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就被告郭美美和汪邹雅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人)和法院特邀监督员出席了本案的审理。
公诉方认为,被告郭美美和汪邹雅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郭美美认罪,公诉人建议判处他2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法院将选择一个时间对该案作出判决。
郭美美在做最后陈述时哭了。她哽咽着说,她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监狱里,在出狱一年后再次被捕。她表示非常遗憾,说“我在生活中失败了”和“很抱歉关心和支持我粉丝”。
2021年3月,上海浦东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成分减肥食品生产销售案(西布曲明),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保健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周某某、郭某某75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其中,郭某某,即,郭美美,是参与减肥产品的销售人员之一。
事实上,这已经是郭美美“二进宫”。2015年,郭美美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五年监禁,并于2019年获释。
据国内媒体报道,几名法律从业人员认为,根据刑法第第144条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应处以罚金;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法院披露的当前情况来看,本案的严重危害和其他严重情节并未公布郭美美。
然而,郭美美因先前的赌博罪于2015年被判处五年监禁。这起涉嫌犯罪的案件距他获释还不到五年,构成累犯,应当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