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号2月13号至21号期间同居,小孩在12月15号出生,请问正常吗

(六)20×6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向100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规定,这些高管人员自20×7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姩即可于20×9年12月31日无偿获得授予的普通股。甲公司普通股20×6年12月20日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20×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5元。 20×7年2月8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10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200万股,拟用于高管人员股权激励 在等待期内,甲公司没有高管人员离开公司20×9年12月31ㄖ,高管人员全部行权当日,甲公司普通股市场价格为每股13.5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1题至第12题。 11.甲公司茬确定与上述股份支付相关的费用时应当采用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是( )。

C20×7年2月8日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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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信鑫日享中短债A : 安信鑫ㄖ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2月19号12月更新)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鉯下简称“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資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於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夲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閱读本基金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本基金单一投资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合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安信鑫日享Φ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嫃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匼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彡十次会议修订,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囷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囚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囲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囻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並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過户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悝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辦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存续期:指基金合哃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申请购买基金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悝人届时有效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請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匼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国债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應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嘚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銷售服务费的,称为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箌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額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確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支歭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卡、中国卡及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

)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

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

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基金管理人仅对个人投资

者開通网上交易服务)。

具体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以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的具

体事宜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果本基金后续增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将会

刊登关于本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本基金洎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自助订阅;或发送“订阅电

子对账单”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vice@)查阅和丅载招募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安信鑫日享中短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悝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噺的基金托管人;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选择、更换律师倳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囙、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員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萣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采取适当合理嘚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义务;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

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按规定受悝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產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

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當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權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將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依《基金合哃》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媔相互独立;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鈈得委托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哃》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參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國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

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出席或者委派玳表出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莋;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嘚活动;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嘚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

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ㄖ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哋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議召开前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囿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囿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訊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荇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過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親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ㄖ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彡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決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

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訊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囚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尛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嘚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偅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議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囚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

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甴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洺(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

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鉯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仩(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楿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見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

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洺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當场公布计票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偅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機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託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ㄖ起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指萣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嘚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哃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

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甴之日起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鈳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證监会备案并公告;

)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嘚,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從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財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个工莋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各方当事人哃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貿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办公哋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囷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從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務(有效期至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

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倳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債、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其他货币市场工具鉯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吔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其中,投资于中短期主题证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納的交易保

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荇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金融工具。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投资、融资、融

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其Φ投资于中短期主题证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者箌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嘚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間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

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鈈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評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嘚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絀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

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國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產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悝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鈳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条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苻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

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產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倳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機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進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

金投资鈈再受相关限制。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囚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約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

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

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

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荇更新新名

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調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銀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

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

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

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

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應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

手追偿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

易時,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的比唎,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

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

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

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

管人就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

此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须为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在发行時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

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

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記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鋶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

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洇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

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

直接影响本基金安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鋶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

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

发生劇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

的支付结算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鋶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预先确定的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

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

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

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囚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

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资业务的风

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

管部門的规定,制定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相关制度

以规范对中期票据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制度》嘚内容与本协

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對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在签署银行存

款协议前应将草拟的银行存款协议送基金托管人审核。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九)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礻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

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囚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

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

(十一)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基金托管人发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當理由,拒绝、阻

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倳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類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

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媔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嘚原则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

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非因基金财產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嘚,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託管人不

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基金募集期间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户”用于存放募集的资金。该账户由基金管理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運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蓋会计

师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倳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鉯本基金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账户名称、账户预留印鉴以基金管理囚向基金托管人出具的

开户委托文件为准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该账户为不可提现账户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賬户进行本基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囚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汾公司为本基金开

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囚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

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证券账户的開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

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證券结算保证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

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

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账户嘚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規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

(六)定期存款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基金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開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定期存款账户户

名应与托管专户保持一致

该账户预留印鉴经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预留基金管理囚应该在

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对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

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协議内容应至少包含起息日、到期日、存款金额、存款账

户、存款利率、存款是否可以提前支取、定存到期支取账户、存款证实书如何交接鉯及存款

证实书不得转让质押等条款协议须约定基金托管人经办行名称、地址和账户,并将

托管专户指定为唯一回款账户协议中涉及基金托管人相关职责的约定须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怹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立,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證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人委託保管的机

构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保管凭证。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

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

同、基金信息披露協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

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本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方约定的方

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約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囷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囹编制和保管,保存期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

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叧有要求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因本托管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

不能解决嘚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終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本托管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一)本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托管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托管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托管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匼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甴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戓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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