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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到底怎么挖,三个方法帮助你挖掘需求-互联网的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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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到底怎么挖,三个方法帮助你挖掘需求
来源: 作者:刘飞
  小早说:在这里分享三种需求挖掘法。
  三种需求挖掘法
  很多产品经理会特别苦恼,用户明明就在街上、就在身边,但感觉总是把握不住用户的心理。有时聊到他们喜欢的,做出来他们反而不喜欢。有时以为他们不喜欢的,突然哪天就成了爆点。
  在有些产品经理的说法里,对需求的把控是要有天赋的。这种天赋更像是「悟道」一样,总是能对用户的心理信手拈来,一拈一个准儿。这叫做对需求的 sense。
  还有的产品经理,会认为用户的需求都是要用大规模的用户研究来获取的。这样的方式会像是工程师、数据专家和心理学家的领域范畴。大家通过一些固有的、科学的方法来得到定量以及定性的需求。
  这几年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产品经理应当「顺势而为」,随便做一个 MVP 先扔到市场上看效果,关键在于判断用户使用产品的数据,然后得到一些迭代的指导,去慢慢演化。在大公司也有类似的工作方式,也就是常说到的 growth hacker,以数据指导产品设计。
  我们可以把这三类分别叫做悟道法、用研法和增长法。
  这三类方法究竟有无优劣之分呢?当然有。不过对他们的优劣比较的话,可以看出他们适合的场景究竟是怎样的。
  首先,对悟道法来说,它强调的是我们要有洞察力,要能理解用户。用这套方法的话(只要能力充分),对需求的把控应该是非常强的。但相对而言,风险太大。
  试想下,我们想象自己就是用户,即使想得再完善,都未必真的是用户所想。更不用说,有很多产品面向的都是无数大众,把控他们的想法是难上加难。
  本质上来说,悟道法就是以「我们的人生经验」去判断用户。如果我们是建筑行业从事 50 年的老专家,我们去把控建筑行业用户的需求,可能真的是手到擒来。但要让我们一下搞明白二次元用户的需求,可能没多少人敢说自己有十年深厚的经验。所以这个方法跟我们的人生经验有关。
  另外,作为产品设计者,确实存在一种说不太清的 sense,这个 sense 在一些公司被称为「快速转换成小白用户」或者「以小白用户角度去想事情」的能力。这样的能力,看似简单,但在我从业这些年的观察里,能做到的产品寥寥无几。大部分产品经理都只能看到表面,难以直指重心。
  对年轻的产品经理,用悟道法去提炼需求是很危险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听说有创业者仿照乔布斯的方法,想出新主意,说「这肯定有需求的」、「做出来用户肯定喜欢」,但最终效果不佳的原因。
  其次,用户研究囊括了很多专业的、技术性的方法,这些方法大都已经有成型的、成体系的知识框架了。其中有很多方法,比如问卷调查、用户访谈,都已经融入到大大小小的公司之中。
  对于用户量较大、用户群体复杂的产品,用户研究肯定是必备工具。在这种场景下,仅凭产品经理或者需求分析师去死磕是没意义的。
  不过用户研究也有缺点。定量的研究会有数据上的陷阱和偏差,而定性的研究实际上又跟执行者的水平息息相关,也容易出现偏差。
  最后,MVP 和 growth hacker 这些概念的火爆,是有其时代背景的。互联网产品的快速迭代提供了快速检验的可能。既然能低成本检验了,那在设计之前去花大量人力、物力钻研有什么意义?直接做就好了。
  在迭代过程中不断发掘真实的需求,来优化产品,基本已经是现在产品设计的共识了。
  关于这三种方法,可以看这张表:
  这么看的话,大概也就清楚了——这三种方法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要适当配合的。
  所以最合适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通过个人的经验判断,得到基本的一些思路和想法,再去用相对严谨周密的用研方法确认,然后用 MVP 、黑客增长以及其它的实践方法做检验,从结果中再继续做判断……周而复始,也就以需求为轴,把整个迭代推动起来了。
  在不同的产品和公司,这三者的形式可能各有区别,但都缺一不可。
  比如,我见过有的朋友想做某个领域的产品,会不断去推演和琢磨用户可能有的需求,花很长时间去考虑需求的情况、以及如何满足。但却始终不去做确认,也不做验证,只是拿已有的这套东西,做出很完整的产品方案,直接丢给了某个外包团队开发了。这就相当于完全使用悟道法,不考虑用研,也不考虑迭代。
  有家公司则不是这么做的。
  他们先通过自己和身边一些朋友的生活工作中,发现了大家有云盘存储的需求(了解需求)。接下来,他们没有直接设计产品,而是把产品的主要特性制作成了一个广告视频,在网上投放,用户瞬间激增(验证需求)。最后,他们真的把产品做出来,在不断迭代后,大获成功(实践需求)。
  这家公司就是著名的 Dropbox。
  需求挖掘可以依照这样的路径,那每个步骤里我们应该做什么呢?
  对于「悟道」,前面提到了,更多的是依据经验来判断。一个人能想到的需求、做出的判断,是跟他的视野有直接关系的。从这个方面说,并没有太好的速成途径,需要的是不断学习、不断了解。
  不过在这过程中,对需求做初步判断还是有方法可循的。
  悟道法:需求的初步判断
  不管是从什么方法得到的需求,实际都是用户的一种属性,是想表达用户期望的一件具体的事情,因此它会有几点原则。
  首先,需求一定要是确定的。
  既然需求是由人产生的,那就的确有很多需求是不确定的、波动的、无法捉摸的。
  最常见的大概就是人的感情(严格来说,人的情绪也是能在生理和神经机制上被描述的,但要想搞清楚仍然很难),尤其是爱情。
  比如,有的朋友想要做恋爱培训的生意,他的确是情场高手,也熟知女性心理,这似乎是个好点子。不过,具体要满足什么需求呢?
  市面上能够看到的教人追女生的、以及做 PUA 的各种产品,没有一个敢打包票说,可以满足一个男生追到某个特定女生的需求。为什么不能满足这样的需求?因为这个需求本身是无法确定的,对象女生的情绪、她的状态是无法把控的,这样的需求就不能构成产品的可行性。
  所以我们看到,大部分这样的产品,都是从提高男生魅力、提高男生社交技巧这个角度出发的,这些都是可控的、确定的能满足的需求。
  其次,需求一定是要客观存在的。
  有很多朋友会强调说,「我认为这个需求肯定存在的,就算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也要把产品做出来」。这样的话是没意义的,因为做产品就是为了给用户创造价值,要是当前无法确定用户真的有这样的需求、无法确定需求的客观存在,结果就只是自嗨而已了。
  有几种情况下的需求不能算是客观存在的。
  只是自己的主观臆断。是凭借自己的推理得到的,而不是通过个人体会和观察得到的。
  是自己的特殊需求,不是别人的需求。只有自己期望用这样的产品,就像我在之前连载第 1 篇里提到的。
  现象存在,但推理得到的需求有误。像现在胖子越来越多了,看似健身和减肥的需求也同比增长,可实际上这些胖子里有多少并不需要减肥,没有搞清楚。
  有时,我们在设想需求上花的时间过少,导致我们没有去细想需求是不是客观的、真实的。我们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去继续做分析,自然就会得到错误的结论。
  最后,需求是现象背后的原因、原理,而不是现象本身。我们只满足现象表现出的用户要求(want)并没有意义,我们要满足的是这背后的用户需求(need)。
  那个经典的段落还是可以放在这里再讲一遍。
  有一个小旅馆开在大学旁,老板每晚都会接待很多大学生情侣。这些大学生情侣来做什么大家可以想象到,只不过他们碍于面子,都隐晦地说是来上自习的。
  老板看到了现象,的确是情侣会来上自习,于是得出了结论:要更好地满足他们上自习的需求。于是把小旅馆房间里的床铺搬走撤掉,把写字桌加宽加大,配上高级的台灯和座椅,试图更好地赢取大学生来上自习的市场。
  结果呢?旅馆很快就关门大吉了。
  这虽然是个段子,可是类似的尴尬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处处可见。
  诺基亚当年嘲笑苹果的 iPhone 发布会,关键不在于他们高傲自大,而在于他们没有理解用户需求已经在发生转移了。
  电话和短信作为功能手机的核心功能,在智能手机上只是配套功能而已。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话质量和稳定性、电池容量,甚至包括能不能砸核桃,都没那么重要了。
  从表面上,手机还是那样的手机,但实际上,现在手机满足的完全是另外一些用户需求了。
  再拿手机举个例子。
  如果有一家叫凤梨的牌子,也做了一款手机,并且配置、体验样样都远超苹果,是不是就能替代苹果了呢?
  我们要知道,有一批苹果用户,他们买手机并不是为了配置和体验(即使同时也获得了它们),他们只是为了彰显身份、提高自己社交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性价比再高的凤梨,都不会考虑的,除非凤梨能够替代苹果,成为精英人士们的标配。
  总的来说,一定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我们才可以谈需求,才可以找到需求、悟到需求。
  另外,在「悟道」的阶段,除了个人去反复在自己心里推演,我们常用的还有头脑风暴的方法。可以找了解背景的朋友,或者产品同事,一起集中讨论某个特定主题的需求,把需要考虑到的碎片化的信息尽量枚举完全。
  在头脑风暴中,可能就用到比较流行的分析思路或者工具,比如:
  思维导图
  时间推演
  场景化故事
  用户画像
  其中,亲和图(Affinity Diagram)可能是我认为比较有效果的呈现方法。亲和图看似很高端,实际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用的在白板上罗列要素,去讨论相互关系的方法。亲和的意思是,我们根据所列内容的相似性去进行整理和归纳,以便形成结论。
  总之,无论是用个人的思想实验,还是集体的头脑风暴,一定要用纸笔或者白板可视化地呈现,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
  用研法:需求的检验措施
  用户研究方法有多种多样。网上流传的一个汇总大概是这样的:
  这些方法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有相对复杂的,也有很简单的。那这么多的方法,究竟该如何推进呢?哪些方法该用在哪些地方呢?
  我们回到需求挖掘的本质上。需求挖掘的整个流程就是我们要对需求逐步把控,从「隐隐约约感到似乎有需求」到「完全搞清楚需求的细节」,是层次分明的。
  刚才所说的三种方法的交替,实际就是「发现需求」、「验证需求」、「实践需求」的过程。在用户研究,也就是验证需求这一步内,我们也可以有这样的交替步骤。
  观察法:知道可能想要什么
  先说第一步。
  我们是不是应该一开始就发问卷、做访谈,到处搜集信息?
  当然可以,但是问卷里用哪些题目?访谈要问哪些事情?
  举个例子。我们想做一个健身训练的产品,我们意识到现在社会消费升级、中产阶级和白领都对健身有了更强的需求,我们认为这方面是有很大市场的。可是我们如果即刻发问卷,问大家会不会用这样的产品、需不需要健身,对我们的需求分析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并没有具体想了解的事情,得到那些粗略和模糊的回答也是毫无价值。
  我们应该首先要做的,是先看目前大家健身方面的需求是怎样得到满足的。他们有多少人在健身房,他们都是怎么去健身的,他们健身的时间、流程大概是什么样的。另外,现在有多少健身房?健身器材的市场近几年发展如何?
  再细致一点,我们还要观察每个人健身的痛点在哪里。是不是有经常加班、时间很紧张的状况?是不是很多人经常坚持不下去?他们的目的是希望减肥,还是希望更健康,或者是期待练出一排肌肉?
  观察能够让我们知道,现在正在发生什么,知道用户可能想要什么。然后我们就可以对感兴趣的一些点,进行下一步的探究。
  有的产品经理可能会觉得,这些判断岂不是很主观的?把这些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提到的健身流程啊、健身的目的啊、痛点啊,都放在问卷里让大家填,不应该是更准确的吗?
  这种想法过于理想化了。首先,一个问卷的问题类型,是越简单越好。通过观察,你可以了解健身相关的各种信息,就可以用选择题的形式来出问卷。如果是访谈,也能问得很精准。
  换句话说,应该是信息了解得越多,出的问题就越准。如果你观察到大家健身的目的主要就是三种,几乎不存在第四种,那选择题就可以有四个选项。反之,你没有观察到这些信息,可能就需要让用户填空,或者提供很多想象的可能性,选择就不止四个了。
  其次,观察得足够多,我们就能知道我们关心哪些问题。有很多问题在观察的时候都已经解决掉了,或者我们判断是不感兴趣的,对我们分析需求没有帮助的。这样在设计问卷和访谈的问题时,就能大大缩减数量,节省用户时间。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填过问卷,有些人也接受过访谈或者街头调查。试想下,有一个产品希望你帮忙填写特别大部头的 100 题问卷,有填空、还有很多问答题,想问你关于某件事情方方面面的观点,和你只需要快速填写 10 个选择题,你更容易接受哪种?
  观察法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可以直接到街头观察,或者有条件的话,邀请用户到某个观察室进行观察。具体要用哪种方式,是要根据产品而变化的。像我们如果做一个打车软件,那观察用户平时如何打车、叫车,就不能请他到室内了。而看一个用户平时是如何上网使用浏览器的,在室内观察并用电脑做记录则更加合适。
  用这样的观察法我们能知道,现在用户是如何满足他们的需求的。
  我们现今所做的需求几乎都是客观存在的,也就证明过去用户都有满足这方面需求的方法。虽然移动互联网带来了很多新的产品和功能,但本质上都是满足了已经存在人类社会很久的需求。像 BAT 分别满足的是信息获取、消费和社交的需求,只是相较过去的笨办法,它们更加有效、成本更低、体验更好。
  有的产品经理会错以为需求都是产品创造的,既然以前没有这样的产品,那它横空出世大家都会喜欢。这显然没有道理。
  因此,总结下来,我们在观察法这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
  知道用户现在是用什么办法满足我们设想的需求的
  知道其整个流程和相关的状况
  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痛点等,为下一步做准备
  调查法:知道真正想要什么
  接下来就是耳熟能详的调查法了,其中最常见的是调查问卷。
  在这一步,我们要做的主要是定量地验证一下发现的需求。
  定量指的是要知道数量上的一些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目标用户不同属性的组成如何(男/女,高收入/低收入,年龄等)
  用户目前用不同方式满足需求的比例是怎样的
  用户在需求方面最关注的点有哪些
  用户最不满意的地方(痛点)有哪些
  以你想象的新的方式满足用户,有多少人能接受
  这些是常规的几大方面,在具体操作中,也会有很大不同。
  对调查法来说,由于大都是量化的数据,因此对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和数据分析都要时刻保持警惕。
  以问卷调查为例,有些陷阱需要注意:
  1. 对数据真实性警惕
  如果是观察或者访谈,我们是能够直接了解用户当前的状态的,在判断信息时,我们会有所侧重(比如有的人表现得很随意、不用心,我们就不会太看重他的意见),而调查问卷这样我们无法直接接触用户的调查方法,我们就不知道那些信息是相对真实的、哪些是随便填写的。
  因此,不管是投放的时候,还是收集结束要形成结论的时候,都要考虑,这些数据是不是真的有效。
  2. 对问卷题目的误导性警惕
  问卷题目的制作其实比很多人想象中要复杂得多,并不是想到什么问什么,就能得到真实的回答。
  例如,有的学者曾经做过实验,「如果有人犯了 XXX 罪,你会杀死他吗?」和「如果有人犯了 XXX 罪,你会同意判他死刑吗?」看似是差不多的问题,但在调查结果上,却是天壤之别,结果几乎差了 4 倍多。
  再比如,这两个问题「大家都说特朗普会是不靠谱的总统,你觉得是吗?」和「你认为特朗普会是靠谱的总统还是不靠谱的总统?」得到的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会有强烈的暗示。
  关于如何制作问卷方面的知识已经非常成熟了,有很多课程和书籍可以参考。
  3. 对意料之外的影响因素警惕
  对于大量分发的问卷,即使问卷题目没有问题,也会存在其它意料之外因素的影响,比如社会文化因素。
  有的问卷是关于调查情趣用品使用情况的,那女性就普遍不太愿意填写,最终很容易得到男性使用情趣用品远多于女性的错误结论。
  或者填写问卷的人是有另外的企图。像有的电商平台如果发问卷询问大家,怎样的折扣是大家能接受的,结论可能是 5 折才能接受,但实际上大家平均 8 折就会来购物了,只是都希望问卷的结果能影响电商平台多给优惠。
  总的来说,在这一步要做的事情是:
  定量地去看用户是否真正存在需求
  验证之前观察和思考的结论是否正确
  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焦点小组/访谈:知道为什么想要
  需求分析在最后阶段,总是要跟用户见面、聊天的。如果哪个产品经理从来没有跟自己的用户说过一句话,那这样的产品经理是绝对没可能做出好产品的。
  确认了需求真实存在、哪些需求是用户最关注的,我们实际是缩小了要考虑的需求范围。针对已经确认的这些,我们要把从广度的用研,转为深度的用研。
  焦点小组是多人的形式,适合我们跟一些核心用户讨论拟定的关于需求、功能这样的主题。焦点小组需要专业的、能够有效引导大家的主持人,确保话题保持在预期的框架内,也确保能发掘出大家的真实想法。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用一对一访谈,是因为通过焦点小组我们可以再做一层过滤。在焦点小组这样的氛围中,我们能知道主要用户们之间的异同点。有分歧的可以继续探讨,对于大家一致认同的点,我们用访谈形式去继续深究。否则,因为访谈的对象数量毕竟有限,我们得到的信息仍然是有偏差的。
  在焦点小组或者访谈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反复确认对方的需求,同时也要尽力发掘他们需求背后的本质。就像我们召集了一批希望健身的用户,我们要在这一步搞明白他们为什么需要健身,以及为什么存在那些痛点等等。
  总的来说,大概就是这三类核心的用研方法,能够让我们对需求的认知由粗到细、由浅入深。
  关于增长法和 MVP 等方法,已经是需求和设计强耦合的流程了,因此我们放在后面单独讨论。
(转载请保留)
互联网的一些事,已超50万小伙伴关注!  李猛: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一个存在的解释
  提 要: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提出的运动定义,不是试图把握运动的过程性、动态性甚至时间性,而是揭示运动本身的存在性质,是亚里士多德自然研究与形而上学的关节点。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构成要素的深入分析,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是他对自然存在物的存在性质的理论(对巴门尼德挑战的回答),并借此展示亚里士多德对自然本性的形而上学基础的理解。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运动,存在
  一、笛卡儿的困惑
  1. 在1628年撰写的一部重要的早期著作(《指导心灵的规则》)中,现代哲学的奠基人笛卡儿曾经抱怨说:“文人们一贯自恃聪明,总能找到方式让自己盲目不见农夫都不会不知道的自明的东西;当这些人想要用更自明的东西来解释本身已经明白的东西时,他们就是这么做的:而他们要么解释的是别的东西,要么什么也没解释”。在笛卡儿看来,“运动”就是这种情形最好的例子。“每个人都非常熟悉运动,但如果有人说,motum esse actum entis in potentia, prout est in potentia,他说的话难道不是象魔法一样,具有隐秘的力量,人的才智把握不了?谁能理解这些话?可是谁又不知道运动是什么?”[1]。
  在笛卡儿看来,亚里士多德著名的运动定义,之所以是无法理解的昏话,就在于它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试图去解释自明的东西,而对于这类东西根本不应该通过定义的方式来解释。谁都知道运动是什么,因为运动属于笛卡儿所谓的“单纯自然”(naturae simplices)。这些所谓“自然”之所以被称为“单纯”,就是因为我们对它们的“思”是如此清楚分明,心智不可能将它们分解成可以更分明地知道的东西[2]。对于这些“单纯自然”来说,笛卡儿认为,我们不需要费什么工夫就能认识,因为它们足够自明(per se satis notae)。如果给这些“单纯自然”下定义,是在本应把握单纯东西的地方,却抓住了复合的东西。其实只要凭借心灵之光的直观就可以把握这种单纯的东西。
  笛卡尔的物理学,无论就对自然秩序的理解还是这一理解的第一哲学基础,都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相去甚远,但笛卡儿针对其运动定义的批评却似乎触及到了这一定义经常被人忽视的地方:亚里士多德的定义之所以晦涩难解,似乎是因为这一定义并没有呈现运动最自明的一面,或我们每个人最熟悉的运动的特性。那么,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究竟是“什么也没解释”,还是“解释的是别的东西”呢?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所做的澄清试图回答的正是这个问题。
  北京大学哲学系李猛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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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亚里士多德考察运动的两个阶段
  2. 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定义出现在《物理学》的第三卷的第1章:? το? δυν?μει ?ντο? ?ντελ?χεια ? τοιο?τον κ?νησ?? ?στιν(201a10-11) [3]。对笛卡儿提及的这个定义,主要的中文翻译如下:
  “潜能的事物(作为潜能者)的实现即是运动”(张竹明)[4]。
  “我把潜在者本身的现实化称为是运动”(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教研室)[5]。
  “潜在存在作为潜在存在的现实就是运动”(徐开来)[6]。
  “我们可以把运动或变化定义为潜能之为潜能的实现过程”或者“潜能的事物作为潜在潜在者的实现就是运动”(陈村富)[7]。
  除了少数例外,这些翻译大都将运动的定义理解为是一个过程,即“实现”或“实现过程”,这一理解或许是源于陈康先生的理解。陈康先生指出,?ν?ργεια(哀乃耳假也阿)或?ντελ?χεια(恩泰莱夏也阿)这一术语“用来界说历程时(或在同类的使用里),它的意义不是现实,乃是实现。那个有名的历程的定义如下:‘潜能的有,像是潜能的有,它的历程乃是恩泰莱夏也阿’”[8]。
  陈康先生的理解代表了当时国际学界比较普遍的看法,罗斯(David Ross)就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在对《物理学》的权威注疏本中,他在疏解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201a9ff)时指出,change may now be defined as the actualization of the potential as such。在对这一定义的注释里,他明确指出,定义中的?ντελ?χεια“这里的意思一定是actualization,而不是actuality:运动就是passage from potentiality to actuality”[9]。在他介绍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书中,罗斯断定,这一定义(运动是“潜在东西本身的现实化”,the actualisation of that which is potentially, as such)揭示了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理解:“亚里士多德主张运动的现实性和连续性。在他看来,运动不是一种状态对另一个状态的突然替代,而是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过程”[10]。
  3. 1969年,Kosman撰文对从“过程”或者说“历程”的角度理解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做法进行了认真的检讨,这篇文章构成了当代重新思考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开端[11]。在Kosman看来,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并不像一般人理解得那么“直截了当、一清二楚”,而是“微妙”得多;通常从“过程”角度来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是把对运动的“描述”(description)当成了运动的“定义”(definition),从而错失了亚里士多德这一定义的主旨。Kosman指出,这一理解“惊人地空洞”,因为这种做法要么将用来界定运动的?ντελ?χεια理解为一种实现的过程,要么是将定义中涉及到的δυν?μι?理解为“变化或运动的潜能”(the potentiality to become something else)[12]。而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实际上都是用要去界定的那个概念来定义运动,因此根本没有告诉我们什么东西(empty and uninformative),用笛卡儿的话说,就是“什么也没有解释”。而且在《物理学》第三卷界定运动的部分,过程解释并不能找到文本上的充分支持。因此,必须根据《物理学》以及其它有关的亚里士多德作品来把握亚里士多德界定运动的真正途径。
  此后,尽管有学者仍然坚持过程解释,批评所谓的“新解释”[13],但探讨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学者,无论是否赞同Kosman本人对这一定义的理解,大都响应他对过程解释的批评,转而探索新的解释方向[14]。不过,这些学者虽然明确支持Kosman对过程解释的批评,但在自己理解这一定义时却仍继续采用“过程”的概念或表述[15],而且他们用来阐发“新”解释的许多具体论述仍然未能真正摆脱过程解释的羁绊,因而有必要在相关的文本证据基础上,在哲学上揭示过程解释的真正缺陷[16],从而才能恰当地握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真正意旨。本文就是在这方面的一个初步的尝试。
  4. 在《物理学》第三卷界定运动之前,亚里士多德首先指明了他考察运动问题的次序,这段经常为学者所忽视或误解的段落,对于澄清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性质非常关键:
  “既然自然是运动或变化的本原,而我们遵循一定道路的考察是有关自然的,那么就必须不忽略运动是什么的问题。因为,不了解运动,就必定也不了解自然。而在界定了运动之后,必须试着以同样的方式来考察接下来的问题。运动显得好像是属于连续的东西,而首先出现在连续中的是无限……此外,如果没有位置、虚空和时间,运动也不能存在。那么,因为这些理由,也因为这些是万有共同的,是普遍的,必须逐个研究这些问题……”(200b12-24)
  在这段话中,亚里士多德明确区分了考察运动问题的两个阶段。
  考察的第一个阶段,是要回答“运动是什么”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我们充分理解“自然”的前提。只要对自然的考察必须依循一条道路(μ?θοδο?)进行,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在讨论自然时忽略运动的问题。对“运动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就是对运动进行的界定。只是在界定运动之后,亚里士多德才进一步考察与运动有关的其它问题,特别是运动与连续的关系。
  在考察运动问题的第二个阶段,亚里士多德关注的焦点是运动作为连续的东西这一特征。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是运动显现给大家的方式(δοκε?),因此人们都认为运动是连续的,并进而把运动和无限联系在一起,以为没有位置、虚空和时间,也没有运动。这种对运动的理解,显然并非亚里士多德的最终立场,他不仅认为虚空不存在,而且对无限、位置和时间的理解,恐怕也和一般看法有很大的差别[17]。因此,从连续角度理解运动不过是一种“常见的看法”(?νδ?ξα )而已,是亚里士多德在“自然研究”中考察问题惯常的出发点[18]。
  但这些笛卡儿所谓“农夫都不会不知道的自明的东西”却并非亚里士多德考察运动首先关心的问题。根据他考察运动问题的秩序,运动的界定优先于对无限、位置、虚空和时间问题的考察,后面这些主题都属于运动定义“接下来”(τ?ν ?φεξ??)的问题。在《物理学》第三卷和第四卷中,亚里士多德也正是依据这一顺序推进自然研究的[19]。
  从这一划分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运动是否连续,是界定运动的第一个阶段必须考察的问题。当然,如果运动是连续的,那么亚里士多德在第一阶段提供的运动定义应该能够说明运动的连续性,但这一定义本身并不以“连续性”概念为前提,主要目的也不是要界定运动的“连续性”。
  5. 事实上,虽然Kosman在当代学者中率先明确提出了对过程解释的质疑,但对这一解释思路的批评却早就存在了。托马斯指出,阿维森纳等人对亚里士多德定义的“过程”解释(motus est exitus de potentia in actum non subito)是“误入歧途”,因为这一解释是在用哲学上运动之后的东西来定义运动:exitus(就像Ross等人的所谓passage)是一种运动,而subitum的定义则需要借助时间的概念,但时间却是由运动来定义的[20]。因此,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过程解释之所以是“惊人地空洞”,就在于它在解释中有意无意引入了需要借助运动才能界定的概念,从而构成了一种循环解释[21]。尤其是与“连续”有关的时间和无限的概念,经常被带入到定义运动的过程中。
  然而,尽管现代人倾向于将时间看做更为基本的自然概念,亚里士多德在探讨自然所遵循的道路却严格地将时间问题置于运动问题之后。亚里士多德是用运动来界定时间(时间是运动的某个方面),而不是相反(219a9)[22]。而且,现代人对“(实)无限”的青睐使其更加关注运动在无限可分的连续过程中的性质[23],而忽略了这种从“无限”出发理解的连续性从未出现在亚里士多德定义运动的第一个阶段(《物理学》第三卷第1-3章)中。因此,过程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运动在时间和无限等“连续”方面的性质,而这一点其实是亚里士多德在考察运动第二阶段才考察的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Kosman所批评的过程解释的实质呢?也就是说,当我们说运动是过程时,如果不是同义反复,我们实际上是在说什么呢?亚里士多德紧接着运动定义之后讨论的“无限”问题恰恰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一个接着另一个不断的变动”(?ε? ?λλο κα? ?λλο γ?γνεσθαι. 206a22)。这种“一个接着另一个不断”或者说“他者不断的继替”(?ε? ?λλο κα? ?λλο)正是“过程”的真正涵义。这一表述方式最早出现在对“无限”的讨论中,并在对时间的分析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218a8)。许多学者,包括接受Kosman对过程解释批评的学者,实际上仍然从这一思路出发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但运动定义真正的困难不在于说明“一个接着另一个不断”意味着什么,而在于“变动”(γ?γνεσθαι)本身意味着什么。将后者等同于前者,其实是混淆了亚里士多德考察运动两个不同阶段的工作。
  当然,就运动定义本身涉及的自然秩序来说,第二个阶段的工作是以第一个阶段的考察为前提,而且二者在道理上应该是融贯,没有抵触的。但是,如果运动的定义要避免自阿维森纳-托马斯已降就担忧的循环论证或Kosman所谓的“空洞”的危险,就必须不借助“一个接着另一个不断”的过程视角来界定运动。而这实际上正是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前3章界定运动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笛卡儿抱怨的真正根源。
  三、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性质     6. 如果亚里士多德在考察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关注的是运动呈现出来的作为过程的特性(“连续”的运动),那么他在考察运动的第一个阶段提出的运动定义究竟关注的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当然在于澄清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这对概念在运动定义中的准确意涵。但在这些棘手的问题之前,首先有必要指出,在《物理学》第三卷的第1-3章,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界定并非一次性的尝试,而是涉及一系列相关的努力:   (1)? το? δυν?μει ?ντο? ?ντελ?χεια ? τοιο?τον κ?νησ?? ?στιν(201a10-11);  (2)(ο?ον) το? …?λλοιωτο? ? ?λλοιωτ?ν ?λλο?ωσι?(201a11-12,202b25-26);  (3)το? …α?ξητο? κα? το? ?ντικειμ?νου φθιτο?… α?ξησι? κα? φθ?σι?(201a12-14);  (4)το?… γενητο? κα? φθαρτο? γ?νεσι? κα? φθορ?(201a14-15);  (5)το?…φορητο? φορ?(201a15);  (6)?ταν γ?ρ τ? ο?κοδομητ?ν ? τοιο?τον α?τ? λ?γομεν ε?ναι ?ντελεχ?? ? ο?κοδομε?ται κα? ?στιν το?το ο?κοδ?μησι?(201a16-18);  (7)?…το? δυν?μει ?ντο? ?ταν ?ντελεχε?? ?ν ?νεργ? ? α?τ? ? ?λλ’ ? κινητ?ν κ?νησ?? ?στιν(201a27-29);  (8)? το? δυνατο? ? δυτατ?ν ?ντελ?χεια φανερ?ν ?τι κ?νησ?? ?στιν(201b4-5);  (9)(ο?ον τ? ο?κοδομητ?ν κα?) ? το? ο?κοδομητο? ?ν?ργεια ? ο?κοδομητ?ν ο?κοδ?μησ?? ?στιν(201b8-10);  (10)κ?νησι? ?ν?ργεια μ?ν ε?να? τι? δοκε? ?τελ?? δ?(201b31-32);  (11)?στ?ν ? κ?νησι? ?ν τ? κινητ? ?ντελ?χεια γ?ρ ?στι το?του κα? ?π? το? κινητικο? (202a13-14);  (12)? το? δυν?μει ποιητικο? κα? παθητιο? &?ντελ?χεια& ? τοιο?τον(202b26-27);  (13)τ? δυν?μει ?ν κινητ?ν κα? ο? ? ?κινησ?α ?ρεμ?α ?στ?ν (? γ?ρ ? κ?νησι? ?π?ρχει το?του ? ?κινησ?α ?ρεμ?α)(202a3-5)。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是在界定运动的话[24],那么是否这12处表述(除了界定静止的第13处文本)都可以看作是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定义呢?有些学者确实是这样做的[25],甚至早在中世纪就已经有许多经院哲学家试图从这些表述中区分出不同的定义,以此分疏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界定[26]。而且,许多人是以不同的表述为依据来构建他们对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解释[27]。   不过,就文本本身而言,把这些表述都看作是亚里士多德对运动下的定义并不妥当。2-6和9显然是亚里士多德用来说明自己运动定义的例子或具体讨论(ο?ον或κατ? μ?ρο?);8和10表述中带有的尝试语气(φανερ?ν和δοκε?)表明它们是亚里士多德澄清自己关于运动定义的暂时表述;11其实并没有提出新的定义(γ?ρ),而只是在表述1的基础上考虑“作用者”的结果,这一结果就是运动被看做是同时适用于作用者和被作用者双方的?ν?ργεια(202a16)。而在12之前,亚里士多德已经明确指出:“关于运动是什么,无论就一般情况而言,还是就各种类型而言,都已经讲过了”(202b23-24)。因此,“已经讲过了”的运动定义不可能指后面的表述12。这样,就只剩下1和7可以看作是有关运动的定义。不过,从这些表述之间的关系来看,举例说明的表述(比如2-6,9)几乎都围绕1进行澄清,而且几乎所有其它的表述,在表述结构上都与1有或明或暗的对应关系(针对1的某一部分表述进行补充、解释或拓展),因此,我们把1看作是亚里士多德有关运动最基本的定义,称之为第一定义,而把其他表述看作是对这一定义的进一步澄清。   在《物理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第一定义的阐述和澄清,被编为了三章:   第一章的核心就是亚里士多德关于运动的第一定义。第一定义是围绕运动者/受动者进行的,并不涉及运动的推动者。然后又根据存在者的范畴划分(对比200b27-28和201a11-16),来分别描述运动是什么。运动的这一划分同样是根据受动者-运动者进行的。《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后面的内容大体都可以看作是对运动第一定义的澄清。在第1章中澄清的焦点是定义中的το? δυν?μει ?ντο? ...? τοιο?τον。2-5的例子中完全省略了?ντελ?χεια,6的例子用? τοιο?τον α?τ? λ?γομεν ε?ναι来重新表述了第一定义中的说法,而7的κινητ?ν(紧接着的文本旨在澄清?的意涵),8的το?δυνατο? ? δυτατ?ν同样属于这一性质。只有9的例子才指向了第2章关注的问题。   第二章将亚里士多德有关运动的第一定义与以往理解运动的努力做对比,试图进一步澄清这一定义的哲学意涵。在这一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新的表述:即运动是“某种作为”(?ν?ργεια...τι?),具体来说,是一种“不完备的作为”(表述10)。但这一表述,严格来说,并没有构成一个新的定义,而实际上是要澄清第一定义中的?ντελ?χεια。首先,在第1章进一步阐述第一定义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已经把运动作为?ντελ?χεια解释为“作为”(表述7: ?νεργ?;表述9:?ν?ργεια)。其次,在第2章中,这一表述是在将第一定义和以往理解运动的努力做对比时提出的,以往努力虽然意识到了定义运动的困难,但忽视了一种可能性:“只剩下我们说的方式”。这种方式其实就是第一定义的方式(201b35-202a2)。因此,第2章的新表述其实只是对第一定义的一个澄清,尽管是非常重要的澄清,但并不是一个新的定义。而且和第一定义一样,这一澄清也集中在“受动者/运动者”上。   第二章从?ν?ργεια出发对运动的讨论之所以重要,就在于这一章中对第一定义的重新解释,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澄清运动的性质铺平了道路:运动既是运动者的某种“不完备的作为”,同时也是推动者对这样的东西的某种作为(202a3-12)。后者并非运动的定义,而是一种对“推动”的解释(τ? γ?ρ πρ?? το?το ?νεργε?ν ? τοιο?τον α?τ? το κινε?ν ?στι. 202ba5-6)。而这一解释在第3章成为亚里士多德思考运动问题的一个新的出发点。我们知道,第3章关注的焦点是一个困难,即发生在运动者这里的运动如何可能既是运动者的“作为”,也是推动者的“作为”(?ν?ργεια)呢?或者说,运动如何可能是二者共同的“成全”?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的澄清最终导向了表述12。正如我们看到的,这个表述其实并不是一个新的定义,而是指出在何种意义上,第一定义在同时考虑“作用者”和“受作用者”的情况下,也是成立的。事实上,在第1章中,亚里士多德已经触及到这一问题了(201a19-27),但在那里,触及这一问题仍然是为了澄清运动定义中涉及的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的关系,而不像在这里,明确从作用者与受作用
  7. 从上面的概述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3章中规定运动的一系列尝试,都是围绕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ν?ργεια这对概念进行的。第三卷在转向讨论运动问题后,首先通过对存在者的划分引入了这对概念(“存在者中有些仅处于成全状态,有些则既处于成全状态也处于潜在状态中” 200b26-27[28])。针对存在者,除了从“潜在-成全”的角度来划分,还可以从“范畴”的角度来划分(200b27-28):这些是运动的τ? πρ?γματα(200b32-33,cf.227b28),在它们之外,不存在运动,而运动第一定义的澄清,除了位移运动以外,严格对应这些运动的τ? πρ?γματα(201a11-15);同时,存在者还可以从相对关系的角度(πρ??. 200b25-31)入手考虑,这一考虑支配了第3章中对运动的讨论。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界定围绕存在者的存在形态及其存在关系进行的考察:“有多少种存在者,就有多少种运动或变化”(201a8-9)。
  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之所以在《物理学》中要考察运动问题,是因为作为物理学中心问题的“自然”是“运动或变化的本原”。而“自然”是作为存在者存在的“原因”引入《物理学》的讨论中的(192b8):“自然”的概念(“出于自然的事物在其自身之中具有运动和静止的本原”。191b13-14)揭示了通过原因来存在的存在者内在的存在结构。要充分把握这一存在结构,就必须理解存在的“本原和原因之路”与“在其自身之中”(?ν ?αυτ? )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内在张力与结合方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除了有赖于我们对四因说(特别是来源因和目的因两种不同的原因方式)的深入理解,关键还在于对“运动”的理解。因此,亚里士多德对“运动”概念的界定和澄清构成了其解释自然存在者的存在结构的重要环节。运动定义针对的存在者(既处于成全状态也处于潜在状态的存在者)恰恰是自然存在者。
  8. 《物理学》的第一卷第8章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有助于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性质。《物理学》第一卷通过剖析巴门尼德的存在论(特别是“存在本身”τ? ?περ ?ν的概念)逐渐揭示了亚里士多德自己对存在问题的理解路径。这一路径的核心就是存在的基体结构(τ? ?ποκε?μενον),在第一卷第7章具体表述为著名的“三本原”学说。如果自然存在者的存在与生成出于其“原因和本原”的话,那么其存在与生成就不是靠机缘凑巧(κατ? συμβεβηκ??),而是出于基底-形式-缺失的基体结构(190b17ff)。亚里士多德认为,唯有借助对自然存在者的这一“基体结构”的分析才能解决第一代哲学家面对“存在者的真理和自然”问题时的根本困难。如果存在者的生成和存在必须考虑其“来源”的话,那么存在者的生成在存在的意义上面临两难的困境:如果来自存在,那么它已经在了,无需生成,而如果来自不存在,也不可能,因为需要有东西在下面作为生成的基底。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正是出于这一困难,才导致他们否认存在有许多形态,而只承认“存在本身”(191a24-33),从而最终取消了一切生成(191b12-13)。
  然而,对于理解变化、生成或者运动的性质来说,三本原的基体结构是否就“足够”(?καν?ν)了呢?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是否只需考虑基体结构里面“形式-缺失”中一方的在场或不在场(τ? ?πουσ?? κα? παρουσ??),就足以解释变化了呢(191a6-7)[29]?就《物理学》第一卷关注的自然存在物的“本原”问题(191a3)而言,这一分析当然已经足够了。但就变化或者运动的性质而言,第一卷第7章的理解仍然是彼此相对独立的两个方面,即基底的持存和对立双方的替换。如果仅仅考虑对立方之一的“在场”或“不在场”,就足以解释变化,那么基底在变化中的意义在哪里呢?而在第7章中揭示出来的基体结构的三本原之间的存在关系,仍然是不清楚的,特别是基底与生成而来的自然存在物的存在关系更是晦暗不清的。而更重要的是,如果变化中的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无法得到真正的澄清,将变化仅仅理解为形式的“在场”或“不在场”,而存在不过是基底的持存,那么存在和变化将是彼此没有真正关联的两边,因此仍然不能真正回应巴门尼德的挑战。
  或许正是出于对这一点的认识,亚里士多德承认,这里对三本原的讨论只是表述基体结构的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方式是同一事物可以从潜在和有为的角度入手来谈,这一方式会在别的地方有更加精确的规定(191b27-29)[30]。大部分注释者都认为这里的“别的地方”是指《形而上学》Θ卷,甚至H和Δ卷等卷[31],但明确从δυν?μι?-?ν?ργεια的“方式”来解决“生成”的困境,同样可能指的是《物理学》第三卷的第1-3章,这些章节对运动定义的澄清恰恰是从存在者在潜在和作为方面的区别和关系入手考虑生成的存在性质。
  不过,无论《物理学》第一卷第8章的段落是否预告了第三卷运动定义作为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从亚里士多德在第三卷前3章讨论运动定义的许多文本可以看出,他考察运动问题的第一个阶段,即对运动的界定,关注的是运动的存在性质,而不是它呈现在大家眼前的方式(202a2-3,201b5-6),无论运动显现出来的特征是连续性、动态性,还是时间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解释的恰恰不是笛卡儿笔下贩夫走卒都知道的那个“运动”,因此,才需要在自然研究中提防我们不要对运动是什么这个问题“视而不见”(δε? μ? λανθ?νειν τ? ?στι κ?νησι?.200b13-14)。
  9. 值得补充的一点是,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与其第一哲学的根本问题(存在问题)的内在关联,有时会因为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使用的κ?νησι?一词而受到忽视。与第一卷的“生成”(γ?νεσι?)或者“变化”(μεταβολ?)相比,κ?νησι?似乎更像是一个纯属物理学的技术概念。而对于亚里士多德的现代读者来说,“运动”几乎就意味着“位移运动”[32]。   当然,亚里士多德本人在《物理学》考察运动的第二个阶段中明确承认位移运动在运动中居于首要地位(208a31,243a11,260a20-261b26)[33]。但值得注意的是,位移运动虽然在运动中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可是在《物理学》第三卷澄清运动定义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列举的例子主要不是位移运动,而更多是建筑、雕刻和治病这样一些涉及到生成或性质变化的人工制作方面的例子[34]。这一经常被忽视的事实提醒我们,位移运动在运动中的优先地位其实是和运动的连续性或时间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位移运动是各种运动中最突出体现连续性的情形(261a31-32)[35]。因此,只是在亚里士多德考察运动问题的第二个阶段,当他转而探讨运动的连续性时,位移运动才成为他关注的焦点,而在界定运动的第一阶段,除了在比拟时借助其直观性(例如202a19-20, 202b13-14),亚里士多德并不把位移运动当作运动的范例,因为位移运动并不能充分揭示运动的存在性质。   而且在第三卷的开篇,亚里士多德是把运动和变化作为基本同义的概念引入的(200b12-13,参201a8-9)[36]。这一做法并非没有先例。在《范畴篇》中,κ?νησι?就是“变化”的总称,除了包括位移、增、减、性质变化外,还包括生成和毁灭(15a13-15)。因此,第三卷前3章有关运动的定义,从亚里士多德的例证和澄清的过程来看,并非现代人理解的狭义的“运动”定义,更不只限于“位移运动”,而毋宁说是对“变化”的一般规定。在这个意义上,运动定义是《物理学》第一部分(第一卷至第三卷第3章)用来澄清自然研究基础的一系列努力的最终成就,最突出地体现了物理学与第一哲学的内在关系。运动的概念处于物理学和“超出物理学”的第一哲学的分界处,对运动的第一哲学解释关注的是运动的存在性质,而运动的连续性和时间性则是运动的纯粹“物理学”解释关心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在考察运动的两个阶段中分别处理了这两个问题,而所谓的运动的定义严格属于第一阶段的工作。这是任何对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进行恰当而精确的阐释的出发点。
  四、Τ? δυν?μει ?ν     10. 我们已经看到,把握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定义,关键在于理解定义中的τ? δυν?μει ?ν ? τοιο?τον和?ντελ?χεια,这就必须从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ν?ργεια这对概念入手。首先值得指出的是,如果说亚里士多德界定运动的主旨是规定变化的存在性质,那么亚里士多德从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ν?ργεια出发来界定运动,就毫不奇怪了,因为这对概念恰恰是亚里士多德用来讨论存在(τ? ?ν)问题的一个主要方式()。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卷中考察这对概念的程序,对于我们澄清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形而上学》Θ卷开篇(6a4),亚里士多德明确地勾划了他在这一卷考察δυν?μι?和?ν?ργεια的工作蓝图,它包含3个步骤:[37]   (1) 首先,界定严格意义上的δυν?μι?(第1-5章大部);  (2) 其次,考虑到δυν?μι?和?ν?ργεια超出仅仅就运动而言的那些说法,下一步要考察?ν?ργεια(第6章,但参见第3章最后一段,)。   (3)在对延伸意义上的?ν?ργεια进行规定的同时,澄清其它问题。所谓“其它问题”,似乎主要是考虑如何在这种延伸的意义,也就是存在意义上,探讨与δυν?μι?有关的问题(第6-7章),以及?ν?ργεια与δυν?μι?的关系(第8-9章)。   从这一工作蓝图可以看出,在《形而上学》Θ卷中,在真正考虑δυν?μι?-?ντελ?χειαν?ργεια这对概念的存在意涵之前,亚里士多德首先是从严格定义(κυρ?ω?)的δυν?μι?开始的,这个严格意义上的δυν?μι?被称为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就运动而言的的潜能,),这也是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的“哲学辞典”中列在δυν?μι?之下的第一个义项():“在他者之中或者(在自身之中但)作为他者的变化的本原”()。   这一“就运动而言的潜能”是δυν?μι?的核心含义或者原初含义,δυν?μι?的其他意涵都指向这一“基本意义上的δυν?μι?”(-16),是这一意涵的延伸。而δυν?μι?原初含义的关键在于在变化或运动中作用者与受作用者的分离(至少在λ?γο?意义上的分离):作用者与受作用者之间构成了他者的关系(?λλο ?π’ ?λλου)。对于自然构成物而言,一个东西不能受到自身的作用()。因此,在变化或运动中,必然涉及到不同于自身的另一个东西(或者自身中作为另一个东西发挥功用的方面),这个他者是自身变化的本原。这样,发生变化的自身是运动中的受作用者,而引发变化的本原——与自身不同的他者——是运动的作用者。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运动的作用者和受作用者分别具有和运动有关的本原,前者是作用(ποιε?ν)的潜能,而后者则是受作用(π?σχειν)的潜能(,, )。而作用者(即所谓推动者)中的潜能,作为他者意义上的运动本原,恰恰是运动中作用-被作用关系的基础。   不过,这样一种严格意义上的δυν?μι?,“就运动而言的潜能”,对于研究存在问题而言却并没有用(1045b36)。直至Θ卷的第6章,亚里士多德才进一步延伸其原初含义,指出τ? δυνατ?ν“不仅指自然具有本性推动他者或被他者推动的东西…还指别的意义”()。这种“别的意义”,就是Θ卷开篇提到的“存在”问题。但要在“存在”问题上借用δυν?μι?以及?ν?ργεια的概念,只能靠类推将这对概念从“运动”延伸到“存在”上,而不能靠定义()。   既然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卷中分别讨论了严格意义上(也就是就运动而言的)δυν?μι?-?ν?ργεια,以及延伸意义上(也就是存在意义上)的τ? δυνατ?ν-?ν?ργεια,那么对于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相当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他在界定运动时使用这对概念时究竟采用的是哪种意义呢?初看上去,这个问题有些多余。界定运动的δυν?μι?-?ν?ργεια难道不就应该是Θ卷前5章中讨论的“严格意义或基本意义上的δυν?μι?”吗,毕竟这一δυν?μι?恰恰就是“就运动而言的”?[38]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卷中处理δυν?μι?及?ντελ?χειαν?ργεια这组概念的程序似乎暗示这是理所当然的解释。而且,这一阐释思路还或多或少通过将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理解为一种“力”[39],呼应了亚里士多德的希腊注释者(特别是影响巨大的Philoponus)从“动力”或“冲动”角度解释运动的倾向,并通过阿拉伯传统的影响最终在拉丁传统中和上帝全能的概念结合在一起[40]。   但这一一度占据支配地位的理解也面临一些严重的困难。首先,无论是在《形而上学》Θ卷讨论的这组概念的严格意义和延伸意义中,还是在《形而上学》Δ卷中胪列的δυν?μι?的意涵里,唯一获得相对严格界定的就是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而这一界定本身恰恰涉及到“变化或运动的本原”。如果亚里士多德确实运用这一概念来作为运动基本定义的出发点,这似乎难以避免一种定义上的“恶性循环”[41]。这不仅危及了整个自然研究的基础,也破坏了作为自然研究根基的第一哲学与自然研究之间的哲学关系。   其次,如果我们仔细考察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对运动的第一定义,我们会发现,定义涉及的不是δυν?μι?,而是τ? δυν?μει ?ν。而这种“处于潜在状态的存在者”恰恰不是《形而上学》Θ卷前5章考察的主题,而是将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延伸到存在问题之后关注的焦点。而Θ卷前5章关注的运动中作用者与受作用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倒更多与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第3章讨论的问题有关。   《物理学》第三卷中的运动定义与《形而上学》Θ卷对δυν?μι?概念的澄清之间的这一“交错”关系再次提示我们注意到运动定义在整个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形而上学架构中的枢纽地位,以及亚里士多德界定运动的独特方式。
  11. 从《形而上学》Θ卷的工作蓝图可以看出,Θ卷第6章和第7章是亚里士多德延伸严格意义上的δυν?μι?的关键步骤。在Θ卷第6章开头,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了他“延伸”的具体方式:   “既然已经说过就运动而言的δυν?μι?,那么就让我们对?ν?ργεια进行规定吧:?ν?ργεια是什么(τ?…?στιν),以及?ν?ργεια是什么样的东西(πο?ον)?而在我们进行规定的时候,τ? δυνατ?ν也将一同得到澄清:我们不仅说自然具有本性推动(他者)或者被他者推动的东西是δυνατ?ν(不论是单纯而言,还是就其它方式而言),而且也指别的意义上的情形。因此,在我们探讨的过程中,我们也会考虑这些情形”()。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明确表明,在延伸严格意义上的δυν?μι?的过程中,讨论的焦点也从δυν?μι?转向?ν?ργεια,而在“规定”?ν?ργεια的同时,能够一并澄清τ? δυνατ?ν。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在第6章中的做法。在这一章中,亚里士多德举了两组例子,试图同时澄清?ν?ργεια和τ? δυνατ?ν的意涵:   (1)第1组例子:a.“赫尔墨斯在木头中”;b.半段(线)在整段中,它可以被割取出来;c.甚至一个知道的人不在思考时也是一个知者,如果他能够思考()。  在这一组例子中,实际上亚里士多德提及的情形都是以“潜在的方式”存在(δυν?μει,1048a32)的,但亚里士多德指出,这些例子也同样可以以“作为的方式”(τ? δ? ?ν?ργει?,1048a35)存在。而且就例子a和b来说,明显对应的就是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的第一定义中谈及的那种τ? δυν?μει ?ν,而例子b提及的“割取”更是一种典型的“运动”。因此,我们可以说,δυν?μι?-?ν?ργεια这对概念的严格的“就运动而言的”意义和延伸的存在意义之间,其分别并不在于前者是出现在运动中,而后者不是,而是基于不同的哲学考虑。“存在”这一“第一哲学”的问题,并非只针对没有运动的情形(这种情形只是可以用来表明自然研究并非真正的“第一哲学”),而是同样适用于自然存在物,只不过这时必须从别的层面或者意义上(?τ?ρω?)来理解自然存在物。   亚里士多德的第2组例子,则进一步澄清了如何通过类推的方式将“运动-δυν?μι?”的关系延伸到其它情形中,从而在“存在”的层面上来考虑自然存在物的运动:    (2)第2组例子:a.正在建房者与可建房者;b.醒的与睡的;c.(睁眼)看的与眼睛闭上但有视力的;d.已经从质料中分离出来的与质料;e.业已完工的与尚未开工的()。   在这组例子中,亚里士多德明确讲出,一边是?ν?ργεια,另一边是τ? δυνατ?ν()。但他提醒我们,尽管(2)中的5个例子中的前者都是以?ν?ργεια的方式存在,但其存在的方式却并不同。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可以给这五个例子涉及的不同存在方式一个共同的定义,而是认为它们构成了具有类推关系的不同情形。而在这一类推关系中,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图式”,一种是运动与δυν?μι?的关系,另一种是在体(ο?σ?α)与质料的关系。但无论前一种图式(运动的情形),还是后一种图式(在体的构成),都是?ν?ργεια的存在方式。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才会再进一步在第6章的最后一段讨论这两种情形的区别(,参见下文第13节)。   因此,无论是从Θ卷的整体结构,第6章对存在意义的?ν?ργεια-τ? δυνατ?ν的讨论,还是讨论中涉及的例子来看,我们都有充分理由回答我们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的运动定义中出现的τ? δυν?μει ?ν的说法,恰恰是在“存在”的意义上探讨的。进一步的问题只不过是在第一运动定义中出现的的τ? δυν?μει ?ν究竟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方式。
  12:Heinaman在批评Kosman等人的“新解释”时指出,这些解释并不成立,因为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中定义运动概念时采用的不是the potentiality to be,而是the potentiality for becoming或potentiality to be changing[42]。因此,虽然我们已经通过对《物理学》第三卷和《形而上学》Θ卷的讨论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其实是“存在定义”,而不是“过程定义”,其中涉及的δυν?μι?概念也不是单纯“就运动而言的”,我们仍有必要仔细考察《物理学》第三卷的文本本身。   首先需要再次指出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并没有直接提及δυν?μι?,而是τ? δυν?μει ?ν,是某种存在者,而不是Θ卷最初就运动而言的δυν?μι?。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一用法并非偶然,因为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定义运动之前,亚里士多德一直是从存在者的区分入手为运动定义做准备。而且,在《物理学》第三卷第2章从他的运动定义角度检讨以往定义运动的失败时,亚里士多德再次明确指出,运动难以规定的缘由就在于,运动似乎既不属于存在者的δυν?μι?,也不属于?ν?ργεια。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乃至整个第三卷从未提及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43]。   不过,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给出运动定义之后,从存在的四种方式出发,列举了运动(或者说变化)的四种情形,并针对这四种情形,对相应的“运动”做了进一步的表述(表述2-5)。在Heinaman看来,这四种具体表述表明亚里士多德在定义运动时采用的正是运动的潜能:比如,质变被说成是“能够质变的东西作为能够质变者的?ντελ?χεια”。也就是说,与性质变化、数量增减、生灭和位置移动这四种运动相应的似乎就是这四种变化的能力(“能质变”,“能增减”,“能生灭”和“能位置移动”),因此,不是存在的潜能,而恰恰是运动的潜能。   在运动定义中出现的这种表述,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其实并不能想当然地与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对应,因为后者的原初含义在运动中涉及的运动者与推动者之间的“他者”关系,特别是作为他者出现的的推动者那里的δυν?μι?。而这种δυν?μι?显然并不可能是亚里士多德在澄清运动定义时所说的“能够质变的东西”或“能够生灭的东西”里面隐含的这个“能够”。   那么,究竟亚里士多德在澄清运动定义所作的这些表述意义是什么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关键其实就是定义中这个?的意涵。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第1章曾两次试图澄清这一问题。   首先,在列举运动的四种情形以澄清他的运动定义之后,亚里士多德举了一个具体的例子(表述6)来进一步澄清这个所谓的τ? δυν?μει ?ν的意涵,来说明为什么他的讲法确实是对运动的界定(这一举例说明的做法似乎表明前面的运动定义和列举的表达都不够直观,因此需要一个更加明确的例证来帮助大家理解):“当可建成房的东西——这个可建成房的东西是在我们把它说成是这样的东西的意义上——处于成全的状态,这就是建(房)”(201a16-18)。从这个例子看,在运动定义中用来限定τ? δυν?μει ?ν的这个?(作为),应该理解为“我们把τ? δυν?μει ?ν说成是这样的东西”。 比如,一块砖头,当我们叫它是砖头时,它是一个“在体”,是τ? ?νεργε?? ?ν,它当然不是运动定义所说τ? δυν?μει ?ν。而用砖盖好的房子,也同样是τ? ?νεργε?? ?ν,它是运动的产物,所谓的“制成品”(πο?ημα,202a24),也不是运动的这个作为(?ργον或?ν?ργεια)。因此,只要我们能说出那个东西,用它本身的名字,它就不是在运动中的那个存在者(201b5-7)   那么在什么意义上,砖成了运动定义中的τ? δυν?μει ?ν呢?当我们可以把它们叫做“建材”的时候,当我们在建筑工地上看到一块砖,断定它可以被“建成”房子,当我们说它是建材的时候,并不是说它是“建筑”这个活动的材料,而是“建成”我们的蓝图上的那个房子的材料。更准确地说,当建房子的工匠试图将房子的“形”(ε?δο?)通过“建房”这一运动落实时(202a9),他需要找到的就是适于这一“形”的那个东西,当他看到这块砖,他可以发现砖相对于房子而言的这种倾向,这时他会称这块砖是“可建成房子的东西”。这正是《形而上学》Θ卷第6章中例子1.a的情形:“赫尔墨斯在木头中”()。或许只有一个独具慧眼的刻工,才会发现这块木头,不仅仅是完整成全了的木头,还是一个尚未成全的“赫尔墨斯”。雕刻这一运动,正是让木头中的“赫尔墨斯”显现出来,也就是让木头适于赫尔墨斯的这种倾向得以成全。当刻工沿着木头的纹理一步步将赫尔墨斯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这些普通人才最终发现,这块木头其实是“可以成为赫尔墨斯的东西”。雕刻作为连续过程的每一步,只是在指向最终的那个赫尔墨斯,以及这块木头与这个最终成品的关系的意义上,我们这些旁观者才能理解它是什么样的运动。否则我们又怎么能将它与雕刻维纳斯甚至劈柴区分开呢?  对?的用法的另一处澄清出现在201a27开始的段落中。在这一段里,亚里士多德明确解释了?的意涵:“我所说的‘作为’是这个意思:青铜是雕像处于潜在的状态,不过,青铜作为青铜的成全,却并不是运动,因为作为青铜和作为一个处于潜在状态的[可运动的]东西不是一回事。假如它们是一回事(无条件的,在定义上是一回事),那么青铜作为青铜的成全就是运动。但正如前面说过的,它们不是一回事”(201a29-34)。   Heinaman认为这一段提供了反对Kosman等人的“新解释”的一个重要文本证据:既然亚里士多德认定,青铜作为青铜与作为“潜在的可运动的东西(δυν?μει τιν? κινητ?)不同,而τ? δυν?μει ?ν又不是前者,那么就一定是后者。因此,运动定义中的the potential qua pontential应该理解为the potentiality to be changing[44]。   但Heinaman或许忽视了,τ? δυν?μει ?ν κινητ?ν这个表述恰恰说明这里涉及的不是“运动或变化的潜能”。τ? δυν?μει ?ν κινητ?ν并不能理解为δυν?μι? κιν?σεω? 或者τ? δυνατ?ν κινε?ται(如果有这样的表述的话)。如果κινητ?ν是指“运动的潜能”的话,加上τ? δυν?μει ?ν,就不免像Ross担忧的那样,成了一个“叠床架屋”的奇怪表达:“潜在地成为具有变化潜能的东西”(不是potentially to be changing,而是potentially to be changeable),而且按照Heinaman的解释,τ? δυν?μει ?ν本身就是“具有变化潜能的东西”,那么这个表达方法其实变得更加难以索解(potentially to be potentially changeable?)。   因此,Ross对运动定义的理解或许有问题,但此处依据注疏传统对文本的直觉恐怕是正确的。在τ? δυν?μει ?ν κινητ?ν中,?ν κινητ?ν和τ? δυν?μει ?ν具有相近的涵义。而τιν? κινητ?如果不是注疏的窜入,那么δυν?μει很可能意味着τ? δυν?μει ?ντι,因此不是“潜在地作为某个κινητ?ν的东西”,而是“某个潜在的东西,即κινητ?ν”[45]。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κινητ?ν呢?如果它不是作为青铜的青铜,也不是已经成了铜像中的“青铜”,那么,当青铜变成(被铸造成)雕像,这一“运动”涉及的那个“处于潜在状态的存在者”是什么呢,为什么这样的存在状态被称为是“可运动的东西”呢?文本告诉我们,运动涉及到的“存在者”当然就是亚里士多德在这段一开始就明确指出的“青铜作为潜在的雕像”。在我们引用的段落里,亚里士多德反复强调,这种意义上的“青铜”与作为青铜而言的青铜不是一回事。如果是一回事,那么将导致非常荒谬的运动定义。但究竟谁会认为“青铜作为青铜的成全就是运动”呢?   亚里士多德在下面的进一步澄清提供了理解这一点的重要线索:“在对的情形(τ?ν ?ναντ?ων)这一点很明显:因为能健康和能有病是不同的(如果一样的话,健康和有病就是一回事了),但基底——健康的基底和有病的基底——无论是体液,还是血,却是一回事,是一个东西”(201a34-b3)。如果运动或者变化,仅仅从基底和对的角度考虑,那么在运动或变化中,变的是对,不变的是基底,那么运动岂不正是基底的保存吗(190a10)?然而在第一卷第7章达到的这一对变化的理解,却仍然不能完满充分地解释运动/变化的存在性质,因为它没有澄清不变的基底(所谓“质料自然”)和变的对立状态(或安排)之间的关系,在何种意义上不仅仅是“伴随”意义或“机缘凑巧”意义的关系(190b24-25, 190b28, 191a8)。运动定义之所以是对巴门尼德挑战的一个根本回答,正在于运动定义在这方面提供了真正的解决方案[46]。   如果运动涉及的仅仅是作为“基底”意义上的血或体液,那么血或体液始终是不变的,一个人得病或者变得健康这一变化不过是在基底之上对立“形式”之间的“替代”。在这个基底-对的三本原的模式中,变得健康和得病之间的区别只能通过“形式”来加以区分,而基底在两个运动中似乎是一样的。不过,这只是作为体液理解的体液,一旦将其理解为能健康的体液,或者能有病的体液,它们就不再一样了。当然,这仍是同一个基底,它同时既可能健康,也可能得病()。但“作为”能健康的基底和“作为”能得病的基底,却是不同的,因为两种不同的可能性,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运动,而这两种不同的运动最终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目的状态(健康或得病)。因此,正是“能健康”或“能得病”这两种τ? δυνατ?ν使基底成为不同的东西,以及相应的不同存在可能(δυνατ?ν κα? ε?ναι κα? μ? ε?ναι. )。而在这种“作为”意义上,基底不再仅仅是运动中持存的东西(?ποκε?μενον),而是“能运动”或“可运动”(κινητ?ν)的东西。要理解运动的存在性质,不能仅仅理解质料层面的持存,或是形式方式的替换,而必须解释二者之间的存在关联。而κινητ?ν的概念就是亚里士多德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κινητ?ν与τ? δυν?μει ?ν之间的这一关联,多少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相当费解的表述7:?…το? δυν?μει ?ντο? ?ταν εντελεχε?? ?ν ?νεργ? ? α?τ? ? ?λλο ? κινητ?ν κ?νησ?? ?στιν(201a27-29)。这一表述其实是对运动第一定义中的“τ? δυν?μει ?ν的成全”的重述。它指出,无论在τ? δυν?μει ?ν自身作为(?νεργ?)的情况下,还是别的东西作用(?νεργ?)的情况下,只要这个东西是作为κινητ?ν发挥作用的,那么运动第一定义中的表述就是成立的。? α?τ? ? ?λλο则列举了运动定义适用的两种不同角度:无论考虑运动的“自然”层面(即运动的本原来自自身),还是从运动的作用-受作用的他者关系(比如《物理学》第三卷第3章或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的情形)来看,运动的第一定义都适用。但无论一个东西“自身”,还是另外的东西,τ? δυν?μει ?ν的“成全”都是对运动的规定,是因为这个东西是作为κινητ?ν来作为或者发挥作用的。“处于潜在状态的存在者”就是处于可运动状态的存在者,具体来说,就是表述2-5的四种情形:“可发生质变”,“可增减”,“可生灭”和“可位置移动”。κινητ?ν并没有出现在运动的第一定义中,是因为那样显然将导致循环定义。但通过将τ? δυν?μει ?ν与κινητ?ν联系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前者的存在性质:运动中的τ? δυν?μει ?ν不是在一个在体中相对于自身形式而言的质料,而是在各种存在样态(运动的τ? πρ?γματα)中,一个东西作为另一个东西的可能性。   无论采纳哪一种手稿传统的文本,表述7都清楚地表明:首先,κινητ?ν是对τ? δυν?μει ?ν的一个诠释(这一点对于手稿的不同读法来说都成立);其次,运动所谓的“τ? δυν?μει ?ν的成全”不是指“从潜在的状态进入到成全的状态”(exitus de potentia in actum),而就是这种潜在状态本身的成全,因为在描述运动时,这一表述已经认定有某个东西是处于“成全状态”(εντελεχε?? ?ν)中,而这个东西显然不是结果的?ντελ?χεια。后面这一点,我们在第五部分的讨论中还会进一步剖析它的意涵。   因此,正是这个κινητ?ν进一步指明了τ? δυν?μει ?ν的存在性质:τ? δυν?μει ?ν不是就一个东西自身而言的,而是就其与可能通过运动或变化获得的状态之间的关系而言的(201a28-29)。正是作为“可运动的”,一锻青铜才不仅仅是青铜,还是雕像的“铜材”。“可运动的”标示出这个东西与通过运动获得的“形式”之间的存在关系。这一存在关系(τ? δυν?μει ?ν)的“成全”(?ντελ?χεια)就是亚里士多德关心的运动。潜在作为雕像的青铜,能够刻成赫尔墨斯的木头,能健康或也能得病的体液,可建成房子的砖头,在所有这些情形中,运动并不是在这些基底上武断任意地添加一种新的形式,而毋宁说是对基底潜在存在性质的成全。一位亚里士多德式的技艺大家,就是因为能够从现成的东西中洞察到这些“处于潜在的东西”或者“可运动的东西”,从而比普通人更深地触及到了存在的“原因”和“本原”(981a30-b10)。
  13.《形而上学》Θ卷第7章的问题为我们这里的讨论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每个东西在什么时候是处于潜在状态的呢”?我们是否可以说“土”潜在是人呢?是不是只有等它成了种子,才可以说是处于潜在状态的人呢?或者也许在这时还不是(a3)?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标准(?ρο?)在于,如果没有来自外面的阻碍,这个东西是否自身足以从这种“潜在的状态”变成“成全的状态”。亚里士多德分两种情形讨论了这一标准。首先就人工而言,只要工匠愿意,没有来自外面的阻碍,就可以将这个东西从“潜在的状态”带入“成全的状态”。比如,什么时候一个东西成了“潜在的房子”呢?只要一个东西在其自身之中,也就是在其质料之中,没有东西阻碍它成为房子,既无需增减,也无需变化,那么它就是一个处于潜在状态的房子();而在自然的情形中,也即是说在这个东西自身具备变化的本原的情形中,在没有外来的阻碍时,可以经由自身成为一个东西,那么它就潜在地是这个东西。比如“种子”(τ? σπ?ρμα)就不是(潜在的人),而婴儿就是()。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发挥,当我们说一个东西是“木质”的,或是“铜质”的时候,这个“-质”(?κε?νινον)多半就指示出这个τ? δυν?μει ?ν了()。   无论是人工的情形还是自然的情形,Θ卷第7章的“标准”实际上都清楚地表明,τ? δυν?μει ?ν中的δυν?μει指的都是一个东西自身通过指向“目的状态”而间接得以规定的“潜在状态”,这种“潜在”是这个东西得以“成全”的“可能性”(τ? δυνατ?ν)。这样一种内在的可能性或者倾向,是自然物中“最近质料”(? ?σχ?τη ?λη)与形式成为“同一个东西”的前提(参)。在体之所以被称为是一个“共生整体”(τ? σ?νολον. ,cf.640b24-30),就在于“最近质料”与其形式之间的“潜在”与“成全”的关系()已经蕴含在τ? δυν?μει ?ν的“倾向”中了。在体就是通过运动完成的这一“潜能”的成全。只不过,在自然的情形中,这种倾向本身确保自然物足以通过自身运动,而在人工的情形中仍然必须倚靠思虑作为外在的本原[47]。   然而,如果τ? δυν?μει ?ν中的δυν?μει具有这样一种内在的“标准”的话,那么我们就有更为坚实的理由认为,构成运动定义中的τ? δυν?μει ?ν涉及的首先不是在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中展现的运动中作用与受作用的他者关系,而是任何自然物中自身内部存在的成为另一个东西的倾向和可能性。这样一种倾向和可能性,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关系的构成,就是运动的本质特征。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在《物理学》第三卷第3章探讨的运动问题更关注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涉及的这一相互作用关系,而第1章的原初运动定义关注的则是自然存在物在运动中表现出来的自身存在特性。   而且,这一分辨最终帮助我们回答一个困难的问题:《物理学》第二卷的 “自然”定义强调运动的本原是在“在自身之中”,但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的分析却最终指向了作用在自然物上的他者。如果运动最终只能通过“他者”的作用来理解,来源因将压制甚至取代目的因,那么自然不过是“天工”而已,是“另一种制造方式”,一种“自行制造”[48]。这样,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概念就难免有落空的危险。然而,我们对Θ卷的简要讨论表明,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实际上仍然只是在“来源因”这一“作用因”(τ? ποιητικ?ν α?τιον,324b13)的层面上分析运动(在这个层面,严格来说,任何自然物不过是制作物),而τ? δυν?μει ?ν则超越这一制作/作用的层面,触及到了运动的“自然”基础,这一自然基础最终指向了自然物的“目的因”[49]。这一概念与“自然”概念的内在关系,我们将在第五部分进一步探讨,但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运动概念的关键是自然存在物的自然存在方式。     14. 现在我们简要地总结一下我们对τ? δυν?μει ?ν的考察:  (1)Τ? δυν?μει ?ν是一个存在概念,其中δυν?μει不是指δυν?μι? κατ? κ?νησιν,更不是亚里士多德从未提及的the potentiality to be changing,而是一个东西内在地作为另一个东西的倾向或可能性,这种内在的倾向或可能性,如果没有外来的阻碍,可以使这个东西通过运动从“潜在状态”得以“成全”。   (2)Τ? δυν?μει ?ν虽然是一个东西自身内在的倾向,却并不作为这个东西的“自身”存在。这个东西的“自身”是其现成的存在状态。亚里士多德使用κινητ?ν来澄清τ? δυν?μει ?ν的涵义,正是要说明τ? δυν?μει ?ν在运动中存在的独特形态。
  五、运动与?ν?ργεια     15. 如果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中的τ? δυν?μει ?ν是指自然存在物作为另一个东西的内在倾向,那么它的?ντελ?χεια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要理解亚里士多德对运动的定义,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考察?ντελ?χεια的意涵。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传统的“过程解释”中,这个?ντελ?χεια被理解为是“实现过程”或者“现实化”(actualization)。这一理解不仅符合大家直观的感觉,而且亚里士多德经常将?ντελ?χεια与?ν?ργεια换用[50],甚至有时与?ργον联系在一起的做法,似乎也支持了这样的理解。  但有的学者指出,除了《物理学》界定运动的这段文本之外,我们并没有独立的文本证据表明?ντελ?χεια具有“实现过程”的涵义[51]。毕竟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要界定的不是?ντελ?χεια,而是运动,他选择?ντελ?χεια来定义运动,却在定义中为?ντελ?χεια赋予与别处不同的涵义,是一种很难理解的做法。而且,从我们自己对运动的经验看法,来反推?ντελ?χεια在这一定义中的意涵,并不是一个可靠的哲学方法,很可能使我们忽略了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哲学洞见。   Kosman本人对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解释竭力突破从“实现过程”的角度解释?ντελ?χεια的做法,试图揭示它真正的意涵。这一努力尽管遭到了许多批评,但仍然是“新解释”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值得我们深入的考察。   Kosman本人的观点大致包含了三个基本的想法:  首先,Kosman认为,运动定义中的这个?ντελ?χεια意味着“显现”。运动作为“τ? δυν?μει ?ν的?ντελ?χεια”,就是“充分显现了the potentiality to be”,是这种存在意义上的δυν?μι?的functioning或者full manifesting。比如当砖头被建成房子的运动就是这些砖头“充分地显现了其作为房子的可能”(fully manifesting their potentiality to be a house)。   其次,Kosman认为,?ντελ?χεια的这种“显现”同时是一种完善。这当然是?ντελ?χεια这个词的通用意涵(特别是受到新柏拉图主义深刻影响的希腊-阿拉伯-拉丁的注疏传统往往将?ντελ?χεια理解为“完善”)。但定义中的? τοιο?τον表明这不是一种剥夺原有形式代之以新的形式的完善,即从不完善到完善的“改善”(所谓deprivative perfection),而是一种所谓“构成性的完善”(constitutive perfection),即不完善本身的“突出”或者“放大”。Kosman举了一个例子,前者就像一个口吃的人改掉了口吃(学会了流利说话),而后者则是一个人学会了惟妙惟肖地口吃(比如一个演员)。因此,在这个意义上,?ντελ?χεια的“显现”义实际上是将τ? δυν?μει ?ν相对于运动结果的“完善”而言的不完善更充分地显现出来。  最后,Kosman借助与亚里士多德讨论的δυν?μι?- ?ν?ργεια双层模式的类比来帮助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并进一步考虑亚里士多德在运动与?ν?ργεια之间所做的区分[52]。   Kosman的这些努力,实质是要同时把握运动两个根本的特征:一方面,在Kosman看来,在把运动理解为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过程”时,运动充分显现了这一“过程”相对于终点的不完善;但另一方面,Kosman又坚持认为,运动的这种不完善的显现具有一种自我颠覆的或自我毁灭性质,即运动的终点恰恰是达到了一种完善,但这种完善却不属于运动本身的范围,这一点和亚里士多德说的严格意义上的?ν?ργει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16. 首先,无论?ντελ?χεια是一种充分的显现或表现(acting out)[53]还是所谓的“构成性完善”,Kosman对?ντελ?χεια的理解,都和他对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中τ? δυν?μει ?ν的理解有关。Kosman始终强调τ? δυν?μει ?ν具有一种相对于运动的最终产物的“不完善”(imperfection)。运动作为一种?ντελ?χεια,对这种不完善来说,是一种完善,但这种完善又不同于运动最终产物的“完善”,因此,只能是充分显现τ? δυν?μει ?ν的不完善的一种完善,这就是所谓“构成性完善”的意涵(因此是流利地口吃,而不是摆脱了口吃的流利)。  Kosman这一理解的关键实际上仍然是从《物理学》第一卷第7章的三本原模式来把握τ? δυν?μει ?ν,将之看作是基底加上形式的缺失,因此,相对于运动的结果(基底加形式)而言,是一种不完善。这种理解在所谓“新解释”的信奉者中是颇为常见的做法[54]。   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青铜被看做是τ? δυν?μει ?ν,并不只是意味着“青铜+非雕像”。只有当我们看到青铜内在具有能够成为雕像的可能性(而不只是它不是雕像这一点)时,我们才称青铜是τ? δυν?μει ?ν,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赫尔墨斯在木头中”一样。这种质料与缺失的形式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一卷中曾称为质料对形式的“渴望”或者说“努力”(?φ?εσθαι,192a20)。形式及与其对立的“缺失”都没有这种“渴望”或“努力”,因为形式本身不欠缺任何东西,而形式与缺失彼此又是相互毁灭的(φθαρτικ ?λλ?λων,192a21-22)。而质料与形式的存在关系,正是τ? δυν?μει ?ν这个概念要把握的东西,也是运动定义在理解变化问题上比第一卷有所进展的地方[55]。   那么,运动是否可以看作是青铜作为雕像的可能性的展现呢?比如,当一块木头放在那里,只有目光敏锐的刻工,才能发现那其实是“赫尔墨斯在木头中”,而我们即使看到这块木头,也并不知道它潜在地是一个赫尔墨斯。而当刻工一刀刀刻出赫尔墨斯的形象,我们才恍然大悟,叫出来,“原来是个赫尔墨斯”,才知道这块木头其实是τ? δυν?μει ?ν。不过,在我们“发现”它是τ? δυν?μει ?ν时,果真是τ? δυν?μει ?ν或者其相对于形式而言的缺失的显现吗?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卷第7章中明确指出,运动中涉及的τ? δυν?μει ?ν是通过“思虑”把握到的(?π? διανο?α?),而并非被看到的(1049a5)。   那么,我们真正在这一运动中看到的是什么?就是运动最终获得的ε?δο?,而从来不是τ? δυνατ?ν。因此在口吃的例子中,当德谟西尼(Demosthenes)把石头子放在嘴里练习,我们说他是在“练习演讲”,而当一个演员要扮演年轻的德谟西尼,在家里对着镜子练习口吃,“练习演讲”就不再是一个准确的说法,我们应该说他在“练习扮演德谟西尼”。无论在前一个例子, 还是后一个例子,我们能够正确地说出一个“运动”,都是因为我们能够说出运动要达到的目的:前者是“演讲”,后者是“表演”,而从来不是τ? δυνατ?ν作为一种不完善本身的展现。同样,当刻工在雕刻赫尔墨斯的时候,刻工在先,我们在后,能够觉察到这块木头不是成全的木头,而是τ? δυν?μει ?ν,是因为我们都能在思虑(διανο?α)中将它与最终的ε?δο?联系起来,能指着这块木头说,“这是个赫尔墨斯”。与这一思虑相对应,运动并不意味着τ? δυνατ?ν是如何显现的,而毋宁说是τ? δυν?μει ?ν如何被置入这一ε?δο?的安排中,是ε?δο?与τ? δυν?μει ?ν存在关系的构成:原本出现在刻工灵魂中的形式,现在出现在τ? δυν?μει ?ν上(32a34)。这一构成的结果,就是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二卷讨论的所谓自然存在物(τ? φ?σει ?ντα或τ? φ?σει συνισταμ?να)。而自然存在物构成的关键就在于τ? δυν?μει ?ν具有形式。尚未获取形式的τ? δυν?μει ?ν也没有自身的“自然本性”(τ?ν ?αυτο? φ?σιν. 193a33-b3)。因此,当我们能够把质料称为τ? δυν?μει ?ν时(表述6),我们仍然是借助其将最终获得的形式来称呼它(τ? ο?κοδομητ?ν)。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就是要把握在这样一种“自然存在物”中,τ? δυν?μει ?ν是如何被“构成”或“造就到”那个指示其“潜在”(δυν?μει)的“形式”中。运动是形式在“质料”中显示出来,安排后者,成为后者的外观的方式;质料作为τ? δυν?μει ?ν并不显现,反而是要隐藏[56];运动是“形式自然”对“质料自然”的凯旋(?… κατ? τ?ν μορφ?ν φ?σι? κυριωτ?ρα τ?? ?λικ?? φ?σεω?. De Patribus Animalium,640b27-641a)。   从运动的角度看,运动构成的自然存在物的结构并不是基底或质料与形式的单纯叠加,而是“质料”对“形式”的渴望得到了成全,形式沿着“在其中”的质料的纹理建立了结构和形貌(σχηματιζ?μεμον κα? ?υθμιζ?μεζον,245b9;?κ τινο? ?νυπ?ρχοντο? κα? σχηματισθ?ντο? τ? ?λον ?στ?ν,724a25;对比193a11),这一“成全”建立了后者对前者在δυν?μ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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