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都是疯子和疯子的区别 穿国足球衣去游行

  第四十一章 小抄在手,天下我有

  事实证明,我所言的用生命在选课是个错误的论断,因为经过两天的艰辛后,课还是选完了。学校的选课系统经过紧急抢修,坚挺了一回,硬是顶住了选课大军的压力,让选课工作得以完美落幕。

  只是大家都发现了一个问题,去网吧苦等的举动纯属多余。最后的结果是,该修的必修课不用抢,都能选上,而想选的选修课还是选不上。好多人面对自己心仪的选修课,都得到一个温馨的提示:亲爱的某某同学,你所选择的课程选修人数已满。

  为了学分,大家不得已随便选了几门选修课。

  对于平时没去课堂上烧香的学生而言,本来用于攻克考试重点内容的时间就很有限,又被选课耗掉了两天的时间,临时抱佛脚也是抱不稳当的。所以,做小抄成了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中国人的复制能力一向被世界公认天下无双,大学生也没弱到哪儿去。为了确保字迹清晰可辨,字写得好的同学通常会担当写小抄的重任。然后,几页写得满满当当的小抄会被缩印成若干份分散到有需求的人手里。

  阿诚字写得好,但他不屑于小抄,不打算参与我们的“卑劣行径”,不肯帮我们动手。最后,我不得已成了一回“小抄写手”。

  本来我对自己的字是很没有信心的,用翟大的话说,那就是我的字看起来像是“汉奸字”,缺乏骨气。无奈舍友们的字虽然很有骨气,脱离了汉奸的低级趣味,但都属于写了就自己能认出来的那种。在辨认的艰难程度上,比张旭的狂草胜了好几筹。尤其是洋哥写的字,更是在辨认难度上“前无古人”,写出来自己都认不出。

  舍友们都调侃洋哥说,他写的不是字,是对现实的鞭挞。因为现实总是让人云里雾里的分不清楚。

  为了让我抄写考试重点,舍友们这次对我的字是大加赞赏了一回。连翟大也说,虽然我的字看起来比较汉奸,但属于长得比较好看的那种。就好像汪精卫,虽然是个汉奸,但其美貌要是放在今天的社会,仍然会有无数的脑残女青年为之倾倒。

  我其实很能体会汪精卫老先生的无奈,因为我的字跟他的处境很相同。有用的时候,大家认为非你不可,一旦事情做完,又不得不顶着个汉奸的名号,被人说得脸都不敢露。

  我很是为我“汉奸体”的字感到不平,但舍友们的一番赞美,把我内心的不平抹得顺滑无比,很开心就接受了“写手”的重任。我觉得此时的自己,就像是一只猫,任由大家顺着毛捋,感觉无比舒畅。

  缩印好的小抄,我个人认为是一种“胜券”,因为把小抄捏在手里,对考试有了一种必过的感觉。

  小抄齐备,只欠考试。

  胜券在握,我对考试突然有了一种期待,急切需要让手里的小抄大展一番拳脚。小抄在手不考试,很有埋没英雄的罪恶感。

  还好,考试的日子很快就到了,并没有让我的罪恶感延续太久。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考试是唯一让人不会觉得缺乏的东西,正所谓“考试到处有,中国特别多”。

  考试开始前的考试纪律宣传是少不了的,学校广播了一次,觉得不够,又让监考老师重复了一回。我说过,越是提倡的,越是缺乏,学校对于考试纪律的重视程度,很能说明大学考试作弊的严重程度。

  我对于考试作弊倒是没觉得有多严重。我们的教育理念常常告诉我们,考试作弊那是害自己,如果不认真学习,会误了自己的一辈子,我不以为然。

  第四十二章 考场重地,带好纸条

  暂且不谈那些考试成绩优秀的是不是真的都成了国家栋梁,而考试成绩差到不行的是不是真的就是废材一根。光说误了自己这事,我觉得也不是很严重,总比某些人打着光鲜亮丽的旗号,其实误人子弟的做法强得多。

  我始终觉得,人家误没误自己,得人家自己说了算。用自己的需求去要求别人,那是在扯淡,是强盗的无耻行径。就好像你很是性冲动,但你绝无权利要求女人为你宽衣解带。

  而我们的教育理念,很像极个别无耻之徒,强制性把别人上了,还嫌弃人家不是个处女。

  监考老师宣读完考场纪律,让同学们把随身携带的资料放到考场前面。某君似乎过于紧张,在上交的过程中,把随身携带的小抄纷纷扬扬撒了一路。

  不过他之后的表现告诉我,他不是紧张,只是不小心而已。小抄掉了出来,该同学显得很是愤慨,大呼一声:“谁的东西掉了,还不赶紧捡起来。”说完自己弯腰去捡,还是一脸的怒气。

  捡完后该同学假装看了看那些小纸条,继续大发牢骚:“真不自觉,考试居然带小抄,老师,我给他扔外面垃圾桶里去。”

  老师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他也没多说什么,拿上小纸条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摇头,表示对于带小抄的行为很是瞧不上。

  我坐在门边第一排,看着他刚出考场的门,然后又把小抄放进衣服的兜里,站了十几秒后,才一脸淡定的走进考场。

  我当时就被他的表现折服,很想跟他学习一下如此淡定从容的心理素质究竟是怎样炼成的。

  考试还算顺利,舍友们都心情大好,因为带去的小纸条都充分发挥了作用。

  也有个别同学不走运,看小纸条过于专心致志,老师站在身边半天也没发现,被抓了个人赃并获。

  但监考的老师很通情达理,只是警告一下,没收了小纸条,并没有作为作弊处理。

  最后一门考试后,大一的上学年就算是结束了。

  舍友们忙着在宿舍收拾行装,互相说些一路平安之类的话语,前前后后都离开了学校。

  我没打算回老家,准备去浙江的姐姐家。老家太远,来学校时坐火车的惨痛经历记忆过于深刻,有些后怕。


  姐姐知道我到浙江的时间,特意请假一天没上班在家等着我。见了面端详了我半天,我以为是时间久了,不太认识。没想到姐姐一开口,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庆幸自己没带眼镜,要不然非掉地上摔碎不可。

  姐姐看了我一会儿,略带遗憾笑道:“唉,有点让我失望啊,没想像中的那么帅,你这样,我估计找个媳妇有困难啊。”

  我明白姐姐是在调侃我,于是回答:“我说姐,你是不是我亲姐姐啊,哪有这么说自己弟弟的,我本来就够自卑了,连你都这么说,摆明了是在故意打击我嘛,我知道你一直对于爸妈当年没让你上学不高兴,但你也没必要报复在我头上吧。早知道你要这样说我,我就不来你家了。”

  姐姐在电话里跟我说过,很羡慕我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同时也表示,要找爸爸妈妈算账,因为小时候没让她上学。可是我听得出,这些抱怨的话语里没有一点怨恨的意思。

  姐姐摆手:“你快别说了,就你那点小心思,还在电话里跟我客气,你说我是你姐姐,会不知道你,还是跟时候一样,跟我耍心眼。姐我虽然没读过书,但是也不是吃素的。再说了,我要报复,也去找爸爸妈妈,哪轮得到你个小孩子。”

  我一听表示很不乐意:“姐,你怎么说都好,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是大孩子。”

  姐姐微笑:“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小孩子,何况,我始终是你姐,这点你得承认吧。”

  我有些无奈:“你这摆明了是在用姐姐的身份欺负我,我也要回去问问呢爸妈,为什么我不是哥哥。”

  姐姐说道:“不用回去,现在就问吧,打电话问。”说着还真掏出了手机,拨家里的电话。

  我一看,急道:“姐,我说着玩的,你还当真了。”

  姐姐边拨号边说话:“你说你,笨啊,你到了我家里,给爸妈打个电话报声平安!”

  姐姐给父母打完电话之后,让我洗澡,然后睡一觉,她去菜市场买菜给我做饭。

  有一个广告说,有一种味道叫做家,我知道那玩意儿是不可能有家的感觉的,至少我很不喜欢。但姐姐做的饭,是我出来半年多的时间,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味道。

  姐夫是个不爱说话的人,除了第一次看到我时问候了我几句,后来虽然天天见面,我们两最多是互相看着笑笑。

  我问姐姐是不是姐夫对我的到来有意见,姐姐又是数落了我一回:“瞎想什么呢,他就是那样,平时跟他爸妈也不说话,闷葫芦一个,别理他。其实他人挺好的,你读书的事,当初还是他主动提出来负担你的学费的,这么多年来,没说过一句不高兴的话。”


  我听了姐姐的话,忍不住对姐姐说:“姐,你眼光不错嘛,给我找了个这么好的姐夫。”

  姐姐白了我一眼:“你呀,全身上下,也就这张嘴让我瞧得起了。”

  一句话又把我打击得郁闷半天。

  姐姐有个孩子,是个女孩,总是扎个小马尾辫,走起路来头发摇来摇去。第一次看到我时,一直带着一种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当姐姐说我是她娘舅时,她马上一脸天真的笑容朝我跑过来,拉着我让我带她骑车。

  我不光是个路痴,对于骑车也是一门外汉,起初还为自己带不了她骑车感到惭愧。在得知她的意思后,总算释然了。原来她所谓的骑车,就是骑在我肩上。有时候玩得比较高兴,直接踩在我肩上。

  我不禁感叹,这么多年来,她是第一个把我踩到脚底下的人。

  她很喜欢吃零食,每天从幼儿园回来,我都会屁颠屁颠去超市给她买。她从来不说想吃什么,而是问我喜欢吃什么。我只要说出来,她就会接着问我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买。

  我说我不想去,她就会斥责我:“娘舅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懒,好意思吗?”

  我每次都被她说得无地自容,只得去超市买些零食回来。买回来她的眼睛就会看看零食,然后再看看我,看得我实在过意不去,最后全部零食归她所有。

  而她这时便会夸奖我一声:“娘舅,你真好。”夸得我心情一片晴朗,以后都不用她说,一放学回家,我就很自觉往超市跑。

  对于可爱的孩子,我承认我完全不具备抵抗力,彻底完败。

  她的名字里也带个枫字,叫枫静,我更喜欢叫她疯子。她似乎不乐意自己独享疯子的称号,歪着小脑袋想了半天后,告诉我,我们都是疯子。她是小疯子,我是大疯子。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在姐姐家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一转眼就到了该返校的时候了。

  姐姐特意在我返校之前,要带我上街逛逛,说是我来了这么长的时间,她都没时间带我出去走走。在返校之前,无论如何要带我上街一趟。

  到了街上,便一直带着我往服装店跑,给我添置了不少的衣物。

  在我返校的那天,小疯子一脸的不高兴,拽着我的衣服就是不放手,姐姐哄了她好半天,在得到我肯定会再来的答复后,才放手让我走。

  离家总是让人伤感的,但有时候,家又是不得不离开的,这是个矛盾的存在。

  来浙江的一个多月,美女是没见着的,因为我还是老是宅在姐姐家里。

  不过这也是好事,美女就像美食,看了不吃,只会让人馋得慌。

  第四十四章 风骚的文艺青年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所以我回到学校时,发现舍友们都有了不小的的变化。有一个变化,大家取得了同步,可能是回家过年大家都吃得太好,所以每个人都有些发福。

  大黄除了身体的变化,其他方面的变化尤为巨大,其让人刮目相看的程度能让大家眼珠子都刮出血来。

  大黄最初给我的印象,一直属于“装深沉”的那一款。而后来我发现,实际上他一点都不深沉,反而经常会因为一句玩笑话或者某件好笑的事情笑得树枝乱颤。每当这时,大韩总会给他一句很贴切的评语:“你看他,笑得多骚啊!”

  大黄于是与深沉没有了半点关系,成了风骚的代言人。

  所以我们宿舍认定,大黄本质上就是一个骚男,而且骚得明火执仗,一点不掩饰。骚,才是大黄的本质体现。

  可是大黄这次返校,居然带了个吉他,一闲着就人模狗样弹奏一曲,走起了文艺青年的路线,实在是有些让我们大跌眼镜。就好像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突然间变得彬彬有礼一样,让人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洋哥最先忍不住心里的好奇,问大黄:“大黄,你不是一直走风骚路线的吗,怎么想起来走文艺青年的路线了?”

  大黄斜眼看了一眼洋哥:“就你个二逼话多,我就是个文艺青年,怎么啦。”

  洋哥扶了扶眼镜,大声道:“可以啊,大黄,装逼装得这么正义凛然,你也不怕雷劈你!”

  我平时被大黄调侃的次数不少,也想借机戏弄一下大黄,于是假装跟大黄站到了一边:“洋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大黄在这件事情上绝对不存在装逼这么一说。我觉得大黄本来就很文艺,只是你们没发现而已。”

  大黄一听我这个平时喜欢跟他互相奚落的人居然替他说好话,忍不住盯着我看,一双眼睛里满是戒备。

  我被看得有些发虚,问大黄:“大黄,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大黄脸上的疑惑之色并未散去:“我在看奇迹啊,你这个平时损话说得丧心病狂的人居然会说这么有人性的话,这是个不小的奇迹。”

  洋哥听大黄这么一说,也附和:“我觉得也是个奇迹,疯子平时就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说话损人上面,尽说些落井下石的话,今天这么帮着大黄说话,我觉得好戏还在后头。”

  翟大本来在床上看苦情剧,听洋哥这一说,由苦情的情绪中走了出来,两眼放光地看着我:“疯子,有大戏赶紧上演啊,我也听一下。”

  大黄见翟大也想看自己的热闹,没好气地呵斥翟大:“我说圆圆,看你的苦逼电视剧去吧,你丫没事瞎凑什么热闹。”

  翟大脸本来就比较圆,加上回家一趟后又胖了些,回来后眼尖的大黄立刻发现了这个情况,于是便亲切地称呼翟大为圆圆。

  翟大不满大黄的斥责,也回敬了一句:“关你毛事,我问的是疯子。”

  大韩跟三多一直在旁观着这一切,没说话,但从他们观望的脸上,我也看到了迫切的心情。对于能带给自己快乐的事,大家从来不会轻易放过。

  我看着大家的表情,觉得自己卖的关子已然奏效,是时候说两句调侃大黄的话了。毕竟,吊胃口吊得太久,会像上吊一样,让本该妙趣横生的话语失去生命力。

  于是我慢条斯理,娓娓道来:“其实,大黄是个文艺青年没错,只不过不太准确。最贴切的说法应该是,大黄是个骚气的文艺青年。”

  舍友们一听全乐了,连大黄自己也忍不住笑得颤抖起来。边笑边骂我:“疯子,你就是个二逼,我就知道你没憋好屁。”

  大韩冲大黄一努嘴,示意我们看大黄,然后说了一句:“你看他,笑得多骚啊!”

  虽然这话我们听了不少次,可是此情此景,显得尤为好笑,更是让大家笑得停不下来。我自己也是笑得肚子生疼。

  大黄一向是以取笑别人闻名宿舍,这次被我们笑了一回,很是不爽。除了又盛情邀请我去看月亮之外,还把我上半学期考试挂科的事情拿出来说了一回。

  上学期期末考试,我们宿舍就我挂了科,而且还是我一直信心满满的英语。

  考试之前,我跟大韩夸过的海口,说英语完全没必要担心,我会给他传份答案,保证他能过。

  而事实的确是这样,大韩的英语过了。对于60分就是万岁的大学考试,大韩的61分算得上一万零一岁,完美极了。

  我的英语成绩是59分,看到这个分数时,我唯一怀疑的就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但事实证明,我眼神极好。

  我觉得大黄为了让我体验一回被大家取笑的痛苦,已然无耻到了揭人伤疤,不得已向大家请求舆论支援,说大黄这么做过分了点,纯属揭人伤疤。

  让我没想到的是,舍友们不但没有支持我,反而在大黄揭了我的伤疤后,又集体往上洒了一回盐。说大黄这是替大家着想,毕竟分开一个多月,大家已经好久没有一起这么开心过一回,所以,大黄的言论是可以获得支持的。

  我对于大家为了自己的开心,完全不顾他人感受的做法很是愤慨,不由得控诉:“你们这些衣冠禽兽,为了自己,连最起码的道德观念都没有了,我们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失败到了一种什么地步,才会有你们这样一群人,把你们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我的伤疤上。我又是上辈子做了什么缺德的事情,才会跟你们一个宿舍,真没天理。”

  大黄据理反驳道:“照你的说法,我觉得我们下辈子还会继续做室友,因为你这辈子干的净是缺德事,别的不说,就说你找人家女生看月亮,你说不缺德的人谁干得出来。”

  大韩听了,笑得直拍自己的肚子:“唉哟,肚子疼,你们快别说了,我快受不了了,我觉得我才是上辈子缺德,你们这是要让我活活笑死啊,哈哈,啊哈哈。”

  我听大韩这么一说,决定借他的话,让他们再笑一回,最好真把他们都笑死,以解我心头之恨:“大韩,你属于胖子吃大餐,不用想,必须瘦不了。”

  大韩一听,还真笑得咳嗽起来,半天出不了声。

  洋哥更是笑得在床上又是拍被子,又是打滚的。本来就小的眼睛,直接笑得连缝都没了。

  第四十五章 魔兽也骚气

  大韩的电脑里新装了一款游戏,实况足球。无聊不会憋死人,但会加重电脑的负担,大韩电脑上的实况足球是在装了无数款小游戏之后又新添的。

  大韩装上之后,最初苦于没有对手,只能跟电脑过过瘾,或者生拉硬拽把大黄拉上玩一把。大黄的风骚显然波及到了这个游戏上,玩了几回,大韩就诉苦说大黄这不是在踢球,是在搞笑。

  大韩的诉苦是有道理的,大黄的风骚一经释放,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趋势,再严肃的游戏到了他手里,都能被他玩得惹人发笑。

  大韩跟大黄在宿舍有时间还是喜欢玩上一两回魔兽对战,大黄开始玩得很认真,可是玩着玩着,他的骚气就忍不住要跳出来搞怪一把。

  有一次大韩跟大黄玩魔兽对战,本来已经把大黄的老家建筑物推了个一干二净,以为胜利到手,却发现电脑迟迟不显示获得胜利的提示。我正暗自纳闷是不是游戏出了问题,一扭头却发现大黄嘴角挂着得意的奸笑,知道肯定又是大黄在搞怪。

  但大韩就是搞不清楚大黄在哪儿动了手脚,于是让大黄揭露谜底。

  大黄让大韩看他的电脑屏幕。大韩一看忍不住大骂:“我靠,你就剩一个苦工,还跑树林子里建个塔,太贱了吧。”说完调兵遣将,要把大黄仅存的建筑物给推掉。

  本来以为大黄的搞笑到此结束,不想大黄拖动鼠标,从树林里拉出苦工,拎着个锤子往塔前一站,大有做最后一搏的气势。

  大韩不予理会,拉着英雄直奔建筑物而去。

  大黄的苦工不去修补被拆得剩下一丝血的塔,反而拼命抡着锤子敲大韩的英雄,敲了半天也不见血条往下减,可大黄还是一如既往。

  大韩看着好玩,让英雄停在原地,任大黄敲了个痛快。最后实在没耐心,一刀下去,那苦工应声倒地。

  两人互看一眼,哈哈直笑。大韩嘴里说着大黄太贱,大黄却责怪大韩心太狠,居然下得去这毒手。说应该让这苦工一直敲下去,看是把大韩的英雄敲死,还是把自己的苦工累死。

  第四十六章 实况足球

  大韩的苦恼没有持续太久,原因是洋哥大概体谅到了大韩没人陪他玩实况的苦闷,从别的宿舍勾搭来了一个据说踢实况很牛叉的同学。

  这位同学叫陈波,可我们宿舍更喜欢叫他“晨勃”同学。洋哥第一次带他来我们宿舍,介绍他的名字时,我们都听清了他的名字,但是为了符合洋哥描述的牛叉,决定让他拥有一个很牛叉的名字。

  中国大地上叫陈波的不少,叫“晨勃”的绝对稀少。

  “晨勃”同学的实况的确很牛叉,尤其是边路传中,那更是神一般的套路。你想想,连用中国队,一场球都能边路传中射进好几个球,能不算神奇?

  只是大家被这边路传中的神技虐多了,纷纷发话称:“这招太贱,踢着没意思。”连洋哥都说,“晨勃”同学的这招过于无耻。

  洋哥偶尔也加入踢球的行列,会和“晨勃”同学战上几个回合,但唯一的要求就是,不准用边路传中这一招。

  “晨勃”同学受到大家的限制,说我们这些人踢不过就胡乱制定规则,很是郁闷,对实况足球的热爱大打折扣,过了一段时间就不来我们宿舍踢球了。

  我其实很理解他的郁闷,就好像一个善于腿功的散打运动员,被人限制用腿踢人,那人家还玩个屁啊,干脆把腿绑起来任你踢得了。

  屈不知道怎么听说我们宿舍的人喜欢实况,也加入了实况的行列。

  屈喜欢裸走,不光是喜欢光着身子在自己宿舍走,还喜欢去别的宿舍走。这当然是他后来经常跑我们宿舍踢实况后我才知道的。我可没有关注别人是否裸体的习惯,尤其是对于男的。

  屈第一回来我们宿舍,还顾及一点形象,穿了一条裤衩,可是后来,连裤衩都懒得穿。

  屈当初班委会上说他很会踢球,我一直觉得他是在装逼。虽然我本着“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装逼”的想法表示能够理解,但一直没觉得他会跟他说的一样,很能踢。

  毕竟,他比翟大少不了多少面积的圆脸让我怀疑,别说踢球了,就是照着球场跑上一圈,都能累他个半死。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圆脸跟大黄喝一杯啤酒就会红的脸一样,太具有欺骗性。屈的“坦诚相待”让我发现,他的身材跟跟他的脸一点不同步,反而有些像是向日葵,大大的圆脸,但身体纤细。屈不光实况足球踢得神出鬼没,就是真刀真枪的足球也是踢得屈指可数的。

  好吧,我又一次看走了眼,但我绝对不会承认这是自己的错,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学谁不好,学大黄一样,长了张骗人的脸。

  屈来我们宿舍几天,就把踢实况的人挨个虐了一回,最后实在没人愿意受虐。屈没辙,很委屈地跪在凳子上求大家陪玩一回,大家都表现得很有气质,“任屈百般跪求,我自岿然不动”,不陪就是不陪。

  大韩最后实在看不下去,陪屈玩了一把。屈得胜后一脸孤独感,比起木木当初求虐乒乓球的表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屈虽然还是求不到被虐的人,但来过几次后发现我们宿舍大韩和我跟他属于一个种类,烟民,于是走动频繁了些。

  对于屈而言,那是“千金易得,烟友难求”,他们宿舍除了他,别人都不抽烟。

  屈经常来我们宿舍,对我跟大韩也有好处的。我们宿舍除了我跟大韩,其他人很反感抽烟的人,多次提出禁烟令。虽然屡禁不止,但我还是抽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每次点烟,都发现有几双满是鄙视的眼睛。

  但屈来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屈作为我们宿舍的“客人”,抽烟是不会被鄙视的,至少,舍友们眼神上是不会显露出鄙视之情的。对一个客人面露鄙视,那不是待客之道。

  借着屈的光,我们抽得无比舒畅。


  《水调歌头》——致光棍节
  女友几时有?掐烟问朋友。
  不知楼下美女,芳龄是几何。
  我欲前往探问,又恐其有男友,身弱不堪揍。
  苦等终见伊,惴惴轻开口。
  闭朱唇,低眉首,急溜走。
  节哀顺变,鲜花已有牛粪候。
  光棍自是凄清,牵手亦然烦愁。
  难分喜与忧。但愿已婚人,明年同聚首。
  —————————————————

  第四十七章 烂泥终究不上墙

  这学期一开始,我就跟舍友们宣布要做“扶得上墙的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其实一直不觉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多么远大的理想。因为对我们大多数的人而言,基本上都对社会做出过或者正在做着贡献。我们买一件小小的商品,都会不自觉的为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收,谁敢说没有贡献,谁敢说对社会没用。

  但这个观点又是被最少的人认同的,在大家的眼里,对社会有用的人,都应该是叱咤风云,出类拔萃的。而一般的小屁民,除了给国家增添些财政负担,别无所用,“活着浪费粮食,死了糟践土地。”

  人们总是喜欢感叹:“自古红颜多薄命。”可是谁曾想过,自古以来,薄命的又岂止是红颜。芸芸众生,薄命者比比皆是。不信,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想想自己,你能肯定你比红颜的命好?

  只是,在人们眼中,一般人连薄命的资格都是没有的。

  我想说“活着浪费粮食,死了糟践土地”的人,恰恰是某些我们眼里所谓的“大人物”。君不见其活着生活铺张,那是在浪费粮食。死了风光大葬,那是在糟践土地。

  舍友们并不清楚我心中真正的想法,都说很高兴看到我重新树立了远大的理想,找到了生活的希望,虽然我知道他们也不清楚生活的希望究竟在哪里。

  看着大家都在为我高兴,我很内疚。为了减轻自己心里说谎的负罪感,我决定坦白我真正的想法,不过只是对自己坦白。

  我承认,我想去教室听课的原因没我说的那么远大,我其实只是想在自己心爱的女孩面前表现好点而已。

  跟自己坦白完,心里好受了许多。看来西方基督教所流行的忏悔还是有道理的。

  我其实很明白自己只是个看风景的人。我醉心于风景,而风景一直都在那里,不会为自己开花,也不会为自己落叶。就是说,我爱看不看。我看也好,不看也罢,并不能影响它的存在。

  但我还是决定要好好上课了,一个美丽姑娘的背后有一滩烂泥,是很不和谐的景象。至少,那滩烂泥应该涂在墙上,才能勉强作为背景。

  诸葛亮六出祁山,未能获得对魏的胜利,含恨而终,连杜甫都感叹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我其实觉得诸葛先生还是比较幸运的,至少,他还出师了。

  因为我刚决定做心爱的女孩的背景没几天,便得知,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如果杜甫老师还在世,我想问他,像我这么悲催的故事又该如何感叹。

  我知道老先生是不可能回答我的问题的,只得自己感叹一句:“未曾出师心先死,常使男儿叹一声!”

  我想起有一天路过天桥时,找天桥上的算命先生算过一卦,问问自己是否以后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我当时认为算命先生说的两句都是废话,因为他说的前一句关于事业的是:“只要努力,事业肯定有成。”这句话我至今仍然认为是句废话。

  而关于爱情,他说的是:“你的婚姻最近几年是没动静的。”我当时也认为是句废话,我还在学校,婚姻有动静那就怪了。

  我当时一直强调我问的是爱情,但是他的一句话,让我不敢继续再问。

  老先生透过眼镜看着我,说:“你一直在说你问的是爱情,我就问你一句,你觉得你的爱情跟婚姻是分开的吗?”

  我本来想说是,但当时旁边好几个人,还有个看着挺漂亮的女的,我怕说是的话,被人家当成流氓,只得回答不是。

  现在想想,他说的好像挺对。不论爱情跟婚姻是不是分开的,我的爱情目前看都不会有动静了,这点是准确的。

  我决心默默祝福席蕊跟他的男朋友,只是默默的。作为一个男人,不仅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掉眼泪,连给她增添不愉快都不是男人该做的事。

  好吧,这其实只是我后来安慰自己的话。当听到席蕊有男朋友时,我只是在心里骂了一句:“是哪个王八蛋捷足先登了。”

  但捷足先登的不是个王八蛋,而是一个为人处世相当不错的哥们,虽然当时谈不上多大的交情,但我心里一直觉得这小子不错。

  这下我还真的宽心了不少,我觉得蕊的眼光不错,至少,他找的是个热爱学习的好孩子,同时还比我高大俊朗,内在外在都比我强,我要是个女的,我也会这么选择。


  当鲜花没有插在牛粪上的时候,是没必要插一脚的,即使那个女孩你很喜欢。

  其实我不这么认为也没办法,有时候想要插足,可是没地方。两个人热恋的时候,别说插足,插块刀片都不可能。

  但不管怎么样,我决定不再过问席蕊的事。

  只是,督促自己经常上课的理由也没了。我还是没有在舍友们的鼓励下把自己扶上墙,还是如别人眼里的烂泥,瘫在宿舍里。看来,说重色轻友是有道理的。

  舍友们看我还是老样子,并未改变多少,把我的颓废当成了每天必须经历的黑夜白昼一般的自然现象,也就不再过问。

  大黄更是调侃说,要是我能改掉不上课这个臭毛病,除非洋哥也能把他天天挂嘴上的“可以啊、牛逼啊、非人类啊”给扔了。

  大韩也说,要是我能改掉,除非他自己能把烟戒了,又或者,大黄能别每次都笑得那么风骚。

  第四十八章 爱是你我

  听到席蕊要过生日的消息,我没有过多的考虑,便决定不参与。翟大在告知舍友们这个消息时,顺便特兴奋地说了一句:“席蕊的男朋友也会去。”

  翟大那兴奋劲,显然对于别人的恋爱故事更感兴趣,因为一旦说到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一脸的淡然,即便是说到他高中时期的红颜知己。

  我不得不怀疑,翟大是根老枯木,而且是没有春天的老枯木。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这是我一贯的态度。也就是说,爱是你我,而不是你我他。

  我知道,我的这种爱情观念是跟不上现代爱情观念的。如今的爱情观念显然已经不局限于“你我”,甚至“你我他”,而是多了“他他”或者“她她”之类的。

  我不想非议别人的爱情观,我只会坚守自己的。

  所以,跟不上时代,我心里还算淡定。再说了,不淡定也不可能,跟不上节奏一直是我的节奏,习惯成自然。

  原本所有的人都不淡定,只是经历得多了,不淡定都难。就好像天天看神剧,心里免疫,想吐槽都发现无力为之。

  翟大听说我不去,表示不理解,不停地问我原因。用翟大的话说,像我这种“视妞如命,没有妞,创造妞也要泡”的家伙,居然能错过这样一个机会,太奇怪。

  我承认我喜欢妞,试问哪个男子不多情。但多情跟滥情是有区别的,我喜欢泡妞,但是只需要泡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就够了。而且前提是,这个妞不属于别人。

  对于挖人墙角的事情,我不反对,但是我自己不会实行。原因之一是缺乏信心,其次,我觉得很恶俗。

  于是我回答翟大简洁明了:不舒服。

  不舒服并不只是女人的权利,男人也可以,只要男人愿意,可以整个月都不舒服。

  仔细一想,这学期我好像又不舒服了好多天。当然,这其中的不舒服基本上都属于“称病不上课”。唯一几天因为打篮球扭伤脚行动不便躺在宿舍,反而内心有一种不安,倒像是真的撒了谎。

  平时我只要说病了不想去上课,舍友们都会心有灵犀地看着我,然后说:你丫就装吧。这一次,没人这样说。我能放弃自己最爱的泡妞事业,这不像是一般人能装出来的。

  但舍友们似乎低估了我,我不一般,是二般的高才生。

  翟大回来时问我好点没有,感觉怎么样。我说没好,但是感觉特别痛快。一个人静静地躺着,感受着自己的心痛,的确很爽快。痛并爽快着,简称痛快。


  第四十九章 我愿意

  席蕊似乎连我躲起来痛快的机会都不想给我,让大韩带话给我,让我第二天去图书馆找她,说是有话要跟我说。

  我只是木然点点头。不用问,基本上就能猜到席蕊想说什么。那就是除了不会跟我说情话,别的都有可能。

  洋哥见我若有所思,安慰我:“疯子,你就去吧,女孩子找你不会有啥坏事的,至少,没人会非礼你。”

  我还没接话,他又接着道:“要是碰到女流氓,打个电话回来,兄弟们立马冲过去。”洋哥说得慷慨激昂。

  我知道洋哥是开玩笑,我也知道此行不会遇到女流氓,但是我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

  其实相比这次去见席蕊的不可预知,我更希望见到女流氓。因为遇到女流氓,大不了身体吃点亏,但是,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这次心又会遭受点不测。

  因为一个你喜欢但是人家有男朋友的女孩子约你见面,只有两种可能:一,你欠她的钱;二,告诉你不要再有非分之想。

  但我仔细想想,我没欠席蕊的钱,她也未必知道我喜欢她,所以,她的这次召见,让我有些心里打鼓。

  第二天去见席蕊之前,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好些天不洗,突然洗一次,发现总算恢复了几分姿色。头发不长,用手指随便抓几下就好。胡子还是那么几根,刮不刮没什么影响,就放任自流了。

  我也想精心打扮,但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自身原料不好,过于装饰反而可能搞得人不像人,吓着自己不要紧,吓到路人,那我就过意不去了。我最担心的,是吓着席蕊,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收拾完毕,我又一次端详起镜子里的自己。平静中夹杂几缕忧伤,下巴上的几根胡须让我年轻的脸庞增添了些许沧桑感,这正是我需要的样子,我很庆幸刚才没有刮掉。

  我知道席蕊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孩子,她即便想要对我下手,看见我这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也应该不会出手太重。

  席蕊跟我说话的声音很温柔,我不知道是真的看到了我的样子,心生怜悯,还是图书馆内严禁大声喧哗,反正她难得温柔了一次。平时说话像炸弹,连坦克都能炸飞的力量,我感觉今天最多炸死只蚊子。

  但席蕊还是一如既往的说话直接明了:“昨天为什么不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

  这个问题显然超出了我所有的预想,我有些局促。还好有万金油,于是我定了定神,道:“我不舒服。”

  “不舒服,你壮得跟个猪似的,你会不舒服。”她的话让我又高兴又憋屈。

  说我壮,说明她注意到了我。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像个猪一样强壮呢,我发誓。我特别不喜欢猪。

  “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你就不允许我这个壮得跟猪一样的出现点状况吗?”

  她似乎有些愤怒:“你不是出现一点状况,而是经常出现,你说你,经常缺课,是不是像个猪,吃了睡,睡了吃的。”

  “呵呵,算你诚实,那现在说说看,昨天不去是为什么呀?”

  “这个,一定要说吗?”

  “必须说。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在我面前就是透明的。”

  我下意识看看了自己的穿着,还算传统,不该露的地方都没露。但愿她说的透明是我整个人都透明,而不是我作为一个真相立在她面前。

  我有种打算坦白一切的冲动,照她的说法,我作为一个透明人,好像实在没有隐瞒的必要。

  我还没开口坦白,她又接着说:“你不去上课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你没来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我,快说,是不是?”

  我一听她一连串的提问,这才明白她原来也只是猜测而已,还好没坦白。于是我无赖地说道:“你不是说我是透明的吗,还问我干啥。”

  席蕊抿嘴笑了:“我是想吓吓你,我上学期收到过一条短信,我一直怀疑是你,因为你看见我的时候总是躲躲闪闪的,昨天你又没去参加我的生日,让我更加怀疑,所以我今天就想问问你。”

  我如释重负,看来这丫头吓人的功夫一般,我决定继续无赖:“那种卑劣的行为怎么可能是我干的,你看我这么真诚的一个人,不会做那样的事。你知道我们宿舍怎么评价我吗,他们都说我诚实可靠小郎君,这绝对不是说着玩的。”

  我看了一眼席蕊,见她半信半疑的表情,我决定继续忽悠:“其实我昨天没来是有原因的,我昨天脑袋被踢着了。”

  “不是驴,但也差不多,翟大,他上床的时候踩滑了,踢着我的头,痛死我了。”

  席蕊捂着嘴笑了一会儿,然后才正色道:“还好不是因为我,我以为你是因为喜欢我才这样子的,现在我放心了,心里好过了许多,还好,是我想多了。”

  她倒是心里好过了,这一番话却让我的心又悲又痛。喜欢一个人成为别人的一种负担,这是何等的可悲之事。

  我不想打断席蕊好不容易放下的心理负担,于是笑着对她说:“放心吧,我就是喜欢一头猪,也不会喜欢你的。”

  席蕊笑道:“那你喜欢自己吧,你自己就是头猪。不过我听你们宿舍洋哥说你特别好玩,我特别愿意跟你做很好的朋友,你愿意吗?”

  我皱了一下眉,还没说话,她又道:“快说你愿意,不准说不。”

  “不准唉声叹气的,快说你愿意。”

  我无奈地摇摇头,苦笑一声道:“好吧,我愿意。”

  “这么愁眉苦脸的,高兴点说。”


  第五十章 浪得虚名

  一回到宿舍,洋哥那既不悦耳又不动听的声音又响起:“可以啊疯子,牛逼啊疯子,非人类啊疯子,都有小妞约你出去逛图书馆啦!”

  我没心情跟洋哥做口舌之争,无力躺在大韩的床上,看着上铺的床板发呆。心里想着:“这上铺的哥们,究竟是上辈子做了多少错事,这一生才会如此悲催。刚被初恋甩掉,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喜欢的姑娘,却被人家强行要求只能做好朋友。”

  洋哥看我没动静,对我的不理睬表示不满:“我说疯子,你看着你的床板干啥,赶紧说说你去图书馆的好事啊。有好事都要分享的,别尼玛跟个小妞约会一次,就开始装深沉。”

  我真想把洋哥揍一顿解解气,要是我真是去约会的也就算了,我哪是去约会,整个是出去被小妞教育了一回。

  席蕊后来又跟我说了一大堆要好好学习的话,我当时莫名其妙有一种错觉,感觉辅导员又在跟我说教。于是心生歹念,好想把眼前的这个人抱起,然后扔出图书馆去。

  但我没敢这样做,别说我只是错觉,会扔错人,就是真的眼前就是辅导员,我也只能乖乖接受教育。

  谁让辅导员是个女的,我承认,我活了二十多年,唯一不敢惹的就是女人。

  我想我就是厌烦到了极点,我也最多把自己扔出去。惹不起女人,但我还有作践自己的权利。

  小时候调皮捣蛋,经常被性格严厉的父亲一顿闷棍。我当时的做法就是跑,围着院子转上几圈。父亲比我精明,躲在一个角落,等着我往棍子上撞。然后父亲会边打边问“服了不”。

  我惧怕棍子的威力,大声疾呼:“我不敢了,我服了。”但心里是一百个不服气,总觉得父亲是在欺负我年小力弱,只想着等自己长大了,跟父亲较量一回。

  可母亲不一样,总是象征性地打几下,然后从多个方面,很多角度给我分析问题,每次都能让我心服口服,悔恨的泪水伴着鼻涕直往嘴里钻。

  虽然母亲听我说了她打人不疼后增加了揍我的力度,但我还是觉得母亲方式特别成功,至少,我还真改了不少的滥德行。

  所以,我其实一直害怕的是母亲。别的不说,那眼泪鼻涕混合物的味道实在不好。

  大概出于母亲的缘故,我对女的都有一种敬畏感。再加上后来看周边妇女们为了点小事,就能搬个凳子坐着骂一天,我更是对女人敬而远之。

  有一次跟小伙伴们玩老鹰捉小鸡,作为老鹰的我因为不小心抓到了一个女孩子的头发,被她一顿巴掌,拍得我鼻青脸肿,愣是没敢还手。回家也不敢说,只说自己玩的时候碰到了。

  爸妈也不怀疑,因为平时我在揍与被揍之间总是能够收支平衡的。那就是在外把别的小朋友揍一顿,然后自己乖乖找根棍子带回家,让父亲把我揍一顿。

  父亲揍我的次数多了,嫌出去捡棍子费事,干脆让我自己去捡。我很自觉,每次做错事都自己捡根棍子带着再回家,只是那棍子通常打一下就会断。

  我其实想跟洋哥解释,但是这一解释,会成为洋哥另一个话题,于是决定闭口不谈。

  洋哥几番催促没效果,干脆坐到我边上,拉着我的衣角问:“疯子,垂头丧气的,是不是真的遇到女流氓,被糟蹋了。不过看你平时能说会道,一身的骚气,不至于心里素质这么差吧。难不成你只是浪得虚名,装出来的?”

  我实在听不下去,坐起身,怕掉洋哥拉着我衣服的手,假装生气道:“洋哥,你以前还只是在语言上骚扰我,怎么现在动手动脚的,你还有伦理道德没,还有性别观念吗。这个社会已经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了,是男男授受不亲,把你的爪子拿开。”

  洋哥哈哈直笑,眼镜后面的四条睫毛合在了一起,像是两条小毛毛虫。

  看洋哥这表情,我也忍不住开心了许多。谁说二逼青年不靠谱,至少在逗人开心这事上,比央视春晚好些小品强多了。

  我突然有一种想要耍嘴皮子的冲动,便对洋哥说道:“洋哥,其实你刚才的那句浪得虚名,不适合用到我身上。”

  “第一,我不浪。第二,我也不出名。”

  “我靠,你还不浪,咱宿舍除了大黄,谁能浪得过你。你们俩是一浪高过一浪啊。”

  “就算是,但是也不合适用到我身上啊。”


  “那谁合适呢?”洋哥就是好,每一个问题问得都跟我想要的一样。

  我站起身,看看别人都不在,尤其是大黄没在,便说道:“大黄啊,你想想,大黄自从上次过完于丽的生日,多有名,几乎整个法学院都知道他叫大黄狗,这算是得虚名吧。”

  洋哥点头表示同意,我继续解释:“另外,大韩不是常说大黄笑得很骚吗,骚就是浪。你刚才也说了,大黄比我还浪,综合起来,你不觉得浪得虚名给大黄最好么?”

  洋哥想了想,突然张开大嘴笑了起来,连食道都看见了。

  洋哥笑完,对我说道:“不是,你扯了半天,带我绕了个圈子,你还没告诉我你刚才那一副苦逼的表情是为什么?”

  我不禁感叹,洋哥真是对八卦情有独钟,这么好玩的事情都没能让他笑昏,居然还记得这事。

  我只能继续瞎扯:“哦,刚才我回来时,看见一个人摔在了图书馆里,心脏都摔出来了,碎了一地,血淋林的,还被人踩了一脚。”

  洋哥一听惊讶得跳了起来,起身就往外跑。

  洋哥当然看不见我说的那一幕,回来时一直在说很遗憾,同时感叹学校清理现场,封锁消息的能力太强。还说学校以前也发生过跳楼事件,只是知道的人没几个,而且都被直接保送读研究生了。

  洋哥感慨完看着我:“疯子,你这是要读研究生了呀。”

  我知道读研我是没戏的,因为这压根就是个扯淡的故事。但我明白,有一个人的心的确摔碎在了图书馆里。

  当席蕊以不容反驳的口吻让我答应做好朋友时,我觉得我的心的确碎了一地,那简直就是碎成一地的渣,拣都拣不起来。

  大黄一回到宿舍,洋哥就笑眯眯地看着他来了句:“大黄,很骚气嘛!”

  大黄看看我说:“洋哥这傻叉发的又是哪门子神经病?”

  我心知肚明,但很正经的安慰大黄:“别鸟他,他就这么个操行,二逼青年,没事就喜欢鬼吼鬼叫的,一点没个正形。”

  我同时还很愤怒地对洋哥说道:“洋哥,你没事就说人家大黄,你能别这么傻逼吗?”

  洋哥大叫一声靠,摇摇头表示对我很无语。


  第五十一章 月下情侣

  天气渐渐回暖,我的心却依然停留在寒冬。

  宿舍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洋哥撕心裂肺的歌声从厕所里伴随着臭味往外飞扬,唱的是《给我一首歌的时间》,大概也是嫌大家声音过大,希望大家能给他一首歌的时间,能顺利产下肚子里的秽物。

  但显然大家并不买账,依然我行我乐。

  三多在床上躺着朗诵诗歌,翟大在给他的红颜知己聊电话,大韩跟大黄在玩竞技游戏,只是这竞技的面有些广,鼠标点得飞起还嫌不过瘾,嘴里也是口沫横飞,互不相让。

  我承认,我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但是我突然觉得有些吵,甚至让我有些头大。

  我顾不得外面倾洒了一地的月光,一个人走出宿舍,走在了宿舍后面那条林荫大道上。

  道路的一边是学校一块尚未开发的土地,这里到了天气热的时候是蚊子的乐土,一般没人敢涉足。现在还好,蚊子没多到赶都赶不走的地步。

  这条路直通学校的前门,道路两边排列着整齐的树,还有路灯。有些树周围簇拥着一些我不知名的植物,相互交叉生长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很符合现在广为提倡的互助精神。路灯是昏暗的,被生长茂盛的树一挡,更显得没有发光的必要,倒是月亮的光明亮得多。

  看来我害怕月亮是有道理的,看着月光下自己的身影缩成小小的一团,随着我的步子缓慢地向前滚动,的确显得猥琐,可怜。

  我不知道我在这条道上走了几个来回,突然发现脚有些酸痛,我决定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

  树底下是个不错的选择,有软软的草地,可以躺下来。我径直朝着一棵树走过去,然后坐了下来,身体得以轻松,我不自觉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的确走累了。

  令我想不到的是,我的这一呼气,居然惊起了树周围不知名植物中的两条黑影,把我吓了一跳。

  一男一女拉着手走了出来,我刚想为我吓到他们表示我的歉意,但我立马意识到没有必要。因为朦胧的月光下,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们脸上的愤怒,但是绝对没有受到惊吓的意思。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呆坐在草地上。

  我目送着那一男一女缓缓走过我的身边,然后走向远处,最后消失在宿舍楼的拐角处。

  只是那女孩子抱怨的声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大晚上的,走来走去打扰人就算了,还跑过来看,真不要脸。”

  我觉得很冤枉,我只是过来散散心的,并无意打扰,甚至观看,我再怎么不要脸,但还没龌龊到要偷看的地步。

  这突如其来的事情让我失去了继续待下去的兴致,起身往宿舍走去。

  这件事我当然不会跟大家说,平时回去得晚,舍友们唯一的猜测就是我又出去上网,要是跟他们说了这事,以后估计晚些回宿舍,就会说我去偷看,我背负不起这个恶名。毕竟,去网吧跟去偷看,那性质的严重性太不一样了。

  舍友们见我回去得晚,都说怀疑我又是去网吧,同时表示想要知道我究竟干什么去了。

  我暗自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我笑了笑,说自己出去浪了一圈。


  第五十二章 舍命陪小人

  我让龙陪我去喝点小酒,龙摸了摸自己尖尖的子弹头,一脸不屑地说:“又他妈没失恋,喝什么酒。”

  我告诉他:“谁规定了喝酒就是因为失恋,喝酒的原因有很多,有可能是失意,也有可能失窃,甚至是失身,或者更多原因,但也有可能什么原因都没有,就是想喝了。

  就好像喜欢一个人,可以有无数的理由,但也可以没有理由,就是喜欢。”

  龙最后还是答应了,他说反正他在大学里除了闲着就是闲着,姑且舍命陪小人。

  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小人,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龙陪我喝点酒不至于搭上命。“放歌须纵酒”,我不想放歌,所以不会纵酒,那也就没了纵酒过度导致性命堪忧的结果。

  我找龙陪我喝酒,只是想为自己一段还没开始就宣告结束的感情画上一个句号。我觉得,句号是一个完美的符号,这表示不管之前开心与否,都可以重新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我不想继续沉溺在一段毫无希望的感情之中,我也没有这个习惯,我认为念念不忘的人很傻,我不想做一个傻子。这个世界傻子已经足够多,我不想继续壮大这个队伍。

  酒逢知己千杯少,可是我喝了一杯,就感觉不想继续了。但我不会怀疑我跟龙的关系离知己还有九百九十九杯的距离,我更愿意相信,所谓的千杯少,更多的是一种夸张,又或者,只是爱喝酒的人找的借口而已。

  龙表示很鄙视我的行为,说我扫兴。我反驳他,本来他就没什么兴致跟我出来喝酒,何谈扫兴。

  我不想继续的原因,是我突然觉得心情竟然坏到连借酒浇愁的兴致都没有。

  我很确信,自己对于曾经喜欢的姑娘,实在是难以放下。在最近的日子里,每当想到席蕊,想到自己的初恋,我的心就会一阵阵的紧缩。

  爱情对我而言,毕竟不像是上厕所小了个便,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我放下手里的酒杯,看着龙苦笑。

  龙很疑惑地表示,我这天的状态让他有些捉摸不透,刚来时一脸苦逼样,立马又变得满面桃花开。

  我告诉龙,其实我的状态很好理解,作为一枚疯子,如果什么事都按照正常的路子走,那就辱没了疯子的称号。

  看着龙不屑一听的表情,我进一步论证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喜怒无常。

  龙首先对我这一番富含哲理的话给出了一句很高的评价:“嗯,说的不错,像个专家。”但就在我想表示感谢的同时,他又接了一句:“净扯淡。”

  我很不满:“你不要侮辱专家,专家还是有牛逼的。”

  龙微笑:“是的,没有牛逼也能吹出一个来。”

  “你这是误会了专家,其实专家是个应该让人尊崇的群体,只是这个群体中混进去了不少滥竽充数的人,败坏了专家的名声,一粒老鼠屎都能搅坏一锅汤,更何况无数粒老鼠屎,但我们得正确看待这件事,专家还是有好的。”

  龙作呕吐状:“去你大爷的,你别装正经行吗,平时就数你骂专家骂得欢,今天又跟我说这个,老子服了。”

  我怒道:“作为一个文明的大学生,你说话能文明点不,真是给大学生跌面。不给大学生的文明之屋添砖加瓦,还在这里撬墙角,搞破坏,真尼玛傻逼。”

  我们于是一起往宿舍滚,作为兄弟,我滚,他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我其实认为龙还是算得上文明的大学生的,虽然满嘴脏话,但是比起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诸多伪君子,文明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这只是我个人的认为,因为现实的情况是,一个只是嘴上骂着“草你妈”,但是从来没确切实践过的人是个流氓。而满嘴谦辞,儒雅斯文,但是背地里却把别人的老妈上了的人才是文明之人。

  第五十三章 我们的围城

  由于上学期选课基本属于白忙活了一圈,我们宿舍这学期的体育课基本上都被安排成了足球课。这多少让我们心里带些抵触情绪,感觉像是被父母包办了婚姻,且不论未来的媳妇儿是否温柔娴淑,先抵触一回再说。

  但对足球课的抵触与对包办婚姻的抵触比起来,显得更加没有意义,因为对足球课抵触完全无效。被父母包办婚姻时,如果实在不愿意,还可以选择逃婚,但这课逃无可逃,除非你不想毕业。

  我作为一个足球的门外汉,连护球像亨利的大帝是谁都不知道,实在是对足球不感兴趣。实践证明,一见钟情的毕竟只是少数,更多人的兴趣是需要培养的,更何况世间之人,取舍万舒,静躁不同,即便是培养了,也不见得就一定有兴趣。

  我发现自己与足球已经不可能一见钟情,因为上了两个月的课,还是没有好感。更让我失望的是,连日久生情也变得不可能,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这足球课。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古时候最悲催的女子,自己毫无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嫁了人,明白反抗只是徒劳,本来打算听从命运的安排,放弃抵抗,三从四德,从此相夫教子。无奈发现丈夫竟然是个玻璃人,绝无机会让我相夫教子。夫不是夫,花开不了,果结不了,何谈教子。

  上足球课的地方是学校的大操场,周围是跑道,中间大大的椭圆是常年绿茵茵的足球场。这其实都不用我介绍,因为每个学校里的大操场,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

  世界的植物,我所知道的除了常青树,大多植物都在四季的变换中改变着自己的颜色。草木一春,但这常年的绿意让我明白,塑料的草皮就是牛,任你季节变换,我自绿如当初。

  我一直猜想,这冬风吹也生的塑料草皮,是不是也能野火烧不尽,只是学校防火措施齐备,安全意识到位,没有让我验证猜想是否正确的机会。

  大操场的左边就是学校的篮球场,篮球场周围是高高的铁丝网,我估计一下,大概有四米左右。我跟舍友们讨论过这个铁丝网的用处,舍友们有的说是为了防盗,有的说是为了防止像我这样只知道在球场挥霍时间,而不去上课的人。

  我觉得前一个理由很牵强,因为没有哪个小偷会傻到费劲心里去偷几个篮球架。能不能搬动另说,就算小偷神通广大真搬走了,也值不了几个钱。

  后一个理由还有些道理,正所谓切断源头嘛,就好像好些男人喜欢去外面风流,把其风流的场所捣毁,想风流也变得不现实。喜欢招蜂惹蝶是吧,把蜂跟蝶都消灭干净,或者找一个密闭的空间锁起来,看你还怎么浪。

  但我还有一个想法,这高高地铁丝网是为了防止篮球飞出场地的。事实无数次验证了我这个想法的正确性,除了少数同学力量实在猛,能把篮球扔出铁丝网,大多数时候,篮球都会触碰到铁丝网后,乖乖弹回来。

  在极其无聊的足球课时间,我无数次望向这个铁丝网内,因为里面有我最喜欢的篮球。看着自己心爱的篮球在别人手里欢快地飞来飞去,我心里多了些嫉妒之意,感慨那戏耍篮球的人为什么不是自己。

  洋哥就选上了篮球课,我煞是羡慕。正想表达一下我的欣羡之情,谁知道他先开了口,说他其实很喜欢足球课,很羡慕我们宿舍其他人能一起上课,他每次上篮球课时,都有一种望眼欲穿的感觉。

  我突然觉得这情况有些类似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所表达的意思,洋哥跟我,一个在铁丝网内,一个在铁丝网外,我向往里面的欢快,洋哥则喜欢外面的精彩。

  可是也有对自己能上足球课开心不已的,屈就是一个,每次的足球课,都玩得很是尽兴,脸上一直挂着难以消散的喜悦之情,仿佛滴落在塑料草皮上的汗水,想浸都浸不下去。我想,屈应该算是一个幸福的人,有时候,能在大学的体育课上碰到自己喜欢的运动,的确是一件难得的幸福之事。

  我体内翘课的基因无数次撺掇我要把这该死的足球课也翘了,只是体育老师大概不像文化课的老师一样,教课之余还得写个什么文化论文发表发表,参加些文化座谈会,没太多功夫在意学生是否翘课。体育老师时间多余,精力旺盛,于是上课点名一回名,下课再点一回,有时候开心了,中间再点一回,这让我没了翘课的机会。

  古代的女子的婚姻之所以有太多的悲剧,就是因为她们是女子,这便是最大的理由。作为女子,嫁人之前唯父母之命是从,嫁人后唯夫之命是从。你没有反抗的权利,你的每一次反抗,都会被视为有违伦理。

  现在的学生之所以有太多的不开心,也没有别的原因,因为作为学生,这就是别人最好指责你的理由。

  作为学生,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至于学习的内容正确与否、合理与否,那不是作为学生的你应该考虑的问题。学生,好像就该听话。学生有抗争的权利,但是每一次的抗争,同样会被冠以不听话的坏学生的名头。

  如我们所见,即便是有的学生选择了结束生命这样的抗争方式,引起最多的不是反思,而是这些学生心里承受能力太差的评价。

  如果一个学生的好坏是要用“听话”与否来作为评判标准的话,那以后千万别提“从娃娃抓起”这样的词句,因为,把娃娃抓起来,一了百了。


  第五十四章 好汉要提当年勇

  林老师作为大一新生的辅导员,为了响应学院“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的号召,要求法学院各班班长组织力量,举行一场接力赛。

  这让翟大两条浓浓的眉毛显得更浓密了些。这当然不是由于兴奋导致荷尔蒙分泌旺盛,眉毛增生,而是因为发愁的缘故。大家都知道,人一旦犯愁,就会眉头紧锁,这势必导致眉毛由于肌肉的收缩挤到一起,造成一种密度增加的假象。其实眉毛还是那些眉毛,只是互相挨得更近罢了。

  翟大完全有理由发愁,因为组织力量的前提是要有力量可供组织。这次接力赛的组成是这样的:三个男生,一个女生。说是出于让男女生都积极参与到其中的目的。

  虽然现在的女生平时很多场合都喜欢与男生一较高下,但是碰到这种有失优雅的体力运动,却都在颇为难得的发扬女人的矜持,说什么也不肯展示自己的运动天赋。翟大费了好多口水,才在二十多个女生中求得一个。

  男生人少,但照理说组织三个人参加这次的接力赛不算太难,因为喜欢运动是男生的天性。但是翟大很快发现,男生是喜欢参加运动,但是也是要看情况的,碰到这种既不能扮酷,也不能耍帅的跑步比赛,男生也都谦虚了一回,纷纷表示自己体力不佳,运动能力欠缺,实在是不敢参与,怕辜负了班级组织对自己的信任。

  翟大说大家都是在找借口,置班级荣誉感于不顾,说这次接力赛的奖品如果是美女或者是美金,估计十几个男生都会拼命捍卫班级的荣誉感,为了争取三个参赛名额,可能还会发生流血事件。

  翟大决定当一回带头大哥,首先表示自己会参加这次接力赛,可没想到大哥带头了,小弟们却不见动静,还是没人表示愿意参加,眉毛的密度又增大了些。有时候,榜样的力量是没有的。

  翟大有些无奈,摇头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发牢骚说想不到如今“集体荣誉感”、“学习翟大好榜样”这样的方式都动员不了参赛力量,可想而知现在的学生把集体利益放到了没有位置的位置,实在是不像话,明显属于“极端个人主义”。这要是放在几十年前,那是要被打倒的对象。

  我其实是打算参加这次接力赛的,只是诸葛亮出山,是人家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出来的,我想着,我要出山,再怎么不堪,也得有人一顾茅庐吧。正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诸葛亮出山的价格是三顾茅庐,作为一个自认为臭皮匠的我,一顾茅庐的价格刚好合适。所以,我一直在等着翟大向我投来请求的目光。

  我也想过毛遂自荐,只是有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让我犹豫:主动的通常不会被珍惜,就好像主动求爱的人通常会在恋爱中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毛遂自荐在通常情况下都会演变成自贱,人本身就够贱了,我可不想继续作贱自己。

  只是看着翟大的样子,我忍不住对他说把我也算上,作贱就作贱吧,说不准就这么一直作贱自己,次数多了,就会是无敌的存在。有人说了,人至贱则无敌。

  对于我的自荐,翟大说自己一直处于一种复杂的情绪之中,一方面是他居然忽略了我的存在,一直把眼光聚焦到那些大长腿的人身上,感觉很抱歉。另一方面,翟大说我的自荐解决了他一半的燃眉之急,甚为感激。我不解何谓一半,于是问他。翟大说差着的是两个人,我当然只是解决了一半的燃眉之急。

  我决定帮着翟大把剩下的一半眉毛燃烧的危急也给解决掉,毕竟两条眉毛如果烧掉一半,不是很雅观。还不如全部烧掉,那样显得和谐很多。

  三多是我考虑的人选,这家伙跟我一样被忽视的原因,就是腿短。三多也是来自于农村,应该腿上功夫不至于差到哪里去。毕竟作为农村孩子,小时候都少不了整天跟着牛满山跑,不论是放牛还是被牛放,结果都会练就一双耐跑的腿。

  我把我的想法跟翟大说了,翟大猛拍脑袋,说自己为什么没想到。我怕翟大把脑门拍坏,连忙劝住,开玩笑说,本来脑子就不好使,再给拍坏了,那可咋整。

  翟大也不生气,眉头舒展了不少,只是说还有些担心这次能不能获得好成绩。我一听暗想,难怪都说人心不足,刚才还在担心组织力量的事,这力量刚组织起来,就开始担心成绩。

  但是我没有鄙视翟大,因为我也希望有一个好的成绩。很多事情,只要符合我们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对的。

  我劝翟大完全不用担心,为了打消翟大的顾虑,我很不好汉地提了一回当年自己两个小时于十五公里的山路上跑个来回的事迹,翟大听得高兴,猛拍我的肩膀:“疯子,靠你了。”

  我很谦虚地说:“你还是别靠我。”

  翟大很不解,连忙问原因,我不怀好意的看着他笑笑说:“你懂的。”舍友们都乐了,但是翟大显然不懂,刚舒展开的眉毛又有重新聚拢的趋势,我无奈,只得跟他解释了一回。只是这一解释,使得原本很好笑的事情乏味不少。

  翟大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我跟他说过,我们宿舍别人可以随意“靠”,但是他应该节制点。没想到他居然忘了,还说要靠我,说真的,我害怕。四个人的事情,光靠我,靠不住。

  这次的接力赛,法学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我们班在我们宿舍三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的努力下,拿下了一等奖,另外一个班也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但我不得不说的是,法学院我们这一届总共四个班,除了我们法学专业,就是两个行政管理班级,另外两个行政管理班。这是两个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隶属于法学院的行政管理班,因为现实告诉我们,行政机关经常会凌驾于法律之上。

  但不管怎么说,我耐走的短腿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看来,当年的勇猛有时候是需要提一下的。


  第五十五章 人间悲剧

  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比赛那天我是有些超常发挥的,好汉虽然当年勇,但那毕竟是当年,现如今的自己,常时间的生活不规律,体质下降了不仅仅是一个档次。围着大操场一圈下来,我居然感觉到了力不从心,呼吸急促,脚步不自觉的慢了好多。

  但人群中席蕊的身影让我感觉到了一种必须坚持下去的力量。当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又加快了奔跑的步伐。这下直接不是呼吸急促的问题了,而是感觉自己快要不能呼吸,心跳得厉害,我平时自认为一口能吞下个大包子的喉咙此时也显得通气不畅。

  剩下的几圈我感觉自己都没了意识,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让喜欢的女孩失望,不是千万不能,是万万不能。我感觉自己就是当年的夸父,为了自己心中的光明,愿意一直奔跑下去,即便是付出累倒的代价。但我马上又觉得其实夸父可能也跟自己一样,只是他的身边站了一个他心爱的女子,又或者,他眼花了,以为自己苦苦追寻的太阳是个美丽动人的姑娘。

  都说红颜祸水,我不觉得一个美丽的女子足以祸害天下苍生,但是祸害喜欢自己的男人那是很有可能的。从我的经历来看,只是因为多看了人群中的席蕊一眼,我就差点把自己累死。

  还好我很幸运,虽然跑完之后满脑子空白,天旋地转,喉咙发干,两腿发软,但这些所有不舒服的感觉证明了我还活着。

  我感觉席蕊也是幸运的,因为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心眼足够大。假使我真的倒地不起,我心里说不准真会怪罪她,会把跑死自己的罪责完全归咎于她,死了也不甘心,于是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都来到人间找她说道此事。

  这一切当然都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知道做鬼可能不是我的过错,但是半夜出来吓人,那肯定是我的不对,更何况是吓自己喜欢的姑娘。

  我想如果真做了鬼,我也肯定会用鬼的行为准则约束自己,做一个好鬼。就算我真的不甘心,最多是去吓吓席蕊的另一半,谁让他抢去了我喜欢的姑娘。

  对于席蕊,我最多在她熟睡的时候,轻轻飘过,道一声:晚安,我的姑娘。

  一通胡思乱想让我觉得我可能是个很大很大的大丈夫,只是我一直忽略了自己的伟大。因为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而我,不但拿得起放得下,关键是,我放下了,又能拿得起,紧接着再放下。

  其实我也不想放下,只是席蕊脸上开心的笑容让我不得不放下,因为我虽然也看到了她脸上的开心,但这明显与我无关,而是来源于别人。

  我看到了席蕊男朋友的身影,他也参加了接力赛,看来我这次多想了,想要沾一下席蕊开心的光都变得不可能。一阵心痛的感觉涌上我的心间。

  恋爱中的人脸上的幸福之光可不比太阳光,只要愿意站在太阳底下,什么人都可以染上些金黄色。恋人的光注定只属于对方,旁人别说是站在边上,就是站到他们中间,这光也会穿过人体,只照射到相恋的彼此。

  难怪很多人都说爱情是自私的,别人从来只有羡慕的份。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那垂钓的乐趣,旁人向来无法体会。

  我其实想着退而结网,但是爱情的网,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结不出来的,谈恋爱就像是生孩子,一个人只能想想而已。

  我无数次告诉自己,失去也许是一件好事,就好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以为,失去了席蕊,我换来的是能跟更多女孩恋爱的机会,一个可以跟天下女孩子恋爱的机会,多好的事情。

  只是直到那天,看到席蕊时心里起初莫名的欣喜,然后莫名的失落我才发现,我不是塞翁,我失去的马儿是回不来了。

  我曾经以为我的内心足够广阔,可以容得下所有的女子在我心里来来去去,但是那心痛的感觉提醒我,我的心很小,很小,一个席蕊,已让我的心拥挤不堪。

  我也以为我足够豁达,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幸福,我就会很开心,但是看着席蕊脸上开心的笑,我内心突然有一个邪恶的想法,多希望席蕊此刻哭得梨花带雨,与她的男朋友决绝地分手,而不是看着彼此,一脸的甜蜜。

  这甜蜜,对我而言,我觉得就是一纸判决书,上面醒目的几个大字:本法庭宣判如下,疯子,你丫没机会了。

  日本爱情小说的大师渡边淳一曾经在他的小说《雪花》中写道:“爱一个人,如果她心有所属,总是会下意识希望她过得不好。”

  我当初觉得这话很离谱,因为这不像是一个好人该做的事。现在,我相信这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话,因为我的确在看着席蕊开心笑容的一瞬间希望她哭丧着脸。

  爱情电影中最纠结的情节无外乎是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别人,喜欢自己的自己不喜欢。可我觉得我的情节似乎更纠结一些,喜欢的人喜欢别人,还没有喜欢自己的人,简直就是一出人间悲剧嘛。

  我忽而觉得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曾经有一个心爱的女孩晃荡在我的眼前,我还没来得及说我喜欢她,她就爱上了别人。如果上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你慢点啊,那么着急恋爱,急着去死么!

  第五十六章 失恋是一种病

  所谓眼不见心不烦,为了避免席蕊带给我的烦恼,我基本上采取了一种方式,那就是避而不见。避无可避之时,那就视而不见,顺道把耳朵也关闭起来。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时候耳朵也是,这家伙总是把关于席蕊的小道消息传递给我,像极了一个爱打小报告的人。

  有一句话说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不得不抬头的时候,比如前面刚好有棵树,不抬头便会有撞在树上的危险时,我便会看着席蕊微微一笑,算是打声招呼。

  我个人感觉我的微笑尺度极佳,可谓“出乎礼貌止乎礼。”少一分显得冷漠,像是面对一个陌生人,不是好朋友该有的表情。多一分则浮夸,犹如面对老相好,显得我言而无信,色心不减当时。

  作为男子,如果面对一个只能算得上好朋友的女孩子面无表情,很可能被该女孩认为此君不礼貌,或者装逼,反正印象不会好。如果笑得过于灿烂,口水流了一地,又很可能被认为是大色狼,从而招来女孩身边的护花使者或者其身后无数苦等时机英雄救美之人的一顿暴揍。

  如果他们文明点,秉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原则,那就会朝你吐一口富含鄙视的口水,然后说:这厮真不卫生,随地流口水。

  要是情况更糟一点,你看女孩流的一地口水很可能被认为是谁家遛狗时没有公德心,让狗撒了一地的小便,从而招来城管的处罚,并在该处立一块牌子:此处严禁宠物小便,违者罚款五十元。

  所以跟席蕊打招呼时,我一直极力控制自己的感情,使它处于一种“合情合礼”的程度。

  感谢我爸妈遗传给我的超强控制力,我控制得很好,算得上赠人微笑,留有余地。就好比给心爱的姑娘披上自己的衣服但不至于自己脱得一丝不挂。

  即便姑娘再冷,一丝不挂的行为都不会被认为是关心,而是无耻的流氓行径。

  都说感悟源于生活,没想到我连失恋都算不上,有一天脑子里就突然闪现一个念头:失恋是一种病。我当时自己都被自己这想法吓一跳,但同时对于有些无病呻吟的文学爱好者多了点理解,有些时候不是想呻吟,这呻吟实在是不受控制。

  理解归理解,但我绝对不会把自己归结到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那一类,于是苦寻源头,最后实在无奈,把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出现的责任推给了大韩,因为他那段时间老爱听张震岳的《思念是一种病》。

  我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引起意外怀孕的当事人,把责任都推卸给了避孕套。又好像是一个感情出轨的人,一定要把责任归结为对方的勾引。

  这样的推卸看似毫无道理,但作为当事人的自己是绝对不会觉得没有道理的,就好像诸多胡说八道的人总是会把自己的歪理说得义正言辞。自己走得不正,肯定是路面不平造成的。

  我于是固执地认为,是大韩那高频率、高分贝的歌强迫着我一次次的洗耳,我才能有这样的想法。

  说实话,我起初对于张震岳的这首歌很是排斥,窃以为大韩喜欢的原因,也是因为他们都有着同样性感的大胡子。而我没有胡子,我完全没有理由喜欢一个让我嫉妒其有着大胡子的歌手。

  但是被洗耳的时间久了,我发现我居然喜欢上了这首歌,有时候一回宿舍,就催着大韩赶紧播放,好跟着高歌几回。

  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些怀疑,我怀疑自己真的病了,因为这完全不是一个正常的有着嫉妒心理的人该有的行为。我同时还有些纠结,被人强迫着干了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到最后自己居然很乐意享受这样的强迫,的确是件让人纠结的事。

  洋哥说,我的颓废又加深了,连眨眉毛都能在宿舍刮起一阵颓废的风。我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感受到眉毛刮起的风,还能体会到这风里有颓废,但是我自己一系列的反常表现,我还是相信我还没恋爱,自己就失恋了一回,而且还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沉浸于一件事无法自拔,要是这事关乎国计民生、科学发展、社会进步、自我提升,那就是好事一件。反之就是病了。

  因为我发现我像是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置身于齐腰深的水中,本来没事,但是自己感觉相当危险。但一个人在浅水中大呼救命是不会有人伸出援手的,别人会觉得这个人在演绎现代版“狼来了”的故事,或者在发神经病。

  我没有呼救,而是自己拼命划动四肢,往岸边爬去。

  自救成功,因为我确信自己不会被“失恋”这海水淹死。

  成功的原因有几点,原因之一是我怕死。有时候,怕死的力量是无穷的,可以拯救一个人逃离失恋的苦海。

  我总是在偶尔梦见自己死亡时一身冷汗地醒过来,然后嘲笑自己几声胆小鬼后,又在一身冷汗中睡去。

  嘲笑归嘲笑,但是我不能否认我的潜意识里怕死的成分必然存在,而且从一身冷汗来看,这怕死的程度还不低。

  我想如果用一句打油诗来形容我对于爱情与生命的态度,应该是:“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不要问我把自由置于何地。关于自由,我从来没体验过。对于一个没有体验过的事物,是不能随意发表言论的,否则只能像从小进宫当了太监的人大谈男女之事,纯属无“鸡”之谈。更何况,在我们所处的环境,言论可没有想谈就谈的自由。

  原因之二,我总觉得动不动就为爱捐躯的行为多少有点自私。特别是女孩子,在我们国家男多女少的现实面前,会让无数无关的单身男子扼腕叹息:又一朵鲜花死在了牛粪上。

  我作为牛粪中的一坨,更不会为了爱情随意放弃自己的牛粪生涯。因为如果为爱捐躯,除了给亲朋好友增添些感伤,连别的牛粪的一声叹息都基本不可能会得到。

  自古英雄惜英雄,但绝没有牛粪惜牛粪的道理,他们也许还会暗自高兴又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更何况我坚信;“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等花来插。”在牛粪上插棵草也未尝不可。

  最后一个原因,我自觉算是个“调情高手”。不要误会,此调情非彼调情,彼调情少儿不宜、影响和谐,姑且不谈,有“识”之士自行参悟,此处调情作自我调节情绪讲。


  第五十七章 大黄的望远镜

  大黄从家里带回来一个望远镜,可着实让我们宿舍兴奋了一把。因为有了望远镜,大家再也不用担心看不清美女的长相了。

  舍友们都夸大黄终于干了件人事。我觉得大家这是误解了大黄,其实大黄办事还是挺靠谱的,除了发笑的姿势异于常人,基本上属于“作息时间规律、懂礼貌、讲卫生的好同志”,很少有神经失常的时候。

  其实就算大黄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我依然认为大黄一直在干人事,因为这些事一直都是人干的。

  我们五公寓跟七公寓女生宿舍本来二楼以上都有通道相连,刚来时我以为设计这些通道的原因是让男女生更方便互相交流学习。但是我很快发现我把学校考虑得过于人性,因为这些通道常年被铁门铁锁隔绝,甚至比王母娘娘还过分,到了牛郎与织女相聚的日子依然大门紧锁。好些恋爱中的人只得跑下好几层楼才能见面,无端人为增加了些距离。

  我其实是觉得无所谓的,就算这些通道畅通无阻,我估计去到女生宿舍也会被轰回来。像我这样“无身材,无人才,无钱财”的三无男子,绝对不可能在女生宿舍逗留,我愿意人家女生还不愿意。所以我更愿意拿个凳子,坐在宿舍阳台上观望。

  观望是一种智慧,动不动就想钓鱼,很可能因为自身体重不够,反而被鱼拖下水淹死。

  只是我视力不济,虽然对面女生宿舍楼经常会有女生出来晾个衣服或者偶尔出来一个抽根烟,但我只能判断那身衣服是女的。特别是那个抽烟的,抽烟姿势的销魂程度,比大韩更甚,我一度怀疑这人是男扮女装,跑过去鬼混的。

  都说距离产生美,但是我觉得对视力不好的人而言,距离太远只能产生模糊。

  当大黄从他的小书包里掏出望远镜的时候,我心里直呼:“生我者父母,懂我者大黄”。但是一众舍友对望远镜的抢夺,让我又不得不感慨:“大黄懂的人似乎多了点。”

  翟大凭借体力优势,率先把望远镜抢到手里,完全不顾平时树立起来的高大形象。真可谓“有了望远镜忘了舍友”。

  翟大望远镜不离眼睛的状态更是让我们纷纷不屑地感叹:“这饥渴程度,真是节操都碎成了粉末。”

  翟大对我们的不屑颇为不屑:“古人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凭什么不能看。”说话时眼睛一直没离开过望远镜。

  大黄虽然很谦让,把望远镜拿出来就自己静立在一旁,此时也忍不住说道:“我靠,还尼玛预备党员呢,你也不学学我的高风亮节,看我多自觉。”

  翟大颇为激动:“你快拉倒吧,没事买个望远镜,还高风亮节呢,我估计你早在家看够了,还在这儿装纯洁。难怪洋哥说你是个装逼男,我觉得他说得太对了。”

  洋哥一听自己说过的话受到推崇,立马变节,站到了翟大的一边:“就是就是,装逼的大黄,无敌的大黄。”

  大黄没料到对方多了个帮手,以一敌二落了下风,决定暂时放过翟大,拿洋哥开刀,怒斥道:“你丫闭嘴,我在跟党员说话,你一个团员,有你嘛事。”

  洋哥想要反驳,我赶忙拉了拉他,同时用眼神瞟了一眼沉浸在看美女中的翟大,示意洋哥我们现在要以大局为重,个人恩怨先抛到一边,先想办法从翟大手里把望远镜抢过来才是大事。

  洋哥领会我的意思,转而跟着我们一起继续攻击翟大的无耻行径。

  我们对翟大刚柔并济,软硬兼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孔融让梨说到党员的行为准则,八荣八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等,翟大表示听不下去,把望远镜随手一递,爬到床上看他的电视剧去了。

  剩下的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抢夺,抢不到的又开始对拿望远镜的人一番言语攻击。我作为一个无党派人士,没有那么多的约束,望远镜拿到手里就看了个够,任他们百般说道,我自看我美女,看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才放手。

  天黑了,实在是看不见,别说拿个一般的望远镜,给我个天文的,我也不得不放弃观看。

  等我放下望远镜,我才发现翟大看我的眼神里全是鄙视,仿佛外面的黑暗,浓得化都化不开。

  婚姻的保鲜期是七年,这拿望远镜看美女七天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哲学家都是疯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