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人怎么保护当地文化

拉萨融媒讯(记者左晓萌)12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获悉,日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将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理念成果和行之有效的经验,予以固定和规范,以激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做好传承工作,着力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

据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是非遗保护的基本制度,是非遗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规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更加完善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和程序;并从技艺精湛程度、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传承活动开展、品质修养等方面,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增加材料复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答辩、公众异议等评审程序和环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的公示时间修改为20日。

自治区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工作,也是展示我区非遗保护成果的具体体现,对于体现中华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非遗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观念的形成,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健身政策举措越来越完善、健身途径越来越便捷、健身环境越来越优越。

民政部授予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近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妥坝乡康巴村文艺队表演了西藏传统八大藏戏之一的《诺桑王子》,为当地群众献上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

目前在该基金会平台入驻的专项基金共有13家单位。未来,基金会的日常业务将严格遵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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