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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主义的荒诞快乐》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作者: 提交日期: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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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主义的荒诞快乐》
录    自序:是一缸纯粹的啤酒     第一章 我是一个高贵的啤酒流浪者  第二章 啤酒主义的荒诞快乐  第三章 我就要走,我就要走  第四章 那逝去的爱,那过期的啤酒  第五章 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第六章 这就是我的态度     跋:感谢为我酿的这缸酒提供食粮的人们     附录一:啤酒主义的后现代旅行小组成员介绍及我见  附录二:A 阿坚:《议议小招及其作品》  B、C、D、E…… 再补充。    自序:是一缸纯粹的啤酒    这本书首先得对诗人阿坚致谢,因为他有一组诗叫《荒诞主义的快乐啤酒》,我这书名虽意思不同,但也是受他启发。  狗子写过《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我的立意主要在于啤酒主义的看似荒诞但简单无害的快乐。在我原本的规划里,我希望这本书就像一缸纯粹的啤酒,如果有人喝出了杂质,请恕作者才力不逮,――这酒匠的手艺差点。往细了说,单拿出其中某一段,不会觉得猛,――一剂就把人弄翻的,不是啤酒,是毒药;把其中的某几百字删去,或者在某处加上几百字,都没多大关系,就像一缸啤酒,减两斤,添两斤,动静和反应不像一斤白酒减五两或添五两那么明显。把这几百字和那几百字的顺序对调也无不可,――一缸啤酒,你用瓢先舀上面的喝,或在下面凿一洞装一水龙头先喝下面的,区别不大。但它是纯粹的,我希望每读它一章就像喝了一瓶啤酒,加上序、跋,一共八瓶,慢慢地进入状态和达到高潮。一两瓶就陶然甚至大醉的,那是你原本就没喝过酒或不能喝酒;八瓶下去没事儿或不过微熏而已,那是你原本就量大;若完全不屑一顾不过小玩意而已一副“拿下”的姿态,那你本来就是嗑药的。这世界,有人嗑药,有人喝酒没钱。当然,也可以怨我这酒匠,酿得太浓或太稀。我也想过,这书是不是适合就着啤酒边喝边读?  我自认对社会无用,往大了说,对世界无用,但也不是毒瘤,至少还没到非得被铲除的地步。当然我最希望的是两不相干。  我写诗,写小说,但我不认为自己是个作家。诗和小说对我而言是个极个人  的东西,想写的时候就写一写,写的过程与写完之后都会比较高兴,就像我想踢球的时候就踢一会儿,这个过程和踢过之后都会比较高兴,但我不是足球运动员。惟一的不同是足球要想玩得高兴必须找场地和找一堆人,而写作则是随时找了纸笔或者对着电脑就可以开写。因为我没有工作也不打算再工作,写作也并非我的职业,所以相对于工人、农民、商人等等身份,如果非得给我安排一个身份的话,我只能说,我的惟一身份仅仅是一个人。这个人好或者操蛋另说。  在小说这块,我究竟写得好不好,我自己不好说。可以确定的是,我基本上没有虚构。不是说不虚构就比虚构好,而是我得自承,自己是一个庸懒的人,而虚构故事太费脑子。另外,真实的、值得一写的东西扑面而来,连这我都尚觉忙不过来,哪里顾得上虚构。我虚构的那一天,肯定是我发现现实世界里已经找不到让我觉得有意思或值得一写的东西的时候。  这么成天喝酒并且经常东奔西跑去别的城市喝酒的日子能坚持多久?我不好说。况且也谈不上坚持不坚持,――我结束这样的状态的时刻肯定是我发现这样不再让我感到快乐和舒服的时刻。总之,这本书就算自己给自己立的一个牌坊和宣言书,从此,我可以肆无忌惮毫无牵挂地一头扎进啤酒的欢乐海洋里了。什么时候喝死,另说。  一位好朋友孙民曾评论说,何勇的《垃圾场》,就像给一张白纸让人作画,这孩子聪明,用大刷子涂着黑颜料把纸全给刷黑了,别人也没法唱了。那么,能漂白吗?或者说,用啤酒能漂白吗?
#日志日期: 星期四(Thurs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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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一个高贵的啤酒流浪者我,一个四处游走、酒精不辍的啤酒流浪者。从19岁到21岁,我每8秒钟有1秒钟在火车上,另外有3秒种在酒桌。我喜欢啤酒,香烟,姑娘,和旅行。我非常高兴,能把自己一生的黄金时代献给他们。我难以界定这究竟是过于飘渺还是过于具体。或许是因为寂寞无聊,或许是厌恶单调和千篇一律,我似乎很难安定在一个地方,总是喷薄出出走的冲动,去看不一样的城市,不一样的人。我一般喝啤酒,平均每天6瓶。这个数字有点低,因为连续每天10瓶以上的日子会被没酒的日子拖后腿。我钱不多,常没钱买酒。我偶尔也喝白的,但是不好。我很少去要门票的景点和旅游区,尤最近尽量避免。我也从不借酒销愁,因为无小愁可销,要销也只能挑大的,千年欢乐万古愁。120岁的时候,我站在坟山顶上,下面的树林里,有白色的杜鹃花闪现。就在几天前,我和小任、罗有气、些子几个人逛公园时,才第一次知道,杜鹃花还有白色的。以前我认为杜鹃就是红色的,并且一般管它叫映山红。坟山之所以叫坟山是因为上面有很多坟。它坐落在长沙西南郊一个什么职业学院里面,反正就是从芙蓉路拐到五一路一直往西走,过了岳麓山、中南大学,在一个什么桥左拐一直走就到了,长沙人大概能听明白。这条路线我走过,大概用了三个小时,――在北京没钱且自行车也没了时我常走路,酒后也常步行解酒,那天正值四月,阳光明媚温暖,也没觉累就走到了。按照一般性的说法,我应该感慨生死,或者默念:人临死时不要因为碌碌无为而……事实上我仅仅是觉得这些坟包太丑了些,――全部都用水泥之类糊了一圈。我觉得最好看的坟包应该就是一堆土,或者长草或者没长草,或者有个墓碑或者没有墓碑,这倒不重要。另外,我看到山下的驾校里,有汽车在爬。然后,抽了口烟,脚下的城市,外面的世界,和我没有关系。想了一想,关系不大。然后我就下山了。那些天我就住在南方职业学院附近哥们小任租的一栋小楼里,呆了大概一周。这大概是我第三或第四次来长沙,和以前几次完全不一样,不仅是没怎么喝酒,连我自己都懒得出去找朋友蹭酒了。当我翻着几个高中同学的电话,琢磨着是不是会会谁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必要。或许是为了验证这个想法,我终于还是找了一个,叫娜娜的,她在湖南师大天马公寓对面的小馆请我吃饭,还带着她的男朋友。我们用家乡话“交流”了一通,她说的大概是:要好好把握自己的才华和生命啊难以想象你看你怎么成这样了啊不要让关心你的人都对你绝望啊……我呆在一边听着,没好意思要酒,然后友好地道别,灰溜溜地走了。后来我发誓:一定不要用方言谈恋爱。但是五六年前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们都在湘西南一个小城念高中,或许是因为无聊空虚,也可能她完全是我第一次“恋爱”之后数个代替品之中的一个,总之我“追求”了她好一阵子。她留给我的唯一印象是:某一天,那天天黑月明,鸦雀无声,我们在操场上散步,突然我亲了她一下。她立马抱头哭诉: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呆在一边的我立马感到一阵绝望。小任也不怎么陪我喝了。我到的第一天是我自己喝了两个小二,外加几瓶啤,而他大概喝了一两瓶啤酒。然后直到我走的那天,也不过是每人一两瓶的样子。而以前绝非如此,那时我们每天都喝得烂醉,直至我乱搂请我们喝酒的姑娘,而他冲着另一个倾诉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我爱你一万年之类。而且第二天对前一天发生的事完全不记得。转折点是他终于结束处男生涯,找到了第一个女朋友,叫小牛。此后他宣布戒烟戒酒,并且找了份工作。总之这一周过得有点怪,而我也有点担忧,――年轻人火力旺,而他租的是一间房,我住了之后小牛没法来,恐怕打扰人家过性生活了。果然有一天小任就对罗有气说:今天小招去你那玩玩,我和小牛过过二人世界。罗有气说:没问题,最好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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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次我是从广州到的长沙,而在此之前我在海南。去海南的原因是一个叫老周的哥们让我过去合写一本书。于是火车至湛江,汽车至海安,再换船到了海口,在著名的博雅路的一个服装学校找到老周。结果我们和一个叫孙民的哥们成天就是瞎喝酒,啤酒、红酒、葡萄酒除外,一大缸蛇泡的白酒3天就下去了十斤。当然是黑白不分,时间混乱,喝困了就睡,头昏昏沉沉爬起来又喝,有一次我们算这天究竟是几号时,意见分歧,争执强烈,有人觉得多过了一天,有人觉得少过了一天。结果近一周过去,一个字没动,惹得局外人孙民看不过去了,提出质疑。于是我们讨论了一阵,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先喝高了才能写高。直到有一天我突然特别难受,根本吃不下东西,只能喝酒。这种情况是首次出现,让我有点懵,――在北京连续大酒且啤白混喝我也不过是次日头昏难受,还不至于吃不下东西。于是把责任推到孙民的手艺上,――这些天虽然去海师旁边的东北菜馆喝过,去朋友家喝过,也去博爱路吃过海南饭,但主要是吃的孙民的乱炖,――一个电饭锅放入猪肉白菜萝卜粉丝之类加了水煮,吃个三五顿没事,天天都这个口味,让喜辣的我有点受不了。于是出去散步,路过一小馆吃了点辣的,略觉舒服了些。又步行半小时到海南中学附近买了把吉他,――原本带了把吉他来,一路颠簸断了根弦,一天酒后弹着玩,一个音跑了,大怒的我抡铁锤般把吉他往地下一砸,于是玉碎瓦不全,前板便改成了古琴,底板让孙民拿了去切菜用。然后我就回老周和孙民的住处继续喝了。这时我预感到情况不妙,需要时刻保持大脑冷静清醒,――老周有暴力情结,喝多了之后一句话不对劲就出手打人,这原本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练过拳击,我根本打不过他。之所以我预感到情况不对,是因为自觉这一阵天天喝到失忆,我肯定说了什么老周不爱听的话了,他正憋着呢,可能快到火山喷发的临界点了。后来通过与狗子的交流,我才知道自己的策略完全错误,――正确的办法应该是迅速把自己灌晕,人家也就不会对一个大醉的人怎么样了,就像前几天我做的那样。那天又喝了多少我忘了,反正我一根弦绷紧了,特清醒,提出先去睡会,遗憾的是惨遭拒绝。趁上厕所的空儿我回房躺着,又被老周拉起。没办法,继续喝,眼见得老周的眼神越喝越冒凶光,牛逼话语也越来越大,――众所周知,傻逼比牛逼安全,遗憾的是老周恰恰是牛逼之人,之前我的解决办法是也变成牛逼之人,大嚷“通灭”、“帝王”之类,牛逼见牛逼,同仇敌忾,也就没事了。遗憾的是那天我没高,装牛逼也装不起来,只好愣在一边含糊应着。猛然间老周抬头瞪着我,说:看我的眼睛,杀手的眼睛。于是我抬头,瞪着他的眼睛。后来通过与阿坚的交流,我才知道自己的策略又一次完全错误,――正确的办法应该是说:老周,你笑一下。或者掏出根烟给老周点上:老周,抽根烟。然后,化干戈为玉帛。接下来继续说当时的情况。众所周知,眼睛瞪久了就觉得疼,需要眨一下。于是我就眨了一下。老周怒喝一声,挥拳相向:孔子说的,正视,正听!你连正视都不会,人就不正!我慌忙用手挡住,没让他打到脸。谁知他突然往下一拳,击中我小腹,然后一通乱拳把我打倒。我爬起来,说你等会,我上个厕所!于是我装做没事般溜进厕所,装模作样地小了个便(喝白的尿少,根本撒不出来),正琢磨着怎么办时,老周在门口一横,说看我的眼睛,杀手的眼睛!正视,正听!正视,目光不要瞟,不要斜视!于是我瞪着老周的眼睛,两个人对视着一动不动傻在那。我仔细观察过了,他眼睛瞪得还真是又大又标准,眼珠子也横在正中间,还真是丝毫不动,半点没眨。当时我也想了,这算什么呢?苦大仇深?含情脉脉?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总之,众所周知,眼睛瞪久了就觉得疼,需要眨一下。于是我就眨了一下。老周怒喝一声,挥拳相向:孔子说的,正视,正听!你连正视都不会,人就不正!我心说,我确实不正,同时以手抱头,护住关键部位,第二次被打倒。我爬起来,说你等着,我先睡个觉!于是我装做没事般溜进卧室,装模作样地躺在床上眯着眼睛。正琢磨着怎么办时,老周在门口一横,说看我的眼睛,杀手的眼睛!正视,正听!正视,目光不要瞟,不要斜视!于是我瞪着老周的眼睛,两个人对视着一动不动傻在那。众所周知,眼睛瞪久了就觉得疼,需要眨一下。于是我就又眨了一下。这回老周一句话没说,直接把我打倒。我爬起来,什么也没说,直接装做没事般溜进客厅,坐下喝酒。只见地上一堆空的啤酒瓶,有几个碎了,一地残渣。暗自琢磨着:孙民说了,谁要打你,你别还手,把手一摊,――你打死我吧。可这招怎么对老周就没用呢。此时老周也往旁边一坐,说你看我的眼睛,杀手的眼睛!我拿起一杯白的咣的干了,说我不和你比对眼睛,――不就是比谁不眨眼的时间长吗,我和你比喝酒,有种你把这杯白了也干了。老周一愣,半天没说话,突然又要出拳打人。我瞅着他起身的空儿操起一个酒瓶往自己脑门一砸,说你别动,我自己来!老周一愣,也操起一个酒瓶往自己脑门一砸。然后老周和孙民去阳台上说话,我在卧室抽烟,忽然听得阳台上哐铛哐铛乱响,似乎是啤酒瓶碎了几个。过了一会儿他俩进来了,脚上全是血,瓷砖地板上一步一个血印。然后我被老周第四次打倒。然后,我把孙民拉到厨房,说你哄老周睡觉去,他喝多了,都没完没了了,我真被打死怎么办。然后,趁他俩在卧室叽里咕噜的机会,我回卧室背上吉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奔下楼,拦住一个三轮车,说:去离这最近的网吧。在网吧我大概上了一两个小时的网。然后,突然间我感到气氛不对,回头一看,老周居然横在身后,说:走。我是老混,你去哪都能抓你回来。于是我就跟在老周后面,像刚给开除的学生垂头丧气跟在家长后面回家一样上路了。快到博雅路边一个茶馆时,我故意加快脚步把老周甩在后面,突然间拐进茶馆,躲进一张桌子后面。眼见得老周走过去后,我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突然启动,拦住一辆出租车,说你快开,去哪都行。车行十余米,正当我沾沾自喜狂松了一口气时,车突然停了,只见老周横在大路中央,张开双臂说:停!停!然后我就跟在老周后面,像刚给开除的学生垂头丧气跟在家长后面回家一样上路了。到了住处,老周躺在阳台上的椅子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渐渐睡着了。于是我轻轻地收拾好东西,轻轻地走到门口,轻轻地把门打开,轻轻地地把门掩上,轻轻地下了楼梯,然后,轻轻地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这一次偷溜很成功,老周没有把我抓回去。记得那一阵的大酒,电脑里总是播放着左小诅咒的《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老周最喜欢听。于是,我在大街上也高兴地哼唱着:我只能被悲伤地打倒在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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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一次逃离海南倒不是因为怕挨老周的打,――来之前我就知道必然会挨打。大不了打死我呗。而且喝不死我我也不怕喝死,――多少种死法啊,若是喝死,那就算是修成正果了。我走的原因一是老周太严肃紧张,我没法乱开玩笑,很难放松,――大醉时除外,问题在于从开始喝直到大醉需要一个过程,这个时段就比较难办。二是我和河南新乡一个叫黄晓兰的女的约好了5月以前去她那过性生活,瞅瞅算算,日期也快近了,一路向北,停停逛逛,到那刚好差不多。男人就是命苦,长了个鸡巴就是麻烦,老耽误正事。我和黄晓兰此前没见过面,是在一个文学青年聚集的小网站认识的。那网站有不少男女青年举行网上婚礼,于是我也和她结了个婚,通过几次电话也交换了照片,――她长得一般,不好看也不难看,长得比较高,1米67的样子,波大不大当时还不清楚,反正凑合着可以睡觉。我大概是4月18号到的新乡,她来火车站接的我。见她卷发,戴一白色的太阳帽,牛仔裤蓝上衣,挎着一个小包。又瞄了瞄她的胸,鼓鼓的,估计一把抓的话很难捂得严实;至于脸相,挺有特点,在我看来,貌似平静实则写满了冷漠和忧郁,就是略觉不够白。她在郊区的一个师范学院念书,我们也没说什么话,直扑她学校对面的一片民居租房去了。租的是一个楼房三楼里的一间,10几平米,一月80,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张床两张桌子什么都没有,当时我就想,可真是标准的炮房。在新乡我也就呆了5晚,没怎么喝,一次也就三两瓶,大概是没有精力和心思喝。原因如下:4月18晚―19日晨:打飞机 2 乳交 1 吹箫 2(因黄晓兰来月经,第二天,故未插入)4月19日晚:男上位 1 女上位 1(黄晓兰仍来月经,没戴套,血肉模糊)4月20日晨:女上位 1 午:女上位 2(以手纸插血,用掉一卷)4月21日午:后插式 侧入式 4(吃两个肉饼,喝水一瓶,并上网)4月21日晚―22日凌晨 4 体位多种4月22日晨―23日晨 8 体位多种4月23日午:腰酸背痛回京城,离歌一曲《后庭花》。一床春梦不觉晓,鸡巴朝天怒哧哧。反正那几天过的有点朦胧,记忆也很模糊,反正可以肯定的是我和黄晓兰没有什么所谓的“爱情”,就是一男一女以各自身体上最肮脏的地方勾勾搭搭。与此同时,传来惊人消息:在海南,老周酒后眉骨骨折,一只眼睛严重受伤,满脸是血,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受伤的,就记得在高速路上被人从面包车上扔了下来。当时我就想:难道我有神和鬼附体?然后又想:人不会怀疑是我找人下的黑手吧?总之,没几天我就厌倦了,决定离开新乡,本欲直接回北京但最终去郑州找一个叫惠志强的哥们喝酒,记忆里也只留下以下的残留片段:A 黄晓兰经常不让我睡觉,一边乱摸我一边舌头非得在我嘴里乱搅,还不让我抽烟。后来我想了一想,觉得她确实有道理,――如果有人告诉我昨天我操的其实是一个烟灰缸,我肯定也受不了。于是少抽了几支。B 我见黄晓兰动静很大,一捅一出声,问她:很久没做了吧?她说:以前只和一个叫狐狸的哥们做过两三次。高中时与狐狸谈恋爱,请了五天假,被父母发现后与其私奔,终被她母亲逮住,关在家里半年,期间患抑郁症,自杀一次。又给我展示她左腕的几道细细疤痕。我:那一阵狐狸没来找你?黄晓兰:电话线什么的都给扯了,也不许上网,他也不知道我家在哪。等我出来时,他已经和好几个女的好了。我:你自杀用的什么刀?黄晓兰:我妈做手术用的刀。我:那怎么没死成?你妈反应快?黄晓兰:没有。原本我就不想死。我(故做惊愕状):那是想干嘛?黄晓兰:就是想让自己痛一下。――卧操,又一奇怪的人。C 我:你和狐狸私奔,你妈怎么让你回去的?拿刀指着你?黄晓兰:没有。我妈都哭了,我能不回去吗。从那以后我觉得亲人是最重要的,别再给我妈添麻烦了。你走了以后找一姑娘安静地呆着过日子吧,别来找我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首先我家里就通不过。“谁他妈想和你在一起了!”(我心说)D 黄晓兰很少笑,前两天我居然只见她笑过三次。第一次的情况是:我:你怎么不笑一笑?整天愁眉苦脸苦大仇深的,我欠你一百块钱?于是黄晓兰笑了一笑。第二次的情况是,黄晓兰要让我戴套,我说,我教你算安全期,你刚来月经,肯定没事。黄晓兰:万一怀上怎么办?我:那我立马送你进国家博物馆展览,让人都参观参观你这怪物。于是黄晓兰笑了第二次。然后,我说:你说,如果现在突然冲进几个警察查非法同居怎么办?黄晓兰:现在不管这些。我:那查卖淫嫖娼呢?我不管,如果我是警察,冲进一个房间只要看到一男一女没穿衣服,就搜,只要搜出钱来,就一口咬定是卖淫嫖娼。黄晓兰把手一伸,说:拿钱来。又说:你给我10块钱买烟。刚我零钱都给你买饭买水了。于是我拿了10块钱给黄晓兰,说:如果这时警察冲进来我也不怕,――警察肯定说,啊,这么便宜?然后把我赶走,丢给你一百块钱。于是黄晓兰笑了第三次。E
21日午,3炮之后,我:我出去走走。黄晓兰:不。我:我饿了,出去吃点东西。黄晓兰:不。我:我渴了,出去买点水喝。黄晓兰:不。我:生产精液耗水!黄晓兰:不。于是再打一炮,出去吃了两个肉饼,喝了瓶水,上了会网。暗想自己真是台低投入高产出的机器啊,两个肉饼就能维持正常运转。晚上回屋,黄晓兰居然还在。我:你还做不做?黄晓兰:不。我:那你就好好睡,――手别乱摸,我怕痒。黄晓兰:不。于是再打3炮,丫终于睡得像头猪了。狂松了口气,抽烟,看书,歇息。――我怕痒,最不喜欢哪个女的在我睡觉时摸来摸去。真要是碰到了这样的主,我的解决办法就是几炮把对方打晕。F 黄晓兰:以后你找一姑娘安静地过日子吧,别到处乱跑了。以后我两年不做爱了,――做爱这事很容易厌倦。“不是做爱是操逼!”(我心说)黄晓兰:你看你,老乱跑什么,有点钱都花在路费上了。“我乐意!”(我心说)G 黄晓兰:以后我买一房子,领养一孩子,你说多好。我:领养干嘛?我这人最乐于助人啦,愿意帮你生一个。黄晓兰:不要。H
4月22日晚,我:困了?黄晓兰:恩。我:想睡?黄晓兰:恩。我:不行,再做一次。于是再做一次。我:累了?黄晓兰:恩。我:想睡?黄晓兰:恩。我:不行,再做一次。于是再做一次。4月23日晨,把黄晓兰弄醒:困?黄晓兰:恩。我:不行,再做一次。于是再做一次。我:怎么,痛?黄晓兰:一天10几次你痛不痛。我:不痛。我不管,谁让你前几天折腾我来着,――我跟你讲,我是个坏人,报复心很强的。来,再来一次,算是《最后一枪》。I
4月23日上午,在房里等房东回来,退房拿押金。我:我出去走走,半小时回来。黄晓兰:你给我安静地在这坐着。我:坐着干嘛?多情自古伤离别?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我出去走走,半小时回来!J
4月22日晚,黄晓兰:苏秦说,安全期怀孕的机率是50%。我:我跟你讲,你这根本不是安全期,压根就是绝孕期,――你肚里全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想怀孕?想得美!你妈是医生,不信去问你妈。你说你说,你他妈的怎么什么都不懂?!黄晓兰:我就是不懂,怎么了?!K 4月22日晚,我:怎么了?厌倦了?黄晓兰:有点。我:那我明天走?黄晓兰:随便。我:我走了你可想我啊?黄晓兰:不知道。我:走了才知道,哦?黄晓兰:恩。我:想我了再招我过来,哦?黄晓兰:恩。我:你想得美!L
4月23日午,火车站附近的小饭馆。我:怎么样?我说了来看你就来看你吧?我这人,就是一诺千精。黄晓兰:滚。我:怎么?你以为我想来?你这有金子拣?不光没金子,还要花精子!黄晓兰:滚。我:那我走了,啊。黄晓兰:恩。我:我真当爹了记得通知我一声。黄晓兰:滚!M 我:意大利有个叫莫拉维亚的,写了本《冷漠的人》。我也写个同名小说,里面写你两万来字,怎么样?黄晓兰:随便。和我没关系。N 那一阵我在给书商写本关于红楼梦鉴赏的书混钱,于是让黄晓兰给我去图书馆借本《红楼梦》。结果丫估计是做昏头了,――书是拿来了,可我一看厚薄就觉得不对劲,再随手一翻,――妈的,是本《西游记》。我说,不是让你借《红楼梦》吗?怎么给我带回本《西游记》?黄晓兰拿过去翻了几下,果然是《西游记》。于是解释说:《红楼梦》都在那个书架上,我怎么知道谁给放了本《西游记》。我瞅了瞅封面,那书名确实磨掉了不少,并不清晰。可,――卧操,这也算理由么?另外就是,黄晓兰送了我一个戒指。可它戴在食指上太紧,戴在小拇指上又太松。我说,这说明咱们不合适。后来这个戒指在某次大酒后弄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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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离开郑州后,我回北京呆了大概一个月,然后又去了一趟南京。我在南京师大念过两年大学,退学后又去过两次,每次都是直扑东郊的仙林大学城找以前的哥们喝酒,住的也都是他们的宿舍。所以这应该是退学后我第三次来南京。在南师大念书时,同学、室友、酒友、同乡(同为湖南人,我在怀化会同,他在益阳南县)老黄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们第一次酩酊大醉是大一时的圣诞节全班聚餐,我们几个湖南佬坐在一块。当时我并不怎么能喝,老黄则更次,但也和老黄空着肚子在一个小时内干了十三瓶,我七他六,期间各自有两瓶是一口气吹掉的。所以当时的场面有点痛快淋漓、惨无人道,据第二天在场观众的描述,老黄走出酒店之后便已神志不清,连连把脑袋往墙壁上撞,――他以为前面是路,而不是墙。观众们把他架到车上送到寝室门口,宿管站的不让进,说是清醒了再说。结果老黄瘫倒在地上开始口吐白沫。估计站长是怕出人命,赶忙打120把老黄送进医院。医生猛开了一通药,其中包括治淋病的,花了老黄两百六。――此事第二天老黄迷迷糊糊爬起来时才发现,――当时他浑浑噩噩下了床,拿起桌上一包药看了半天,猛然间醒悟过来,大叫:
他妈的老子正奇怪怎么花了两百六,老子只是喝醉了酒,他妈的连治淋病的药也给老子开了!
我说:你留着吧,以后用得着。
接下来该谈谈我酒后的表现:当时老黄已经被架出去了,我又摇摇晃晃一屁股坐到其他酒桌的席位上,――之所以选中此桌,原因是其间有一漂亮的姑娘。当时我又喝了几杯,――估计还说了几句难听的话,然后情不自禁唱起歌来,歌名为《同桌的你》,老狼的。我自以为很动情,唱得很投入很哀伤,但事后我估计同桌的人当时都有一股一刀把我杀了的冲动。随后有人说我喝多了,要把我送回去。在我“我还没醉”的瞎嚷声中,江苏盐城一哥们叫大东的架住我往外走,后面有人说:大东,小招就交给你啦。大东回头一招手:没事,没事,放心好了。遗憾的是,就是趁大东回头“没事没事”的空儿,我猛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挣脱大东,一溜烟跑了。事后有人说:你小子喝多了以后别乱跑,没人追得上你。――总之我摇摇晃晃进了寝室,倒在床上大睡。然后突然直接在床上吐了起来,搞得一片狼籍。
同寝室的老李第二天对我说:昨晚大东突然冲进来,红着脸粗着脖子喘着大气说:不好啦,你们寝室的小招,喝多了突然跑了,快去找!当他们匆匆忙忙往外跑,刚要出寝室楼管理站时,却见我摇摇晃晃一路走来。于是我开始琢磨一个问题:我挣脱大东后全速飞奔,按说该比大东早到寝室,怎么大东会赶在了前面?后来我终于想了明白:当时我钻进草丛里睡了一小会儿。此事让我与老黄声名大噪,成为闻名一时的酒鬼。之后我们常在一块喝酒,一周至少一次。所以这帮大学的哥们里他陪我喝得最多,之后我几次来南京也是如此,总之每场必到,不算太能喝(六七瓶的样子),但是敢舍命陪哥们。比如说我第二次重回南京时,他就喝吐了血,并且痛苦地对我立下重誓:妈的,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我便含糊应着,第二天照旧叫他喝,他也随叫随到,――我还不清楚他,“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这话光我就听他说了至少三遍。隔壁班的阿西就不同,――他只和我喝过一次。那是我第一次重回南京时,四个人除啤酒外,光白的就喝了6瓶,另外还有一瓶葡萄酒。结果他喝得几近死去,先是突然嚎啕大哭,说这世界为什么这样多灾多难啊;然后,目光迷离,浑身瘫软,趴在草地上大吐,以至于我第二天我跟躺在床上的他说笑时,他一脸严肃地说:别跟我说话,我已经说不出话了。问他晚上还一起出去喝么,他又一脸严肃地警告我:以后别再跟我提酒了。果然,之后他就再也没上过我的酒桌,就算在饭馆见了也是每次打个招呼就走,即便答应“坐坐”也是纯粹地“坐坐”,――坐在那说一两句话,不到五分钟就溜,一口都不沾。老陪我喝的哥们还有老曹、小群。他们都挺能喝,尤其老曹,是西北人,而且好玩的事很多,比如:A 以前没钱时抓老鼠吃,用大桶装水往鼠洞里灌,等硕鼠们被逼上来时已经没什么力气跑了,像捞饺子一样,一个抓一个准。B 26岁才大学毕业,因为以前一边上学一边混,比如13岁小学毕业后出去混了一年,然后继续上学。有一次念高三时,还差三个月高考,他对班主任说,我不念了,流浪去。班主任不准,而老曹不管这些,直接出去转了三个月,然后回去高考,考上了西安的一个什么破学校。于是,复读。C 上中学换了五六个学校,因为老被开除。原因比如打老师。D 高中时一老师打了一同学,找校长理论时反被校长训斥,他们班便闹什么游行示威,静坐在大雨里淋了六个小时,最后终于把校长搞了下去。期间有公安局的来谈判,说你们派个代表出来谈谈。他们那拨人回答说:咱们没代表,人人都是代表。E 在白银市上高中时,一校警老不许他出去,但许他进来,搞得他老爬围墙,后来干脆把围墙打了个洞。一天晚上他和一同学、两流氓在街上溜达,见那校警骑一自行车过来。老曹冲上去一脚把那校警连人带车踹翻,四个人把校警打了一顿。总之我第三次重回南京时陪我喝酒的也主要是老黄、老曹、小群。我记得有一次是在南区宿舍楼背后的小饭馆,哥几个大概喝了4箱(12瓶装的),这倒没什么,奇怪的是老黄没有趴下,倒是老曹不行了,躺在椅子上让人扛回去的。不久老黄就过来找我们,说老曹快死了,躺在地板上抽搐,大家每人出一百送他去医院。又对我说:你还不快去看看老曹。我说,有什么好看的,他有那么严重么,还送医院。老黄严肃而愤怒地说:操你妈的他躺在那抽搐!结果不出我所料,老曹不仅没去医院,而且第二天中午又来找我:走,喝酒去。又解释说:我酒后吃甜的过敏,妈的昨天希里糊涂吃了块西瓜,就不行了。没事,咱们今天继续喝。――真是一个好哥们。后来咱们分析说:老黄因为自己进过一次医院,心有不甘,所以一看谁不对劲了就积极张罗着送医院,算是拉个垫背的。另外一次是我喝失忆了,醒来发现与老曹老黄小群在旅馆,就记得前一天晚上在学校食堂喝的,而且人比较多。后来他们告我:小宝:你和老黄说什么打一拳喝三杯,妈逼的你两拳把老黄打倒了。老黄爬起来说,你没打死我,你没打死我,你喝三杯!阿荡:旁边一桌的是大二的小弟弟,一看老黄倒地都吓死了,全都跑了。妈逼的你和老黄要出去单挑,我们拉不住,妈逼的你说我们破坏你和老黄的兄弟感情。老曹:我你老黄三个去南区继续喝,我走开一会,回来时看见你躺在地上,三四个女的围着打你,说耍流氓,你说滚滚滚。小群:后来老黄在大街边上的草地上睡着了,一会你也睡了,老曹没办法了,打电话让我下来,送你们去旅馆。你睡死了,而老黄不久醒了,老曹说买了个西瓜,丢在路边了,于是我们出去把西瓜拣了回来吃了。老黄对你的两句话非常生气,一是“能喝就是兄弟,不能喝就不是兄弟”,他不停地对我说,小招怎么能这样呢,能喝就是兄弟,不能喝就不是兄弟,那不就成了酒肉朋友了么;二是“我打死你”,――老黄不停地对我说,小招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是他兄弟,是兄弟怎么能打死我呢。那一阵正值他们大学毕业吃散伙饭,所以还喝过一个五十多人的大局。我也唱了《梦回唐朝》,――我喝高了之后能唱这歌,而且必须是喝高或者至少半高之后,前后大概在酒局里唱过二十来次。我的分析是,一是平时憋着的劲在喝高之后容易迸发出来,自己也拦不住,自由,奔放,无禁锢,适合唱这歌;二是清醒时没信心,老担忧那高音唱不上去,喝高之后就不管天高地厚了,也不管自己唱得难听不难听,那高音也就不知怎么着就上去了;三是平时底气不足,而酒后就没这个问题,――存了满满一肚子啤酒和二氧化碳,平时可能没气使了可此时肚里正源源不断地供应呢,打个嗝就上去了。记得孙民在海南问过我,为啥喜欢这歌?我愣了半天支支吾吾没说明白,――我对音乐是听着喜欢就行,很少细想为什么,后来我想了想,得出的答案是:这歌大气宽广,似乎是胸中有大海奔放,如同置身于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大酒局里,大家都是同胞兄弟,永远这么开怀痛饮。没有仇恨,忧愁,牵挂,失落,有的只是痛快,放达,坦荡,宽广。记得那个大局里,我和大多数人都喝了至少一杯,可是当我想和在场的一个胖妞喝一杯时,她果然转身就走,拂袖而去,再也不理我了。胖妞原本奉我为精神偶像,喜欢听我谈文学历史写作自由之类,但此人长得触目惊心,我便对她没有任何兴趣。遗憾的是我第一次重回南京喝接风酒之时,一斤白酒下肚,便拉着她到了东区足球场旁边的草坪扬言要打炮,并在情急之下把她那巨型乳罩撕破,猛地丢在不知什么地方,总之第二天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然后那胖妞躺在地上说:别打炮,贞洁比我的生命还重要。我心想贞洁算个啥呀。然后她又说:过两年大学毕业了我去北京做你老婆。我说就现在做一晚上吧,两年太久也太长。她说:你压根就不喜欢我。然后我无话可说,心想你怎么就说得这么准。然后开始乳交,她的乳房又圆又大,几乎能把我闷死,十足是两只圆滚滚的足球。于是我丢了一条内裤,两只耳钉,一双趿拉板。老黄就这事问过她,她说:我以前觉得他挺好的,谁知道,他居然――耍流氓!――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喝多了铸成大错还不行吗?!我负荆请罪和你喝杯酒一笑泯恩仇还不行吗?!我不就是耍了下流氓吗?!我保证以后不再耍流氓,不,不再对你耍流氓,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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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南京退学后,我直接去了北京。从那以后,我成了一个四处游走、酒精不辍的啤酒流浪者。从19岁到21岁,我每8秒钟有1秒种在火车上,另外有3秒种在酒桌。那以前我也喝酒,但是量并不算大,也就高考后那三个月喝得比较猛。那时我在湘西南的一个小城,和一帮有男有女的哥们作息时间如下:
下午5:00,吃早饭,三箱啤酒。
然后去上网,或在大街上瞎逛。
凌晨1到2点,在某个夜宵店吃午饭,啤酒不限,喝倒几个为止。
上网、瞎逛至7、8点,回家睡觉,下午3点起来,做些活动比如押金花赌钱,然后去吃早饭。那时我们都不怎么能喝,量最大的人也不过是一顿六七瓶,而且还不能保证神志清醒,常有笑话发生,比如:A 后来就读于温州医学院的凯子,酒量不行,每次三杯啤酒下肚,便猛地站起来,把手一挥,一脸严肃地喝道:“慢着!先别吃!等等!我妹妹来了!”B 那一带盛产杨梅酒,价格很便宜,一斤也就两到四块(两块的可能兑了水),其度数低于白酒,高于啤酒,因其味酸甜,喝下去舒服,常诱人大饮,之后酒劲上来,狂醉。有一天的夜宵,我与一哥们林戈痛饮杨梅酒,各执一小杯,满斟,说声“干了”,碰杯后仰头一饮而尽,头垂下来之际马上又斟满喝光。如此速干了十七八杯。当时甚是尽兴,而后开始头晕。我先是独个儿去网吧上网,发觉打字相当困难,敲出来的东西完全看不懂,于是趴桌上小睡了一会儿,然后回租的房子睡觉。林戈当场便已神志不清,由两人架着回了屋。据一在场观众次日的描述,在回去的路上,林戈忽然说要解手。该在场观众一想:还知道解手,不错。于是林戈在小道旁解开裤子,掏出那话儿做解手状。过了四五分钟,没有任何动静。该在场观众急了,说:林戈,完了没有?林戈说行了行了。于是该观众凑近一看,地板还没湿。心想完了,连解手都不会了。赶忙架着他回房。租的屋子旁边有一猪圈,内有一母猪酣睡。林戈在猪圈旁突然精神一振,容光焕发,大喊:“我要进去困觉!我要进去困觉!”果真便爬了进去。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拉了出来。我回来得迟些,回屋时林戈已瘫倒在床。我躺在林戈身边,睡得迷迷糊糊之际,总以为林戈是一位认识的漂亮姑娘琳小姐,老往其身上靠。次日林戈说:你脸怎么老往我脸上蹭啊?C 还是喝杨梅酒。我、蒋波、鸭毛等哥们大喝之后去逛街。当时蒋波暗恋一个高一的小姑娘,鸭毛说:我赌你抱那女的,一百块。蒋波说:抱就抱。时值下晚自习,蒋波就在学校门口一个三岔路口的路灯下站着,守株待兔。兔子过来之后,蒋波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直扑上去,张臂便抱。蒋波将永远铭记这一刻:在夏夜的微风里,在淡黄的路灯底下,一只兔子就这么走了,永远不再回来。问题在于:鸭毛许下的那一百块,到现在还没有给。那时我对啤酒的态度和现在并不同,更多的是把啤酒当成武器,――谁喝得最多谁牛逼,谁鸡巴最大。所以我也总是要把在场的人喝倒喝吐几个为止。现在我总是想把自己喝高、喝兴奋为止,――事实上也止不了,往往喝到兴奋的时候就是更想喝的时候,于是接连继续要酒,直至趴桌而睡,或者是失忆,也就是第二天对前一天酒局的最后一段没有印象。总之,我喜欢啤酒,香烟,姑娘,和旅行。我非常高兴,能把自己一生的黄金时代献给他们。我难以界定这究竟是过于飘渺还是过于具体。或许是因为寂寞无聊,或许是厌恶单调和千篇一律,我似乎很难安定在一个地方,总是喷薄出出走的冲动,去看不一样的城市,不一样的人。我一年有大半年在北京,另外有小半年在外地旅行。当然,不管在北京还是在外地,基本上都是和朋友扎堆喝酒。我一般喝啤酒,平均每天6瓶。这个数字有点低,因为连续每天10瓶以上的日子会被没酒的日子拖后腿。我钱不多,常没钱买酒。我偶尔也喝白的,但是不好。总之,一般的酒局每人至少都得喝个五六瓶,可能还会换地方再喝,一天连着三四个局并且接连几天都是如此也是常有的事。这么喝有什么意义?可能没什么意义,只不过是最便宜最简单最无害却又能让自己快乐的方式而已。事实上我看不出这个世界做什么“有意义”。我可能对社会没什么用,但是应该没有什么害处,至少害处不大。可能会有人说,啤酒的快乐过于消极,不健康;我觉得,快乐的方式没有什么消极不消极健康不健康的,――有人踢足球觉得快乐,有人搞女人觉得快乐,我不过把足球和女人换成了啤酒而已,――啤酒也不是海洛因。至于为什么是啤酒而不是白酒,我觉得一是啤酒适合大杯大杯地畅饮,二是白酒的味道太烈,我不太喜欢。我时间最长的一次离京旅行大概历时三个月,也就是去了二三十个城市会朋友、看姑娘、喝啤酒,当然也游山玩水,后来也在西安买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骑着它一路东往到了郑州,又北上到了邯郸,最终骑了大概一千公里,直至邢台。但我很少去要门票的景点和旅游区,尤最近尽量避免。比如说泰山和华山,我登过了,根本没什么意思,简直就是爬楼梯而已。爬一次名山,就相当于找一个有电梯的十层楼房,先爬到顶,然后坐电梯下来,然后再爬到顶,然后再坐电梯下来,如此反复一千次。我也从不借酒销愁,因为无小愁可销,要销也只能挑大的,千年欢乐万古愁。更严格一点可以这么说,那就是,我找不到一件能够让我苦闷忧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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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到北京的第一天我就结识了重要的朋友,――与来接我的望松喝过之后,他带我去交大东路旁边的一栋楼房里一个诗人的住处玩。一进门就看见一个四十来岁的大高个坐在沙发上,俯身转着一个废自行车轮赌酒玩,另外一个三十来岁的平头对着电脑下军棋,一边下一边喝一边骂骂咧咧的,“卧操”“傻逼”之类。我一看,把我给乐得,立马坐下加入酒戏。这个大高个就是诗人阿坚,主编过七十多期《啤酒报》,事实上已经五十了,――他显年轻。在北京我和他喝得最多,基本上天天都在一起喝。那个骂骂咧咧的家伙就是孙民,后来因受不了啤酒恐怖主义,落荒而逃,移居海南。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家伙的思想道德素质也极其一般,曾经在我和前女友在卧室办事时趁“醉”闯进来(天知道他究竟有没有醉),并且,在我抱着我那光溜溜的前女友去洗手间洗澡时蹲在厨房里偷窥(天知道他为什么准时无误地出现在厨房)。过了不久我又结识了另外一个重要朋友,即小说家狗子,他写过《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与阿坚可算是啤酒主义的两大宗师。但他们俩年纪都已不小,恐有不测,一定得做好心理准备。我与狗子喝得不算多,平均下来大概是一周一次,但是每喝必高至少半高,而且有时一连几天都在一起喝,那就没法算次数了。比如说在镇江有两天,在上海一带有过三四天,在北戴河一带也有过三四天。――狗子近觉成天喝大酒终究还是单调无聊,于是老呆在外地躲酒,而且,为了防止我等直扑他而去,或者说至少要为我等直扑他而去设置障碍,于是乎越躲越远,从北京近郊到北戴河,从北戴河到上海,我等戏说:什么啤酒主义,改躲酒主义了。刚开始那段我和阿坚他们喝也不怵,但酒量尤其持续作战能力明显要低一两档。我酒量大增是在认识阿坚两个月之后搞的增肥之旅,――去河北的后城、东卯、花盆等地大吃大喝三天,每人必须长三公斤,少一公斤罚30元。那次去的有七个人,每人每天都喝了10瓶以上,――一个叫效刚的哥们除外,每次去外地喝酒他都说拉稀拉稀,不能多喝不能多喝,我等戏称之为“拉稀主义”。――谁不拉呀,说实话,我近两年就没怎么拉过干的,什么时候拉出一两截干的屎橛子都大喜过望,当做重大新闻一般。总之我记得那次小镇上没酒卖了,只有已经过期两年的馊啤酒,――连瓶盖都是锈的。那时大家都已经喝了不少,便提议比赛喝馊啤酒,谁吹一瓶奖10元,第二瓶20元,第三瓶40元。我连喝了3瓶,赚了70块钱。后话是有一次我妈来北京,见咱们这拨人成天就是喝酒,问:你们平时都这样么?孙民圆滑,知道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假象,回答说:哪有,这不你来了么?结果阿坚喝得有点高,一不留神说漏了,提起我喝3瓶馊啤酒的事。我妈在超市干过,一听这话,哇地一声就趴在酒桌上哭了。我、阿坚、狗子三人同时在场喝得最多的一次是在上海嘉定一带。那时他在那的一个美术学院教中文,我和阿坚去“看”他,每天三四顿酒12瓶以上连着整了一个礼拜。结果我从某个时刻起胃特别难受,对着满满一桌子菜一筷子都吃不下,只能干喝酒,而狗子面相浮肿,自称能看到自己的脸。后来我终于找到解决办法:一上来先咣咣几杯凉啤酒,将残酒冲走,把内脏打通,再咣咣几杯把自己整到晕乎的半兴奋状态,然后,畅快地开喝。有天我喝得特高兴,因为在场的一个美院的学生和我中学时认识的一个踢球踢得最好的哥们尾巴长得很像,于是叫他“尾巴”,和他咣咣喝了好几杯,――估计我当时和他掏心窝子了,被架回去的他挺想念我,说招哥在哪,下回请他去我家坐坐。我也喝失忆了,第二天阿坚告我说:你昨天趴桌睡着了,我们把你架到床上和荣岩躺在一起,忽然荣岩觉得热热的不对劲,起身一看,连忙呼我们过来,――你侧着身子躺在床上用手握着你那玩意,对着荣岩撒尿呢。我们把你扶起来,可你根本站不稳,啪的又摔在地上,躺在那继续撒尿,完了躺在自己的尿里继续睡觉。――你看你衣服,全是尿渍。然后我和阿坚去了江苏宿迁,一个叫汉行的哥们接待我们,还有一个搞房地产的程总。刚开始场面并不热烈,后来我们掷骰子赌酒,把程总高兴坏了,――他没玩过这玩意,特认真的拿着骰子琢磨了半天,然后,轮到他喝时或不轮到他喝时他都兴奋异常,拍巴掌、拍大腿,大笑不已。汉行“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小雨也高兴了,喝得灿烂,脸上泛满了红色,真如桃花盛开了。我唱了歌,也去附近湖里游了会泳,又亲吻了小雨的手,还有另外一个姑娘小王的,并胡诌说这是十七世纪俄罗斯贵族的吻手礼。后来程总带我们去洗腐败澡。我躺在床上时汉行领了四个姑娘进来,说你挑个漂亮的。我醉眼加睡眼朦胧,看了半天,没发现四个人有什么不同。一个踉跄,踩到其中一个,――真是天意,那好,就你了。她说,你想要哪种服务?给你做个五雷轰顶怎么样?我一听心就有点慌,――不会是高潮时往我脑门上拍一板砖吧?她说,要不,做个双飞,我再叫一个来,两个人伺候你,绝对舒服。我说:我根本就不行,一个都办不动。最终做了什么我忘了,总之她吹箫一流,――我怎么发现哪个小姐都是吹箫一流?只不过后来她突然瞎亲我,我痒起来笑个不停,下面猛地萎了。由于连日大酒,而且没怎么睡过,我完全不想干,便和她打赌:你把它给弄起来。于是她使出浑身解数,弄了至少二十分钟,――可它一直软绵绵的一副扶不起的阿斗像。估计她也没辙了,无奈地说:你根本就不行!然后又埋怨说:你也配合一下嘛。于是我们又打赌:我打手枪,喷一米高,就算玩个花钱请小姐看自己打手枪的行为艺术。――可惜后来我输了,还不到半米,真他妈的丧。――我记得我颠峰状态时姑娘给我打手枪能喷近一扇门高。后来我渐渐清醒过来,发现这姑娘长得真不错,身材也好,皮肤白璧无瑕,两个奶子也丰满而好看,尤其乳头,嫩嫩的色泽很浅。接下来我和阿坚去的是洛阳。效刚也来了,他还是那套“拉稀主义”:拉稀拉稀,我最近拉稀,不能多喝,不能多喝。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叫潜夜的哥们,两年前我骑车经过洛阳时也是他接待的我。我们去嵩县车村等地转了转,其实也就是换个地方喝酒,――不算多,平均每天也就八九瓶。但在龙门的凤翔山庄喝时我突然坐在椅子上一口喷了出来,――有人放了杯白的在我面前,喝得有点糊涂的我误以为是啤酒,照着喝啤酒的喝法咣铛来了一大口。然后,我钻进了路边一个栅栏里,想要抓鸵鸟,可我左扑右抓,而里面的三只鸵鸟东躲西闪,抓了半天,毛都没抓到。可是有一只鸵鸟把栅栏撞断了三根,――这动物真结实,一只得有三百斤,比我还高,跑得又快(一小时90公里),要不是喝了酒我可绝不敢动它,――它一撞非得把我撞飞不可。倒是保安急了,怒斥说:你看你,鸵鸟真要跑出来了叫我怎么追!我赶忙翻了出来,一溜烟跑了。洛阳的天气也很干燥,当地人便老是喝汤。这便让我想起江南经常下的小雨,和宿迁的姑娘小雨。想起她喝得那么灿烂,面若桃花;想起她的理想,是做新中国的总理。想起她是朋友的老婆,可是,我就是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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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一段时间我对东奔西跑的态度有些不纯。除了想走走看看,图个新鲜外,我还有个私底下的想法,那就是谁去的地方多谁牛逼,谁鸡巴最大。现在我去外地玩多是扑朋友喝酒而去的,就算有什么新鲜的风景,也不过是当成下酒菜。事实上哪儿和哪儿也都那么回事,或者说,与我关系不大。我也想过,就这么成天喝酒就满足了,是不是低级了点,不过是小玩意?得出的答案是:先这么玩着,小的觉得不够了再玩大的。总之我觉得人干什么都是瞎忙乎,不是根本,既然简单的啤酒就能能打发无聊的时间并让自己快活,那就这么喝着。我就先把啤酒瓶里的看似荒诞但简单无害的快乐当成根本了,当我发现它不是根本时再说。当然,不管什么东西,我也都不是非要不可,――没酒时我就不喝,忍忍呗,当然,找啤酒喝相对而言比较容易简单,至少比“成功”“出人头地”之类容易简单,不让人累。我也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什么东西失去后会另我痛苦、难过、忧郁、伤心,我真的找不到。友情?朋友多的是。掰了一个还有其他人。何况掰了也说明咱们不是一路人,掰了就掰了,没什么可惜。亲情?大家都照自己想活的方式活着,谁和谁似乎没什么相关。爱情?这个就更扯蛋了。总之,在我眼里,啤酒最纯粹,它不会要求我怎么怎么着,非得让我顾忌它怎么怎么着了,按照它的意愿行事。那么喝酒有害健康呢?我觉得无所谓。不抽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的人年纪轻轻得绝症死掉的多了去了,――这事可一点谱都没有。我宁愿相信,你不惧怕疾病,疾病也不来找你,即便来找了,很快也就过去了。即便啤酒毁身体那又怎么了?我把身体交出来,我把命摆在桌上,你来拿走吧,我怕什么?!我承认我偶尔想念一些人。我的解决办法就是找他们喝喝酒。我也承认我偶尔想念一些姑娘,但我并不非得和谁好,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你们找你们想要的人过日子去吧。我也想,如果我所有想见的人都在一个地方的话,那我就省了不少坐火车的功夫了。当然,也就想了一想而已,到处看看也没什么不好。我在旅途中也偶尔思考。比较多的一次是在广州。那时我从海口坐长途车到了广州郊外的高速路就下车了,沿着路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来我就住在仑头江边的一个小村里,呆了大概一周。那阵我和一个叫落魂的哥们每天晚上都在江边大树底下的露天摊上喝酒,不多,一次也就一到两瓶白的,外加几瓶啤。他和我五六年前有点像,那就是喝高以后一头扎进电话亭给姑娘打电话,半小时到一小时才出来,内容大概是我爱你我想你其实我一直没忘记你之类。还有另外一个叫晓林的,有点傻逼,不陪我喝酒但经常在早上把睡得迷迷糊糊的我弄醒,说你看外面,下雨了。――我正在睡觉,外面下不下雨和我有关系吗。他们也常劝我去广州城里看看,但我没去,每天只是沿着环村路散散步,微风阵阵而空气新鲜。当时我想,人类文明都是建立在一个框架之内的,那就是人类最牛逼,鸡巴最大。而工业大生产更操蛋,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人类的劳累时间也变得更多。我也想过,回以前住的小村庄呆着喝小酒,偶尔会朋友,行吗?――年少时我住在一个火电厂,当然是在郊区,附近都是山山水水、稻田梯田和农民的木屋。我喂过猪,每每端着一盆猪食进去,原本睡得呼噜朝天的猪猡们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就肃然起立,然后围着猪食盆哗啦哗啦一通乱响,那猪食溅得满地都是。不好意思的是因为茅坑就在猪圈旁边,每每我去上厕所可它们以为是开饭了,于是乎一个个哄地全体起立,呆呆地望着我掏出那玩意,观察了半天发现情况不对,于是垂头丧气地趴下继续睡觉。好在那时我年纪小,撒尿经常不规矩,随便在马路边上解决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没怎么麻烦猪猡们太多。就是现在我撒尿也不怎么规矩,酒后随便在大街上或道边的大树底下解决也是常有的事。相信像我这样的人肯定不少,所以离饭馆较近的树总是比周围的茂盛。我养过兔子,常放它们去河边的草地上吃草,也常趁夜色去附近农民的田里偷白菜给它们吃,――那地里的白菜越长越少。我养过狗,放过牛,也喂过鸡鸭鹅,其中鸡我最不喜欢,唧唧歪歪的烦死了。鸭子我喜欢,尤其是小鸭子,毛茸茸的黄得发亮,走起路来步履蹒跚东倒西歪的挺有意思,时不时跌倒也是常有的事,等到长大了也挺有意思,――它们下蛋经常不老实,不乖乖地下在窝里,经常下到休种的田里,第二年春耕时农民老能挖出鸭蛋来。我看过瓜地,在池塘里养过鱼,春天也常去山里采蕨菜和竹笋,还有一种灌木上的红果子,小拇指头大小,甜甜的很好吃,但它的枝条上长满了刺,需要小心。还有山茶树上的果子,但是只有蜕了皮的才好吃,不然太酸涩,――每次我们都能装满一麻布袋。不过我考虑的结果是暂时不能这么过,――当地的熟人们肯定难以理解,认为我“没出息”“神经病”“不好好搞钱,回来当什么农民”。这倒没什么,只不过人人都这么问我我解释起来太麻烦。我最讨厌对人解释什么。反正我肯定是胸无大志,也不想出人头地之类,写作上我也无意于有什么建树,――我只想干我喜欢干的事情。我这么想是不是太猥琐?至于读书这回事,我觉得一切书本都只是打发无聊时间的消遣。或者出于好奇,或者出于喜欢、感兴趣,总之,仅仅是打发无聊时间的消遣。当然,也会小长见识,但以宇宙之无穷,人之见识极有限,谁比谁多一点也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世界大了,还有比书本更重要的东西。另外,我认为这世界也没什么大事,只要你胸怀宽广,大的就小了,小的也就微近于无。911太小,火星撞地球也没什么,哪怕你宇宙大爆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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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酒后常失忆,平均一周一次。所以经常次日得找清醒的人问:我昨天怎么怎么了,究竟怎么回事。然后人就告诉我怎么怎么了。对此我觉得好玩又觉得奇怪,――似乎某一段时间我完全不存在,至少不存在我的记忆里。事实上现在我对很多事情都感觉苍茫,如果不是为了把自己彻底的交出来,我可能根本就懒得花心思写这本书。我酒后常睡大街,或者路边的草地,前后大概睡过四五十次。好象也没什么,不存在“安得广厦千万间”的问题。我也常看见有人住在立交桥的桥墩上,――北京就有不少,在洛阳也见过。当我看到林立的高楼时,我总感到一阵困惑,怀疑我看到的是不是啤酒的泡沫。我也曾经想过,这世界的快乐很多,远不止啤酒。比如说,你通过数十年的奋斗,终于成了伟大领袖,站在天安门城楼上把手一挥,而下面的几百万人就欢呼雀跃,这时,你感到一种强烈的自豪感、成就感和无与伦比的快乐。但是我想了一想,这么干太累,而且,领袖们都很勤奋,聪明,有才智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我骨子里庸懒、愚钝,没啥社会责任感,只想做个小混混。还有,领袖就是领袖,一百年里只能出那么一两个,出多了这世界就很难办,如果人人都想做领袖,那还不打个头破血流,如果人人都做了领袖,那谁来做群众,谁来做小混混啊。我想,懒惰是人类的天性之一。我对懒惰的定义是,比如你要去一个地方取一个电灯泡,有两条路,一条路是直线,500米,另一条路是曲线,1000米,人的天性就是走500米。当然,有人可能说,特想走走,或者看看风景,所以选了1000米,那么我要说的是,你取的不仅仅是一个电灯泡。所以,我懒惰我自豪。但我怀疑有很多人没找到天性。现在的我,对走路不再有概念。因为在我的印象里,走路,也无非是换个地方换一拨人喝酒。除了喝酒的人和事之外,我能记住的,还有一些之前未曾经历的事。比如说,有一次在旅途中,10瓶之后却惊奇地清醒的我,在一个并不便宜的洗浴中心,和一个老妓女麻木地玩了三回。那次我和阿坚是去的滦县。在火车上喝了六瓶,会了先到的张弛,转了转老城,观了滦河,在老县衙的老街拆了几个蓝底白字的胡同牌子,然后就直扑一家小饭馆吃当地特色的红焖兔火锅,那是一对老夫妻开的,好吃也便宜,一整只兔才30块钱,白菜、豆腐等免费。啤酒稍贵,3块,掷骰子玩,喝了十来个。早已探明地情并开好房间的张弛领我们去睡觉,早上五六点就下楼吃早点,又喝了十几瓶。乘上回北京的火车,在车上又喝了几瓶,然后我与阿坚在燕郊三河先下,吃涮羊肉,一个锅底20,啤酒免费,不好意思多喝,每人喝了大概4瓶,就去一个叫“鼓浪屿”的洗浴中心洗澡去了。阿坚先洗完,去了楼上大厅休息。我洗完长发随后而至,见堂中央有大屏幕电视。阿坚见我即说“处长来了,我先走”,弄得我一头雾水,莫名其妙。我麻木地找了张床一躺,身着的蓝色浴衣是纸糊的。右首有姑娘在拉客,左首长沙发上或坐或卧十几个年轻小姐,热情洋溢地看着电视。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走过来和我搭讪,我说来四瓶啤酒。她陪我喝着,送了旁边的小姐几瓶。她一口猜中我和阿坚是写东西的,又说阿坚刚进来时吓着了她们,――光着膀子,把毛巾挂在肩上,还以为是老农民下田。我开始唱着歌儿,她们在一边和着;我举瓶说,“亲爱的,干杯!”,她们也举瓶笑笑,“亲爱的,干杯!”那位妇女开始怂恿我上楼去。我说别着急,我头发还没干。她又让我猜她年纪,我看她至少35了,但又不好意思实话实说伤她心,就说27。她便一脸严肃地说伸出三个指头,说我30了,后来又说,跟你说实话,其实你猜得对,我27呢。
那天我并不想办。可她老怂恿我,我身上又还有点钱,就当做帮人家一个忙吧;和年轻姑娘办没啥新意,我还没和30岁以上的大妈干过,于是就她了。在楼上,那位妇女在我身上翻腾着,我上了几次厕所,然后又喝了几瓶。她说她叫“小玉”。回到住处,似乎非常亢奋,开始不停地问阿坚,“我是不是有点神经病”。――这是次日阿坚告诉我的,我只有不多的一点印象。起床,为究竟要不要兑现昨晚的约定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把“小玉”叫了出来吃了个早饭。然后我说,我们再找个地方呆一会儿。――这话我说得很压抑也很被动,因为我觉得好象不再去搞一搞就好象没有顺从她的心意很对不起她似的。于是,在包间里,摸着她那耷拉着的像一只漏气皮球般的乳房,我开始感到厌倦。完事之后,我躺着望着窗外,她问:你在想什么。我说没想什么。我想什么,她永远也听不懂。
后来,想起她说的另外一些话,我感到麻木。就这样,我又接着去了通州。那次我没戴套。事后我有点慌,后来果然撒尿时疼了,只有在酒后的麻痹状态才感觉不出来,于是猛喝啤酒,又打电话问一个常给我钱的小护士,她说你赶紧多喝水,以后除了自己的女人,一定要戴套。我大喝了两天水,居然就治好了。记得开始不疼的那天是玩音乐的罗勇和丹牧请我喝的酒,我狂松了一口气,喝得特畅快。我也跟阿坚说过这事,他说:她可能是个妈咪,管手下那帮小姐的,很久没做了。她见你这么年轻,也想舒服一下,把你当小宝贝了。她肯定知道你特别健康,就没让你戴套。我说:她一口一个小宝贝小老公什么的,还跟我掰嗤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恶心死了。但她口技真不错,吹箫一流。后来我想:她那话说得没错,果然是锄禾“日”当午,一夜夫妻百“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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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啤酒主义的荒诞快乐1在北京我一般住在琉璃厂西街南边的一间平房里,出门奔赴酒局一般是骑车。可自行车老丢,我在北京前前后后丢了大概六七辆。碰上没车也没钱时,那就只好走路,或者坐公交车,――我非常不喜欢这种玩意,又挤又吵,而且速度奇慢,尤其是西单北大街一带,不管是出租车还是公交车,几乎都是以0.01米每秒的速度蠕动前进。而且很多酒局喝完都是深夜和凌晨,若没自行车也没钱时,就懒得走,或者在大街边上找一草地睡一觉,或者硬着头皮打车,――到了目的地下车就跑,――出租车司机都不敢动我,怕附近埋伏着同伙,趁他追我时把车开走。而且我还会耍点小计谋,比如向车尾方向跑,――出租车没法掉头追,或者翻越栏杆跑到马路的另一侧,然后,溜进小胡同。当然,更多的情况是我一下车直接就跑,根本就不用玩什么花招,司机还没反应过来,我就已经无影无踪,――以百米12秒的速度,何况酒后还会超水平发挥。这样的事我不常干,也就三四次,都是喝高的情况下,――没高时我不敢干这类事。而且我也有点担忧,如果干多了的话出租车司机会口耳相传:大家留点神,晚上12点到早上3点这个段,有个长头发的会打车到琉璃厂西街一带,大家千万千万要注意,别让他跑了!反正有一次我路过胡同口的小店时,店主就问:昨天晚上你跑什么呢,有人追你?我一听这话就知道,昨天我肯定逃出租车的单了,于是笑笑说:没有没有,我就是喝多了,瞎跑。店主就说: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有人追你呢!如果没酒局时,我就在附近的小店买几瓶带回屋喝,一块五一瓶,成箱拖走的话还可以更便宜。刚开始每瓶还要5毛钱押金,混熟了以后这5毛钱也省了,有时候只有6块钱了,也大模大样往柜台前一站,喝一声:老板,来四瓶啤酒,两个凉的,两个常温的!有一年的冬天在屋里喝得最多。那时天非常冷,夜里最低气温到了零下十二度,屋里的水管都结冰了,每次取水都得先用废报纸烧几分钟。我和阿坚便不常出去,而是蜷在被窝里对喝。那阵我也没钱,但把在洛阳捡到的手机卖了,又去北大摆了个小地摊卖了二百来本藏书,全换成了酒,拖一箱是常有的事(24瓶装),少的也有十瓶八瓶。但那酒特凉,喝得直打冷颤,牙关响个不停,每杯下去都要咬着牙长长地“啊”一声。我们一次大概每人喝个5到8瓶,除了干喝外,也玩飞刀赌酒,――把一块木板搁在墙上,隔个三四米用刀扎,谁掉下谁喝。但那刀特钝,切豆腐都有点困难,没几次能扎着,基本上把把喝。记得有一次阿坚喝得尿了炕,而我喝得昏睡在床后突然站起,对着阿坚睡的床撒尿,结果第二天他的被子和鞋都结了一层冰尿,而我对此完全没有印象。骑车出去喝酒最是惬意。尤其是几个局连着的时候,从这个局骑到那个局的过程刚好解了些酒,最适合持续作战。但是也有苦的时候,比方说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骑车去中关村一带看我的一个女朋友,然后再回来,――来回20多公里,这时往往在丰台的望松又打电话招我过去喝,于是又骑过去,完了阿坚又会来电说在哪哪哪,于是又骑过去喝,完了再骑回家睡觉。如此下来一天就得骑六十来公里。有时我也骑到通州武夷花园的古琴大师波哥家喝,――单程就有20多公里,还得骑回来。有一次那车后胎坏了,于是我把胎全拔了下来,光骑着车轱辘过去,――那车一路咯噔咯噔乱响,我胯下都疼得快冒烟了。请我喝酒的主要有高星、罗艺、张弛、望松等人。其中和望松喝酒特别些,――咱俩一般都是单喝,每人每次5到8瓶,而且有一茬没一茬地聊天。有一段他老招我过去,一周两次甚至三次,以至于她老婆意见相当大,说:小招小招,你这名取得真好,把他的魂都招走了,成天请你喝酒,自从你来了北京,我就没和他睡过觉!有一次她还专门打电话给我:你让他回来,别瞎喝了!我要他好好陪我几天!事实上我和望松是不打不相识,直到我们打过一次架之后,我们的啤酒友谊才格外牢固,而在此之前我们不过一两周喝一次。那是在一个朋友家,每人喝了六七瓶之后,他突然说要打我一顿,理由是我不负责任,把他的一个女学生搞了还不戴套。我说:你凭什么说我?你身为人民教师,有老婆有孩子,还把一个初中女学生搞了,你丫就是一不负责任的人!望松一拍桌子,勃然大怒:不是初中,是高中!然后我们就打了起来。和高星、张弛等人喝酒就不一样,刚开始还随便说说话,到后来就压根不说话,就是玩酒戏赌酒,输了喝半杯或一杯,但有些游戏特狠,有时一人会连喝五六杯。比如:A 转勺。把勺子放在盘子上一转,勺停时勺柄指着谁谁喝。此游戏简单实在,工具简单,餐馆肯定都有,但最好是磁勺。缺点是有时候指向不明,好象偏着这个人,也好象是偏着那个人,给喜欢赖酒的主留下了发挥空间。好处是对于惧怕它的人极具心理压力,比如说望松,原本喝个五六瓶没事,但是一转勺他就紧张,生怕勺指向他,盯着勺子眼神乱晃,没喝也像喝了三杯似的,等勺指到他,就像最后的枪响,死刑的宣判,没几把他就晕了。这也是检测人对命运的态度,――勺子一转,在谁面前停下都是天命,你不要害怕命运,而要高兴地接纳它。换了我,我会非常高兴,――老天喜欢我,让我多喝一杯呢。就算你不好喝酒也得笑脸相迎,就好比你是一个小姐,谁能保证每次迎接的都是自己喜欢的英俊小伙呢。B 掷骰子。比如说,大的喝,小的喝,红的喝,蓝的喝,二三喝,五六喝,等等。玩狠的可以说两两相邻的喝,立即执行,如我掷了一个三,谁掷了四,我就和谁喝一杯,谁又掷了二,我又和谁喝一杯,如果大家都和我相邻,那我就得喝一圈了。如此下酒最快,往往一轮下去三四瓶就没了。这游戏道具简单却又变化无穷,可以随时想出新主意,比如说别人只想到掷一次,我说掷两次,自己掷到的两个数相邻即自罚一杯,――这就是挑战自我啊。缺点是必须事先买一个骰子。C 转车轮。把一个废了的自行车轮搁在地上,绑上有颜色的布条,啪嗒一转,布条指谁谁喝。这个游戏缺点明显,那就是工具太大,只能在家里玩,你无法想象我去喝酒时背着一个大车轮上路,然后把一个大车轮搁在饭馆里转。D 斗虫豸。拿出一个活的东西,比如蛐蛐、螃蟹、螳螂之类,搁在大家中间,十秒种后,虫豸爬得离谁最近或头指着谁谁就喝。或者把一个蛐蛐放了,谁先抓到谁不喝。也可以一人逮一个虫豸,喝令它快跑,谁先跑到终点谁的指挥官牛逼,不用喝。最后到达或往相反方向跑的,其指挥官傻逼,要罚酒。这个游戏的缺点同样明显,你无法想象我出门喝酒时随身带着螳螂螃蟹或者蛐蛐,就算带了在饭馆里也没法弄。缺德者也可以弄,比如吃饱喝足后把一个螳螂丢进汤里,一拍桌子大喝一声服务员你过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E 转城砖。在明代皇城大砖上标上箭头,一转,箭头指谁谁喝。好处是解酒,――这城砖一块有20公斤重,转一两把还行,转多了肯定出汗,也就解了酒。而且对张弛之类的胖子是一种极大的考验。坏处更加显而易见,你无法想象我出去喝酒时带着一块20公斤的家伙上路。F 打电话。翻出电话薄,逮着谁给谁打,赌他(她)开机不开机,是否接电话。缺点是有把朋友当玩具的嫌疑,尤其深更半夜之时,容易得罪人。阿坚最喜欢玩这个,以至于有人下了严重警告:以后夜里别再给我打电话!否则我跟你绝交!(否则我不再帮你打流水帐!)所以好一点的办法是守株待兔,也就是有电话或短信来时,猜对方是男是女。有一次,夜里十一二点了,一个姑娘老给阿坚发短信打电话,以至于我连输了五六把,暴怒之下的我把那姑娘骂了一通,不乏侮辱下流之辞,于是那个姑娘再也不理我。这事是我不对,人品可见一斑。G 猜棍。桌上有多少人,即拿出多少根牙签,从中任意拿出几根让人猜,猜中者喝。这游戏工具简单,一般饭馆都有,而且也是心理战,斗智斗勇,比如阿坚最喜欢猜一,你逮着一让他猜基本上把把中。这本书出来后他肯定就有了防范,不用让他猜一了。H 划拳。好处是工具简单,人人都有。坏处是不少人不会,只能玩锤头剪子布。I 猜烟。掏出一盒烟,大家都拿在手里晃晃,然后猜里面剩几支。猜得最离谱的喝。J 叠纸片。每人发一张纸片,可以任意折叠出自己想要的形状,比在同一高度做自由落体运动,看谁着地最慢或最快。也可比谁掷得远。这游戏玩过几把后就摸出了规律,只能骗骗新来的非物理系的。另外还有不少酒戏,但解释起来太麻烦,只有实战时才觉惨烈好玩。比如一堆人出拳头或伸手掌,拳为零,掌为五,一人喊数,喊对则下家喝。有一次我接连抓到张弛,一次五杯,两次四杯,好几次三杯,――他迅速喝得到卫生间吐去了。――估计他再也不愿意做我的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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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和张弛初次喝酒是在一家新疆餐厅,具体地址我忘了,反正是在大钟寺附近。他最惹人眼球和令人羡慕的是那圆滚滚的大肚子,――像个小板凳似的,每次喝酒他都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把两手搭在肚子上,――真舒服。他最喜欢唱的歌是:高星在洗澡,是被我看见了,火红的XX呀还有一撮毛。总之那次我老摸他那圆滚滚的大肚子,惹得他非常不高兴,说你别摸我肚子,你别摸我肚子。果然,有一次在花园桥附近的大连海鲜他就按捺不住了,――我拿着杯大二咣的干了,说谁不喝谁是王八蛋。张弛一听,拍肚而起:小兔崽子,我要打死你在这!当时的场面比较混乱,我也忘了后来怎么了,总之张驰似乎砸了几个瓶子,而我被人架走了,到门口时随手操起一个盘子砸了过去,――偏得太远了,压根没砸到他,不然他非拼命不可。后话是他这人喜欢挑拨离间和幸灾乐祸,比如说我在海南时,他就在电话那边说:老周如果打你,你就用瓶子拍死他。高星则书画、诗歌、摄影、收藏四项全能,但他最伟大的作品是他的大女儿高山流水。所以我酒后常信口胡诌叫他岳父,让他把高山流水许配给我。惹得他有一次急了,愤怒地警告我:以后你别再提高山流水,不然我跟你急!也有一次他说:你别老管我借钱啊。但是后来有一次我又提了高山流水他也没急,――我说我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喝死阿坚,第四个五年计划是讨高山流水做老婆,然后吞并你的家产千壶斋。那天是在琉璃厂西街的一个露天小馆,玩骰子时我说掷到两两相邻的喝,立即执行,可他不愿,说不公平。我解释了半天,终强行玩了十来把,――那酒下得特快,终于他忍不住了,拿起骰子往屋顶猛地一扔,然后仰天哈哈大笑,连人带椅摔倒在地,把旁边的两辆自行车撞倒了,而且缠在一起半天分不开。我说你瞧,这俩车缠在一起难舍难分,不就是我和高山流水吗。然后阿坚从兜里又摸出一个骰子,继续喝。另外还有一个叫颜松的哥们,酒量很大,是原大头鞋乐队的主唱,盲蜂酒吧的老板。记得有一次在朋友家喝,我们喝啤的,他喝了一斤多六十多度的蒙古草原白。于是我送他回去,当时已凌晨两点,没了电梯,我扛着他下十二楼。颜松很重,我扶不稳,大约在十楼双双跌倒,滚了下去,他的头撞在墙上,砰然有声。大约在七八楼时,他突然把上衣脱了,说不要了,随手一抛。然后他开始脱裤子,我拦不住,直到只剩一三角裤。他说要我也脱了,于是我俩仅穿一条三角裤直至一楼。出了胡同到了大街时,他突然说不回去了,咱回后总吧。我说好,扶他转身。不料他看到路边大楼施工处的烂泥堆时兴奋异常,大步踏将过去,我拦不住。然后他双脚陷泥里,拔不出来,我一边帮忙也不行。于是我叫了一巡逻的小伙子小薛一起把颜松拉将出来,扛回朋友家。颜松非得拉小薛喝,小薛趁他上厕所溜了回去,因得上夜班。颜松说怎么我衣服没啦?我说:被你扔了,大概在七楼。于是阿坚送了件上衣给他。他一摸口袋说我手机怎么也没了?我说:不知道。待会你去楼道找找。然后他又说要回去。然后便一人回去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下落不明。另外他还喜欢酒后胡来,比如在宾馆打炮、次日赖帐,人家要一小孩上楼叫他妈下来看看是谁玩的,一拔人都瞪着眼睛准备看美女时,下来的是一三十多岁的黄脸大妈。后来他专门找我解释了这事:妈的这完全是张弛造的谣,搞得我很被动。――我喝多了根本就不想玩,可那女的老摸我,又拿着我的手摸她,我说我没钱,她说没事,我见她下面湿得一塌糊涂,就想既然这么着那就帮你一把,――是这么回事,我还说了我没钱。在北京,除了这些常在一起喝的人外,还有些不常喝但值得一记的人:A 朱老剑客 写作爱好者,酒量不大,也就四五瓶,但是敢喝。偶尔来找我和阿坚喝酒,来一次醉一次吐一次睡一次后悔一次失忆一次,次次如此。B 小俊 顶针乐队吉他手,主唱,写词及曲,也写诗。江苏泰兴人,本在徐州师大念物理,后转中文,花转系费一万二。学费及住宿费六千没交,全买了乐器组了个乐队,演了四场即告散伙,平均下来一场一千五。大二时一次烂醉后,在一个洗浴中心被一个小姐麻利地结束了处男生涯。在《妈妈》里,他唱:“妈妈,请收回你的爱吧,这爱,已将我撕裂啊。”他和我住在一起一个月,天天喝,常让他吐得够呛,终于落荒而逃,临走时说:我必须搬走。你和阿坚喝过之后还能写东西,我喝多了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没法写歌。C 杨府 作家,为人豪爽仗义,常常买单。每次开头必然说:我今天还有点事,不能多喝。然后,跟人说:来,我跟你喝一个。一会又逮着一人,说来,我跟你喝一个。然后,迅速喝大。D 海默 作家,书商。喜欢握手和烤火。――有一次阿坚喝大后搬回一个特大的缸,得有一百斤重,也不知他怎么弄回来的,总之第二迷迷糊糊起来后,只能感慨酒后总有奇迹发生。我嫌这缸太大,搁在屋里占地方碍事,又没啥用,想把它弄走,可试着搬过一两次,可它丝纹不动,只好作罢。一年冬天海默见了这缸,非常高兴,于是去外面拣了不少木头丢在缸里烧火取暖。另外就是琉璃厂西街最西头有家成都小吃,啤酒2块,我和阿坚常去。那老板娘丰满,海默最喜欢和她握手。于是每每我和阿坚在那喝又没多少钱时,就给他发个短信:我们在你最喜欢握手的地方。大概两回他能来一回。E 何勇 摇滚歌手,能喝一点但千万不能让他喝多,否则容易暴怒打人。有一次他就抓住我头发把我按在沙发上,说小兔崽子你给我老实点。这是轻的,严重的有一次他把阿坚打倒在地三次,脖子上满是血,旁边有三桌客人逃单。110来了,他敢摸着警察的腮帮子,说有本事你抓我。又掏出二百块钱给警察,指着阿坚说:你们帮我把这老傻逼抓走!也有一次他说阿坚是他爹,我是他儿子。他对我很好,借给我几次钱,有一年的除夕还让我去他家过年,喝啤吃涮肉。F 白霖、刘雯 前者是年乐队吉他手,主唱。有次在一个酒吧搞诗歌朗诵和摇滚演出,有首歌他来来回回就唱着那么一句:我操他妈的国旗,我操他妈的国旗!后来我就这事问他,他说没有,我可能听错了。他的演出很激情很投入,有一次故意从桌子上摔下来,猛地摔在地上,后来那手鼓起一大块,像是怀了孕。其女朋友刘雯是诗人,诗歌朗诵时非常疯狂,但我觉得那并非朗诵而是嚎叫。他们俩都对社会抱有极大的愤怒,其精神和坚韧没得说,但我觉得那劲使得不对。他们也老在博客提“钱”的问题,见人挣钱就愤怒,“庸俗”“麻木”“没理想”什么的,有点以穷困就是牛逼的意思,――我觉得没必要,人家愿意怎么样是人家的事,想过宽余的物质生活无可厚非,再说了,没钱你吃什么。G 螳螂 一个小干部,为人仗义,回回买单。我戏称:你放心,以后我们会给你开个证明,你是带着任务打入敌人内部的线人,清洗时绝不会清洗到你。H 丹牧、罗勇 一个乐队的,名儿我忘了,其音乐不错,阴森冷艳如幽灵。丹牧主唱,写词,长得真小巧,1米5的样子,才60斤,也有人叫她“小袖珍”。罗勇编曲,光头。记得有次阿坚介绍丹牧给张弛公司当秘书,结果后来我与丹牧罗勇喝酒时,丹牧说:他妈的张弛那个死胖子,要强奸我!我说:不会吧。怎么回事?暗想他那么胖你怎么瘦这事儿怎么弄,――光他那肚子就有你的两个重了吧。她说:妈的他把门一关,还挡在门口,非得和我干那个事情。我:啊?那后来怎么样了?她:我把门打开就跑了。妈的下次非得找人打他一顿,死胖子。罗勇说:是啊,太操蛋了,下次找人打他一顿,打完就跑,谁知道是谁干的。我说:对,就在花园桥他公司门口等着,你们也别出面,就告诉打手,只要看到一个戴眼镜的胖子,冲上去用麻布袋往头上一扣,打完就跑。放心,他肯定追不上,――他太胖,只要给打倒了,爬起来都得三五分钟。罗勇又问:妈的阿坚不会是拉皮条的吧?我说:没有没有,绝对没这回事。I 吴笠谷 古砚专家。他住在我和阿坚的小屋对面,即琉璃厂东街,有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月)几乎每天都请我和阿坚喝酒,地点都在和平门一带。他刚开始喝酒特豪爽,每次都一杯干,说自己习惯这么喝,――那时他还不知道咱们能喝,于是喝着喝着哇地一声直接吐在餐厅了。后来他请我们就只半杯半杯地干,然后又改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说你们多喝点你们多喝点。――就像一个学生,本来想做全班第一,所以学习非常刻苦,谁知道到最后发现自己只能排倒数,于是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学习上就懒惰起来,得过且过了。再到后来,他终于发现咱们这帮人根本就是成天喝酒,天天这么豪爽,不务正业,于是再也不主动请我们喝酒了,除非我们厚着脸皮叫他。还有就是他的一个前女友,叫慧芹的,那一阵他们正在闹散伙,那女的便请我喝了三四次酒,在我面前控诉吴笠谷:那时我在餐厅做服务员,他和我好,我说我没文化,你可要想好了呀,现在七年了,以前他说了结婚的,可现在又说咱们不合适,要和我分手,可他以前怎么不说不合适呀,他说给我十万块钱,可我不是要他的钱呀……我在一边听着,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破口大骂吴笠谷:这事绝对是吴笠谷不对!……@#¥|%&×!!……@•#%―&***!!!……有一次我喝高了实在没辙了,只好把他带进屋,说你跟阿坚说,阿坚帮你解决!后来这伙算是散成了,阿坚估计是给了二十万。然后笠谷又换了一女友,是一家叫庭院深深的餐厅的服务员,于是我们管她叫“庭院深深”。――我也觉得奇怪,怎么笠谷这么喜欢服务员?反正庭院深深长得不错,身材也很苗条,可跟了笠谷之后迅速变胖,每见她一次就见她胖一圈,也不知笠谷老喂她吃什么宝贝玩意了。估计是吃避孕药吃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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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要一个叫小力的家伙,此人是干什么的还真是很难说清,阿坚给他的定论是“半同性恋半疯子半小偷”,反正是莫名其妙的事情一大堆:A 我们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宣武门南边的卤煮小肠认识的。当时阿坚喝高兴了,开始引吭高歌,把他给吸引了过来。阿坚又非得把大棉袄送给他,――这是阿坚的一项痼疾,喝高了之后逮着什么就送人什么,我拦都拦不住,没别的可送就送衣服,所以经常酒后光着身子回来。比方说有一次他脱了自己的红衬衣送给丁天的老婆,可人家一闻,都穿臭了,就没收下;还有一次他把一个皮包和一个U盘送给一个大妈,――那大妈长得也太触目惊心了点,事后阿坚非常后悔,说你怎么不拦着我点,我说我根本拦不住,你非得送人家。总之那一次小力也逮着一个什么东西送给了阿坚,然后就坐在一起喝酒,就这么认识了。事后我和孙民推断,这家伙肯定是个同性恋。阿坚说:有可能。他对女性只是彬彬有礼地亲亲手,却叭叭叭地亲我的脸。再说他还蹲过几年监狱。B 有一次他来找我、阿坚、孙民喝酒,自己却又不肯喝,只是在房间里到处乱转,并且拍出三大册自己的相片给我们欣赏。这一举动给我们的感觉是这个人莫名其妙,是不是有病。更加有病的是,他甚至还抽出了一张送给了孙民。于是,照片背面赠言上的一句“亲爱的XX”成为我们说笑的谈资。比如说有一次无意中酒杯搁在照片上了,阿坚慌忙拿起照片说哎呀对不起把你的亲爱的压着了;比如说孙民要去海南了,我激动地拿起照片说孙民你把你的亲爱的也带去。只不过,后来孙民告诉大家说:就是小力在房间里乱转的那晚,他挂在墙上的衣服兜里,少了三百块钱。我说,是啊,人家牛逼,鸡巴大,你以为那照片白送你啊,一张值三百块钱呢。C 他喜欢三更半夜开着大摩托跑到我和阿坚住的小屋,有一次是三点,有一次是四点。――那摩托还叮叮咣咣音乐开得特大,邻居都给烦得受不了。并且每次他都无一例外地带着个大包,在小屋里见了什么就逮着往里面塞。同时,又送给我们一堆东西,比如:衣服,鞋子,香水,怀表,CD,被单,围巾,烟斗,梳子,镜子,洗面奶,洗头液,剩饭剩菜,小二锅头。我和阿坚分析说,这些东西也都是他从别人家里拿来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小屋被他搞成了一个赃物流转中心。只是我们非常搞不懂,他每次都拿走一些,又留下一些,究竟是为什么。――他可什么也没赚呀。而且,还有一次,我们回屋时,发现一床红艳的被褥突然失踪,让我们担心他会不会下次开个大卡车来。更加让我不放心的是,有一次他居然送给我一包白色的一次性内裤。管党生就分析说,你要留神点,估计他这是想要搞你屁股。但我感觉他的赃物流转活动里吃亏的是他,因为我们那小屋除了书基本上什么都没有,而且大多是不想再看的书,――想看的书他根本看不懂,也不会拿。而他留下的东西,多少还能管点用。更重要的是,存在脑子里的东西,他没法偷走。D 有一次酒后,他把我带到广安门的小屋,说你快把衣服鞋子都给我脱了。我立刻感到一阵紧张。他说:快脱了,我给你换点好的。说着翻箱倒柜掏出一堆鞋来,指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说,穿这个,一千多呢。可是后来他又把那双鞋塞进衣柜里,翻出另外一双红的,说:你穿这个吧,那双太贵了,我舍不得。E 小力送给我一包类似胶布的东西,说你贴在那上面,火辣辣的,能干两小时呢。于是我和女友开房时用了一下,谎称说这上面涂了杀精剂,――双重保护,绝对安全。女友一听,说你对我真是体贴爱惜。结果我忙乎了半天,钟点房过了点都没射出来,――把我给急得啊,损失了三十块钱。于是找到小力,说你那玩意我再也不用了,我这穷人用不起。F 他喜欢掏出一大堆名片,说这是谁谁,我昨儿又见了谁谁谁了,并且完了还要加上一句:这个人你知道吧。这时我总是想到祥林嫂。有一次,他异常激动地说,昨儿在丰台哪哪,见了某三届世界冠军。这个某三届世界冠军,我听他对三个不同的人,说了六次。遗憾的是,他说的人名我一个都不知道,包括那位某三届世界冠军。G 有一次他突然掏出手机打电话:“喂?我。开大摩托那个。我不管你以前的事。我每个月给你三千块钱,你别做了。我们好好地过日子,可以的话我们明年就结婚。以前的事我不管,你说句话,行不行,啊?”我问:你怎么突然挂了,她最后一句说啥了?小力:不可能跟我。我:啊?小力:她说不可能跟我。我:哦。她是谁?小力:夜总会的妓女。我:哦。H 小力清晨开着大摩托敲吴笠谷的家门,说要笠谷给他刻个章。笠谷说好好行行,心说算怕了你了。小力拿到章之后,深夜打吴笠谷的电话,说要笠谷给他的朋友刻个章。笠谷说我忙我忙,我不是专门刻章的。小力又清晨开着大摩托把看门的十来只狗闹醒,说笠谷你给我刻的章怎么只有一个“利”字,笠谷说这一个字就能代表你。小力走了以后又打电话给吴笠谷,说谢谢你给我刻章,我请你吃饭吧。笠谷说不用不用,谢谢谢谢,对我们说烦死他了。小力趁笠谷不在家,劝他的女朋友说:你把笠谷的古董卖掉吧。女朋友说那可不行。于是小力拿了张纸留了个便条:“吴笠谷,你不是人,回到原始森林做一个平凡的野人吧!金晓利到此一游。”I 小力经常在乍暖还寒的早春只穿一没扣子的短褂光着大肚皮来小屋找我们,阿坚说你穿这么少开大摩托不冷吗?小力说:不冷不冷,太热太热。J 有一次小力带了个中年妇女进屋,对阿坚说这是介绍给你谈对象的。阿坚说谢谢谢谢。一个小时后小力起身说:坚哥,我先走了。今晚我先把她办了!K 漆黑一团的小屋里小力忙乎着流氓活动,一边喘着粗气问你多大年纪,下面说18。一摸脸蛋,全是褶皱;开灯一看,妈的38。L 我们经常转告朋友。千万不要带小力上自己的家,如果上了,东西一定要看管好。但是我不怕他,每每我和阿坚睡得糊里糊涂时他闯进来了我们也不管他,迷迷糊糊继续睡。――他一般会带几大包乱七八糟的剩饭剩菜,然后取一支烟点燃了叼在迷迷糊糊的阿坚嘴里,然后,突然离开。第二天起来以后,我们照旧谈笑,不必清点什么东西,――穷人就是舒服,不用老担心什么。M 此人回了吉林的老家之后就消失了,刚开始还打几个电话过来,后来还有一次说第二天就来北京找我们玩,后来却始终没有来,也再也没有联系。阿坚分析说:他可能犯了事给抓起来了,但是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没准哪天他就开着宝马接咱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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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酒后也常干操蛋的事。但我觉得这并非酒品不好,――酒前和酒后那个更接近本真?我觉得是后者。喝大之后,平时的社会规范和禁锢都不管不顾了,能做出平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所以这顶多只能说明我人品不好。比如说:A 有一次我在空酒瓶里撒尿,然后摆在桌上。古琴大师波哥倒了一杯喝了,说这酒不对劲,于是他女朋友小送接过去喝了一口,哇地当场吐了。对此他俩愤怒异常(但事后原谅我了)。也有一次我以半杯酒掺合半杯我撒的尿,阿坚和另外一个叫小晖的哥们都喝了,――一是原本就喝得多,味觉麻木,二是我的尿基本上也算啤酒,何况还掺了一半真啤酒,他们便没喝出来。还像还有一次酒后我和狗子干了一杯我撒的尿。B 有一次我酒后乱摸子鹏的女朋友或者说前女友小开,她极不高兴。还有一次,我和竖、张弛、阿坚等人喝完后,竖和张弛去卢沟桥看月亮,而我溜到竖的家里和他女朋友亲热,正亲热着呢,竖进来了,说张弛又不愿意去了(死胖子,尽破坏我的好事)。我赶忙把他女朋友放开。歇息了一会儿,竖就上班去了。然后我就爬到他女朋友的床上去了。但他女朋友太瘦了,根本就没有胸,――我的奶子都比她的大;耻骨也太突出,弄得人疼;主要是下面干干的,一点水都没有,我心想我若操她不就完全是泄欲么,也太对不住人家姑娘了,便没真操。后话是她把我喝大后勾引她的短信给竖看了,――我估计是想利用我挑逗起竖对她的爱。但那以后我和竖还喝过好几次,他也没对我怎么着,――真是一个好哥们,以后我有了女朋友或老婆也优先让他搞。当然,我原本也认为,我的女朋友或老婆爱和谁搞都是她的自由,我管不着,也不会伤心难过之类;她告诉我或不告诉我也都行。――最近在北礼士路高星家楼下串店喝时,高星告我:竖说,现在想明白了,在上海塌塌实实找个老实的女朋友过日子,不能再找文艺圈里的了,你们这拔人,惹不起,这是暗指你呢。我笑了一笑,――竖的诗不错,我记得的有轻轻的五十克拉什么的。当然我也有过猥琐的想法,比如我的前女友小笑,在没做我女朋友之前来我在交大南门附近租的地下室玩,我就和她玩点小酒戏,比如拿出床头的几本唐诗宋词,挑出几首自己会背的让对方背,背不出来的罚喝,意图是把她灌晕然后搞点事情。结果她虽然全输了,但每次只抿一小口,而我喝得急,不久就把自己灌晕了,压在她身上睡了一觉,――什么也没干成,憋了我一鸡巴火。当然我趁乱摸了她几把胸,平平的,想一想,还是自摸的感觉舒服。不过后来她终于还是被我搞到了手,――没带强迫,人家自愿的。再说了,强奸处女,天打雷劈,这事儿我绝不干。然后她那俩奶子就在我的抚摸灌溉下茁壮成长。遗憾的是后来我们散伙了,我算是给别人做了荒地开发、义务劳动。不过没关系,我这人,最乐于助人。还有一次是在菜市口西的小肥羊,有狗子、阿坚、小白等在场,那时候她也还没做我女朋友,我把她也带了过去,当时的想法同样是把她灌晕然后搞点事情。结果我还是不停地灌自己把自己灌晕了,趴桌而睡。然后她想扶我起来,结果一拉我我就身子猛地往下坠,咣铛一声整个脸砸在地板上。第二天我迷迷糊糊爬起来时对此印象全无,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痛,取镜一照,额头、鼻子、嘴巴全是血痂,近类小丑,像是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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