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客车六年后每年都需要年审吗?

对于家住桐庐、建德等市属县市,平常来主城区较少的车主来说,新推出的“浙A区域号牌”可谓是一大福利。

从今年3月1日开始,车主们可通过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浙A区域号牌”申请业务。届时只需按系统提示登录并填写信息,无需摇号和竞价,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可直接获得并打印“浙A区域号牌”指标。

除了网上申请,政策正式实施后,杭州全市8个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各类指标申请业务,市内部分汽车4S店也开通了小客车指标申请便捷办理点。

市中心、绕城内部分高架路、快速路高峰禁行

工作日7:00-9:00和16:30-18:30,包括市中心、西湖景区、城西文教区在内的现有限行区对“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实施禁行。

工作日7:00-10:00和16:00-19:00,包括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道路在内,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不含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对“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实施禁行。

国5、国4小客车满足条件可转入

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很多车主询问,外地牌照的国5、国4排放标准小客车,可否转入“浙A区域号牌”。

对于浙江省外非国6排放标准小客车,转入“浙A区域号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2021年1月5日(不含)前已登记在本人或配偶名下;二是本人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指标,需在2022年3月1日(不含)前依法办理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省外国6排放标准和省内其他地区小客车,仅需满足持有小客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指标即可办理转入。

可通过之江大桥、钱塘江大桥等通道过江

之江大桥、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桥梁隧道不受错峰出行限制,“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可在高峰限行时段通过这些通道过江。

若“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需要往返城西和滨江,可以通过紫之隧道、之江大桥或绕城西线、之江大桥通行。需要提醒的是,因彩虹快速路限行,之江大桥往滨江方向要从滨文路地面道路通行。

早高峰时段9:00后地面道路可通行

“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限行时间和限行范围,是很多车主非常关心的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限行范围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在正式实施的方案中,限行范围有所缩小,下沙、萧山城区东部等地不在限行范围内。

“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限行范围为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工作日7:00-10:00和16:00-19:00,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对“非浙A号牌”小客车实施禁行。

工作日7:00-9:00和16:30-18:30,限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对“非浙A号牌”小客车实施禁行。

萧山城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限行措施取消。

省内小客车急事通每年不超过24次

对于确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限行区域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按规定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请“急事通”。

沪C、苏A和苏E等浙江省外“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浙B、浙C和浙H等浙江省内“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早高峰9:00后可选择莫干山路、天目山路等道路通行

早高峰9:00-10:00,“非浙A号牌”小客车仍不能在高架路、快速路行驶,但可选择地面道路通行。

这时,“非浙A号牌”小客车若想进入市中心的,城北、余杭可以选择莫干山路,城南、之江可以选择之江路,城西可以选择天目山路、文二西路、余杭塘路,城东、钱塘新区可以选择德胜东路、艮山东路、之江东路,过江则可以选择钱塘江大桥、复兴大桥二层、望江隧道、庆春隧道通行。

本次限行限牌政策调整,对“浙A号牌”机动车无影响,限行时间和范围均不变。

关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相关问答

  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答: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具体指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登记相关业务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二、本市小客车指标包括哪几类?
  答:
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三、本市增量指标采用何种方式配置?
  答:
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进行配置。
  四、本市增量指标每个配置周期的配置额度是多少?摇号和竞价的配置比例如何?单位和个人按什么比例配置?
  答: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增量指标按照摇号和竞价8:2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五、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的方式有哪些?程序如何?
  答:
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程序是:(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六、单位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三)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强制注销、“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八、单位和个人的增量指标申请编码数量如何确定?
  答:(
一)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
  (二)企业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三)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企业第1项的规定执行。
  九、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审核再次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什么是更新指标?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答: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1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十一、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吗?
  答:
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十二、夫妻一方可以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转至名下无车的一方吗?
  答:
可以。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十三、小客车指标设有效期吗?
  答: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四、小客车指标使用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
指标不得转让。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
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十五、因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如何办理手续?
  答:
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市调控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

10月10日,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管理办法,除常规配置外,杭州将在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额外配置杭州市小客车县(市)指标[下称县(市)指标]。

那么,县(市)指标将如何配置?四县市的市民怎样才能申请这些指标呢?

针对网友们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浙江在线作者采访了杭州市交通局调控处处长金琳,并结合县(市)指标配置管理办法的细则,为大家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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