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健身气功在境外影响力逐年扩大并已在重点地区生根发芽,成为在境外推广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支轻骑兵。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过去的10年,是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10年,是与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共生共荣的10年,是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的10年。回眸昨天,几多艰辛,几多喜悦;展望未来,几多责任,几多使命,让我们祝福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在新的历史征程中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回访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冀运希主席与
10:56:55&&
&&&&&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福人类健康,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和体育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从2006年下半年启动了“健身气功海外行”活动。
&&&&&&&5年来,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累计组派105个团组共531人次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等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开展了健身气功交流推广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在境外举办表演展示、教学培训、科普讲座活动3200多场,受众达134000余人次,并与52家海外社团组织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推动21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健身气功专门社团,国际健身气功联合会筹备工作进入成立注册阶段。
11:28:41&&
这是一条建章立制之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是一条继承创新之路。曾几何时,源远流长的健身气功面临着太多的挑战。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健身气功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这是一条人才成长之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
这是一条固本强基之路。组织落实,抓好基层,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所在。
这是一条开拓发展之路。
这是一条走向世界之路。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福人类健康
11:40:29&&
太好了,中国气功动功由国家出面向全世界推广了,一定能造福人类。
希望静功也能有一天被广泛宣传,成为健身气功的一种。
12:02:47&&
好事情.&美国健身气功协会在哪里?&如何与它联系?&感谢博主传递信息...
14:12:28&&
“建章立制,继承创新,人才成长,固本强基,开拓发展,走向世界”。
这24个字标志着,中国健身气功已在昂首阔步的前行!
14:39:43&&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过去的10年,是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10年,是与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共生共荣的10年,是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的10年。
&&&&&&&&回眸昨天,几多艰辛,几多喜悦;展望未来,几多责任,几多使命,让我们祝福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在新的历史征程中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23:47:07&&
you&are&too&naive!!&little&students.
15:08:01&&
钱学森认为:
&&&&&&“劳动创造世界,也在这个过程中创造了人。但是从古以来,人的改造不是自觉的,人没有能动地去挖掘人的潜力。所以要对气功进行科学研究,对中医理论要进行科学研究,对特异功能也要进行科学研究。最后,都可以归到人的潜力上来。”
&&&&&&&&“练气功功夫深的人,高级气功师,还有透视人体,透视地下的建筑、发气拒敌、十步之外摔倒人等功能。这就把气功同现在人们注意的人体特异功能联系起来,……我们应该以更大的努力结合高级气功师的实践去研究气功,建立气功科学技术这门学问。现在国外对此已很重视,而且取得了某些进展,我们应该有紧迫感,不要失去时间。”
18:18:13&&
很想以身试“艾”,挑战并能战胜艾滋病及各种肝炎,肺结核,霍乱,甲流,非典,登革热,埃博拉,性病等各种疾病!
&全能神教揭秘
1995年11月,“全能神”被我国确定为邪教组织。目前,我国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组织中,包括全能神教在内的呼喊派等派系。
   发起人逃往美国建立总部
  《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3)》称,“东方闪电”,又称“全能神”或“实际神”。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从河南省中南部地区出现的教派历经多次演变。历年来,发生在全国多地的多起自杀、他杀等刑事案件均与该教派有关。1995年11月,“全能神”被中国政府确定为邪教组织。
  由于不断受到警方打击,日,赵维山携杨向彬等人窜逃至美国。在一些势力的支持下,赵维山遥控指挥国内的信徒。
  2005年上半年,赵维山设立了互相制约的“监察组”,成员包括其在内的7人,为“全能神教”的权力核心。通过其不择手段的传教方式,到2007年年底,该派号称全国已有信徒300万人。
  《报告》指出,从2012年12月东方闪电的活动情况看,全国多地都有他们的组织。在广州自12月12日至16日便先后发生了32起涉及130名全能神信徒的聚会。参加这次活动的以中年妇女为主,但也不乏老年和青少年参加,例如在浙江兰溪参加活动的该派信徒中,年龄最大的85岁,最小的只有18岁;这些人中有退休人员,有个体户、工人、商人,也有个别大学生,甚至有的学生为了传教,荒废了学业。
  专人负责给新人洗脑
  那些被蒙蔽的群众入教时要交纳两千元,这笔钱要逐级上交,一部分作为日常的活动经费,一部分要奉养所谓的“全能神”及组织的核心成员。
  据了解,除了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以外,“全能神”邪教组织还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来满足教主的旨意,宣扬“奉献”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有时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向成员销售分文不值的“圣水”、“圣物”,从中牟利。
  据警方有关人士透露,邪教组织内部有专人负责对新入教的人员进行洗脑,并不断地强化。通常这类人都受过心理学方面的专业培训。
  初入教会,除了交纳会费,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发毒咒写“起誓书”。平时一起吃住聚会,除了每星期拉人头任务的上下督促之外,还有一整套处罚制度等,最终通过不断灌输、刺激和强化,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断肢割耳惩戒脱教者
  为发展教徒和传教,除拉关系、爱心感化、送钱送物外,女色诱惑、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都是“全能神”教成员常用的手段。
  “全能神”为发展教徒所传发的非法刊物《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中写道,“如知情人带路、拉关系、交朋友、爱心感化、建立感情、软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长期使用,到必要时还得会用绝招。为使人得到拯救,必须不择手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称,“全能神”邪教专设“护法队”,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河南唐河县“全能神护法队”曾在12天内制造8起抢劫、殴打案件,受害人被打断四肢、割去耳朵。
  2010年期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失踪,后被发现死于一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经当地警方调查,遇害儿童一名家属曾被发展成“全能神”成员,但意图脱教,该教遂实施了报复惩戒行动。
  《报告》称,东方闪电(全能神教)不只是在教义上歪曲基督教,而且明显带着黑社会性质,对脱教者或不信者采用的手段之卑劣和残酷都是其他异端和邪教远不能及的。
& 我国已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
  1.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地方召会”,由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1979年渗入我国后逐步演变出“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被立王”、“主神教”、“能力主”,后又演变为“实际神”,又名“东方闪电”(全能神)等派系。
  2.门徒会(在湖北等地又称“旷野窄门”)。由陕西耀县农民季三保于1989年创立。该组织制造、散布“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等迷信邪说。
  3.全范围教会。由河南镇平县徐永泽于1984年创立。
  4.灵灵教。由江苏淮阴县农民华雪和于1983年创立。该组织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整个人类要毁灭,只有早入‘灵灵教’才能躲过灾难”。
  5.新约教会。由香港人星梅绮于1960年创立。
  6.观音法门。由英籍华人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创立。
  7.主神教。由“被立王”骨干刘家国于1993年创立,该组织头目刘家国自称“主神”,制造、散布“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信奉‘主神’才能得救,要团结在‘主神’周围,最终建立神的王国”等迷信邪说。
  8.被立王。由“呼喊派”骨干吴扬明于1988年创立,宣扬世界末日。
  9.统一教。由美籍朝鲜人文鲜明1954年创立,该组织规定信徒必须与异性信徒发生两性关系,称此为“洗礼”,文鲜明为信徒指定婚配,主持跨国大型“集体婚礼”。
  10.三班仆人派。由河南镇平县徐文库创立,该组织头目徐文库自称“大仆人”,制造、散布“2000年以前世界有七大灾难,世界末日来到了,耶稣提携信主的人上天堂,不信主的人下地狱”等迷信邪说。
  11.灵仙真佛宗。由美籍华人卢胜彦于1979年创立,1988年渗入我国。
  12.天父的儿女。由美国人大卫摩西白克于1968年创立,1980年传入我国。该组织头目自称得到“上帝的启示”,神化自己;宣扬“世界末日”邪说。
  13.达米宣教会。由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年创立,1992年渗入我国。该组织宣扬“世界末日”。
  14.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由韩国人朴呜呼于1980年创立,1993年传入我国。朴呜呼自称是最后的先知“以利亚”,宣扬“末世论”并叫嚷“要打碎灭绝一切国”。
已投稿到: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协会_百度百科
关闭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
收藏 查看&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协会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省健身气功协会由各市具有合法地位的健身社团组织以及热爱健身气功事业的人士组成。从事范围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和研究属&&&&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从事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和研究的全省性体育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全省健身气功工作者和爱好者,继承和弘扬中华悠久文化,倡导和普及群众性健身气功活动,为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健身气功发展的意见与建议;举办全省有关健身气功的活动;开展健身气功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开展健身气功培训工作;承办、委托的有关健身气功的其他事宜。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简称江苏健气协。英文译名为: JIANGSU HEALTH QIGONG ASSOCIATION,缩写为:JSHQA。
第二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是从事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和研究的江苏全省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江苏省体育总会的团体成员,也是体育行政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总会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总部住所:市1-3号江苏省体育宾馆大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关于健身气功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三)举办全省有关健身气功的活动;
(四)开展健身气功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
(五)开展健身气功培训工作;
(六)承办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总会以及委托的有关健身气功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会 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各市健身气功协会,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健身气功社团组织以及热爱健身气功事业的人士,经申请并经本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承认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章程,服从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的组织领导,支持本会工作并能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各市健身气功协会,各行业体协、高等院校体协、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健身气功社团组织以及热爱健身气功事业的人士,均可向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提出入会申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常委会或常委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规定的资格,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
(三)获得本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宣传和开展健身气功活动;
(三)按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协会常委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未按期向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缴纳应缴的费用;
(二)严重违反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给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由本会会员选派的代表组成,每四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秘书长等领导人选;
(三)听取和审议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五)审批会员入会;
(六)决定本会重大变更和终止;
(七)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常委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正、副主席及秘书长;
(三)审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工作安排;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并通过本会的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
第十九条 常委会须有2/3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由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二十条 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实施等额选举,有1/2以上拥有表决权的代表赞成即可当选。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健身气功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选举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为四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二十四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秘书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出席省以上重要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六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出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交常委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下设秘书处,常委会闭会期间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财务交接和财务审计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 则
第四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急迫事项须决定,可由常委会提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其决议须经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秘书处或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年会于2005年12月在南京召开。江苏省体育局助理巡视员戴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志光出席会议并讲话。30余名协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5年工作,部署了2006年任务。  戴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2005年,江苏省积极推广四种健身气功,认真开展健身气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省共注册健身气功活动站点71个,遍及13个省辖市,习练人数突破4000人。尤其是在第十届全运会开幕式全民健身展示活动上,成功地组织了四种健身气功表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推广四种健身气功作出了贡献。戴伟同志强调,2006年,江苏省将继续遵循“讲科学,倡主流,抓管理”的健身气功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活动站点审批和备案制度,在提高健身气功辅导员素质上下功夫,在巩固健身气功活动站点上做文章,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参加健身气功活动的需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将健身气功纳入全省群众体育工作的内容,与群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主动抓好调研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健身气功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1]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苏州市商标协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