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又谁有

“嫖宿幼女”,谁的发明?换个名字又有何妨?
自贡经济门户 自贡人民的生活网
权威 ? 主流 ? 公信 ? 热度
新闻热线:
投稿?建议邮箱:
首 页-&-社会广角-&-社会广角
“嫖宿幼女”,谁的发明?换个名字又有何妨?
时间:&10:05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嫖宿幼女罪被认为是对受害幼女的污名化和二次伤害。 (CFP/图)
&&&& “奸淫一词,其意为男女私通,男女不正当之性交行为,有放荡淫乱之意涵,对于被害人而言,实在相当之不堪,因此将有关奸淫一词,仿德、美立法例,全部以中性之名词‘为性交’代替。”如此一来,台湾只有强制性交罪,没有强奸罪,也不可能有嫖宿幼女这样的说法。
&&& 假如,只是说假如――给“嫖宿幼女罪”换个名,改叫“与未满十四周岁者为性交易罪”,未成年人保护主义者的心里会不会好受些?人民群众的气能不能消一点?
&&& 中国四百多个罪名逐一看过来,嫖宿幼女罪是少有的能让人心里咯噔一下,进而产生一些联想的。
&&& 嫖、宿、幼,不说别的,光这三个字就够扎眼了。“嫖”古来就有,专指男人玩弄女人的行为,“宿”呢,过夜,单看很文雅,和“嫖”一拼接,再和“幼”一组合,道貌岸然之士的畸怪阴暗、花季少女的凄惨凋零不判自明。
&&& 嫖宿和幼女,这两个词单拎出来,《辞海》里都找不到。两个生生造出来的词,合起来就是极深重的罪恶。难怪有人忿忿:“强奸就是强奸,哪来的嫖宿?!”
&&& 哪来的“嫖宿”?这是个好问题。这么火的一个罪名,究竟是谁的主意?问了一圈法律学者和语言学者,只得一个大致的猜测:很可能是警察叔叔在日常办案中叫出来的。嫖成年人叫嫖娼,嫖未成年人呢,就叫嫖幼吧。至于后来,口头上的说法落到纸面,总归得来个四字格的,以显持平中正庄重,1986年《治安处罚条例》诞生,“嫖宿幼女”第一次登堂入室。六年后新修刑法,立法者大概也没琢磨是不是换个说法,就这么直接搬入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了: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确定“嫖宿幼女”这个罪名时,两高有无争议,目前很难查证。全国人大制订刑法时,没有直接确定罪名。刑法颁布后,起罪名的重任落在两高身上。一开始,两高各取各的,还出现过检察院起诉时是一个罪名、法院下判决又是一个罪名的情况,后来两家坐在一起商量,把全部罪名统一了。业界流传着这样的故事,刑法修正案六通过的时候,两高对其中一个罪名叫法不同,有人主张叫“商业受贿罪”,有人想叫“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受贿罪”,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熊选国出了个主意,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更合适,最高法马上和最高检协调,后来按熊副院长的说法,定了下来。
&&& 某种程度上,跟欺行霸市、寻衅滋事一样,“嫖宿幼女”在政法圈内已经约定俗成。在中国,文件、讲话、办案时的行话,直接入法典,也是常见的事。信手就可拈来几则: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前半截,“在战场上贪生怕死”;第二百九十三条前半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贪生怕死、寻衅滋事,都是嘴边的话。全国人大代表更是张口就来。每年人代会的提案一摊开,铺张浪费罪、公款吃喝罪,窃电窃气罪等等扑面而来,人民群众一听都明白。
&&& 我们的法律是给人民看的,要适应人民群众的理解能力,这是宪法制订之初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定下的规矩。担心法言法语诘屈聱牙、老百姓看不懂的人大可释然,这回老百姓是真懂了:强奸就是强奸,哪来的嫖宿!其间多少怒气来自“嫖”、“宿”、“幼”这三个字,真不好说。
&&& 和大陆同文同种的台湾地区,其所谓嫖宿幼女有关的规定,散见于刑法典和《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下称“条例”),立法者是这么写的:
&&&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条例第二十二条:与未满十六岁之人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规定处罚之。十八岁以上之人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易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
&&& 前一条在法院的判决和学理上称为“对未成年人为性交罪”,后一条包含两个罪名:“与未满十六岁者为性交易罪”、“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者为性交易罪”。同样是和未成年人性交易的罪状,台湾的条文里不见“嫖”,不见“宿”,更没有“幼”。
&&& 这是立法者有意避之。传统上,台湾法律都把与人性交或者其他足以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称为“奸淫”,后来修改刑法典时特意做了改动。立法者的理由是,“奸淫一词,其意为男女私通,男女不正当之性交行为,有放荡淫乱之意涵,对于被害人而言,实在相当之不堪,因此将有关奸淫一词,仿德、美立法例,全部以中性之名词‘为性交’代替。”如此一来,台湾只有强制性交罪,没有强奸罪,也不可能有嫖宿幼女这样的说法。
&&& 什么是嫖?什么是宿?什么是幼?嫖完没有宿,能不能叫嫖宿幼女?梁启超说,法律文辞是否得宜,有三个要件,头两个就是明和确。嫖宿幼女四个字,看似通俗却字字模棱。套用对岸的理据,对于被害人而言,嫖宿二字,也实在相当之不堪。
&&& 英国硕学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将法律文辞比诸宝玉之诚重,那是至高境界。在法言法,于立法者应是起码的要求。如此说来,嫖宿幼女,换个名字又有何妨?
[] - [] - [] - []
四川经济网自贡频道,传递我们我们身边的新闻.......
四川经济网自贡频道,传递我们我们身边的新闻.......
四川经济网自贡频道,传递我们我们身边的新闻.......
请输入验证码:
 -  -  -  -  -  -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四川经济网自贡频道版权所有
自贡经济门户网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新闻信息登载备案号:川府新办(2006)第11号 川新备 06-000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号谁能真正理解尊老爱幼,又有谁真正做到了?_百度知道
谁能真正理解尊老爱幼,又有谁真正做到了?
提问者采纳
尊幼传统腐败要尊幼应该要自力更情况要让让些孩更加依赖性更加所欲别车快点找座位经都持卖经超市付钱候公车候经插队现身影种行良作风我要助 发家都自力更依赖别更加久更加看起更加轻呢 我想用部比较我更加要位坐我比更加劳苦车般让座都作青比些整坐着饭吃更加劳累我知道些要我让座轻候做社益或者败坏风气事情呢 车司机自觉广播尊幼工作没真让做 所尊幼美德腐败 事情经要管别自做行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谁有幼齿种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