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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大事记: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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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国家做出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新中国航空工业走过了整整60年的发展历程。
自1910年清政府在北京南苑设厂试造飞机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的航空工业整整40年没有建立起可称为独立产业的工业门类,基本限于简单的修理和机体制造,在国家的贫弱与动荡中艰难苟延。
建立一个完整强大并能与发达国家比肩的航空工业,一直是中国近代无数仁人志士、黎民百姓的呼号与夙愿。新中国成立不久,在抗美援朝的连天烽火与神州大地的百废待兴中,国家即决定建设和发展民族航空工业,并为此集中全国的优势力量支持。60年的历程,中国航空工业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前期的初创与快速发展时期;从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的波折与缓慢发展时期;从80年代到20世纪末的恢复与振兴发展时期;21世纪前10年的崛起与跨越式发展时期。
2008年,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重组整合不久即做出决定,在20世纪80年代航空工业部组织撰修新中国航空工业史的基础上,全面续修中国航空工业史。这个具有历史性、前瞻性的决定,开启了大规模续修中国航空工业史的序幕。
面对这项历史性工程,林左鸣总经理强调这是航空工业的要事、盛举,要做到“无出其右”!在高建设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一批长期在航空工业工作、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的同志参与了撰写。
这次续修中国航空工业史,是中国航空工业史上一项浩繁的史料收集整理工程、重大的文字工程和系统的文化工程,其规模将远远超过上一次的修史。作为一套系列丛书,总编撰与出版量将达百余部书籍,约千万字的容量。
这套丛书本着“尊重历史、史从实出、存真弃虚、功过俱修”的原则,力争留下经得起当代人推敲与后人检验的专史与信史。丛书将分为6个系列。
一、总史部分:将在上次撰修年史的基础上,续修其后20多年行业史,包括航空航天工业部(年航空部分),航空工业总公司(年),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年,分修)的行业史。为完整反映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历程,对从1910年中国航空工业萌芽时期起到1949年这一段的中国航空工业史补充编修。
与此同时,分别撰修这几个历史阶段的大事记和总纂中国航空工业60年大事记。
二、专业史部分:在上次撰修部分专业史的基础上,续修航空工业各专业史,补修上次尚未撰修的一些专业史。
三、专题史部分:全面撰修以各历史时期航空重点型号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史。
四、企事业单位史部分:在上次组织撰修部分企事业单位史的基础上,续修后20多年史,同时组织上次未修史的单位进行补修。
五、人物部分:作为修史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续修航空工业人物传。
六、史话部分:为便于社会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航空工业,有选择性地编撰一系列通俗读物,如《中国航空工业老照片》、《百年航空史话》、《航空工业史料与回忆录》等书籍。
以上6个部分既各有侧重,独立成书,从不同方面反映航空工业的发展历程,同时又互相衔接,互为印证,形成《中国航空工业史丛书》。
编修航空工业历史中所揭示出的规律和规律性认识,可以使我们看到中国航空工业前进的身影,听到它“咚咚”作响的脚步声,更会使我们善用前人留下的财富,增长推动新发展的智慧。当然,在更新的历史环境与更重大的历史使命下,我们也不可能从既往的历史中找到全部答案,这就需要我们奋力去进行新的开拓,在建设航空强国的征途中去创造新的历史。
中国航空工业史编修领导小组
  1951年
编者按: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航空工业建设就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1949年9月,***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大会上宣布:“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日,建立了人民空军。1950年,空军和重工业部曾单独或联名先后5次向中央报送关于建设航空工业的意见。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始抗美援朝,赴朝作战。12月下旬,政务院总理周恩来遵照***主席的指示召开会议,确定了我国航空工业建设的基本方针,周恩来总理指出:“我国是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五六亿人口的国家,靠买人家的飞机,搞搞修理是不行的。”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是先搞修理,由小到大,由修理发展到制造。同时,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航空工业提供了一定的人才和物质资源。所有这些都为新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准备了条件。
1月9日中国政府派出以何长工、段子俊、沈鸿组成的代表团到达莫斯科与以苏联外长维辛斯基为首的7人委员会进行航空工业合作谈判。2月19日,签订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并经中国总理周恩来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批准。双方决定,苏联派专家到中国指导,帮助组建飞机修理厂。
3月7日—4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航空系(科)会议,讨论如何配合国防建设,培养航空建设人才。会议确定了各航空系(科)调整的初步方案。
4月10—11日空军和重工业部召开工厂移交会议,讨论研究有关航空工厂的移交问题。会后,空军司令部于4月26日颁发关于空军16个工厂移交航空工业的命令。
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新中国的航空工业在抗美援朝的烽火中诞生。决议的主要内容有6项,其要点是:
1.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全力保证中国空军所有飞机和发动机的修理及飞机零件、配件和工具的制造,尔后再逐步向飞机装配及制造方向发展。
2.航空工业在目前阶段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的原则,只有在航空工业发展到能集中力量制造飞机时,再把修理和制造分开。为此,决定将空军所管辖的工厂除4个氧气厂外,包括人员、设备、资料、厂房全部移交给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
3.航空工业管理局接收工厂后,即时承担空军的飞机修理和零件供应任务,并按经济核算制原则办理。
4.为提高产品质量,航空工业管理局和空军司令部应分别成立检验机构和验收机构。
5.为加强对航空工业建设的领导,决定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由军委领导,聂荣臻、李富春、刘亚楼、何长工、段子俊、马文等任委员,聂荣臻任主任,李富春任副主任。
6.关于以上两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1)有关航空工厂、仓库、器材、工人等的行政领导关系,限空军司令部与航空工业管理局于日前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2)航空工业管理局应保证日起开始修理空军司令部要求修理的飞机、发动机。
4月18日中共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并中财委(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统一负责所有飞机的修理工作,段子俊任局长。
4月18日航空工业管理局在沈阳民生路63号开始办公。人员主要来自三方面:1.大连建新公司:陈一民、陈平、方致远、徐鑑、周晓光、张英铭、潘彦亭等,约150人;2.空军:徐昌裕、昝凌、王裕齐、沈祖显等;3.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筹备组和华东航空工程研究室:吴大观、徐舜寿、黄志千等。
4月28日苏联派来的飞机修理列车(流动工厂)到达中国边境满洲里,5月初抵达沈阳,帮助航空工厂掌握修理技术。10月,修理列车中的热表处理、汽缸修理和发动机试车台等3节车厢,连同随车的35名苏联官兵转到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帮助该厂进行发动机修理。日,苏联政府同意将苏联飞机修理列车上的一切设备、工具、资料全部作价售予中国,5月27日办理接收工作。在苏联飞机修理列车的全体官兵回国前夕,段子俊副局长向他们颁发了奖章和纪念品。
4月29日周恩来总理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业局成立,局址在沈阳。
5月1日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成立,承担活塞式发动机及飞机修理任务,厂长汤钦训。日,该厂飞机修理部分单独成立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厂长马真。原厂按大中型活塞发动机修理厂进行改造和扩建后,日,改名为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厂长邹问轩。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先后研制生产了轰5系列、轰6、水轰5、直5系列、直6、直9系列、运11、运12系列等飞机,发展成为中国直升机、通用飞机的研制生产基地之一。
5月15日航空工业局局务会议研究降落伞厂建厂问题。6月正式接收华东军区军需部所属杭州降落伞厂,并迁至南京利用空军22厂厂址改建成南京降落伞厂。
5月16日航空工业局开始接收空军的16个修理厂和重工业部兵工总局的2个工厂。经航空工业局编号命名,合并为17个,空军16个修理厂移交工作至9月14日全部完成。详见下表。
5月17日南昌飞机修理厂成立,当时承担活塞式飞机修理任务,建厂委员会主任邵式平(兼),副主任郦少安。
江西省省委书记陈正人和省政府主席邵式平转达江西省省委的意见:“要人给人,要物给物”,“南昌是八一起义的地方,武装夺取政权的第一枪是在南昌打响的,新中国自己制造的第一架飞机也要出在南昌。”重工业部派部监察室副主任孙志端率工作组到南昌工厂现场,并参加建厂委员会工作。1953年2月,吴继周被任命为厂长。
该厂先后研制生产了初教5、初教6系列、运5系列、强5系列、K8系列等近20多个型号的飞机4000多架,发展成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
6月1日抗美援朝总会发起捐献飞机大炮运动。至1951年底,捐款折合战斗机3152架,表达了全国人民抗美援朝的决心,同时也反映了全国人民对祖国航空事业的关心、热爱和支持。
6月10日—7月29日以瓦西列夫为组长的航空修理厂基本建设设计专家组共20人先后到达北京。他们来自苏联航空工业设计院,带来了成套设计标准、规范及有关的设计资料。6月18日—7月25日,由陈平等陪同赴哈尔滨、沈阳、株洲、南昌、武汉、南京等地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调查,选择厂址,并研究设计总体方案,拟将当地的有关工厂扩建、改建为航空修理厂。
6月29日空军将东北航校机务处第五厂正式移交给航空工业局,组建沈阳飞机修理厂,承担喷气式飞机修理任务,厂长熊焰、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周宁。这一天后来成为沈阳飞机厂厂庆日。
6月29日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成立,承担喷气式发动机修理任务,厂长李兆翔、副厂长兼总工程师许锡缵。
7月1日苏联专家开始陆续来华。7月4日航空工业局总顾问波斯别霍夫到任。10月17日,局副总顾问戈尔捷也夫抵京。至此,中苏双方日签订合同中规定聘请的102名苏联专家全部到华。
7月16日政务院任命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兼航空工业局局长,段子俊、陈一民、陈平为副局长。8月3日,重工业部通知,今后对外行文以局长何长工、副局长段子俊联署。日常局务工作由段子俊副局长代行。航空工业局同时成立分党小组,由段子俊、陈一民、陈平、徐昌裕、方致远5人组成。局机关设6处1室,即计划处、生产处、基建处、经理处、人事处、保卫处及办公室。
7月航空工业局在生产处下设立实验室,主管航空特设(仪表、电器和无线电等设备曾被统称为特种设备,简称特设)的技术业务工作,实验室人员有刘建岐、昝凌、王裕齐、沈祖显等。
8月1日航空工业局基建处在北京正式成立,陈平副局长兼任处长。
8月11日段子俊就如何加快航空工业由修理走向制造的问题,向苏联专家瓦西列夫(基建设计专家组组长)咨询。8月14日,重工业部党组召开会议,由何长工主持,钟林、赖际发、王弼、韩涛、韩振纪、王文、崔中等参加,听取段子俊咨询意见的汇报。会议一致同意,3~5年内试制成功雅克-18(即初教5)和米格飞机,使航空工业从修理走向制造。
8月16日何长工、段子俊向中央军委报送关于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报告。报告提出:利用现有工厂条件,在完成修理任务的基础上,分别将南昌、株洲两厂建成活塞式教练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将沈阳两厂建成喷气式飞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将哈尔滨工厂建成轻型轰炸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以上各厂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以修理为重点,配合空军需要;第二期发展到制造厂必须具备的规模。9月15日,朱德总司令批示:“即照计划执行。”
8月17日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富春写报告给中共中央主席***并中央书记处,提出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生产规模及厂址选定原则。建议:对沈阳、哈尔滨、株洲、南昌等地的5个工厂(后改为6个厂)进行适当扩建,作为建设航空工业的基础。8月20日,周恩来总理阅批:“拟予同意。”8月21日,***主席批示:“照办。”***、陈云圈阅。
8月新中国第一批国家分配至航空工业局的大学生一行20多人在北京报到,其中包括顾诵芬、屠基达等人。
9月17—22日航空工业局在沈阳召开首次五大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沈阳飞机修理厂、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南昌飞机修理厂、株洲发动机修理厂)厂长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和任务,并确定创办南京、北京、哈尔滨、汉口(后迁至南昌)4所航空工业专科学校,以及各厂开办技工训练班。经过紧张筹建,这4所航专均于1952年10月开学,但除南京航专外,其余3所后均改为航空工业学校。
10月1日由轰炸机、歼击机、强击机共135架飞机组成的混合机群参加国庆阅兵。这是中国首次使用喷气式歼击机参加国庆阅兵。
10月1日株洲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成立,承担活塞式发动机修理任务,钟荣清任厂长兼党委书记,黄少华任第一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10月15日政务院任命王弼为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副局长。
10月空军司令部接受航空工业局的建议,开始向航空工厂派驻军事代表,从此建立了军事代表驻厂验收航空产品的制度。
10月航空工业局开展了成立后的第一次清查财产工作,1952年3月结束。清查工作不够彻底。
11月4日航空工程教育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张宗麟任主任,王弼任副主任、成员有张鸿、陈孟汀、沈元、屠守锷。
11月18日志愿军空军第三师9团起飞16架歼击机在清川江上空与美机展开激战,大队长王海、僚机飞行员焦景文各击落美机2架,飞行员孙生禄、郑兰儒各击落美机1架,共击落美机6架。
志愿军空军首次击落美机发生在1月29日,第四师10团28大队大队长李汉驾驶东北航校机务处第五厂(沈阳飞机厂的前身)装备的米格-15战斗机,击落、击伤美F-84战斗机各1架。
12月10日周恩来总理召集会议讨论并同意航空工业3~5年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发展计划草案。这次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建设航空工业所需的经费及人才培养等问题。周恩来总理指示办航空大学是应当的。
12月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航空系并入交通大学,成立交通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本年度新中国航空工业正式建立的第一年。至1951年底,航空工业局所属企业已有13个,事业单位7个,职工总数1.2万人。房屋面积26.1万米2,其中生产面积11.7万米2;全年基建投资742万元,工业总产值2457万元,利润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35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97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136元,工资总额1046万元,修理飞机70架、发动机348台。
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各主要工厂开办的技工训练班和技术工人养成学校,在校学生5294人。清华大学等院校航空系学生共926人。教师共114人,其中教授33人。
1月15—19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段子俊在会上讲话。会议解决了4所航空专科学校筹建中亟待明确的问题,提出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育为生产服务的建校方针,要求学生毕业后能担当制造厂的施工员(后称为工艺员)、技术员、检验员等职务,并具有相当熟练的实际操作水平。
1月航空工业局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定各级人员定额。
2月24日陈云副总理召集航空工业局段子俊等研究国内试制航空材料的问题。随后陈云副总理由王鹤寿(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部长)、段子俊陪同到沈阳、抚顺、哈尔滨等地的航空工厂及钢厂视察,了解原材料供应情况。
  3月5日政务院决定从中央各部及全国各大行政区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支援航空工业。
3月8日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女飞行员,驾驶6架里-2运输机从北京西郊机场起飞,通过天安门上空,向首都人民汇报表演。3月24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在北京***接见了参加飞行表演的女飞行员。
4月1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调配技术干部220名、工人330名、翻译30名支援航空工业。这些人员均来自东北各工业部门和铁路部门。
4月5日航空工业局由沈阳迁至北京西城区福绥境38号。
4月22日中财委陈云主任、李富春副主任听取关于航空工业发展问题的汇报。李富春强调,要积极创造从修理过渡到制造必须具备的几个条件,即:整套的技术资料,整套的技术装备,必需的生产面积,保证原材料供应,有关工业部门的配合发展和人才等。陈云指出,走向飞机制造最困难的是技术人员和原材料问题。如果原材料不能立足于国内,那才是最大的困难。陈云强调:“在建设上把航空工业放在优先地位。”
4月25日在苏联专家指导下,沈阳飞机修理厂成功试制出全部国产的米格-15飞机前起落架。6月2日,沈阳飞机修理厂受到航空工业局的嘉奖,并颁发奖金5000元,奖旗一面,上写:“你们是配件制造的先锋队。”
4月29日中央军委根据陈云和李富春的建议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航空工业的发展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军委秘书长粟裕、空军参谋长王秉璋、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航空工业局副局长段子俊等。聂荣臻主持会议并做出指示:“当前航空工业局应集中全力保证飞机修理任务的完成,这是战争急需的首要任务。一定要在不影响飞机修理的原则下,从事零件制造,由少到多,逐步走向全部制造。”粟裕补充:“制造的重点应放到米格飞机上来。”
4月六大修理厂(沈阳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南昌飞机修理厂、株洲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的计划任务书编制完毕。由于当时任务十分紧迫,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并,从1951年8月就开始施工图设计,后来才补编任务书。至1952年底,六大修理厂按计划建设规模基本建成。
5月7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院发布关于整编民用航空的决定,将民用航空局所管辖的太原机械修理厂、天津电讯修理厂及上海飞机修理厂的人员、设备、资产等原封不动地划归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而民用航空局的大修任务归口航空工业局。原民用航空局第三航空学校(上海航空机械学校)和第四航空学校(北京俄文专科学校)亦同时划归航空工业局,北京俄文专科学校于1957年12月停办。
上述单位,除天津电讯修理厂外,其余均于6月28日由航空工业局正式接管。同时将太原机械修理厂改名为国营221厂(当时任务是修理美式航空发动机),上海飞机修理厂改名为国营521厂。原民用航空局第三航空学校改为上海航空机械学校。原民用航空局第四航空学校改名为北京第五学校。7月5日,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又补充通知,决定民用航空局所属天津电讯修理厂只向航空工业局移交该厂机载通信及航行定向检修车间的技术人员和器械以及有关的库存器材。原“两航”(中央航空公司和中国航空公司)起义人员沈远帆、林树棠、廖琮懋、董绍庸等近百名技术人员随同这些单位转到了航空工业(主要集中在221厂)。
5月14日航空工业局颁布局机关组织机构。机关设置:办公室、总顾问室、财务处、生产处、计划处、供应处、人事处、保卫处、学校管理处、设计处、基建处(不久,又增设技术处、检验处、卫生处、劳动工资处、监察室)。同时宣布,重工业部代部长兼航空工业局局长何长工不在时,由第一副局长王弼代理工作。
5月18日中央军委做出《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议案》,基本同意航空工业局今后发展五年计划(草案),重申由修理到制造的方针,强调在大学生分配上要特别照顾航空工业,并决定成立一个国立航空工业学院(即北京航空学院(简称北航))。根据周恩来的有关指示和这个决议案,1952年内,正式成立北京航空学院,成立南京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成立华东航空学院。
5月南京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成立,9月邓永清任校长。1956年4月,南京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南京航空学院(简称南航),吴继周任院长,同年,苏州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并入南航。
5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视察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及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
6月5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二次六大厂厂长会议。会议确定生产管理制度,首次提出“航空产品质量第一”的方针。
6月24日张闻天大使自莫斯科发来特急电报,报告苏联外贸部和航空工业部对中国航空工业建设的意见如下:
1.对航空工业的技术援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帮助掌握飞机修理和制造零备件技术,第二阶段是帮助掌握大规模制造技术。
2.6个飞机修理厂建成后,一般飞机零备件已可自己制造,不需要再向苏联订货。应该说明,掌握备件制造是由修理走向制造的关键,大规模制造备件是具备大规模制造飞机的基本前提。
3.中国制造飞机应采取现代化生产方式,建设大规模的飞机制造工业,以保证国家需要,不应用手工方式,建设一些小厂,生产能力很弱,失掉国防建设的意义等。
6月27日,周恩来总理做了批示:“请李富春同志提出意见,提请中央考虑。”
6月24日中央国防体育俱乐部在北京成立,黄中任主任,下属第一科,辖滑翔、航模、跳伞3个组。
7月21—26日航空工业局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基建会议,检查各厂基建计划执行情况,会议按生产的需要确定了重点工程项目。
7月31日周恩来总理再次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航空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段子俊副局长参加了会议。首先由李富春副主任全面汇报了航空工业的建设情况,并着重讲了苏联专家波斯别霍夫、戈尔捷也夫的建议和意见。接着,周总理重申发展航空工业的方针和原则。会议决定要着手轻型轰炸机厂的建设,还要再抽调一批老干部、技术工人和翻译人员参加航空工业建设。
8月7日第二机械工业部(简称二机部)成立,航空工业局划归二机部领导,为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二机部部长赵尔陆兼四局局长,调王西萍任第一副局长。后又陆续任命油江、徐昌裕、陈少中、范铭、马文、刁筠寿、方致远为副局长。8月15日二机部开始办公。
8月17日周恩来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与苏联商谈援助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41个项目(1955年增加到156个)的建设问题。陈云副总理、李富春副主任随团前往,航空工业局副局长陈平是代表团成员。双方就援助的原则问题达成协议后,周总理、陈云副总理先行回国。李富春副主任留在苏联继续进行谈判。直到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141个重点工业项目的协议,其中有航空工业建设项目13个,即:1.建设沈阳喷气歼击机制造厂。原拟生产米格-15比斯,后来苏方提出改为生产更先进的米格-17爱夫型飞机。2.建设沈阳喷气式发动机制造厂。原拟生产维卡-1阿型发动机,后改为更先进的维卡-1爱夫型发动机。3.建设南昌教练机制造厂。生产18型教练机。4.建设株洲活塞式发动机制造厂。生产并修理爱姆-11型发动机。5.新建西安飞机附件厂。原拟生产米格-15比斯和雅克-18飞机附件,后改为米格-17爱夫型飞机附件。6.新建西安发动机附件厂。原拟生产维卡-1阿和爱姆-11型发动机附件,后改为维卡-1爱夫型发动机附件。7.新建兴平电器厂。生产为飞机发动机配套的电器。8.新建宝鸡航空仪表厂。9.新建兴平机轮刹车附件厂。生产飞机刹车装置和镁合金轮毂铸件。10.改建哈尔滨飞机修理厂。扩大其修理范围。11.改建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扩大其修理范围。12.改建首都机械厂为喷气式飞机修理厂,规模为年修理400架米格-15比斯、米格-9、雅克-17飞机。13.改建沈阳喷气式发动机修理厂。这13项中的后两项后来转给了航天工业部门。
8月26日航空工业局召开了第一次机动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工厂机动科的职责与编制》、《机动设备管理制度》、《机动设备维护制度》和《机动设备统一编号方法》等4个机动工作制度。
8月27日周恩来总理在航空工业局报送的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上做了修改,其要点是:航空工业在3~5年内应从修理阶段转向制造阶段,大量生产飞机和发动机,并扩大修理能力。计划建设项目有:六大修理厂改建为制造厂,并另外新建一套飞机和发动机制造厂;建设5个修理厂给空军;建设7个仪表、附件、电器工厂;建设航空科学研究院和实验室。1952年11月,中方根据周恩来总理修改的航空工业“一五”计划与苏方进行谈判。苏方只同意建设4个飞机、发动机厂,并不同意建设航空科学研究院和航空产品设计机构。
9月5日航空工业局开始在各厂推广苏联按指示图表组织有节奏生产的先进经验,以使各厂的生产工作达到平衡,并确定在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进行典型试验。
10月6日航空工业局发出关于改进质量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厂在增产节约运动中认真开展质量大检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要制定奖惩制度,正确掌握质量政策,推广沈阳飞机修理厂评选“无废品能手”的经验。还要求,必须明确检验人员的职权,建立和贯彻检验制度。
10月7日航空工业局转发二机部《关于建立经常晋级制度与工资批准权限问题的指示》。各厂据此普遍实行了定期考工升级制度,都把升级当成一项经常性工资管理工作,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大大调动了广大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完成任务的积极性。
10月9日航空工业局第五工程处在哈尔滨基建办事处的基础上,扩大组建。
10月9—13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次检验工作会议。会上制定了《检验工作人员工作条例(草案)》。10月14日,成立质量评议委员会,由段子俊任主任委员,徐昌裕任副主任委员。
10月16日二机部颁发1952年第四季度有关航空教育工作计划。对各校的教育方针以及技工教育、在职干部教育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10月18日华东航空学院在南京正式成立,由原中央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的航空系合并而成,首任院长寿松涛(1955年任命)。日,院务委员会正式成立,范绪箕代理主任,邓旭初代理副主任。日,该院迁往西安,改名为西安航空学院。1957年与西北工学院合并,组成西北工业大学(简称西工大)。
10月25日北京航空学院在北京东皇城根北京工业学院礼堂成立。北航是由原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的航空院、系合并建立起来的。6月12日,北京航空学院筹备委员会成立,王弼任主任委员,委员有张宗麟、梁心明、曾毅、沈元、王俊奎、屠守锷、杨待甫(后增)。12月1日,杨待甫、沈元任副院长,1954年6月武光任院长。
10月28日万毅副部长在航空工业局局务会上,传达了中财委主任陈云关于“基建第一”方针的报告。
10月沈阳飞机修理厂将拉-9、雅克-11飞机的修理任务移交给南昌飞机修理厂。
10月中财委主任陈云视察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及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对工厂的建设给予关怀和支持。当场决定增建宿舍,修建从平房区到哈尔滨市区的公路,补充一批急需的关键工种工人。
11月10—14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工厂生产科长会议,会议讨论了工厂生产科长及其调度机构的职责和有关制度。11月25日,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局务会议通过了3项规定:1.《生产科职责条例》;2.《调度系统报告条例》;3.《车间的计划调度工作条例》。
11月22日航空工业局机关为适应1953年开始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决定成立工程处,在业务上指导各厂的施工工作。各厂的工程处也相继成立。
11月25日航空工业局制定了局长会议、局务会议、局干部大会、会(各种协会等)办会议和公文电报审核批发等制度,以改善机关的管理工作。
11月28日航空工业局生产处昝凌等研制成功电子转速仪,并生产了50台供航空工厂使用。为此,1953年3月,航空工业局向他颁发了奖状和奖金。
12月31日航空工业局发文通知航空工业各厂成立冶金科。文中指出:为了加强对热加工(锻、铸、热处理、电镀、焊接)车间及中心实验室的领导,从而给1953年的新产品试造及今后转向制造打下基础,各厂尚无冶金科者应立即成立冶金科。该通知还附有工厂冶金科的职责范围。
  12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视察南昌飞机修理厂。他指示:“因陋就简利用旧有临时房舍开始生产与培训学习这种做法很好,是克服当前困难的主要方法。要勤俭办工厂,勤俭办学,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培养出更多人才,以满足国家急需。”
12月中国第一套350瓦低压直流电源由天津航空电器厂制造成功。
12月1952年航空院校聘请了苏联专家。北京航空学院聘请9名专家,杜巴索夫任院长顾问,南京航专聘请4名专家,北京航校聘请2名专家,哈尔滨航校聘请3名专家,沈阳航校聘请2名专家。
12月航空工业局局刊《通报》创刊,由办公室调研科编辑出版。1955年7月,综合性局刊《通报》停刊,改为技术性刊物《技术通讯》。1958年,《技术通讯》停办,《通报》复刊。1963年新三机部成立后,创办部刊《三机通讯》,“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刊。1977年复刊改名为《航空工业通讯》。
本年度航空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为转入制造奠定了基础。共修理飞机18种,297架(其中喷气飞机49架);修理发动机9种,2020台(其中喷气发动机924台)。试制成功新零部件有:涡轮叶片、起落架、涨圈、炮架、机翼、发动机架等。
航空工业职工人数,由年初的12000人,发展到年底30933人。1952年底,局属企业13个,事业单位10个;拥有金属切削(简称金切)设备2020台;房屋面积68.7万米2,其中宿舍面积35.4万米2;固定资产原值11498万元;全年基建投资4774万元;工业总产值5105万元;利润584万元;销售收入3041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6594万元;资金周转天数684天;百元资金利润率2.2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514元,工资总额1153万元。
航空院校总数达到21所,大学2所(航空工业局期间大学归部管理)、专科2所、中专4所、技工学校13所。在校学生:大学本科2201人、专科1064人、中专3080人、技校5826人。毕业技校生4902人。教职工1882人,其中教师442人。
1月5日航空工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利润管理开始纳入国家计划预算的轨道。航空工业局转发二机部关于《国营企业财务收支计划编审办法》,并颁发了航空工业局的补充规定,决定航空工业企业在1952年编制经费预算的基础上,正式编制企业财务收支计划。
企业实行财务计划管理的同时,实行了提留工资附加费制度,规定按工资总额的14.5%提取,计入产品成本,作为企业职工福利基金。
1月27日王西萍、段子俊、油江、范铭、陈一民、徐昌裕、陈少中、张箴、李兆翔等9人组成中共航空工业局分党组,王西萍任书记。后又增补刁筠寿、方致远为分党组成员。
2月1日沈阳航空工业学校成立,首任校长杨志延。该校于1952年4月开始筹建,1978年4月升格为沈阳航空学院(简称沈航)。
2月2—26日二机部召开厂长会议。赵尔陆部长要求把基本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贯彻在国民经济中“国防第一”的方针,特别是对航空工业应做到有求必应。会议确定部属各企业1953年的基本任务是:加强计划管理,大力改进与提高质量,建立与健全责任制,以保证并超额完成1953年的计划任务,并为企业经营管理打下稳固基础。
2月17日二机部颁发1953年教学计划,要求:1.在职教育:参加技术业务学习者应占职工总数的40%~50%,另外,必须从熟练工人和一般干部中培养干部。2.高等和中等技术学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3.技工学校:必须有最低限度的师资、干部、设备、房屋,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师资水平,教学上必须有教学计划、大纲,并逐步编写教材等。
2月25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决定:要以西北地区为第二个中心,筹建与歼击机厂配套的相应工厂。
3月4—11日航空工业局在北京召开厂长会议,贯彻二机部厂长会议精神和明确1953年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月10日航空工业局决定加强各厂特设部门力量,由人事处、保卫处负责调配人员,3月底资金分配到厂。6月23日为加强特设工作,又成立特设处,后改称为第三生产处。
3月18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富春对国防工业建设作如下指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要把国防工业建立起来,尽可能加以提高,关键在于实际的可能程度如何。1.我国建设的总方针是“边打边建”,在朝鲜的战争是有限度的,因此开展建设是可能的,但应有重点,不能要求出现一个全面的建设高潮。2.为适应军事需要,国防工业必须增强,但预备费不足。我们的方针是以国防工业带动其他工业,两者密切配合。3.我们正从事近代化装备和高度技术事业,二机部要切实估计自己的力量,采取措施。4.建设新厂要依靠苏联援助,所以决定性的因素是苏联在其本国的建设之外,能抽出多大力量援助我们。李富春还强调在基本建设上应反对冒险。他还指出:由于长期的军事作风而产生的供给制思想,在兵工系统中严重存在,只讲完成任务,不计成本,毫无经济核算的思想。二机部调来大批军事干部,他们的优点是埋头苦干、服从命令,但缺点则是粗枝大叶、不算细账和命令主义作风、缺乏群众观点,如不加以注意,任务可以完成,但质量一定不高……
3月19日空军党委专门就搞好与航空工业部门的关系,加速航空工业的发展提出3条原则。强调:空军人员要全心全意支持航空工业;对开头时期工业生产的某些缺点要谅解,讲缺点要有分寸,是为了督促进步,而不是拆台;在相应关系上,发生了问题应多作自我批评。
3月航空工业局在东北召开第一次劳资科长会议,介绍推广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开展计件工资制和沈阳飞机修理厂推行工作卡片的经验。
1954年,作为“一长制”和工资改革的试点单位,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111厂)也大力推行计件工资制。
4月13日航空工业局局长职务由副局长王西萍代行。
4月航空工业局颁发了一系列指示与规章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3月颁发关于飞机出厂的几项规定之后,4月又修订了报表制度。4月17日,颁发了《新产品试制暂行规定》。5月颁发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投入生产前的检验程序的通知》。
5月1日南昌飞机修理厂组织“五一”试飞,考验自制零部件。3月中旬该厂新品试造委员会决定选用经过修理的苏制机身骨架和中翼,将自制的雅克-18飞机零部件组装成1架飞机,进行试飞。到4月28日总装完毕,29日送站试飞,试飞结果良好。通过试飞也暴露了试制中存在的部件间协调性差等问题。接着,开始采用模线样板和标准样件工作法制造飞机,加快了由修理走向制造的进程。
5月17日航空工业局在沈阳召开东北4厂(沈阳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厂长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部、局厂长会议精神,检查计划管理情况。油江、范铭、徐昌裕副局长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下一阶段的做法:1.整顿原始记录与统计工作;2.施行定额;3.加强生产管理,组织均衡生产;4.建立必要的财务成本制度。
此外,建立几个方面的责任制:1.行政责任制;2.生产调度责任制;3.器材供应责任制;4.技术管理责任制;5.技术安全责任制。
5月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联合发出命令,正式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部派驻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局各厂军事代表暂行工作细则》,并自1953年8月开始实施。日,航空工业局和空军订货部正式制定《军代表工作细则》,发各厂执行。
6月12日株洲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试制成功爱姆-11爱夫爱尔(М-11ФР)发动机汽缸。
6月第二批苏联基建设计专家陆续来华。专门成立特别设计处,负责苏联援建项目的设计管理,由苏联专家契肯任处长,潘可夫任副处长。特别设计处受苏联航空设计院领导,在华进行援华航空工厂的设计工作。
7月6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决定对新品试制成功的工厂进行奖励。获奖单位有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试制成功涡轮叶片,沈阳飞机修理厂——试制成功起落架,株洲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试制成功发动机汽缸。同时决定今后各厂如试制成功主要机件,都应进行奖励。
7月13日航空工业局决定:
1.关于筹建新厂和改建老厂问题:(1)厂址已定者,应迅速收集资料,准备设计,厂址未定者报部请批;(2)设立新厂筹备处,由李兆翔任主任,并配备副主任,组成小组分别收集资料,定期向分党组汇报。
2.本局设计处不与部设计局合并。
3.由段子俊负责组织力量,立即接收天津电工西厂,定名为115厂,后115厂改在陕西兴平另建新厂,1956年3月天津老厂更名为105厂。
日,天津电工西厂正式划归航空工业局领导,承担航空电器任务,这是中国第一个航空电器厂。
7月27日《朝鲜停战协议》正式签字。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在抗美援朝作战中,取得了击落敌机330架、击伤敌机95架的辉煌战绩。在此期间,航空工业广大职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夜以继日忘我劳动,抢修飞机、发动机和赶制大批副油箱,为支援人民空军做出了积极贡献。
8月17日航空工业局为赵尔陆部长向中共中央汇报准备的《关于航空工业建设几个问题》提纲,提出航空工业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1.关于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问题。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要完成制造任务,已制定了改建与新建修理工厂的计划。
2.关于国内其他工业如何更有效地配合问题。
3.关于技术力量的培养与成长问题。现在技术人员及翻译人员太少,要求将航空工业作为分配大学生的重点单位,每年分配不少于1000人,并要求分散在国内其他部门的航空工业技术人才归队,调回航空工业局系统。
4.关于质量问题。
8月17日航空工业局鉴于各厂几个月来由于忽视技术安全,几次发生严重事故,颁发了《各工种安全工作规程》。
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并批准了赵尔陆部长《关于国防工业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部署的报告》,同时确定了航空工业“一五”计划投资。
9月17日航空工业局所属航专、航校和技工学校全面开展向苏联学习活动,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翻译苏联教材,推行苏联教学制度。技工学校由此向正规方向发展。
9月19日苏联政府提出备忘录,要求对日《中苏协定》中改建和新建的35个国防工厂初步设计中需要决定的技术问题做出答复。二机部在国家计委指导下与中央军委有关各部进行了多次研究,于日向苏方提出了答复备忘录,周恩来总理审阅并签发。2月22日,经中国驻苏联商赞处交与苏对外贸易部总工程司,并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派张连奎赴莫斯科谈判。4月19日,苏联根据协商结果,交给我方答复的备忘录及协议卡片。根据这一答复,解决了35个国防工厂的全部生产方案。其中航空方面:在各个飞机制造厂及飞机修理厂中增加修理及维护用的备件制造。
9月28日航空工业局报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5年内建立2个发动机制造厂,2个飞机制造厂,1个飞机附件厂,1个发动机附件厂,1个航空电器厂,1个仪表厂,1个降落伞厂,3个发动机修理厂,5个飞机修理厂,共17个项目。12月8日获国家计委批准。
9月29日航空工业局向国家计委汇报第一个五年计划,参加者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富春、二机部部长赵尔陆、海军司令员肖劲光、空军参谋长王秉璋、国家计委委员安志文,以及冶金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简称一机部)、化工部的负责人。航空工业局负责人王西萍、段子俊、油江、范铭、徐昌裕及局总顾问波斯别霍夫等参加了这次会议。由王西萍汇报基本建设计划,段子俊汇报材料供应问题。会上李富春讲话,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岗作结论,他们都强调原材料要逐步实现立足于国内。10月23日,国家计委由安志文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国内器材试制与机械设备供应等问题。12月8日,国家计委批复同意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出:其中若干措施在工作发展进程中将可能有某些变化,但在发展进度上,应按此计划切实执行。
10月19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各厂基建计划科长会议,由范铭副局长总结1953年工作,布置1954年任务,明确重点投资原则。范铭提出:原五年计划大纲的投资比较冒进,会让一系列工作不适应,处于被动忙乱状态。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平衡国家预算紧急指示下达后,经过平衡投资,使计划逐步落实在合理稳定的基础上。1954年使用投资的原则:重点放在制造厂,占77.2%;接受较大修理任务的修理厂占18.9%。
  10月20日航空工业局与空军讨论修理厂的建设问题、修理厂的建设标准以及向苏联订货(老飞机)的原则。其后二机部部务会议提出:5年后,原材料基本不向苏联订货。
10月23日中国与苏联签订了建立大型航空仪表制造厂(212厂)的协议,厂址定在北京德胜门外,由苏联负责设计。后来从战备考虑,日中共中央决定,停止在北京建厂。日,国家计委和建委联合批准在宝鸡建厂。日,二机部批准该厂的初步设计。
11月2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各厂检验科长座谈会。主要内容是:1.了解从1952年10月检验工作会议以来开展产品质量大检查运动的情况;2.总结先进经验;3.讨论检验部门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据此,各厂贯彻执行三级检验制。
11月航空工业局正式接收平原机器厂为飞机附件厂。该厂前身是平原民用机器厂。
12月1日航空工业局对各厂建立基建设备管理机构做出指示:按国家批准的航空工业五年计划,基建任务日益繁重,必须加强设备管理与安装工作。为此决定:1.局、厂建立统一的基建设备管理机构,要求沈阳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等9个工厂成立设备管理机构;2.凡国家基建投资的设备、工具、仪器的订货计划的编制,组织订购、分配、安装、会计结算均由该机构统管。据此有关各厂的基建系统在原设5个科(基建计划、工程管理、检验、材料、预算财务)的基础上,增设了设备科及安装工程队。
12月23日中苏两国政府换文,苏联将喷气式飞机米格-15比斯(含发动机)和教练机雅克-18(含发动机)的制造权转让给中国,并提供成套技术资料和样机。
12月政务院副总理兼中财委主任陈云视察南昌飞机修理厂时指示:“现代化工厂管理不易,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加强管理,要使工厂生产逐步走向正轨。”
本年度航空工业执行国家“一五”计划的头一年。各项任务实际完成情况:飞机修理490架。发动机修理1690台。备件制造:飞机工厂完成128项,8117件;发动机工厂完成17项,2891件。新品试制:飞机工厂完成169项;发动机工厂完成187项。基本建设:全年基建计划投资14375万元,实际完成11751万元,为计划的82%;新建竣工面积,其中生产面积51388米2;新增固定资产8386万元。
航空教育继续发展壮大。学校经过调整仍有19所,共有:大学2所、专科2所、中专4所、技校11所。至1953年底,在校学生22287人;教职工4059人,其中教师1007人;毕业学生3523人,其中大学本科生205人,技校生3318人;在职工教育方面,各厂都建立了相应机构。局属企业已有15个,事业单位14个;职工总数达到41737人;金属切削机床3108台;房屋面积106万米2,其中宿舍面积58万米2;固定资产原值16533万元。全年工业总产值7525万元,其中民品909万元。实现利润1251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932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345元;工资总额2183万元。
1月10日航空工业局局长会议决定对上海华昌、林基、兴基、张林记4个电器零件厂进行公私合营。目的是利用其已有的技术,供应与试制一部分零件,并为航空工业局其他厂培训技术力量。2月17日,二机部批准航空工业局4厂公私合营的意见。
1月19—28日航空工业局召开六大厂厂长会议,总结1953年工作,部署1954年任务。会议先由赵尔陆部长作指示,总顾问波斯别霍夫向会议提出几项重要工作建议。随后由王西萍代局长做了关于六大厂1953年工作情况与1954年工作任务的报告。范铭副局长在会议上对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1月29日南京511厂的特设车间划归航空工业局直接领导,称为国营221分厂。2月8日,二机部批准以太原221厂特设仪表车间为主,组成特设仪表修理厂,称为221厂。3月16日,航空工业局局长扩大会议决定,将南京国营221分厂迁至太原,与太原221厂合并,其任务为试造和制造电动仪表及机械仪表的成品、备件和零件。9月20日,221厂、432厂正式分为两个厂。10月,国营221分厂仪表方面的197名人员和设备、物资等全部迁至太原。至此中国第一个航空仪表厂正式诞生。
2月6日航空工业局颁发《无工艺规范不准施工的命令》,明确提出工艺规范就是生产法规。
2月15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届技术会议,由油江副局长主持,徐昌裕副局长在开幕式上讲话。会议总结了航空工业两年来技术工作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954年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王西萍代局长在会议闭幕时讲话。会后,3月13日,航空工业局颁发了《关于材料消耗定额工作的决定》、《改进冶金工作的措施》、《关于统一各厂铸造车间共同技术的措施》。
2月18日航空工业局颁发了1954年的教育方针和任务及工作计划:
1.中专和高等专科学校继续贯彻部“稳步进行教学改革,逐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方针:
(1)大力进行专科建设工作;
(2)深入掌握教学内容,相应地改进教学方法;
(3)师资培养的主要对象是专业教师、新教师和后备教师,干部培养主要以教学行政干部为主。
2.技工学校方针和任务是: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服从航空工业建设的需要;面向主要制造厂,以各厂自给自足为主,兼顾新厂建设的需要;学习苏联经验,首先办好一两个学校,逐步走向正规化。
3月15日航空工业局决定现有飞机、发动机工厂承担部分机载设备的试制任务。目的是缓解机载设备落后于飞机、发动机的矛盾,并为新厂培养技术力量。
3月31日根据经国家批准的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航空工业局决定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在沈阳市东郊原323兵工厂旧址建设,命令责成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111厂)包建。这是中国第一个喷气发动机制造厂。为了完成既建设新厂,又同时试制新机的任务,根据“老厂包建新厂”和“一长双跨”的原则,即从厂长莫文祥、总工程师许锡缵,到各车间和科室的正职负责人,都统筹兼顾111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两厂的全面工作,副职负责人则分管111厂或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工作,实行合理的平行交叉作业,加速工作的进程。
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先后试制并成功生产了涡喷5、涡喷6系列、涡喷7系列、“昆仑”等10多个型号的大中型喷气发动机,被誉为“中国航空发动机的摇篮”。
3月31日航空工业局提出加强特设、附件工作,要求飞机厂认真执行特设、附件的大/翻修计划,配制零件,积极保证特设修理,满足飞机修理需要。
3月航空工业局设计处先后完成南昌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四大主机厂的总体初步设计。苏联航空设计院派出以奥尔洛夫院长为首的8人鉴定委员会来华鉴定4厂初步设计。他们认为初步设计的质量很高,为中国航空工业由修理过渡到制造规划了远景蓝图。
4月1日二机部决定在部分航空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生产区域管理制,即推行“一长制”,企业的生产、技术、经济等各方面工作由厂长统一指挥,厂长对国家负完全责任。
在厂长负责制下,必须实行生产区域管理制,即除厂长负责全厂的领导工作外,一个车间应由车间主任负责全车间的领导工作,一个工段应由工段长负责全工段的领导工作。这种行政上从上而下的专责制度是克服企业中各个环节自行其是,或无人负责的混乱现象的基本方法。
4月10日航空工业局召开1955年国外订货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航空工业局成立3年来国外订货工作的情况。段子俊副局长在会上指示:
1.责任划分问题:决定以工厂为基本订货单位,即订货计划的“多、少、缺、错”由工厂负责。
2.订货计划在审批手续上,应采取“抓紧定额,缩短时间,上下配合,减少层次”的原则。
3.目前积压了国家大量外汇资金,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各厂必须认真清理库存。
4月21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中财委副主任兼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富春批复二机部关于1954年计划调整的报告。要求从我国现有工业基础及技术水平出发,提高产品质量,按照苏联产品图样和技术规程进行生产;要求航空工业在1954年实现由修理到制造的过渡。
4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视察南昌飞机厂,并题词:“发扬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国防,保卫祖国。”
5月31日航空工业局颁发《加强局主管工程师工作的指示》,称通过这一制度,有专人分管各厂的业务,及时沟通了局、厂情况,加强了各业务处之间的联系。现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办法:
1.各业务处应按工厂的业务范围,分别配备主管人员;
2.主管工程师应确切掌握所负责厂的生产情况及业务问题,加强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各业务处定期召开主管工程师会议,处、科负责同志要主动检查他们的工作;4.主管工程师要轮流下厂。
6月1日“一五”期间,航空工业最大的重点建设项目——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的土建工程正式开工。
6月2日赵尔陆部长会见苏联航空设计院院长奥尔洛夫及在华工作的设计专家组组长契肯,询问建立航空研究院的问题。契肯建议,需要建立材料、空气动力和发动机实验室,以培养人才,准备将来独立发展中国航空工业。
6月14日国家计委李富春副主任谈“一五”计划贯彻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原则时,明确1954年军工的重点是航空工业。据此,二机部党组同意航空工业局“一五”的基建总投资额,主要投资方向是确保新厂建设。
7月3日新中国第一架飞机——初教5(仿苏制雅克-18)教练机在南昌飞机厂首飞成功,试飞员段祥禄、刁家平。
5月12日,首架初教5全机静力试验在张阿舟的主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7月20日,初教5通过国家鉴定,试制成功。
7月26日,在南昌飞机厂试飞站举行庆祝大会。赵尔陆部长为飞机剪彩,并代表二机部向全厂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代表周恩来总理向南昌飞机厂总顾问马托林等苏联专家颁发了感谢状。由周恩来签署的感谢状说:“您以先进的苏联科学技术经验,帮助中国胜利地完成了雅克-18型教练机的试制工作,并创造了成批生产的条件,这将有助于中国现代化的国防建设及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对您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厂工会主席周维宣布了初教5零批生产功臣名单,其中荣立特等功的有张阿舟、刘庆福、汪有财3人,徐培麟等近百人也立功受奖。
7月3—7月,中共中央先后从华东等地区分3批抽调地、县级干部270名转入航空工业。其中地委级干部有刁筠寿、王其恭、李溪溥、崔光炜等46人,县级干部224人。在此前后,中共中央和二机部还陆续调省、地级干部牛荫冠、陈再励、武光、刘刚、马真、寿松涛、邹问轩、吴继周、孙志端、冯安国、王实先、言乃昌、陆纲、马诚斋、杨诚、吕鸿安、刘南生、蒋祖同、刘亚欣、郭固邦、李中垣、苏智、崔涛等进入航空工业,加强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力量。
8月1日***主席给南昌飞机厂亲笔签署嘉勉信,全文如下:
第二机械工业部转国营三二○厂全体职工同志们:
七月二十六日报告阅悉。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架雅克十八型飞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一九五四年八月一日
8月26日,初教5飞机被批准成批生产。初教5是中国航空工业从修理走向制造的里程碑。
8月10日二机部、航空工业局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开展民用产品的生产,即使1955年不能出成品,也要进行试制。航空工业局可生产非机动车辆、卡丝钳及其他工具等。各局应深入研究,在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和不增加设备投资与人员的基础上,尽量考虑生产更多的品种。民用产品在质量上要好,成本要低,要明确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观点。
8月18日株洲航空发动机厂试制成功爱姆-11型(M-11)活塞式发动机。9月18日,被批准投入批量生产。这是新中国航空工业制造的第一种航空发动机。
10月25日,***主席给该厂亲笔签署嘉勉信。全文如下:
第二机械工业部转国营三三一厂全体职工同志们:
八月二十八日的报告阅悉。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批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8月以阿·斯·赫拉莫夫为首的苏联全套专家组先后来华。在帮助沈阳飞机厂米格-17(歼5)飞机的试制中,赫拉莫夫提出了“四阶段平行作业”的快速试制方案,即飞机的整个制造过程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苏联供应的5架飞机部件,装配成飞机,锻炼总装技术,5架飞机全部交付给空军;第二阶段,以苏联供应的4架份组合件装配成部件,再进行初装、总装,学习初装技术,装配4架飞机;第三阶段,以苏联供应的零件装配成组合件,再经过初装、总装,学习铆接装配技术;第四阶段,用苏联和国内供应的原材料,自己制成零件后,装配成飞机,掌握全部制造技术。这是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一项极有价值的建议,将不同制造过程同时展开,缩短了米格-17的试制周期,而且便于培养成套技术力量,保证产品质量。
9月4日航空工业局颁发《航空仪表、电器及无线电修理后工作寿命的暂行条例》。
9月15日航空工业全国劳动模范马德有作为沈阳市代表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马德有,195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出席全国全英会,受到***主席的亲切接见。抗美援朝时,他研制出5种修理发动机的专用磨具、夹具和试验设备,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修理质量。退休后,马德有发明了一种近乎机械手的工具,能将发动机内部的金属粉带出,再经化学分析,即可确定弹簧片是否镀了镉,它攻克了困扰中国航空工业的一大难题,为国家节省了几千万元的费用。
10月12日根据苏联政府建议,中国政府决定停止试制米格-15比斯型喷气式歼击机,改为试制性能更好的米格-17爱夫型喷气歼击机及其发动机。
10月20日二机部党组第三季度向党中央和***主席做了综合报告。提到的主要工作及经验体会如下:1.逐步提高,逐步建设,培养技术力量,逐步掌握生产技术,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2.按照建设进度计划与生产发展相结合进行基本建设,增加了技术基础;3.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对企业的领导机构、生产劳动组织进行改革,以适应生产的要求;4.积极设法解决原材料的供应,是航空工业发展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0月苏联政府代表团赫鲁晓夫、布尔加宁、米高扬等参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
11月5—13日航空工业局召开了第二届生产长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1.研究生产部门的组织机构;2.研究工厂主管工程师和调度员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3.生产长和计划科的关系及分工;4.外购件、橡胶及备件的管理问题(主要由谁管)和消耗定额的制定;5.研究局、厂的经常生产会议所做决定的贯彻。13日,王西萍代局长在总结中提出两点:1.实行“一长制”,大力贯彻作业计划,保证完成1954年的生产任务,迎接1955年的任务;2.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代替落后的手工业式的管理方法。
11月9日陈少中、刁筠寿任二机部航空工业局(四局)副局长。
12月2日王西萍代局长、段子俊副局长赴苏联谈判米格-17及其发动机引进中的有关问题。所带备忘录由中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转苏联外长莫洛托夫。这次谈判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
12月20日航空工业局工作组在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试点。工作组认为:航空工业在几年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缺乏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观念,只顾生产,不管成本,形成了严重的积压浪费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乃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
12月23日航空工业局提出今后3年特设工作的总任务为:在1954年加强特设修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工艺规程,充实与完善翻修所需工具、检验和试验设备,以提高修理水平与修理质量;继续改进计划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加强零件、组合件的配造,使特设修理迅速提高至大/翻修水平;同时逐步增加翻修品种,达到满足飞机、发动机修理的需要。
12月航空工业局召开器材供应会议。决定从1955年一季度起逐步推行限额发料制度,要求各厂按局总技术处规定的办法,执行厂内材料检验程序;各直属仓库建立严格的材料合格证保管和核发制度。这次会议还决定:成立哈尔滨、沈阳供应办事处,负责东北地区有关的物资供应;成立满洲里接收组,负责中苏边境的到货接收转运工作;加强上海供应办事处,负责江、浙两省的有关物资供应。
本年度航空工业迈出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第一步。
1954年共修理飞机550架,制造飞机备件241项,14764件,试制新品127件。全年共修理发动机2278台,制造发动机备件97项,183049件。制成9架雅克-18飞机,18台爱姆-11发动机。
是“一五”时期基建任务较重的一年,全年计划投资28633万元,实际完成20929万元。全年竣工,其中厂区建设,1万米2以上大厂房11个。32个重点工程项目已全部开工。全局金属切削机床已累计达到4459台,新增固定资产1264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5261万元。
至1954年底,局属企业16个,事业单位14个,职工人数47918人。完成工业总产值9380万元,其中民品837万元;全年实现利润811万元;销售收入9699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1023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400元;工资总额2882万元。
教育事业走向正规办校。至1954年底,全日制航空高校、中专和技校有学生22287人;教职工5855人,其中教师1845人;毕业生4359人,其中研究生23人、大学本科生106人、技校生4230人。
1月5—18日二机部召开厂长会议,航空工业局各厂厂长、党委书记及新厂筹备组主任到会。自8日起以局为单位进行活动。航空工业局到会人员讨论赵尔陆部长报告,然后转入专题发言及分组讨论,中心议题是降低产品成本及贯彻“一长制”。
1月8日新中国的第一座风洞——FL-5低速风洞在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建成,由马明德教授主持设计。
该座风洞在年为研制歼教1型飞机做过半模颤振等试验。1959年哈军工又建成FL-6超声速风洞,1960年建成FL-7跨声速风洞。
1月11日王西萍代局长、段子俊副局长在莫斯科与苏联航空设计院院长阿尔洛夫座谈,阿尔洛夫认为中国航空工业当前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研究机构的建立和人才的培养。工厂和教育已有一定基础,但研究是最薄弱的一环。
1月20日航空工业局抽调345名技工赴苏联实习。后因工作需要支援兄弟局200名,学习后调回航空工业局工作的145名。
1月21日航空工业局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沈阳飞机厂作为二机部全面进行1955年各项工作的重点工厂,在部、局工作组的帮助下进行工资改革、“一长制”、经济核算制等方面的全部工作试点,以创造和总结经验,供各企业研究参考。
2月15日二机部党组增补陈少中、刁筠寿为航空工业局分党组成员。
2月下旬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贺龙、聂荣臻在东北军区司令员邓华、空军司令员刘亚楼陪同下视察沈阳飞机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
2月27日南京航专第一届学生正式结业,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者896名。
2月航空工业局第二设计院在北京成立,2月8日,刁筠寿兼任院长,李兆翔任第一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日,改名为第四设计院(简称四院),9月7日,李兆翔任院长。
3月3日二机部颁发《关于整顿企业管理组织与进行定职定员的命令》。据此,六大厂最后确定了工厂的组织机构及定员报局。总体组织机构是根据“一长制”的精神拟定的。较以前不同之处有:1.进一步明确了生产中的组织领导关系,如总工程师(第一副厂长)是生产技术的一长,他直接领导各技术科室及各生产车间。为了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并设有若干助手,如生产长、总工艺师、总冶金师、总机械师、总动力师(即四师一长)。此外还设立了主管特设师。2.会计和财务分开,设立总会计师,由厂长直接领导。3.设立外场科(飞机和发动机工厂)及合理化建议室,以加强这两个方面的管理。
3月17日中共中央任命王西萍为航空工业局局长。
3月30日苏联提交《关于中国航空科学研究院问题的备忘录》,就王西萍、段子俊在苏联考察期间咨询航空科研机构的建设问题做出答复和建议。
对中国航空研究机构的建设问题,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步建立综合性航空科研院,下属:航空材料所、空气动力与强度所、飞行试验所、发动机所、特设与无线电所、生产组织与工艺所、情报推广所及实验工厂;第二步将上述研究所独立成为研究院。
4月15日二机部党组决定:同意航空工业局下半年在沈阳第三研究所旧址筹建临时性的材料研究所(该所的设计问题,国家计委已同意列入国外设计项目)。5月25日,二机部通知航空工业局,航空材料研究所定名为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六研究所(简称六所),由航空工业局直接领导。7—9月,苏联航空材料研究院马留金、玛特维耶夫、阿列克森科先后来华,协助筹组航空材料研究所。11月22日,局分党组决定将总技术处材料组及局资料编译室的材料翻译组和冶金方面的资料,全部合并至六所。
5月16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在给二机部党组关于建立航空研究院的报告中提出:建设我国航空工业,必须从科研、生产、人才三条线同时进行,而至今科研这条线尚未展开。这一落后现象应当迅速予以消除。
5月17日二机部批准南昌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等4厂的民用产品方案。南昌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生产摩托车是刘鼎副部长提出,部党组批准的。同时批准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的民用产品是拖拉机(后未实现)。
5月31日航空工业局初步确定115厂、514厂、212厂、782厂的厂址在西安地区。为此决定:1.在部西安办事处下设局新建厂筹备组,以原432厂在西安的人员为主组成,由于辉负责;2.115厂及514厂在马嵬地区先组成两厂联合办公室(后迁至兴平办公),514厂张品修任主任,115厂李明任副主任;3.在宝鸡地区成立212厂、782厂联合办公室,782厂姚斌任主任,212厂慕弗、孙继恒任副主任。
6月1日上海521厂开始移交给空军,陈一民副局长代表航空工业局办理移交手续。
6月6日二机部在“二五”计划中要求:大力举办在职职工的业余文化教育,普遍开办夜大学、中等技术学校和各种文化补习学校、训练班等,以普遍提高职工技术文化水平,并指出,这是一个培养干部的重要源泉。随后,又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正规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据此,航空工业各工厂在9—10月,先后开办了夜大学。
6月17日赵尔陆部长向中央呈送《关于航空工业当前工作中几个主要情况与问题的报告》。
6月20日根据中央整编精神,按精简50%的原则,对航空工业局机关进行精简。编制定员由原来的1014人,减到550人。机构由原来的28个单位,减少为22个单位。将第一、第二技术科与生产处合并,成立第一、第二生产技术处;基建设备处合并到基建处;人民监察室、卫生处、行政处、人防科归部管理;编译室、配套处改为事业单位。精简后的新机构是:计划、财务、劳资、供应、教育、一生、二生、三生、四生、基建、总技、机动、检验、培训、干部、保卫等处,以及总调度室、专家工作办公室和局办公室。
6月中国第一种航空电器产品SY-45直流升压机在天津航空电器厂试制定型。1955年底前,升压机、转速表发电机、滤波器等第一批航空电器产品也相继试制定型。8月24日航空工业局决定成立西安第三工业学校筹备组,9月15日向部报送计划任务书,规模1600人,设置3个辅机专业。1956年正式定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
9月1日航空工业局召开航空工业发展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王西萍、油江、范铭、陈少中、李兆翔、切尔尼可夫、诺维可夫、契肯、潘可夫、费基切夫、巴斯图霍夫、谢霍夫、卡巴诺夫、卡马洛夫、米里亚也夫、聂恰也夫、科诺夫。
座谈中,苏联专家们主张利用现有各地小厂改建一系列专业化工厂,以缩小主机厂的规模。如建立起落架及液压机构厂,军械厂,开关厂,导管厂,标准件厂,座椅及弹射机构厂,轮毂厂,随机工具、地面设备和机场设备厂,大型铝镁件厂,副油箱厂,燃油系统厂,成套附件厂,电气附件厂,膜盒仪表厂,电气仪表厂,陀螺仪表厂等。还应成立航空科研机构,分两期建立,第一期为材料、工艺、空气动力;第二期为各种专门的研究所和试飞基地。
  9月15日,王西萍局长向赵尔陆部长报送《关于建设综合性航空科学研究机构的报告》,提出建立:1.材料研究所,地址沈阳,人数900名;2.工艺研究所,地址北京,人数700名;3.特设与雷达研究所,地址宝鸡,人数500名;4.发动机研究所,地址宝鸡至兰州一线,人数1000名;5.空气动力及强度研究所,地址关中、河西走廊或CD,人数1000名;6.飞行研究所,地址关中、河西走廊或CD,人数500名;7.技术报道与经验交流编辑室,地址北京,人数200名;8.5个生产基地,人数1700名。以上共需投资75亿元。
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首次授衔、授勋典礼在北京举行。***主席将授予元帅军衔的命令状分别授予朱德等10名元帅。同日下午,国务院举行授予军官将官典礼,周恩来总理分别把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授予粟裕等在京将官。其中在航空工业工作(含授衔后调到航空工业的)的有赵尔陆上将、唐延杰中将、薛少卿少将、吴融锋少将、王振乾少将、曹丹辉少将。
10月8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讨论李兆翔关于《编制1956年基建投资控制数的报告》,并做出决议:目前飞机、发动机制造的发展速度与附件、特设的发展速度不平衡。迅速扭转附件、特设的落后局面,对于航空工业的发展极其重要。1956年,全局基建重点将从原来的飞机、发动机工厂转到附件、特设工厂。
10月10日航空工业局正式提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科学研究院问题的备忘录》,呈报上级,以便我国向苏联交涉。
备忘录认为,研究院的总任务应是:帮助航空工业掌握国内工业情况及航空工业所需原材料产地情况;帮助航空工业试制根据苏联政府特许生产的飞机、发动机和其他航空产品;交流各工厂经验;报道新技术。航空科学研究院的发展拟分两步走:第一步:建立综合性的航空研究院,包括:(1)航空材料研究所;(2)空气动力与强度研究所;(3)飞行试验研究所;(4)航空发动机研究所;(5)飞机特种设备与无线电探向设备研究所;(6)生产组织与工艺研究所;(7)技术情报与经验推广所;(8)实验工厂。第二步:设立专业性科学院,包括:(1)空气动力与强度研究院;(2)飞行研究院;(3)航空材料研究院;(4)发动机研究院;(5)生产组织与工艺研究院;(6)飞机特种设备研究院;(7)飞机无线电与通讯研究院。
10月15日二机部编制《航空工业十五年()远景规划建设项目一览表(草案)》。年产量:飞机5350架,发动机8200台;计划新建工厂32个,改扩建工厂3个。
1.“一五”第二批项目9个,计划年建成,预计投资12.7亿元,其中包括132厂、420厂、172厂、430厂、124厂、133厂、232厂、242厂、125厂等9个工厂。
2.“二五”计划新建16个工厂,预计投资25.1亿元。这批工厂包括162厂、440厂、544厂、554厂、533厂、543厂、553厂、584厂、563厂、594厂、573厂、583厂、564厂、574厂、504厂、143厂等,其中除162厂是强击机(又称攻击机)制造厂,440厂是与之配套的发动机制造厂,要求两年建成外,其余均是专业化工厂,全部要求一年建成。
3.“三五”计划新建7个工厂,改扩建122厂、120厂、211厂3个工厂,预计投资10.68亿元。新建的7个工厂包括142厂(歼击机制造厂)、182厂(重型轰炸机制造厂),以及134厂、252厂、262厂、135厂、534厂等。
上述规划是航空工业最早的远景规划(草案),未正式形成批文。1955年国家计委等组织的联合选厂组进行初步踏勘,1956年进行复选,以及1955年中国代表团赴苏谈判援建中国航空工业新项目时,均以此规划为依据。这批工厂原计划都在张掖、酒泉、四川等地选址。后来一批项目未建,建成的项目厂址、性质也有很大变化。
10月国务院副总理贺龙视察西安航空飞机附件厂建设工程,并指示:“工厂建设是百年大计,要注意工程质量。”
11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共中央秘书长***视察沈阳航空发动机厂。
11月21日二机部党组会议决定,同意将航空工业的修理任务移交空军管理,备件制造仍由航空工业局承担。活塞式发动机修理基地不再新建,充分利用南京航空附件厂。经营好南京降落伞厂,设一个金工车间,加工金工零件,以接替南京航空附件厂加工降落伞金工零件的任务。
11月中国政府派出赴苏联代表团,谈判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二批援建项目。其中属于航空工业的共有19个工厂和3个研究所(其中航空工业的项目详见日部分所述)。
12月3日经国家计委批准,二机部在兰州设甘青地区新厂筹备处,由王仲藩负责。12月3日又通知在西宁设新厂筹备组,属甘青地区新厂筹备处领导。又经国家计委批准在CD市设四川新厂筹备处,于辉任主任,朱耀庭任副主任。
12月5日***委员长、***秘书长视察沈阳飞机厂。在观看用苏联散装件装配的第一架米格-17Ф飞机试飞之后,***说:“当我们有了自己优秀的战斗机时,反侵略战争胜利就更有把握了。”***说:“为了建设强大的人民空军,我们就要有自己的航空工业,而且是现代化的航空工业。”
12月20日航空工业局总结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建厂工作,认为该厂的建厂成果主要表现在:
1.国家所需喷气式发动机工厂已接近建成;2.为发动机制造业打下了基础;3.为移交修理任务,协助空军建立修理工厂做了准备;4.开展了发动机附件的工作并支持了新附件厂的准备工作。
对该厂建厂工作的几点体会:
1.通过修理过渡到制造是建立喷气发动机制造工厂的正确道路;2.进行生产必须做好生产准备工作;3.起决定作用的是产品质量,要狠抓质量;4.要加速基本建设的进度;5.大力提高工夹具与非标准设备的生产能力,是新品试制的根本保证;6.必须按计划及时地供应材料;7.要及时有效地配备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12月20日国家试放鉴定委员会通过《关于110、112型降落伞试放鉴定初步总结》,并经空军司令部和二机部批准。12月29日,在南京513厂召开了两型伞试制定型大会。
12月27日方致远增补为航空工业局分党组成员。
本年度1955年是航空工业由修理向制造迅速过渡的一年。
基本建设完成投资21640万元,为计划的119.5%。全年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其中,厂房面积)。累计金切设备6920台,新增固定资产19951万元。南昌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完全建成投产,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除个别厂房外,也已基本建成投产。
至1955年底,局属企业单位18个,事业单位16个,职工总数5万人。固定资产原值42629万元;全年制造交付飞机62架,发动机171台;修理飞机488架,发动机2079台;工业总产值11867万元,其中民品683万元;实现利润448万元;销售收入10700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有额1289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904元;工资总额3118万元。
各高校、中专和技校在校学生23747人;毕业学生9632人,其中大学本科生90人、专科生913人、中专生1418人、技校生7211人。第一届专科生和中专生本年毕业。1955年底,教职工6137人,其中教师2066人。
1月14—20日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总理做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主席在会议最后一天讲话,号召全党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会后,全国开始出现“向科学进军”的新气象。
根据该会议精神及二机部1956年初发出的《关于解决部分专业干部待遇不合理的指示》,航空工业各企事业单位及局机关从1956年3月开始,为理工科毕业的大中专知识分子普遍升了一次工资。一般升一级,少数升了两级。然后在此基础上参加全国统一的工资改革。同时,规定凡经国务院批准的一等一级工程师按司局长待遇,二等四级以上工程师按处级待遇,二等五级以下工程师按科级待遇。
1月16—17日王西萍局长就如何发展中国航空科学研究的问题向局总顾问切尔尼柯夫征询意见。切尔尼柯夫指出:“中国如果没有自己的科学研究工作,单是根据苏联技术资料复制,就会永远落在后面。中国航空科研工作至今尚未开始,确实与目前迅速发展的航空工业不相称,应该迎头赶上。”本次谈话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筹划航空工业的科研工作起到重要作用。航空工业初期的科研规划,基本上是以本次谈话内容为蓝本的。
1月21日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向科学进军的号召,航空工业局制定《航空科学研究工作12年规划》,计划分3个阶段建设17个航空科研及产品设计机构,要求迎头赶上,真正建立中国自己的完整独立的航空工业。
1月25日***主席召开最高国务会议。会上,***主席提出军民结合问题,要求:“在生产上也要注意军民两用,注意学会军用和民用两套生产技术,要有两套生产设备,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把民用生产转化为军用生产。”根据***主席的指示,部、局把民品生产正式纳入工作日程,航空工业局和所属企业都相应成立了民品生产管理机构。
2月11日航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在北京成立,组建人赵哲民。3月该所创办《国际航空》杂志,12月出版《航空工程译丛》。
2月11日二机部写报告给毛主席、党中央,反映航空工业加速基建设计的经验:委托国外设计的项目,争取由苏联派遣成套专家来我国进行设计,一般可缩短设计时间10个月至一年,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国内成套设计力量;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缩短工期的经验。
3月12日聂荣臻副总理提出《关于十二年内我国科学对国防需要的研究项目的初步意见》,其中针对航空的发展方向问题,提出:现在使用的喷气歼击机似已是最后一代,喷气轰炸机当其达到超声速时,亦是最后一代。因此,在我国科学技术人才极缺,水平亦低的情况下,不宜以大力对飞机的改进进行研究工作,而应采取依照苏联图样(不断改进的)进行生产的办法解决军队今后的装备需要。今后空中武器的研究方向应首先集中仅有的技术力量用于火箭、导弹方面的研究和制造。
4月4日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制定全国科学规划。其中,航空部分的讨论由张爱萍直接领导,钱志道任组长,钱学森、王弼、徐昌裕、高方启(未到会)任副组长。会议着重讨论了火箭与飞机的关系问题。基本有3种意见:1.有人主张在中国应全力投入火箭的研究试制;2.火箭与飞机应同时进行,但主要力量放在火箭方面;3.前5年先搞火箭,5年后火箭有了一定基础,再回过头搞飞机研制。徐昌裕在会上提出:“国防工业科研工作不能只考虑如何达到国际水平,而不顾现在的需要,应估计到美帝国主义可能发动的战争。研究工作不应脱离目前生产和高等教育水平,不应只为科学而科学,生产应有科学研究配套,如把生产停留在现阶段,则技术水平无法提高。所以科学研究,既要看到今天,也要看到明天。总之第一、第三方案不切实际。第二方案应考虑力量分配,应在飞机生产的基础上搞火箭。”会议讨论结果,基本同意第二种意见。
4月7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防工业、生产人造液体燃料和进行地质工作的协议》。协议规定建设15个新的工业企业,作为以往签订的141个项目的补充。
在156个项目中,航空工业占15个工厂、3个研究所,共18个项目。具体项目是:1.轰炸机制造厂;2.轰炸机发动机制造厂;3.歼击机制造厂;4.歼击机发动机制造厂;5.陀螺仪表和天文仪表厂;6.航空电气仪表厂;7.航空电动机构制造厂;8.电动机及发电机制造厂;9.飞机轰炸军械附件厂;10.发动机附件厂;11.起落架及液压系统厂;12.飞机标准件及金工零件厂;13.发动机标准件及金工零件厂;14.叶片制造厂;15.大型铝镁铸件厂;16.航空材料研究所;17.航空工艺和生产组织研究所;18.试飞研究所。
工厂建设进度,设备供应期限为年(其中不少厂后来未单独建设),研究所为年。
  协议还规定,苏联在最新科学技术成就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按期完成各企业70%~80%的设计工作,其余20%~30%的设计工作,由苏联帮助中国设计机构完成。苏联提供各企业设备总值的50%~70%,其余设备由中国自己制造。苏联无偿地把协议附件中所列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制造特许权给予中国。
4月13日国务院航空工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聂荣臻任主任,黄克诚、赵尔陆任副主任,委员有王世光、王诤、安东、刘亚楼、李强、钱志道和钱学森,安东兼秘书长。委员会统筹领导飞机、火箭和导弹的研制生产。10月8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简称国防部五院)正式成立,专门从事导弹的研究设计。随即任命钱学森兼五院院长。
4月17日第二机械工业部召开第一次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航空工业系统107人),由朱涤新副部长主持。随后航空工业代表于4月19—20日集会,王西萍局长在会上号召大家重视产品质量,在生产高潮中不能只图多、快而忽视质量,忽视节约和安全。
4月23日二机部批准航空工业局新建18所技工学校。后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实际只办起13所(西安、兴平、CD3所第二技校及宝鸡第二、第三技校未招生)。后来由于基建投资紧缩,张掖3所、德阳3所、兰州2所于1957年停办,兰州第三技校搬到太原后也停办了。西安第三技校、兴平第一技校也都相继停办。最后在18所技校中,只保留了宝鸡、CD的2所技校。
4月28日南京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更名为南京航空学院,吴继周任院长,范绪箕、邓永清任副院长。同年,苏州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并入南航。
4月29日二机部批复航空工业局同意新建:苏州航空工业专科学校,西安、天津、昆明、株洲、德阳、CD、兰州、上海第一、上海第二航空工业学校及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共计11所学校。苏州航专规模1800人,学制两年半,接收苏州工专改建。航校规模各为2400人,学制3年。天津航校因校址问题未办成;上海第二航校因无校址并入上海第一航校;兰州航校借西安航校校舍上课。各校筹建工作于3月开始,9-10月开学上课。
4月国家根据“一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始对企事业和国家机关进行一次较大的工资改革。通过这次改革和升级,航空工业虽然取消了航空企业津贴,但整个工资水平平均增长24.5%,增长最多的工厂达34%,增长最少的工厂也在20%以上。
5月1日9架高级滑翔机编队通过天安门广场上空,接受党和国家领导的检阅。
5月15日王西萍局长署名向中共中央、***主席呈送《关于航空工业发展现状与今后的任务》的报告。报告总结了航空工业执行“一五”计划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存在的矛盾和解决的途径,建议加速自行设计和科研建设。
5月16日王弼、钱学森、沈元、任新民、杨劲夫、昝凌、黄志千、张世英、王玉京等研究拟定《关于开展航空科学研究中心问题的说明书》。文中强调,飞机和导弹各有短长,不能偏废。目前我国不大力发展导弹是不对的;完全放弃飞机也是不对的。
5月21日党中央副主席、国家副主席朱德视察太原航空仪表厂。朱德看到该厂利用阎锡山在太原三营盘的马厩改建的简易厂房,在厂长于辉的领导下,一面完成修理任务,一面试制新产品,仅用半年时间,便在1954年制造成功中国首批航空仪表——空速管和磁罗盘。他盛赞这一成就是“马槽里飞出金凤凰”。
5月26日航空材料研究所正式成立,在北京东皇城根临时所址召开建所大会。魏祖冶任所长(所主任),马全生任副主任兼党总支书记,不久又调铸造专家荣科任副主任。
航空材料研究所于1955年4月开始筹建,曾先后选址沈阳铁西区,北京德外苇子坑、东皇城根等处,1957年4月正式定址在京郊太舟坞冷泉村。
5月27日北京航空学院召开第一届科学讨论会。航空工业委员会委员钱学森在会上做了“航空技术展望”的报告。1956年7月及1957年4月,南京航空学院与西安航空学院亦分别组织了首届科学报告讨论会。1956年11月,北京航空学院院长武光随中国高教代表团去苏联考察访问,并与莫斯科航空学院及列宁格勒航空仪表学院签订了友好互助协定。从此,新中国航空高等院校开始了国际科技学术交往活动。
5月28日中国生产的第一种喷气式发动机——涡喷5(仿苏制维卡-1爱夫型)在沈阳航空发动机厂(新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老厂)试制成功,通过验收试车并投产,技术负责人程华明、虞光裕。该机于1956年2月完成首批3台份发动机零件制造;4月26日通过100小时长期试车。这标志着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第七个能制造喷气发动机的国家。
涡喷5发动机最大推力约26千牛,加力状态推力约37千牛,净重[1]989千克,装用于歼5飞机。
5月航空工业局与中国科学院、空军、北京航空学院、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等单位协同开展喷气和火箭技术研究,并就空气动力学、压气机、结构力学、燃烧过程、垂直起降飞行器、自动操作、航空医学等40个课题进行了分工协作。
6月1日以李富春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赴苏谈判关于苏联对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援助问题。有关航空方面的谈判由赵尔陆负责,郑汉涛、王晓光、油江等参加。这次在苏联谈判期间,苏联不仅不支持中国搞航空科研项目,还不让参观空气动力研究院、发动机研究院和大型锻件厂。
6月11日朱德副主席视察沈阳航空发动机厂并题词:“为国防现代化而努力!”
6月20日国务院批准总参谋部《关于组织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由聂荣臻、黄克诚、肖劲光、王树声、许光达、赵尔陆、黄敬、张爱萍、刘亚楼、陈锡联、万毅、王诤等12人组成,聂荣臻任主任,黄克诚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军械、航空、海军、无线电技术器材4个组,万毅任各组组长。航空组由王秉璋、万毅、杨春甫3人组成。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批新式武器及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组织新产品定型验收和批准成批生产;审批成批生产装备的重大改进改型,协调生产、使用部门的关系。6月24日,二机部颁发《关于新品试制定型要求》,从而使新产品试制定型
工作更加正规。
6月30日航空工业局航空器材专家莫洛斯托夫任满回国。他在任期的3年之内,为改进中国的航空材料管理,促进航空材料立足于国内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并帮助中国航空工业从苏联解决最急需的关键器材。为了培养我国的航空物资供应管理人员,他根据自己在华工作实践,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近20万字的《供应人员手册》。
6月中国国产第一种高温合金GH30在抚顺钢厂试制成功。新建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参加了试制工作。7月,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用国产GH30高温合金板材制成火焰筒,装在涡喷5发动机上,通过了长期试车。
7月19日沈阳飞机厂试制的中国第一架喷气歼击机——歼5(时名56式,仿米格-17爱夫型)首飞成功。这是一架高亚声速歼击机,于日开始运用苏联成品进行试装配。日,完成第一架全部自制零件的飞机“中低档101”号总装。7月26日,通过静力试验。8月2日,完成最后一次验收试飞。9月8日,歼5飞机经国家鉴定验收试制成功,可以进行成批生产,交付部队使用。9月10日,在沈阳举行祝捷大会,聂荣臻元帅前往参加,在赵尔陆、史良陪同下为我国试制成功的歼5飞机剪了彩,并与试飞员吴克明合影留念。9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来贺电。9月15日,制造出4架歼5飞机。至1959年停产,共生产767架歼5型飞机。
为歼5装配的涡喷5发动机,也于1956年6月通过试车鉴定,投入成批生产。中国航空工业从此跨入喷气时代。
8月15日中国第一个飞机设计室和航空发动机设计室分别在沈阳飞机厂和沈阳航空发动机厂组建。徐舜寿任飞机设计室主任设计师,黄志千、叶正大任副主任设计师;虞光裕任发动机设计室主任设计师,张世英任副主任设计师(未到任)。11月2日,吴大观任航空发动机设计室主任,虞光裕任副主任。飞机设计室成立后随即聘请北航教授张桂联、哈军工教授马明德为顾问工程师。
此两个设计室当时的主要任务是:集中一批技术力量,一方面学习苏联的产品设计资料和有关的基本规范,掌握设计计算程序和方法;另一方面在工厂进行生产实习,熟悉生产工艺过程,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始进行部件或整个产品的实习设计,为将来建设飞机、发动机设计所准备条件和培养干部。
9月12日航空工业局在沈阳飞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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