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一级考试报名,报考曲目填什么?

  2020年暑假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东莞地区),音乐基础知识科目考级采用现场考级形式(即平板电脑的机考形式),器乐表演类考级采用线上提交视频形式进行。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专业人才;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家级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弘扬音乐文化,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

  1、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通过者可获得考级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考级证书或做定级处理。

  2、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为了让考生基本功更加扎实,防止对考生拔苗助长,请家长、考生勿盲目跳级报考。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根据考生的实际水平听取指导老师意见,合理报考。

  (一)音乐基础知识考级不允许跳级报考,必须逐级报考并在报名系统上提交前一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二)其他考级单位转中国音乐学院需从音乐基础知识一级起报,但可根据对应专业级别连报;

  (三)未获得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基础知识三级证书者,不予颁发专业10级证书;

  (四)专业考级一年只允许跳一级,并在报名系统上提交前一级证书原件;6级以上不允许跳级,最多可连报2级;

  (五)幼儿园考生需从专业1级起报,小学考生可从3级起报,成人可从5级起报。

  (六)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音乐基础知识三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音乐基础知识三级证书在报名系统上提交原件(电子版)。

  (七)报考专业省级转国级需从已获得省级证书平级专业起报。

  考生统一通过扫描机构专属二维码,在考级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对录入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因报名信息录入错误所造成后果自负(身份证号码必填,如因填写考生信息错误,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表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费用,自行交纳20元/本的证书修改成本费)。所有专业报完后,请到报名机构交纳考级费(报名、考级、证书)统称考级费。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每科目每级别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面均需写上考生姓名、专业、级别等信息)。为了便于做证书,请使用固体胶粘贴,不能用双面胶粘贴。考生凭准考证和报名表进行考级。

  办完报名手续后,恕不办理改报或退报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作弃权处理,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2020年基本乐科考试办法:

  专业3-5级考基本乐科一级;

  专业6-7级考基本乐科二级;

  专业8-10级考基本乐科三级;

  专业表演文凭级(11级)考基本乐科四级。

  考试结束后,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1—6级考试科目:基本乐科

  1—9级考试科目:唢呐、扬琴、三弦、中国鼓、次中音号、低音提琴、马林巴

  1—10级考试科目:

  钢琴、古筝、竹笛、笙、二胡、琵琶、阮、电子琴、电子琴(双排键)、手风琴、数码钢琴、少儿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小号、长号、圆号、大号、长笛、萨克斯、单簧管、小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民谣吉他、巴乌、尤克里里、葫芦丝、爵士鼓(电爵士鼓)、小鼓、朗诵

  表演文凭级:钢琴、二胡、古筝

  备注:必须按以上规定级别报考,各科目的级别规定依每年的简章为准

  音乐基础知识科目考级采用现场考级形式(即平板电脑的机考形式),器乐表演类考级采用线上提交视频形式进行。

  2020年暑假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暑假现场考试/提交视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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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所有参加专业考试者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 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各一首; 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演奏文凭级需有本专业九级证书方可报考,考试分两次进行(民乐类除外):第一次考试成绩需获“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评审表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演奏文凭级第一次考试评审表(民乐除外)。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定的曲目考级。

  *北京以外地区钢琴仍可使用旧教材。其它各专业新、旧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北京地区民乐专业考级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材。

  *自2010年起北京以外地区民乐专业考级也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材。

  二、有关《音乐基础知识》报名要求:

  1、 报考我院各专业1-2级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音基”证书。

  2、报考我院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测试一级合格证书(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需带户口本原件)。每年寒、暑假在本院举办“音基”一、二、三级测试各一次(拟报二级和三级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前一级证书)。

  考生需获“音基”二级证书后方可报考钢琴等表演专业7—9级及演奏文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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