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单说明博斯曼法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为了荷兰足球和荷兰俱乐部?

所谓的“蝴蝶效应”,想因为某个细节而引发的连锁反应。

如果要问足坛有哪些蝴蝶效应?我觉得有某些年份的球星转会,会引发足坛的一连串连锁反应,甚至因此改变了足坛格局!

当然,这真的不怪本泽马!

2003年夏天,西甲的巴萨和皇马,都拼命想补强阵容。

前者是为了摆脱战绩低谷期,后者是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发商业化程度。

而此时,因为“飞靴门”等事件,英格兰“万人迷”贝克汉姆,已经与曼联主帅弗格森闹翻。

当时西甲巴萨的大佬换届正在进行中,候选人拉波尔塔把买进贝克汉姆当噱头,以提高自己的人气——就如同2000年的皇马弗洛伦蒂诺以买进葡萄牙足球巨星菲戈为噱头一样。

不过贝克汉姆最终选择了皇马,巴萨只能从法甲大巴黎买进巴西球星罗纳尔迪尼奥,从此开创了一个时代。

曼联在失去贝克汉姆之后,第一选择也是想买进小罗,奈何被巴萨抢先一步。

因此曼联看中了还在葡萄牙里斯本竞技效力、年仅18岁的C罗。

之后曼联新7号,也改变了足坛格局。

这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奠定了之后几年巴萨,皇马和曼联的足坛地位和战绩。

巴萨走向复苏,小罗一度成为足坛第一人。

皇马因为过分商业化开发,导致薪金空间受限,被迫放走马克莱莱,银河战舰一期衰落。

曼联虽然没有马上变强,但是年曼联完成英超三连冠,并连续两年打进欧冠决赛,C罗也成为金球奖得主!

2001年夏天,当时足球泡沫经济还没有被捅破,所以各路豪门新贵都烧钱很积极。

弗洛伦蒂诺在餐巾纸上留下暗号,齐达内心领神会,从意甲尤文图斯跑路到西甲皇马,创下当时足坛最高转会费。

卖掉齐达内和因扎吉之后的尤文图斯,也没想着拿钱吃利息,而是拿着这笔巨额转会资金,从拉齐奥买进了捷克铁人内德维德和智利射手萨拉斯,又从帕尔马买进法国铁卫图拉姆和本土门神布冯,把球队改组为“铁血之师”。

弗格森的曼联,因为要“拉丁化”转型,而买进拉齐奥的阿根廷“巫师”贝隆。

失去了贝隆和内德维德这“中场双核”的拉齐奥,也不闲着,天价买进西甲瓦伦西亚队长门迭塔和乌迪内斯的意大利意国脚费奥雷——此前西班牙足球巨星门迭塔连续两年率瓦伦西亚打进欧冠决赛,正值巅峰。

未能获得欧冠资格的AC米兰,则买进了尤文图斯的意大利“机会主义者”因扎吉和佛罗伦萨的葡萄牙古典前腰鲁伊科斯塔,他们与原有的乌克兰“核弹头”舍甫琴科组成了“新三剑客”——同期的AC米兰,还从国际米兰“抄底”了本土新星皮尔洛。

因为开支太大,且买进的球星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状态,拉齐奥和帕尔玛一年后都走向破产,重组后的尤文图斯和AC米兰却迎来了下一轮高峰。

但那两年意甲先后失去了齐达内和罗纳尔多这样的巨星,买进的门迭塔等人又是水货,从此意甲也不再有“小世界杯时代”的风光了,足坛格局因此被改变。

除了2001年和2003年夏季转会期,你还见过足坛有哪些类似于蝴蝶效应的事件呢?上图的拉齐奥,你还能认出几个球星?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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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您说的这个事件,即弗格森当年入主曼联,这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是指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它是一种混沌现象,说明了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往往还会适得其反。

确实,蝴蝶效应更多是指一个微小的变化能影响事物的发展,其表现更多为一个微小的变动,引发了事物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更多为“反向”的影响越来越大,那样才能突出所谓蝴蝶效应的影响力。

而当年弗格森当年入主曼联,固然无法预测到未来的九十年代曼联可以统治整个英超,但是在八十年代,利物浦的鼎盛对于曼联的压制,弗格森入主后,从青年军亲自抓起,曼联的局面是一点一点朝着比较良好的方向发展,因此弗格森入主曼联是一种良性的影响,这不是典型的蝴蝶效应。

真正对于近30年的欧洲足坛有所谓的“蝴蝶效应”影响的事件,首推“博斯曼法案”。可能年轻的球迷朋友对于“博斯曼法案”不是太了解,或者也没有听说过。简而言之,“博斯曼法案”的案件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球员对于转会相关诉求的普通案件,但是这个案件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欧盟因此对于相关的球员转会制度做了非常大的更改,这样的判罚出台后,直接导致了很多原来依靠培养青年球星进而转卖而获利的俱乐部真是血本无归,尤其是像荷兰的几个俱乐部,像阿贾克斯尤盛。因为很多非洲和南美洲的年轻球员来到欧洲的第一站就是荷兰,然后以荷兰俱乐部为跳板,通过一些欧战,进入到其他联赛豪门的球探视线,最后通过转会,进入到英格兰、西班牙、德国、法国等这些发达国家的足球俱乐部。

这就是原来很多荷兰俱乐部的生存链条,但是有了“博斯曼法案”,欧盟最终裁决,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这项法案的出台,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有效的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

它确实是保护了球员的利益了,但是,很多的小俱乐部因此失去了原来的生存基础,而就是大的所谓豪门的足球俱乐部,他们现在对于球员签约和转会,也是要在球员在最后一年效力期前,提前就要转卖或者续约这名球员,要不然球员的合同期限到了,他就是属于自由转会,俱乐部就会损失很多资金。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很多俱乐部签约球员后,一般签了三年,其实到了两年或者两年半之后,就要考虑球员的续约或着接受其他球队的报价,赶紧把这名球员的未来安排明白了,要不然合同期到了,就是颗粒无收了。像当年比较有名的就是巴拉克的合同到期后自由转会,免费去了切尔西,拜仁没有获得任何转会的收入。当然拜仁不是没有找过巴拉克,是巴拉克主动逃避和拜仁的谈判,他是一心想去切尔西的,因为当时的拜仁实力比较弱,经常在欧冠的十六进八的比赛中就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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