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华镇到崇明陈家镇二手房区集中居住和睦佳苑乘什么公交车到达?

一、2021年崇明民政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崇明民政系统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全面践行人民城市发展理念,坚定履行职责使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一)社区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1.强化集中隔离点管理。加强机场入境人员管控工作,累计已选派26批635名志愿者值守浦东国际机场,安全转运入境来崇返崇人员717人,入境中转人员9747人。协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集中隔离点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全流程规范管控。对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对象和来崇返崇解离人员,提前落实社区健康监测工作衔接,严格落实个人承诺安排闭环转运社区,加强后续监测管理,确保不失管、不失控。做实区专项联合检查组每月督查、跨区交叉检查等督查指导机制,形成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解决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织密织牢社区管控网络。加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指导各乡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制作应急预案流程图,加强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定期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响应、规范处置。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通畅,确保疫情发生后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第一时间有效运转。对春节期间返乡过节、来崇探亲访友等流动性人群,指导社区做好排摸登记。对实施社区管控的各类对象强化个人宣教,严格操作手势,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发生。指导各乡镇暂时关闭各类社区密闭公共活动场所,在养老机构严格执行预约探视制度,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常态化开展抽查督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社区防线。

(二)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深化

1.“五美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成功创建2019年度横沙乡民生村、新村乡新乐村、庙镇永乐村、港西镇团结村、建设镇虹桥村、新河镇新民村、港沿镇园艺村等7个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有序推进2020年度94个区级试点示范村建设工作。组织第四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在建设镇举办开幕式及“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表彰仪式,通过展示和分享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成果,促进城乡社区干部、群众提升社区建设理念、创新社区建设举措。

2.村居治理工作方面。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梳理形成村居实际工作“台账清单”,改造优化电子台账信息系统2.0版。深化村居信息公开“阳光工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崇明区“阳光村居务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开信息62万余条。推进社区云平台建设,完成全区各村居人房信息初始化工作,实现乡镇全覆盖,挖掘注册用户2.5万户。

3.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2020年两轮次共招录86个岗位108人。制定年度基层工作队伍培训方案,对村居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骨干等基层工作者开展普遍轮训和示范培训,组织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

4.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方面。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网通办”,优化受理、审批工作流程,疫情期间实施“不见面办理”,至12月底共受理“一网通办”业务454件。组织社会组织年检,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和实地检查指导,社团年检率100%,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率98.1%,位列全市第一。规范社会组织运行,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28家社会组织和不合格的44家社会组织责令整改,并约谈32家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进2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区教育局对33家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花开新海 健康助老”综合为老服务等9个项目为农村地区困难老人、困难儿童、残障人士等对象提供价值186.49万元服务,全区18个乡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79项2亿余元。对口云南省临沧市开展乡村医生健康扶贫项目,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以“正面清单”方式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三)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强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9+1”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社会救助方面。深化“生态惠民保险”,全年赔付2033人次472.8万元。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投入救助资金4548.3万元,受益群众8.3万人次。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共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实施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综合帮扶等39.5万人次2.1亿元。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疫情期间标准提高100%,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助26.5万人次1476.4万元。加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具核对报告64009份。推进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与民政业务审批系统对接,对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数据核查比对,实现救助资金区级统发。强化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新村乡、绿华镇、庙镇、城桥镇、建设镇等乡镇精准救助不断提升,业务“差错率”较低。

2.救助管理方面。深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模式,依托民政、公安、城管部门“三合一”联动救助机制,切实加强严寒季节和“进博会”期间救助管理,强化街面巡查,主动实施保护性救助。规范发现、救助、护送工作流程,妥善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5人。

3.慈善事业方面。加强慈善超市建设与管理,组织“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和各类助医、助学、助老等慈善救助活动,慈善基金会崇明代表机构全年共接收各类捐款1835.8万元、物资16批193.8万元,销售福利彩票1.1亿元。强化疫情期间慈善捐赠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慈善基金会崇明代表机构募集抗疫爱心捐款272.8万元,价值3万元物资,老年基金会崇明区代表处募集抗疫爱心捐款21.1万元,价值23.4万元物资。对口云南临沧开展扶贫帮困工作,2020年全区各结对帮扶单位向临沧提供帮扶资金1251.5万元。

(四)社会福利体系继续完善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基础福利保障功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养老服务方面。保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在长兴镇等乡镇新增800张养老床位,在新海镇、庙镇、建设镇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在陈家镇、竖新镇改建8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有序推进新增10家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新增5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新建20家、改建11家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65 个示范睦邻点等实事项目。持续开展“老伙伴”计划,2300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为11500名高龄老人提供59.5万人次家庭互助服务。落实老年人福利工作,慰问周百岁老人65人8.2万元,发放百岁老人助医补贴315人15.8万元,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1.98万人次5867万元,统计发放老年综合津贴75.2万人次3.1亿元。全面推行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建立343个村居养老顾问点,完成790名养老顾问注册,新海镇朱彩珍、港沿镇沈航天获评上海市“金牌养老顾问”。强化养老机构行业监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2.儿童福利方面。协同区规划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建设管理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市民政局在东平镇推进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顺利实现开工。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64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4名散居孤儿发放每月1900元生活费。加强特殊儿童关心关爱,为全区400名困境儿童发放价值120万元的网课学习用品,为843名留守儿童发放价值33.7万元的健康包。指导长兴镇、横沙乡妥善安置2名成年孤儿。至12月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减少至778人。

3.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审定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万人次533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万人次2512万元。对109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开展2019年度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发放社保补贴1796.2万元。在中兴镇等7个试点乡镇推进康复辅具租赁试点工作。

(五)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婚姻收养管理方面。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876对,离婚登记2569对,收养登记1例,解除收养登记2例,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化离婚劝和机制,联合区妇联以“白玉兰开心家园”为载体,深入开展婚姻当事人心理疏导服务和调解服务,劝和离婚当事人109对。在绿华镇举办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纪念《婚姻法》颁布70周年主题颁证活动,倡导婚事新办的社会文明新风。

2.殡葬管理服务方面。继续利用大寒、清明等传统节日开展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全区累计整治乱埋乱葬点41994个,整治率达99.99%。加强公益性埋葬地、骨灰堂建设管理,指导绿华镇、三星镇、竖新镇等 7个乡镇的公益性埋葬地实施改造。会同区文明办共同推进婚丧喜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年底全区移风易俗知晓率100%,签约率100%,婚事达到率98%,丧事达到率100%。落实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全年发放1019人次86.6万元。实施区殡仪馆火化炉生态环保改造项目和新河殡仪服务站改造修缮工程,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全区火化尸体7137具,出售墓穴3595穴(格)。

3.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方面。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191项社区事务中190项实现“全市通办”,189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进受理中心满意度评价与“好差评”评价系统对接,全区整体评价率91.6%,满意率99.98%。加强自助服务建设,推进综合自助终端统一布设,共有66个事项(社区事项36个,非社区事项30个)实现自助办理。创新受理业务学习培训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培训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会、残联等受理业务培训。

4.行政区划方面。定期开展沪苏线界桩、界线巡查,维护边界完整稳定。撤销长兴镇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设立陈家镇裕鸿佳苑第五社区居民委员会、裕鸿佳苑第六社区居民委员会、裕鸿佳苑第八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长兴镇渔港佳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江景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恒河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2019年行政区划简册》校核整理工作。至2020年底,全区共16个镇,2个乡,268个村民委员会,87个居民委员会。

二、2022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崇明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秉承“人民至上”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美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五美社区”建设,进一步推动“五美社区”提标提质。广泛开展第五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贯彻“人民城市”理念,全面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工作,实现乡镇全覆盖,探索形成公众参与、汇聚民智民力的有效机制。持续开展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智能化终端布局。

村居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社区治理数字化转型,优化完善“智慧民政”系统,形成“委办局—乡镇—村居”上下通达、信息同步的快速通道。推广“社区云”移动应用端,建设协商议事功能,完善线上社区协商机制。加强基层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提升村务监督工作实效,优化完善“阳光村居务工程”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发布率和群众参与率。深化村居自治机制,探索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事一约”试点工作,发挥规约的民主管理作用。加大城乡居民自治载体培育力度,挖掘、推广优秀自治议题、自治项目,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村申报,推进村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

基层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规划和分类管理,有序开展两轮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不断强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社区工作者人才专项培养“十百千”工程,开展 “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和宣传。提升基层工作队伍为民服务能力,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常态化推进“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受理、审批工作制度,落实党建“三同步”机制,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年检抽查审计,重点聚焦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信用信息和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织密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提升风险防范预判和化解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对接养老、托育等社区群众需求和垃圾分类、矛盾调处等社区治理热点,提供多层次服务。开展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加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创益园功能。编制发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提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使用率,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应上尽上”。

社会救助。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在传统节日中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全面推广“政策找人”机制和“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建立救助对象需求库和资源供给库,实现精准救助。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崇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推进“一次申请、一次认定、救助联办、服务叠加”的“社会救助一件事”。试点“物质+服务+心理”综合救助服务,探索相对贫困对象救助长效机制,强化救助对象“收入豁免”“救助渐退”等自助自立工作。在重残无业、儿童收养等领域引入收入核对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核对机制一体化建设,推动社会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和区域内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

救助管理。组织严寒季节、进博会等专项救助行动,继续开展“帮你找到家”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建立完善本区户籍失智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关爱。广泛开展救助管理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优化慈善机构管理服务,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有序拓展福利彩票专营店和店中店,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

养老服务。制定实施本区深化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年),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11个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4家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7家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改造59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实施85户适老化改造项目,新增26个示范睦邻点,1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点,试点建设3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继续实施“老伙伴计划”,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逐步推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落实百岁老人助医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综合津贴等老年人福利。深化“养老顾问”制度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落地。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年度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对接就业培训部门提升专业人才储备。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落实,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各类养老服务风险底线管控。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加快推进乡镇未保工作站全覆盖建设,打造集“保护、服务、赋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实现全区域保护、全流程管理、全方位服务。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校外安全保护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妥善安置和照护特殊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社区特殊儿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儿童支持服务项目。

残疾人福利。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建设,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试点工作,建立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婚姻管理服务。贯彻实施《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强化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水平,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加大优质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倡导文明殡葬,继续推行清明预约祭扫和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服务,全面施行无烟祭扫。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殡仪服务场所丧事简办。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推进“一件事”和“两个免于提交”工作,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加强窗口行业作风与效能建设。

行政区划管理。加强“沪苏线”界碑界桩巡查管理,创建平安边界。科学设置和调整村居委会,加强部分区域社会管理。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充实管理服务力量。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完成 18 个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探索建立有专职工作人员、有阵地、有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的社会工作体系。规范公益基地运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社区疫情防控。认真履行隔离管控和社区管理组牵头职责,抓紧抓实抓细社区疫情防控。加强回崇、返崇人员信息排查,强化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人员管理。从严、从紧社区公共场所防疫手势,提升社区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水平,增强社区常态化应急管理能力。关心关爱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升持续作战能力。

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做好隔离房源储备和统筹管理工作。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全流程防疫管理措施,强化出入口管理、服务管理、人员管理稳妥做好入境人员集中转运和返程护送工作,确保不失管、不失控。做实督查指导机制,全面无死角排查风险隐患,形成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解决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民政行业疫情防控。聚焦养老服务、特殊儿童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等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规范,确保行业运行平稳、有序,服务对象健康、安全。加强对服务对象的人文关怀,提供人性化、有温度的服务。

党建引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推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法治建设。持续推动法治工作专业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服务标准化,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建立预先审查机制,对重大决策、行政处罚以及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事前合规性审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殡葬、养老、社会组织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构建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

信息化建设强化“金民工程”和“民政数据海”应用推广,以“数字+”赋能民政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以及监督保障全过程、全链条,探索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与民生服务的融合和场景运用。加强政务服务电子证照调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当好“瀛洲店小二”。

安全管理。加强民政资金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扩大民政资金内控平台发放范围。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民政各领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

综合保障。弘扬“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专业提升,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特殊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加强民政科研、档案工作,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域社会治理模式等专项研究,协助编纂《崇明年鉴》和《上海民政年鉴》。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2022年崇明民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启航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勠力同心、融合共进,谱写“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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