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外地回广西隔离政策会不会被隔离

首先让我们进入到今天的国内新闻重点关注:

中新网消息。当我们还在回味冬奥会开幕式的浪漫,还在追问可爱的冰墩墩去哪里买,7天的春节假期画上句号。这个难忘的春节假期,很多人再一次就地过年,不同的是,春节遇上了冬奥,冰雪游火爆,旅游年味更浓。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2022年春节假期7天,全国国内旅游出游2.51亿人次,同比减少2.0%,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日同期的73.9%。此外,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891.98亿元,同比减少3.9%,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日同期的56.3%。数据显示,2022年春节假期,省内游、跨省游比例分别为78.3%、21.7%。近程自驾游、亲子游、主题公园游、冰雪游等短途休闲活动增量明显,在本地找“年味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过年选择。

中新网消息。在北京时间6日晚结束的女足亚洲杯决赛中,中国女足3:2韩国女足,第9次夺得亚洲杯冠军! 中国女足上次亚洲杯夺冠还要追溯到2006年。近20年里,日韩女足迅速发展,加上加入亚足联的澳大利亚队,亚洲球队之间竞争加大,中国女足受到了更多挑战。此役对手韩国队是中国女足的老对手,目前排名世界第18位、亚洲第4。而中国女足位列世界第19位、亚洲第5,总体实力相当。双方交手上,中国女足占据优势,近12场交手取得7胜3平2负。两队最近的交手是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预选赛附加赛上。中国女足先是客场2:1战胜对手,回到主场则是通过加时赛2:2顽强战平对手,最终以总比分4:3抢得一张宝贵的奥运门票。

春节假期全国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未发生重大以上灾害事故

中新网消息。记者今天(7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春节假期全国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共接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37人,同比减少6起、15人,分别下降15%、28.8%;全国江河水势平稳,未接报森林火灾。

云南网消息。随着春节假期进入尾声,春运返程高峰也随之到来。2月6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了解到,春运第21天,全国预计发送旅客2645万人次。其中,铁路预计发送旅客820万人次,公路1650万人次,水路52万人次,民航123万人次。全国高速公路流量共4881.94万辆。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刘鹏飞此前表示,今年春运期间公众高速公路出行主要以中、短途为主,预计日均车流量为2800万辆左右。从流量变化看,呈“节前平稳、节中反弹、节后回升”的特征,正月初六、正月十六前后将出现两个流量高峰。

2021年我国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30亿元

云南网消息。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21年,我国延续实施包括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内的8项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全年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近千亿元,共向406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30亿元。据了解,为进一步简便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全国20多个省份探索实行“免申即享”的新模式,即通过数据对比,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以天津市为例,人社部门“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9.78万户,截至2021年末,已有8.77万户企业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5.1亿元。

广西:今日0时起 百色市全员居家隔离

中新网消息。2月7日凌晨,广西百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员居家隔离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2月7日0时起,对百色市采取全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请所有市民自觉遵守,解除时间视疫情另行通告。

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5例

中新网消息。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2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4例(广东21例,上海8例,北京1例,浙江1例,福建1例,河南1例,广西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1例,福建1例,广东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45例(广西37例,均在百色市;广东4例,其中深圳市3例、广州市1例;北京3例,其中朝阳区1例、丰台区1例、西城区1例;天津1例,在河北区),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北京)。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云南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新华网消息。2021年,云南省全速推进以滇中引水工程为代表的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766.3亿元,同比增长37.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增长35%的目标任务。2021年,全年争取中央水利资金75.8亿元,落实地方水利建设资金214.5亿元。滇中引水工程一期工程2021年完成投资135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3.8%,二期工程全面启动。8件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分3批集中开工推进重点水网工程398件,工程总投资1280亿元。2021年,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208.68亿元,110个县(市、区)已开工,并完成投资38.7亿元。完成4489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投入维修养护资金22697万元,服务584.65万人。在水旱灾害防御方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年度库塘蓄水85亿立方米任务,解决了12个县级以上城市供水不足问题和173.3万人(次)乡村因旱饮水困难。

云南推动民族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

云南网消息。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消息,云南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傣、彝、藏等民族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云南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自2021年启动调价以来,已将涉及中医医疗服务项目65项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占比为39%,平均调增幅度达47%。同时,云南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傣、彝、藏等民族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对原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不予支付的183个诊疗项目中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的21个项目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云南还持续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中的作用,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云南省建筑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华网消息。2021年,云南省建筑行业全力聚焦稳增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336.58亿元,增长9.1%。2021年,云南省住建部门积极应对建筑业高开低走态势,强化防疫惠企政策成果转化,完善行业发展政策,全力聚焦和服务建筑业稳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040.43亿元,占全省GDP的11.2%,增长2.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0.7个百分点。

今年云南省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抓好稳岗增收工作 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2万人

云南网消息。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年全省人社系统将进一步抓好稳岗增收工作。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今年全省人社系统将以稳岗增收为导向,努力提升就业质效,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农民工“收入增百计划”、就地就近就业行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5项工作,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52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越野滑雪刘荣胜第38名! 创中国选手冬奥会该项目最好成绩

云南网消息。在万众期待中,北京冬奥会越野滑雪男子组双追逐(15公里传统技术+15公里自由技术)的比赛在张家口国家越野滑雪中心开赛,云南省两位小将刘荣胜和陈德根首次登上冬奥舞台。经过艰苦比拼,刘荣胜以1小时24分59秒6的成绩排名第38位,创造了中国选手冬奥会该项目历史最好成绩,陈德根获得第59名。

2月6日0时至24时,云南无新增确诊病例

云南网消息。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月6日0-24时,全省无新增确诊病例。

最后让我们来关注彝乡要闻:

楚雄州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云南网消息。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1608.12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比全省高3.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两年平均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1.32亿元,同比增长9%;第二产业增加值675.68亿元,同比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621.12亿元,同比增长9.5%。

纪念建党百年专栏《从1921到2021》(191)

1931年2月7日,左联五烈士遇害。柔石、胡也频、殷夫、李伟森、冯铿等五位左翼革命作家被国民党反动派同时杀害于上海龙华。他们生前在从事实际革命斗争的同时,积极进行文学活动,以各自的不同斗争经历和亲身感受创作出一批文学作品,为初期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他们被害后,左联发表了抗议和宣言,指斥反动派的罪行,得到国内外进步力量的支持。

1944年2月7日,抗日民族英雄马本斋病逝。抗日战争爆发后,马本斋组织本村青壮年70余人,组成“回民抗日义勇队”,举起抗日大旗。1938年初马本斋和中国共产党取得联系,率队参加河北游击军,编为冀中回民教导队。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本斋曾任回民教导队队长、总队长、八路军第三纵队回民支队司令员,冀鲁豫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兼回民支队司令员。马本斋逝世后,中共中央在延安为他举行了追悼会,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分别题写挽联,表示沉痛哀悼,对他的一生给予很高的评价。毛泽东题写的挽联是“马本斋同志不死”。周恩来的题词是“民族英雄,吾党战士”。朱德的挽联是“壮志难移,汉回各族模范;大节不死,母子两代英雄”。

1955年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草案》决定用义务兵役制代替志愿兵役制。这是我国军事制度上的一项重大变革。7月30日,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同时发表社论《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2月8日至15日,中共中央农村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各中央局、省、市、县委先后发出《向焦裕禄学习》的通知,全国掀起向焦裕禄学习的热潮。

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即“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它的实质是要把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延续下来。

2006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013年,全国禁毒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总要求,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遏制毒品供应并重,扩大传统毒品治理成果与遏制合成毒品蔓延并重,打击整治与预防挽救并重,努力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

  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主题,认真策划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合成毒品致病机理、严重危害和防范知识,组织协调各类主流媒体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毒品问题的滋生。

  着力强化吸毒人员戒治服务

  以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为主线,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严格吸毒人员规范查处和日常管理,积极开展戒毒康复人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安置和救助服务,全面提高戒治管理服务水平。

  全面加大缉毒执法力度

  以“扫毒害保平安”、“肃毒害、创平安”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打击重点始终对准老百姓身边的毒品犯罪活动和毒品犯罪集团、网络、毒枭,坚持堵源截流、目标案件、重点整治等措施多管齐下,缉毒执法战果大幅增长。

  深入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全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法律法规,强化对麻黄碱类、邻酮等重点化学品、制毒原料和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加大案件经营和来源倒查力度,积极推进进出口国际核查和国际合作,进一步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务实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以周边毒源地国家为重点,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发挥大湄公河、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次区域禁毒合作平台作用,深化情报交流和个案合作,加大援助、人员培训等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国际合作平台支持服务国内禁毒斗争。

  不断提升禁毒基础建设

  加强各类禁毒专业应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深入推进禁毒情报研判系统实战应用,禁毒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禁毒队伍、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国家毒品实验室毒品样品库和信息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禁毒工作科技化水平日益增强。

  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在第2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6月25日在京会见当选全国“禁毒先锋”、第三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的禁毒战线优秀代表人物。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近年来,在孟建柱同志为主任的国家禁毒委员会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当选全国“禁毒先锋”和“十大民间禁毒人士”的同志们,既有穿行深山密林、不畏枪林弹雨,为侦破“10?5”湄公河专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基层禁毒民警,也有以禁毒为己任,为禁毒事业不遗余力、作出重大贡献的民间禁毒人士。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公安禁毒民警和热心禁毒公益事业人士的杰出代表,是全国公安民警和全社会的学习榜样。禁毒工作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平安稳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平安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深入持久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向禁毒战线优秀代表人物学习,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毒品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希望全社会热诚关心、踊跃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大力支持、积极投身禁毒人民战争,为彻底禁绝毒品、铲除毒品危害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根基。

  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暨部署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9月2日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他强调,禁毒事业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做好禁毒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禁毒部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禁毒斗争形势的持续好转,保持了当前毒品犯罪形势的总体稳定。但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禁毒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狠抓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将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推进。要坚持依法治理,坚决遏制毒品犯罪多发态势。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不断增强打击整治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把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全面落实堵截查控措施,坚决切断境内外毒品渗透走私贩运渠道,坚决将毒品堵截在境外、查缴在途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警种优势,全面推行联动作战、整体作战、合成作战模式,着力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戒治挽救吸毒人员。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系统落实管理、戒治、康复、救助等一揽子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规范化建设,鼓励支持民间社会力量、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戒毒康复工作,大力推广云南“雨露社区”、贵州“阳光工程”经验,坚持把政府主导与社会服务、戒毒康复与就业安置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把戒毒人员安置下来,为其生产生活提供出路,使他们真正戒断毒瘾、融入社会。要坚持源头治理,努力铲除毒品滋生蔓延土壤。对重点地区加强集中整治、挂牌整治、限期整治;深入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专项整治“堵源行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抓紧修改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坚决堵住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渠道;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社区”等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郭声琨指出,毒品问题是人类公害,毒品犯罪是全球公敌。要坚持互利共赢,不断深化国际禁毒执法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积极参与国际禁毒行动计划,在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和上合组织框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积极构建区域和多边、双边禁毒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毒品犯罪空间、减轻毒品渗透压力。要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禁毒委要层层制订禁毒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切实形成禁毒工作整体合力。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强禁毒力量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禁毒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汪永清主持部署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伟代表国家禁毒委办公室汇报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和下一步禁毒工作建议。广东、四川、甘肃三省和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大会发言。

  全国禁毒部门紧紧抓住“青少年和合成毒品”这一年度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舆论氛围。

  注重顶层设计引领作用

  国家禁毒办高度重视中央层面的动员引领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中央领导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动员国家禁毒委成员单位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专门听取国家禁毒办汇报,就深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党委宣传部门职责进行深入探讨;教育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选命名,努力推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校外延伸。有效引领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副省级以上的领导就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批示或直接参加相关活动,表明态度,参与禁毒。

  实现媒体禁毒宣传全年常态化

  国家禁毒办积极会同中宣部、国新办和公安部新闻中心,统筹引导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禁毒工作战果,适时播放禁毒公益广告,有效保证了禁毒新闻宣传的规模和效果,仅在“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中央新闻媒体就刊播(转载)禁毒新闻、制作禁毒专题节目22万条(次)。先后组织中央媒体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就“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执行死刑、中老缅泰四国“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全民禁毒宣传月、“肃毒害、创平安”专项行动、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海峡两岸首次海上联合缉毒行动组织大规模集中新闻宣传活动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人民公安报》开设专栏2个,多次在中央媒体掀起禁毒宣传工作高潮。联合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分别就“平安中国?公安禁毒在行动”、当前禁毒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等话题组织开展系列访谈14场,相关页面点击量就累计近7500万人次,有力地扩大了禁毒工作的宣传覆盖面。

  借助新兴媒体强化合成毒品宣传教育

  国家禁毒办持续将“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作为重点工作,运用新兴媒体面向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广泛传播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强化青少年防范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力度。国家禁毒办举办全国禁毒微电影大奖赛,利用创新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关注参与禁毒事业;成功开发建设“中国禁毒展览馆”,以融合声、光、电等多种元素的3D技术,实现了禁毒虚拟展厅和实体展览的高度融合,成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获取毒品知识的新窗口;会同中央主流媒体制作播出《吸毒“低龄化”调查》、《合成毒品危害调查》等专题节目和专版报道,以符合青少年的语言直观展示了合成毒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部署各地广泛播映合成毒品危害警示教育片《与死神共舞》,仅全国各大视频网站累计点击次数已突破2亿人次。各地禁毒部门积极探索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媒体形式,广泛应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开展禁毒宣传,逐步形成了快捷传播、贴近群众、实用有效的教育新手段、新模式。

  打造禁毒宣传教育品牌活动

  国家禁毒办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努力打造符合地方文化特色、高效务实的禁毒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国家禁毒办组织举办集趣味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于一身的“全国禁毒动漫大奖赛”和“全国禁毒宣传教育讲课大奖赛”,通过组织媒体广泛报道关注,吸引了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师生的积极参与,征集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漫画、FLASH动画等作品近千件,在向各地共享的同时充分发挥了全国性评选活动的辐射作用。

  各地禁毒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涵丰富、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感染力大的地方性禁毒宣传品牌活动,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安徽、重庆、云南、陕西禁毒、民政和邮政部门对物流寄递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培训活动,北京举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少年儿童禁毒创意绘画大赛,天津举办禁毒公益视频创意大赛吸引41万人参观,甘肃开展“千名领导到千所学校”讲授毒品预防教育课,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禁毒教育实效。黑龙江“禁毒龙江行”巡回宣传,辽宁“梦想在前路在脚下”大型禁毒宣传,海南“美丽海南?禁绝毒品”系列宣传、四川“护航——青春无毒,中国梦”宣传活动主题一致、时段统一、上下联动,注重传承,地方性禁毒品牌活动良性驱动作用明显。

  全国各级禁毒部门以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和减少国内毒品需求为目标,狠抓吸毒人员排查登记,严格吸毒人员规范查处,积极开展戒毒康复人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安置和救助服务,推动禁吸戒毒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

  规范维护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信息质量,完成“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二期项目及扩展项目的相关开发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47.5万名,其中滥用阿片类毒品人员135.8万名、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08.4万名,分别占54.9%和43.8%;2013年全国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36.5万余名,依法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68.2万人次,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4.2万余名,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8.4万余名,3年未发现复吸人员88.9万名。针对我国滥用合成毒品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查处管控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共查获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8.3万余人,新发现合成毒品滥用人员12.4万余人,同比分别增长51.2%和47.7%。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吸毒肇事肇祸整治工作,优化吸毒人员数据库与机动车驾驶人员数据库的对接,截至12月底,全国禁毒部门配合交管部门依法注销2.4万名吸毒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拒绝吸毒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3382人,拒绝申请校车驾驶资格30人。

  深入推进以就业安置为重点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国家禁毒办深入贯彻落实“贵阳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指导考核,积极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1月,国家禁毒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4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出台《关于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的意见》。11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38个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和51个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8月,国家禁毒办分别在甘肃省兰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召开部分地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座谈会,对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就业安置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目前,全国已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2.3万个,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2.7万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万名,兼职工作人员6.8万名;已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点)836个,累计安置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51.5万名,就业安置率达到47.8%。有22个省市区就业安置率超过50%。贵州“阳光工程”、湖南“蓝结家园”、广西“启航工程”、内蒙古“爱心工程”、四川“绿色家园”、新疆“阳光家园”以及北京“向日葵社区”、“致远号”等建设深入开展,形成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品牌项目。

  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

  公安部会同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权益。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意见》,解决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决定、收治、管理、治疗、移交和出所衔接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针对当前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日益突出问题,各地禁毒部门积极协调司法行政、公安监管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制定收治标准和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广东、湖南、四川、甘肃、内蒙等地通过建立特殊医院或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开辟专区方式,推动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入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确保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公安部协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合卫计委完成《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并征求各地意见。各地禁毒部门坚持把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降低毒品危害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深入推进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共有763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开诊(包括29辆流动服药车),累计治疗吸毒人员412686名,在治人员201730名,门诊服药人员年保持率为80.0%。

  201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094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296名,同比分别上升23.89%、26.75%;缴获毒品海洛因8.55吨、鸦片1.46吨、冰毒类毒品19.52吨、大麻4.50吨、氯胺酮9.69吨。

  全面部署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以大力萎缩境内毒品消费,提升群众安全感为目标,部署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1月24日至5月9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百日的“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各地以零包贩毒活动作为打击重点,先后组织200余次督导行动。期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0827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6989名,缴获各类毒品26.5吨(其中,海洛因、冰毒、氯胺酮共计10.2吨),同比分别上升43.1%、44.5%和126.8%。严打整治行动期间,共破获零包贩毒案件35889起,共捣毁制毒工厂、窝点141个,抓获制毒犯罪嫌疑人688名。严打整治行动在大力萎缩毒品消费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吸贩毒人员盗抢等犯罪案件发案率,18个省区市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以遏制境外毒品入境内流,深化湄公河联合执法合作机制为核心,部署开展中老缅泰四国“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4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中方倡导、组织老挝、缅甸、泰国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的“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行动中,孟建柱、郭声琨、孟宏伟等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做出批示,要求深化和巩固“四国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取得更大战果。行动期间,指挥部多次召开联合案情分析、缉毒情报交流和重要战果通报会议,实地调研、检查中缅和中老边境毒品查缉、河道堵截工作联合扫毒行动中,相互传递情报线索共计60份,梳理确立37起“平安航道”重点督办目标案件,从境外抓回9名重要逃犯,将10名境外毒枭、重大涉毒逃犯列为“平安航道”A级目标,将17名境外毒贩、逃犯列为B级目标。四国共破获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7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4名,缴获各类毒品9781.3千克,易制毒化学品260吨,枪支38支、子弹1125发,毒资361.2万美元。国内战场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5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76名,缴获各类毒品3920千克,分别占总数的87.89%、85.56%、40.08%。

  以回应群众呼声、加大毒品问题突出地区整治工作力度为核心,全力推动“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8月8日至12月8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发动,突出重点、主动进攻,堵截、打击、整治、管理多管齐下,深入开展“对毒品入境的堵截战役、对制毒活动的打击战役、对贩毒活动的围剿战役、对制毒物品流失的整治战役、对吸毒人员的查控战役”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万名,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共计18.2吨。广东惠东治理制贩氯胺酮、广州治理非洲籍人员贩毒、广西东兴开展堵截境外毒品入境等突出毒品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效果良好。

  以当前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突破口,集中部署开展“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7月29日至8月5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各地禁毒、网安部门统一行动、集中收网,共抓获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120名,摧毁制毒加工窝点11处,缴获各类毒品268千克、易制毒化学品7.93吨、枪支22支、子弹719发。行动中破获多起严重影响网络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网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江苏无锡破获大量吸毒人员利用一在线视频网站客户端进行吸毒表演案件,共查处涉案人员651名,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四川省达州市抓获两个涉毒聊天群,查处通过网络传播制毒技术、销售制毒原料及设备、贩卖和吸食毒品人员400余名,涉及26个省(区、市)。

  强化堵源截流工作机制

  公安部禁毒局协调禁毒、铁路、民航、边防等部门共同开展查缉工作,切实完善西南和东南沿海堵源截流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推动与越南等国家协商开展联合查缉合作机制,加大对“金三角”、“金新月”入境毒品的堵截工作。在“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中,在重点口岸通道、省际城际公路增加查缉站点、力量和装备,严密查缉措施,共设立毒品查缉站点589个,出动警力9467人次,通过公开查缉破获涉湄公河毒品案件285起,查获各类毒品511.63千克。全年,通过公开查缉方式缴获各类毒品10.3吨。积极推进物流寄递实名制试点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浙江绍兴召开全国部分地区遏制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活动现场会,下发《关于扩大物流寄递渠道禁毒实名制试点范围的通知》,在广东、浙江、云南、新疆四省区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在北京、辽宁、上海、福建、广西、四川六省(市)试行物流寄递业实名登记制度。

  深入推进目标案件机制建设

  不断深入推进部省市三级目标案件体系建设,部级毒品目标案件管理与考核工作已步入正轨,全国各省均已建立省级毒品目标案件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共上报目标案件656起,破获目标案件4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17名,缴获毒品23.33吨,同比分别上升26.6%、63%、72.4%和368.4%。此外,先后将公安部B级通缉犯、“平安航道”A级督捕对象刘均、国际刑警“红色通报”特大制贩毒团伙主犯陈国明、走私贩毒嫌疑人王征云等逃犯从境外抓捕归案。

  侦破一批跨境、跨区域毒品大要案。广东、新疆公安禁毒部门在公安部禁毒局统一指挥下,与塔吉克斯坦禁毒署来华工作组密切配合,历经7昼夜奋战,成功破获一起跨国走私毒品案件,抓获尼日利亚籍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金新月”海洛因3.53千克、毒资1.5万美元,该案是中塔两国禁毒部门首次成功实施跨国“控制下交付”联合行动,标志着两国禁毒务实合作迈上新的台阶。公安部禁毒局会同部边防局,组织指挥福建、广东省公安禁毒、边防部门,与台湾警方联合截获国际远洋走私货轮“笙宏”号,缴获毒品氯胺酮512千克、烟800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与此同时,在广东、福建、湖北、江苏打掉制毒加工厂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缴获氯胺酮750千克、制毒原料3吨。该案是两岸首次实施大规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也是大陆与台湾执法部门合作侦破的最大一起毒品案件,全案缴获氯胺酮1.262吨,创下国内单案缴获氯胺酮数量之最。

  以广东突出毒品问题为抓手强化重点整治

  针对广东陆丰制造冰毒问题、惠东制造氯胺酮问题以及非洲籍人员在粤贩毒三大突出毒品问题,先后5次派员赴陆丰等地调研、督导,督促广东省禁毒委、汕尾、陆丰、惠州、惠东等地党委、政府、禁毒委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整治,改变毒情面貌。期间,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带队赴汕尾、惠州检查督导。禁毒局派员进驻共同研究制定清剿博社村行动方案,一举摧毁18个特大制贩毒犯罪团伙,抓捕网络成员182名,捣毁制毒工场77个和1个炸药制造窝点,缴获冰毒2925千克、氯胺酮260千克、制毒原料过百吨,查处涉毒保护伞人员13名。中央和部领导对清剿博社村行动给予充分肯定。针对非洲籍人员在粤贩毒突出的问题,广州、佛山积极开展清查活动,广州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盘查外籍人员6800余名,清查各类场所2055间,抓获涉嫌“三非”外籍人员48名。

  深入推进两岸四地禁毒执法合作

  利用内地同港澳、大陆与台湾执法合作不断深入的有利契机,促进两岸四地禁毒合作迈上新台阶。首次促成公安部禁毒局主要负责人访问香港、台湾;利用第二届内地与港澳禁毒执法合作研讨会之机理顺中央、广东、香港执法合作关系,增进了两岸四地对证据标准和采集程序等问题的相互理解;促成香港警方大幅增加专门针对内地禁毒部门的培训课程。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全国公安、安监、卫生、药监、商务、海关等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重点强化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易制毒化学品法律法规建设进程,进一步提升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在国际禁毒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有效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强化制毒物品流失整治和违法犯罪案件侦办

  国家禁毒办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从管理为主转变为执法打击为主,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全国共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案件1054起(其中走私制毒物品案件43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1011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非列管制毒物品5740.08吨。成功侦破上海“张磊制贩毒案”、河南安阳“”向澳大利亚走私黄樟油案、黑龙江“”网上贩卖精麻药品案、山东青岛“9.12”向巴基斯坦及伊朗等国走私醋酸酐等一批重大易制毒化学品案件。会同安监、药监、工商等部门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和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处理,共查处各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违法案件2890余起,处罚企业1380余家,对严重违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规定的给予停业整顿、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处罚。积极推动江苏盐城开展针对非法制贩盐酸羟亚胺,福建龙岩开展针对长汀人走私贩卖麻黄碱药品以及内蒙古、新疆等地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制毒物品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

  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

  针对麻黄草被大量用于非法制造麻黄碱问题,国家禁毒办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农业部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针对新出现的溴代苯丙酮非法制造麻黄碱以及α-氰基苯丙酮非法出口用于制造苯基丙酮问题,国家禁毒办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加快立法进程,上报国务院作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全力遏制制毒物品流失制毒的发展蔓延。

  加快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部署,公安部禁毒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证的网上办理,实现了电子证的全国通用和联网核查。2013年通过网上办理电子证1149066份,其中购买证920645份,运输证228421份。相比原先手工办证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证和信息核查,极大提升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效率,解放了警力,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开展进出口国际核查和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国际核查,全年共发出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前通知书630份,涉及59个国家和地区、42家出口企业、12种易制毒化学品,共计吨;审核64份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核查通知书,涉及16个国家和地区进口易制毒化学品共计32158.09吨;成功阻止了37批易制毒化学品可疑出口贸易,有效防止了易制毒化学品从国际贸易渠道流失。

  2013年4月,在李克强总理与来访的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和新西兰总理约翰基的见证下,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代表中国政府分别与澳、新两国驻华大使签署了《中国和澳大利亚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国和新西兰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安排》。在两个协议框架下,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就新康泰克走私案件开展深度合作,破获了“沉重行动”、“冰山行动”、“日蚀行动”和“魔鬼行动”等多起走私新康泰克案件。6月,国家禁毒办、澳大利亚边境与海关保卫署联合举办中澳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研讨会。

  积极参加国际会议和开展调查取证,分别派员赴瑞士、比利时和泰国参加“棱柱项目”和“聚合项目”工作组会议、中欧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协议联合后续小组会议暨互涉案件协调会、“蓬皮杜”工作组会议和亚洲地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大会等会议。赴新西兰、俄罗斯、英国、阿联酋、尼泊尔和伊朗就走私新康泰克、新精神活性物质、苯基丙酮、醋酸酐等案进行调查取证。与美、英、加、新、澳、荷等国家来访代表和驻华执法联络官进行了20余次工作交流,对外方提供的近30起案件线索进行涉外案件协查和反馈,成功阻止7单共计13.45吨α-氰基苯丙酮出口到欧美国家。

  国家禁毒委员会紧密结合国际国内毒情形势,积极推进禁毒国际合作向多层次、宽领域发展,维护和发展双边及多边合作机制,服务和支持禁毒执法案件合作,促进和丰富对外交流和人员培训,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国际环境。

  深化和完善双边禁毒合作

  巩固与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家既有双边合作机制,3月、5月、10月、11月分别与老、泰、缅、柬、越召开禁毒合作双边会议,签署中老《关于推进罂粟替代种植工作的谅解备忘录》。巩固、深化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禁毒部门的传统合作关系,赴俄出席很第九届中俄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俄罗斯联邦麻醉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控制下交付行动的意向书》;推动中美、中澳、中新禁毒合作稳中有进,签署中澳《关于毒品案件控制下交付的意向声明》,首次派禁毒高级别代表团访问巴基斯坦和伊朗,精心构建堵截“金新月”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贩运的严密防线。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首次共同举办中澳“中国华南地区跨国毒品犯罪研讨会”。举办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禁毒工作组第11次会议,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合作协议,在协议框架下开展案件深度合作。

  深化国际和区域禁毒合作

  继续深化与“金三角”地区国家禁毒合作,创造性倡导开展中老缅泰“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精心构建堵截“金新月”毒品走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防线,禁毒高访团首次访问巴基斯坦、伊朗。完善上合组织三级禁毒合作机制,4月,郭声琨部长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第42次会议,推动会议批准《〈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落实行动计划〉年措施计划》,推动各领域禁毒合作务实开展。探索发展“金砖国家”禁毒合作新平台,6月,刘彦平副部长赴俄罗斯莫斯科出席金砖国家禁毒部门领导人首次会议,启动金砖国家禁毒合作机制。

  针对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遭遇凝聚力、资金等瓶颈问题,充分利用第10届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签约国部长级会议暨高官会、第56届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会议、第18届亚太缉毒执法会议、第23届国际缉毒联络官会议、第8届东盟加中日韩禁毒工作组会议(10+3会议)暨首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协调会议(10+1会议)、第37届亚太地区禁毒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HONLEA)、第56届麻醉品委员会续会之机,向国际社会宣传MOU次区域面临的毒品形势及合作的不懈努力,呼吁各方携手共同应对MOU困境,为降低“金三角”毒品危害做出积极努力。

  开创性运用国际合作手段服务国内禁毒工作,展示我国禁毒工作成果。1月,在京召开外国驻华执37法联络官专项禁毒工作座谈会;5月,首次组织驻华警联24名执法联络官赴广东考察;在贵州举办联合国“毒品预防战略和政策制定者地区研讨会”。推动边境禁毒执法合作三级机制和联络官办公室建设,5月,云南腾冲边境联络官办公室正式揭牌,为遏制边境地区毒品贩运完善机制框架。

  加强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

  重点加强与周边国家情报交流,继续深化典型个案合作,跨国跨地区执法合作能力进一步加强。仅在“平安航道”行动期间,向联合行动指挥部提供涉毒情报线索102条、涉毒人员109名、毒嫌电话号码102个。

  与越南、新西兰、斐济警方利用国际合作渠道成功押解外逃毒品犯罪嫌疑人,与阿富汗、塔吉克斯坦成功实施跨国禁毒“控制下交付”行动。与巴基斯坦强化热线联络机制,有力促进未来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

  加强与南美重点国家的禁毒执法合作关系,与厄瓜多尔国家警察反毒总局就“70614H”案开展情报交流和调查取证工作并进行深入会谈,进一步提升跨国执法合作能力。

  开展对外交流和执法培训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资源,促进各级禁毒部门加强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大外警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培训实效。首次选派业务干部赴德国研修“欧盟禁毒法律法规”,组织各地禁毒部门人员参加美国联邦国税局金融调查培训、英国布莱姆希尔警察学院“禁毒与策划药管制”培训。委托云南警官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广西禁毒总队为周边亚洲国家提供双边、多边外警培训项目11个,参训国外禁毒官员220名。

  以深化“三项建设”为载体,以提升禁毒基础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禁毒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工作,提升了禁毒工作的保障能力。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查缉、管控毒品违法犯罪核心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正式增补列入科技部“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会同科技部,做好《年禁毒科研工作专项规划》起草及“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禁毒一期“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课题验收准备工作。针对基层禁毒民警的实战需求,完善禁毒情报研判系统(DIAS)功能,拟定二期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方案。指导各地开展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与情报研判系统信息资源调查,开展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与警综系统对接。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国家禁毒办协调最高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推动解决新类型毒品定罪量刑标准、毒品案件管辖、互联网涉毒案件法律适用、毒品鉴定程序规范、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和提高制毒物品犯罪法定刑、“毒驾入刑”等有关法律问题。编辑出版《禁毒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工作规范汇编》。国家禁毒办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农业部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最大限度遏制麻黄草被用于非法制造麻黄碱。积极推进修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目录》,推动将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

  提升禁毒工作保障水平

  会同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对禁毒工作支持力度,2013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地方禁毒专款同比增加10%。通过中央禁毒补助专款给各地禁毒部门配备禁毒专业技术装备7000余台套,提高了禁毒部门装备水平和战斗力。指导各地禁毒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地方财政对禁毒工作投入。加强禁毒经费装备管理,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提高禁毒民警装备使用技能,提升各地经费装备管理水平,有效发挥禁毒经费装备效能。指导各地加强“十二五”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河南、新疆、青海、内蒙古等省(区)共28个项目获得中央投资批复,总投资5691万元。

  以服务实战、服务侦查、服务业务为主导,积极推进禁毒情报研判系统建设与应用,强化毒情调研及情报交流,有效指导和推动各地禁毒情报工作,深入推进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遥感监测、对缅老援助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境外毒品对我的危害。

  全力推进DIAS系统实战应用

  稳步推进禁毒情报研判系统(以下简称DIAS系统)实战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评选DIAS系统推广应用先进单位及个人。积极完善系统功能架构的同时,强化DIAS系统服务实战作用,部署江苏、福建、广东、四川四省运用系统开展涉麻黄碱、羟亚胺和邻酮犯罪专项研判工作。

  强化毒情调研及情报交流工作

  推进国内外毒情专题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并收集掌握境外“金三角”、“金新月”地区毒情及毒品渗透入境规律,部署开展国内重点地区毒情调研工作并形成《关于国内重点城市毒品问题的报告》。开展涉毒线索核查及案件调查工作。探索开展涉毒反洗钱工作,梳理分析涉毒洗钱线索,总结掌握毒资转移规律和特点。收集网上和国际主流媒体涉毒重要信息,编辑《媒体毒情信息摘编》21期。

  稳步推进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和发展替代产业工作小组召开12次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构建了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商务部牵头负责、云南省具体实施的替代种植工作机制,完善了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政策,加大了对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支持力度。全年,财政等有关部门下达替代种植专项资金1亿元,会同商务等有关部门下达2013年度云南省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进口计划135.5万吨。4月,国家禁毒办与老挝国家禁毒委召开中老第三次遥感监测暨替代发展联络协调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中老遥感监测和替代发展合作事宜。7月,中老两国禁毒委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推进罂粟替代种植工作的谅解备忘录》。商务部、公安部、财政部及云南省商务厅替代办、禁毒办完成了《中缅罂粟替代种植规划纲要()》,启动中老罂粟替代种植工作规划(一期)编制工作。6至7月,国家禁毒办会同商务部、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人员赴缅甸北掸邦7个地区实地考察,为缅北替代种植示范项目建设打下基础。11月,国家禁毒办组团赴德国柏林参加替代发展国际会议,介绍交流我方在替代种植领域取得的经验成果。

  截至2013年,我国在缅老北部的替代企业共有100多家,累计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替代种植成效初显,缅北罂粟种植面积由上世纪九十年代最高峰的248万亩降至60多万亩,开展替代种植区域内的掸邦第一、二、四特区连续多年禁种。

  开展罂粟种植卫星遥感监测工作

  联合缅、老政府确定对缅、老北部约30万平方公里地区的潜在罂粟种植区展开监测,先后向缅、老方通报罂粟地块坐标13000多个,对缅甸掸邦和老挝北部7省的罂粟种植情况进行为期25天、行程5000多公里的境外实地踏查工作。根据缅老罂粟种植监测情况不断加强数据分析,准确掌握种植面积、分布区域、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替代种植政策和实施境外除源战略提供科学参考依据。7月,积极推动并参与举行的中、老、毒罪办两国三方召开罂粟监测技术交流会,详细介绍中方的监测技术和工作情况,切实减少当地罂粟种植的现实危害。在多方措施努力下,2012—2013年度缅北罂粟种植面积出现6年来首次下降,下降面积2.4万亩。

  十、国家毒品实验室

  紧紧围绕禁毒中心工作,国家毒品实验室以“建设世界一流毒品检测实验室,为实战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指导,立足毒情形势和实战部门需要,充分发挥毒品实验剖析技术优势,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加强毒品样品库和信息数据库建设

  全年通过“全国毒品样品收集系统”共调取2013年各地缴获的各类毒品样品约1.1万余份,其中海洛因、冰毒晶体和片剂毒品样品对应案件缴获量分别占同类毒品全年缴获总量的90%、70%和85%。创新毒品特征分析体系,建立科学可靠的分析方法,实现对样品产地特征、合成工艺、纯度、掺杂物、稀释剂等信息的全面分析。丰富毒品信息数据库,将2013年样品的分析数据全部入库,并扩充数据库的统计分析能力,在此基础上发布海洛因、冰毒晶体和片剂毒品年度分析报告,为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宏观判断全国和区域毒情提供了科学依据。

  围绕实战开展有针对性的毒品分析

  创新打击毒品犯罪战法,开展国内重点城市缴获海洛因和冰毒晶体样品的关联性判别工作,为天津、贵阳等地整合串并毒品案件提供线索资料和侦查方向。对各地送检的300余份复杂、疑难样品进行了检验鉴定分析,为一线实战部门侦破毒品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参与多起非法制造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的现场勘察和犯罪嫌疑人审讯,协助办案部门固定证据,并及时掌握地下加工厂使用原料及工艺的变化趋势。

  拓展分析项目多方面满足实战需求

  关注国际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形势,及时开展相关缴获样品及生物样品鉴定方法的研究。创建国内已发现的80余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标准物质库和分析图谱库,整理《新精神活性物质分析手册》并发至各地公安禁毒及司法鉴定部门参用;建立新列管物质的定性定量方法,并制定相关检验鉴定技术规范。继续开展麻黄碱(草)等制毒化学品的溯源研究,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针对目前在我国滥用最为严重的缅北产复方冰毒片剂和复方海洛因开展复方毒品依赖性及危害性的研究,为执法打击和情报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4月,国家毒品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6月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二期改造;参加2013年度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澳大利亚国家计量研究院(NMIA)和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LGC)组织的国际间能力验证计划7项,盲测成绩在国际同行间名列前茅;自主研制的氘代吗啡、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9种毒品标准物质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国家标准物质,全年共向各地公安禁毒部门提供各类毒品标准物质700余瓶。

  加大对各级毒品实验室的指导力度

  积极推动各地毒品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毒品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禁毒部门毒品实验室检验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毒品实验室的检测业务分类、装备标准、人员配置、技术规范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加强对各地毒品实验室建设的具体指导,成功举办“第一期新精神活性物质检测培训班”,对天津、贵阳、长沙和襄阳等地毒品实验室的整体建设和毒品检测业务开展进行实地技术指导,联合司法部完成2013年度全国公安禁毒部门16家毒品检测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

  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培训

  邀请美国司法部缉毒署、德国联邦刑警总局、荷兰安全和司法部等机构的技术专家访问,就毒品检测领域的多个前沿议题开展深入交流探讨;派员赴葡萄牙参加第51届国际毒理学家学会年会,赴美国司法部缉毒署、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就标准物质研制、新精神活性物质检验鉴定开展技术交流;应邀对泰国肃毒委毒品实验室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当前,受境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毒品问题仍在打击中发展,在治理中蔓延,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尚未根本改变,毒品问题依然复杂严峻。  “金三角”毒品对我国渗透进一步加剧,缅北罂粟种植面积保持高位,年,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7年来首次出现下降,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发现4.09万公顷(61.3万亩),同比下降3.8%,大约可产海洛因60吨。缅北冰毒片剂已取代海洛因成为对我渗透的头号毒品,2013年,云南缴获缅北海洛因6.4吨、冰毒片剂9.7吨,同比分别上升18.5%和8%。据国家毒品实验室样品分析,去年我缴获的海洛因和冰毒片剂中分别有92.2%和95.2%来自缅北,同比均有小幅上升。

  “金新月”海洛因走私入境案件威胁不减

  2013年,阿富汗罂粟种植20.9万公顷(313.5万亩),同比上升36%,潜在鸦片产量5500吨,可制海洛因550吨。2013年,国内共破获“金新月”海洛因案件148起,同比上升51%,共缴获海洛因173千克。

  毒品滥用问题持续加剧

  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共247.5万名,同比上升18%。全国滥用海洛因人员132.6万名,同比上升6.6%,占吸毒人员总数的53.6%。冰毒滥用人数增长迅猛,滥用冰毒(含片剂)人员84.7万名,同比上升42.1%,占吸毒人员总数的34.2%。滥用毒品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逐渐增多,“毒驾”导致肇事肇祸频发,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国内制毒活动形势严峻

  2013年,全国缴获的主要毒品中,境内生产的毒品约20.9吨,占总缴获量的49.2%。境内制毒问题呈发展蔓延态势,共破获各类制造毒品案件773起,同比上升33.5%,打掉毒品加工厂点572个,同比上升75.5%。其中,广东打掉制毒窝点233个,四川打掉制毒窝点159个。

  制毒前体流失问题发生明显变化

  在庞大非法需求和暴利刺激下,利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制毒问题虽然在境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流失出境风险依然存在。麻黄草用于制毒, , 愈加严重,化学合成麻黄碱问题凸显,2013年,全国共缴获麻黄碱类制毒原料34.4吨,是2012年缴获量的2.1倍。境内制造氯胺酮活动愈演愈烈,制造氯胺酮的主要原料已从羟亚胺发展为邻酮。境外毒源地制毒原料配剂需求激增,非列管化学品流失风险明显加大。

  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

  郭声琨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

  汪永清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伟 公安部副部长

  孙志军 中宣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胡伟海 关总署副署长

  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保东 外交部副部长

  穆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利民 教育部副部长

  王伟中 科技部副部长

  苏波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邱进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刘红薇 财政部副部长

  信长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翟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何建中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钟山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副部长

  项兆伦 文化部副部长

  李东荣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孙鸿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邬书林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吴浈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孙扎根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甘藏春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李伍锋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孟宏伟 海洋局副局长兼中国海警局局长

  李健中 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

  刘君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王国良 扶贫办副主任

  阚立奎 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

  倪健民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谭琳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胡亚东 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伟(兼)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跃进

  2013年中国禁毒工作十件大事 

  一、调整、组建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部署禁毒工作

  根据国务院机构调整情况,调整组建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由35个增加到38个,主任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担任。9月2日,郭声琨主持召开了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暨部署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毒品形势,就禁毒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伟作了工作汇报。

  二、集中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禁毒宣传教育掀起新高潮

  6月25日,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长郭声琨在京亲切接见“全国十大禁毒先锋”、第三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以及部分禁毒爱心人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在“全民禁毒宣传月”精心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9个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出席活动,再次掀起禁毒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三、深入开展“扫毒害、保平安”禁毒严打整治行动和“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战果显著

  为有效维护“双节”、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1月24日至5月9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1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7万名,缴获各类毒品26.5吨。针对一些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毒品问题,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长郭声琨的批示要求,在公安部副部长李伟的直接指挥下,8月8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万名,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共计18.2吨,查处吸毒人员23.9万人次,依法责令社区戒毒4.6万人,强制戒毒6.7万人。

  四、重拳整治广东汕尾陆丰制毒问题,成功实施集中清剿行动战果显著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各级禁毒部门重拳整治汕尾陆丰制毒问题,国家禁毒办专门约谈汕尾、陆丰两级党政领导,公安部禁毒局多次派出工作组赴陆丰督导调研,并协调18个省区公安禁毒部门合力打击涉汕尾制毒犯罪。12月29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直接指导、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多地公安民警及武警官兵共3000余人,对全国最大的制毒“堡垒村”——陆丰市甲子镇博社村开展集中清剿行动,一举打掉毒品犯罪团伙18个,捣毁制毒厂点7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5名,缴获冰毒2.4吨、氯胺酮260千克、制毒原料过百吨、制毒工具一大批,收缴手枪、子弹、手雷等武器一批。

  五、组织开展合成毒品滥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查处管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8月至12月集中开展排查管控行动,共查获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8.3万余名,同比增长51.2%,其中,新发现登记12.4万余名,占67.9%。会同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深入14个重点城市开展合成毒品滥用监测和社会危害调查,研究综合治理对策。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0部委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家禁毒委员会印发《关于创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的意见》,组织开展对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清理核查,命名89个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新进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68.3%。

  六、严厉打击网上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成功实施全国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

  针对利用互联网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迅速蔓延的势头,7月29日至8月5日,公安部禁毒局、网安局联合部署31个省市区公安禁毒、网安部门开展“全国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共抓获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120名,摧毁制毒价格厂(点)11处,缴获毒品268千克、易制毒化学品7.93吨,枪支22支、子弹719发。

  七、海峡两岸首次实施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成功侦破“1304”特大跨境走私毒品案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福建、广东省公安机关在江苏、湖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与台湾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经过4个多月缜密侦查,于9月25日在我国南海东北部海域成功实施海峡两岸首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截获走私毒品的外籍货轮1艘,缴获氯胺酮512千克;同时,对境内制贩毒团伙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摧毁制毒窝点4处,缴获氯胺酮1.26吨、制毒原料3吨多。 

  八、大力加强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建设,情报和技术服务禁毒实战能力显著提升

  公安部大力推进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进一步充实国家毒品实验室毒品样品库和样品信息数据库,对重点城市缴获毒品开展样品剖析;积极推广应用禁毒情报研判系统(DIAS系统),为各地开展禁毒工作、串并案件提供技术情报支持,成功组织苏闽粤川四省开展涉麻黄碱、羟亚胺和邻酮犯罪专项研判行动,服务禁毒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

  九、修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新列管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积极加强对人工合成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危害研究,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07年版麻精药品目录所列重点管制品种开展评估,将苄基哌嗪、恰特草等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予以管制。 

  十、务实推动禁毒国际合作,有力服务了国家外交大局和国内禁毒斗争

  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长郭声琨出席第四次上海合作组织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与老挝国家禁毒委员会代理主席古占西纳签署中老禁毒部门间《关于替代种植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公安部副部长刘彦平出席首次金砖国家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首访巴基斯坦、伊朗开辟与两国的禁毒国际合作渠道。首次成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共破获涉及“金三角”地区和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7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4名,缴获各类毒品9.78吨、易制毒化学品260吨及枪支、子弹、毒资一大批。成功侦破了“3.19”特大跨国贩毒案和张磊制售新精神活性物质案等多起跨国毒品大案,禁毒国际、港澳台合作取得了诸多务实成果,有力服务了国内禁毒斗争和国家外交大局。

  中国禁毒基金会(英文名:China Narcotics Control Foundation,缩写“CNCF”)是民政部注册登记、公安部主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成立于1999年,其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国家禁毒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面向中国境内外募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013年,中国禁毒基金会累计募集慈善资金和物资(折价)2085余万元,年募集资金和实物(折价)首次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连续8年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其中,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再次捐赠500万元,累计达到2000万元。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连续6年注资,累计达2600万元。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6年捐赠禁毒一线急需的禁毒实物,累计达到840余万元。南通市伊士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捐赠了200万元的检测试剂和现金。李锦记集团公司旗下的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出资180万元,建立200多个社区禁毒图书角。天津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捐资支持《家庭防毒手册》制作。

  2013年,中国禁毒基金会以“禁毒关爱工程”为抓手,先后在禁吸戒毒、预防宣传、国际合作、抚恤慰问、涉毒人员帮扶等八个方面开展了公益项目,累计支出现金和实物1170万余元。其中,抚恤慰问云南、四川、广东等14个省(区、市)禁毒工作中伤亡的民警和家属以及涉毒弱群体170余人。配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办“全国禁毒公益微电影大赛”和“全国禁毒宣传教育讲课大奖赛”,支持《禁毒周刊》、《中国禁毒杂志》、《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等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提升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水平。此外,还通过海外驻华执法团体筹集善款,资助了四川凉山一批涉毒孤儿。

【导语】:国内各地对新疆喀什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对来自喀什的人员需要隔离核酸检测吗?

  新疆通报:喀什地区疏附县新增137例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5日14时,喀什地区需检测总人数474.65万人,已进行核酸采样283.53万人,已出结果33.48万人,暂未发现异常。其中疏附县需检测总人数24.5万人,已进行核酸采样24.5万人,已出结果8.6万人。除与疏附县站敏乡三村工厂相关联137人检测呈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预计利用两天时间完成全民。

  截至目前,国内多地已发布紧急通知,无必要情况建议不要前往喀什地区。

  广东省外各地防控措施

  10月25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提醒:

  市民朋友,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及出差。近14天内有喀什旅行史的市民朋友,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对于新疆喀什来京就诊的朋友,在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居住地情况及接触史,特别是有无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

  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请大家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10月25日起自喀什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月10日以来,自喀什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10月25日起,自喀什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机场、站等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按规定接受健康管理。

  公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喀什地区。

  10月25日,舒兰市发布公告,要求自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舒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签订《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舒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对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舒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返(来)舒人员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新疆喀什地区等级暂时按照地区管理(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舒兰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桦甸市同日发布公告,要求10月10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的返(来)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白山市10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重点地区来(返)白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第34号)》,要求自10月10日以来喀什地区来(返)白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疏附县来(返)白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月25日,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也发布通告,明确要求10月10日以来的喀什地区返回人员主动报备,长春市代管的县级公主岭市则要求10月5日以来的新疆返回人员主动报备,10月5日以来自新疆返(来)岭人员,尤其是喀什地区返(来)岭人员,须提供到岭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

  10月25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新疆喀什疫情,发出以下健康提示:

  1、与新疆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特别是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2、10月25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入(返)川时,要主动配合健康码查验,返回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实行隔离医学观察,不参加集体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3、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川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的相关防控措施。

  4、全省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5、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6、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月25日,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市民提出疫情防控建议,要求10月10日以来有过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抵返哈尔滨市市民,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也可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哈尔滨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市、区县(市)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返哈后,要按照哈尔滨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10月25日,大庆市疾病控制中心也发布了紧急提醒,要求市民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常洗手、常通风,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就诊时请遵守医院相关防疫规定,安全有序就医。

  外出旅行或出差人员返回后请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就医并向医生提供相应旅居史。

  沈阳市疾控中心10月25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

  近14天内有喀什旅居史的市民朋友,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特别是有无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等情况,以便于及时排查;

  10月25日,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示:

  一、近期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喀什市;从喀什返回郴州,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二、主动报备和核酸检测。10月10日以来,到过喀什地区的人员请主动拨打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可自行到当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各县市区要加强相关人员的摸排和健康监测,及早发现异常情况,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市民要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同日,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新疆发布的疫情情况和感染者行动轨迹。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旅居史返长人员,应迅速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的其他相关防控措施。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二、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旅居史的市民朋友,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的同时要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三、市民朋友,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市返长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的其他相关防控措施。

  现居住我区,近14天内与该地区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当地指挥部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近14天内到过新疆喀什地区、到过疏附县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报备,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避免乘坐交通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全区各地、各社区须按针对中地区来桂返桂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桂返桂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并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

  广大群众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确需前往新疆喀什地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详细记录个人行动轨迹。

  西安市:请市民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我市且与喀什地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10月10日以来,到过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及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各区县、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宝鸡市疾控提醒:凡2020年10月10日以来尚在我市的新疆地区来宝返宝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相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凡2020年10月10日以来尚在我市的新疆喀什疏附县或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所在社区(村组)报备,由其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并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商洛市疾控提醒:从即日起,商洛市居民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10月10日以来自新疆喀什地区来商返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来商返商人员按照高风险地区管理(集中隔离14天,做2次核酸检测);对疏附县其他乡镇来商返商人员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居家隔离14天,做2次核酸检测);对喀什地区其它县市来商返商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商洛市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广东省内各地防控措施

  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及出差。

  近14天内有喀什旅行史的市民朋友,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对于新疆喀什来中山就诊的朋友,在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居住地情况及接触史,特别是有无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

  10月11日后曾前往新疆喀什地区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返莞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目前在肇庆市,与新疆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或最近14天(10月11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尽快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委)或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社区(村委)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10月25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来肇返肇的市民,请提前向目的地的居委会报备,并做好自身的健康监测。入肇后要主动配合健康码查验,按要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不参加集体性活动,一旦出现不适立即就医。

  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游或出差。必须前往的,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返肇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味觉丧失、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全市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应重点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近期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游或出差。

  近14天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来清返清人员请尽快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目前在我市,但最近14天(10月11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来清返清市民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委)或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社区(村委)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近期有来清返清计划的市民,请提前报备。正在新疆喀什地区旅居的市民,近期如需来清返清,请提前向目的地的居委会报备,并做好自身的健康监测。

  一、10月11日后曾前往新疆喀什地区的市民,请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新疆喀什地区返汕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全市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应重点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四、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味觉丧失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五、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来源: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截至10月26日,韶关市已连续255天无新增病例,目前全市属新冠肺炎疫情地区。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提示。提示指出:

  一、10月11日后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市民,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建议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韶后,需按有关规定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

  三、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拒食野味,减少聚餐。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倡导使用公筷和公勺。

  五、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六、广大市民尤其是孕妇、老年人、儿童及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性疾病人群可及时接种、肺炎等疫苗。

  一、目前在我市,但最近14天(10月11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来潮返潮市民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委)或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社区(村委)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二、近期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游或出差。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潮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三、防控常态化,要做好打持久战准备,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四、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阳江市疾控中心提示,近14天内有喀什旅行史的市民,要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可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新疆喀什来阳江就诊的患者,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居住地情况及接触史,特别是有无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

  为了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维护珠海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请大家继续做好以下几项防控措施:

  10月11日之后新疆特别是喀什地区的来珠返珠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来(返)自疏附县的人员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

  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珠后,14天内日常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前往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

  秋冬季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有效的措施,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医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文明礼仪,经常保持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聚餐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秋冬季节尽量减少出行和不必要的探访,减少或避免风险未知的聚会聚餐活动。饮食均衡、运动适量、睡眠充足,避免过度疲劳,不要带病上班、上学。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信息来源来自各地市疫控中心、央视新闻等。

  为了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维护珠海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请大家继续做好以下几项防控措施:

  10月11日之后新疆特别是喀什地区的来珠返珠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来(返)自疏附县的人员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

  近期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珠后,14天内日常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前往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

  秋冬季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有效的措施,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医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文明礼仪,经常保持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聚餐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秋冬季节尽量减少出行和不必要的探访,减少或避免风险未知的聚会聚餐活动。饮食均衡、运动适量、睡眠充足,避免过度疲劳,不要带病上班、上学。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隔离】可获广州/广东最新隔离规定、全国隔离政策查询入口、入境隔离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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