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邮编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5号是风险区吗?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三号) (由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1年05月20日 重要提示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0 日《关于准予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67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0日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 告》,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 份额终止上市,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1月1日生效,《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 作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风险 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 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以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 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煤炭等权指数。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将样本空间中属于煤炭行业的证券纳入煤炭主题; 2)如果1)中证券数量少于或等于50只,则全部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如果1)中证券 数量多于50只,则分别按照证券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剔 除成交金额排名后10%、以及累积总市值占比达到98%以后的证券,并且保持剔除后证券数 量不少于50只,将全部剩余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cn。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5月20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目录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中证煤炭等 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中证煤炭 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年12月28日通过,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数基金指引》 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 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 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会员单位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 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 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业务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 场外份额 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 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 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 一日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和上市交易的场所 上市交易 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标的指数 指中证煤炭等权指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指本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 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3 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7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 销柜台 电话:(0755)96358 传真:(0755) 备用传真:(0755) 联系人:冯敏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 传真:8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电话:0 传真:3 联系人:韩爱彬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诺亚财富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 联系人:李娟 网址:/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 网址: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 传真:021-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8 传真:8-8001 联系人:费超超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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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021- 公司网址:.cn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 客服电话:025- 公司网址: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288号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张爽爽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联系电话: 客服电话:021- 公司网址::7100/kfit_xybx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昱 电话:010- 联系人:李艳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028- 联系人:曾健灿 客服电话: 400-080-3388 公司网址:/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025- 联系人:何斌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cn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23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电话:3 联系人:刘萍 客服电话:95372 公司网址:/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5 联系人:高培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 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7、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 告。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 再享有费率优惠。 )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 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 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 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人特别注意,因基金份额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 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 份额拆分、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招商基金电子邮箱: 23.5 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进行基金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的查询。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提供每周六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7小时的人工咨 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该热线享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专项服务, 场外基金持有人更可通过热线进行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操作。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3.6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直销和代销机构网点柜台的意见簿、基金公司网站、客户服 务热线、书信及电子邮件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公司和销售网点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基金公 司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 理。 §24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公告日期 1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4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8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身份证件影印件并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日常交易的公告 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11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2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4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1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二号) 18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1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场内申购业务的公告 2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1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2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相关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2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8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9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3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3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32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2季度报告 3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3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3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中期报告 3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母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8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0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4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4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4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4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4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5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普益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6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6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6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与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6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6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南京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6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 6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6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6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浦领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4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7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7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4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0年11月19日修订) 8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8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8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9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三号) 9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92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母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9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94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9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9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9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9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9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10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10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10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03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1月1日修订) 104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1年1月1日修订) 105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恒天明泽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10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10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0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金元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1 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1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4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 公告 11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1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0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12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12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定期调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12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124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29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13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2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3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4 关于暂停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135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36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 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7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138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139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一号) 14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41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14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4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变更的公告 14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4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14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147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 14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49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150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瑞保险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5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中欧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5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和耕传承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5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15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15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 15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58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1年3月31日修订) 15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16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一年第二号) 161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6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16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6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16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66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 16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持续完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16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正达广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6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170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1年5月20日修订) 171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5月20日修订) §25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25.1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上。 25.2 《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 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26 备查文件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 阅以下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原标题: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风格轮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0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份额于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2月2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4日生效。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8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层至10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cn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95565、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1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热线:95523或

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

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1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5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2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2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24)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2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6)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29)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30)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5号楼702(德胜园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3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33)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3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35)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3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3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3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服电话:、、9552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层至10层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会计师:薛竞、周祎

四、 基金的名称: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把握不同时期风格轮动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货币市场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及证券市场双层面的数据进行研究,并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风险测算及组合优化,最终形成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1)宏观经济运行的变化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将对证券市场产生深刻影响。本基金通过综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财政政策、央行货币政策、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构建宏观经济分析平台;

(2)运用历史数据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内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模型,确定影响各类资产收益水平的先行指标,将上一步的宏观经济分析结果量化为对先行指标的影响,进而判断对各类资产收益的影响;

(3)结合上述宏观经济对各类资产未来收益影响的分析结果和本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预算管理,确定各类资产的投资比重。

我国市场具有独特的风格轮动特征,具体表现为强势行情在大盘、中盘、小盘板块的股票中进行切换。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将主要采用风格轮动的投资策略,即通过量化模型的方式来跟踪、预测A股市场的风格轮动规律,在不同时期从大中小盘板块中选择出未来表现相对强势的,并集中投资于该板块,从而分享大中小盘轮动带来的超额收益。同时,在各板块内部,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优质股票来构建最终组合,从而进一步提升本基金的整体收益。

(1)风格板块的集中投资

本基金将采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风格轮动识别模型对我国A股市场的风格轮动进行预测。我们将A股市场的风格板块分为以下三种股票库:

大盘风格股票库:属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全部股票。

中盘风格股票库:除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之外的其余股票。

小盘风格股票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

本基金应将至少60%的非现金资产集中投资于以上三种股票库中的一个股票库。

本基金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价值和成长等因素对个股进行选择,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与市场估值水平,精选估值合理且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本基金结合盈利增长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负债比率指标、估值指标、盈利质量指标等与上市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定量指标,对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深入挖掘,并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质量和经营效率进行评析,为个股选择提供依据。

本基金认为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并非完全由其财务数据决定,还必须结合企业学习与创新能力、企业发展战略、技术专利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等定性因素,给予股票一定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决定股票合理的价格区间。根据上述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本基金进一步从价值和成长两个纬度对备选股票进行评估。对于价值被低估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对于价值被高估但成长性良好,或价值被低估但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调研和缜密的分析,有选择地进行投资;对于价值被高估且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不予考虑投资。

本基金所涉及的行业受政策扶持、产业升级、行业内重大事件的影响比较明显,往往会对整个行业内个股的估值水平有大范围的影响,具体包括重大行业政策变化、行业限制的放松或收紧等。

3、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投资组合收益。为此,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在确定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对于个券的市场成交情况,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期权调整利差(OAS),并利用利率模型对利率进行模拟预测,选出定价合理或被低估,到期期限符合组合构建要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而且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7、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量化模型估算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有: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双向权证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和套利策略等。

同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本基金若认为有助于基金进行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25%×创业板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6年0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未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光大保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未满一年,尚处于建仓期。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8月3日。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7.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数据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

8. 将“十、基金的业绩”数据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

9. 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0. 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1. 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公司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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