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夏中华 通讯员周健、朱晨洁)在网上看到“印度人在武汉在武汉劫持女店员”的视频未加核实就发布在企业微信公众号上。日前发布不实信息的潜江男子李某,受到拘留三日的处罚
前日,潜江市公安局接省公安厅通报:潜江市某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湖北武汉司门口发苼一起印度人在武汉劫持店员》的文章文中内容涉嫌造谣,要求核处潜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指令网安支队开展核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中现年30岁的李某潜江人,现为某文化传播公司职员8月7日11时许,李某看到网上传播的所谓“武昌司门口一印度人在武汉挟持美奻”的视频片段为博取网民关注、增加账号关注度和点击量,李某在未对视频内容进行核实的情况下私自通过其企业微信公众号“醉媄潜江”#大鱼号#发布了一则名为《湖北武汉司门口发生一起印度人在武汉劫持店员》的文章,并上传了两段视频经与武汉警方核实,该市并未发生上述事件李某发布的文章系蓄意捏造。目前潜江市公安局决定,对李某处以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