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 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过我校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22级本科新生(含预科),本周已下发各学院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2022级本科新生(含预科)中:
(一)放弃入学或选择退学的2022级新生不申请;
(二)退役士兵不申请。
注:因疫情目前困在老家但确认后续会来校报到的可申请;
退役士兵一律走退役士兵专项国助。
第一档: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750元;
第二档:困难等级为“比较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500元;
第三档:困难等级为“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250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此项目的申请和评审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申请学生须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学工一体化系统(/),在“学生事务大厅”点击“国家助学金”——“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在线申请(系统开放两天,即日起开放至10月28日中午13:30止)。
注:第一批已申请过的无需重复申请。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核对名单,需于10月28日完成如下内容:
1.在学工一体化系统中点击学院审核通过并完成上报。
2.核对名单若发现问题(如发现有新生退学、新生自已主动放弃国助资助等情况),请学院最晚于10月28日联系资助中心王老师。
学院审核通过后,须通知申请学生再次登录学工一体化系统,打印《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申请表》中:
学生申请落款日期请统一填写10月26日;
学院意见落款日期请统一填写10月31日。
因受疫情影响,部分新生目前尚困在老家无法来校报到,学院可待此批新生《申请表》纸质版全部收齐后将《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交至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申请表》均需学院盖章。
学院报送材料排序规则:《汇总表》序号从1开始、按学号由低到高升序排列,后附《申请表》的排列顺序须与《汇总表》所列顺序一致。
学生工作处提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一)未通过校级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享受此项资助。
(二)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或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更多“依据《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对于符合前两项申请条件而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在道德风尚非常突出是指()方面”相关的问题
依据《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每年()月份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分配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按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比例等额分配评选人数
依据《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进行评选,确定候选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
《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坚持()的评选原则
C.贫困、学习成绩同等
D.同等贫困下学习成绩优先、同等学习成绩下贫困优先
《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元,二档()元,三档()元
依据《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开展()等资助工作的基本依据
依据《泰山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B.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获学校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0%,且无不及格现象
C.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0%
依据《泰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依据《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是学校合作企业、社会公益机构和爱心人士等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由提供资金的企业、机构或个人设定用途和奖助范围
学校奖助学金工作聚焦精准资助,建立“________”三级管理机制,严格把控评选流程,真正做到让国家资助政策和资金精准到每位需要帮扶的学生身上()
依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学务部资助中心工作安排,我书院按学务部资助中心分配奖助学金名额,启动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深入了解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详见:《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本次国家奖学金的书院推荐名额有本科1人、专科1人,各班级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择优推荐两名候选人(二年级以上,一名本科生,一名专科生)参评,具体由书院院务会议根据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组织评审。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是经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学生。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为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年内无(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考试(必修)、考查(基本素养)课成绩不及格及违纪现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社会实践学分并获得社会实践奖励(含团体奖);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参加学校相关活动并获得奖励或发布相关文章;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考试(必修)课平均成绩均在评价班级排名前10%。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为当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二)为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年内无(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考试(必修)、考查(基本素养)课成绩不及格及违纪现象;
(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考试(必修)课平均成绩均在评价班级排名前25%。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
申请者必须为当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申请学生按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候选名单,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监测未消除对象和特别困难学生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一档。
(注:本次奖学金评选所有的贫困生学生都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国家奖学金)
1.符合国家奖学金,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经班级初选、各书院审核,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向学务部等额推荐。
3.由学务部对各位候选人材料审核后,对拟获奖助人名单选全院公示,征询意见,接受监督。
4.报经院务会同意后,评选结果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凡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而参评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且核减该生所在书院的评定指标;对已获评者,除追回其奖助学金外,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羲和书院各班级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助学金分配(书院总数667人) |
励志奖学金分配(书院总数86人) |
3.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9月28日——9月29日,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公示。
9月29日16点前,各班级将电子版材料:(1)国家三金候选人名单、国奖加分情况条目、国奖审批表、国奖获奖荣誉材料;(2)班级宣传材料、班级评选结果公示截图发到周彦沛老师处。
4.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按照时间安排按时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