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哪家酒店服务好卫生干净?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防输入、防扩散、防蔓延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全面阻断疫情输入性传播,依据甘肃省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现就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公交车辆暂停运营;加强出租车运营管控,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严禁出城、跨区域运营;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停止运营,严禁私家车从事客运行为。

二、严禁所有餐馆饭店聚餐行为,晚7点前停止营业。

三、除药店、蔬菜店、水果店、粮油店、超市等销售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商铺暂停营业。

四、影院、KTV、酒吧、茶楼、会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五、100张床位以下的酒店宾馆、私人旅店、民宿一律暂停营业。100张床位以上的酒店宾馆要全面落实防疫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内部消毒工作,并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六、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讯、广电网络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暂时不得复工。

七、集贸市场、活禽市场继续关停。

八、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开班。

九、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居民楼院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做到管控全覆盖。对所有来武都人员,尤其是疫区来武都人员,严格落实自行报备、登记检测,采取“一盯一、多盯一”的方式,全面落实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盯死看牢,严格管控。

十、所有农民工暂缓外出务工,来武都务工人员暂缓返回。对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务工或返回的,要做好交接管控工作。

十一、所有公园、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禁止3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十二、本通告自2月3日0时起实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陇南市武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有关单位:

《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年)》(甘政办发〔2016〕203号)和《陇南市人口与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陇政办发〔2016〕15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201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285.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2.96万人,农村人口212.80万人;常住人口259.0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07‰。地区生产总值315.1亿元,比上年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5亿元,增长6.55%,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915 元,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405元。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5151个。其中:公立医院24个,社会办医院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个,卫生院222个,村卫生室312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1个。全市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1624张,其中:医院床位841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731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477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327张,占88.84%;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1297张,占11.16%?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50张。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共计12493人(不包括村医),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211人;执业(助理)医师3112人,注册护士3169人?全市村卫生室人员为3402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33人,执业(助理)医师1.20人,注册护士1.22人。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1281.33万人次,较2014年增长了2.36%。其中,医院284.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57.3万人次、其它医疗卫生机构24万人次,全市出院病人285166人,较2014年增长了4.77%。其中,医院201410人次(含中医医院53757人次)、卫生院72973人次、妇幼保健院8664人次。全市平均医疗床位利用率为84.02%,平均住院天数为8.1天。2015年全市医师人均每日负担诊疗人次为14.40人次,医师人均每日负担住院床日为2.37。传染病实现有效控制,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病死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3岁,较2010年的72岁提高了1.39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58‰、3.38‰、4.21‰,较2010年明显降低,且均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夯实基础、攻坚克难、科学发展、赶超跨越的关键时期。我市的“433”发展战略以及“健康陇南”战略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有序、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国家中医药局和旅游局批准陇东南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在2013年甘肃《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陇药产业发展以定西、陇南为重点,这为陇南市中草药产业实现快速高效发展提供了可能。

  1.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衡

  总体上,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特别是优质资源相对不足,医疗卫生服务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居民快速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不同县区之间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明显,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差异过大,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服务领域逐步缩小。专科医院发展较慢,康复、老年护理、儿童医疗等资源短缺。

  2.卫生人力资源素质及数量有待提高

全市高素质医疗卫生人员缺乏,截至2015年底,我市卫生技术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0.20%,大学本科学历的占12.89%。医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8.17%,中级职称占33.42%,初级职称的占58.41%?护士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仅占总数的0.3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不足。201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仅为1.24人,低于全省平均1.77的水平;村医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小,年龄结构老化,队伍不稳定,后继乏人。护士严重缺乏,医护比为1:1.02,与全省1:1.30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3.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我市大规模、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少,护理、老年病、康复等专业化民办医院不足,医学影像、检验检查、消毒供应等社会办服务机构缺乏。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相比服务量少、床位利用率低,对公立医院的补充作用不足,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卫生服务需求增加

  预计到2020年,我市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将日益增长。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使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成为居民主要的疾病负担。疾病谱的改变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服务效率、服务能力和协作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市深化医改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在全面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需要进一步均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效率,改善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配置不合理的现状。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围绕“健康陇南”战略,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强基层、优结构、提能力,促进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推动系统整合和优质资源持续下沉,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扶持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推进健康服务业和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强化政府规划、筹资、监管职责,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基层服务能力,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四)坚持系统整合和分类管理相结合

  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模式,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科学布局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内涵发展,提升能级

 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推动公立医院走精细化的内涵发展之路。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扩大优质卫生资源,构建适应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为主线,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7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1.92人、2.29人、0.80人(表1)。

表1 年陇南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县(区)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属地层级实行梯度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总体上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的方针,坚持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方向。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市州和县市区二级)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办的医院)。县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机构,均由政府主办,分为市州及县市区办。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的骨干作用,承担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人才培养、医学科教、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治、援外、国防卫生动员、对口支援、救灾、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市办医院主要向地级市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县办公立医院是政府向县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推进分级有序就医模式的实施,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公立中医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在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的基础上,市和县区办中医医院还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公立医院设置应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推动不同层级区域范围内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在保证总量的前提下,重点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

  县区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县区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中医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区可在县办综合性医院设置中医科。原则上,50万人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30万人以上的县区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全市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市级原则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如暂不具备条件,可在市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各地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市办医院2020年床位配置标准见表2。

表2 2020年陇南市市办医院床位配置标准

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地址)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8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100张;专科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需要扩建的医院床位使用率必须达到85%以上。

   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高于1:0.4的公立医院,不允许增加床位。病床使用率小于80%、 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公立医院,应减少床位编制。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陇南市力争到2020年,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09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进一步破除社会办医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放宽举办主体要求,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放开社会办医院在设置数量、选址、类别、床位、间距方面规划限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放开社会办医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制订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支持性政策,推进社会办医院行政审批标准化,鼓励各地探索促进社会办医院发展的有效办法。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落实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投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部分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承担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向居民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和指导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推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床位规模。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12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宜控制在60张以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不超过50张。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免疫、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中心(所)、急救中心(站)、血站等。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置1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稳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优化整合。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独设置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设置

  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予以合并,组建成市级、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同级健康教育中心(所)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3.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市、县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4.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

  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整合卫生、计生现有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综合设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5.采供血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及省级的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本规划期内维持现有血站数量不变,陇南市中心血站负责本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的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中心血库、储血点、采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6.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设置

  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市级可结合当地实际,设置1所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院)或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病区。健全市、县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县区可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卫生科。在市、县区精神专科床位总量控制范围内,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精神病专科医院。

 7.紧急医疗救援机构设置

  按照属地管理、政事分开、快速响应、方便可及的原则,建立以120急救指挥中心为核心,陇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以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指挥统一、高效协调、功能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在有核设施、大型核辐射装置的重点地方要建设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

  8.其他专业防治机构

  市级应设置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区应在综合医院或中医院内设置传染病区。县区级原则上不设置专科防治机构,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归口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与其它机构合并。

  五、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综合考虑各行政区划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客观因素,《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将甘肃省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划分为兰州区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平庆区域(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区域(天水市、陇南市)、河西区域(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4个区域医疗中心。陇南市属于天水区域,要积极与天水合作提升区域疑难危重病症医疗水平;积极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综合医院发展,加快形成省级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大力引导中医药等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陇南市与天水市共同构建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76张,市级及各县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见表3。

表3 2020年陇南市各县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单位:张)

2020年规划千人口床位

  注:市级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并入了武都区

  (二)各地区各类床位配置标准

  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格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资源短缺区域和社会办医领域。增加康复、护理、儿科、精神卫生、老年病、耳鼻喉等专科床位配置,完善专科床位比例结构。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进一步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5%;综合医院的中医床位数应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根据各县区近几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地区差异,分别制定各县区床位配置标准(见表4)。

表4 2020年陇南市各县区各类医疗机构床位规划(单位:张)

  注:市级公立医院的床位数并入了武都区

  (一)总体配置标准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到2020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14912人、5122人、6109人、2134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5.59人、1.92人、2.29人、0.80人,医护比达到1:1.20。各县区人员配置标准见表5。

表5 2020年陇南市卫生人力资源配置主要指标(单位:人)

  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并入了武都区

到2020年,全市医院执业(助理)医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1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占比不低于40%;注册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占比不低于30%。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代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备。此外,要加强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建立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医学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医学人才成长机制,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完善选拔机制、建立研修制度、资助重大学术活动等措施,努力打造医学人才高地。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康复回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层次等渠道,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水平。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2.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机构总人数的85%。

  3.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照平均每千人口0.09至0.1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卫生计生监督员人数不低于在岗在编人数的80%,市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占比达到50%以上,县级达到40%以上。

  4.中心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确定。

  5.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6.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确定。

  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医院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医疗保健任务,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标准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更加科学合理适宜,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配置规划实行有效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准入、有效使用原则,重点满足县级医院建设与装备需要,重点保障装备空白地区配置需求。每百万人口CT配置达到6台、MRI配置达到3台,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

  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等专病防治机构开放。推进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采取梯度配置政策,新增配置以临床实用型为主。要预留规划指标空间,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需求。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全市以市办综合医院为龙头,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力争建成区域医疗中心。到2020年,打造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争取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为县级医院培养一批专科带头人、带出一批专科技术团队、推广一批临床适宜技术、打造一批品牌专科。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化基础全面夯实。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100%人口。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市、县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甘肃省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并实现全市范围内就医“一卡通”。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数字化的影像、病理等中心建设。

  开展健康云服务行动计划。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全面推动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健康信息云平台。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的健康服务新模式,推动移动医疗、精准医疗发展。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

第五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到2020年,85%的县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90%。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县域一体化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

  公立医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确保医疗服务的可负担性、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实现2020年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破除逐利性,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的准入、监管、生产供应、流通、价格管理、采购、配送、使用流通和价格改革,保障质量和供应,降低虚高药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持续推进以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筑牢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网。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第六章 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强化卫生事业宏观调控。市级政府依据本规划负责研究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要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等卫生资源细化到各县区,并按照属地化原则,对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县区政府要依据本规划要求,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人社、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在本规划实施推进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合理划分市级政府和县区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三、加大资源调整力度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对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020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适当压缩床位。

 健全基层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建设和管理,建立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岗位聘用、教育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各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须经市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当地政府审批。各级要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

 建立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或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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