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坐飞机去黑龙江萝北县怎么走?

佳木斯警方7年前总算找到了佳木斯五口灭门案的“嫌犯”。然而,围绕“嫌犯”身上的疑点以及本起灭门事件的动机,佳木斯警方似乎并没有完全有着令人信服的解释。

2014年2月14日元宵节的晚上,时逢情人节,佳木斯市向阳区安民巷2单元401室,五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死者分别是董云姬,董云姬的男友占玉峰、董云姬的母亲李某、董云姬的哥哥董某和董云姬13岁的儿子。现场大门门锁被人用胶水堵死。

留在瓦房店市新东方大酒店房间的遗物中,两把尖刀惹人生疑。经检测,马正刚DNA与佳木斯五口灭门案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DNA一致。

加上作案证据、作案因素条件、作案时空条件和现场痕迹物证,警方认定马正刚就是佳木斯五口灭门案的嫌犯。

年仅34岁的马正刚,有17年时间在监狱中服刑。他的死亡,距出狱仅仅1年多。马正刚至死也没有想到,在2014年3月10日这一天,自己会突然成为佳木斯五口灭门案的“嫌犯”。

最近,这桩7年前的灭门案再次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用网友的话来说,“网友爆料的内容很猛”,不仅“剑锋”直指一省的副厅级官员——时任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于长海,而且用语毫不客气,面对于长海包庇的赵彬涉嫌故意杀人,还涉嫌徇私枉法的恶行,他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包庇赵彬,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位副厅级官员也牵涉其中了。

这名副厅级退休官员,之前曾被网友多次实名举报。这桩灭门案之所以轰动,除了是因为真凶里面有警察,更重要的是因为夹杂在真凶与被害人之间的人物——时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的于长海。不知道此时此刻赋闲在家的于长海他的内心在想着什么?试问一个副厅级官员:为什么要包庇真凶呢?在整个事件的背后,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呢?

杀人必须偿命!但谁杀的谁来还。不能因为真凶里面有警察,就拿别人的命来顶。人家一样也是爹娘养大的,没有贵贱之分。清者自清?还在装聋作哑且保持沉默的于长海能安然处之吗?仅仅被撞破奸情,受害者就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可见生命之轻微,不如羽毛。真凶们聚众吸毒淫乱之所作为杀人场地,并在朗朗乾坤之下,伪造跳楼自杀现场。其情景之惨,影响恶劣之远,都令人毛骨悚然。

涉嫌杀害董云姬一家五口的疑凶除了房东宋发以外,庞杂的案件线索涉及一省的副厅级官员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桩亟待重启调查的灭门惨案,警方该如何入手呢?从外部观察,董云姬的男友占玉峰是最后一个回家的,他脖子右侧中刀像是被人从身后砍的,右手虎口有刀伤像是夺刀受伤,所以我怀疑,占玉峰是第一个死的,受害人的四部手机都有可能被格式化了,恢复受害人的手机通话记录、短信信息、聊天内容或许会发现新的案件线索。

一家五口出租屋内遇害,警方认定的嫌犯在房东胞兄经营的酒店内“自杀”

“佳木斯五口灭门案”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多路媒体都对这件事进行了采访调查,而指向房东的疑点——杀人顶包,不但相当大,且有据。董云姬一家五口在租住宋发的出租屋内遇害,警方认定的嫌犯马正刚却在宋发胞兄宋奎经营的酒店内“自杀”,这绝非仅仅是巧合那么简单能解释的。虽然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房东就是真凶,但他有重大作案嫌疑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个线索如果并非编造而来,“嫌犯在房东胞兄经营的酒店内自杀”就不是“疑点”那么简单了。说这里面没有问题,绝不可信。

“佳木斯五口灭门案”这桩疑案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些非常大的违法犯罪与司法腐败问题。而不论是刀尖向内,不论是依法治国,都要求这个疑案有真相。至少,萝北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赵彬的去向,应该向公众交代:因何事离开领导岗位?又为何是秘密“隐退”?刀尖向内,不存在时效问题。而如此恶劣的杀人顶包事件如果都能被压下不查,我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是压不下的?

就在11月15日下午,中央第五督导组督导黑龙江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意见反馈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央第五督导组组长冷溶反馈督导意见,黑龙江省委书记、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许勤作表态讲话。中央第五督导组副组长李晓全出席会议。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34岁的马正刚因家庭琐事持刀将其堂哥杀死,被判处无期徒刑,2002年获减刑,于2013年刑满释放,并没有抢劫犯罪前科。如果马正刚作案动机不像警方所说的那样,我们可能会进而怀疑马正刚是否真是凶手?马正刚制造轰动全国的灭门案,其作案动机确实是大家所关注的。假如灭门案的嫌犯不是马正刚,又该对现场提取的马正刚DNA样本作何解释呢?

故意杀人,伪造现场,杀人顶包,这样一组关键词勾勒出的恶性连环凶杀案,于社会大众带来的震惊可想而知。凶手的作案手段非常毒辣,作案过程十分老道。

试想,如果凶手在作案后又返回凶案现场,用沾有马正刚DNA的布条捆绑董云姬及董云姬母亲和董云姬儿子的尸体。这样做现场就能提取到马正刚的DNA生物检材,并认定马正刚作案时受伤,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

然后凶手用胶水堵锁芯,这样做事后很难被人发现,这是一个死无对证的事实真相。还有作案工具如尖刀、农药等,竟然都能瞒天过海,说明凶手具备极强的反侦察手段。

从警方对外公布的案情来看,大家很容易看出,警方并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马正刚即为灭门案凶手,因为有疑点不能予以合理排除,马正刚没有抢劫犯罪前科。警方在没有证据证明马正刚案发前曾到过方正县“伺机实施抢劫作案未果”的情况下,能否依据其凭空推断就认定马正刚早有抢劫作案动机?对警方证明马正刚是否为灭门案凶手的证据作综合评价,笔者判断,如果作粗略的概率分析,我认为马正刚是真凶的概率几乎为零。

接近宋发的人士透露,其曾有长期吸毒史。他曾和马正刚打工的服装厂做服装批发生意。靠卖服装,一年至少盈利十几万,但远不够他用来吸毒的。

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出狱后,马正刚曾在大连一家服装厂打工,一个月有2000多元的工资。就在这段时间,他认识了与该厂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宋发。他有工作,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但现在,仅仅因为他出狱后结交了做服装生意并伴有吸毒史的宋发,竟然瞬间命断瓦房店。

警方凭什么认为是马正刚杀的人呢?因为警方提出了所谓的四件“铁证”:凶案现场有马正刚的DNA,跟警方臆想的马正刚曾在方正县“伺机实施抢劫作案未果”以及案发前马正刚的行踪轨迹,最后是刀具凶器。

众所周知,佳木斯到瓦房店的距离是1200多公里,马正刚作案后为何不将凶器丢弃?他是通过什么途径将凶器从佳木斯带回千里之外的瓦房店?当年警方将凶器与被害人伤口进行比对,确认马正刚坠楼房间内的两把尖刀是作案工具。如果说马正刚作案后是自驾或打车返回瓦房店的,找到“车”了吗?如果说马正刚作案后是乘火车、坐飞机返回瓦房店的,不可能带刀过安检吧?

当年警方称,“2014年2月9日,马正刚乘火车到哈尔滨,10日入住哈尔滨某招待所,12日入住方正县某招待所,伺机实施抢劫作案未果。马正刚作案后自觉罪行败露跳楼自杀了,后经DNA比对确认马正刚一人作案。”有质疑称在当时情况下,马正刚一人未惊动邻居完成短时间的灭门杀戮,没有合理的解释和充足的证据。

首先,命案现场的门窗完好无损,没有被撬的痕迹。凶手为何这么轻松的进入?这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凶手有钥匙,通过开锁进入室内。二是凶手与被害人极为熟悉,被害人给凶手开的门。从现场来看,被害人的4部手机都在,看来凶手不是为财,应当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现场的一切说明凶手与被害人很熟悉,凶手绝不止一个人。那么,凶手作案后为什么往锁芯里灌胶水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伪装命案发生后到现场勘查之前这段时间(10天)现场没有受到人为破坏的迹象。

其次,命案现场的这个沾有马正刚DNA的布条能够证实马正刚的手接触过这个布条,但不能证实马正刚窜入佳木斯进到董云姬的出租屋内,更不能证实马正刚进屋杀了人。凶手用撕成条的床单捆绑董云姬及董云姬母亲和董云姬儿子尸体布条上的血指印何时形成?是案发时,还是案发后?警方侦破的现场极有可能是掩盖过或已变动过的犯罪现场。这就是说,命案发生后凶手极有可能又进去过。因而仅凭布条上的这个血指印认定马正刚杀了被害人显然证据不足。我认为,警方的证据,一是“缺乏”,二是“虚假”,对事实的认定完全失实。

诚然,准确的分析判断凶手杀人的目的动机对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是十分必要的。马正刚作案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当年警方对外宣称,马正刚早有抢劫作案动机。这就奇怪了,不是说马正刚因弑兄获罪的吗?他啥时候抢劫了,都抢谁了?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佳木斯警方为何不重启调查手上的证据呢,案件离真相到底还有多远?

公安副局长的父亲替继子出气轮奸侄女妯娌 遭亲属举报

2015年6月4日,赵洪祥(时任萝北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彬的父亲)带着继子赵伟在佳木斯市向阳区教育5小区401室自家楼内,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对女邻居进行性侵后又劫取1000元现金。

当时受害人一家三口租住在赵洪祥的楼上,当天受害人领着6岁的儿子下楼途径赵洪祥家门口时,赵伟突然打开房门将受害人和孩子强行拽入屋内,赵伟和赵洪祥轮流对受害人进行性侵,不仅如此,赵伟还拿走受害人1000元现金,对方也一直控制着受害人6岁的儿子令受害人不敢反抗更不敢呼救,吓傻了。据受害人回忆,当时一是吓懵了,另外她6岁的儿子还在他们手上,害怕大声呼救会威胁到她儿子的生命安全。

案发后,受害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刑侦一大队报案,时任副大队长的李超在了解案情后,让一李姓民警给受害人做了笔录,但未出具《受理案件回执单》。李超接到报警后,不让民警出具受案回执、不让受害人提交案发时的内衣,属于明显的行政不作为。

性侵事件发生后,受害人一家三口从佳木斯回到阔别已久的萝北老家,在路上接连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跟踪,因对方多次言语挑衅受害人丈夫忍不住动手打了人。案件发生后,被打的人不承认自己是警察,也不承认是受赵彬指使。办案单位也说被打的人不是警察,他叫耿宝江,是萝北县民政局优抚安置办的股长。而就在受害人丈夫被释放的当天,有电话打到受害人的家中声称,那个挨揍的人名叫卜英杰,他是黑龙江鹤北林业地区公安局的副局长。

能干预警方办案是一件稀奇之事,受害人丈夫被释放后,一位接近赵彬的知情人士称,所谓“耿宝江”其实是鹤北林区公安局副局长,名为卜英杰。正是这样的说法,让所谓的寻衅滋事事件再次陷入扑朔迷离之中。

2016年1月12日,萝北县公安局毅然决然地向萝北县纪委监委出具“县纪检委:我局民警、协警中没有叫赵斌的(包括同音)”的证明材料糊弄群众,企图让人们相信“公安副局长冒充管教员事件”确是出于“举报人寻衅滋事”。

据萝北县环山乡尖山村一位接近赵洪祥的知情人士介绍,赵洪祥多年前就与前妻王某离婚,两人育有两子一女,长子赵彬是警察,长媳何小红在萝北县人民医院B超室工作,次子赵琨是萝北县第二中学会计,次媳是萝北县第一小学教师,女儿赵红是萝北县第二小学教师。赵洪祥与前妻离婚后娶了佳木斯籍女子陆秋云重新组成家庭,赵伟是陆秋云的儿子。知情人透露,赵红与黄春梅不仅是同事还是闺蜜,她们的丈夫亲如兄弟,就像一家人一样,偶尔会小聚,相互关爱。

赵洪祥继子赵伟绰号“赵胖子”,赵伟怀疑自己的前妻段艳秋与受害人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声称前妻曾经于20年前与受害人丈夫合伙开过歌厅,并扬言要报复!被强奸的受害人还是赵洪祥亲侄女的妯娌。

在受害人及其家属看来,赵伟、赵洪祥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赵伟从受害人处劫取1000元现金的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况且赵伟还处于缓刑考验期内,为此,受害人及其家属向佳木斯警方提起控告,要求追究赵伟、赵洪祥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但至今未得到任何书面回复,受害人及其家属认为佳木斯警方有失职甚至渎职的性质存在。有律师提示,受害人可以向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要求法律监督。

赵彬通过于长海曾向李超和办案人员打招呼。李超受赵彬和时任双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于长海的请托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性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

据赵彬的亲属马先生回忆,大彬子媳妇幼年丧母,40年前她妈搞破鞋给她爸绿帽子,她父亲在家中将其母亲杀死后逃离现场,整容、化名,安家外地,找了工作,成了家。在1983年“严打”中,她哥哥因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被以“惯窃”罪名枪毙了,她是她叔何志国养大的,她从小就管叔叔叫“爸爸”。

赵彬的亲属介绍,大彬子办事很谨慎,他时常叮嘱弟弟妹妹们,在亲属面前千万别到处显摆。可是事与愿违,一些亲属就爱炫耀赵彬的实力,哈尔滨政法委书记任锐忱、省卫生厅厅长赵忠厚跟大彬子都是好哥们,大彬子媳妇现在的工作就是赵忠厚给安排的。

萝北县公安局向县纪委出具的证明 受访者供图

公安局长以公安机关名义为严重违纪的副局长开具虚假证明,与萝北纪委的庇护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试问,当初身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赵庆玉局长:如果一旦被揭穿,你还能晋升市局党委委员么?后果可想而知,到时候抹黑的不但是萝北警方,还有整个鹤岗甚至是佳木斯公安系统。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2015年1月份,由黑龙江省纪委直接督办,鹤岗市纪委、萝北县纪委对萝北县公安局协警孟某酒后私自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至5人死亡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时任萝北县公安局局长的赵庆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条规定,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据鹤岗日报公示,时任萝北县公安局局长的赵庆玉于2016年10月21日被拟任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提名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并视情追究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三)因工作失职,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该通知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一)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三)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公安干警,这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队伍,却执法犯法,看来,充当赵彬的保护伞确实令赵庆玉前途光明、步步高升了。吊诡之处也恰恰在此。

赵彬夫妇喜欢与公安局长“交朋友”

那么,赵彬走向罪恶的轨迹是因为某种偶然,还是其中蕴含着某些必然因素呢?他与于长海的结识很能说明问题。多年前,赵彬担任鹤岗市公安局刑侦中队长后,通过他“兄弟”赵庆玉的介绍,认识了于长海。赵彬升迁需要靠山,所以他喜欢与公安局长“交朋友”。

据说因吸毒导致人格扭曲的赵彬为了发迹而向公安局长行贿,来谋取不正当的政治利益。得知于长海因儿子车祸丧命,时常烦恼忧伤,便瞅准机会鼓励自己的妻子何小红大胆地跟于长海来往。

与于长海有了特殊关系后不久,赵彬便从鹤岗市公安局调入佳木斯市公安局,并很快被调到萝北县公安局工作。在赵庆玉的帮助下,很快担任主管巡特警、110指挥中心的副局长。赵彬性贿赂的战略初步实现,做到了“恢诡谲怪”与“厚黑法则”的“双突破”。

事实上,身为副厅级官员的于长海,之所以一如既往的庇佑赵彬,甘当其保护伞,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旦东窗事发,谁也脱不了干系,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只能同进同退了。

董云姬一家五口在租住宋发的出租屋内遇害,警方认定了所谓的嫌犯马正刚为什么选择在房东胞兄经营的酒店内自杀?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作为租客的房东,宋发原本和董云姬一家五口并无仇怨,他怎么会突然下此毒手?

围绕着此案,坊间一直在流传着一个难辨真伪的说法。绝对是情杀,而且是熟人。那么晚了,没有人能轻松地就进入她们家,而且走的时候,家里人的手机都在。房租到期了,董云姬囊中羞涩,占玉峰赌输了,肯定是想借机敲诈,真凶恼怒杀人。

坊间流传的这个小段子《于氏列传》,简短又耐人寻味:天朝六十三年冬,桦南县令于氏重金买官晋升驿丞郡守。衙内镐遇车祸,不幸夭殇。县令于氏闻噩耗,借毒浇愁。元宵节恰逢情人节,都头赵氏携妻邀酋齐聚宋府,占四捉奸遭灭门,一时举国哗然。黑州提刑按察使孙氏震怒,遂下令缉拿。真凶密投辽东宋府会馆,欲寻替罪羔羊。徐公献计马氏有科,伪装劫财害命嫁祸于斯。后马氏毒发坠亡,案告破,于酋惧,不能寐,令关闭会馆。郡守于氏躲过一劫,县尉赵氏被贬,仰天长叹曰: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报道中的这起案例及其情节,完全可以写成小说,拍成影视作品了。尤其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从知情人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疑似为同性恋的赵彬很早就被盛传是同性恋,而且其“女友”据说就是房东宋发。《于氏列传》中的徐公系萝北县个体运输户徐二龙。马正刚出狱后,跟徐二龙关系甚密。

为了尽早中止流传于当地的这些传言,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以及佳木斯市公安局理应在新的线索出现之后,对佳木斯2·14灭门案重启调查,以期能扬汤止沸,以正视听。

笔者撰文爆料于长海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出真凶,发现真凶为何犯案,如何犯案的真相。针对疑问,面对显而易见的疑点,包括赵彬在内的所有被举报人,都应该有直面真相的勇气和担当。

笔者调查走访获悉,1959年,于长海出生在吉林省榆树市。如同所有通过读书晋身仕途的“50后”官员们一样,于长海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是乡亲们口中的好孩子。但是他家境一般,加上读大学实在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于长海在16岁初中毕业后直接进入了佳木斯市富锦县永福公社中学任教这在当时是一个极为明智、性价比极高的选择。因为这意味着他及早参加工作,为家庭节省一大笔开支。

在永福公社中学任教的两年岁月里,于长海的工作如同他的小日子一样,过得平淡无奇,每日无非是备课讲课。这一点,远不同于同时代的大学毕业生们,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机关工作了短短几年后,便迅速开始走向领导岗位。

于长海感到了和大学生们的差距,他在工作期间去牡丹江农业学校读了一个农业经济专业的大专文凭,这种攻读在职学历的爱好,于长海保持了很久。

不过年轻的于长海有都是机会,相比于很多19岁才读大学的人,19岁的他毕竟已经是富锦县农业科经管站的副站长了。

1984年,24岁的于长海被调至富锦县委农工部担任副科级调研组长。27岁的时候,他成为了富锦市农委最年轻的正科级干部。这期间的于长海,是一个年轻、上进的机关干部。他读了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专科在职学历。

1993年,于长海被提拔为富锦市委办主任。作为办公室主任,于长海工作的十分勤恳,加上人又年轻,他获得了领导的赏识。

这时的他春风得意,畅想着美好的政治前途。毕竟在富锦,刚过30岁的正科级干部凤毛菱角。

三年半后,他出任富锦市委常委、副市长。这时候的于长海对自己的仕途可能充满着各种幻想,这是年轻政治人物的共同点。

在担任副市长10个月后,于长海被提拔为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7年后,他被提拔为桦南县委书记。

不知道是在官场早就相识,还是王兆力在桦南视察时偶遇,于长海得到了王兆力的赏识。在担任县委书记不到三年后,于长海被提拔为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这一次转身,于长海从经济管理者迅速成为了治安管理者,他成了佳木斯市所有警察的“一哥”。

在时任市委书记王兆力的支持下,于长海的工作上上手很快,他个人显然也很喜欢公安工作,毕竟警察权比经济管理权要诱人的多。肩扛二级警监的警衔,身着象征着权力的白色衬衫,于长海越来越娴熟于地方警界“一哥”的角色。

是的,于长海不可谓不努力。但是账不论欠了多久,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据新华网哈尔滨报道,佳木斯市党政办公中心内着警服、肩佩警衔的政府机关保卫人员,竟然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

另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9月21日18时许,佳木斯市前进交警大队民警迟海超与同事马成龙、朋友杨栋先后在两家饭店吃饭饮酒。21时许,迟海超驾车与迎面行驶的奔驰车相撞,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某、乘车人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认为,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严重损害了佳木斯的城市形象。为整肃风纪,严明纪律,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给予时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长海诫勉谈话。

2015年3月,在佳木斯待了三年三个月后,于长海赴双鸭山任职。任双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7年01月,他履新双鸭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据东北网双鸭山报道,2018年9月10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大会,宣布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免决定:免去于长海同志兼任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同年10月30日,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于长海的双鸭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领导视窗显示,于长海历任富锦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桦南县委书记,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双鸭山市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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