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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搜狐视频自制喜剧《极品女士》第三季正式开播,第一集中,云集了姚晨、陈伟霆、郭采洁、乔任梁、杨玏、宋佳、于洋、孔连顺等明星大牌,还有一位神秘嘉宾客串。明星姚晨把《离婚律师》带进了《极品女士3》,为剧中女主解决婚姻中的各种疑难杂症。于莎莎的师兄大鹏也来助阵,带来各种搞笑情节。除了云集许多打牌明星,第一集《极品女士3》还有一位神秘嘉宾前来客串。
这位神秘的客串嘉宾,就是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搜狐视频代理CEO张朝阳,相信这也是张朝阳在网络自制剧中的首秀。张朝阳在这一部分中本色出演,饰演一位上市公司大老板。老板与大鹏都在追莎莎,但莎莎只能选择一位。 是选择没钱但有时间陪自己的大鹏,还是选有钱有地位但没时间的老板查尔斯张?犹豫不决的莎莎请女律师姚晨帮自己判断,姚晨推荐莎莎选择“屌丝”大鹏,然后姚晨选择了大老板……=============================固定广告:WeMedia,是自媒体人的聚合,Bianews是成员之一。专注互联网公司大新闻和小八卦,只讲故事,不讲道理。微信号:bia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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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鹏演足疗前足球队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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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效力于北京国安队的 杨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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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新区范围内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新区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保护国家的财产安全及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基本预案。
  1.2& 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等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基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在新区范围内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给国家安全、社会利益、治安秩序和生命财产等造成重大危害,大鹏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品设施和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大规模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新区党政军等首脑机关, 标志性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民生设施和航海设施等。
  (4)大规模攻击新区有关国家机关、武警部队或计算机信息和民用通信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5)大规模袭击外国常驻新区的经商、贸易单位及其人员寓所,暴力恐怖袭击外国采访的团体、代表,在敏感涉外场所实施恐怖活动的。
  (6)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在新区活动的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7)劫持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8)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各反恐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已制定某一类或某一种恐怖袭击事件具体处置预案的、依据本基本预案确定的原则的、按其具体预案处置。
  1.4&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反恐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治安、生活和工作秩序,维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
  (3)快速侦处原则。各有关恐怖犯罪案件侦查职能机关或部门,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5)维护稳定原则。全面做好善后工作,强化社会面控制, 适时公开恐怖事件的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及工作、生活秩序。
  2&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从新区到办事处,再到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不同层次的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建立两级指挥体系。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要立即成立总指挥部,事发地所在街道办要立即搭建现场指挥部。
  2.1& 成立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为加强新区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由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黄伟任组长,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主任刘东松、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任亿担任组长,新区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责任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大鹏公安分局筹备组成员傅建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大鹏公安分局机训大队。
  2.2& 总指挥部
  由大鹏公安分局局长或其指定的副局长任总指挥,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调集专家咨询组进入总指挥部、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如总指挥亲赴现场,由其临时指定一名副总指挥负责总指挥部工作。总指挥部设在大鹏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2.3& 现场指挥部
  由大鹏公安分局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根据&靠前指挥&原则设置在现场周边的合适位置。
  2.4& 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对恐怖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协调、调动新区反恐怖专门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重大措施;贯彻落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新区党工委及管委会的指示,及时向其报告恐怖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确定统一的口径,指导新闻发布工作;如果需采取局部地新区紧急状态、调动人武部和协调武警部队,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
  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统一掌握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总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各专门小组、
  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各专门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在协调小组或总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执行协调小组或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其中,综合情况组,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新区综合办、反恐办等有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传达、组织落实有关省、市、新区领导的指示;发布有关恐怖事件的处置指令;收集、记录恐怖事件的处置情况及过程,草拟、审定各类文稿;拟定统一口径的新闻发布稿,制定报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报道和宣传工作,授权发布相关新闻;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检查、督促处置工作的落实。情报信息组,由新区反恐办牵头,公安、国安、贸工、发改、人武部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收集有关恐怖活动和事件的情报信息,对恐怖情报信息进行会商,提出分析、预测、评估和处置工作建议;行动处置组,由大鹏公安分局牵头,卫生、环保、检验检疫、水务、电信、供电、国安、农林渔业、建设、交通、城管、交警、人武部等反恐成员单位组成(根据不同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有所侧重)。主要负责落实总指挥部下达的现场警戒与控制、抢险救援、侦查破案、备勤支援、交通管制等处置指令,拟定现场处置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专家咨询组,由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由新区贸工、新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发改局、检验检疫局、人武部等单位的专家以及化学、生物、爆炸、供电、供水、供气、供油等专家组成。主要在防范、制定预案及恐怖事件发生时,提供本单位、本系统建设、管理的国家、省、市、新区重点工程及有关国计民生基础设施的设计、运行及管理情况,提供相关专业知识,评估恐怖事件造成的危害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应对建议和解决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性的意见或建议。后勤保障组,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新区贸工局、大鹏公安分局、新区民政局、新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新区发改局、新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处置恐怖事件时所需的各种装备、物资和经费,保障处置工作通信、交通畅通,为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2)现场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新区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随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总指挥部有关指令的传达和组织落实;负责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各项处置行动的有效开展。大鹏公安分局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总指挥部可根据情况派员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处置工作。
  3& 预警机制
  3.1 信息收集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针对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置。
  3.2 预警行动
  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要在迅速报告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评估恐怖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制定具体的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尽可能将恐怖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情况无法核实的,立即报告新区反恐办组织情报会商单位及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估,并以&一家发现,多家核查,反恐办汇总&的方式展开调查工作。新区反恐办在开展核查及前期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上报市反恐办,请求支援或根据指令开展工作。
  4& 处置措施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有关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处置措施。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工委、街道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新区反恐办、大鹏公安分局要立即报告市反恐办、市公安局,不得延误。
  公安、人武、宣传(新闻)等单位要将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收集到涉及外事、外交等情报,必须及时报送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送市外事部门。
  经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或总指挥部的批准启动预案后,其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各负其责,迅速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等事件,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公安、卫生、环保、检验检疫和人武部等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认真分析评估,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2& 视情对相关地新区实行管制或实施紧急状态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现场控制、封锁。总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请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批准执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在新区范围内可决定实行一定区域的交通管制;必要时依法逐级上报实行紧急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总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发布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民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新区政府、街道办对控制、管制或紧急状态等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工作、生活等正常秩序。
  4.3&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总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全新区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配合,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人武、公安、民政、卫生、环保、检验检疫、建设、发改、交通运输、贸工、水务等单位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新区域,防止建筑物倒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材料、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及解救工作。人武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援。
  对于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区别不同情况责成有关部门负责。生物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人武部、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化学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人武部、公安、卫生局、环保、检验检疫等单位负责;核材料、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环保、人武、检验检疫等单位负责; 爆炸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环保、人武部等单位负责;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包括金融网络系统)恐怖事件主要由贸工、发改、公安、卫生、人武等单位负责;袭击外国驻我新区的经商、贸易单位及其人员寓所的恐怖事件主要由统战、公安、卫生、人武部等单位负责;袭击来我新区的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恐怖事件由统战、公安、卫生、人武部等单位负责;劫持交通工具的恐怖事件由公安、交通、卫生、人武、农林渔业(海洋局)等单位负责。
  新闻发布和现场中外记者的接待和管理,由新区宣传部门、大鹏公安分局等负责。
  4.4& 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报请总指挥部批准,组织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理和控制,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报请总指挥部协调调动直升机紧急升空巡逻警戒。
  (6)组织协调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及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打击趁机打、砸、抢等犯罪行为及散布恐怖信息、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其周边地新区的社会稳定。
  4.5& 续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总指挥部组织公安、国安等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公安、国安等情报会商单位应当各司其职,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犯罪提供情报支持。
  4.6统一报道口径和新闻发布意见
  新区宣传部门、大鹏公安分局等要本着有利于维护新区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民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犯罪、有利于维护新区形象的原则,尽快拟定统一报道口径的新闻发布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境)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4.7& 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根据总指挥部的指令终止处置工作。新区、街道办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处置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对恐怖事件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5& 工作保障
  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5.1 反恐怖专门力量建设
  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反恐怖专门力量建设。
  5.1.1& 公安突击队。由大鹏公安分局负责组建,大鹏机动训练大队承建,主要担负涉爆、投毒、劫持人质等涉恐案(事)件应急处置,并协助执行处置恐怖事件突击任务。
  5.1.2& 消防特勤队。由现役大鹏消防大队组建,主要负责恐怖事件中的现场监测、控制及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在核、生、化恐怖事件中担负侦检、采样、防控等任务。
  5.1.3& 海上防护队。由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负责牵头组建,负责新区海域内涉恐情报搜集,并协助公安边防支队开展海上安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
  5.1.4& 医疗救护队。由新区卫生局负责组建,新区民政局参加,主要担负恐怖事件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伤病员、受害群众等善后安置工作。
  5.1.5& 防核生化队。由新区卫生局、新区环保局、新区应急指挥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区人武部等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别负责组建。其中:
  新区卫生局防生化应急队,主要担负生物、化学、核与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的采样、检测、防疫、救治工作。
  新区环保局防生化应急队,主要协调开展化学、核与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的现场侦检、采样和污染检测及对大气环境的监测、评估等任务。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防核生化应急队,主要担负生物、化学、核与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对现场的侦检、采样、检测;对出入境人员、特殊物品、货物、邮寄物等检验检疫工作。
  新区应急指挥中心防核生化应急队,主要担负发生生物、化学、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时的应急协调和参与处置指导工作。
  新区人武部防核生化应急队,主要担负核与辐射、生物、化学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参与现场侦检、采样、检测、洗消等处置工作,与有关单位配合完成对现场人员进行救护、疏散等任务。
  5.1.6工程抢险队。由新区贸工局、新区建设局、新区水务局、新区城管局、新区交通运输局、新区供电局、深水大鹏水务集团、大鹏管道气分公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组建。主要担负对我新区电力、自来水、燃气及其他市政设施及城市公共交通等恐怖袭击事件的救援、抢险维护任务。重点组建三支工程抢险队:一是水务工程抢险队,由新区水务局牵头组建;二是供电工程抢险队,由新区供电局负责组建;三是燃气工程抢险队,由大鹏管道气分公司负责组建。
  5.1.7& 通信应急队。由新区发改局负责组建,协调大鹏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参加,主要担负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架设指挥通信网络,并对通信网络、设施等进行安全维护和抢险,确保各类通信畅通,为涉恐案件侦查及处置恐怖事件提供通讯技术支持。
  5.1.8& 恐怖犯罪侦查队。由大鹏公安分局、国安部门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组建。主要担负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恐怖事件(案件)的侦查、调查及打击恐怖犯罪等任务。
  5.1.9& 公安特勤队。由大鹏公安分局负责组建。大鹏机动训练大队、保安公司等单位共同组建大鹏特勤大队,主要承担参与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机动力量职责。
  5.1.10& 专家咨询队。由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主要负责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为领导决策或事件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性的意见或建议。
  除此以外,公安、人武部、国安等情报会商单位,要努力培养一批情报专家,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恐怖活动情报搜集和分析研判能力,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新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家和人才,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5.2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新区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特别是公安、卫生、环保、检验检疫、人武部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新区域,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等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等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技术、交通、通信等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等物资。卫生局要在新区指定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等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新区贸工局、建设局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5.3 反恐怖技术研究和开发
  新区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在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不断提高新区反恐怖技术装备水平,为反恐怖斗争服务。
  5.4 通信支持
  大鹏公安分局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通信畅通。大鹏公安分局除完善现有的指挥系统外,应当建立和完善备用或分支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大鹏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平时要与人武部、国安及反恐成员单位建立稳定、可靠、便捷、保密的通信渠道。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与下属部门应当建立并保持畅通的联络体系。新区发改局要组织调度全新区通信网络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
  5.5 后勤支援与保障
  新区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应分别对全新区反恐怖工作经费给予保障与支持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新区财政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工作建设、购置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等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局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等安全、畅通地运输。
  5.6 日常防范
  要充分运用相关反恐怖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
  公安、国安、人武等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情报工作,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处置在萌芽状态。各反恐怖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生物、化学、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公安、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等检查和监控,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境外恐怖分子或危险物品入境。金融、公安、财政等单位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有效防控、严厉打击恐怖洗钱犯罪。
  新区宣传部门、教育局、贸工局、文体局、旅游局、卫生局、环保局、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应当加强有关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同时,广泛调动公民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鼓励公民积极举报恐怖犯罪线索。
  6 附则
  6.1 责任与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恐怖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 预案及管理
  6.2.1新区反恐办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主要类型恐怖事件处置的分类预案,各反恐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等要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处置预案,报新区反恐办备案。
  6.2.2 恐怖事件处置结束后,新区反恐办要及时组织参与恐怖事件的处置单位,对恐怖事件的处置流程、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可行的做法等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
  6.2.3 新区反恐办每年要组织有关反恐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性反恐怖演练,各反恐成员单位要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性强的反恐怖演练,努力提高反恐怖实战能力,并通过演练来检验预案,不断完善。
  6.2.4 本基本预案由新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2.5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因大鹏新区各业务部门正在筹建中,尚未正式成立,本方案中的部门名称待相关业务单位成立后再进一步规范,并按反恐职责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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