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胡一把呼包鄂麻將作辅助器”开设赌场案今日在东胜开庭!
3月20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兰某等12人利用手机微信和赌博软件开设赌场案公开进荇了审理。该案涉案金额3976227元当天,部分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8年10月初至10月17日间,被告人刘某某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与被告人兰某、高某共谋建立微信号“ly6336”、微信昵称为“龙”的微信赌博群并将原先各自微信群里的参赌人员拉到该群,组织、召集80余人利用“二八杠”游戏软件在新建立的赌博群进行推对子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间被告人刘某某、兰某、高某招募被告人段某某、赵某、何某某、蔺某、姬某某、冯某、高某、赵某某、康某某等人在该赌博群里做管理员,负责在赌博群里开房、管理、结账等工作并参与分成上述十二名被告人利用微信群共同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期间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693730元
2.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利用手机上安装的“胡一把呼包鄂麻将作辅助器”软件,建立了名称为“拾年烧烤”和“逆时针”的两个“好友圈”通过在上述“好友圈”中组织、召集400余人利用该游戏软件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3282497元。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8年10月17ㄖ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兰某于2018年10月22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段某某于2018年10月17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康某某、赵某、何某某于2018年10月2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蔺某于2018年10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高某、姬某某、冯某于2018年10月2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赵某某、高某于2018年10月29日到公安機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单独以及伙同被告人兰某、高某、段某某、赵某、何某某、蔺某、姬某某、冯某、高某、赵某某、康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微信和赌博软件建立了专门的赌博群招揽、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十二名被告囚共同故意实施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系共同犯罪。
该案当天在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后经过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目前已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