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倒霉孩子办个游泳健康证体检项目,有知道咋办的么

哈市游泳馆,有点吓人!--黑龙江新闻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主流媒体 龙江门户
 |  |  |  |  |  |  |  |  |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哈市游泳馆,有点吓人!
  近年来,在全民掀起的健身热潮中,于现代都市中四季如春的泳池里劈波斩浪、碧涛畅游,不但能健身,还可以瘦身减肥,促进身体发育。因此,手中握有一张游泳馆的泳证正渐渐成为都市男女老幼的一种新的生活时尚。目前,仅在省城哈尔滨,面向广大市民开放的游泳场馆就已经达到74家,在满足广大市民健身娱乐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体育产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游泳场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暴露了出来。近日,《法》周刊记者随同哈尔滨市体育局的有关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哈市的十几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了诸多问题。中山花园内的游泳馆因无证经营被给予罚款处罚,锦绣宾馆楼内的游泳馆当即被责令停业整顿……    游泳场所及救护人员大多无证  《法》周刊记者在连日的走访中发现,哈市一些游泳场馆主要是小区游泳馆未制定或执行相应规章制度,不但允许小孩单独进入泳池,而且对救生人员没有严格的上岗证审查。虽然有规定救生员要考取上岗证,要掌握系统的急救知识才能上岗,但据了解,这些游泳场馆大多属于无证经营、救护人员多无证上岗。  《法》周刊记者留意到,不少游泳场馆根本没有救护观察台,池边既没有标明水深警戒线,也没有出入池扶梯和明显的警示标识浅水区深度。一位泳场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我们这场地较小,虽然没有设观察台,可我们的救生员就站在旁边看,怎么可能出问题?”还笑着说:“像这样的游泳池,就那么几米深,淹不死人的,又不是什么水库大江大河,哪有什么危险?”  15日,《法》周刊记者随同哈市体育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的检查人员随意检查了几家哈市市区内的游泳场馆。在位于南岗区和兴路的锦绣宾馆楼内的游泳池里,检查人员发现,这是一家未经批准的无证经营场馆,并且现场的救护人员均无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的《体育经营活动专业人员资格证》,这家游泳场馆当即被责令停业整顿。另一家位于南岗区中山路沃尔玛超市附近的东方集团中山花园内的游泳馆也因无证经营被给予罚款处罚。    为省钱,泳池水一礼拜才换  《法》周刊记者在走访了哈市市内多个游泳场馆时还发现,大多数的游泳池都是采用循环水,也就是用同一池水经过相关设备过滤后又放回池内。  据业内一人士介绍,循环水其实是不能真正消毒的,只能起到过滤杂物、清洁水面表层的作用。大多数游泳场用肉眼看虽然清澈见底,但水其实未必干净。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标准中,氯、尿素、游离余氯的含量和混浊度是硬指标。循环水其实只是起到过滤的作用,使混浊度降低,另外三项硬指标是无法达标的。在这样的水中泡过,身上常会有沾上黏液的感觉,且头发会粘成一绺,这是因为尿素和游离余氯不达标,更不用说消毒了。为此较正规的游泳馆一般都是一周换两次水,每天换一半的水,然后洒碳酸钠消毒。在隐去姓名的前提下,几天前的一个下午,一位服务小姐向《法》周刊记者披露了一家宾馆游泳场的管理内情。据她介绍,她在这家宾馆当游泳场服务员已经3年,这家宾馆基本上是一个星期才换一次水。她给《法》周刊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目前哈市游泳池都是按商业用水实行收费,一个标准的游泳池一般长为50米,宽为25米,高为1.5米,那么一次装水为1800多立方米,每吨水为5元,另外还要加上排污费,那么每吨水的实际价格为5元多。如果每天换水的话,每天仅水的成本就要9000元,再加上其它的费用,没有10000元是搞不来的。所以一些游泳场为了省钱,一个星期都不换一次水,每天只是象征性地洒一些消毒的药物、捞一捞沉淀物,让游客们从视觉上感到干净罢了。    健康检查形同虚设  《法》周刊记者数日前在道里、南岗等几个区的几家规模较大的游泳馆,发现这些地方有许多人在尽情地游泳,场面十分热闹。在通往游泳池的大门口大都立着一块告示,醒目地写着“严禁心脏病、皮肤病、急性结膜炎患者及酗酒者入内”。  当《法》周刊记者询问其中一家游泳馆的收票员进场游泳是否需要办理健康证时,那位收票员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眼神瞟了记者一眼,信誓旦旦地说:“要进去游泳,不出示健康证我们是不许客人进去的。”然而,《法》周刊记者在旁边悄悄的观察了40分钟,发现到这里来游泳的人,买票之后都直接进了门,有些人的脚上和手臂上还有明显的皮肤病斑点。随后记者到售票窗口买票,售票员也不要记者出示任何证件,《法》周刊记者换好泳裤后一路畅通来到泳池内,没有人向记者询问或提醒什么。《法》周刊记者忍不住折回来问服务人员:“这墙上写的不准入内的人员,你们怎样判断并限制他进入游泳池呢?”服务员一笑说:“这就要靠自觉了,我们没有权力对客人进行检查,再说那样也显得不礼貌,客人会不高兴的。”一位游泳馆的老板在《法》周刊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接受了采访。这位老板说,目前游泳馆采用的是循环水,液氯通过循环水进入池中,对池水进行持续消毒。掌握好消毒药剂的配比,严格执行持续消毒,这已经是游泳馆付出的最大的努力了;而且在醒目的位置也有公告牌,至于有些人是不是有传染病,作为游泳场所的服务人员,很难对其进行判断,但是服务人员在更衣处一旦发现严重的皮肤病患者,是坚决不许入内的。  “有一些城市实行了健康证制度,作为游泳场馆是否希望执行这种制度呢?”该游泳馆的老板想了想说:“健康证制度?那由谁来体检呢?如果由游泳馆自己来把关,那么谁会拒绝送上门的客源?再说,实行健康证制度,那不是又增加了游泳者的消费成本了吗?”目前游泳场馆的“来者不拒”,客观上给“游人”埋下了健康隐患。  《法》周刊记者向哈市防疫部门的人士了解到,游泳池的水经过正规的消毒程序,再定时更新,可起到稀释病菌的作用,减少传染的机会。如果连体检这关也能省则省,很难避免因消毒不过关而使游泳者染上疾病。临床实践已证实,疱疹、癣疹这一类皮肤疾病,单靠游泳池里的余氯消毒是灭不了菌的,存在着传染的机会。  在哈市各大医院皮肤科,虽然医院很少接诊到因为在公共游泳池里游泳而被传染上了皮肤病的患者,但医生还是明确表示,一般来讲,过敏性的皮肤病不具有传染性,因此在公共游泳场所不太可能被传染,但是诸如红眼病、真菌类等疾病则极易传染,而办理健康证可以避免更多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    游泳场馆让不少市民很受伤  提起游泳馆,哈市某地下商城做服装生意的毛小姐至今仍是心里愤愤不平。她告诉《法》周刊记者,因为常去游泳馆让她得了性病,使她至今都无法面对家人和朋友。  据她介绍,自今年夏天5月份开始,她听从朋友游泳对身体有利的建议后便频繁地光顾某游泳馆。每到生意打烊后,她都会到游泳馆泡上一两个小时。除了有特殊情况,她几乎是每天必到游泳馆。然而才一个多月后,她就开始觉得阴部发痒,以为是天气炎热过敏的缘故,就自己买些“洁尔阴”和抗过敏药物来清洗和擦涂。谁想过了几天,患处不但没好,反而有浓液流出。她非常着急,就到医院看医生,经医生诊断,患的是淋病。当听到这个诊断结果时,她头上似挨了一记闷棍,简直要晕过去了。她怎么也找不出自己染上此病的由来,于是就跟医生说起经常去游泳馆,当被告知游泳池如果不认真消毒或不严格把关,也会使游泳者染上各类疾病,她这才恍然惊醒。  今年8岁的小李伟因为患上了眼病,今年难得的暑假感觉倒霉透了,好多的动画片和小人书都与他无缘。他的父亲李先生告诉记者:“都是不卫生的游泳池惹的祸。”据李先生介绍,因为放暑假时哈市天气炎热,孩子长了一身痱子。他便想到把孩子带到游泳馆去,这样不但能给孩子消暑又能锻炼身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于是他们夫妇俩只要一有空就陪孩子到游泳馆。可是没过几天,孩子就嚷着眼睛疼、发痒,他仔细一看,孩子的眼球里长满了脓疱,后经眼科医生诊断为脓漏眼。  据哈市某大医院皮肤科的一位主任医师介绍,氯消毒对大肠杆菌的杀菌作用较为有效,再定时更新,可起到稀释病菌的作用,但是不可能将所有致病菌杀死。如糠秕孢子菌毛囊炎等一些受真菌感染的皮肤病,单靠游泳池里的余氯消毒是杀不了菌的。尽管一些致病菌离开人体存活时间不长,但是如果经常在一些卫生条件不过关的游泳场戏水,就给病菌多次接触人体的机会,被传染的系数还是很高的。  另外,在游泳池里,不少人会喝上一两口水,如果里面有患有肠胃炎或是肝炎的人吐的口水,那么喝水者也会被传染上肝炎等病。哈市某大医院门诊已接诊了不下30例这样的患者,其中不乏染上脓疱疹和淋病者。  据了解,游泳时若不注意卫生,有可能染上流行性结膜炎(红眼病)、泳池热(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癣、传染性肝炎和性传播疾病等。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去游泳馆游泳要观察游泳场馆卫生状况,不要到不干净的游泳场所去游泳,以免身体受到病菌侵害。
    游泳场馆有“法”管了  目前,哈尔滨市体育局正在逐步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管理,已经会同哈市人大制定了《哈尔滨市游泳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初步建立健全了规范工作制度,并已经举办了两期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为70余名救生员颁发了《专业资格人员证书》,对20余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于10月10日发布的《哈尔滨市游泳场所管理暂行规定》也于近日开始执行,下面就是该规定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游泳场馆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游泳场馆,是指对公众开放的经营性游泳场、池、馆包括  城市居住区、宾馆、饭店、公园、度假村等内设经营性游泳、戏水场所。  第四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游泳场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体育行政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游泳场馆的管理。第五条 开办游泳场馆,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市区内大型游泳场、馆、池及宾馆、饭店、城市居住区配套游泳戏水场所由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  市区公园、度假村及其它游泳戏水场所,由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县(市)辖区内的游泳场馆由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  第六条 申请开办的游泳场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深水区、浅水区有明显标志或者隔离带,有专人负责,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40厘米。  (二)泳池设有两个高度150厘米以上的救护观望岗、四个以上出入池扶梯,配备适应需要的即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氧气袋、医药急救器械等救护器材,救护器材摆在明显位置,取用方便。  (三)开办夜场应当配备照明设施、水面照明不低于80勒克司,并备有应急照明设施,各种电器设备等应当保证完好随时可以启用。  (四)疏散通道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保障人员及时疏散。  (五)池壁、池底应当呈浅色,游泳池外场地,池底铺装防滑瓷砖。  (六)具有水循环过滤、消毒、吸底等设备,并有市级卫生部门及专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七)营业性天然水域游泳场,应当设立一个能够俯视全场的主观望岗和四个以上流动救护员,禁游区域应当设有明显的标志。大型天然水域游泳场应当配备救生艇。  (八)设有与容量相符的男女更衣室和存放衣物的格柜。  (九)有广播宣传设施和安全警示、《游泳人员须知》牌。第七条 申请开办游泳场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教练员、救护员等专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作单位的协议、合同副本;  (四)场所、设施、器材、资金等必要条件的说明材料;第八条 开办游泳场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控制每场游泳人数,人均游泳面积应当在2.5平方米以上,不得超员售票。  (二)建立救护制度。浅水区配备的救护人员应当占游泳人员的五十分之一以上,深水区配备的救护人员应当占游泳人员的四十分之一以上;救护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体育经营活动专业人员资格证》,统一着装。  (三)健全场内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池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  (四)维护游泳活动的正常秩序,及时劝阻和制止影响游泳活动正常进行的各种行为,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入场。管理人员应当佩带标记。  (五)发生游泳人员溺水,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应当及时向体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举办经营性的游泳培训,应经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教练员或者教师等应当持《体育经营活动专业人员资格证》上岗。游泳培训期间,教练员或者教师应当负责救护。  第十条 游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实行年检制度。游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每年四月份到市体育行政部门办理年检。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体育行政部门依据《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来源:
黑龙江晨报――法周刊
    编辑:
【我要收藏】【】【】【】【】
 国际图片
 相关新闻
黑龙江新闻
  国内?国际推荐
  法治?社会推荐
  娱乐?体育推荐
  社区?评论推荐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Copyright &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为东北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文网文[号··京公网安备号·甲测资字
文化部监督电子邮箱:wlwh@··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今夏游泳馆卫生状况,谁来保障?_网易新闻
今夏游泳馆卫生状况,谁来保障?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杭州陈经纶游泳馆130多名孩子病毒感染,昨被责令整改
杭州不再强制要求办健康证,健康申报单取而代之
实习生 柴萌 通讯员 郑燕飞 汤晓燕 本报记者 何丽娜
这两天,杭州陈经纶游泳馆大批孩子因为腺病毒感染导致高烧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昨天,省卫生监督局会同杭州市、西湖区卫生监督所,对陈经纶游泳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浸脚池不符合要求,取消其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并责令其整改。据了解,省卫生厅还将会同省体育局、省旅游局在8月中下旬组织专项监督和考评,确保游泳卫生安全。
陈经纶游泳馆事件告一段落。但不少读者反映,今年去游泳馆游泳,不再像前几年一样需要办理健康证,只要游泳者自己填写一张“健康申报单”即可。读者担心,没有了健康证的强制要求,对游泳者的诚信就更加是个考验,万一有游泳者有脚癣、皮肤癣疹、沙眼等传染性疾病却不申报,泳池卫生状况何以保证?
昨天,本报记者专门针对取消游泳健康证问题进行调查。游泳者中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有,管理部门对今后游泳馆的健康管理则另有考虑。
健康证形同虚设
健康申报单取而代之
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在杭州游泳馆检票口站了5分钟。陆续有6位男性游泳者进入馆内,其中一位王先生说:“我们都是在附近酒店工作的,趁现在有空,所以一起过来放松一下。”
记者看到,检票的时候,游泳馆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他们出示健康证,而是让他们每人填写一张“健康申报单”。健康申报单的主要内容是,让游泳者签字承诺:“本人(或被监护人)无肝炎、心脏病、精神病、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高血压和肠道传染病,未酗酒。”
负责检票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本身有社区办的健康证,就不需要再填写健康申报单,只要出示一下健康证就好。”
5点左右,记者来到保俶塔实验小学游泳馆,泡在泳池里的人并不是太多。记者跟随一对来游泳的父女到售票处,父女俩分别填了健康申报单,之后买票进入泳池。
“从今年开始进池游泳并不需要出示健康证,只需填写健康申报单就可以了。”该游泳馆朱副馆长说着,从抽屉中取出厚厚一叠已经填写过的单子。单子上罗列了心脏病、皮肤病等多种禁止入池游泳的疾病类型,以及顾客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朱副馆长说,自己从2004年开始就从事游泳馆管理工作,印象中以前游泳者要进入公共游泳馆游泳是必须要出示健康证的,但他表示游泳馆的消毒很严格,而且是24小时不间断循环消毒,应该不存在什么卫生问题。
同时,朱副馆长还表示,现在杭州的大多数游泳馆都只需要填写“健康申报单”就好,“非要让顾客出示健康证很不现实,有些顾客觉得麻烦很有意见。而要在入池前对游泳者进行全身检查后,再现场办健康证那就更不可能。”
不强制办健康证
游泳者意见不一
对于不需要办健康证的新管理方法,在杭州游泳馆游泳的王先生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认为反正游泳池每天都要消毒,而且身上有这些病的人自己也肯定会注意,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
在保俶塔实验小学游泳馆的游泳者们,大部分很赞同朱副馆长的想法,“夏天到游泳馆就是图个凉爽,要办健康证实在麻烦,只要自己多多注意,应该不会那么倒霉染上疾病的吧。”
“你不说健康证,我还不知道。” 带着儿子来游泳的季女士是该游泳馆的常客,她说,别说健康证,工作人员连“健康申报单”都没让她填。
不过,当记者问她是否会担心游泳池的卫生状况时,季女士有些犹豫地说:“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要是能严格管理的话,当然是最好的,毕竟现在我们身边的传染病实在太多。”
然而,在有十多年游泳习惯、非常注重卫生的洪小姐看来,即使是在强制办健康证的时候,她也是很担心游泳池的卫生状况,因为此证一直都是形同虚设。现在不用办健康证,那卫生就更没法保证了。
“按照规定,游泳者的健康证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也可以在有设医务室的游泳馆现场办,可能是嫌麻烦的缘故,几乎没有人会去社区办。”洪小姐说,她去家附近的游泳馆游泳时,馆内会有个穿着白大褂的人,问自己有没有红眼病和皮肤病后,交钱就能办出健康证。至于那个穿白大褂的人是不是医生,洪小姐也很怀疑。
洪小姐说,对于会游泳的人来说,保证只让皮肤接触到水,那还好一点。但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总是免不了发生呛水事件,把脏水喝进肚子里,那就更加糟糕。所以她都会选一些人比较少或游泳者比较单一的游泳馆,免得人多被感染的机会也多。
所以,在洪小姐看来,要是每个人都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专业的医生检查后办出健康证,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游泳者来说,都是种很好的卫生和健康保障。
取消健康证后,更需要游泳者自律
“关于取消进入游泳馆游泳的游泳者的强制健康证管理,是从今年开始的。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体育局和浙江省卫生厅三部门联合发文,在取消强制健康证的同时,要求游泳场所实行健康申报制度。也就是说,游泳者在入池前不再需要专门去办健康证,而是到游泳馆填写一张健康申报单即可。”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蒋辉权说。
在取消游泳者强制办健康证后,更要倡导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要求每位游泳者在游泳前填写一张健康申报单,签字承诺:“本人(或被监护人)无肝炎、心脏病、精神病、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高血压和肠道传染病,未酗酒。”
相关部门之所以会做出取消健康证的决定,蒋所长说,原因有两个:一是之前在实行强制办健康证的时候,很多市民都持反对意见,而且执行的情况也不是很理想。
第二个原因,就是有国家大政策和方向的指引。在2009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出过相关文件,逐渐取消一些许可,在加强相关部门监管的同时,强调公民自律。
把强制要求改成签名承诺,似乎游泳者的自主权利变得更大,即使有游泳的禁忌症只要填了单子,就能照样下水游泳。所以,取消健康证后,游泳池的卫生和游泳者的健康该如何保障,也就成为一个更加艰巨的问题。
对此,蒋所长表示,在实行健康申报制度以后,主要依靠的是游泳者的诚信。所以他希望游泳者都能在做出书面承诺时更加慎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健康,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游泳环境。
虽然取消了健康证的强制要求,但并不代表卫生部门会放松监督。蒋所长说:“对公共游泳馆的卫生检查,是卫生监督部门的一项常规工作,尤其是到了夏天,这更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对于游泳池水的质量、游泳馆的日常管理,以及从业者的健康状况等,我们都会采取更多措施,来为游泳者的健康守门。”
2006年,杭州市卫生局曾印发《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健康体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游泳者要凭借当年游泳健康合格证方能入池游泳,而且对于这张健康证的办理也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游泳健康证》是由取得执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体检工作要求,经医学检查,并结合游泳者健康状况申报而筛查游泳禁忌症的体检合格证明。而且要贴本人照片,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转让、复制。
2011年,杭州市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保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并未提及健康证,而是说“倡导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要求游泳者游泳前填写《杭州市游泳者健康申报单》方可入场”。这就意味着,不再对健康证作强制要求。
作者:何丽娜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游泳健康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