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上刘丽薇和魏强在学校的环形跑道上跑步,张市长上刘丽薇和魏强跑步的速度比为七比九,他俩从同一点出发……如图

魏强 集体备课同案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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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四语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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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工会积极分子
2014 年度清华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拟表彰名单(共计 318 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单位 建筑学院 土水学院 环境学院 机械系 精仪系 热能系 汽车系 工业工程系 电机系 电子系 计算机系 自动化系 微电子所 航院 工物系 化工系 材料学院 姓名 王福庸、刘海龙、尹思谨、黄大鹏、张晓红 徐 珺、沈言琍、徐千军、王 颖、李克非、纪晓东、周 滢、杨 薇 马永亮、陶 楠、谭画新、李京峰、张 旭 牟 鹏、杨东超、张文增、蒙红樱、刘宇宏 徐蝶飞、马 骋、张海涛 龚迎莉、陈铁军、刘 红 卢 健、聂圣芳、李文姝、唐 帆 贺司晨 王 鹏、骆 娇、刘 艳、蔡永生、孙艳栋 王 健、王 晶、张亚辉、孙甲松、乔 飞、 皇甫丽英 张文杰、谌卫军、倪 兵、吴 刚、贾 珈、 高玉超 胡坚明、黄海燕、陈莉平、郭晓华 高力立、高俊丽 牛洪涛、黄旭东、周 红、由小川、张 骁 郝 英、刘恩军、刘井泉、刘 萍、王 义、 吴朝霞 杜 奕、王 垚、殷 珂、于燕梅、朱玉山 宋 成、宋 军、李亮亮、胡晓清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数学系 物理系 地球科学中心 化学系 生命学院 经管学院 公管学院 金融学院 法学院 新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学院 社科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部 信息化技术中心李 云、王晓峰、彭树智 柯伟平、宁传刚、杨 红、梁昌林 刘远政 李怡红、宗瑞隆、李亚栋、席婵娟 罗雪春、林 琳、丁晓岚、朱 梅 杜 波、郭朝晖、黄为华、张力军、赵 霞、 张荆英、卫 强、潘文卿、汤春晓、刘 霞 殷成志、吴昊芳、梁 正 吴 娜、苑明菲、徐兰英、刘 婧 刘洁莹、程 啸 王小骎 张 静 唐 伟、高 嵩、陶刚强、赵 静、高 欣、 杨 勇 唐晓阳、王小云、郑 倩、吴 莹 王 欣、张宝华、张京生、郑林庆、夏 欢、 陶美琴 陆 淳、朱全海 马跃征、杜 婧、李淑春、姚星坤 马景陶、王革华、孙 涛、邢 颖、权 英、34.核研院吕宏燕、张 颖、吴 倩、陈志鹏、昝青峰、 郝少昌、梁天涛35. 36.教育研究院 医学院张 羽 梁作清、赵 莹、叶 薇、王 钊37. 38. 39. 40. 41. 42. 43.软件学院 信研院 继教学院 图书馆 出版社 附中 附小刘强 杨海军、张翠花、韩 明、王 娜、蒋 蕾 单经纬、苏 英、许天员、李 伟、许 迪、 张 晶、郭宏涛、王 丹 程变爱、童庆钧、程爱平、于 婷、王 媛、 张效光 陈 昕、周 颐、常雪影、白 杰、张 民、 王晨宁、田 晶、杜 江 王 田、鞠 红、冯婧琨、陈卫东、徐文兵、 张春旺、杨国兴、莫振伟、白雪峰、徐 蓉 王 焱、陈京芳、张 静、李丽娜 孙 宇、毛雪鸥、葛格登、尧志红、王向宇、44.校机关唐 杰、崔 凯、李 威、梁国华、徐增辉、 刘 坤、邢高熙、梅元红、张 健、刘 洁45. 46. 47. 48. 49 http://http://www.wenku1.com/news/8D00E4BC36CCA217.html50.保卫部 财务处 基建处 工程公司 接待中心 后勤机关陈 民 栗 萍、袁继英、管 力、何凤伟、张晓晔 许 诺 彭玉海 肖 薇、张 莹、尹 航、徐 东、齐文娟、 李韫韫、梁媛缘 王 艳 陈 晶、曹 蕊、刘 佳、赵长友、魏敬东、51.物业中心梅 朵、杨 蓉、向 丹、郭力锋、刘冀伟、 张宇航 魏向东、邢昊腾、刘明明、赵廷波、杨 曦、 刘 珺52.修缮中心王玉红、王保旺、段 凯、芦永生、乐 晶、 53. 饮食中心 朱昱漩、魏 强、李 伟、丁晓丽、张中亮、 朱娉婷、刘广东、王 强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正大公司 街道 校医院 清华控股 训练中心 通力公司 第一附属医院 第二附属医院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深圳研究生院 薛思芹、米春燕、刘 丽 尚新民、方仲奇、郭新艳 祁瑞环、李建红、张 群、黄 洁、张翠芸 赵 华、朱迅红、潘 芳、叶 铭、谢 庚、 庄媛萍、白 羽、郭 羽 张秀海、程 松 马 骏、王 宇 郑东升、何 军、曹亚坡、张晓萍、张继平、 单希颖、史冬燕、刘学芹、张亚侠、陈淑苹 徐玉新、崔春涛、张志军、张洪霞 林琼菁、张 蕾、杨 宇、李 琪、韩冬野 徐青青、李叙凤 李志华、王俊华、段远源、程文浩、冯 鹏、 64. 校工会推荐 任 茜、李艳梅、赵 颖、刘建铭、徐燕军、 李 哲、高振远、王建武、李 蔚、黄晓霞、 郑 鹏、王守军、潘 伟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92to.com,您的在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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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偶尔进入天山繁花版块,看见了2015献词:“每个人的青春记忆都在故乡沦陷”感慨万分。在上海生活已经很多年了,对于这个在籍贯和身份证上显示的城市,我始终是个外地人。  哪里才是我的故乡?在新疆时我是上海人,在上海时我是新疆人。在青春的记忆里,一半是新疆一半是上海。庸庸碌碌的过了是四十多年,居然搞不清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  如果能回到新疆,回到二十九团,那么我能不能把它当做我的故乡,永远的留在那里呢?  也许出生和死亡都在同一个地方的地方才是故乡吧?  管他这么多呢,还是让我的记忆沦陷吧,沦陷在往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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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棉桃的日子》  做农活的人都知道,冬天是清闲的日子,然而在连队里,并不是这样。每个职工在冬季都有业余花的任务。在我的最初记忆里,业余花就是剥棉桃。  新疆是产绵花大户,70年代末80年代初,刚开荒的盐碱地产棉量不高,为了节约,不浪费成本。到了深秋还没开的棉桃,都被人摘下来,分配到各家各户。用业余时间把它们晒干,剥出里面的棉花上交。这就是业余花。  那时候夜晚经常停电,为了完成业余花,连队在天黑的时候,会在大礼堂里点上马灯、火把,让人们在里面剥棉桃。  吃完晚饭到大礼堂剥棉桃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一个好去处。  最先来的是小孩子,孩子们搬着小凳子,抢先在礼堂里占好自家的位置。做完家务事的妇女们带着自家分到的棉桃陆陆续续地来了,斯文的小姑娘守在妈妈的身边跟着剥棉桃,等人多了,就开始三三两两的凑对子玩了起来。调皮的男孩子们,趁着最后的日光,在礼堂外面展开了“对战”。  人越来越多,男人们做完了一天的工作也来到这里开始剥棉桃。  男人们抽的烟味,大铁皮炉子燃烧棉花壳子的味道,小婴儿拉的屎尿味,冬天人们不洗澡身上的汗味,这些都混合在一起,成了一股浓厚的暖暖的家的味道。连队是个大家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礼堂里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夜越来越黑,婴幼儿们早就睡着了,玩了一身汗的野小子们也收心了,围着大铁皮炉子,半趴在地上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快速地做起了功课。大声的喧哗,变成了窃窃私语。  贪嘴的孩子拿出白天摘的沙枣,在炉子上烤起沙枣,有糖的小孩拿出口袋里的硬糖,剥开糖纸,也放在炉子上烤,不一会儿,糖化了,用一瓣干净的棉花壳子,将糖稀挑起来,裹在四面烧焦的沙枣上,那是无比的美味。沙枣多,糖少,这样的吃法,大家都能吃到,社会主义就是要人人都有份。  渴了,炉子上热的有水,对着钢筋水壶,一人一口,谁也不觉得谁脏。  吃饱喝足,睡意开始上开,大部分的孩子们都趴在自家的棉花包上迷迷糊糊地梦周公了。缺少了人,精力特别旺盛的小子也翻不起大浪,被父母捉着去剥棉桃。  “哇”地一声凄厉的婴儿哭声,惊醒了朦朦胧胧的人“谁?”“怎么了?”“吓死我了!”  那是调皮的孩子,捏了睡着正香的幼儿的鼻子。  就像扔进了滚烫的油锅里那样,刚刚还是安静下来的孩子们又炸开了,大笑喧哗,互相打趣揭短,诉说刚做的最新的梦,大人们也跟着笑骂了起来。“这群皮猴子,眯一会又活碰乱跳了,一点也不知道累。”  不过这也就是昙花一现,夜晚是睡神的天下,没多久,兴奋的孩子又咧着嘴笑着睡着了。  岁月祥和安好,日子悠长,人们和睦相处,未来美好甜蜜。 若是时光不走永远留在那一刻该多好呀!  好日子总是走的太快。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么三十个女人在一起呢?三百个女人在一起呢?连队上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女人加在一起比三百个还多,每天晚上在一起度过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可想而知这出戏有多热闹了。  在大礼堂剥棉桃不到一个星期,矛盾开始出现了,前天晚上还是要好的两姐妹,第二天晚上就相互板起了脸,成了死不要脸的家伙。小道消息,八卦满天。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成了导火索,动不动就开始了吵骂,拉帮结派的吵架。女人们打起架来也不得了,抓脸拉头发,一点颜面也不顾。  好心的男人开始劝阻,这就更不得了了,捅了马蜂窝了,“帮别的狐狸精!”“老娘跟你过不下去了!”诉苦,叫骂,哭闹,平日里对男人的不满都发泄了出来。  女人的心事男人永远不懂,刚刚还是打成一团的女人,现在又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男人)了。  总是有几个人喜欢挑拨是非,总是有几个人喜欢煽风点火,也总是有人要上当受骗,大礼堂天天上演着吵架斗殴事件。明理的人渐渐不去了,宁愿在自家点着煤油灯也不去看那些乌七八糟的热闹。  为了节约用煤,我们家开始去机务排爸爸的机房里剥棉桃。  冬天的时候,收割机停在室内,就算这样,机房里还有很大的空间,煤油灯放在长长的工作桌上,只能照亮一个角。我们点着旺旺的炉子,爸爸在炉灰里放上小洋芋蛋子,大家围着炉子剥棉桃。  堆在火炉边上的棉桃烤的啪啪作响,那是收干水分的棉桃乍开了。全部乍开的棉桃,就像自然成熟的棉花一样最好摘。有种半开的,棉花壳子上面的爪子还连在一起,而中间是乍开来,像一朵花。这种是我最喜欢的,用手一点一点的把里面的棉花拽出来,可以得到一个半开的棉花壳子花。最讨厌是僵桃子,小小的,用手拨不开,要拿脚在地上踩,踩开后,有时候会遇上僵掉的发黑的恶心棉花,只能扔进炉子里。  剥好的棉花除了上交给公家外,剩下的可以留着自家用。一般是爸爸妈妈剥棉桃,将最好的棉花交给我们,我和姐姐先把棉籽剥出来,再把大朵的棉花扯成薄薄的棉絮,捧在手里就像是捧着一朵白云。这是给家里人做棉衣棉裤用的。  10点钟以后,我们吃完烤洋芋,妈妈拎着着剥好的棉花,姐姐捧着棉絮,我端着煤油灯,爸爸拎着一撮箕的煤,趁着月光走回家。
  《分马肉》  曾经马车是连队里最主要的生产工具,赶马车的人一定是要出生好,根子正,人品好,是连队重点培养的骨干,但随着农业机戒化的推广和普及,马车成了日落西山的产业,赶马车的人的地位也一落千丈。  马成了连队里的累赘。这些大家伙杀又杀不得(据说要坐牢),养着又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有一年连队里的马车出了事故。在拉粮食去加工厂的路上,被后面来的拖拉机的喇叭声吓着了,受惊的大马拉着马车乱冲,一下子两辆马车相撞最后冲进了排碱渠,八匹马把腿折断了。还好赶马车的人命大,及时跳下马车跑了,受的伤都不算太重。  马的腿是不能受伤的,为了让它们减轻痛苦就必须立即枪毙。 虽然一下子死了八匹马属于重大事故,但是拖拉机是新兴产业,是农场的未来主力。按喇叭的拖拉机手不是成心要害马,只是年轻人见堵车一时心急手快而已。团领导决定各打五十大板,拖拉机手和赶马车的人都停职察看,死马连队自己看着办。  八匹大马,一匹给团领导,剩下的由食堂做好,分给连队里的各家各户。按人头大人小孩都有份。听到这个消息大家都很高兴,还是共产党好,连小孩也有份呢!  吹晚饭的号子响起,我就催着妈妈去打马肉。妈妈出去转了一圈空手回来,让我和姐姐去,出门前再三强调,要不能表现的太高兴,要多说共产党的好话 。  因为是死了马,死了人,是集体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大人必须悲哀不能高兴。所以家家户户都是差小孩去打马肉。  我和姐姐来到食堂的窗口,来排队的小孩真多呀,几乎整个连队的小孩都到了。开始时还记得爸妈的叮嘱不能太高兴,装着一脸沉重的样子,可是一闻到马肉的香味,就忍不住喜笑颜开了。  “还是共产党好,大人小孩都一样。”  “坚决拥护共产党!”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小孩子们认真响亮地喊过口号后,连队的司务长开始叫家长名字领取马肉了。  领到马肉的小孩就可以看出这家人的好坏了。  有的是端着脸盆就往家跑,生怕别人问他要吃的;有的抓起最大的肉往嘴里塞;还有的兄弟姐妹抢着吃,弄得脸盆摔在地上,小孩哭大孩骂,让人鄙视。还有的仗着自己身高马大,自己的肉不吃就抢别人的肉吃。  为了一饱口福,人类的劣根性一览无余。  都是读书的人了,都是红领巾怎么能干这种事呢?  姐姐是好学生,班长,她把我家附近的小孩子都组织起来,岁数小的孩子在中间看着马肉,岁数大的,在外围,提防着别人来抢,去领肉的则四五个人同行,把不好的小孩隔绝开。  别的小孩一看到我们这样做,也纷纷聚成一个个小团体,当然坏小子们也毫不迟疑地组织起来合伙抢肉吃。  最后小团伙纷纷投靠大团伙,我们好孩子都团结一致把坏孩子打跑了。  终于大家都领到肉了,可是有细心的人发现每家领的肉不同。同样是四口之家,可是有的人家肉多,有人家肉少。最不公平的是,有一户人家只有家中三个人,领的肉却比家中有六个人的还多。  这怎么回事?不是共产党要大家公平吗?  小孩子是发现问题就要解决的,我们一起找到司务长,“叔叔,你搞错了,为什么人少的人家肉多,人多的人家肉少呢?”  司务长看来花名册告诉我们“没错,是按人口分的。”  “对呀。按人口分为什么人多的人家肉少呢?”  “不公平,是不是你们和他家不对,偷肉了?”  我们小孩子是要讲道理的,大家围着司务长不让他走。  连长来了解释道:“是按户口分的,户口在本连队的就算人不住在这里也有,户口不在本连队的,就是人住在这里几十年也没有。”  “那为什么同样的四口之家,户口都在肉也有多有少呢?”  “按工种,按对连队的贡献分的,难道所有人的工资是一样的吗?”  这句话让我们小孩子迷迷糊糊,按理说大家都是干活的,为什么贡献就不一样呢?大概是干活好的人就得的多,干活偷懒的人得的少吧。  共产党虽然是共产,但是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糊弄的,还是要老老实实干活的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呀!  我们都很同情那家人口多户口少的人,他家的肉根本就不够吃。可怜呀!别人家都能痛痛快快的吃肉而他家却不能吃的痛快。  我家里女子多,饭量小,分的肉还是蛮多的。我和姐姐考虑再三,决定给那家人一小块肉。在姐姐的带头下,肉多人少的孩子把肉均匀的分给几户人多肉少的人家。这样按人头分大家的肉都差不多了。我们才高高兴兴地回家。
  《向贫民学习擤鼻涕》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们还是很讲究家庭出身的,班级里贫农出身是最好的,当然也是最穷的人,穿得破破烂烂。可是这些人都很硬气,看不起有钱人,动不动就叫人家“地主狗崽子”。  我家条件不错,刚上一年级用的东西几乎都是新的,所以也被叫成“地主狗崽子”。  为了向贫民学习,为了互相帮助,为了不显示贫富差距,老师将家境好的同学和家境差的同学安排在一起坐。  班里有个特别穷的男孩,他的爸爸体弱多病,妈妈和别的男人逃跑了,家里只有父子三个光棍。由于父亲不能干重活,得的工分少,所以家里特别的穷。除了一张床板就没有别的家具。  他成了我的同学。这就证明我家是家庭条件最好的。  我的同桌很看不起我,经常对我做的事翻白眼。经过一段时间,虽然不叫我“地主狗崽子”了,却叫我“富家小姐”。总是在别人跟前说我看不起人,拽得很,一股子臭屁小姐的味道。  这大大影响了我的人缘,班里第一批戴红领巾的人里没有我。老师说是很多人反映我眼光高,看不起同学,富家小姐味太浓,不合群。  为了争取早日戴上红领巾,我要向贫下中农学习,改掉我的小姐味道,和大家打成一片。   要怎样才能算是贫下中农呢?  我虚心地向同学们请教。  “你们觉得我哪里不好,哪里有小姐味?我改。”  “你太爱干净了,动不动就拍灰。”身上脏了不拍能行吗?  “你每天中午回去还梳头。”是妈妈给我梳的。  “还用手绢擦鼻涕。”  “手绢是擦手,擦眼泪的,鼻涕这样的东西,能用手绢擦吗?”原来问题出在这里呀!  有人教我擤鼻涕的方法:用大拇指挤着单鼻孔,剩下的鼻孔向外用力喷气,等鼻涕下来在用手指将它们捏着甩到地面上。这才是贫民的样子。  为了有个贫民样,我努力地练习擤鼻涕。可是不管怎么练习,我就是学不会。鼻子捏的红红的不说,还弄的两只耳朵有轰鸣声,听声音都听不清楚,要一直晃脑袋才能把耳鸣声甩掉。  看到我这么认真,却学不好,我的同桌同情我了,他教我一个最简单,最贫民化的擤鼻涕动作。用袖子擦鼻涕。就一下子,绝对不伤耳朵。  这个动作,班里面只有极个别的人会用。我发现那几个人果然都是最穷的人家。看来要想证明自己没有看不起人,就要做这个动作才行呀。  我还没有什么鼻涕,所以先用袖子擦鼻子练习看看。妈妈看见了我的小动作,气得大骂,咱三叮嘱我:“不要学那些穷人的动作,再看见这样子就把手剁了。”  穷人的动作不能学,难不成我当富家小姐,一辈子戴不上红领巾吗?  妈妈的话不能不听。我想用别人的袖子练习。只要我能在班里擦一次,就没人说我是富家小姐,不合群了。   找谁的袖子呢?我的朋友里没有贫农,他们都不愿意我用袖子擦鼻涕。  我只好走曲线,先讨好我的同桌,然后用他的袖子来擦鼻涕。  他家穷,给他带好吃的,冬天手裂开,给他用棒棒油。我的一片“好心”终于得到的回报。  “你对我真好,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 真的吗?那让我借你的袖子擦鼻涕可不可以。”  “你真的想做那动作。”  “嗯。”  “可是你没鼻涕呀?”  为了有大鼻涕,我专门在睡觉的时候不盖被子,把自己冻感冒。  “我有大鼻涕了。”  “好吧,你擦吧,记住要用力,快速。一遍过。”  我点点头,心里把步骤重复了一边。  拿起他的袖子从左到右的蹭过去。  同桌的袖子因为总是擦鼻涕变的硬邦邦的,我的鼻子有点疼,我的力气用小了点,还有鼻涕没擦干净,我又用力的继续让袖子的上面蹭一直蹭到肩膀。  鼻子堵上的时候,什么也闻不到,但是擦过一半的鼻涕后,我的鼻子算是闻到了味道。袖子上的酸臭味越来越浓,到了肩膀处我实在忍不住了,“哇”地一声,把早饭吐了他一身。  “你怎么吐人身上?”同桌跳开。  我还在吐,不停地吐,把隔夜饭也吐出来了,吐的胃里空空的,只剩下酸水。  恶心到极点了,眼泪,鼻涕全下来,用一条手绢都不够擦。还是我的朋友们把自己的手绢都借给我才够用。  老师知道后哭笑不得,说我还是原来的样子好,改不了了就不要改了。  同学们也认为我尽力了,接受了我原来的样子。  我的贫民同桌让老师给他换了位置,他再也不想做我同桌了。
  《敢不敢吃》  曾经油泼辣子几乎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主菜。  一天当中,午饭是最简单的,大人们忙着干活,孩子们忙着玩耍,在食堂里买几个大馍,掰开夹上油泼辣子,边吃边喝水,几分钟一顿午饭就搞定了。  妈妈的工作比较轻松,中午有时间在家里做饭,我家是上海人,喜欢吃米饭很少吃面食,不能吃辣,所以我家没有油泼辣子。  特殊化就是别人都有的你没有。我不喜欢特殊化,我想融入集体,和大家一样。班里的同学已经说我身上有资本主义小姐的架势,我怎么可以还不改过呢?爸爸妈妈是知青,是为了响应毛主义的号召“到农村去,到贫下中农当中去。”来到新疆的。我怎么能丢父母的脸呢?我要改掉自己身上的坏毛病,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何况没有的东西就特别的想要,没吃过的东西就特别的想吃。  我吵着让妈妈给我做油泼辣子,为此还绝食了几次。妈妈无奈只好找人学做油泼辣子。  油泼辣子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做起来也不麻烦。  先要准备好大量的朝天椒(就是小红辣椒)把它洗干净晒干,然后碾成粉末,加上盐,花椒等调料,用热油浇上去。若是没有朝天椒用红辣椒也行,越辣越好。  这么容易的事在我家就成了麻烦事了。我家不吃辣椒,辣椒适当配菜用的,吃的时候只敢用一两个青辣椒,还要去筋,去籽,切丝。就是这样也辣的手指疼几天。更不要说是大量的红辣椒了,听着就恐怖。  为此我闷闷不乐了好久。听说团部商店有辣椒面卖,只要用烧好的热油浇上去,等冷了就可以吃了。这个消息让我兴奋。为了怕妈妈又推三阻四,我先斩后奏,先叫人帮我买来了辣椒面,东西摆在妈妈跟前,逼着妈妈做。  做好的油泼辣子很辣,家里人只能吃一点,我在家坚持练习了几天后,可以就着油泼辣子吃完一个大馍了。这让我很得意,我原来可是不爱吃饭的,能吃半个馍馍就不错了,这就是改掉了资本主义的坏毛病了吧。我迫不及待的在班级里宣布:“我也能吃馍馍夹油泼辣子了。我改掉了资本主义的坏毛病,我不是资本主义小姐了。”  可是班上有的同学依旧反对我:“团部买来的辣椒面根本就不辣,你就是形式主义,你的骨子里都带着资本主义小姐的味道,根本就改不掉。”  这让我很生气,也让我的朋友们很生气,大家吵起来,为此有人建议:“你敢不敢吃最辣的油泼辣子,要是你把连队里最辣的油泼辣子都吃遍,我们就再也不说你是资本主义小姐。”  “我敢!”不就是辣椒吗?我家的油波辣子刚开始吃的时候很辣,吃了三天也就不辣了。为了融入集体,为了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共产党员为了新社会抛头颅洒热血,灌辣椒水,坐老虎凳都不怕,我是少先队员,红领巾会怕吃小小几口的辣椒吗?不怕!  我在连队里试吃辣椒的壮举开始了。  只要有人说谁家的油泼辣子辣,我就带着一群人(我的支持者和我的反对者)赶过去,和这户人家先说好我们的意图,然后试吃开始。  为了防止作弊,(怕我的好朋友提供假消息,用不了的辣椒当最辣的。也为了反对者把辣的说成不辣的)两方人马各出一个人先尝尝油泼辣子是不是最辣的。要是不辣就换一家,要是辣,我就开始正式上场。  不用整个馍馍都夹上辣子,先掰下一块,在上面放上辣子,然后再掰一块盖在上面一口吃掉。  火辣!最辣的辣椒果然是辣,吃下去整个脸立马通红,眼泪自己就流下来,辣的嗓子眼也疼,咳嗽不停。不能当孬种,硬撑着也要止着咳笑着说:“不辣。”喝水,“咕咚咕咚”地大口喝水。只有这家人全家说“通过”我才能算试吃成功。  吃辣椒辣的咳嗽算不了什么,辣的嘴唇红肿算不了什么,这些都有人看到,能赢来敬佩的目光。这还是值得的。最痛苦的是,由于吃辣椒饭量大增,大便增多。大便时才是最难过的,屁眼辣的疼,这种滋味才是最难过的呢。  每次大便的时候,在厕所(没人)里,我都会泪流满面,歇斯底里地大叫“我再也不吃辣子了,我就是资本主义小姐又咋样,现在是新社会了,文革结束了,只要我不害人,共产党也不会把我怎么的!”“我不做接班人,我就做平民老百姓不可以吗?”(运气好,每次大叫的时候都没有人进来,也许是别人听到了不敢进来吧。)  然而,当听到有人提供消息“***家里的辣子最辣,敢不敢吃?”我又风风火火地带着大队人马赶去试吃。  “敢不敢吃?”  终于没人再这样问我了。  终于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敢吃,你敢不敢吃!”   (为了做合格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努力改掉自己身上资本主义的坏毛病。想不到30年以后,人们追求的却是小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世事难料呀!)
  《铁牛与老牛的和解》
  曾经机务排(农业机械)的人和马号里的人是连队里的死对头。新技术的推广总是会受到传统老思想的束缚。用孩子的话来说就是“铁牛(拖拉机)和老牛的斗争”。  我们连队机务排和马号是连在一起的。马号曾是连队最重要的建筑,土胚房子,抹着厚厚泥巴的土胚围墙,厚重的木头大门,上面用红油漆写着“闲人免进。”像一个军事重地。  机务排在马号的边上,是新建的砖房,又高又大,有一个空旷的大院子,四周用带铁钩的铁丝网拦着,铁栏杆焊的大门,一天到外开着。虽然门上也写着“闲人免进”可是机务排的小孩却经常带着别的小孩来“参观新机器”。  机务排的值班室和马号的值班室是背靠背,中间只隔了一堵墙,而机务排的人和马号里的人之间可是隔了整整一个阶级。  马号有个专门值夜班的人,姓宋,是个孤老,无儿无女。听说是个老革命,49年以前就参加部队了,没打过仗,只会养马。为革命养了一辈子的马。转业后领导安排他当连长的,可是他说自己没文化,只会养马,所以当了马车班的班长,现在岁数大了,退休后,也不愿意离开马,就在马号的值班室里安了家。   宋老头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最老的老人了,满脸的皱纹。因为是老革命,连长也对他也要让三分,他是最反对农业机戒化的。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顽固不开化的倔老头,不读书没文化的乡下人。  听马号附近的小孩说,宋老头是个好人,整天笑呵呵的,对孩子们很好,会讲好听的妖魔鬼怪的故事,还给小孩吃炒黄豆。但是我从没见过他笑,也没吃过他给的黄豆。因为大家都知道机务排和马号的人不对,给我吃炒黄豆就是对宋老头的背叛。  我父母都是机务排的,去机务排玩的路上会遇见宋老头,他总是板着阴沉沉的脸,嘴里咕嘟着:“男人管不住女人,让女人干男人的活,不守妇道,丢脸。养的丫头也是个歪货。”  我知道那是说我家,因为机务排只有妈妈一个女人。歪货说的就是我,因为我经常惹事生非。我恨他,恨这个老头骂我们家所有的人。然而我却不能去惹他,因为他是老革命在连队属于太上皇,惹不起。   机务排晚上也有人值夜班,因为人多,一般是两个人一起值班,毕竟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就算是成家立业了也喜欢热闹,所以机务排的值班室经常有七八个人在里面打牌,喝酒,吹牛聊天,当然值班巡逻也是不耽误的。隔着一堵墙,机务排值班室夜晚的闹腾,让马号孤零零的宋老头更是气恼。找到连长告发了几次,机务排的年轻人可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伶牙俐齿,能说会道,把老头说的哑口无言。  “晚上不好好值夜班,吵闹影响人休息。”  “值夜班的人能睡觉吗?我们热爱工作,关心同志,来给值夜班的同志加油鼓劲,提高士气。为革命牺牲宝贵的私人时间,有什么不对?”  机务排和马号之间摩擦不断,矛盾也越来越升级。我们机务排的小孩一直希望能把马号的人“灭掉”,谁让亲近马号的小孩总是在我们面前嘚瑟呢。  谁也没有料到机务排和马号会出现了戏剧化的一幕。  有天晚上半夜12点以后,机务排还有几个年轻人在打牌,忽然传来“嘭”的巨响。听声音是从身后的马号值班室传来的。  “宋老头这么晚了,在搞什么鬼?”  “老家伙别是在马号搞破坏,栽赃陷害到我们机务排头上吧?”  “老东西坏着呢?去看看。”  机务排的年轻人抓起撬棒,悄悄地从房顶走到马号的值班室,看见有人背着麻袋从宋老头的屋子里跑出来。机务排的年轻人可是连队的精英呀!个个都是胆大的家伙,直接从房顶上跳下来,三下五除二地把强盗抓住。一共三个蒙面人,拉开面巾,两个是连队里的无赖,一个是外连队的。宋老头满脸是血的躺在地上,地上有把炸开了膛的老步枪。机务排的年轻人兵分两路,一队人马押送坏蛋去连长家,一队人马开铁牛送宋老头去医院。由于及时,宋老头捡回一条命。  原来 连队里的无赖早就想偷机务排的铁疙瘩卖,可是机务排值夜班的人太多,巡逻的次数也多,让他们不敢下手。听小孩说起马号的黄豆多,就联系团部卖豆腐的人家,准备偷宋老头房子里的黄豆卖给磨豆腐的人,然后嫁祸于机务排的人。  他们深更半夜的时候翻墙进入马号,正好遇见宋老头起来给马喂夜食。宋老头不愧为老革命发现不对,打开灯端起枪就射,可惜这把老步枪不争气,连扣了两次扳机都是哑弹,第三次居然炸膛了,老头坏人没打死自己到受伤了,一气之下晕过去了。  三个坏蛋可是高兴坏了,背着黄豆就跑,没想到机务排的年轻人爱管闲事,抓个正着。  机务排和马号的人,通过这件事和解了,本来个人之间就没有什么矛盾,大家都是为革命。结果让坏蛋钻了空子,万幸,万幸。  宋老头是孤老,受伤了没人照顾,机务排就妈妈一个女人,理所当然的承担起照顾老头的责任。妈妈将老头哄得服服帖帖。在机务排和马号,连长等众人的说服者下,宋老头终于放弃了反对新机器的想法。  矛盾解决了,两家并一家。 机务排的值班室和宋老头的房间中间打通了一道门,白天马号里的小伙子到机务排当学徒,机务排的年轻人也去马号学骑马;晚上,老头和年轻人一起打牌喝酒,吹牛聊天。  不管岁数大小,不管什么年代,男人最喜欢的就是马和车。  (我要叫宋老头为爷爷了,因为他认了爸爸做干儿子,对妈妈这个干媳妇更是称赞不绝口。)
  《马号里的动物》  马号曾经是个神秘的地方,自从机务排和马号合并,宋爷爷对我家的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我和姐姐成了马号的常客。  机务排虽然有新机器铁疙瘩,但是我和姐姐都是女孩子,更喜欢动物。  宋爷爷自从受伤以后,身体就大不如以前了,平日里还好,星期天别人都休息,而马号的牲畜们却要吃东西,离不开人。星期天去马号帮宋爷爷喂马成了我们全家的主要任务。  妈妈做家务,给爷爷收拾房间,洗衣物被子;爸爸清理马厩; 姐姐干活认真,协助宋爷爷铡草;我负责把饲料添进马槽。  马号里的牲畜很多,马,牛,毛驴还有一匹骡子。据说最风光的时候有60多头。如今只有30几头了。  我喜欢把饲料倒在手上喂牲口。  马儿是急性子,一看到人就会跺着脚,摇头晃脑地凑过来,吃手上的饲料,吃完后还在你的头上闻,让人有些心惊胆战,总觉得我那枯黄的头发会被马儿当成稻草吃掉。  马儿吃东西的时候,鼻孔出气热乎乎的,喷在脸上惹得我的鼻子痒痒的,会忍不住打喷嚏“阿嚏”一声,马儿睁着大眼睛吓得后退,那副样子让人好笑。受到惊吓的马儿,我会给它一颗大白兔,这算是压惊吧。  宋爷爷说等我长到比马背高的时候就教我骑马,可惜我还没长大那么高的时候宋爷爷就去了。  马儿长得好看,是马号里的贵族,享受的待遇最好。姐姐喜欢一匹枣红马儿,经常在水塘边给它洗身体,把马儿头上的鬃毛梳理通顺,还编小辫子用红丝带扎起来。  马儿像个小孩需要人家照顾,捧着它才好。
  牛长得不好看,头上有粗粗的尖角,瞪着大大的眼睛。姐姐怕牛,我不怕。我属牛,和牛是一家。  牛的脾气非常好,藏猫猫的时候,躲在牛肚子下面,它一动也不能动,是很好的掩护。马儿不行,马儿的好奇心重,总是喜欢盯着人看。不知道为什么人们都说牛脾气不好。  牛吃东西的时候很斯文,从来不会像马儿那样用鼻孔喷人。牛的舌头有点扎,舔东西非常干净,能把我手指头缝里的细草稍稍舔掉。喂过牛的手根本就不用洗。  牛总是不慌不忙的,像个智慧的老人,淡定,随遇而安。  我最喜欢的是一头银灰色的毛驴,我觉得它才是马号里最漂亮的动物,我叫她“公主”。“公主”让昏暗的马厩变得明亮。  它的丈夫是一匹黑色的大马,名字叫“大老黑”。“大老黑”的脾气非常的暴躁,和别的马儿关在一起就会踢咬别人。只有和“公主”在一起才能安静下来。它们的儿子就是连队里唯一的骡子,名字叫“二橛子”,因为它是“公主”的第二胎,头一胎没养活。“二橛子”的福气好,养下来从没干过活。它出生的时候马号已经没有多少活干了。何况它是唯一的骡子。  “公主”的个子矮小,我的个子超过了它的背。没人的时候,我让“公主”站在马槽边,从马槽上爬到“公主”的背上。不敢坐直,只是趴在背上,一只手搂着“公主”的脖子,另一只手里给它喂话梅糖。  趴在“公主”背上的时候,“公主”偶尔会走几下,这让人兴奋。我会骑毛驴了!过不了多久就可以起大马了!小孩子的心思简单却比天高。  马号里还有一种不请自来的动物,那就是老鼠。马号里的老鼠大摇大摆的从这个厩窜到那个厩,哪有好吃的就到哪。妈妈经常会发出恐怖的叫声,声势隆重地要爸爸去逮老鼠。没搞错,这里是马号,是动物们的家,老鼠好歹也算是半个主人了,人类才是客人呀!
  《红领巾》  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热血染红的。红领巾是光荣的象征,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争取加入少先队戴上红领巾是每个小学生最大的愿望。  红领巾受到大家的热爱,比书包和课本重要的多。  红领巾的用处很多,学校生活离不开它。  夏天的衣服没有口袋,红领巾就成了包裹,采来的野果都放在红领巾里;书包袋子断掉的时候,红领巾就成了连接书包的绳子;拔河的时候,是中间的标记;受伤的时候,变成了绷带;摸瞎子的时候是蒙眼睛的布条;口渴时遇见不干净的水坑,还可以过滤杂质 。最好笑的事冬天天冷的受不了的时候,男孩子缩着脖子把红领巾系在头上时,一个个都像狼外婆。爱打架的人,会在红领巾中包上石头,做成流星锤,这玩意打起人来,不仅面积大而且很疼。  据说把玩的好的人名和自己的名字写小纸条上,然后包在红领巾里打个结,这个结若是打不开,那么你们永远就是好朋友,一辈子也不会分开。  班里的人都热衷用红领巾打结,打好后让人来解,来验证自己的友谊牢不牢靠。  结打的越大越好解,为了打出解不开的结,为了和好朋友永远在一起,我们用手拽,用牙咬,想方设法打一个解不开的结。  用红领巾的两个尖尖打的结最结实,字条会增加打结的难度,所以,去掉了字条。在红领巾的尖角上,先用钢笔点两个点,心里默念出想写的名字,这就算是两人的名字了,然后再打结。为了让结解不开,要用牙齿拉的紧紧的。为了长长久久在一起,上课的时候,还要把打的结放到嘴里让口水把它浸湿,再一次用牙拉紧,这样是最保险的,谁也解不开了,一辈子都是好朋友了。  这是一种让仍刮目相看的结,有这种结的人,让人羡慕。  有人贪心,有了两个打不开的结,还想要更多的,于是在两个结的上面继续打结,这样,胸前的红领巾变得像糖葫芦一样全是疙瘩。老师看不过去了,让我们把结打开。不准再进行这种封建迷信活动。  解不开的结就是解不开,但是老师的话是要听的,实在解不开只好拿剪刀剪掉。剪过的红领巾很容易坏,风吹上几天,两个角就变成一缕一缕的了。  把红领巾弄成这样一般都是调皮的孩子才干的事,由于把红领巾用在不同的地方,所以它早就成为黑红色,就像凝干的血液,带着有分叉的红领巾跑起来远远望去像是跳动的火焰。我们给它起了一个邪恶的名字“地狱之火”。  戴“地狱之火”的人都是桀骜不驯的,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小孩子们羡慕敬佩的对象。  “地狱之火”要分叉的越多越好,这也是说它作为红领巾的日子不多了。老师会把“地狱之火”生拉硬扯地从梗着脖子的主人身上拽下来,换上新的红领巾。  我们会给“升级”了的的红领巾安排放生。等到一个有风的日子,大伙去防风林带,有人带着已成为“地狱之火”的红领巾爬上高高的树,等大风来的时候,放手。  “地狱之火”随着风儿飞走,有时候会挂在高高的树枝上,有时候会飞到远远的天边。  “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共同的目标聚集在一起。今天我们放飞“地狱之火”,它将带着我们的心愿飞到天涯海角,不论何时何地,不要忘记你是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们用热血染红,要轰轰烈烈。去吧!“地狱之火”!”  有一种学生会每个学期洗红领巾,这类学生一般都是成绩好,却不爱说话不管闲事的人。棉布做的红领巾很容易褪色,洗过五六次的红领巾红色变白成了粉红色。戴这种颜色的红领巾的人让人既鄙视又无语。“不识时务”就是说这种人吧。  老师是最不能容忍这样子的红领巾,这简直比“地狱之火”还要糟糕。老师会和蔼的让这个学生回家问父母要钱,买一条新的红领巾。  如果说看老师扯“地狱之火”是一出精彩的好戏,那么看老师让“不识时务的粉红巾”买红领巾则是一出难堪的戏。  “为什么让我换红领巾,它又没坏。”  “你的红领巾褪色了,这种颜色不能带。”   “回家问家长要5角钱,买红领巾。”  “不是2角吗?”  “让你带多少就带多少,你把红领巾洗白了,没处分就不错了。”  望着那忍着泪水,板着苍白脸的同学,我们都为他感到难过。这样的好学生,爱学习,爱劳动。讲卫生讲礼貌,平时从不惹事生非,对同学都一视同仁,结果却遇到这种事。  我们都知道老师多收钱是因为换“地狱之火”的红领巾是没掏钱的。谁愿意掏钱把“地狱之火”换掉呀。  真是个可怜的人呀!但感慨是感慨,难过也是一时的,因为他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为他两肋插刀。  更多的红领巾,既不洗,也不会把它弄坏。红领巾到后来变成红黑色,有点像大红大紫。他们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向墙头草似的随风转来转去。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能“大红大紫”才是最好的红领巾。  我的姐姐有一根从上海带回来的丝绸红领巾,颜色鲜艳,永不褪色。一走路就会自动飘起来,风吹起来的时候,“哗啦哗啦”飘飘作响,非常的漂亮。若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红领巾,我们一定会爱护它,就不会弄出这么多的事情吧。  我用的是普通红领巾,当然我也是不爱护红领巾的人之一,可是我从没带过“地狱之火”。因为妈妈总是在它有一点点坏的时候就给我换新的红领巾了。我几乎是一年换一根红领巾,我一直都在那三种红领巾之间游荡。
  《三角眼家族》  在我们学校三年级以上的同学,或多或少都和三角眼家族的人打过交道。  三角眼家族全是天底下最坏的人,做尽天下最坏的事。小到不讲文明,随地吐痰;大到杀人放火,用酷刑折磨人,比日本鬼子还凶残百倍。至于那些偷鸡摸狗,欺上瞒下,仗势欺人,贪污受贿这样的事对三角眼家族的人来说是家常便饭。  也许有人会想,和这种人家住在一起,别人一定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应该小心翼翼的行事,唯唯若若的做人了。  错,大错特错。我们喜欢在学校里谈论三角眼家族的事,那一桩桩令人发指不敢想象的事听得我们咬牙切齿,怒火中烧,却又心潮澎湃,对当事人羡慕不已。  不知道三角眼家族的人姓什么,只知道他家的人都有一双三角眼。  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开始让我们写命题作文了,有一次的题目是《转变》。要求是通过一件事,讲出一个人由坏变好。要体现文革的“余毒”在“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中已经清除了,每个人都变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社会主义新人。  我们平时都写些物品或小动物,还是头一次开始写人物呢?怎样才能写出一个人由坏变好呢?首先要写到一个坏人吧。  可惜我们连队里没有很坏的人。大人们对小孩子都是笑脸相迎,就是偶尔生气了,也不过是板着脸骂声“小兔崽子”,不与我们计较的。  孩子之间今天打明天好,这些都不算坏人坏事呀。何况大家都是一个连队,要是写了谁不好,被人发现了,说成小心眼记仇就更不好了。  怎么办?写人物就是麻烦。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要不耻下问。不行就请教高年级的过来人。  “姐,我们要写一个人由坏变好,可是我不知道谁是坏人,你当初写的是谁?”  “写三角眼呀!”姐姐奸笑着说。  “三角眼?谁是三角眼?他做了什么坏事?”说实话,我也算是消息灵通的,居然不知道三角眼任何事。  “三角眼无名无姓,可以做任何坏事。”姐姐的笑容变的神秘兮兮。  “哪有这样的人?”我都没做什么坏事,在连队里已经是大名鼎鼎了,三角眼什么坏事都做,我却不知道他。  “三角眼就是陌生人,是瞎编的,写作文的时候用。做坏事的人都可以用三角眼。”姐姐开心的笑着。  “瞎编?为什么三角眼做坏事,他不做好事吗?”  “笨蛋,你见过好人,英雄是三角眼的吗?好人都是圆溜溜的大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三角眼是小眼睛,眯起来显得更加的阴险狡诈。”姐姐得意洋洋地笑。  “那都写三角眼,老师不会发现吗?”  “三角眼不是一个人,可男可女可老可少,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大家想法不一,写的都不一样,老师怎么发现?面貌写的越具体老师就越表扬。这叫人物描写。”姐姐意味深长地笑。  我半信半疑。  “听老姐的没错。三角眼家族是三年级以上学生才能知道的秘密,恭喜你长大了!”姐姐笑着在我脑门上敲了一个“麻栗子”。  果然第二天,班级里出现了三角眼家族的人物。老师表扬了具体写人物特征的同学。很快三角眼成了我们写作的主要人物。  态度恶劣的商店售货员三角眼、邻里不和,爱占小便宜的三角眼、孽待婆婆,好吃懒做的三角眼、小偷三角眼、无赖三角眼、贪官三角眼、欺软怕硬三角眼。就算作文里形形色色的三角眼也说不尽他们做的坏事。同学们又发挥想象力,在课间十分钟的闲聊中,有了叛徒三角眼、汉奸三角眼、杀人恶鬼三角眼、采花大盗三角眼.......   和三角眼家族的人相遇,打败了三角眼的人,成了英雄。被三角眼家族的人欺负的人,也值得大家的同情。  不管怎样三角眼家族是无恶不做的,能和他们相遇是每个同学最期待的事。  三角眼家族是让我们又爱又恨的家族,他们陪伴着我们渡过了读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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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补丁》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新阿大,旧阿二,缝缝补补是老三,老四老五开裆裤。”  这是关于穿衣服的儿歌。80年代初,小孩子都穿过打补丁的衣服。只不过有些人的补丁多,有些人的补丁少而已。  “新阿大,旧阿二。”我家两个小孩,家境不错,姐姐个子高,长得快,她的衣服轮到我穿的时候都是八成新,也可以说是在穿新衣服了。当然这是妈妈的看法。用我的看法来说:旧衣服就是旧的,别人穿不下不穿的衣服就是旧衣服。没有新衣服珍贵了。  我喜欢穿旧衣服,穿旧衣服不需要爱护,不用缩手缩脚的,弄脏了或弄坏了不用可惜。  我很皮,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打土坷垃仗,喜欢趴在地上钻篱笆偷西红柿,黄瓜吃。喜欢爬铁丝网练习本领。这些事很容易把裤子弄破的,所以我的八成新的衣服还没穿到七成新就开始打补丁了。  胳膊肘是容易磨烂的地方,只要穿罩衫人人都带袖套。口袋刮烂是最好补的,缝上去就行了。要打补丁的地方是裤子屁股和膝盖。  连队有个手巧的妇女,用碎布拼出好看的图案给孩子打补丁。看着那孩子膝盖上的小动物,让我们女孩子兴奋不已,哪有不爱美的女孩子呢?同学们纷纷让自己的妈妈打好看的补丁。膝盖上顶上花朵,小房子,小火车,就是最简单的菱形块也是好看的。  我也让妈妈给我打好看的补丁。妈妈认为我不该把八成新的衣服穿破,拒绝给我打好看的补丁。  既然妈妈不愿意做,我就自己弄,我找来不穿的旧衣服,自己动手剪成好看的图案。七八岁的小女孩,穿针都要半天才行。爸爸看不过去,让妈妈就按我剪好的图案补。不知是沟通不顺还是大人和小孩的眼光不同,她总是不安我的要求完成,打出来的补丁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还口口声声地说是照我的说法补的。气死个人了!  钉在膝盖外面的补丁非常难看,这让我尴尬,不自在。还不如不补,宁愿穿破的好呢!我想尽办法让这些补丁快点弄掉。拿沙枣刺挑,用手拽,没几天就把它们弄下来,小块的破布放到煤油里当引火的布条,大块的送给别人,人家的妈妈能补好看的补丁,也算是我对手巧的人一种支持吧。  裤子破了小洞是没关系的,但是要是别人能看到的大洞不补,大人们会说这家的女主人懒惰。妈妈是决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我经常把裤子上的补丁撕掉,她就用缝纫机把补丁扎很多道,一圈一圈密密麻麻的针脚,让我再也拽不完,挑不断,撕不下来。  看着别人漂亮的补丁,再看看自己像跑道一样的补丁,越看越生气。既然撕不掉,那我就磨烂它,刮破它。我开始在凳子上磨屁股,在墙上磨屁股,找两块粗石头在上课的时候磨膝盖。专门找刺多的篱笆钻,往铁丝网上挂。  这样再厚的补丁也会坏的。不过我身上也没少划破口子。  我的裤子以每个星期都要补一次的速度,大量损耗家里的旧衣服。这些旧衣服是要做鞋底的。妈妈开始不满意了,大声地责骂,家里天天不得安宁。爸爸终于发火了,问我到底想咋样?  不咋样?就是不要把补丁打的这么难看。  这很难吗?别人的妈妈都补的好看,可惜我妈妈不行。我的妈妈是个勤俭持家能干的女子,但是她不是样样都能的,她不会补好看的补丁,她的手不巧。没办法,大人也不是样样都做的好的。  爸爸建议妈妈把补丁补在裤子里面,再多扎几道,这样就不是很难看了。  我和妈妈各退一步。我不再故意把裤子弄烂,妈妈也尽量把补丁打的好看点。  我的裤子补丁终于不是很明显的难看了。可是妈妈的水平实在是太差了,(不只是她报复还是审美观念不好)她会把颜色深的布补在颜色浅的裤子上,而淡颜色的布补在深颜色的裤子上,我只好用墨汁把浅颜色染黑。最讨厌的是用大红色的布补裤子,经常有人隔着老远的大叫“你屁股流血了!”
  当我把妈妈打补丁的往事告诉女儿的时候,女儿听得哈哈大笑。曾让我尴尬恼火的事,终于有一天笑着讲了出来。
  《偷钟》  我们学了《掩耳盗铃》的成语,课文中有一幅插图,有几个古人揪着偷钟的人,偷钟的人手上还拿着一块钟的碎片,地上是四分五裂的钟。  我认为这个故事是瞎编的:世界上没人会偷摔烂东西。要是实在喜欢想偷回家怎么会把它敲烂呢?  有同学说:钟太大搬不动,所以要敲烂,等拿回家后用胶水粘上就可以了。  补过的东西怎么也比不上原来的好,何况敲烂的东西要是少一块的话又怎么补的起来呢,这个理由不对。  还有的同学说:那个人是偷钟卖钱,烂的钟也可以当废铁卖。  既然是卖废铁,何不去偷别人家的锅子,何必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偷钟呢,理由还是不对。  众说纷纭,可是不管是什么理由,都被我一一的反驳回去。  最后弄得大家没办法,只好说:书上写的是真的就是真的。  我不信就是不信,这个故事就是说不通。  我把这个疑惑拿回家问爸爸,爸爸说:要是有钟的话,可以去试一试,看看可不可以不发声音偷到钟。就知道这个故事到底是不是瞎编的了。  我觉得这个方法不错。若是有怀疑,就应该自己动手试一试。  首先要找到钟才行。我们学校就有一个钟,刚上小学的时候,学校没有电铃,上下课的时候就是老师轮流值班敲钟。现在有电铃了,原来的那口钟还在校园里。太棒了!废弃的钟,就是偷了,也没人会在意的。  我心中有了主意。当然这件事一个小孩是没法做的,我把偷钟的主意告诉了小伙伴们。大家全都支持我,要是能不出声音的把钟偷走,我们就是改写历史的人了。  两根竖着的木头,上面架着一根横木,横木上吊着的就是学校的大钟了,其实这个钟就是一个废旧的拖拉机铁轮子,上课的时候拿长铁块一敲,就发出“当当当”的声音。荒凉偏僻穷地方的小孩没见过钟,以为这就是钟,只是和书上画的样子不同而已。  要想偷钟首先要爬到横木上,把吊钟的绳子解开才行。  我们都不会爬杆子,个子又矮,够不到横木,一下课,几个人就跑到篮球架下去练习爬杆子,并告诉别人说是锻炼身体。  这时候男女的差别就显现出来了,同样是一起练习的爬杆子,我用的时间还比别人的多,可是乔梁他们男孩子没几天都会爬了,只有我还像个秤砣似的往下坠。就连“软骨头”金松也能“嗖嗖”地爬上去,我还是不行。  海海和建国,分析了我的姿势,告诉我爬杆子的诀窍:先使劲的往上跳抱住杆子,两只脚夹紧,然后用手轮流的往上爬。  我是跳的比别人都高,可是就不会用两手轮流,一只手一松,人就从杆子上旋转着下来了,脚还来不及打开人就摊到地上了。惹得男孩子哈哈大笑。  没办法,只好让他们在下面托着我,一点一点的往上蹭。我们趁没人的时候,都偷偷试了试能爬上横梁了,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问题又来了,绑钟的麻绳结又粗又大,而且还是压在钟下根本就结不开。既然解不开就拿刀子割吧。可是刀子割也有问题,割的地方的横截面容易被人看出。这是我从小说书里看到的,刀割的地方和自然磨损的地方是不一样的。为了不让人看出来,我们决定不在同一个地方割,要像削铅笔一样从上往下削。  想好的方法,就要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开始第二步行动了。校院里平时都是人来人往,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割绳子。何况做贼心虚,我们都不敢在有人的时候靠近校钟。只有趁冬季晨跑的机会,偷偷的进行。  这正是一场艰难漫长的任务呀!我和金松一组,因为金松高,可以把我托着够到横梁。乔梁和赵晶一组,建国和海海是不晨跑的,他两负责给我们鼓劲,打气。  每天晨跑的时候,我会装鼻子流血,把别人骗过去,金松则是陪着我回家,我们慢慢的往朝学校走,等到学校附近的时候,就快速的跑到校钟边上,爬上横梁,一边提防着两面的来人,一边快速的无规律的在麻绳上削着。这个时间很短,顶多30分钟,等我们一起晨跑的人回来我们也要跟着回家的。进度很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只能慢慢的一点一点的耗时间。  最好的时间是连队里放电影,这时候大家都去看电影了,我们四个可以一起出动,月黑风高,为了怕别人发现,大家都带着老头帽,拉下来只露出眼睛和鼻子。校钟的横梁上倒挂着四个胖乎乎的“蝙蝠”窃窃私语地争吵,动不动就有一个掉下来,然后一阵压低的笑声。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在一个大白天,校钟“莫名其妙”的掉了下来。那是在别的班级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查看的绳子,说是时间长了磨断的。我们一点也没有别人怀疑上。第二步终于也完成了。  只剩下最后一步了,把校钟拖到学校边上的渠道里,这算是出了学校,我们就算偷钟成功了。  校钟掉到地上,引来很多人的注意,经常有人在试着把它拖走。我们也随着好事的人们试着拖拖看。这个大股轮子实在是太重了,而我们又太小了,要五六个人用劲才能把它抬起一点点,若是只把它扶正也要两边各两个人才行。看看有这么多人在打校钟的主意,我们有些泄气了。  “悄无声息的弄下来,也算是偷成功了。”  “最关键的是弄下来,成语中偷钟的是大人,大人是可以弄得动它的。”  我也有些想放弃了。  “不行,想想我们都走得这一步了,就在坚持一下吧。”  “就是,费了这么多么多的时间不在乎最后的一点时间。”  海海和建国劝我们要坚持到底。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第二步的时候,一点也没出力,现在该你们出手了。”既然劝说我们,那你们两也要干的呀。我既不想放弃,又不想再加油了。  我们四人当起了甩手掌柜,现在就看海海和建国的了。这两个家伙还是很聪明的,很快就想出了办法,先用滑轮原理,把绳子一头甩过横梁绑在钟上,我们把钟竖了起来,然后用杠杆原理,在钟的前面垫上一排砖头铺路(泥巴地容易下陷,会有痕迹),后面垫一个大石头,用结实的木棍一点一点的耗着走。这样六个人费力的把它弄到渠道里去了。  我们成功的偷走了校钟,第二天在上学的时候准备到班级里宣扬。一进教室,就听说张全斌家里偷学校的钟被抓起来了。原来我们晚上把钟推到渠道的事被张全斌看到了,他叫上大人,把校钟搬回家,回家的路上,被别人看到抓住了。  这正是“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呀!
  兵团的长大的孩子,没有古老的传承,连真正的大钟也没见过。可怜呀!
  看了这些就是兵团的一个缩影,仿佛就在昨天,谢谢你把我带回了连队的过去
  《玻璃花球》  邻居家从上海带回来四个漂亮的玻璃制品,他家两个女儿莉莉和芹芹,我和姐姐一人一个。我和芹芹的都是圆形的,中间是一朵漂亮的五彩重瓣菊花;姐姐的是三角形的像金字塔,她的花比我的花小;莉莉的是一个正方形的,中间有两朵花,不过我认为她的花没我的好看。  我很喜欢自己的玻璃花球 ,可惜它是个圆形的,不像姐姐和莉莉的可以放在桌子上当装饰品,只能装在口袋里。  妈妈怕我打坏,总把它放到放衣服抽屉里去。我又把它偷回来,放到口袋里。妈妈屡次说我,我都不听,为此两人一直争论不休,闹的家里鸡犬不宁。后来爸爸没办法了只好发话:“平平的东西她爱咋样就咋样,坏了就不要再问大人要。”  是呀!我的东西我爱咋样就咋样,我又不是三岁的小毛孩,这么大的人了,还看不住自己的东西吗?  夏天口袋里装着一个大大的圆球是很麻烦的事,我想;要是圆球的一面是平的那该多好呀!可以像姐姐一样把它压在书上当镇纸,这样可以不动声色的让所有的人都看到,就没人说我是显摆了。说不定圆球里面是空心的,我还可以采点别的小花装进去,这样就更好看了。莉莉的里面可是有两朵花呢。  说干就干,睡午觉的时候,我偷偷的跑到上学路上必经的小渠道上,(这样人家上学的时候,我也跟着上学,不会有人发现)在那里采了些漂亮的小花,又找了一块大石头,开始在上面砸玻璃花球。  圆形的玻璃花球太硬了,使劲的砸了半天,只掉下来几片小玻璃渣渣,倒是花球上留下了坑坑洼洼的小点点,像个麻皮,很难看。看来用原始工具是不行的了。我决定第二天拿榔头来。  第二天中午我拿了小榔头,又到大石头上开始砸玻璃花球。铁东西就是厉害,不一会就砸掉了一大片玻璃,我以为玻璃花球的中间是空心的,可是剩下的玻璃花球没露出中间的洞,又换了方向使劲的砸,这次又砸下了一大块,剩下的花球还是没有露出中间的洞,于是我把四周都砸掉一片玻璃,还是没有露出洞。  怎么回事?我有些想不通,看着被我砸的面目全非的玻璃花球,我决定从中间砸,我就不信,中间会没有洞!一定是有洞的,要不然花是怎么放进去的呢?我用榔头直接对着中间砸去,“哗啦啦”玻璃花球被我砸的四分五裂。我把碎片拼起来,还是没看到洞。  原来这个东西就是没有洞的呀!但是里面的花是怎么进去的呢?我疑惑不解 ,看看手上的碎片,从玻璃碎片的断面看上去,有花瓣的地方时一层一层的彩色,很漂亮。难道这里面的不是真花?难道是把颜色一层一层的画上去的?要怎样才能把颜色拼凑的这么漂亮呢?  我的疑问越来越多。好奇心也越来越重。  为了解惑,我先找了最小的一块玻璃,把它一点一点的砸开,砸的粉粉碎,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最后得出结论是:先把粉状的材料对上水溶化,然后再结冰一层一层包裹起来的。  想别人能做我也能做,决定先把这些玻璃碎片收起来,等明天把它们砸成粉状,用纸包好,等冬天的时候,把它们溶化,倒在模子里结冰冻住。虽然比不上原来的好看,但是自己能动手做出来也不错了。若是能在冬天之前找到漂亮的模子也是很好的事呀!我的脑子里已经开始构思用什么做模子,要怎么的造型了。  第三天中午,我又跑到大石头上砸玻璃碎片了,把那些玻璃一块块的砸成粉末,然后按大致的颜色分开装在纸袋袋里。  把玻璃砸成粉末是件很费时的事,起床号响了,我还差一点点了,为了怕麻烦,我要一鼓作气,把最后的一点砸完。  我砸玻璃的声音引来了去上学的小孩,好友们让我上学去,我让他们等一等,并把我的“研究心得”得意洋洋的告诉了他们。  这些家伙也很起劲,抢着帮我砸玻璃,慌乱中,我包粉末的纸袋全部打翻了粉末撒了一地,捡也捡不回来。也不知道它们是成心的还是无意的。  我很生气,非常的生气!最后的一小块玻璃还没全部砸完,就把东西一扔,谁也不理的跑了。  下午放学后,有朋友把我没砸完的唯一的碎玻璃给我,那是一块很小的花玻璃,放在万花筒里特别的漂亮。也算是留个念想吧。  姐姐知道了我的事,问我玻璃花球里面是什么东西?我说里面除了玻璃就是玻璃。姐姐觉得我的碎玻璃很漂亮,要我帮她把她的玻璃金字塔也砸一个角,露出里面的花瓣。  这次是有人求我呀!我不用偷偷摸摸了,用爸爸的铁毡子,帮姐姐砸了一个角,还好我前面几天的多加练习,一砸一个准,露出里面一层层颜色的漂亮玻璃,为了怕割伤手,我又用锉刀,沙皮把它打磨的光滑平整。  莉莉和芹芹也让我把它们的玻璃制品砸一下,露出里面的五彩颜色。大家都夸我的手巧,以后可以做工匠。只有妈妈说我是吃饱撑的,就知道破坏东西。
  《方老师》  我上四年级时,数学老师换成了一个新来的年轻男老师——方老师。小学的男老师很少,何况还是刚毕业的年轻男子就更少见了。  我原本是数学课代表因为生病,在10月中旬才开始去学校。在此之前,代理数学课代表是我的死对头刘瑾。  我回校后,第一件事就是要刘瑾让位。没搞错吧!让什么人代理不好竟让我最讨厌的人代理。刘瑾当然也不肯乖乖的让位,这家伙就喜欢抢我的位子,两人明争暗斗,弄得班里也分成两派,天天吵闹不休。  方老师是新来的老师,对我不了解,只是从别的老师嘴里听说过我的事。他也不知道该叫谁当数学课代表。那时班里还有个新同学是团部转来的常虹。她是个很清爽漂亮的女孩,团部上学的小孩和连队里的是不一样,特别的乖巧懂事,很讨老师的喜欢。  三个人都想当数学课代表。常虹懂事听话;刘瑾前一段时间代理的也不错;我是原来的课代表,又没有犯错被撤职,何况我还有数学教研组长——李老师的撑腰,我的威信在班里可是数一数二的。  方老师没办法就说:看最近考试的成绩,谁考得好就让谁当。可恶这不是明显的偏心吗。我都有一个半月没上学了,以为我好欺负呀!  数学课代表非我莫属,没人抢的去。我憋着一口气,在数学考试的时候得了最高分,捍卫了我的“官位。”  我还像原来那样,又成了数学老师的宠儿。  方老师家住的远,平日里住在学校的宿舍,晚上没有什么娱乐,只有看书。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那么多的书。我也是喜欢看书的,于是经常去他那里看书。  我看书的时候喜欢吃瓜子、花生之类的小零食,想到方老师离家远,吃不到,就经常带点瓜子,花生,糖好吃的东西给他。两人坐在一起边嗑瓜子边看书,不时的对书中的人物还要发表些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方老师比我的同龄们要懂得多,有些事我说他能听懂,他也喜欢我对某些事的看法,虽然幼稚,却也独特。觉得我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两人倒也是谈的兴致勃勃,相处的很融洽。  不知道是我经常去找方老师妨碍了老师的休息的缘故呢,还是影响了老师的工作,只要我去找方老师,就有别的老师别有含义的把我们支开。渐渐我方老师对我越来越不好了。  我收作业,原本要把每个同学的作业都检查一遍,同一道题有大部分人都做错的,我会汇报给老师,让他在班上重新教一遍,要是个别的小错误我就自己教。可是现在老师根本不理我,每次去办公室叫作业本的时候,他让我放下就出去,我要是跟他讲是哪里错的多的话,他会不耐烦地说:“到底谁是老师,要不要我不上课你来教呀?”弄的我灰头灰脑。  班级里有什么关于数学方面的事,他也是让刘瑾或常虹来传达消息。  最可恶的是我教个别同学做题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全班的面说我对同学的态度不好,欺压同学。还说我身体不好,要静养,不准别人问我问题。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方老师就是看我不顺眼,他还多管闲事,班主任的活都让他包了,只要班上发生点什么事,他最后总会把帐算账我的头上。  我没惹事,光是在边上看,他说我是幸灾乐祸;我管了,他说我是蛮狠无理;我索性什么也不闻不问,又变成了不关心同学;气的我多次和他理论,这就是目无尊长了;害的我大哭不止,这又是娇气任性。说我原来的老师对我太迁就了,就是要制止我的坏脾气。还说课代表不光是学习成绩好,还要思想好。他又在考虑换课代表的事了。连我最盼望的全团数学竞赛都不让参加了,换成了常虹,想让常虹增加点名气。  我很生气,非常的生气,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过。  既然不喜欢我,看我讨厌,那我就不上你的课了,课代表你爱谁当就谁当。老子不干了!  一上数学课,我就去办公室找李老师,李老师对我可好了,她从不劝我回去上课。她不上课的时候就教我数学,要是她上课去了我就先预习,她会在上课时抽空回来看我的学习情况,亲自给我布置回家作业。  为了我,李老师和方老师之间也闹得极不开心。  我的事情闹得外面的谣言四起,说我是花痴,看中了方老师就缠着不放。  我只是想让老师喜欢有什么不对,谁不想成为老师喜欢的学生呢?  我很苦恼,在家不停的说方老师有多可恶,多坏。要不是李老师我真的不想去学校了。  方老师让同学叫我的爸爸去学校,我不准他们说,把找来的人一个一个都挡回去,没办法,方老师亲自来连队,我还是拦着不准他进我家见爸爸。  最后方老师和爸爸我家外面谈话。  看他俩越谈越有劲,我就不安,本来爸爸是帮我的,现在被方老师说的笑哈哈,两人越是谈笑风生,我就越生气。  我和乔梁假装打石头仗,往方老师身上扔石头。爸爸说我,我就说是不小心砸的,方老师去抓乔梁,我就趁机在他身上踹两脚“谁叫你不喜欢我,老是和我作对呢?”  方老师捉住了我,他说:不是他不喜欢我,是太喜欢所以要离我远点。  我不懂,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敬爱老师有什么不对?就是想不明白。  爸爸和方老师谈完后 ,说老师是喜欢我的,但老师有老师的苦衷,我太小不懂。  方老师给我了一信封,爸爸让我要么留到16岁的时候看,要么就撕掉。  那是个没写任何地址名字的空白信封,里面装着很厚的信纸。  爸爸让我自己决定,还说不管怎么都不能再为难老师了。方老师没错,我也没错。  我想了半天也想不通,既然我和方老师都没错,那么是谁错了?  乔梁说:方老师是个坏蛋,色狼,他想娶我。  我只是想让老师喜欢我,又不是嫁给老师。  现在每天都在变换,我再也不相信将来了!  我和乔梁把方老师的信撕了扔进茅坑。我只要现在,不相信将来。  我和方老师的斗争就这样虎头蛇尾的解决了,我依然是数学课代表,只是不再关心别人的数学成绩了,别人与我无关。那学期我们班的数学成绩大跌,再也不是全团数学成绩第一了。  常虹又回到了团部上学。听说她就是数学成绩不好,才转到20小学上学的,既然20连小学的数学成绩降下来了,那还是团部的教学质量好。  方老师在四年级下学期没教完的时候就调到一分校了。  二十几年以后了,我和女儿,陈雪娇(方老师的外甥女10岁)瑶瑶(10岁女孩)在家门口跳橡皮筋。一个男子带着儿子去父母家(我家后面)。爸爸和他讲话,他的儿子(10岁)跑来和我们玩,却被女孩子轰走。  爸爸叫我过去,问我认不认识那个男子,我盯着他看了半天,小小的个子,黑不溜秋,瘦瘦弱弱,脸上还有块很大的胎记。  我想了半天说:“看到脸熟,好像是教过的老师吧。”  爸爸笑着说:“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方老师,还曾为不讨老师喜欢而苦恼大闹过。”  “不会吧,这么小个的老师,被我欺负过才对吧。”我看着他笑着说。  方老师大笑“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呀。”  这时瑶瑶和陈雪娇在催我去玩,我蹦蹦跳跳的跑去了。  事后爸爸说方老师也离婚了,他一直记得我,直到我回上海后才结婚的,问我愿不愿意嫁给方老师。   我不愿意。男女相处就一定要结婚吗?  慢慢的我回忆起10岁时方老师教我的情景。有时候我会隔着家里的窗户偷看方老师,我10岁喜欢过的男子,我一心想讨好的老师,那时的大哭大闹,那时的苦恼。仿佛是一场梦。  让你难过的事情,有一天,你一定会笑着说出来。
  《白衬衫》  红领巾,白衬衫,蓝裤子,黑布鞋,似乎是80年代小学生的最正规的服饰。几乎每个人都要准备一套。遇到重要日子时,就要穿上这套服装去操场上“操练”。  蓝裤子破了可以打补丁,黑布鞋顶出大脚趾也没人在乎,而白衬衫破了或着小了就是形象不好不能穿了。  这么“贵重”的衣服穿的时候一定要爱护,不能像平常那样打闹沾上泥巴,不能让菜汁滴在上面,不能爬树把它钩烂....总之穿上白衬衫就像全身被束缚在衣服里面,让人不自在。  经常穿白衬衫的人一定是家境好,成绩好,父母很喜欢的人。  我的姐姐是好学生,她上学以后只穿白衬衫。她的个子长得快,穿衣服又爱护,给我留下无数件白衬衫。  我讨厌穿白衬衫,明明很小心翼翼地夹菜,菜汁却不知不觉地滴在上面,洗也洗不掉,还在身上留一块湿印子。身上不下心沾了灰,用手越拍越脏,到最后又是要在渠道里洗,依旧洗不干净,只能穿湿漉漉的衣服,让身体把它烘干。这些都是小事,顶多回家该顿骂。  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白衬衫的领子容易黑。我有一点点怪癖,不能忍受黑黑的白领子。只要是看见黑黑的白领子就会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看,脸上露出厌恶的样子。这也是同学们说我是资本主义小姐的原因之一。我努力的去克服,尽量不往别人的脖子处看。  我也穿白衬衫,没办法,我只有白衬衫可穿。为了不让白衬衫的领子变黑,我在睡觉前会检查自己的衣服领子,有一点点黑,就在深更半夜家里人全睡着的时候,趁着月光偷偷摸摸的洗领子。新疆的夜晚冷,经常冻得感冒流鼻涕。  为了让白衬衫的领子没那么容易脏,上课的时候,边听老师讲课,边搓脖子后面的老坑。沾点口水,搓呀搓,搓呀搓,直到把脖子上的皮搓掉一块,疼得受不了才停手。可是过几天不疼了又开始搓起来。  讨厌的白衬衫,谁说穿上它形象好?让人又流鼻涕又烂脖子,还缩手缩脚,让人玩得不痛快。白衬衫,白衬衫,我坚决不要穿白衬衫。  不穿白衬衫就没衣服穿,妈妈才不会让我穿原来的短的漏肚脐的旧衣服呢。看了电影《十字街头》让我有了灵感。既然不能改变本质我就把白衬衫变成花衬衫吧。  在白衬衫上画画,诚心画是会被妈妈骂的,所以先在白衬衫上甩上墨水,大大小小一连串的墨水,想甩哪里就甩哪里。再根据墨水的形状画小动物。  最好画的是小鸡,圆圆的墨水点,加上尖尖的嘴巴,下面画两只脚,一只毛绒绒的小鸡就出来了,不一会儿衣服下摆装满了一群可爱的小鸡仔,再加点小草,则更生动活泼。  我的这门技术,在班里引起轰动。家里最小的孩子,不用把白衬衫留给弟弟妹妹的同学,纷纷穿起了白衬衫,让我给她们加点画。女孩子们喜欢甩开式,衣服上是遍地毛绒绒的小鸡和花朵,男孩子则喜欢的弄一块大大的墨水印,我只会画尾巴打着卷的小猪。管他呢,电影上的演员也是穿着墨水画的小猪呢,这才叫时髦流行。   把白衬衫变成花衬衫的举动终于让大人们发现了,查到了源头。妈妈气的打了我一顿。我也生气了,坚决反抗:不穿白衬衫!宁愿赤膊上学也不穿白衬衫。  我的倔脾气发作了谁也阻止不了我。最后妈妈只好把剩下的白衬衫让会刺绣的人给我绣上漂亮的花案。  姐姐也表示她不愿意穿白衬衫了,从此妈妈再也不给姐姐做白衬衫。每回给姐姐做衣服挑布料的时候都带上我们姐妹,要我们俩都看上的布料才行。  我到现在也不穿白衬衫。
  《女孩子的雄心壮志》  寂静。  树林环绕着小池塘,万籁俱寂。这时一片远离男孩的世界,是女孩子们实现梦想的秘密基地。  如果说地窝子遗址是男孩子们的地盘,那么这块被树木环绕的小池塘就是只属于女孩子的地盘。  小池塘在连队的东南角,是一个废弃的水塘。四周被树木环绕,听说“文革”时期有个女子在这里自杀,大人们觉得晦气,把它遗弃了。  就像地窝子因为一个男人的死而遗弃一样,小池塘是因为一个女人的死而遗弃。这作为女孩子的地盘是理所然当然的,和地窝子是绝配。  要保守这个秘密很不容易,女孩子是天生的话筒子。我们只好分批来,先来五六个人,等几天,看没有风声在连队传播,证明她们是保守秘密的,再换几个人来。  今天来得是最主要的人员,女孩子们的首领——我的姐姐,她的副手金凤姐,罗英红,带路人杨素红,外带我和金凤姐的妹妹金辉。  姐姐和金凤姐,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池塘。兴致勃勃地四处打量,讨论着要在这里进行的行动,锻炼本领,证明我们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  幽静神秘,就算是夏日炎炎我们又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出了一身汗,在这里不一会儿就觉得阴冷。是的,我觉得是阴冷。  我不喜欢这里,太静没有鸟叫声;太暗树木高大遮挡了太阳。这不是我喜欢的夏日的景象。我喜欢在烈日下晒得流油的感觉,似乎可以把身体里的杂质都排除出来,只剩下人体的精华。那才是真正的练试。一想到那种感觉,我的全身就会兴奋,思维超级灵敏。而在这里我只觉得冷,从池塘里散发出的阴冷的气息像水草一样的蔓延在我的脚底,想要缠绕我全身。  我不安的走动着,看看别人的表情,她们都是一副兴高采烈,跃跃欲试的样子。没什么不妥。看样子我和男孩子混的时间太长,身体里的阳气太重,阴气太少了吧。妈妈一直说我越来越不像话,比男孩子还过分。我还是想当女孩子,要多吸收点阴气才行。  “我们一致决定,这里从今以后就是女子秘密基地。现在大家发誓,不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男的。父亲兄弟都不行。否则在这里死去的女鬼就会上来把她拖下水。”  女孩们举起少先队礼一个一个的发誓。  我举着右手,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悄悄地捏着圆,大声的发誓。  海海告诉过我,要想发誓不算,就用手指头捏圆,这样就把誓言捏在手心,出不去。这种誓言是不算数的。  我不想发这种誓言。第一我不喜欢这个阴暗的地方。第二,男孩子的地窝子是开放的,可没禁止女孩子去,是你们娇气不愿意在太阳下面多走路,才不去的。所以对男孩子保密是不对的。第三,我收了张辉和魏强的好处,他们让我提供姐姐的最新动态。在来的路上,我已经揪了一路的树叶,恐怕他们现在就已经追踪过来了吧。  大家讨论该干点什么?有人说洗澡,这么幽静的地方,女子应该下水洗澡。就像仙女们一样,牛郎就是偷看织女洗澡,偷了衣服,两人才成夫妻的。  洗澡我可不干,这群人还不知道,我已经把男孩子引过来了。万一张辉和魏强为了抢姐姐打起来,我可就要露馅了。  “不行,小小年纪就想嫁人,羞不羞。我们是新社会的女性,要做旧社会的女性做不了的事。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  姐姐喜欢大道理,她才不会在光下华日之下干洗澡这样的事呢。  “这里有木筏子,我们练习撑船吧?大海航行靠舵手。我们是新中国的舵手。”  好主意,难怪姐姐能当头。  池塘里浮着一个破烂的木筏子,罗应红和杨素红下水,把它拉到岸上,姐姐成了维修专家,让我们找树枝,藤蔓,把它们弄在木筏子上,绑的结结实实,看上去一点也不会漏水。  木筏子重新下到水里, 为了保险起见,姐姐把长长的藤蔓一头绑在树上一头拉着木筏子,让我们先上一个人试试,杨素红先上,她是带路的,理应走在最前面。姐姐是首领第二个上,她要身先士卒。  女孩们一个接着一个上去,我偷偷拉拉留在最后不想上。  “来呀,你不是最喜欢探险吗?”  “这么小的池塘,一眼就看透了,能有什么险好探。”  “今天是小池塘,将来就是大海。”  “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阳光......”  看来不去不行了,我小心翼翼的迈上木筏子。  “解开绳子,航海开始!”  女孩子们用力地撑着手里的长树枝,木筏子向前漂动。  “哦,成功了!”  “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阳光......”我们齐唱,歌声更响了。我兴奋了起来,一点不安也没有了。  “找死!快回来!”  “木筏子会翻的!”  “太大胆了!不会游泳还下水!”  张辉,魏强,等几个男孩子从树林里窜了出来,朝我们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我一听害怕了,跳进水里朝岸边跑去。这个池塘废弃多年,没人清理,下面全是淤泥,就算离开岸边没多远水不深,我的整条腿也全部陷在淤泥里了。  “救命!我被沼泽吞没了!”我惊恐地大叫着。  木筏子上的女孩子们,在男孩子一出现时就惊慌了,撑木筏子的动作力度不一致,木筏子东扭西歪地把女孩子都甩进水里。  男孩子们跳进水,把拼命挣扎着歇斯底里发作的女孩子们连拖带拉地弄上岸。  姐姐拒绝男孩子的帮忙,冷静的走到岸上,冲着腿上沾满了黑乎乎臭烘烘的泥,身上滴着水像落汤鸡似得大哭的女孩叫道“哭什么哭?女孩子的雄心壮志到哪里去了?”  想乘机讨好的男孩子们吓得一个个溜走。  我们把自己洗干净,晒干。姐姐让我们发誓这件事谁也不能说出去。我这次是真心实意的发誓。太丢脸了!我还是做没有雄心壮志的女孩子好。  小池塘再一次被遗弃了。  听男孩子们说,他们早就知道这个池塘,那个木筏子还是他们做的。大概死去的女人怨气太大,弄得这个地方阴深深的,没人喜欢来这里。
  《路遇大麻子》  “我走在大街上,  看见一个人,  满脸的麻子大的吓死人,  大的像黄豆,  小的像芝麻,  最小的,  最小的也有两斤半。”  每次唱这首儿歌的时候,就有人吹牛:“今天我看见一个大麻子,真的是满脸的麻子。”一脸的得意样,搞的没见过麻子的人羡慕至极。  听大人说,在四五十年代,大麻子是很多的,那是得过天花留下的疤痕。自从大家开始种牛痘以后,大麻子就很少了。  有时候小伙伴会讨论,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有两斤半的麻子呢?黄豆大家都见过的,要是满脸的两斤半黄豆大的麻子那么他的脸要多大呀?这么大的的脸一定是很大的脑袋吧?有个大脑袋那一定是大眼睛,大嘴巴吧?  每个人都发挥想象,把自己知道的最可怕,最大的眼睛,鼻子,嘴巴都说出来,最后一直认为,最大的麻子脸应该长着一双铜铃似得眼睛,蒜头鼻子,一笑能裂到耳朵的大嘴。当然身体一定是要又高又壮的,还要很黑,有大胡子。生气的时候要目露凶光,一笑的时候露出满口尖利的大牙。我们经常几个人一起走在大路上,希望能遇见大麻子。  有一次我和孙英在路上闲逛,边走边唱大麻子的儿歌,看见前面有一个身体很宽的男子。  “前面那个人很壮,会不会是大麻子?”  “大麻子是又高又壮,他是不高只是胖,应该不是吧?”  “他的头很大,说不定能装下两斤半的麻子,没有黄豆大,至少也有芝麻那么大的。”  两个小姑娘很好奇,就偷偷的追上去。可是大人走的太快,两个小姑娘哪里追的上呀?在后面跑的气喘吁吁。没关系,追不上你,就要你回头也行。  两人假装叫嚷着摘野果子吃,“这个红果果好漂亮呀!不知道能不能吃?”  “尝一下吧。”  “哎呦,我肚子好疼呀!”  “哎呦,我也开始疼了,中毒啦!叔叔,救命呀!”那个男子回过头来。  我俩一看他的脸就彻底吓傻了,真的是传说中的大麻子呀!满脸的坑坑,圆圆的铜铃眼,大鼻子,大嘴巴,还有黑的发紫的脸。  “小朋友怎么了?”一张嘴就能看见牙齿。他看见我俩发呆的样子,以为我们是乱吃野生的东西中毒了,伸手来摸孙英的头,我打了个机灵一下子反应过来了,上去抓着他的手就咬了一口。  “哎呦,这孩子真是的....”一甩手我就摔到一边,孙英看我这么轻易就被人甩开,也反应过来,拉起我两人撒腿就跑。  “不好了,大麻子来了!”我跑得时候紧张的回头一看,那人是目露凶光。  “大麻子抓小孩吃喽!”  “救命呀!救命呀!”  两人气喘吁吁的跑到家门口,附近的小孩都知道连队里来了个大麻子,勇敢的男孩子组织了“敢死队”,机灵的小孩被派去打探消息。我们不能让大麻子携带天花病毒传染全连队的人。  得知大麻子在哪家落脚后,男孩子们轮流在那家门口砸石头,女孩子则在安全的地方大声的唱“麻子歌”。一直到那个大麻子早早的离开连队为止。  那次我算是和大麻子有正面接触,被当成英雄四处宣传我的“路遇大麻子的英雄事迹。”
  《中暑》  “早穿棉袄午穿纱”新疆的天早晚冷,中午热。虽然已经是五月天,上学的时候还要穿长袖外套。  团里的领导陪着师里的领导来学校督查,要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的讲演。  师领导、团领导,学校的领导,加起来二三十人,坐在教室外面临时搭得起来的台子,长长的课桌上摆着瓜子花生,还有女老师在倒茶,一个接着一个讲话。  操场上我们站的笔直笔直,顶着五月的太阳,心不在焉地聆听着。  热,真热呀!卷起袖子还是热,有人脱了外套,顶在头上,被班主任不动声色地扯过衣服摔在地上。  有完没完呀!二三十个人,每个人都要讲话,那我们不要站死了吗?  天越来越热,晒得人冒汗流油。为了给上面的领导留个好印象,我们不敢小声讲话,只能悄悄的打眼色,没劲,真没劲!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要是有风就好了,十级大台风,把房子刮倒,把上面的领导压在底下,我们去抢救他们,用手把他们挖出来,挖的手指流血,这下我们学校就成了“五讲四美”的典型了。可惜一点风也没有。  下雨,倾盆大雨,我们都躲在教室里,教室里漏雨,我们却在坚持上课,让领导见识见识我们热爱学习的样子。可惜,万里无云,大概整个五月也不会下雨。  没完没了的讲话,何时才能完呀?还是生病的同学好,在家躺在床上着舒服。要是我也生病就好了。不用站在太阳底下听无聊的讲话了。  热呀!热死了。热能死人的。我不想死呀,我还是小孩子呢?好像中暑就是太阳晒出的病,不会死,却是病。要是中暑了该多好呀。  我想中暑,想马上就中暑。我抬头望着大太阳,心里祈祷着,中暑呀!快让我中暑。  中暑是什么症状?我不知道,电视里生病的人都是先摇摇晃晃,然后倒下去。  我开始左右摇晃身体。倒,倒,倒怎么还不倒。  也许是方法不对,我又开始前后摇晃,还是不倒。  大概是摇晃的幅度太小吧?我使劲地前后摇晃,后面的人推了我一把,前面的人又让开,“啪”的一声我摔倒在地。好高兴呀,我中暑了。  “晕倒了!”  “老师!快来!”  “谁,谁倒了?”  学生的队伍像平静的水面投入了一颗石头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班主任快步的走来“怎么回事?”  摸摸我的头,把把我的脉搏。  “老师我是中暑了。可以回家了吧?”我高兴地问。  “快起来!”老师厉声喝道。  我看老师的脸色不对,乖乖地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站好。  “那边是怎么回事?没事我们继续。”站台子上面的人问道。  “没事,没事。继续继续。”老师皮笑肉不笑的说。  没事,哪里没事?我都中暑了,摔得腿都磕破了还没事?一股怒气涌上头。  “有事,太阳太大晒得我中暑倒地了,再继续下去我就热死了!”我大声的喊道。  一阵安静,“啪,啪,啪”又有几个人倒地。  “太阳太大,我也中暑倒地了!”  像下锅的饺子,霹雳巴拉,又倒下去一大片。  “太阳太大,学生全中暑倒地了!”  “好了,散会!散会!”  等所有的领导都走了以后,班主任把我揪到校长室。  “校长,人带来了。”  我忐忑的不安“校长我想我是真的是中暑了。”  校长笑眯眯地递来一袋子瓜子花生,“去,给中暑的人分。”  “校长不惩罚吗?”  “乱吐瓜子果皮,罚打扫地。”  听说,师领导在别的学校每场讲演都要四个小时以上,有老师吃不消中暑了。
  《学雷锋做好事——打扫厕所》  每年的3月5日是学雷锋的日子,学雷锋就必须做好事。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的,而且在3月5日那一天全校所有的人都要做好事的时候,那么能找到一件好事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传统的好事没有几件。  一个是去连队捡垃圾,保持连队环境卫生。在80年代初,没有白色污染,稀少的塑料袋被当宝贝重复使用多次,纸张要留着擦屁股,破衣烂布留着补衣服打布壳做鞋底,牙膏皮子烂塑料凉鞋留着等收破烂的人来换针线和糖果,什么都是要回收利用,所谓的垃圾也就是地上的烟头。那时候抽过滤嘴香烟的人少之甚少,所以捡烟头就像是一大群人找宝贝似的,去的时候轰轰烈烈,回来的时候收获甚少。这种“好事”老师根本就看不上眼。  第二,第三是去猪圈和马号打扫。这两种好事基本上是要在猪圈和马号里有人才行。一般人是轮不上的,要先用好东西给自己占位置才行。这种事也是吃力不讨好的,又累又脏老师还看不见。  有人会浑水摸鱼,比如两个人,一个假装丢钱,一个假装捡钱,或是相互“自残”,然后互相包扎。这种事每年都会发生,可惜每次都会被老师发现,好事没做成到成了弄虚作假的反面教材,让人一整年都抬不起头。  有一件好事,只有五年级最好的学生才能去做,那就是打扫学校的厕所。  打扫厕所是最脏最臭的活了,这种活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干,标准的不怕吃苦受累,是最光荣的好事。  打扫厕所可不光是把厕所扫干净就好,是要把蹲位里面的屎堆推倒在粪池里才行。  新疆的冬天漫长,外面结冰,厕所里的屎尿会冻得像冰柱又尖又高。到了三月基本上都戳出坑位,人要大小便的时候必须用蹲马步的姿势才行。这种姿势当然准头不好,很容易拉在外面,所以厕所脏的不行。听起来这绝对是件又苦又脏又累又臭的活了,只有最好的学生不怕苦不怕累,不沽名钓誉的人才能干好的活。  我的姐姐是好学生,一直都是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大队长。在她五年级的时候,就理所当然的接手了在3月5日打扫厕所这样艰巨又光荣的任务。  我也就自然而然的跟着姐姐去打扫厕所。其实打扫厕所绝对是件轻松简单的活,比捡垃圾还简单。  首先厕所不臭,冻了一个冬天的厕所根本就散发不出臭味,那像冰柱子的屎尿堆,也不会粘到人身上。听起来把厚厚的冰柱子推到是件很费力的活,但是这不是真正的冰柱子,是屎尿冻出来的,只要把外面一层冻住的融化开,里面就是软的。一推就倒。  先找到一个中心点,然后用烧开的热水浇上一圈去,趁融化的时候,用铁锹一掀冰柱就倒下去了。  把厕所里蹲位的冰柱推倒要不了30分钟,但是为了拖延时间,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的辛苦劳作,所以每推到一个,大家都要休息几分钟,要装成精疲力竭的样子。不仅仅把厕所的地面扫干净,连厕所里的蜘蛛网也扫掉。 要让每个上厕所的人都能看到我们的劳动成果才行。  我三年级的时候跟着姐姐去打扫厕所,被老师表扬;四年级的时候,抢了五年级学生的位置,打扫厕所,在全校大会上表扬;五年级的时候正大光明的去打扫厕所,懒得做戏,30分钟打扫完毕就回教室,结果被老师严厉批评。成了骄傲自满的典型人物。
  《冬季晨跑》  在连队,每年的冬天,小学生都要自发地早起晨跑。  一般都是6点左右起床,然后叫上同学好友,一帮子人嘻嘻哈哈的开始跑步。最后一个起来的人是要被大家笑话的。我的姐姐是最积极的,每天叫上我早早起来。  有一次晚上睡的早,姐姐一觉起来,觉得天快亮了,赶忙把我叫醒,两人以为要最后了,急急忙忙的穿上衣服,去叫隔壁的张辉。  一般都是姐姐叫人的,但这次姐姐怕张辉先走了,就叫我去叫。我急忙使劲地敲门,把他家的父母给吵醒了。她妈妈气得说:“才半夜3点跑什么步呀?”  我和姐姐一听,赶紧跑回家又去睡觉了。姐姐不敢深睡,一夜都在折腾,6点之前就起来了。然后我们又去叫人。这次我们是第一个起床的。  张辉气呼呼地说:“都是严伟忠,半夜3点来叫人。把我吵醒,要不我肯定第一个起来。”他看人就说,我和姐姐暗自好笑。伟忠哥哥不承认,是谁呢?还好没人想到是我们。  姐姐是个狂热的跑步分子,而我却是个懒家伙。我之所以这么早起来是因为可以看到漫天的繁星。  我跑步的时候喜欢四处看,路边黑黑的树影,天上闪闪的星星,都可以想成各式各样的东西,所以经常被石头绊倒或踩着别人。以至于没有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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