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新疆物价高措施扩大消费20条措施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以下为全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二、稳定大宗消费(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四)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三、扩大服务消费(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倡导健康餐饮消费、反对餐饮浪费,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充分体现安全、营养、健康的原则,提升餐饮质量和配送标准化水平。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六)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投放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遴选确定新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积极扩大普惠型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消费提质增效。四、促进农村消费(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行集约化配送,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件箱,增加农村零售网点密度,逐步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引导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开设专馆专区专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品顺畅销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增强消费能力。(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五、拓展新型消费(十三)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直播经济、在线文娱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提升网上购物节质量水平。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改造,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服务标准。(十四)推广绿色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机制,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健全节能低碳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鼓励先行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六、完善消费设施(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深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商业体系,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消费载体,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各地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七、优化消费环境(十八)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十九)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二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有序破除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隐性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促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探索有效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编辑 刘佳妮 来源 中国政府网值班编辑 康嘻嘻
2022-08-2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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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厅日前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
《方案》从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和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5个方面,明确17条措施,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有效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在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方面,《方案》提出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3条措施。包括2022年底前对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全面实行“三零”服务,降低用户办电成本;推动智慧超市、智慧便民店等智慧零售消费新业态发展,培育壮大智能、定制、体验、时尚等新型消费等内容。
在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包括制定扶持老字号品牌企业政策,加强老字号保护力度;加强我区特色林果、畜牧地理标志认定、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本地特色品牌;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开展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等内容。
在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方面,《方案》提出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在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在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方面,《方案》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服务支持、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推动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一)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持续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打通落实堵点,实行社保缓缴、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打包办理。调整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力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底前对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全面实行“三零”服务,降低用户办电成本。
(二)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畅通物流大通道,支持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打造成为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加快中心城市大仓和应急中转站建设,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流通体系。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密切跟踪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走势,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常监测和分析预警,建立健全粮食、肉类、冬季耐储蔬菜储备和投放机制,合理保障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点民生商品市场供给,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三)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推动智慧超市、智慧便民店等智慧零售消费新业态发展,培育壮大智能、定制、体验、时尚等新型消费。鼓励各地分级建设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大力推广智慧养老。推广运用全国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营造诚信可靠的家政服务消费环境。推进新疆旅游大数据中心等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提升智慧旅游水平。加强宣传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旅游、健康等消费跨界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推动我区道路客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为消费者提供跨境商品展示和“线下体验、线上下单”购物新模式。打造自治区广电消费助农平台,引导打造2—3家有影响力的电商直播基地。排查网络直播平台售假行为,促进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
(四)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农业绿色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总量增加和质量提升,稳步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深化新疆优质特色产品推广营销,提升本土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压实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数字化赋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开发更多适应市场发展、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畅通制造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商贸流通企业产销对接,鼓励企业发展反向定制(C2M)和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制定扶持老字号品牌企业政策,加强老字号保护力度。加强我区特色林果、畜牧地理标志认定、管理和保护,培育更多本地特色品牌。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落实10月1日起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支持停车场建设。推动我区汽车改装行业规范化,促进汽车后市场发展。
(五)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评定一批康养旅游示范区,打造康养产业发展集聚区。推动远程药事服务,支持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药品流通方式销售药品。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城乡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创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开展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六)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评定自治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自治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营)地,推出自治区休闲旅游特色精品葡萄酒庄和自治区葡萄酒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冰雪品牌赛事和节庆活动。培育评定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强带薪年休假政策宣传,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七)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技术产品宣传推广,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饭店(餐饮)申报创建工作,鼓励企业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具有影响力的建筑、环境敏感地块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组织编制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2—2024年),开展自治区智慧充电服务平台建设和数据接入工作。支持和引导有条件、有资质的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生产线。鼓励城市客运企业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鼓励支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商场、超市和电商平台开设绿色低碳产品专区,开展绿色产品线上线下展销促销活动。落实“禁限塑令”,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以及过度包装。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利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八)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推动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快递网点设施建设,建设“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网络。推动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提升全区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创新线上产销对接模式,加快实施农产品“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评定工作。挖掘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项目,建设一批学农劳动、研学实践、科普教育等实训基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为扩大家电消费提供支撑。
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
(九)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强化设施配套和业态引导。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夜间餐饮、购物等服务。建设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健康绿色的消费集聚区,有序推进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推动商业业态进社区消费服务。推动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娱乐、保健等高品质消费类业态。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依托各地优势资源,策划开展商品促销、非遗展示、美食节庆、文创产品展销、民俗体验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组织参加各类国家级重点展会。
(十)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制定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打造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加快构建覆盖全疆、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研究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设施。积极支持智能快件箱建设,发展“无接触式”配送业务。推动新疆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入疆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信息化追溯链。
(十一)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载体,全力推动全区项目建设,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充分吸纳项目所在地群众参与建设,就地就近招录产业工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扎实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聚焦七大领域,加快推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更多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多举措发展安置点后续产业,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持续举办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新疆分会场活动。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推动8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2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发布2022年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性收入。发挥“民营企业南疆行”优势,组织各省市民营企业到南疆四地州落地产业带动就业。落实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十二)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建立适应新疆区域环境特点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标准体系检测规范,建立新能源汽车质量控制及技术评价体系。对有关节能、绿色制造、跨境电商、旅游度假、区块链等领域自治区地方标准立项要求予以支持。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旅游服务标准,规范涉旅行业人员“微笑服务”礼仪标准。
(十三)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线索的排查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压实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消费领域,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建设,扩大信息归集范围。应用信用奖惩信息系统,将消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至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动比对、自动提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组织开展“诚信计量、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行为,规范社区团购等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加大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力度,强化召回分级管理工作体系。
(十四)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推进我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对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和市场主体的投诉信息进行公示。完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市场监管移动工作平台,持续提升多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效能。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研究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落实。
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五)加强财税金融服务支持。建立我区绿色采购制度,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各地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消费予以补贴或贷款贴息。落实国家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进口。加大银企对接平台建设,加强涉企消费信息归集。鼓励银行机构扩大抵质押担保范围,将银行真实流水、第三方平台收款数据等作为无抵押贷款授信审批的参考依据。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和居民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消费领域提供保险服务。规范互联网平台等涉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收费行为。
(十六)强化用地用房保障。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利用,鼓励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向快递物流企业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障文化和旅游用地供给,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旅游业。依法审慎推进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发展乡村旅游。符合条件的旅游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继续按现用途管理。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利用社区存量房产、闲置房屋等建设便民网点。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
(十七)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定期调度会商机制,强化协调联动,推动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商协会、重点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发力,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推动各项措施督办落实。自治区统计局要完善我区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各地(州、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推动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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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记者 陈炜伟、周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31日介绍,《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经国务院同意,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方、各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措施围绕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政策举措,力求长短兼顾、务实有效。李春临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促进消费是当前恢复和扩大需求的关键所在。上半年,国内消费市场整体处在恢复过程中,但一些消费品类增长势头仍不稳固,一些居民的消费信心不强、顾虑不少,一些领域消费体验不佳、感受不好,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在稳定大宗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措施明确,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措施明确,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措施还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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