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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小学:共谋发展 续写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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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六联小学:还识字、写字教学于精彩
&&&&为了充分展示坪地街道语文教师的教学风采,促进各学校低年段教师的成长,坪地街道教办组织兰陵学校与六联小学两校于11月6日上午在六联小学开展了二年级识字、写字教学交流研讨活动。  
&&&&六联小学刚步入教坛第二个年头的青年教师薛碧丹为大家执教了二年级课文《纸船和风筝》中的第一课时。在本节课中,薛老师抓住了学生的识字、写字规律,结合词、句、儿歌进行了有趣、高效的教学。课中,学生在老师的引领下,在生动有趣的课件辅助下,知识得到了有效地储备,思维能力得到了充分地发展。整节课,无处不体现了薛老师的温柔可亲的形象及充满智慧的教育,师生画面其乐融融,听课老师也听得津津有味。课后,全体听课教师以薛老师的课堂为蓝本,围绕“识字、写字教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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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龙岗区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办、中心城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度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龙岗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臧& 动
副组长:韩园林 &丁左发& 叶德卫& 谢蝶深
成& 员:邱慧如& 范玉琪& 陈晓田& 程悦安& 周诗民
赵雪奎& 陈启良& 洪佳敏& 廖杏明& 林晓峰&
陈碧光& 王& 璐& 叶恢德& 萧雪伟& 果向明&
张浩权& 毛展煜& 陈华龙& 丁& 峰& 唐文红&
阎& 彬 &罗国亮& 庄伟炎& 杨& 勇& 黄锦诚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德卫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邱慧如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街道教育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和责任。
二、招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14―2015学年度,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依规招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保证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实事求是、宏观指导、纲要约束、以教办为单位解决当地招生实际问题”的要求,各教办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深入分析研究2014―2015学年度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街道教育办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和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提交就读证明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全区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向其收取任何教育费用,并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属于国家法律和政策内确实需要我区解决就读的要做好审核、登记和验证入学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
在认真总结和执行《关于印发龙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深龙教〔2012〕4号)的基础上,对2014年招生制度做以下适当微调。
1、试行小一同步招生机制。
贯彻落实《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小学新生试行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14〕34号),试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小学新生同步招生。同步招生学校实行统一的招生流程、统一的资格审核和统一的录取标准。
2、调整志愿填报的数量及方法。
一是增加小一志愿填报数量,由原来的四个志愿增加为六个志愿,规定家长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应至少有二个或以上民办学校;二是改变志愿填报方式,申请小一可在任何顺序志愿中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初一学位申请取消民办学校的志愿填报,申请初一学位须填报公办学校。
3、对所有类型进行加分.
2012年和2013年,原第一类和第二类均未纳入加分行列,根据2013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部分紧张区域的学校在高分段如果不计算加分情况,积分段的区分程度较差,给录取工作带来困难。今年予以调整,对所有类型的生源均按照相同规则进行积分,最高分由去年的100分变为110分。
4、试行个别公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的工作,对地理位置偏远、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试行面向全区招生。各街道教办可根据本街道公办学位的情况,向区教育局上报面向全区招生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试行。合法居住我区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填报此类学校为第一志愿并向该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如学校出现第一志愿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本校独立地段的学生优先安排。
(四)各街道教育办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学手续。要认真做好学位申请受理和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在学位受理期间,学校要认真指导家长慎重并按要求填报志愿,提醒家长填报志愿可能出现的不被录取的风险,如家长提出书面修改志愿的申请时,要协助家长做好修改工作。预报名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有需要的家长上网预报名。
(五)各教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
(六)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等各种名义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按时上报同步招生计划,对同步招生的已录取新生,民办学校不得拒绝其按时注册,已按时注册的不得退其学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接收其入学。在同步招生中按志愿录取民办学校且家长向民办学校确认就读的,以及已申请公办学位而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如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均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补贴标准低于学校收费标准的,可收取差额部分)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公办学位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龙岗区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其中,第一志愿申请公办学位的,提供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的,提供龙岗区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属于独生子女的可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应在计生证明上注明属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户适龄儿童应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培训准备(3月14日起)
3月14日起,全区启动招生宣传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及有招生任务的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龙岗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多媒体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需面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主要信息。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主动与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处联系,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免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在醒目处张贴“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免费资格以及验证规定、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工作安排等资料和图片,通过幼儿园、管理处等多渠道向家长分发《龙岗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使免费、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实行学位申请房制度试点学校要做好向招生片区住户宣传和接受家长查询等工作,确保学位申请房制度顺利实施。
区教育局将组织全区教办、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教办、学校负责对幼儿园、小学毕业班老师进行培训。
(2)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网址:http://lgjjk.),填写小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家长在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保存,同时产生学位申请流水号。
我区今年继续推行学位申请房制度。即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该户已申请入学的孩子没有从该学区学校毕业,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学区学校学位的申请资料,直至该户入读孩子从该学校毕业为止。今年实施该制度的学校是龙城初中、龙城小学、清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洲学校、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坂田花城小学、布吉可园学校小学部和布吉中海怡翠学校初中部。申报上述学校学位的住房地址须在报名系统中选取。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网上预报名信息与学籍系统信息进行核对,重点核对网上预报名的适龄儿童是否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查出已在我市就读的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各教办、学校要统计预报名人数,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
(3)学位申请(4月14日至4月17日)
适龄儿童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第一志愿学校,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受理学位申请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打印家长网上填报的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家长自行打印的无效。
第二:核对学位申请表与家长提交的原件证件信息是否一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第三:核对无误、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收取学位申请材料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及特殊住房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并在申请表上签署验核人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学校要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网上信息修改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精心组织,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具体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第四:2014年学位申请材料收取办法。
各街道教办和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可参照布吉街道2013年收取学位申请材料的办法(学位申请时,在核对学位申请材料无误后,除特殊住房材料外,其它材料暂不收取,待录取结果出来后,由家长在学位注册时自行携带申请材料递交到录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本街道接受学位申请材料的方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即可。
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18日至5月26日)
4月22日至4月26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审验特殊类住房、深户独生子女证明材料、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证件材料。
特殊类住房汇成总表送开具证明的街道查违办和居委会审核盖章,再报街道教办(直属学校送区教育局基教科)
深户独生子女汇总成表送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后报教办(直属学校送区教育局基教科)。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汇总成表加盖初审单位章后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月22日至5月17日,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通过招生系统与深圳市“织网工程”数据库对审核数据进行自动匹配审核。
5月17日至5月26日,家长以网上预报名方式查询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5月20日一天时间内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由区教育局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有复核要求的材料进行复核。对审核结果为以下原因确认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租赁凭证(或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或未年审,或经营者不相符。
●计生证明已过期,或无此证明号,或开具证明的小孩名字不相符,或父母亲姓名不相符,或信息不相符。
(5)拟定学位安排方案(5月27日至6月9日)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由电脑自动排序录取。电脑完成初步录取后,各学校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核对无误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由区教育局基教科汇总确定。各街道教办和各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要做好学位安排后的维稳预案。
(6)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9日)。
6月1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可通过招生网络和学校公示栏查询录取情况。
各公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报到注册工作,民办学校注册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4日。
(二)初中一年级
1、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市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④《二○一四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①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二○一四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1)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二○一四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本区小学毕业生填写的《二○一四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仅需现就读小学盖章即可。
(2)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今年我区初一学位申请不试行同步招生。网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居住地段内公办学校,其它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
(3)5月5日,网上预报名数据整理及信息核对,核实处理重读问题。
(4)5月6日至5月9日,学位申请。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学位排序积分方式与小学一年级一致。
(5)5月10日至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6月18日至6月20日,拟定录取名单。
录取办法、顺序与小学一年级一致,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以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
(7)6月21日至6月23日,检查核准。经教办、区教育局核查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8)6月25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注册时间由学校自定。区教育局、各教育办协助各民办学校做好公办分流学生的学位调配分流工作。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教育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和组织工作,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接受学位申请至新学年开学期间,要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
(二)各街道教育办要建立招生监察机制,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与挂钩。
(四)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市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五)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及深圳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要求,我区在学位排序方面已实施相关规定,请各教育办和学校严格执行。
(六)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七)7月1日前,各教办、各中学、中心城学校将新生录取的统计情况报区教育局,7月8日前由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9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交给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学籍管理部门;9月下旬,区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接受市局检查;11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对执行“1+5”文件和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进行总结,各教办和中心城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书面总结。
附件:1.《龙岗区教育局2014―2015学年度招生工作时间
2.《龙岗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
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3.《龙岗区教育局2014―2015学年度招生应对突发事
件的应急预案》
&&&&&&&&&&&&&&&&&&&&&&&&&&&&& &&龙岗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
龙岗区教育局2014―2015学年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龙岗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一)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
锦绣东方、花半里、愉园新苑、和兴花园(一、二期)、满园、和田世居、福园、愉园、宏兴苑、欧景城、龙城国际、欧景花园、罗马公元、公元盛世、东方御花园、深港花园、瑞华园、朝阳里花园、家和盛世、熙和园、学府道
黄阁社区清林路以南(黄阁坑/大围村/麻沙村地段)、黄阁路以西、龙翔大道以北、体育新城安置小区、黄阁翠苑、嘉欣园、中海康城、睿智华庭。
新亚洲学校
新亚洲花园、公园大地、俪景鸿都、鸿基花园、鸿进花园、新鸿进花园、东都花园、龙翔花园、余岭山庄、吉祥来花园、风临国际
平安里学校
留学生创业园、天健现代城、香林玫瑰、和兴花园(三、四期)、白灰围社区、君悦龙庭、东方沁园、美利达新村、水蓝湾、爱地花园、徽王府、黄阁社区清林路以北、锦绣东方、花半里、愉园新苑、和兴花园(一、二期)、满园、和田世居、福园、愉园、宏兴苑、欧景城、龙城国际、欧景花园、罗马公元、公元盛世、东方御花园、深港花园、瑞华园、朝阳里花园、家和盛世、熙和园、学府道
回龙埔社区(爱心路以东,天集雅苑、中央悦城、阅山华府、深业紫麟山花园、荔枝园、华业玫瑰郡)
区外国语学校
奥林华府、阳光天健城、大公馆、中森•双子座
星河实验小学
星河时代花园
龙福一村、紫薇花园、紫薇苑、碧湖花园、碧湖豪苑、碧湖玫瑰园
城市花园、城市峰尚、城龙花园、尚景花园、尚景华园、尚景欣园、碧湖康馨园、天健花园、天健郡城、御府名筑、非凡空间
依山郡小学
招商依山郡、长江花园、华业玫瑰郡、万科翰邻城、回龙埔社区(爱心路以西)
布吉可园学校
中海怡翠学校
中海怡翠社区、丽湖社区、三联社区(不包含铁路以东及布龙路以南区域)
布吉中心小学
老墟村、何屋村、李屋村、格塘村、一村部分地段(除莲花小学和龙岭学校招生范围外)。[范围:吉华路街口(穿孔桥)红绿灯起,西:至布吉派出所(含布吉中心广场、吉信大厦);南:粤宝路宝丽路口起――宝丽路――百花一街路口以北片区,布吉百花一街东区一巷至六巷;莲花路从1至100号;莲花路以北,横向北街双号至26号以东,格塘路1至73号以西;布吉会堂后面联兴街、格塘一巷(不含和兴街);一村路以东,乐民路两侧。]
木棉湾小学
龙珠社区、木棉湾社区、南三社区(锦绣新村、三村除外)、大芬社区[龙岗大道以北区域(蝴蝶堡、桔子坑、大芬新村)除外];含:桂芳园(7-8期)、布吉新村、南门墩、吉大花园、可园花园、龙珠花园等。
宝丽路(自粤宝路宝丽路口起――西环路德福花园)以南片区(含德兴花园、钱排村、马安山、德福花园、粤宝花园、宝丽花园、泽润华庭)
一村的百花一路和横向北街到西环路中段片区,盘龙村,[龙岭山庄、东心岭、荣华楼]的非深户生
水径社区,翠湖社区,丽湖社区(丽湖花园、上水花园),[大靓、细靓、大陂头、石龙坑、长龙(1―5区)、德兴城、美杜兰华庭、三村、文博宫]的非深户生、中海怡翠社区(中海怡翠花园、茵悦之生花园)、三联社区
信义假日名城小学
罗岗社区、国展社区、金排社区
阳光花园,锦绣新村,华龙新村,花语岸,[国都花园、宝龙大厦、长龙花园、长发楼、水晶花园、长龙(6-7区)]的非深户生
龙园意境小学
1、东方半岛社区(不含半岛苑、东方半岛花园),含以下花园:龙园意境华府、中海怡瑞山居、慢城、华浩源(景园)、万隆苑、龙基新村、依山别苑;2、三联村(铁路以东部分区域):含祺润家园、润祥家园、嘉隆苑、塘园新村、松园新村。
1、龙岗大道李朗路口往西―吉政路口、龙岗大道李朗路口往北―布澜路东西干道路口往西―布龙路片区:①、茂业社区:康达尔花园、信和花园、爱琴居、汇湖花园、万山花园、友联花园、名城国际广场、茂业城、怡康家园、知春理花园;②、蝴蝶堡、大芬新村、桔子坑、东方半岛、半岛苑;③、中心花园、鸿灏豪苑、诚信华庭、诚宇大厦;2、东西干道―布龙路―布龙路铁路桥往南沿铁路往南―中兴桥往东―中兴路以北区域,含:文景社区:金运花园、金运家园、金运路、储运路、杓麻岭、百合苑、富丽新村、华昱花园、世纪华厦、教育新村、大世纪、文雅豪庭、鸿景豪苑、灏景明苑、豪展苑、怡和园、福永楼、怡馨苑、新利苑、吉祥别墅、杰座。
上李朗社区(包括:金达豪、上李朗统建楼)、甘坑新村社区
龙岭学校公办班(民办学校)
[一村、大靓、细靓、大陂头、国都花园、宝龙大厦、长龙花园、长发楼、水晶花园、长龙(1-7区)、石龙坑、三村、美杜兰华庭、德兴城、龙岭山庄、东心岭、文博宫、荣华楼]的深户生
万科城实验学校
万科城小区、中海日晖台、华为百草园
四季花城小区
万科第五园小区、南坑社区(含星光之约、家和花园)
坂田社区、杨美社区(旺塘金竹小区除外)、大发埔社区、马安堂社区
五和社区(含中海月朗苑、珠江旭景花园、富豪花园、十二橡树庄园)
上品雅园、万科金色半山、旺塘小区、金竹小区
宝岭社区的桂芳园(1―6期)、和通花园、泰雅园、中兆花园、龙泉别墅,南岭社区的金龙豪庭、岭南苑、宝岭花园、英郡年华,康乐社区的康桥花园、紫郡、左庭右院、怡乐花园,丹平社区,丹竹头社区(深惠路以北)、丹翠欣苑
石芽岭学校
1、和谐家园、阅景花园2、承翰来座山(布吉街道)
南岭社区(除南湾学校和沙西小学招生地段外),南龙社区的南岭花园、阳光翠园、水山缘、南威中心、锦绣山庄
丹竹头社区(深惠路以南),吉厦社区,沙塘布社区,南新社区的南和新村、玉岭花园、普强花园、新塘西,宝岭社区的祥云苑、颂雅苑、南景豪廷、黄金坑,南岭社区的富景大厦、阳光雅苑、富源居。大坑上村、南和花园、百门前工业区、南景豪苑
下李朗小学
下李朗社区、宝盛路以北
沙湾社区,厦村社区,樟树布社区,南新社区的金橘苑和鸿润豪苑
外国语学校
力昌社区、山厦社区
春湖学校(暂用名)
鹅公岭社区、良安田社区以及由铁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所围成的片区(即熙Z城及富民工业区等区域)。
新南社区、凤凰社区(九号院馆除外)、禾花社区、上木古社区、新木社区
辅城坳小学
辅城坳社区
凤凰山小学
平湖社区(铁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所围成的片区除外)、九号院馆
白坭坑小学
白坭坑社区
六约社区(含新村和深坑居民小组)、锦冠华城、新亚洲花园、雅景苑、六约园艺场、湛宝信义广场。
六约社区的新村和深坑居民小组、红棉社区、信义锦绣花园、中海怡美山庄、乐清小区、泉井湖、腾昌花园
保安社区(不含马五和马六)、228工业区
松柏社区、横岗社区(不含华侨西村)、马五、马六、华侨新村社区、翠湖山庄、联建楼、志健广场、康乐花园、职工新村、悦心园
四联社区、卓越城市中心花园、隆盛花园、华侨西村、康乐五区
水晶城小学
南联社区(南通道以北的居民小组、竹湾村、长海花园、龙富花园、叠翠新峰、鹏达花园、锦龙名苑、远洋新干线)
水岸新都、新城花园、锦城星苑、学校附近及丰田路两侧住户、传麟尚林花园
同乐主力学校
宝龙社区(其中有本社区的金众蓝钻、峦山谷、宝盛华景园、金地名峰、宝荷欣苑等楼盘及社区内的其它合法住房)
南约社区、南联社区(南通道以南的居民小组)
摩尔城、聚龙苑、德沁苑、翠竹村、建新村、创富时代,华兴苑、庆丰楼、市区新村、沁园、一城风景(颐景峰苑)、怡龙枫景、巫屋村、东一村、东二村、东三村、三和村、运河蓝湾家园
龙东社区、龙新社区(风临四季、鸿景春天)、桥背、新塘围、中信龙盛广场
龙岗社区、平南社区(九州花园、雅豪祥苑、东方明珠)
新生社区、利民市场、沙梨园、洪围、西一村、龙岗墟社区
新联社区、爱联社区(新亚洲学校招生地段、星河小学招生地段、陂头背小组、西湖小组、顺景花园、园景花园、雅庭名苑、龙城华府、海逸雅居除外)
盛平社区、荔枝园(为兰著学校、盛平小学共享招生地段)
陂头背小组、西湖小组、顺景花园、园景花园、雅庭名苑、龙城华府、海逸雅居、爱联社区(爱联小学、如意小学共享)
千林山小学
怡心社区、坪地社区、坪西社区、高桥社区、坪地中心社区(只含白石塘居民小组、岳湖岗新村、鼎尚华庭)
坪地中心社区(不包含白石塘居民小组、岳湖岗新村、鼎尚华庭)、坪地社区、高桥社区
坪东社区、四方埔社区、年丰社区
坪地六联社区
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地段:龙岗区行政区域内。
具体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的“通知公告” 栏,《龙岗区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咨询电话》
(二)初中
招生咨询电话
锦绣东方、花半里、愉园新苑、和兴花园(一、二期)、满园、和田世居、福园、愉园、宏兴苑、欧景城、龙城国际、欧景花园、罗马公元、公元盛世、东方御花园、深港花园、瑞华园、朝阳里花园、家和盛世、熙和园、学府道
黄阁社区清林路以南、黄阁翠苑、嘉欣园、体育新城安置小区、顺景花园、园景花园、雅庭名苑、海逸雅居、龙城华府、中海康城、睿智华庭、爱联小学招生地段(西埔村除外)
新亚洲学校
新亚洲花园、公园大地、俪景鸿都、鸿基花园、鸿进花园、新鸿进花园、东都花园、龙翔花园、余岭山庄、吉祥来花园、风临国际
平安里学校
留学生创业园、天健现代城、香林玫瑰、和兴花园(三、四期)、白灰围社区、君悦龙庭、东方沁园、美利达新村、水蓝湾、爱地花园、徽王府、黄阁社区清林路以北、锦绣东方、花半里、愉园新苑、和兴花园(一、二期)、满园、和田世居、福园、愉园、宏兴苑、欧景城、龙城国际、欧景花园、罗马公元、公元盛世、东方御花园、深港花园、瑞华园、朝阳里花园、家和盛世、熙和园、学府道
回龙埔社区(长江花园、天集雅苑、华业玫瑰郡、中央悦城、阅山华府、深业紫麟山花园、荔枝园)、五联社区、龙西社区。
龙岗外国语学校
奥林华府、阳光天健城、绿景大公馆、中森双子座
龙城初级中学
龙福一村、紫薇花园、紫薇苑、碧湖花园、碧湖豪苑、碧湖玫瑰园、城市花园、城市峰尚、城龙花园、尚景花园、尚景华园、尚景欣园、碧湖康馨园、天健花园、天健郡城、御府名筑、非凡空间。
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
万科翰邻城、招商依山郡
福安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天成学校
新联社区、爱联社区(除新亚洲初中招生地段和奥林华府、阳光天健城、绿景大公馆、中森双子座外)。(三校共享招生地段)
盛平社区、西埔村、俪景鸿都、鸿基花园、风临国际、九州花园、雅豪祥苑、东方明珠、榭丽花园
铁路以西布吉街道范围内(不含中海怡翠社区及铁路以东-布龙路以北区域)
1、铁路以东-布龙路以南-石芽岭以东属布吉街道范围的区域(其中含:半岛苑、东方半岛花园)2、布龙路以北-铁路以东-景芬路、星火路以北-布澜路以西区域(即龙园意境小学招生地段)。注:该地段2014年为南湾石芽岭学校共享招生地段,2015年可园学校将取消对该地段的招生)。
中海怡翠社区(含中海怡翠花园、茵悦之生花园)
上李朗社区(包括:金达豪、上李朗统建楼)、甘坑新村社区
万科城实验学校
吉华路-坂雪岗大道-贝尔路以北、岗头社区、雪象社区。
吉华路-坂雪岗大道-贝尔路以南(原坂田村范围)、四季花城小区、坂田社区、杨美社区(旺塘金竹小区除外)、大发埔社区、马安堂社区、万科第五园小区、南坑社区(含星光之约、家和花园)、五和社区(含中海月朗苑、珠江旭景花园、富豪花园、十二橡树庄园)。
丹竹头社区(深惠路以南),吉厦社区,沙塘布社区,南新社区的南和新村、玉岭花园、普强花园、新塘西、大坑上村,南和花园、宝岭社区的祥云苑、颂雅苑、南景豪廷、黄金坑,南岭社区的富景大厦、阳光雅苑、富源居、百门前工业区、南景豪苑、沙湾社区、厦村社区、樟树布社区、南新社区的金橘苑和鸿运豪苑、南岭社区(除南湾学校招生范围外),南龙社区的南岭花园、阳光翠园、水山缘、南威中心。
宝岭社区的桂芳园(1―6期)、和通花园、泰雅园、中兆花园、龙泉别墅,南岭社区的金龙豪庭、岭南苑、宝岭花园、英郡年华,康乐社区的康桥花园、紫郡、左庭右院、怡乐花园,丹竹头社区(深惠路以北),丹翠欣苑、下李朗社区、丹平社区
石芽岭学校
1、和谐家园、悦景花园、承翰来座山(布吉街道)。2、布吉街道:布龙路以北-铁路以东-景芬路、星火路以北-布澜路以西区域(即龙园意境小学招生地段)
新南社区、凤凰社区、上木古社区、新木社区、平湖社区(由铁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所围成的片区除外)
(暂用名)
鹅公岭社区、良安田社区、白坭坑社区以及由铁路、富安大道、平湖大街所围成的片区(即熙Z城及富民工业区等区域)。
外国语学校
辅城坳社区、力昌社区、禾花社区、山厦社区
松柏社区、横岗社区(不含华侨西村)、华侨新村、志盛社区、银荷社区、荷坳社区、保安社区、大康社区、西坑社区、安良社区、康乐花园、职工新村、悦心园、228工业区
六约社区的新村和深坑居民小组、华乐社区、中海怡美山庄、乐清小区、泉井湖、腾昌花园、红棉社区、信义锦绣花园、卓越城市中心花园、康乐五区、翠湖山庄、联建楼
六约社区(含新村和深坑居民小组)、锦冠华城、新亚洲花园、六联园艺场、雅景苑、四联社区、华侨西村、湛宝信义广场
雅豪祥苑、东方明珠、九州花园(这三个楼盘是龙城街道的天城学校共享招生地段)、同乐社区、龙岗墟社区(西一村)、龙东社区、中信龙盛广场、龙新社区(风临四季、鸿景春天)、平南社区(西二村、聚龙苑、德沁苑)、龙岗社区(龙岗河以南的居民小组)、翠竹村、建新村、创富时代、华兴苑、庆丰楼、市区新村、沁园、一城风景(颐景峰苑)、怡龙枫景、巫屋村、摩尔城、金阳成、运河蓝湾家园
南联社区、南约社区、竹湾村、长海花园、龙富花园、叠翠新峰、鹏达花园、锦龙名苑、远洋新干线
新生社区、水岸新都、新城花园、锦城星苑、学校附近及丰田路两侧住户、龙岗社区(龙岗河以北居民小组:格水、杨梅岗)、传麟尚林花园
宝龙社区(其中有本社区的金众蓝钻、峦山谷、宝盛华景园、金地名峰、宝荷欣苑等楼盘及社区内的其它合法住房)
坪地街道(不包含坪西社区、高桥社区 、白石塘居民小组、岳湖岗新村、鼎尚华庭)
坪西社区、高桥社区 、中心社区的白石塘居民小组、岳湖岗新村、鼎尚华庭
学年度招生
为了做好学年秋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文件),切实做好我区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工作,提高教育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本预案为区教育局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各街道教育办、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实施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我区教育系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贯彻落实市政府“1+5”文件过程中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突发的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有关单位要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态,查清原因,稳妥善后”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成立区教育局执行“1+5”文件应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臧& 动
副组长:韩园林& 丁左发& 叶德卫& 谢蝶深
成& 员:邱慧如& 范玉琪& 陈晓田& 江小军& 赵雪奎
实行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监测制度,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基教科负责群众招生咨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群众集体上访工作;
社管科负责民办学校情况的咨询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媒体(含互联网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安全办负责校园受到冲击的处置工作
教研室负责卫生防疫的协调处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关科室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能引发重大或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向区应急工作小组报告。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招生应急预案的启动实行属地管理方式。凡是在某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扰乱社会治安、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原则上由各街道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接到报告后,区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区直属学校招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校门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级停课),学校认为难于控制,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2、街道学校招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各街道教育办认为难于控制,需要区教育局干预的;
3、招生引发的部分群众不顾《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集体到区政府上访或出现堵塞交通等情况;
4、在互联网出现的对执行招生政策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情况的。
1、 对上面所述情形,接到相关单位的报告后,臧动、韩园林、丁左发、叶德卫、邱慧如、范玉琪赶赴现场;涉及公办学校有人员伤亡的,叶德卫、邱慧如、赵雪奎同时赶赴现场;涉及民办学校有人员伤亡的,丁左发、陈晓田、赵雪奎同时赶赴现场。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实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迅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尽快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臧动、范玉琪负责);
(2)有人员伤亡的,联系有关部门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叶德卫、邱慧如、陈晓田负责);
(3)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范玉琪、赵雪奎负责);
(4)做好疏散工作,劝说群众尽快离开现场;并与群众代表对话,倾听群众诉求,尽量化解矛盾,承诺作出答复的时间(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2、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作出回复,做好善后工作(应急工作小组领导与有关成员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迅速与有关媒体负责人沟通,商议并落实应对方案,并与相关媒体沟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所发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丁左发、范玉琪、江小军负责)。
有关单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应急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突发事件或复杂局面的;
2、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的;
3、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4、应予以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1、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岗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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