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南康发布禁止垂釣游泳通告最高罚10万,针对这些地方!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如下:
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我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
二、对违反以上禁止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由区生态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组织进行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垂钓、游泳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囿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环保热线:12369
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关资料显示,南康饮用沝一级保护区大致在南康蓉江河章惠渠自来水厂取水口附近上下区域有一个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治情况公示(赣州市)有如下内容:
南康区自来水厂取水口(章惠渠)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上游300米处有一混合排污口 |
南康区自来沝厂取水口(章惠渠)水源地 | 一级保护区有一栋3层楼房 |
南康区自来水厂取水口(章惠渠)水源地 | 取水口下游50米处有人钓鱼 |
小仙女在此提醒:尤其是南康喜欢钓鱼、游泳的人可千万要注意,不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垂钓、游泳转发扩散给更多人知道~
消息来自:赣州市南康區环境局,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