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乐”关于吴彦组的口号号

请输入检索词
广西通志(第二轮)
广西地方志期刊
当前单库是 县志
  第五节
解放后重大活动
1950冬,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抗击美国、支援朝鲜,出国作战。至1951年下半年,在全县
范围内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在人民群众中进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人
民群众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等广泛宣传抗美援朝的意义。每天都听到
学校传出“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祖国,卫和平,就是保家乡……”等抗美援朝
的歌声。机关干部、学校师生有时利用街日表演文艺节目,宣传抗美援朝。发动青年参军,
踊跃捐献。前后共捐献18300万元(旧人民币) 。与此同时,有1500多名青年民兵报名参加志
愿军。
1952年10月,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县成立土改大队部,下设土改办公室。县委书记严秋
兼任大队长,县长黄青、副县长曹有旺任副大队长。参加凌乐县土改工作的有:中南土改队
36人,广西省直属土改队160人,田阳县土改队122人,百色地委干校学员76人,凌乐县土改
队125人,各区干部92人,共611人。先在城厢区的镇洪、西秀、仓洋进行土改试点。11月,
第一批在南部5个区(即城厢、下甲、伶站、沙里、逻楼区)铺开。1953年2月在北部8个区(即
嘉尤、玉洪、甘田、同乐、新化、逻西、幼平、雅长)铺开。2批共铺开105个乡(内有10个瑶
族乡不计在内)。钡导干部以身作则,艰苦深入,与群众搞好“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
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
农业生产”的路线,以行政乡为单位,按照“发动群众,建立组织;划分阶级成分;斗争不
法地主; 没收地主土地及浮财, 征收富农土地;分配土地及斗争果实”这五个步骤进行。
经过土改,
共没收地主土地7万多亩、
房屋10491间、 耕牛4833头、农具19724件、家具
76558件、浮财52890件、粮食公斤。没收的分给贫雇农土地21168户(97672人) 、
房屋2661户 (39761人) 、家具18209户(85896人) 、浮财18299户(71178人) 、粮食21610户
(99179人) 。1953年6月集中总结土改经验并整训干部,7月搞土改复查工作。在复查中斗争
漏网地主、没收、征收地主银元465元,折稻谷17819.5公斤;布匹74丈,折稻谷2469公斤;
人民币(旧币)元,折稻谷17819.5公斤,洋纱2股,折稻谷300公斤,其它浮财510件,
折稻谷22398.5公斤; 现成稻谷9807公斤。这些东西部分分给贫雇农,部分交当地政府做财
政收入。通过土改,贫苦农民翻身作主人,分得了土地、房产和生产、生活资料,为发展生
产、从事建设有了物质基础。
“三反”、“五反”
1952年6月,县委在机关干部中开始“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7
月, 集中全县国家干部250人到百色开展运动,处理了一批贪污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但
是,由于工作做得不细致,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如所谓以副县长黄钢为首的“青年太
平军”(又称“东南亚民主反共救国军地下军”) 假案,涉及的国家干部163名.遭到刑讯逼
供, 有的被捕关押,有的被清洗回家,有的被送往南宁学习改造等。9月初,中共广西省委
副书记谢扶民来百色检查生产时发觉“地下军”假案。以后,中南局军政委员会派中南局高
级法院的林枫带调查组到百色地委干校进行“凌乐三反”复查。黄钢、马建规等数十名受押
干部获释。分别在百色、德保等县工作的原凌乐县干部也得到平反。
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又在私营工商界中开展“五反” (即“反行贿、反偷税漏
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经过宣传,揭发了行贿、偷
漏税、盗骗国家财产等违法行为。根据党的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分别作了处理,维护
了国营经济的发展。
日起在公社以下的干部中开展“三反”运动,8月25日结束。参加运动的干
部6183人(党员1666人) 其中公社干部778人(党员137人);大队干部1501人(党员877人);小
队干部3904人(党员652人)。在运动中开除党籍的18人,留党察看的20人,撤销党内职务的8
人,严重警告、警告的24人,开除公职的33人(其中留用的11人),监督劳动的36人,降职的
4人, 降级的29人, 撤职的147人,试用改雇的23人。在“三反”、“五反”运动中,由于
“左”的偏差,出现扩大化倾向,1962年甄别复查,对受错误批判和处理错的案件进行了纠
正。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
1958年5月, 全县开展学习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
路线。7月以后,为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即40条) ,在农村开展生产竞赛运动。落实
自治区党委关于全党全民大办钢铁、大办粮食、争取1958年实现亩产千斤的指示,开始搞所
谓“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提出高指标的经济计划。本来1957年粮食生产1790万公斤。而
1958年规划年产万公斤, 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以后,便提出全县年产粮食14000
万公斤,要实现亩产“万斤县”。为了实现这一“宏伟规划”,便不从山区特点出发,一味
唱高调,强求一律,一味贪多、贪大,盲目求快,出现了严重的浮夸、瞎指挥现象。如大搞
“堆红薯”、“深耕改土”(把表层土翻到下面,把瘦黄土翻到表层来),严重影响作物生长。
为了加快“大跃进” 的步伐,中共凌乐县委于1958年8月成立凌乐县火箭指挥部,其任
务是“指挥各路大军,以火箭的速度,全面大跃进,样样争上游,争第一,让胜利的红旗插
到凌乐的大地上。”指挥部设参谋处(由县委、县人委两办公室组成) 、后勤处(管经济、民
政部门) ,还设立政法、党群、文教卫、工交、农业等小组。在司令部领导下,还成立凌乐
县劳动大军主力团。县委于日发出《关于成立钢铁领导机构及生产任务、作战地
点和抽调劳动力的通知》,县委书记陆绍双任指挥长。同时成立钢铁办公室。把全县劳动力
按军队编制组成钢铁野战军 (又称远征军) 。指挥部下辖10个钢铁营、38个连。全县共抽调
7000多劳动力(含少部分女性)投入大办钢铁运动。炼钢铁,大量砍伐森林,造成生态不平衡;
“大战”、“夜战”不休,劳民伤财而成效甚微;拔“白旗”、批“右派”,弄得人人自危。
同时以生产队为单位搞公共食堂,村民集体开饭。一时间还公开提出“社会主义吃饭不要钱”,
粮食随便调拨供应,给以后农民生活造成困难。1958年有的干部对“大跃进”所产生的恶果
提出意见,被划为右派。全县定为极右分子的11人,一般右派的49人。1959年上半年在反粮
食“瞒产私分”等问题上,不问实际情况,对干部随便扣上富裕农民,右倾机会主义等帽子,
进行不适当的辩论和斗争,错误地处分了一些好人。据不完全统计,被斗争拔掉的公社以上
的干部209人, 占干部总数的19.8%。造成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不敢讲真话,
严重打击和挫伤了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1959年2月, 将乡撤并为人民公社,全县设15个公社。将全县的“钢铁野战军”抽出一
个团到百色参加修筑澄碧河水库。抽调大批农民修筑凌云玉洪至乐业公路。大量的工程建设,
严重影响农业生产。1959年春至1960年春,两次开展反“瞒产私分”运动,长期不供应粮食,
以致出现了严重的逃荒和非正常死亡现象。至1961年非正常死亡6841人,在政治上造成极不
良的影响。
1960年冬和1961年春,在全县农村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对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
实行“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纠正人民公社存在的
一平(贫富拉平)二调(无偿调拨产品和劳动力)三收款(收农贷)的共产风等。允许社员经营少
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实行劳逸结合等。1961年4月县委成立经济赔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具体领导处理全县经济赔退工作。 5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
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决定缩小人民公社、生产队规模、纠正社队规模偏大、
公社对下级管得太多、限制太死,民主制度、经营管理不健全等现象;决定农村人民公社以
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取消供给制,恢复工分制,停办公共食堂等。从此农业生产逐步得
到恢复,国民经济有所好转。农村人民公社这一政权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1984年才被取消,
而由乡、镇政府所代替。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末有23357名干部群众听读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件,占成年人的80%,1964年初,
开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中搞“四清” (起初是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
后来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运动中,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
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
策的规定(修正草案)》(即“后十条”)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
(即“二十三条”)等文件所规定的方针政策,先培训工作队、搞试点,后全面铺开。
3月5日开始集中训练工作队, 到4月1日结束。有253人到靖西县参加社教试点工作队搞
试点。4月2日搞社教试点的工作队进入平河、大利两个公社搞试点。工作队在试点搞社教,
至8月30日, 曾几次回县里集中开练兵会议,还抓中稻抢插、人口普查、抢救水灾。通过社
教,组织贫下中农协会,两个公社应入会的贫下中农成年人有893人,已串联入会723人,占
80.9%,40个生产队组成了37个队的核心领导小组,进行“四清”,挽救干部。改善干部、
群众关系,清除大批不义之财,建立健全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两个公社统计,公社内原大
队、生产队干部现任干部189人,“四不清”的有153人,经“洗澡” (审查) 有“四不清”
款项(包括物资折币) 12290元、粮2208公斤,布票针织品185尺,购货券508分。其中贪污盗
窃金额(包括物资折币)5221元,挪用4953元,多吃多占1016元,投机倒把暴利1100元等。截
至8月底共赔退146人。这次试点工作队,前后参加共有87人, 其中县级干部5人,区级干部
22人, 一般干部27人,公社干部14人,农村知识青年19人。8月后又继续搞试点到10月底结
束,总结经验、教训,指导面上社教。
11月初又集中培训社教工作队干部。12月第一批铺开同乐区的上岗、六维、三伏、三合
等公社。社教工作队组织分为专业队、轮流锻炼2种。第一批1965年5月前结束,第二批全面
开展社教。面上社教要求:①以搞好当年“四清”为中心,刹住干部“四不清”歪风,特别
是对县、区、社、队主要干部的主要问题,力求解决好些。②整顿队伍逐步有计划地把各级
领导核心健全起来,对严重的、追切的问题要迅速处理。③教育干部坚持依靠贫下中农,贯
彻执行党的政策。④教育干部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参加集体生产劳动。⑤对于被“地主、富
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掌握领导权的地区和单位,发动群众把领导权夺
回来。 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集体生产积极性, 搞好生产。运动前不愿当公社、大队干部的
442人,占总数的19.35%。县、区干部对照“四清”文件,开展自我批评,“洗温水澡”,
运动后受到教育表示积极肯干的329人,占14.85%。在运动中调整队干24人。运动中清理生
产队账目、仓库、集体财物、工分,有的发现了问题。查出农村中有的搞封建迷信、雇工剥
削、放高利贷、买卖国家土地,农民搞单干,分田到户,或主粮集体、杂粮单干、副业单干、
弃农经商、投机倒把、抬高物价,乱砍乱伐国家林木、放火烧山、盗窃等。如同乐区的什岩
屯5户、宋家屯12户,违法买卖国家土地,粮所一干部偷国家粮食400多公斤私自高价出卖;
大利公社一小队干部伪造提粮单到国家仓库领出50多公斤粮食;有的干部贪污布票、生猪奖
售券、有的农民贩卖集体耕牛等。
1965年在继续抓1964年的“四清”内容的同时,工作队帮助生产队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
工作,着重改进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实行钱账分管、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决定生产队一级
干部的工分补贴,实行四大民主(即政治、生产、财务、军事民主)等。下半年大抓活学活用
毛泽东主席的著作等,学习活动在全县展开,尤其强调干部、群众学习(或背诵)“老三篇”
(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3篇文章) ,背诵毛泽东主席语录,
“学用结合”,大搞形式主义、实用主义,“四清”运动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前后3年多时间。
运动中对社、队账目、财务不清和组织不纯等进行清理,打击了坏人,教育了群众,对
干部职工中的官僚主义、多吃多占,错误思想等进行批评教育,挽救帮助了干部、维护了社
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但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指导下,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绝对化,
以致出现错批斗、错处理的现象,伤害了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
“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上旬, 县委召开各区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领导干部会议,
传达中共中央的
《五?一六通知》,动员在县内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月内,成立县“革命造反指挥部”,
指挥部在县城小学召开有各区、公社、学校造反派参加的领导会议,讨论开展“文化大革命”
运动问题。7月上旬,县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
7月15日派工作组进驻乐业中学领导运动。8月16日至30日,县委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
到乐业中学集训,发动教师批判《三家村札记》、《海瑞罢官》等书籍。同时“联系实际”,
揭发批判教师队伍中所谓“攻击党”、“攻击三面红旗”(即大跃进、总路线、人民公社)、
“支持苏修、执行修正主义路线”等问题。在集训期间,共写大字报2万多篇,有5名小学教
师被当作重点对象进行批判斗争。其中3人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开除回家,监督劳动,2人
被开除团籍, 撤销校长职务。9月上旬,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学校、厂矿干部职工、教师、学
生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从此“文化大
革命”在全县机关、学校、厂矿、农村全面开展。
日乐业县成立“文革”接待站,接待外地红卫兵来乐业串联,安排食宿,共
开支3300多元。年初,人民解放军执行“三支”(支工、支左、支农)“两军”(军管、军训),
进驻乐业中学,领导学校“斗、批、改”。
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2月9日县直“造反派”组织的乐业县夺权临时行动委员
会成立。2月11日“临时夺权行动委员会”召开200多人的夺权大会。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
领导干部被夺权。下属各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也相继被夺权。公、检、法机构被“造反派”
砸烂,党政工作机构陷于瘫痪,活动停止。各级领导靠边站,接受批判斗争,一些领导干部
被戴高帽、挂黑牌游斗的现象不断发生。
3月10日, 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指示,以“三支”“两军”的形式介入地方“文化大
革命”。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县“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的组织领导工作。 同月,6个区也相继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6月至7月间,县内
各造反派组织受广西两大派影响,分化为“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
和“广西4.22革命造反派”(简称4.22)两大派别。8月至9月,两派组织围绕谁是“革命派”、
谁是“保皇派”和领导权等问题开展大辩论,出大字报互相攻击、谩骂,设立据点,搞文攻
武卫。
日, 县武装部成立“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公安局、检察院、
法院进行军事管制。
3月18日, 根据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的指示,成立乐业县革命委员会。县革委会
由武装部领导、 原县委、人委个别领导、各种组织代表组成。4月26日,县革委会成立革命
大批判领导小组,除继续对所谓“走资派”、“坏人”,“五类分子”斗、打外,还布置公
检法军管会追查所谓各种反革命集团,进行大侦破,大逮捕。
这年,县革委会提出“坚持以阶级斗争为钢,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认真搞好斗、批、
改”的口号,大批大斗,大批所谓“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物质刺激”、“金钱挂
帅”等。7月,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全县各地在揪“牛鬼蛇神”、“现行反革命分子”、
“叛徒” 、“特务”中,用逼供、吊、打等手段逼出了19个所谓“反革命组织”,300多人
被诬为反革命组织成员,20个人被打死、逼死,40多人被关押,37人被斗打致伤残。
1968年下半年到1969年,林彪、“四人帮”在全国大搞个人崇拜――“三忠于”, (即
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全县也掀起一个浩大的“三忠于”
活动。干部、群众胸前佩戴毛泽东像章,要绣、画“忠”字及毛泽东像。到处张挂,坚持天
天面向毛泽东画像搞早请示、晚汇报(念“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或“毛主席万岁、万万岁”,
唱《东方红》或《大海航行靠舵手》,简单请示、汇报当天工作思想、背诵毛主席一、两段
语录等)进行庄严宣誓活动等,到处高唱语录歌,跳“忠”字舞;到处建毛泽东像牌坊(最大
的是县城十字街中心和县武装部原门口的像牌坊,公路边、圩市、大的村落到处建毛主席语
录牌坊。毛泽东指示一发表,必须宣传不过夜,立即停工、停产或停课,召开群众大会“热
烈吹呼”、“坚决拥护执行”,还在街上游行,形式主义、庸俗化泛滥。
日,县革委会在甘田公社的篆堡屯设立“五?七”干校。11月25日把全县
属斗、 批对象和其他干部500多人集中到干校管制劳动,接受批斗、审查。1970年前后,均
陆续“解放”,安排工作。
1968年11月至1969年,开展所谓“清理阶级队伍”,把大部分县、社干部集中起来办学
习班, 交待“历史问题” ,然后对一些所谓“有问题”的干部进行隔离审查。还组织所谓
“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别进驻中小
学校及一些机关单位,领导所谓“上层建筑的斗、批、改”。使得一些单位派性、矛盾更严
重, 工作、教学蒙受损失。接着,1970年春又开展所谓“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打三反”运动(亦称“二五”运动),全
县机关单位、学校等进行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抓阶级斗争“新动向”,严酷
的批斗伤害了一些干部职工。
日,县委成立批林(林彪)批孔(孔丘)领导小组。此后在机关单位、农村中迅
速掀起批林批孔运动, 批判孔丘“学而优则仕” 、“克已复礼”、“孔孟的中庸之道”、
“阶级斗争熄灭论”、“资产阶级人性论”、“唯生产力论”和林彪叛党叛国的罪行。还开
展所谓“评论《水浒》;批判投降主义”等,并联系实际,大抓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倾
向,割“资本主义尾巴”,在农村、电站或公路、水库建设工地,大揭大批大斗。
1975年至1976年7月反击所谓“右倾翻案风” ,打所谓“批资批修总体战”,共开大、
小批判会5300多场, 有6.8万多人参加批判,写批判文章3.5万多篇,斗争190多人。层层揪
“走资派” ,“反击右倾翻案风”。在农村主要批“资本主义倾向”、“搞野马副业”等,
严重挫伤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全县被打死的和被迫害致死的干部群众95人,被打致伤致
残的194人,被关押的487人,害怕斗争而外逃的87人,失踪2人。
揭批“四人帮”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之后,县委在大
礼堂召开干部大会, 传达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 反革命集团的决定和中共中央16号文件
(文件揭露“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罪恶活动),组织各地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群众集中在
指定地点传达文件,欢呼中共中央的决议及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胜利。随后,县委
向全县人民广泛宣传党中央的英明决策。10月下旬传达党中央批发的“四人帮”反党集团罪
证材料,动员群众投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
各单位开批判会,出墙报,黑板报,声讨“四人帮”的反党罪行,联系实际批判极“左”
谬论给人们的思想的毒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极大危害。县、乡(镇)机关单位,学校等还编
演以揭批“四人帮”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在水库、公路、电站工地、圩场宣传。促进了揭
批“四人帮”斗争的深入发展。就是偏僻山村,由于广播线路的设施良好,宣传的广泛,加
上各级党政组织的组织和领导,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普遍开展,深入人心。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1978年5月, 《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
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重申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县委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各机关单位,
厂矿农村都开展大讨论。有的办学习班,县委党校、宣传部门编发有关材料,供干部、群众
学习。
1979年9月, 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联系十年“文
化大革命”灾难,结合县内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批判“两个凡
是” (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
循) 的错误观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
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为拨乱反正奠定了思想基础。
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起,开始对在1957年至1958年反右派运动中被错划“右派分子”
的干部进行复查。对照中央的有关政策,纠正被错划的干部,恢复政治名誉,被开除公职的
收回安排工作, 适当补发工资。 开除党籍的恢复党籍。已病故的,给其家属发放抚恤金。
1980年把原定为右派的27人,全部改正。其中收回安排11人,恢复党籍3人,原划为“中右”
的8人,全部改正,收回安排工作1人;因右派言论受其他处分的7人,其中收回安排工作6人,
作退休1人;反右“拔白旗”17人,全部复查,其中收回工作5人,作退休1人,恢复党籍6人,
1984年给原错划为右派28人(其中“中右”7人) 平反纠正,纠正后安排工作12人。1987年对
原错划为右派的35人平反纠正(6人于平反前死亡) ,安排工作13人。受株连的1户4人,已转
为非农业人口。按照有关政策发放“五费”12399.5元,其中补发工资7989.5元(21人) ,生
活困难补助1720元(21人),埋葬费100元(1人),抚养费2210元(2人),抚恤费380元(2人)。
1983年10月起,开始处理历史冤案,对一些被认定为有历史问题的人员进行复查,该是
解放时起义投诚人员的认定4人,发放证明书,落实有关政策。对1952年8月“三反”运动中
被错定为“青年太平军”的受冤干部全部彻底平反。
1983年4月后, 开始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县委成立“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
小组”和办公室,全县抽调一批干部参加“处遗”工作,深入各地走访,对“文化大革命”
中被打死、逼死的遗属和其他受害者做了大量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愈合伤痕、经济善后工作。
“处遗”中,对干部群众进行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消除隔阂,搞好团结向前看,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对一些干部群众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的给
予平反,至1984年平反“文化大革命”10年冤假错案1918人(其中所谓“反共救国军案31人;
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集团案4人;“广西地下党遭受迫害”案126人;其他1757人) 。发放
给受害干部和遗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降减工资、丧葬费、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
49950元,对参与打死人、打、砸、抢的干部群众,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1979年县内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
县委于1980年组织各级干部学习贯彻,到农村宣传。12月前后,有的生产队群众自发地分田
到户、包产到户。1981年在县内推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通知,试行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上半年,县
里先在逻西公社民友大队搞试点, 而后总结经验。9月18日至22日召开完善生产责任制工作
队的训干会, 有200多人参加。会议主要介绍县委在逻西公社民友大队完善“双包”责任制
试点的经验,讨论县委制定的“关于实行‘双包’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学习中央75号文件
和有关方针、 政策,提高思想认识。会后,抽调县、公社、大队干部320人,组成完善农业
生产责任制工作队, 深入生产队分期分批逐队落实。第一批推开21个大队、318个生产队。
日至30日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队又进入还未落实的村屯。 进村后,首先开
大队训干会,大队干 (包括支书、大队长、文书、会计、团支书、妇女主任、贫协主席、治
保主任)、生产队干和全体党员参加。明确任务和做法。训干会结束后工作队开展调查研究,
个别访问,发动群众,了解生产队存在哪些问题,进行分类排队,从解决群众最迫切要求解
决的问题入手,先主后次,先易后难。处理问题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好兑现落
实政策。工作组经常碰头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在全县推行包产到户和专业承包的生产责任制:联产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农户只有使用
权,土地仍归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的土地,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荒废。农
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病,而且纠正长
期存在的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的缺点,使之更适合于农村的经济状况。包产到
户,在生产队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农业生产资料及设施等或
折价卖给私人或安排人员管理。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集中进行
农田基本建设。1983年后,落实林业“三定”(定山界林权、定责任山、定自留山),形成国
营、集体、个体户多种形式的营林体制。
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逐步完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
从1978年至1986年种植业产值增长3.95%,平均每年递增0.49%。其中林业产值增长189.59
%,年递增14.22%,畜牧业产值增长55.69%,年递增5.69%,副业产值增长30.06%, 年
递增3.34%; 渔业产值增长365.82%,年递增21.21%,农业总产值1989年比1980年增长60
%。
1981年以前,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各企业单位的人事、计划、生产、经营等
全面管理。改革后,实行厂长负责制,县主管部门主要抓指导性计划,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
策,指导和协助各企业逐步完善各种承包责任制,促进生产的发展。企业内部重新建立健全
各项规章制度,把职工的收入同企业经营的好坏挂钩,颁发奖金,奖勤罚懒。1988年抓工业
企业承包合同的落实,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工业总产值1989年比1979年增长220%。
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国营、集体、联营、个体并存,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商品
流通体系。国营商业部门搞利润承包责任制,企业内部层层承包,各公司领导带头开拓新的
市场,发展横向联系,保证供应市场紧俏商品,抓货源的组织环节,工业品下乡,市场调查
和预测。开展多种形式推销商品,商品零售额1989年比1980年增长32%。
同层次的有10个条目
  第五节
解放后重大活动 *当前记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关于八组的口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