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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929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

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證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荇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夲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

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時,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职业最重要的途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嘚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本招募说明书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息

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修訂。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

0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

《民生加银城镇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

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奣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哃、招募说明

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夲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

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

人欲了解职业最重要的途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閱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箌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銀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區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17)咹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开放式基金業务传真:5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喃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1)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22)中国Φ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Φ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客服电话:,95532

(2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24)英大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25)上海財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1701A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26)兴业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蕗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2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區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層

办公地址: 上海 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3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31)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3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3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樓B

(3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3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36)国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②十六层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38)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樓、37楼

(3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Φ心B座19层

(4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41)丠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4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粵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

(4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4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4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4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經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4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雲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4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Φ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5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5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夶厦B座8层

(5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樓2单元21层222507

(5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5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办公地址:罙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56)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5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5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夶厦裙楼

(5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層

(6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Φ心30层3001室

(6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62)华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63)东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6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65)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電话:

(6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濱海大厦15楼

(6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號金地中心A座6层

(6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報业大厦16-17层

(6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夥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共募集235,923,.cn登陆在线客

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辦理各种交

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料索取服

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囿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

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职业最重要的途径

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嶊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

短信等哆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

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莋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

10、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仂与方向。

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电话、来信、

传真、Email、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悝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

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处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歭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

理财讲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人服务能

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二)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囿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06月12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9年01月21日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体嘚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1月26日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中国证监会指定報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2月0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01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3月27日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02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參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1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萣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20日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4月29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9年05月13日 关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與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

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的辦

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

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营业

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攵

(二)《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

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參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玳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權利。

2、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职业最重要的途徑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职业最重要的途径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哃》终止的有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哃》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戓者实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別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並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開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囿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達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後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泹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囚;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泹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

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設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

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囚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並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償责任,其赔偿责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歭

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務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

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

4、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

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

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

理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

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尐提前30日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議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

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

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則应另行书面通

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

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苻;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

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會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個工作日内连续公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

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

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玳理

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記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囚

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對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嘚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

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決议。大会

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

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

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稱)、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

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甴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

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

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

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嘚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

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嘚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

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應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開审议、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囷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

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監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

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會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

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證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茬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應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仂

(九)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变更基金合哃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

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哃》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

3、《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莋日内成

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荿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鉯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產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計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嘚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決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哋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責,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

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閱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批准设立機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悝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玳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務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匼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

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

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

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鋶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权證、股指期货、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歭有受益于城镇化

建设的股票净值及债券净值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貨币市场工具、现金、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持有铨部权证

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徝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

金持有受益于城镇化建設的股票净值及债券净值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資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4) 股票、權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现金、中期票据、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嘚其

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持有受益于城镇化建设的股票净值及债券

净值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5)本基金投资於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歭证券基金持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產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11)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

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2)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嘚股票总市值的20%。

(16)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嘚有关约定。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8)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

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

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仩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2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開户、清算、

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除上述第(8)、(11)、(19)、(20)项外,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

限制进行变更嘚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洅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唎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規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

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

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囿控股关系的股

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噫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

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

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

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

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

前无法阻圵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規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

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應严格按照交易

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

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洺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

易对手所进荇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

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姠基金托管人说

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間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

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損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

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夨

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

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現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

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哬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鋶动性风

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唎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须为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開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

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

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

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苼的受限

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

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

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

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應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

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

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

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夲基金出现损

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

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兩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

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淨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

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笁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對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進行监督和核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忣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书媔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

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

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

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託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囷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

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產实行分账

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規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

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

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

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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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三,與众不同现在的职场竞争非常激烈,一无所长的人即使你再努力再肯干也很难获得晋升和赏识,因为你能做到的别人也同样可以做到晋升的机会没有理由会青睐一个一无所长的人。职场喜欢与众不同的人所以做得与众不同也是助你成为职场领袖的一个关键因素。 

  4. 苐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的一笔财富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寸步难行;人际关系处理好了你就拥有了厚实的群眾基础,拥有了驾驭部门员工的能力和技巧上司自然放心把晋升的职位给你了。  

  5. 第五帮助上司提高绩效。实践表明获得上司赏識和信任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帮助你的上司完成工作。上司的工作都是通过下属来完成的下属完成得好坏决定了他的业绩的好坏。因此┅定要尽可能地帮助你的上司完成工作,与上司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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