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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疾控中心完成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
编辑:韩先敏
发布时间 日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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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5月14日讯(通讯员 胡泳 余军)近日,区疾控中心经过20余天的艰苦工作,圆满完成人体重点寄生虫病(肝吸虫病)现状调查工作任务。经随机抽样,调查了区内2个社区居委会的600名常住人口,共计收集大便样本509个。经过镜检,未发现肝吸虫感染,钩虫感染检出阳性15人,钩虫感染率 2.9%。
对比五年前调查数据显示:寄生虫感染率大幅下降。从一个侧面反映: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健康知识的普及,市民良好卫生习惯逐步养成,防病意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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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一、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人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住所:济宁市北湖区许庄办事处驻地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业务范围: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法定代表人:马龙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开办资金:19.8万元举办单位: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证书号:二、济宁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北湖区许庄街道办事处驻地。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北湖区管委会,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的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预防保健。  (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  (四)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  (五)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北湖区管委会。决策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定法定代表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定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支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办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贴、医疗收入。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定期清查,房子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优化资源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的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事业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决策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今年以来,北湖疾控中心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省、市疾病预防会议精神,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现将本中心201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不断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增强做好疾控工作的能力。中心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三严三实”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生解难题”等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依法执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市区等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不断转变职工的思想观念,明确当前的形势与任务,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依法执业的观念。同时,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科室人员深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手册(2015版)》、《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执业的法律素质,还及时掌握了国家最新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防治技术和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了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了业务技术水平。(二)积极做好免疫规划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强力推进免疫规划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各镇街积极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疫苗接种基本知识,研究制定我区免疫规划,及时摸底造册,掌握本底资料,规范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为保证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采取经常性督导和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免疫规划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尤其对扩大免疫规划后新增的免费疫苗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各镇街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1)国家免疫规划“八苗”接种情况:本年度,按照全区免疫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宣传,适龄儿童及时接种。切实抓好疫苗出入库和冷链管理规范工作,充分保证疫苗接种质量,维持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疫苗效价,坚持天接种工作制度。对疫苗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紧抓不懈,严把质量关,做到冷藏条件下,定时、定点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全年无疫苗失效、损毁情况的发生。今年我区卡介苗、乙肝、脊灰、百白破、麻疹、A群流脑、乙脑、甲肝疫苗的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乙肝首针和含麻疹成分疫苗及时接种率均达到了95%以上。(2)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秋季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两次查验工作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查验覆盖率为100%;查验儿童完成率为100%;补种完成率均达到95%以上。
(3)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本年度10-11月份,我区扎实开展了两轮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活动。本次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活动,我区共对2月龄-3岁儿童及时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7971人次。(4)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本年度我区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三)重点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登记和报告质量管理,根据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准确地上报疫情,并留档记录。1、传染病发病情况:我区共计报告法定传染病31例,均按照报告时限进行了录入上报,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达到了100%。全区2015年新发手足口病23例,水痘27例,流行性腮腺炎34例。2、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是传染病控制的重要手段,我们始终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每月定期检查各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和住院病人登记资料,查看有无漏报的传染病;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疫情,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质量与时效。3、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当有传染病疫情发生时,中心流调人员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取样、送检和疫情处理工作的同时,对疫情发生地适时进行了健康宣教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及时开展应急接种,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或蔓延。4、重点疾病防治(1)艾滋病防控工作:今年是第二十八个世界艾滋病日,中心紧紧围绕以“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这一宣传主题,于12月1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国家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本次活动共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单500余份,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该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人了解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发病机理和症状,以更好地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呼唤全社会共同关注艾滋病的防治问题,旨在实现艾滋病“零新增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的工作目标。(2)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最近几年,手足口病在许多地区蔓延流行,严重危害儿童生命健康,其预防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群策群力,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为此,积极应对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张,分三路下发:一是派发到各个社区。二是下发到各学校、幼儿园。三是下发到各村卫生室。通过张贴和分发宣传资料,全方位向全区人民宣传预防手足口病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防病意识,提醒幼儿家长多注意预防手足口病的隐形传播。为切实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到辖区内各托幼机构进行了多次督导检查,现场督导晨检制度、消毒、防控、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下发宣传资料,做到适龄儿童家长人人皆知,确保了我区无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发生。(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民心。充分利用主题日宣传活动,围绕“3.24世界结核病宣传日”、“4.25全国免疫接种宣传日”、“5.15碘缺乏病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精心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栏、发放多种健康素养宣传页、入村宣传等多种形式,把健康保健知识逐渐渗透到百姓生活中,进一步增强了人们对相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了居民的防病意识。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及时制作、下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指导许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在各村居、社区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共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100余块,确保覆盖到村居、社区和每一处公共场所,不留死角,并按照要求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督促指导镇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各镇、街卫生医疗机构共出版健康教育专栏200多期,为有效的预防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五)科学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按照《居民死亡原因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中心每两个月对死因监测点报告人员集中培训一次,使所有报告人员都能根据监测要求正确填报相关表格,为提高监测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各监测点报告人员上报的死亡信息,我中心专职人员认真进行审核、整理、登记后,及时进行网上填报,2015年全区共上报死亡病例538例。(六)严格标准,全力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今年正值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关之年,为此,我们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疾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对照《济宁太白湖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中疾病防控组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为扎实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向深入,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创建进度和工作职责,分析掌握指标要义,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三个工作小组,确定了具体责任人,并对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做出了详细部署。全体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在创城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在传染病防治方面,中心制定了一系列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辖区内两所卫生院进行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分诊台、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设置使用情况,传染病登记本规范填写情况,要求门诊医生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认真按照报告时限和工作程序进行上报。二是健康教育工作,疾控中心作为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的指导机构,积极为许庄街道办事处和创卫相关部门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依托村居、社区、公共场所传播健康知识。为保证健康教育效果,中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居、社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健康教育宣传栏数量、大小是否符合创城工作要求,村居、社区、公共场所是否实现健康教育全覆盖,宣传内容是否定期进行更换等。三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创城之初,我区与市中区康洁消杀公司签订了“除四害”工作合同,针对季节和创卫进度要求,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对康洁公司在辖区内开展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四害”密度是否有效降低、滋生地清理是否留有死角、毒饵投放是否科学足量、重点场所消杀是否彻底等,既有效保证了病媒生物的消杀成果又如期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机构名称:济宁市北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有编制人数:21实有编制人员名单:
祝玉岭 董建汪庆慧 付善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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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日 来源:未知 作者:不详&&【关闭 打印】
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名称: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教育支出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科学技术支出
四、经营收入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四、金融支出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十八、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上年结转收入
结转下年支出
支& 出& 总&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万元
区疾控中心
一般公共服务
&&& 人大事务
&&& 政协事务
注:财政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单位名称: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共财政拨款)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区疾控中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
)辆。&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2)人次,共(&730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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