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骂一次于嘉,黑科比科比一生多少次绝杀了

多年后忘记这场比赛时,你还会记得这些印象流闹的笑话:致于嘉、佳玮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开篇引用下张佳玮的话:
只粗略统计一下……针对:第三节中段,凯尔特人内线群集体身背4次犯规,其中若干次莫须有,比如戴维斯两记干净盖帽被吹犯规。帕金斯第4次犯规(第四节打三分得到第88分那下)更是根本没沾到科比。针对湖人:阿泰斯特一回合内连续的第4和5犯中至少有一次莫须有。导致科比第三节下场的第4犯(对那次)根本不存在。最后余2分钟凯尔特人93比90领先时,镜头重放几十次明示是KG触球出界,裁判商量半天决定给凯尔特人球权。
张师傅写文章素喜旁征博引,风趣幽默,鞭辟入里。一般来说开篇连打仨比方,强烈讽刺同一种人,这并不多见,今番得幸读到了这样的文章(详文请见:可惜说的那一种人是NBA裁判,而且一并成了败类,而且是多年后不会被人想起来的那一种,想想便真的特别替NBA裁判们悲哀,感觉他们就是悲剧,一并让我感到悲哀的则是美职篮高层,为何在这些败类开口要高薪的时候,居然无法找到新人替入,居然还让他们在场上败类着一直来到了总决赛污染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
然后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家里,将今天的录像下完,下比赛的间隔,我去篮球场,裁判区看了眼回复,心里感到非常的悲凉。我悲凉的不是大家对裁判具体某次判罚的争议,也不是大家对裁判各方面表现的愤怒,我悲凉的是公众人物对球迷的影响力。
我在早晨8点开始看直播,一路听着于嘉老师和张卫平老师的解说,从第一节开始10:50时,我便听到了于嘉老师讲了一个故事:“科比说自己确实受到了裁判的照顾……说自己总不能带着哨子上场打比赛吧……”我心里就一紧,心想别介,千万别,这比赛好好的,可千万别给说成裁判表演了。
不出我所料,到了纠结万分的第四节,于老师的解说开始偏离比赛本身,当一个加索尔和的争抢篮板球(就是张师傅说回放几十次的那镜头)开始,于老师的情绪明显开始转为愤怒,继而在比赛行将结束的时候,开始告诉观众朋友们,这是“一场明星表演凤毛麟角的比赛,真正的主角是裁判”,好的吧,这是一场“被裁判肢解得支离破碎混乱不堪的比赛”,“球星们都没有得到发挥”,而且“尺度一直在变化,不知道到回到凯尔特人主场的会发生什么情况”。我希望是因为于嘉老师对裁判尺度的观点和我不一样才会有此感慨的,不然我咋觉得裁判从第一场开始哨子就卡得很紧,吹得较季后赛前几轮都为严厉呢?这些“严厉”的程度,在我看来第二场和第一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呀,何来“尺度一直在变化”之说?
我一开始在判罚前瞻里面便有说明:
凯尔特人能做的只是在裁判尺度上最边缘的游走,一个不留神,哨子略紧一些,便是一次防守犯规。而我们却看到凯尔特人所有内线球员都得到了4次左右的犯规,却未被罚下,同样很边缘。这就是凯队坚定贯彻一项方针:裁判的尺度如此,但是不意味着不会吹,只是大部分时间不会吹,那么那小部分的时间,或者在控制下手尺度方面与裁判的哨子产生了较大偏颇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下手依旧,我们有强大的犯规轮换。
从第二轮对阵的时候就开始展现的内线犯规轮换,在这这一轮乃至本场依然有效,当帕金斯2犯下场的时候,没关系,我们可以一节让拉希德上去犯3次规,当拉希德3次犯规之后,没关系,我们还有大宝贝的6次犯规,加上外线的犯规次数,以大量的可用犯规次数来博那未必的小部分吹罚→凯尔特人的犯规-游走在犯规边缘的下手就如同太极一般连绵不绝,往往能够有效的将重点球员的进攻感觉割裂得支离破碎。
当年的,今年的,都吃了这样的亏。
如上所述,凯尔特人并不吝犯规,他们敢于在尺度的边缘上最大限度的游走,而湖人要做的,也许就是将他们的冒险游走的“手切”防守化为实质性的犯规,而大量过早的实质性犯规,会打破凯尔特人的既定目标,改变他们的策略和场上的防守动作。
要达到这个目的,有时候也许只需要一次进攻时身体的前倾,一次上篮时无惧的伸直手臂,一次怒吼,一次赛后发言……手段是多样的,我们无法预测到什么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又会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整个系列赛。
今儿真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所谓尺度一直很统一的严格吹罚,为何到于老师嘴里变成了切割比赛,裁判表演?
列一下两场比赛的哨子统计:
&29大家便可以自行观察,第二场的哨子,是否已经到了比第一场多到让人无法忍受,裁判是否在沉寂了一场之后真的忍不住跳出来当主角扮演“剪刀手刘德华”一享切割比赛的乐趣。
说起来那个令于老师惊呼“裁判是主角”的那一次二加抢篮板出界球,全场这么多次的镜头重放。果然是加索尔触球出界么?
裁判团对这个球有争议:
①有认为此球在无法判断接触情况(实际上双方都在球上有接触,尽管加索尔接触较少),裁判应吹罚双方争球。
②有人认为在NBA规则前提下:
球手一体的定义如是说“The hand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ball"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则你可以推断,加内特接触球的那部分手为球的一部分,家嫂的手在加内特这个手上面,这个接触本质上便是接触球,为合法接触,家嫂的手让“球”出了界。
③有人认为这个球就是最后触碰球的队员为加内特,必然是加内特使得球出界了。
便是这三种说法,不管您选择哪一种说法,总之也会出现1、2、3三种不一样的看法,我倒要问下于老师,包括张佳玮老师,您二位义愤填膺的一个当场惊呼,一个作文辱骂,是哪门子的道理?
裁判判罚总是有理可循,总需要一定的思考过程,难道二位身为公众人物,说出来的话,便是自己平日里打野球得出来的结论?
凡是多想一点,给别人留点余地,也便是给自己留点余地,公众人物尤为如此。我能理解所有球迷对裁判某些判罚提出质疑,我便不能理解公众人物的“不假思索”!
须知你们的不假思索,会影响很大一片球迷不假思索,跟着你们一齐高呼:
“裁判是主角!”
“裁判是败类!”
试问这样的引导,在当场不能辨明的情形下,为何要做出来,为何要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呀~
最后把文章标题里讲的那个“笑话”讲给大家听听吧:
第四节5:58,科比打2+1那个球。大家想必印象深刻吧?
是不是给个镜头:科比在空中,没人碰到他,居然给个加罚?
大家都记得吧?
于老师当时云:这可完全没碰着啊!
张卫平老师云:咱看不着下面!
张佳玮老师云:帕金斯第4次犯规(科比第四节打三分得到湖人第88分那下)更是根本没沾到科比。
你们都说对了!
帕金斯确实没碰到科比!
犯规的是雷阿伦。
(是雷阿伦跳起来落在科比屁股上那一下,技术统计也是雷阿伦一次犯规)
好了,我的这个冷笑话讲完了。
也许有人要说了,你这是事后诸葛亮啊,但是我想说的是:
于嘉老师,现场解说不比写文章,可以慢慢斟酌考虑,所以才更要考虑自己的位置,考虑下自己的言论会对普通球迷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你们的言论是让球迷更多的关注裁判,更多的认为裁判主导了比赛,真的会有很大一群人不再关注比赛本身的。我要说的便是,公众的解说,还是需要负些引导球迷如何正确看球的责任的!当然我还是在比赛最后听到您话锋一转,让球迷们“忘记裁判吧”,可惜,晚了。
而写文章的张佳玮老师,我就得说一句,复盘之后再来责备裁判是否败类吧,因为您给出的那些双方不得好儿的说法,在我们复盘之后,大多是有吹罚的道理的。您要说人败类,是一挺严重的词儿啊,下这么严重的定义,起码真的需要好好复下盘,起码不能犯下犯规在谁身上都弄错了还来责怪裁判败类的事儿,起码把自己举出来的那些裁判错判无数的哨子说清楚弄明白了再来啊!
看场比赛,骂骂裁判,做个印象流,实在是最简单,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了嘿。
便是如此。仓促成文,很多具体的热线里热心的童子们提出来的判罚,包括没有给工资解释的那几个,都会在随后裁判团的总决赛G2判罚图解里面出现,敬请期待。
已然完工了,请大家进入图解自行判断本场裁判尺度或者判罚是否谬误多多:
[&此帖被猫三在 19:39修改&]
这些回帖亮了
楼主你说得没错。但是你只是那个揭破皇帝的新衣的小孩。其实HC目前就一伪技术论坛,被吹捧的都是些花哨的所谓“专家”。真正懂球持中立态度发帖的早被逼得没地方站了。
不过你不能说这是HC的错,而是因为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是眼球经济,你没看到凤姐兽兽马诺等红得一滩糊涂么。HC的高层远比你想象中要高明,专家也明白吸引眼球的重要性,都是混口饭吃呗。所以你的执着虽然是正确的,但揭破别人的“新衣"就不那么和谐了。呵呵,要真受不了,远离篮球场亲近步行街才是王道
80后作家,知名篮球评论员
唔,其实昨天于嘉老师怎么批裁判我没注意,但马克·杰克逊和范甘迪老师在ABC播球时倒是一直在骂裁判。所以我理解为猫三老师也把他们俩拉来陪绑陪斗了。
感谢指出85平后那次是雷·阿伦的犯规。猫三老师是想说因为那球不是帕金斯犯规所以雷在科比背后被判犯规是合理的因此裁判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没啥好说了。
&
关于球手一体之类我们谁说了都不算数,所以直接引NBA的说法供各位参详了。顺便此网址有无数东西可供争议判罚争执用,各位自取。: The mere fact that contact occurs does not mean a foul has been committed. Players are allowed to contact other players when reaching for a loose ball, or when performing normal offensive and defensive movements. The hand is considered “ part of the ball”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and contact with a players hand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is not a foul.
来自
&
&
另外,猫老师其实不必跟解说员和写球的PK。至于马克·杰克逊和范甘迪也不过是前球员前教练,他们能比猫老师更懂裁判判罚吗?
所以,应该直接挑战业界权威。既然聊裁判,昨天顶尖黑哨蒂姆·多纳西老师特意有雄文一篇来一个个描写昨天裁判的失误,比我写的详尽得多。具体太长我不引了,大家直接入内观赏。
当然,我猜多纳西老师在裁判方面肯定也有不专业、印象流的地方,而且作为公众人物居然写出这样不慎重不厚道诋毁同行的文章,实在欠扁。请猫老师PK多纳西老师,为光明磊落的卡拉汉裁判们伸冤。
公众人物就没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巴爵爷还整天预测这个预测那个,怎么没见有人说他误导观众,怎么就没见他被解雇?难道公众人物就只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和稀泥的打太极的话?这样还要他们来干嘛?我们要看工资的文章,要听于嘉的解说,就是要了解他们的观点,不然还要他们来干什么?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我喜欢于嘉的解说,也喜欢佳玮的文,但是我不喜欢二位公众人物不负责任的态度。
这解释是不是多余了?
作为一个凯密,对瑜伽的解说确实很无语。一部分是因为很明显的湖密偏向,更主要的他最后的解说偏离了比赛,对于场上的事情没有什么解读,把观众们加上张合理老师一起往裁判的对立面赶。 如果没有瑜伽的导向作用,我相信两边的球迷黑裁判的都要少很多,至少我和身边的听英文解说的朋友聊的时候基本不涉及裁判什么事。 退一步说,对某只球队有偏向是可以理解的,不要像黄健翔那么过分也就没什么,至少在把握比赛的能力上希望瑜伽老师能够继续提高。我希望看到的是,在裁判真的毁了一场比赛时不遗余力的寻找比赛的亮点呈现给观众,而不是裁判疑似毁掉比赛的时候,自己跟着添砖加瓦,成为帮凶。 工资的文章,裁判问题只是开胃菜,后面主题鲜明,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至于对工资态度的讨伐,我多嘴两句。我一向认为人是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的,或多或少会掺入主观意愿去评判,就好像凯密黑瑜伽的多,湖密黑瑜伽的少,维护本方利益而各执一词,再正常不过了。 工资作为一个大众人物,他的倾向是什么?除了大家认为的小密马刺,我相信就如同他的档案里把所有球队所有联赛所有运动添加为主队一样,他希望和大多数人站在一边,或者说他希望大多数人把他看做和自己一边。 作为凯密,一直认为工资对凯队不错,就算身处低谷仍然为我们指明一些闪光点。我想其他队球迷也会有同样的感受。工资写文力主于捧而非贬,对于球星的积极面挖掘很深,除了调侃一些也许是因为懒惰而肥胖的球员——烂豆腐喜剧库里等加上大家都*河蟹*惯了的微笑刺客,他很少去挑起事端的黑人。 原因很简单,无外乎两点:1、工资看了篮球这么多年,了解那么多历史,篮球已成为他的主业他的饭碗,对很多东西看的比我们普通球迷深远,超脱了单纯的密某些球星 & 2、不论虎扑有没有发他工资,他需要更多人支持,他的杂志专栏需要人气趋维护,他出的书需要粉丝捧场,倾向性明显只会让人气分流。 霍华德黑肘是虎扑在finals之前的一打核心问题了,当时也是闹的很乱。工资的一篇文章极力的维护了火花而将所有行为统统认作无意识,同时在那段时间上至球员下至教练的夸奖绿军从而两边不得罪,如果找平衡哨的裁判一般。火花作为当今内线霸主,至少数年内还会叱咤禁区,以后必定是工资出书的对象之一,维护简直是一定的,也不会有多少凯密会因此黑工资。说了这么多,回到昨天的比赛,面对hc第二大和第四大群体集体抨击裁判的氛围,写下一些对裁判的讽刺实在太make sense了,况且他也许是真的这么想。 随便说说我的看法,希望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公子之肺了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引用null 张佳玮·信陵 发表的: 唔,其实昨天于嘉老师怎么批裁判我没注意,但马克·杰克逊和范甘迪老师在ABC播球时倒是一直在骂裁判。所以我理解为猫三老师也把他们俩拉来陪绑陪斗了。 感谢指出85平后那次是雷·阿伦的犯规。猫三老师是想说因为那球不是帕金斯犯规所以雷在科比背后被判犯规是合理的因此裁判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没啥好说了。&关于球手一体之类我们谁说了都不算数,所以直接引NBA的说法供各位参详了。顺便此网址有无数东西可供争议判罚争执用,各位自取。: The mere fact that contact occurs does not mean a foul has been committed. Players are allowed to contact other players when reaching for a loose ball, or when performing normal offensive and defensive movements. The hand is considered “ part of the ball”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and contact with a players hand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is not a foul. 来自&另外,猫老师其实不必跟解说员和写球的PK。至于马克·杰克逊和范甘迪也不过是前球员前教练,他们能比猫老师更懂裁判判罚吗? 所以,应该直接挑战业界权威。既然聊裁判,昨天顶尖黑哨蒂姆·多纳西老师特意有雄文一篇来一个个描写昨天裁判的失误,比我写的详尽得多。具体太长我不引了,大家直接入内观赏。 当然,我猜多纳西老师在裁判方面肯定也有不专业、印象流的地方,而且作为公众人物居然写出这样不慎重不厚道诋毁同行的文章,实在欠扁。请猫老师PK多纳西老师,为光明磊落的卡拉汉裁判们伸冤。
1.且不说是否如张师傅所言那二位“在ABC转播中一直骂裁判”,即便事实如此,有理说理,拉来俩国际友人为己之佐证,先已是怯了,竖起一些“权威”的“所为”来,并不能证明自己的所为(裁判是败类)便是正确的,也无法说明我的观点便是错误的,何况前者的“所为”,我看还是有必要考证一下。
2.指出判罚是吹的雷阿伦这事儿不用谢了,我举出这个例子来,也不是为了说明雷阿伦是一定犯规,更不是为了从这个例子里来说明裁判全部正确,而是因你在那文中指出了这一判例,直指帕金斯被吹得冤枉,我只是从你那些说明裁判“败类”的佐证里面挑出最荒唐的一个来说明问题:当你连这样最基本的,去查一下play by play文字便可知晓的判罚指向都会说错并作为例子,可见你得到“裁判败类”这结论的出发点很不可靠,而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HC上你是的,这点毋庸置疑),居然在得出一个严重结论时运用了一个完全错误的证据,这一点未免太轻率了些。须知要证明一个人是对的,需要很多例子也未竟然,但要证明一个人是错的,只要找到一点即可了。
3.张师傅啊,当你把那个规则贴出来的时候,我真的开始怀疑你是否真的看过我的文章了,你连看别人文章也是意识流的吗?一扫而过,下一结论?下面是我的原文:
②有人认为在NBA规则前提下:
球手一体的定义如是说“The hand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ball" when it is in contact with the ball. ”则你可以推断,加内特接触球的那部分手为球的一部分,家嫂的手在加内特这个手上面,这个接触本质上便是接触球,为合法接触,家嫂的手让“球”出了界。
这段为何如此眼熟?张师傅你为嘛要把我贴过的规则再贴一遍,然后还要告诉我这是从哪里来的,希望我去参观,我这规则真不是我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作为一个裁判团的团长,基本的NBA规则都没有的话,真是情何以堪。然后,我便无法理解你突然把这段规则贴出来的原因了。
而且我再次说明一点:我举这个出界例子,说了三种判罚的思路,而不是直接将其定性,我也不说我这样做是多么的应该,但是我觉得张师傅你起码应该有一点考据的精神,当你要下一个严重的结论的时候,还请多斟酌你的证据。这个例子,不是为了说明判罚本身的正确与否,而是恰恰要说下它富有的争议性,而张师傅你呢:“这判罚是错的,裁判看了几十遍录像还是判错了”→“败类啊!”
4.然后就是“顶尖黑哨多纳西”这篇文章了,谢谢张师傅,你不把这篇文章列出来,我还真不知道该说些啥好呢。
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多纳西说了点什么吧(原文确实长,我也不贴了)
①他是看电视画面的。
②就拿他点评的二加出界球为例,直接告诉我们“那帮裁判没有看回放”,和张师傅你口中念念不忘的“裁判看了几十遍回放”还是有一定出入的。甚至,当多纳西说裁判应该看回放的时候,我们找到规则告诉我们,看回放仅限于:
RULE NO. 13—INSTANT REPLAY&Section I—Instant Replay Review Triggers&a. Instant replay would be triggered automatically in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1) A field goal made with no time remaining on the clock (0:00) at the end of any&period or any overtime period.&(2) A foul called with no time remaining on the clock (0:00) at the end of any period&or any overtime period.&(3) A flagrant foul/penalty 2 is called at any time during a game.&(4) A Player Altercation occurs. (For purposes of this instant replay rule only, a&Player Altercation shall mean a situation in which (i) two or more players are&engaged in (a) a fight or (b) a hostile physical interaction that is not part of normal&basketball play and that does not immediately resolve by itself or with the&intervention of game officials or players, or (ii) one player commits a hostile act&against another player that results in the offending player being ejected from the&game-for example, when a player intentionally or recklessly harms or attempts to&harm another player through the use of a punch, elbow, kick or blow to the head.)&(5) Officials have reasonable certainty the game clock malfunctioned and the game&clock continues to 0:00 or potentially would have run to 0:00.&(6) Officials have a doubt whether a successful field goal was scored correctly as a&2-point or 3-point field goal or a player was fouled attempting a 2-point or&3-point field goal.&b. Instant replay would NOT be used to check a successful basket in 1 and 2 above if&the throw-in, free throw attempt or jump ball started with .2 or .1 on the game clock. The&officials will judge the legality of the basket in these situations based on the guidelines as set&forth in Comments on the Rules L.&
而且呢,如果你要改判,还需有“清楚与确凿”的证据,多纳西说了句什么呢?
我看到的是加索尔把球碰出界了……
然后再说说多纳西其他的言论,基本上,可吹可不吹的部分,多纳西都认为应当给予和当值裁判相反的判罚,而且他还拿出了和第一场去进行比较的言论。
跨场比较一个判罚,这种荒谬性真的……
其余的,他说出了一些判罚的谬误性,这些在我团综述里面也有所体现,可惜的是:整场比赛的尺度恒一,又岂能由若干判罚的谬误来决定。
换言之,如张师傅您所做的,将几个判罚的谬误来界定“裁判败类”,不觉得有些以点盖面了咩?
再退一步说:多纳西指出的那些争议判罚,有几个与张师傅你的所谓用以界定裁判“败类”的争议判罚重叠?
当你著文的时候,是否想过,起码应该指出一些真正的令人难堪的错、漏判呢?
很可惜,显然你没有。
5.接上条,你做的仅仅是用一些未曾考证的证据,以及事后被人指摘(这人就是我啦)却搬出一大坨专家内行来,我便是不惧这些的啦,就算你真请他们来我面前,我一样可以跟他们解释我的观点,而不是冲对方破口大骂:“你丫就是一败类,连这你都敢说是错判!”
6.提点建议,有事儿说事儿,在说事儿的时候泛酸太多容易灼伤咽喉使口气变了味儿。
还有,文中空白别留太多,看起来断断续续的,又不是画国画。
便是如此,另:猫老师咋听咋这么别扭。
若干年后,当人们回忆起这场比赛!
第一个想起的是雷阿伦的伟大的三分表演
第二个是里弗斯决定性的一个暂停
第三个是朗多的三双!
没有人会记得裁判!
引用 dli014 发表的:
纵观全场比赛,饱受非议的裁判到底偏袒了谁?
没有前45分钟的偏袒,BOS早奔20分领先了,何须所谓的最后三分钟偏袒。引用 总亚军LA 发表的:瑜伽:加内特抢了一个篮板,这是加内特本场比赛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了。
张合理:对。 。。。。。。。。。。。。。。。。。。。
瑜伽:加内特又抢到一个篮板,这是加内特本场比赛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了,比上个篮板更重要。张合理:对。 。。。。。。。。。。。。。。。。。。。
瑜伽:加内特5犯了。 张合理:对,没关系,反正他今天打的也不怎么好。
这两个湖蜜啊~!代表我国篮球解说最高水平的CCAV!
[&此帖被诩盗在 01:16修改&]
1。裁判有没有问题?毫无疑问的:有!而且问题很大。举个明显的例子,科比转身投篮,球进,雷-阿伦倒地,哨子响,科比进攻犯规,三犯离场,那球其实是好球。回头裁判大概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了,赶紧补了一个,但是恶果已经酿成。与其说是对裁判的偏见,倒不如说是对裁判一些错误判罚的极度不满。这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试想,任何一个人在看比赛的时候除了看战术配合、团队合作这些技战术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兴趣是放在明星球员身上的,当KB24、KG这些明星球员在最激烈的总决赛里的很大时间里却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犯规只能作壁上观,换作谁都是不乐意看到的。2。裁判问题可不可以吐槽?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好说,但是关于裁判的话题却并非是如佛家所云的那样“不可说”。这场比赛的确是被吹的支离破碎,大家是看球的,不是看裁判如门特抽搐般的吹哨子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说解说员没有关注球场情况,而一味的侃裁判问题。难道裁判不是篮球的一部分?难道当裁判真正有问题的时候解说员不可以去说?评论员不可以去写?至于说裁判替代者,谁知道联盟高层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演员没请对人吧……本身该找几个影帝来撑起大片的,结果最后却找了几个死跑龙套的,演技不好砸了场子不说,还让一部大投入的贺岁片亏的血本无归。3。公众人物也有说话的权利。不仅仅是在中国,公众人物是很容易被绑架的,于是他们只能装作理性,对一些事物不能发表看法。尤其是印象流的看法。但是,正如孩子撕破皇帝新衣那样:印象流往往是正确的。当一件事情看起来都是有问题的时候,而官方给出的细致分析却是没问题的。这个时候是很让人蛋疼的。当大家都认为某个人是有问题时,除非这个人是真的“世人皆醉唯我独醒”,要不然,那大概真的是这个人有问题吧。玩弄别人的智商,戏谑他人的智商还是比较困难的。在看比赛的时候,我们这些无法亲临现场的人只能通过转播画面的一闪而逝来判断。而且即使在现场也未尝能够辨别的十分清楚。专业如杰夫-范甘迪不也在谈论裁判问题么……这绝不是迷信:以范甘迪的水准,他的判断多少还是有几分价值的。4。绕了半天,回到本身。平原君(猫三)列出的那个哨子列表完全没错。但须知,不同时候的哨子响起,响在不同人身上是有猫腻的。(我是印象流)大概都是我们对裁判问题大过于敏感了吧,一不小心G点就被裁判挑逗上来了。平原君这篇文章引用了两个判罚,一个是帕金斯对科比的犯规,平原君认为是雷-阿伦的犯规并且裁判吹在了雷-阿伦身上,一个是KG和加索尔的那个触球。第一个,我反复看了多次,那球哨子属于误判,雷-阿伦也是没犯规的,猫三的那个GIF画面很小,显得很挤,于是看起来就像是雷-阿伦把科比顶成了扭曲状态,我在放大的视频上看到的是:雷-阿伦躲开了,他和科比之间有一段距离,而科比的扭曲状态完全是个人投篮时造成的。至于为什么大家会把那次犯规记在帕金斯身上呢?原因在于之后的转播镜头一直都是给了一脸苦大仇深的帕金斯身上。大家被镜头给骗了。第二个,这球属于怎么判都可以的类型,在裁判不是非常确定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选择争球,但是既然裁判把球权判给了凯尔特人,这是没问题的。裁判是为了维持赛场秩序保证比赛的公正性而生的,绝对不是用频繁的响哨来证明自己的权威。也不应该运用自己手中的那点权力来改变比赛。这些,无关于笑话!
其实工资呢可以那么说裁判,毕竟他还不算公众人物,不过ccav的两个主持人确实过了,作为国内传媒的解说员,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去解说明显对另外一方球迷的不尊重,从这一点上来参考瑜伽与合理俩人就都是败类……
另外关于ray对kobe的犯规?扯淡,ray根本没有碰到kobe,那个本来就是裁判神经过敏的结果,不过也不是不可以接受,毕竟是湖人的主场,总的来说裁判就是尺度紧了一点,大体上偏向了湖人一些,其实几次争议判罚都是kai吃亏,我看了ccav的高清,后又下卫视体育的录像,其实在国内之所以这么多人认为裁判有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ccav的俩解说误导以及体育新闻里的hightlight,大部分莫须有!
kobe的犯规是湖密紧抓不放的,我昨天看录像还专门看了,按照对kai的尺度来说,kobe昨天的5犯没有一个是误判,只是相对于平时裁判对kobe的纵容来说,科密一下子还不习惯而已……
平原大战信陵?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本文系个人观点,勿与裁判团挂钩~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本文系个人观点,勿与裁判团挂钩~
虎扑知名篮球写手
我喜欢于嘉的解说,也喜欢佳玮的文,但是我不喜欢二位公众人物不负责任的态度。
这解释是不是多余了?
比赛没看上, 就只看到赛后各种裁判论...
同LS。。。没看比赛的飘……
公众人物就没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巴爵爷还整天预测这个预测那个,怎么没见有人说他误导观众,怎么就没见他被解雇?难道公众人物就只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和稀泥的打太极的话?这样还要他们来干嘛?我们要看工资的文章,要听于嘉的解说,就是要了解他们的观点,不然还要他们来干什么?
坐等涨工资
不敢推荐。。。。。。。。。。。。。
平原大战信陵?
从来没有认真和在意听CCTV5的解说员解说!
正写出了好多人的心声。
hoop难得有不同的声音 我看的后半场 觉得身体接触非常的强 至于非常离谱的犯规 还真没觉得有 至于张公子的文章 历来都是这么个风格.而对瑜伽今天的解说实在是不敢认同
我鼓起勇气 推荐了…
看完了,有道理!
不过,吹的还是忒紧了
楼主说的很好。。深以为然。。
客观的好文!
若干年后,当人们回忆起这场比赛!
第一个想起的是雷阿伦的伟大的三分表演
第二个是里弗斯决定性的一个暂停
第三个是朗多的三双!
没有人会记得裁判!
引用 dli014 发表的:
纵观全场比赛,饱受非议的裁判到底偏袒了谁?
没有前45分钟的偏袒,BOS早奔20分领先了,何须所谓的最后三分钟偏袒。引用 总亚军LA 发表的:瑜伽:加内特抢了一个篮板,这是加内特本场比赛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了。
张合理:对。 。。。。。。。。。。。。。。。。。。。
瑜伽:加内特又抢到一个篮板,这是加内特本场比赛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了,比上个篮板更重要。张合理:对。 。。。。。。。。。。。。。。。。。。。
瑜伽:加内特5犯了。 张合理:对,没关系,反正他今天打的也不怎么好。
这两个湖蜜啊~!代表我国篮球解说最高水平的CCAV!
[&此帖被诩盗在 01:16修改&]
对名人开始质疑了。
HC就是有特色。
万事万物都要弄清前因后果才下结论
也包括espn的范甘迪,今天他把裁判喷成马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请或者
120人参加团购739.00元&999.00元
279人参加团购179.00元&499.00元
398人参加团购218.00元&799.00元
1083人参加团购299.00元&999.00元
712人参加团购418.00元&899.00元
1250人参加团购99.00元&189.00元
219人参加团购239.00元&499.00元
489人参加团购548.00元&849.00元
198人参加团购259.00元&799.00元
1361人参加团购679.00元&1399.00元
703人参加团购428.00元&699.00元
162人参加团购14.90元&29.00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科比骂林书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