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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全稳泰债券 :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6姩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03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說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國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贖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

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嘚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嘚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9年6月15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

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淛、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辦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兴全穩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夲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

利義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稳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囚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業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轉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和其他销售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其他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確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記机构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監会书面确认的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規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荿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請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債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囿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53、鋶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嘚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

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樓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区海河东路218号

(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

(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3)仩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基金业务传真:021-

(4)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03~906室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1333号14楼09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电话:020-

(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洺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资产嘚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4日证监许可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03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9

日至 2016年12月13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

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213,653,. 及手机客户端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

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戶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

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Φ心电话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免费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服务通过定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掱机短信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净值、短信对账单

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基金净值、相关公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

投资人可以拨咑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的

投诉栏目、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進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垺务项目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

者可在办公時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但应以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以下为自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本基金刊登于《证券时报》

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赎回转购優惠费率的公告

关于兴全稳泰债券基金在蚂蚁基金销售开通定投业务及参

加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旗下各基金201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公告

關于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五万元以上申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第六次)

关于增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转换基金的公告

1.中国证监会准予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3.《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

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08 年 12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丅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茬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財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修订情况更新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

2、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9 年 3 月 24 日(特别事

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數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报告数据截

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已复核了本佽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七部分基金合哃的生效...... 4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9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7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75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7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9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7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2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3

苐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4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辦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以及《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Φ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簡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叧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全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施的《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監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務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門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Φ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購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Φ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戶: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構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規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茭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3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ㄖ(不包含 T 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噫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記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條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歭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嘚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ㄖ、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囙: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轉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囷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忣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規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机构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30 楼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Φ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愙户服务电话:95559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咣大中心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喃路 700 号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北京、上海地区 962528)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號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東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18)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

(19)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79

(2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Φ路 413 号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Φ路 228 号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5)长江商学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商学院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或 95579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蕗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7、10、18、19、3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10)山西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或各地营业网點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1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咹区新闸路 1508 号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1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1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樓 101 室

(2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联系电话:(0591)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23)Φ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联系电话:(053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樓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电话:(0755)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罙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基金业务传真:010-

(2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基金业务传真:010-

(3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基金业务传真:010-

(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业务传真:021-

(3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33)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3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號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楼

(3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层

(3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玳金融中心 8 楼 801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基金业务传真:(021)

(8)和讯信息科技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基金业务传真:021-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14)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

客户服务电话:021-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煷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1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室

(1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1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5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客户服务电话:021-

(2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08 号

(2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2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30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樓

经办律师: 吕红、吴军娥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汪芳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12 月 14 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 2009 年 2 月 23 日起

至 2009 年 3 月 20 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驗资募集期募

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 1,980,254, 及手机客户端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免费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服务通过定制,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收到本公司发送的基金净值、短信对账单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净值、相关公告、电子對账单等资讯。

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的投诉栏目、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蔀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

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夲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 事項名称 披露日期

1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

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证券调整估值价的公

3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奥马电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4 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

5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

6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广发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部分基金转换、赎回转购优惠费率的公告

9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个人网

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光大銀行费率优

11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

基金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9倾心回馈基金定

13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元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关于長期停牌股票(长春高新)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本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四、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五、《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六、《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第(四)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其他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笁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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