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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項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消毒产品及清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来源:利州区环保局 浏览量:3100 发布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5572912)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利州區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区环保局窗口
2019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关于《消毒产品及清洗产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報告表》的批复 |
广利环审批〔2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