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江藻非法集资宁在哪里 有谁知道

江藻草莓生意缘何做不大
 信息来源:诸暨网
  来自上海的草莓批发商费良红,3月22日经媒体牵线来到江藻镇草莓基地。当数千亩草莓园出现在面前时,他欣喜若狂。“这样集中的草莓园真不多见,这么新鲜的草莓卖这么低的价格,更是罕见。”这位批发商说,诸暨草莓批发价不但不及上海,甚至低于安徽。更让他诧异的是,这么大的草莓基地,销售竟然全靠5辆货车和3个经纪人。而2000年建造于当地的草莓专业市场,至今没有发生交易。  3月29日,本报一则《江藻草莓养在“深闺”人少识》的新闻报道,引起关心江藻草莓产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关注。江藻草莓缘何叫好不畅销? 近日,记者就此赴当地采访了镇政府、相关部门、草莓种植户及部分客户。  上海批发商叹苦:江藻种植户不好打交道  昨日下午,记者千方百计联系上了上海的草莓批发商费良红,本以为能听到令人振奋的消息,但是费良红在电话里的一番话却令人吃惊:“江藻农户不好打交道,惹不起。我现在在安徽长丰县收草莓,这里质量有保证。”  其实,近半个月来,费良红已经来过江藻七八趟,但总共收了没多少货。“江藻人不肯按我们要求的规格供货,一定要我大小通吃,如果我不要,押金要吃没。”  费良红说,他每天收购1500公斤草莓,本来江藻距离上海比安徽长丰县要近360公里,上海批发市场上很多人愿意来江藻,但是现在他们宁可舍近求远:“长丰有专门的草莓市场,经营比较规范,如果客商有交易纠纷,政府第一时间出面,处理得一清二楚。江藻那边没人管,而且种草莓的大多数是老年人,不会普通话,沟通有障碍。另外,同样的收购价,因为江藻人以次充好,我们还是愿意在长丰收购。”  江藻镇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有一年,一个外地客商到江藻经销草莓苗,提出不符规格的按打折价收购,结果当地人拦住他,强行要他按统一价收购,最后是当地派出所出动警力,才给这位客商解了围。  没有加工企业,大量草莓只能提篮小卖  江藻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发展草莓种植,主要分布在墨城坞、梓上阁、壁玉等六七个村。草莓一般是当年9月中下旬种植,12月初开始采摘,一直到来年4月底、5月初落市,整个采摘季节长达半年。今年,全镇有1000多农户从事草莓种植,总面积4500亩,估算亩产量在1500公斤左右。由于当地没有加工企业,农户销售草莓只能提篮小卖,很多都是销往绍兴。到绍兴市场上的江藻草莓数量愈多,价格自然就愈低。  据了解,前年,绍兴市场上最好的江藻草莓每公斤卖到30元以上,而去年年内只卖到20元。  在江藻草莓种植鼎盛期的2000年前后,宁波海通公司是最大的稳定客户,最多时该公司一年从江藻收购700吨草莓,经过深加工出口,当时也有周边县市的厂家收去做酒、做饮料、做果酱。也就是在2000年,江藻镇出资数万元,与麻车阁村合作,在该村农贸市场挂上了江藻镇草莓市场的牌子。但是建立起来的市场无人光顾,最后也就不了了之。这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没有大户牵头和与外面联系,因此来批发的客商不多。  业余的经纪人:有人要就收,没人要就算  墨城坞村的寿灿初是江藻草莓经纪人之一,七八年前,江藻镇农办就带他去宁波海通考察,想与海通搞订单农业,但是回来一摸底,觉得农户的想法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我一定在其中赚了很多钱,要求提高收购价,而且质量没法保证,只好算了。”  去年,海通在江藻只收了13吨草莓,一些厂家的需求也不稳定。  另一位经纪人斯部英说:“江藻草莓虽然口味不错,但同样的品质,价格只有上海市场的一半,主要是江藻人不肯动脑筋, 也没有上网销售的习惯。”  据了解,近几年,我省建德市种植草莓后来居上,目前种植面积是江藻的2倍,他们对草莓实施小包装,每包0.5公斤到2.5公斤不等,进商场超市去卖。现在,建德人已把草莓种到广东、杭州等地。早些年到江藻来拿草莓的金华人,卖到哪里种到哪里,再就近销售。周边的东阳、上虞草莓发展势头也比较猛。各地市场上像费良红这样的经销人员十分活跃。  寿灿初和斯部英是江藻草莓的两个主要经纪人,但他们并没有成为专业经纪人,两人至今都在从事草莓种植,“有人要就收,没人要也算,我也想走出去,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寿灿初说。  政府没少操心,销售仍是一条短腿  作为农业特色镇乡,拥有规模不小的草莓种植基地,江藻镇历届政府对草莓都没少操心。  据钱铁生介绍,10多年来,镇里多次组织农户外出考察,举办新技术培训班,引导农民引进新品种,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近年引进的“章姬”、“红颊”、“千禧”、“凤冠”等草莓新品种,增加了农户收益。特别是“红颊”,由于上市比其他品种早半个月,价格卖到每公斤50元。  但草莓的销售,始终是一条短腿。  2004年,由于农户到城区提篮小卖,与城管发生多次冲突,之后镇政府出面协调,才在城东农贸市场、东安路、暨阳路等地开辟了8个点、80个摊位的临时销售点。但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由于草莓是季节性产品,到水果市场设长期摊位也不合算。如何大批量把草莓销出去,成了困扰当地政府和农户的一个问题。镇里一位干部说:“要镇政府来帮农户卖草莓不大可能,心有余力不足。”  近年,江藻镇也举办过一些活动,比如去年的“草莓皇后”节、今年的“草莓宝宝摄影赛”,都是为了扩大江藻草莓的影响,但由于范围小,最终聚集不了人气。  也有人提出,是不是该像赵家、同山卖樱桃那样,花点费用做宣传,发展采摘游,但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农户不愿意。一来因为冬季的草莓田周围没有风景可看;二来草莓是草本植物,而且分批开花,农户怕伤了草莓植株。  据了解,为拓宽销售渠道,镇里也曾成立过合作社,工商部门牵头由合作社为种植户联系销售等,但最终因合作社缺乏动力而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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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滩地平整后已全部进入农保土地,但并未按当初公示承诺把地重新分到户,而是由村统一种植,每年化费十几万元种子及劳务费,三年来仅此项费用开支达50万左右。更可恶的是再将该河滩地以陈国鑫个人种粮大户名义,骗取国家粮农补贴,每年领取7300元,历时三年。一、既然是种粮大户承包,其收入自然归该种粮户,那么一切经营成本费用都应该由该承包人承担,而将成本进入村财务报销,实属于贪污行为;二、如果这种粮大户是假的,那么国家补贴的粮农补助应该归村集体所有,而被私人领取,那就属于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无论如何,这粮大户是否真假,也难辞其咎。   该河滩地平整后,结果因平整后地势大大降低,被过境洪水反复淹没,三年来颗粒无收,使原本可以种植的河滩地芦苇杂草丛生,荒废不堪(现状图片附)。事实上,按照上级滩涂地复垦要求,应该是围埯,而不是简单的平整,但围堤势必造成浦阳江河道泄洪受影响。这样的滩地原来就是可耕土地,按(国务院2011年2 月22日通过的《土地复垦条例》)对照,严格来说,是不符合复垦要求和复垦范围之列。而现实是平整后,把原来完全可以耕种的土地给彻底被破坏了,这与土地复恳政策完全背道而驰,实质是在破坏土地,骗取国家专项经费(现状图片附后)。  (二)沿公路种树造绿。地处(壁玉村石壁山自然村)诸店公路过境该村一侧,为考虑将来公路拓宽,当年沿公路宽五米的良田,计12亩没有分到户 ,作为村集体预留地,临时性承包给部分村民种植。趁这次新农村建设之机,由镇政府谋划,由少数干部作主,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这12亩土地收回,置换给镇政府(至于置换什么?村民无人知晓,现已将该地承包给个人)。现已全部种植绿化,并有小部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造村公共大型化粪池(现状图片附后)。  众所周知,江南地区不缺绿化,缺的是可耕土地。一、拿良田种绿化,实属浪费土地资源;二、公路并未拓宽,擅自变更土地用度;三、违反国家相关集体《土地法》、《土地承包法》,不经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将集体土地转换给镇政府,严重侵犯村民的知情权和土地所有权。这样的做法,无非是等诸店公路一旦拓宽,镇政府及少数人座收渔利,中饱私囊,分享国家补偿款项。镇政府只是地方基层管理组织,负责所属辖区内党政事务。根据国务院1989年《土地审批权限》,镇政府是根本不具有土地审批权,也无需拥有土地。而镇政府却座拥土地,插手土地,以民争利,而置民生于不顾,其性质已经构成破坏基本农田,坐享渔利,腐败行径足见一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基本农田上挖塘种树及其它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而江藻镇政府视党纪国法于不顾,对中央文件置若罔闻,这是典型的阳逢阴违,搞地方土政策对抗中央。  (三)平整山地充当农保地。地处该村一区山地(地名:蓝香湾),该山弯地原先就是可种植土地,有一小部分为村民自留地,大部分为村留用集体所有地。部分村留用地块种植绿化,树木已经成材。这片开发复垦的山坡地实际为28亩,而虚报上级拨款为40亩(多虚报约12亩,骗取国家专项经费,属于诈骗行为)。  事实上,这些山地简单平整后根本不能作为良田,一是没有水源;二是属于坭沙石混合土质;三是山地依山自然而成,高低落差十数米。这样的土地只能种植山地作物和山林绿化,是根本不符合上级关于缓坡地复垦的要求。但村干部不经村民代表大会,不经自留地村民同意,只作简单的公示,而且公示不说明平整地点和时间,在自留地农户及有主坟茔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平整(实际平整工程为28亩,但工程施工费按40亩支付,虚报工程量,属于贪污行为)。平整过程中,完全没有按照(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二、第十六)之规定,一是对项目没有科学评估;二是施工中没有事先处理好林木和土层表土,导致大片树木竹林被砍伐,下坡表土堆积,上坡山石裸露。平整二年多来已进入农保土地,但事实是杂草丛生,荒废至今(现状图片附后)。  国家对农村村民承包土地、集体留用土地的处置有明确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对坟茔处理也是有相关法律保护依据。
  (四)日,该村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不顾全村村民强烈反对,甚至连多数村委不同意的情况下,由少数干部拍板做主,对该村另一河滩地(地名:下滩,全为村民承包地)进行强行平整。该河滩地实际可平整面积约60亩左右,而虚报上级拨款为107亩(每亩拨款4万元,因工程未验收,加村民向土地主管部门反映,该工程平整经费尚未下拨。实际平整面积约60亩左右,多虚报约47亩,骗取国家专项经费,属于诈骗未随)。  工程平整过程中,因村民开始向上级反映,少数党员干部为欲盖弥彰,怕上级追究虚报责任,为尽量接近或达到虚报复垦面积,不经严格审批程序,不经二委会和村民代表同意,擅自改变工程施工计划。把原来不在平整计划内的池溏,村民自留地、防洪小埂(河堤))一概平整。平整后造成地势大幅度降低,不要说会被夏季洪水淹没,就是八月潮水,已经将其淹没,使原本还有大部分地块完全可以种植农作物的河滩地全部变成废地。事实情况是,这种做法不是在复垦土地,而是实属破坏土地行为,其性质极为恶劣(现状图片附)。  为此,日,有250多村民联名签章,向镇政府请愿,强烈要求停止施工。然而镇政府置若罔闻,漠视民声。时过半月也没有一个镇领导为此事下基层,给村民一个答复交待。直到近500村民联名向上级投诉反映,个别镇领导不仅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村民解决此事,反而为少数人不停开脱说情,充当保护伞,甚至恫吓、威胁上访村民代表。以至于到后来四处托情,通过各种关系,企图压制村民继续向上反映。  (五)2012年,由于新农村建设需要,该村一村民约15平方的小房需拆除,否则影响村容。为此,由少数村党员干部私下作主交易,将该村埂缺潭一养鱼塘约5 亩置换给个人,使其集体土地变为私有。此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拿集体土地与个人私下交易,私自出让变更集体土地所有权,无视国家法律,可以说是胆大妄为。从中必定有不可告人目的,涉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六)2005年,有人借诸永高速公路在该村建出口处之机,个别村干部以此名义,与个别镇领导暗箱操作,联手串通,将20亩良田(地名:石壁山村下湖,诸永高速公路诸暨北出口处)划出村农田土地清册,占为己有。原本等待高速公路开通后,想在些处建造营业网店,为个人谋取利益。因高速出口过境车辆少,又没有休息处等设施,所以一直未能如愿,使得该20亩良田一直荒废闲置。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非法侵占,盗取集体土地,性质极其严重,已构成非法侵占罪。  (七)1999年,前任村干部与江藻镇个别领导联手,暗箱操作,将该村133亩良田(地名:石壁山村五浦头),以每亩13800元的价格卖给江藻镇政府,合计约183万。(但实际出售田亩中,没有把机耕路、田埂路、排水沟等计算在内,按实际测量土地面积应该是138亩)。镇政府再分别以每亩7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工业园区各家老板。因村民强烈反对,为堵住村民的嘴,按当时承包田人口,以每人600元青苗费发放到个人,按所发放总额与实际出售田亩折算,折价仅为每亩只有8000元。另据当时个别知情村民小组代表反映,村长、书记与土地受让方存在权钱交易,故意压低土地出让价格。按当时市场土地出让价格要远远高于每亩13800元,而实际分发到户只有每亩8000元,其中必定存在严重的土地腐败问题。
  在这期间,工业园区的平整工作由江藻镇政府负责,具体由个人负责施工。平整工作完工后,镇政府以没有资金为由,将出让给工业园区未计入的机耕路、排水沟、河塘所隐匿的5亩土地作为平整工程款抵给个人,以每亩20多万元的高价转手倒卖给工业园区私人老板,获取巨额非法利润。  出售给工业园区的土地是属于农保良田,受国家法律保护。村、镇二级干部为欲盖弥彰,欺骗上级政府,竟然用该村(地名:石壁山村俞家坞自然村)山地140充当农保良田,(该山地现今是林木参天,一是没有水源;二是属于砂石坭混合土质;三是实际面积远远达不到140亩。而把真正的将良田调出农保,出售给工业园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山地、溪滩地、荒地依法不得划入农保。这是分明是弄虚作假,践踏国家法律,出卖集体土地,是最大的农村基层腐败现象。  (八)2013年,由镇政府授意,少数干部作主,不经村民代表大会,不经村民三分之二同意,擅自将村(地名:石景山子)预制场及良田64亩进行非法填埋,用于开发,再用本村山荒地顶替填埋良田划入农保土地(地名:里湾、兰香湾)。被填埋的良田至今荒废,而好多村民无地可种(图片附后)。   就上述土地问题,从表象上看,是村、镇领导开发土地,搞活经济,是在执行国家相关城镇化建设等相关政策。 而实质上是上下串通联动,用河滩地、山地等劣质土地作简单平整处理后进入农保,顶替良田,充当好地,再用良田作商业开发或另作他用。一是从表面上看,保证了国家18亿亩分级承包对土地保护的最低红线的要求;二是为地方财政收拾开源,填补巨额地方债务;三是千方百计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以满足农村基层少数党员干部腐败私欲。实质是在弄虚作假,空中造田,以次充好,阳奉阴违,欺骗省政府、欺骗中央政府及党中央。虽然问题暴露在村一级,但实质是乡镇一级基层少数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脏枉法、非法侵占,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不无关联,乡镇一级少数党员干部成了农村村级腐败的最大保护伞和始作俑者。甚至县市一级国土主管部门,因失职失察,营私舞弊,充当土地腐败分子的幕后推手,也难辞其咎。土地已经成了基层腐败的重灾区和滋生源,违法圈地,转手倒卖,镇政府少数党员干部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最大幕后推手。  这绝非危言耸听,农村腐败乱象看似在村,而实质有着千丝万缕的保护层。共同的利益链造就上下串通,沆瀣一气。若没有乡镇一级少数党员干部的指使包庇,村一级是绝对不敢如此胆大妄为的。要彻底根治农村基层腐败,必须从乡镇一级开始清查,方能奏效。若不然,犹如隔靴搔痒,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基层腐败乱象。  根据《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列》、《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土地审批权限》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烈请求上级对涉事相关人员进行彻查,惩治腐败,伸张法制社会正义,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真正把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方略和精神落到实处,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还土地于民。  有道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求木之盛,必先固其本,求国之兴,必先安其民。载舟覆舟,不可等闲视之,民生无小事,望重视。  就上述问题,已经多次向诸暨市纪委举报。该事同时也举报到中央第五巡视组及上级相关部门,后由中央巡视组批复,责成地方纪委查处。市纪委也做了相应的工作,但总是应付了事,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深入基层群众了解情况,没有实地取证,没有真正起到惩治腐败的应有作用,有负党和人民的企盼和重托,使广大人民群众大失所望。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要有腐败,就必须一查到底。而实质地方相关部门不是在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而是应付民众,是典型的不作为。除恶务尽,方能国泰民安,岂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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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常州 藻江路 在哪里?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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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藻江路在新北区龙虎塘,靠近龙虎塘祥龙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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