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你好 亲 今年是肯定能下来 一般九月月初就会 公布的。所以咱们还是要耐心的等待一下 。
为什么内蒙古运动员转正入队的消息还没有呢。这都9月份了 上次说是8月份就会给运动员转正的。为什么这都9月份了还没有消息
为什么内蒙古体育局还不给运动员转正 运动员转正名单还有名额已经提交上去了。但是就是没消息。今年4月份好像就已经报上去了。
我们问过教练还有领队 他们说已经报上去了。你那里有没有田径运动员的转正名单
你好 亲 今年是肯定能下来 一般九月月初就会 公布的。所以咱们还是要耐心的等待一下 。
9月份下来的话 我还咨询你。你那里到时侯能不能查到名单
你好 亲 我这里是查询不到的 因为是人家直接给你通知的 所以他不会先通知我们呀 肯定是先通知你 。
内蒙古中长跑发现了兴奋剂问题 他们面临的是解散。因为他们中长跑害的我们整个内蒙古田径在全国赛事上都比不了赛。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比赛。我想说的是因为中长跑兴奋剂的问题。会不会影响别的田径项目队的转正。包括竞走 投掷 短跑
你好 亲 这个确实会影响的 ,往年都是8月3号出结果的 今年可能就是因为你说的这个问题才会延期 通知这么久 。
但是重竞技项目的也没有通知转正消息。我们田径和重竞技项目不挂钩 他们也没有通知转正消息。难道他们也会被影响吗
因为你说的兴奋剂的原因 所以他们是都会考虑到的,他们也是会受影响的 。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总体方案》和《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要求,及早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展示我区体育事业发展成就,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全力促进“健康新会”建设,振奋全区人民精神,区政府决定于2020年举行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为将本次运动会办成隆重、俭朴、精彩、圆满的盛会,特制定本次运动会总体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办成特色区运、共建魅力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目标,把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促发展、惠民生的体育盛会,全面展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新会人民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我区竞技体育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推动全民健身再上新台阶,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协调发展,开创新会绿色开放幸福美好的未来!
本着“节俭、精简、高效”的原则,成立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成员由区分管领导、区府办公室、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区)相关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具体负责本届运动会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设统筹组、宣传组、竞赛组、策划后勤组,具体负责本届运动会的统筹、赛事日常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赛事活动工作方案;编制竞赛规程;全面做好赛事报批、方案拟制、竞赛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督查;开幕、闭幕仪式的组织策划;宣传招商、后勤接待、安全保卫、资格审查等工作。同时,成立区第十三届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竞赛组组长兼任,成员由竞赛组成员担任,负责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一)时间:各项目比赛时间拟定于2020年7、8月。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分别定于2020年8月8日、9月3日在新会体育馆举行。
(二)项目设置:运动会设成年组和少年组比赛项目。成年组项目: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男子足球、趣味运动;少年组项目:田径、游泳、跳水、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举重、武术。
各镇、圭峰区(会城街道)分别组队参加成年组、少年组比赛;银湖湾滨海新区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组队参加成年组的比赛,全区各部门单位分7个代表团参赛(详见《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运动会组织费、场地器材费、裁判工作人员旅差费和食宿费、奖品费由区组委会负责。
(二)各参赛代表团和参加开、闭幕式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服装、训练、交通、比赛时的食宿费等)自行解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委会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厉行节约,及时研究解决筹备过程的有关问题和重点事项。要统筹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体育,并积极为各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各参赛代表团(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运动会办得文明、热烈、精彩、和谐。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组委会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各司其职,加强督导,做好各项保障和衔接工作,确保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安全有序。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早制订并启动宣传方案,组织发动新闻媒体和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创造性、积极性,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迅速行动,提升竞技。各参赛代表团(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计划,组织队伍、开展训练,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要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赛精神,维护良好的竞赛秩序,努力把本届运动会办成竞赛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体育盛会。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贯彻体育强国发展战略,推进体育强区建设,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举办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
(一)开幕式:2020年8月8日。
(二)闭幕式:2020年9月3日。
各单项竞赛时间、地点详见单项规程。
(一)成年组项目:(5项)
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男子足球、趣味运动。
(二)少年组项目:(9项)
田径、游泳、跳水、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举重、武术。
(一)各镇、圭峰区(会城街道)分别组队参加成年组、少年组比赛;银湖湾滨海新区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组队参加成年组的比赛。
(二)各部门单位组成7个代表团参加成年组的比赛,具体单位分组情况如下:
党群代表团: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各民主党派。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经贸代表团:区科工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供销社,新会海关、新会供电局、区税务局、烟草局。牵头单位:区科工商务局。
建设代表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新会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财政代表团:区财政局、工商银行新会支行、工商银行新会第二支行、农业银行新会支行、农业银行新会第二支行、建设银行新会支行、广发银行新会支行、中国银行新会支行、中国银行冈州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新会支行、江门农商银行新会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新会支行、交通银行新会支行、兴业银行新会支行、中信银行新会支行、汇丰银行新会支行、招商银行新会支行、民生银行新会社区支行、新会新华村镇银行、人寿保险新会支公司、人保财险新会支公司、平安财险新会支公司、平安人寿新会支公司。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政法代表团:区委政法委、新会公安分局、新会消防大队、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新会边检站。牵头单位:新会公安分局。
交通代表团:区交通运输局、新会公路局、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新会海事处、新会航标与测绘所、新会电信分公司、邮政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文教体卫代表团:区教育局、新会开放大学、区文广旅体局、区文联、区卫生健康局、新会医疗保障分局。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一)新会籍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不是新会户籍的运动员,成年组要有在新会工作二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少年组要有学籍卡;部队人员要有兵役证。
(三)须经镇级以上的卫生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已购买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四)凡超过少年组别年龄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成年组的比赛。
(五)符合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一)各项目各类参赛人数和运动员年龄,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
(二)各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2人,运动员24人(其中1人为竞赛负责人)参加开、闭幕式活动。
(三)省体校、江门市体校的适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代表团负责联系。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必须把第二代身份证、兵役征等有效证件交大会裁判员检查,人证相符,才能参赛。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
(三)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不得兼报。成年组的运动员可兼报趣味运动项目中的二项。
(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大会统一调派。
七、奖励类别和评选方法
(一)本届区运动会设代表团总分、代表团金牌数;成年团体总分、成年金牌数;少年团体总分、少年金牌数共六项,分别奖励前六名。
(二)代表团总分包括:
1.在本届区运动会中获得各项目的名次得分。
2.在本届区运动会中破纪录奖励的分数。
3.输送到省体工队、省体校的正式队员的奖励分数。
4.已报名的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因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不能参加本届区运动会所获得的奖励分数。
(三)代表团奖牌数包括:
1.在本届区运动会中所获的奖牌。
2.在本届区运动会中破纪录的奖励金牌。
3.各镇(街)运动员代表新会参加江门市第九届运动会所获得的金牌数的50%计入代表团奖牌数。(青少年组)
(四)代表团成年团体总分、成年金牌数;少年团体总分、少年金牌数只计算在本届区运动会比赛中所获得的名次分、破纪录分和金牌数。
(五)在计算代表团总分和金牌数时,总分或金牌数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牌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相同,名次并列。
(六)各项目录取奖励前六名,只有1人(队)报名参加的项目不举行比赛,不录取名次。
(七)各项目计牌计分办法:
1.各单项奖励前六名,按9、7、6、5、4、3分计分,获得足球、篮球前三名,按4枚、2枚、1枚金牌奖励,前六名分别按36、28、24、20、16、12计分。
2.单项比赛名次并列时,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与获得名次的分数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者所得分。
(八)在区运动会中,设破纪录奖,各项破纪录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则和规程规定执行。破纪录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总分的办法如下:
1.超省各组别纪录奖励20分。
2.破市各组别纪录奖励10分。
3.破区各组别纪录奖励7分。
4.一名运动员在一个项目中多次破纪录的,只按最高的一次给予奖励。
(九)凡在2017年5月31日至2020年区运动会第一次报名期间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和省体校(已办转正手续)的运动员给原输送单位每名运动员分别奖励金牌2枚和1枚,记18分和9分。
(十)在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不回来参加本届区运动会,每名报名运动员奖励原输送单位金牌1枚,记9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报名:实行两次报名。
1.第一次报名:2020年5月20—22日各参赛代表团派人到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体股,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6186683。)报参赛项目、人数和有关资料。
(1)2020年5月27—29日各参赛代表团派人持报名表、第二代居民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照2张(彩照)、健康证明及运动员资格中的第二条有关资料到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体股)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得更改和补充。
(2)过期报名或手续不全按不参加处理。
(3)报名必须使用大会统一的报名表。
(二)报到:各项目报到时间,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各参赛代表团自备团旗两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其中一面交大会用)。
各参赛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服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按各项竞赛规程及规则执行。
代表团人员参加大会竞赛和各项活动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十二、本总则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少年组年龄
2.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3.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各项少年组年龄
2009年1月1日后出生者12人,男女不限 |
|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12人,男女各6人 |
|
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6人,男女各3人 |
|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
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
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
|
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03年不多于4人,其他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确保区第十三届运会各项比赛顺利进行,发扬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激励广大运动员团结拼搏,裁判员公正裁决,赛出风格、赛出水平,现制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如下:
各参赛代表团及所属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决定,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认真执行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单项竞赛规程以及有关规定。
(三)运动员认真遵守《运动员守则》,组织观念强,比赛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能够体现出新时期运动员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没有使用任何禁用药物和作弊行为。
(四)裁判员能够认真遵守《裁判员守则》,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五)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物,勇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在比赛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代表团及运动队的评选资格:
1. 运动队或运动员因严重违纪受到通报批评的;
2. 被认定为是打假球或有意串通改变比赛胜负或名次而受到处理的;
3. 严重违反《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的;
4. 发生特殊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对于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运动员,组委会将授予“精神文明荣誉运动员”奖。
(一)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评选工作由各竞赛委员会负责,设立评选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评选方式一般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根据实际情况,推选确实具备条件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经评选机构汇总审核,报竞赛委员会审定。
(二)代表团以及最佳赛区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统筹组、竞赛组、宣传组组成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提名推荐,报组委会审定批准。
(一)集体项目的运动队评选比例原则上按3:1进行,男、女队分别进行评选。
(二)运动员和裁判员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由各竞赛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评选名额。运动员和裁判员名额比例原则上都按10︰1掌握。
(三)代表团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的规定,由组委会负责评选。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奖,授予牌匾;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奖,授予牌匾;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授予奖状或奖品;
(一)各竞赛委员会在评选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将评选活动与平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单纯任务观点,不搞形式主义。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使各方面领导在抓好训练、比赛的同时,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运动队精神文明建设。
(三)评选工作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运动技术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团结,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评选结果原则上在本项目最后一天比赛结束后揭晓,不要提前或推后。
(五)各代表团评选工作由组委会负责,奖品由组委会准备;各运动队评选工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奖品由竞赛委员会准备。
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
第一条 为确保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竞赛环境下顺利进行,根据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受理与本届运动会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和最终裁决。
(二)各单项赛区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在本届运动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赛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赛前、赛中和赛后运动员的身份核实、看人验证等具体工作。
(三)在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各单项赛区运动员资格审
查组未成立之前,全区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本办法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具有代表单位户籍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由区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和经省体育局同意由区输送到解放军体工队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户籍单位参赛。
(二)必须符合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三)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一名运动员在省或市级竞赛中出现多个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第四条 运动员代表单位的资格确定:
(一)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大项中一个年龄组的比赛,成年组可兼报趣味运动项目中的两项。
1.各镇输送到区体校的少年组运动员,代表户籍单位参加比赛;如原输送单位不需要其代表参赛,该运动员可代表其他单位参赛。
2.在会城地区就读区属中学的少年组运动员,代表户籍单位参加比赛,如原户籍单位不需要其代表参赛,该运动员可代表其他单位参赛。
3.在会城地区就读区属中学的成年组运动员,代表文教体卫线参加比赛。
4.在成年组比赛中,在七大代表团下属单位工作的运动员,必须代表其代表团参赛。
5.各镇、街、部门之间可以进行运动员交流。镇、街、部门之间必须协商好,输入单位的运动员要经输出单位同意,出具证明,经组委会审定同意,才能参加比赛。
第五条 对违反运动员资格的处罚:
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方可报名参赛,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和所获成绩,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组(队)比赛资格和所获成绩,同时取消参赛运动员和参赛运动队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凡因虚报年龄、改名换姓、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被取消资格和成绩者,每有一人,在该代表团奖牌总数和总分内罚扣2枚金牌、26分,以人累计。如在一个项目中出现3人或以上被处罚者,除按上述条款处罚外,同时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三)在赛后因弄虚作假等行为被查实而取消资格者,该运动员、该代表队比赛成绩所涉及的有关代表团总分、金牌均重新统计、公布,并通报全区。
(一)赛前、赛中有关运动员资格申诉,可向赛区资格审查组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赛后受理截止时间为赛后2小时内。申诉报告必须有参赛代表团副团长以上职务人员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二)对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和处罚权属于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七条 本办法由新会区第十三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