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违反反恐怖主义法个人非法组织旅游处罚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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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反恐怖防范类别 . 3 6 常态反恐怖防范 . 4 7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 10 8 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 . 11 9 监督检查与整改 .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省会郑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 .

2、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反恐怖工作督导检查表样式 . 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整改通知书样式 . 19 参考文献 . 20 DB4101/T 9.12019 II 前 言 DB4101/T 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拟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以后根据反恐怖防范工作需求,再视情 增补: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地铁; 本部分为DB4101/T 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河南省省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郑州市公安局、河南省

3、标准化研究院、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伍学中、邵杰、孙文中、李艳永、刘娟、时永占、宋铮、刘放。 DB4101/T 9.12019 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部分适用于郑州市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特定反恐怖防范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0147 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 30148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

5、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 69 防爆毯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871 防爆罐 GA 883 公安单警装备 强光手电 GA/T 109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A/T 1302 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DB4101/T 9.12019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6、 反恐怖防范 为避免恐怖袭击(如爆炸、劫持、撞击、纵火、施放核生化物质等)或伤害,运用科技手段、防护 硬件、软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等,以探测、延迟和应对恐怖威胁的行为。 3.2 人力防范(人防) 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有组织的防范、处置等安全管理行为,简称人防。 GB ,定义2.0.2 3.3 实体防范(物防) 利用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或其组合,延迟或阻止风险事件发生的实体防护手段,简称 物防。 GB ,定义2.0.3 3.4 电子防范(技防) 利用传感、通信、计算机、信息处理及其控制、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 的防护手段,简

7、称技防。 GB ,定义2.0.4 3.5 反恐怖防范系统 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针对常态和非常态形势下反恐怖防范需求,综合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措 施而构成的反恐怖防范体系。 3.6 反恐怖防范目标 为避免恐怖袭击或伤害,综合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予以防范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 3.7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 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 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 3.8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对人身、财产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公共安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

8、3.9 常态反恐怖防范 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10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在特殊时期(如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或应对恐怖事件时,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 范。 3.11 安保力量 实施安全防范的系统操作、管理、维护和响应报警事件的人员和队伍。 DB4101/T 9..12 危险物品 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3.13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郑州市各级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4 反恐怖防范原则 4.1 反恐怖主义工作在反恐

9、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指导下,应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 开、权责对等、有错必纠、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问效问责制度。 4.2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配备、 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4.3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应进行反 恐怖防范指导、协调和检查,反恐怖防范目标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指导、检查、 监督。 5 反恐怖防范类别 5.1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 5.1.1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具体划分类别如下: a

10、) 党政军机关:党政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公检法; b) 公众聚集场所:民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公交车站,国际大型会议中心、大型文 体活动中心、大型活动举办场馆、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学校及幼儿园,医疗机构,旅馆, 旅游景区(点); c) 重要经济目标:企业,仓库; d) 重要基础设施:水库,供水设施,发电厂,输变电设施,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网,南水北调中 线; e) 通信、广播电视:通信,广播电视; f) 重大危险源:核技术利用设施,生物设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民爆物品; g) 宗教场所; h) 重大活动; i) 其他目标。 5.1.2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

11、个等级(见附录A)。 5.1.3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制定行业分则时可结合本行业特点依据上述分类划分。 5.2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5.2.1 反恐怖防范目标应根据其特殊性,确定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重要部位包括: a) 人员活动区域:人员密集区域、参观区、食堂等; b) 控制区域:监控中心、信息中心,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通风、空调控制区 域、寄递物品收发处、门卫处等; DB4101/T 9.12019 4 c) 重要物品存放区域:危险物品存放区域; d) 其它区域:停车场(库)、停机坪及行业特殊管理区域等。 5.3 反恐怖防范等级 5.3.1 反恐怖防范等级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

12、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5.3.2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根据恐怖活动现实威胁情况、危险程度及采取防范措施的不同要求从低到高 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 a) 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三级非常态),是在特殊时期(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采 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b) 二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二级非常态),是在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情况下采取有针 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c) 一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一级非常态),是在即将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情况下采取特殊 性、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6 常态反恐怖防范 6.1 人防 6.1.1 人防组织 6.1.1.1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

13、管理单位应设置或确定与承担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 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1.1.2 列入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包括承担反恐怖防范在内的安全任务相适应 的安保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6.1.2 人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 安保力量人数。反恐怖防范目标人防应按表1的要求配置。 表1 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 目 配 置 要 求 设置标准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 目标 1 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 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4、应设 应设 应设 2 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应设 应设 应设 3 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 应设 应设 应设 4 安 保 力 量 技防岗位 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值守监看、处置管理 应设 应设 应设 5 固定岗位 指挥管理、门卫、安检与处置 应设 应设 应设 6 巡逻岗位 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7 机动岗位 备勤 应设 应设 宜设 6.1.3 人防管理 DB4101/T 9..1.3.1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 职能部门的防范与应急联系,实现情报信息的实

15、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 6.1.3.2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台帐。 6.1.3.3 人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安全背景审查与行为评估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安全背景审查,并适时对其行为进行评估; 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调整工作岗位,并通报公安机关; b) 门卫与寄递物品管理制度。对通过出入口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加强寄递物品验视、签 收和登记管理; c) 巡查与安检制度。确定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的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值守、巡查的要求和 措施,确定安检设备的使用位置和启用规范; d) 值守监看和运维制度。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值守监看

16、、信息保存使用,定期开展各技防系统的 运行维护检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e) 教育与培训制度。对安保力量及员工进行反恐怖防范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f) 防范与应急演练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反恐怖应急演练; g) 检查与督察制度。每年开展反恐怖防范措施和技防、物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察应不少于 一次; h) 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i) 风险评估制度。根据恐怖主义活动形势,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 机构指导下,适时对本单位遭受恐怖袭击的风险进行评估。 6.1.4 安保要求 6.1.4.1 安保力量要求 反恐怖防范目

17、标安保力量应符合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保安员应按GA/T 594的要求,承担保安职责; b) 熟悉反恐怖防范目标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c) 应对反恐怖防范目标相关涉恐突发事件,配合职能部门工作; d) 其他需承担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6.1.4.2 安保装备要求 6.1.4.2.1 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基本装备应按表2的要求配置。 表2 安保基本装备配置表 序号 项 目 装 备 设置标准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 目标 1 个人装备 对讲机、警棍、强光电筒、防刺背心、防割手套 应设 应设 应设 2 公用装备 应急照明灯、安全钢叉、防护盾牌、手持金属探测

18、仪、长棍、防爆罐(毯) 应设 应设 应设 6.1.4.2.2 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个人装备按在岗值班人数配备,公用装备结合安保岗位据实配备; b) 装备佩戴和放置应按快速高效的原则,公用装备应按重要部位的设置和岗位设置实行分散布 点,便于快速领用。 DB4101/T 9..2 物防 6.2.1 物防组成 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包括防冲撞装置、实体防护设施和应急用品等。 6.2.2 物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应按表3的要求配置。 表3 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置区域或位置 设置标准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 目标 1 防冲撞装置 主要出入口(

19、无实体防护屏障) 应设 应设 宜设 2 实 体 防 护 设 施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 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 安全门 监控中心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3 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通风、空 调控制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4 重要物品存放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5 围墙或栅栏 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6 实体墙 隔离工作与生活区;一般通道(区域)与紧急逃生 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出入口缓冲区、紧急避险区 等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7 应 急 用 品 空气呼吸器 重要部位入口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8 防爆罐(毯) 重要部位入口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9 防毒面具 重要部位入口处或保安装备存放处

20、 应设 应设 应设 10 毛巾、口罩 各工作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11 行包寄存设施 出入口附近,距离重要部位30 m 宜设 宜设 宜设 6.2.3 物防要求 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所采用的防护器材与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结合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实际情况,应采用减速板、自动伸缩门、起落杆、升降式防冲撞柱、 石墩等防冲撞装置; b) 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 17565和GA/T 75的相关要求; c)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应符合GA 576和GA/T 75的相关要求; d) 强光手电应符合GA 883的相关要求; e) 空气呼吸器应符合GB/T 16556的相关要求; f) 防爆罐应符合GA 8

21、71的相关要求; g) 防爆毯应符合GA 69的相关要求; h) 防毒面具应符合GB 2890的相关要求; i) 实体围墙或栅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实体围墙的结构应坚固,一般采用钢板网、钢筋网、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等结构形式; 2) 钢栅栏的设置应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 DB4101/T 9.) 具体要求依据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结 合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6.3 技防 6.3.1 技防组成 反恐怖防范目标技防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电

22、子巡查系统、无人机防御系统、防爆安检系统、人员密 度监控系统、通讯显示记录系统、监控中心等。 6.3.2 技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目标技防应按表4的要求配置。 表4 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置区域或位置 设置标准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 目标 1 视频监控 系统 高清视频探头 区域全封控,重点全覆盖 应设 应设 应设 2 感知功能视频探头 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进出口 应设 宜设 宜设 3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4 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 应设 应设 宜设 5 人像身份比对系统 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 应设 应设 宜设 6 入侵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

23、器 周界 应设 应设 应设 7 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 通风、空调控制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8 重要物品存放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9 危险物品存放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10 一键报警系统 门卫处、出入口、要害部位、安检区、 人员密集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11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12 报警控制器 监控中心及相关的独立设防区域 应设 应设 宜设 13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宜设 14 出入口控 制系统 人像识别、门禁装置 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 通风、空调控制区域 应设 应设 宜设 15 重要物品存放处 应设 应设 宜设 16 危险物品存

24、放处 应设 应设 宜设 17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宜设 18 机动车牌照识别系统 出入口、重点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19 身份证验证系统 出入口、重点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20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停车场(库) 应设 应设 宜设 21 公共广播系统 区域全覆盖 应设 应设 宜设 22 无线通信对讲指挥调度系统 区域全覆盖 应设 应设 宜设 DB4101/T 9.12019 8 表4 技防配置表(续) 序号 项目 配置区域或位置 设置标准 一级 目标 二级 目标 三级 目标 23 电子巡查系统 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24 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25 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26

25、 无人机防御系统 重要部位 应设 宜设 宜设 27 防爆安检 系统 X射线安全检查装置 出入口或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28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出入口或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29 液体检查装置 出入口或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30 通道式综合信息感知门 出入口或重要部位 应设 应设 宜设 31 人员密度监控系统 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进出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32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服务、咨询电话、总机 应设 应设 宜设 33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宜设 6.3.3 技防要求 6.3.3.1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T 28181、GB 5034

26、8、GB 50395、GB/T 30147、GB/T 30148、GA/T 75、GA/T 1093 的要求; b) 视频实现区域全封控,重点全覆盖,前端设备采用枪、球结合方式,探头分辨率不小于1080P, 机型应具有宽动态、低照度、强光抑制等功能以及SDI(串行数字接口)和BNC(同轴模拟接 口)、光纤接口、无线接口等输出端口,枪机间距根据采用监控探头景深确定,道路、桥梁、 隧道以不大于75 m为宜; c) 所有视频监控(含围界)应由统一的基础平台进行管理,为平台对接预留千兆以上接口; d)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系统存储录像时间不少于90 d; e) 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步行街

27、、体育场、会展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高清高 点视频监控探头; f) 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具备感知系统功能,为人像识别、人流计数、WIFI信息采集、RFID (射频)采集等提供支撑; g) 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应与该视频监控系统联动使用,辅助照明灯光应满足 视频系统正常摄取图像的照度要求; h) 应配备后备电源,保证断电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

28、019 9 b) 在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中选择红外对射、光纤震动、电子围栏等方式,根据实际可单独或组合使 用; c) 在出入口、要害部位、安检区、人员密集区域等处安装“一键式”报警按钮,与就近公安机关 及郑州市110指挥中心联通,并实现与视频监控的报警联动。 6.3.3.3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 50348、GB 50396、GA/T 75的要求; b) 对需要控制的通行门、各类出入口通道按各种不同的客户对象及准入级别,采取门禁、人像识 别等方式,对其进、出通行实时控制与管理,并应具有报警功能; c) 系统处理装置对系统中的信息能自动记录、打印、存储,有

29、防篡改和防销毁措施及密码系统, 能与电子巡查、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系统及安全管理系统联动。 6.3.3.4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 50348、GB 50396、GA/T 761、GA/T 75、GA/T 1302的要求; b) 对停车场(库)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自动电子起落杆进行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车 位显示、车辆统计、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对特定车辆加装电子标签,在停车 场(库)安装识别天线,对进出停车场(库)的车辆实现智能管理,与安全管理系统联动; c) 停车管理平台采集进、出车辆车牌等数据接入全市静态交通管理综合分

30、析系统。 6.3.3.5 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应符合GB 50526的要求。 6.3.3.6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 50348、GA/T 644、GA/T 75的要求; b) 按照预先编制安保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安保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 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 c) 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入侵报警系统或安全管理系统联合设置及联动。 6.3.3.7 无人机防御系统 无人机防御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求的无线电技术阻断类无人机防御装备; b

31、) 应充分考虑反恐怖防范目标自身特点,以及对周边环境造成的辐射、通讯干扰、二次伤害等因 素; c) 干扰、截控、捕获、摧毁类反无人机装备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3.8 防爆安检系统 防爆安检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 50348、GB 15210、GA/T 75的要求; b) 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或其它违禁物品、禁止携带液体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显示、记录和 报警。系统探测率、误报率和人员物品的通过率应能满足要求; DB4101/T 9.12019 10 c) 在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广场、体育场、会展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要出入口安装通道 式综合信息感知门。

32、 6.3.3.9 人员密度监控系统 在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机器视觉、计算机图形图像视频分析技术、模式识别技术、人工智能机器学 习(包括人流布局图、视频监控模块、人流监测分析通讯模块、客流报表统计模块、预警及联动管理模 块)等智能化技术监测人员密度,设置预警等级指数,实现智能化实时动态预警。 6.3.3.10 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符合GB 50348、GB 2887、GA/T 75的要求; b) 实现各安保系统集成联动,具有相应信息处理能力、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c) 实现对系统操作员的管理、系统状态显示、系统控制、预案处置、事件记录查询及报表生成等 功能。 6.3.3.1

33、1 其他要求 6.3.3.11.1 公共场所提供WIFI接入时,应安装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审计产品, 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联网接口。 6.3.3.11.2 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图像采集系 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暂不能联网的应预留接口,并符合相关 信号采集与传输标准。 6.3.3.11.3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技防系统建设和改造,应报请公安机关组织验收。 6.4 配套要求 6.4.1 警务用房 根据需要设立警务用房,一般不少于1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5 m 2 ,接入公安网、互联网、视频网、

34、 电话。视情预留应急处突力量前置备勤用房。 6.4.2 无线应急通信 按照确保建筑物地面、地下,楼内、楼外,公安、消防350 M无线通信畅通、无盲区要求,完善配 套设施、设备建设,其中地下空间(隧道)应铺设公安无线通信电缆。预留公安设备机房,温度宜保持 在26 ,具备良好接地防雷功能,确保稳定不间断220 V电源。 6.4.3 应急救援疏散通道、区域 根据需要建设、预留专用通道、区域,包括:紧急逃生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出入口缓冲区、紧急 避险区等。 7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7.1 三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第6章(常态反恐怖防范)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DB4101/T 9.12019 11

35、 a) 安保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力量不低于安保总量的30; c) 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装备和设施; d) 加强出入口控制和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e) 加强区域内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 f) 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指导防范工作; g) 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 施。 7.2 二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7.1(三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单位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力量不低于安保总量的50; c) 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处于待命状态; d) 保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专人收

36、集、通报情况信息; e) 重要部位巡视频率较常态提高1倍;出入口派员加强值守; f) 启动防机动车阻挡装置,严禁外部车辆进入; g) 联系属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派员指导或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 7.3 一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7.2(二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单位主要负责人24 h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力量不低于安保总量的100; c) 启动反恐怖应急预案,装备、力量、保障进入临战状态; d) 重要部位应有2名以上安保人员守护,实行24 h不间断巡查; e) 控制出入口,对无关工作人员进行疏散,转移重要信息、物资; f) 主要出入口设置障碍,严密监视内

37、外动态; g) 对目标区域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h) 配合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8 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 8.1 组织机构 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机构承担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安全保卫部门负 责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设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8.2 应急预案 8.2.1 遵循“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反恐怖防范目标应加强反恐应急机制建设,制 定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体系。 8.2.2 预案应包括目标概况、风险分析、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应急指挥体系 (含应急

38、联动、指挥权限、指挥程序)、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机制、应急保障等内容。根 据情况应提供:基本情况说明、工作人员信息详表(背景审查记录)、应急联络通讯表、实景照片、地 DB4101/T 9.12019 12 理位置标示图、周边环境图、单位平面图、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宜提供:应急装备(设备)分布 图、消防设施分布图、防范设施标示图、电路设施网分布图、自来水管网分布图、地下管网分布图、及 相应的视频资料或三维建模等,并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应急指挥系统。 8.3 应急演练 8.3.1 反恐怖防范目标应结合实际、立足实战,以减少危害为目标,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有 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开展反恐怖

39、防范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8.3.2 反恐怖防范目标应积极参与由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 织开展的反恐怖防范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8.3.3 应急演练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8.4 应急处置 8.4.1 反恐怖防范目标遭受恐怖袭击或危害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先期处 置、控制,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预防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发生。 8.4.2 应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报告,可要求参加反恐联合 指挥部,启动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 8.4.3 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协调,高效统一部署,调集

40、应急队伍、运用反恐装备参与应急救援 和现场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产生的危害和损失。 9 监督检查与整改 9.1 监督检查 9.1.1 一般原则 9.1.1.1 建立郑州市、县(市)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三个 层面的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机制。 9.1.1.2 构建“条块结合、全面覆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无缝衔接”的反恐防范监督检查工作体系。 9.1.2 组织实施 9.1.2.1 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审批程序后组织开展,一般采取“检查通报整改复查再通报”的 工作模式,涉及严重问题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9.1.2.2 检查主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

41、例行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 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9.1.2.3 郑州市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监督检查时应在反恐怖工作督导检查表(见 附录B)中如实记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隐患。 9.1.2.4 被检查单位或陪同监督检查人员应核对检查记录内容并签名,对检查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应 当允许其说明,确实记录有误或遗漏的,应当予以更正或补充;对拒绝签名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在反 恐怖工作督导检查表上注明。 9.1.2.5 监督检查完毕后,郑州市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应向被检查单位开具省会郑 州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42、见附录C)。 9.1.2.6 县(市)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DB4101/T 9..2 整改 9.2.1 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后,应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其方案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对监督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事项有相适应的整改措施; b) 限时整改的问题和事项应明确完成时间; c) 对不能消除的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问题和事项,应在整改方案中向监督检查机构进行说明。 9.2.2 应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保留整改记录。 DB4101/T 9.12019 1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省会郑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

43、省会郑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见表A.1。 表A.1 省会郑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 类 别 级别 划分标准 党政军机关 党政机关 一级 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主要办公场所 二级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办公场所 三级 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及其他党政首脑机关主要办公场所 解放军、武警部队 一级 河南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办公场所 二级 市军分区、武警支队 三级 县(市)区武装部、武警大(中)队 公检法 一级 二级 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办公场所 三级 市及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办公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 民用机场 一级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二

44、级 三级 郑州上街机场 火车站 一级 郑州火车站、郑州高铁东站、郑州高铁南站 二级 郑州高铁西站 三级 其他县级普速客运火车站、城际铁路火车站 地铁站 一级 地铁运营控制中心 二级 年日均进站50000人次以上的地铁站(含中转站)、运营协调和应急 中心 三级 其他地铁站 汽车站 一级 一级汽车站(根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标准划分) 二级 二级汽车站(根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标准划分) 三级 三级汽车站(根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标准划分) 公交(含快速公交) 车站 一级 二级 日发车数3000趟次以上的公交首末站(含枢纽站) 三级 日发车数趟次的公交

45、首末站(含枢纽站) 国际大型会议中心、 大型文体活动中心、 大型活动举办场馆、 大型影剧院 一级 容纳人数30000人以上 二级 容纳人数人 三级 容纳人数人的国际大型会议中心、大型文体活动中心、 大型活动举办场馆和容纳人数500人以上的影剧院 DB4101/T 9.12019 15 表A.1 省会郑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续) 类 别 级别 划分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 大型商场 (大型商业中心) 一级 营业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均客流量5万人次以上 二级 营业面积520万平方米或日均客流量25万人次 三级 营业面积15万平方米或日均客流量50002万人次 学

46、校及幼儿园 一级 二级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的中小学,在园幼儿800人以上 幼儿园 三级 在校学生5003000人的中小学及在园幼儿200800人的幼儿园 医疗机构 一级 二级 床位数1000张以上的医院,储藏、使用有毒气体或化学品的医疗机 构,培养、保存、储藏有病原微生物的医疗机构 三级 床位数3001000张的医院 旅馆 一级 二级 五星级、可接待超过1000人活动或属于(临近)当地标志性建筑的 旅馆 三级 四星级旅馆或可接待5001000人活动的旅馆 旅游景区(点) 一级 具有特别象征意义的国家级红色旅游景点、河南博物馆 二级 AAAAA级旅游景区(点)、世界遗产、全国一级风险和参照一级风险 管理的博物馆或文物收藏单位、属于(临近)当地标志性建筑的旅 游景区(点) 三级 AAAA级旅游景区(点)、全国二级、三级风险管理的博物馆或文物收 藏单位 重要经济目标 企业 一级 对国家军事、经济安全有重大影响、必不可少、无可替代的企业 二级 生产、储存武器装备的重要军工企业 三级 特大型企业或列入国家重点发展的企业 仓库 一级 二级 中央储备粮直属库,省级储备粮库,大型战略物资、救灾物资库 三级 县(市)区储备粮库,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库 重要基础设施 水库 一级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恶性伤害师生案件,提升我校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应急方案,成立了校园应急处突队伍,分步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暨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

二、召开保安人员培训会,明确职责,保证每天两名保安24小时值班制度。

安防器材检查,补齐补足各种器械:警棍、头盔、防割手套、辣椒水、盾牌、钢叉、木棒等。

四、加强了学校上放学值班、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巡逻队日常巡逻。还邀请了派出所进行日常校园巡逻。

五、召开全体教师会,安排部署了应急演练方案,明确了各自职责、演练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针对学生进行了反恐防暴知识培训。

六、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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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单位进行处罚

案例一:2017年10月9日,周口市淮阳县公安局反恐大队民警对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淮阳县北关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未制定反恐预案、未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进行反恐演练、未建立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未进行人员背景审查等隐患,11月15日,反恐大队对该医院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18年9月18日,淮阳县公安局反恐大队民警对该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依然存在未制定反恐预案、未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进行反恐演练、未建立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未进行人员背景审查等隐患,拒不按照前期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淮阳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淮阳县北关人民医院处罚款六万元,并对其单位法人处罚款三千元。

案例二:2019年2月11日,新密市公安局民警对辖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伏羲山旅游区伏羲山大峡谷进行了反恐防范督导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不完善,未建立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少于九十日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遂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3月31日,民警再次对该景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拒不按照前期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新密市公安局对景区运营管理单位河南伏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罚款一万元,并对其负责人处罚款五百元。

案例三:2019年4月2日,商丘市柘城县公安局民警对辖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柘城县张桥乡洪达初级中学进行反恐防范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未建立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适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少于九十日,未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之规定,遂对该学校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5月29日,民警对该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拒不按照前期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6月20日,柘城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一万元,并对其负责人处罚款一千元。

对应《反恐怖主义法》的法律条文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反恐法与我们大众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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