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龟和小兔比赛来跑步怎么才能跑得快小兔跑得快儿童

龟兔赛跑,龟兔赛跑的故事_六一儿童网
  兔子长了四条腿,一蹦一跳,跑得可快啦。
  乌龟也长了四条腿,爬呀,爬呀,爬得真慢。
  有一天,兔子碰见乌龟,笑眯眯地说:&乌龟,乌龟,咱们来赛跑,好吗?&乌龟知道兔子在开他玩笑,瞪着一双小眼睛,不理也不踩。兔子知道乌龟不敢跟他赛跑,乐得摆着耳朵直蹦跳,还编了一支山歌笑话他:
  乌龟,乌龟,爬爬,
  一早出门采花;
  乌龟,乌龟,走走,
  傍晚还在们口。
  乌龟生气了,说:&兔子,兔子,你别神气活现的,咱们就来赛跑!&
  &什么,什么?乌龟,你说什么?&
  &咱们这就来赛跑。&
  兔子一听,差点笑破了肚子:&乌龟,你真敢跟我赛跑?那好,咱们从这儿跑起,看谁先跑到那边山脚下的一棵大树。预备!一,二,三,---&
  兔子撒开腿就跑,跑得真快,一会儿就跑得很远了。他回头一看,乌龟才爬了一小段路呢,心想:乌龟敢跟兔子赛跑,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呀,在这儿睡上一大觉,让他爬到这儿,不,让他爬到前面去吧,我三蹦二跳的就追上他了。
  &啦啦啦,啦啦啦,胜利准是我的嘛!&兔子把身子往地上一歪,合上眼皮,真的睡着了。
  再说乌龟,爬得也真慢,可是他一个劲儿地爬,爬呀,爬呀,爬,等他爬到兔子身边,已经累坏了。兔子还再睡觉,乌龟也想休息一会儿,可他知道兔子跑得比他快,只有坚持爬下去才有可能赢。于是,他不停地往前爬、爬、爬。离大树越来越近了,只差几十步了,十几步了,几步了&&&终于到了。
  兔子呢?他还在睡觉呢!兔子醒来后往后一看,唉,乌龟怎么不见了?再往前一看,哎呀,不得了了!乌龟已经爬到大树底下了。兔子一看可急了,急忙赶上去可已经晚了,乌龟已经赢了。乌龟胜利了。
  请小朋友们思考一下,兔子跑得快,乌龟跑得慢,为什么这次比赛乌龟反而赢了呢?看完,我们来看看有趣的小动画放松一下吧!点击图片进入哦!
2232RCGHVV&&&&&&FFHDFDH&&&& FGDFDHDF&&&&E2ESWEQ2&&&&FTFYTGYGHGHGJHGJ哈哈  兔子撒开腿就跑,跑得真快,一会儿就跑得很远了。他回头一看,乌龟才爬了一小段路呢,心想:乌龟敢跟兔子赛跑,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呀,在这儿睡上一大觉,让他爬到这儿,不,让他爬到前面去吧,我三蹦二跳的就追上他了。
  “啦啦啦,啦啦啦,胜利准是我的嘛!”兔子把身子往地上一歪,合上眼皮,真的睡着了。
  再说乌龟,爬得也真慢,可是他一 共10页/9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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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回答:乌龟和兔子赛跑,谁跑得快?版本:V0. & &一、档、法、国。(一)“党大还是法大?”这和讨论“老虎厉害还是鳄鱼厉害?”一样,都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记忆里,有的“立党营私”,如:投靠日本侵略者的汉奸张啸林领导的“新亚和平促进会”,为贪婪无度封建帝王家天下服务的孔老二们勾搭起来搞的儒教。也有“立党为公”的,如:三民主义,GC主义。在人类法律的文明史上,有“邪恶的法律”,如:孔老二们鼓吹的家天下等级伦理封建王朝宪法,日伪军国主义宪法。也有“正义的法律”,如符合社会最大公平与人间最基础正义的的得胜时代的宪法。“国”为何物?国家是谁的?国家是正义的专属物呢?还是邪恶的专属物呢?国家就是国家,从物质世界的角度上来说,国家只是一个地域上客观存在的实体。当它由正义者主宰的时候,它就是公平与美好的,它就是正义之邦;当它被邪恶者操控的时候,它就是不公与灾难的,它就是邪恶之国。(二)人类智慧毁灭的结果造成人类只能依靠参照系来判断事物的优劣善恶,当参照系选择不客观的时候,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1)人类智慧的毁灭造成人类只能生活在相对空间中,而不是绝对空间中。人类的智慧先天就有缺陷,人类的智慧不是万能的,它具有与生俱来的先天局限性。虽然人类的智慧可以无限地发展,但是,人类智慧的发展是有极限的,这个极限就是“止于道”;人类认知发展的极限,止于人类智慧毁灭的开始。  人类智慧毁灭的结果就造成了人类无法知道宇宙的绝对参考基准点在哪里、是什么,因此,人类在看待问题的时候,必须要选取一个合适的参照系,这就是理性的。“参照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坐标系”,只是在哲学的场合采用参照系这个概念更合适,而在数学的场合采用坐标系这个概念更合适。(2)参照系的选取问题。人们常说“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可是,这只是一个准真理,因为它缺少了必要的前提约束条件,准确的表达可能应该是这样的:“在正确的参照系中,在理性客观精神的约束之下,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什么才是“正确”呢?符合“宇宙正义原则”就是正确的。对于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人们可以采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进行比较吗?“鳄鱼和老虎,谁更厉害呢?”如果我们选择陆地作为参照系,那么,老虎厉害。如果我们选择大河作为参照系,那么,鳄鱼厉害。如果我们选择天空作为参照系,那么,当汹涌澎湃的泥石流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的时候,从生命存在的角度上来比较,鳄鱼和老虎,它们还不如一只小小的麻雀。同样地,“党大还是法大?”屁股决定脑袋,选取不同的参照系,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甚至是相反的结论,然而,采用哪一种坐标系才符合宇宙正义原则呢?才是客观公正的呢?党有各种信仰的党,有言行一致的党,也有挂着牛头卖马肉的党。法有各种目的的法,有为公平与正义服务的善良法律,也有为不公与邪恶服务的封建家法。“党大还是法大?” “党”与“法”,这本来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它们之间可以直接摆在一起,通过简单的比较就能得出大小优劣这种结论的道理吗?如果把它们放在“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参照系”中来比较,那么,子曰:金口玉言,皇帝说谁大,谁就是大。如果将它们放在“公平与正义参照系”中来比较,那么,谁更能代表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那么,谁就大。大清国宪法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之间,哪一个大呢?得胜75年版宪法与汪精卫领导的国民党之间,又是哪一个大呢?那种在缺乏前提约束条件之下,对两个事物进行比较,这是错误的。这样的道理,古代先哲们其实早就告诉人类了,“乌龟和兔子赛跑,谁跑得快?”如果缺乏前提约束条件,那么,谁能回答乌龟和兔子到底谁跑得快吗?(3)人类的根本追求与“党大还是法大”之争。比如人们要到达山顶,这就是人们所要追求的目标。假如有人刻意地无视这个目标,却大肆喧嚣地讨论到底是小汽车好呢?还是摩托车好呢?这样的做法,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其背后的别有用心了。如果那座山没有车路的话,那么,小汽车和摩托车,它们就还不如一双登山鞋好了。法律和党派是天生就有的东西吗?人类需要的是法律吗?人类需要的是党派吗?其实都不是。人类需要的是健康、美好、幸福,以及在宇宙中的长期存在。对于家庭伦理来说,人们需要的是幸福与美满;对于社会伦理来说,人们需要的是公平与正义。对于人类而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人们发现要想获得美好与幸福的生活,就需要有:勇敢、平等、公道的社会主流文化、符合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以及为公平与正义信仰而献身的政党等等。这些,都是人类健康社会运作及管理的手段和工具。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采用一种互为参照系的方式,提出“党大还是法大”这种似是而非奇谈怪论的人,它要么是愚蠢幼稚的,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正确的思维方式可能应该是这样的:人类的根本需求是什么?什么才是公平?什么才是正义?什么样的法律才能给到人类社会的公平?什么样信仰的政党才能给到人类社会的正义?也就是说要将“党”与“法”这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放置在“公平与正义参照系”中来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与那种简单粗暴地喧嚣“党大还是法大”的做法,哪一种做法更加善良呢? “党大”?党能永远代表人间正义吗?“法大”?法能永远代表社会公平吗?如果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人们难道不应该质疑:“党大还是法大”?这种无视比较成立的前提条件,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强行摆在一起进行简单粗暴的对比,这样的做法,如果这不是渔民,那么,请问:它又该是什么呢?严格地说:宇宙正义原则最大,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最大。任何的团体和法律,都应该服务于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的团体和法律,才有可能是善良与崇高的。 二、什么才是“公平”?什么才是“正义”?  人类是由肉体和意识组成的,身体生活在物质世界里,意识存在于精神世界中。  在物质世界里,最大的公平就是”自然财富的公正分配”,这是人间里显而易见的最大公道,它属于“公平国”。  在精神世界中,最基础的正义就是“人性平等”,这是宇宙正义原则中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它属于“正义国”。“公平国”与“正义国”,它们就是人类的“理想国”,就是人间的“理想国”。在理想国中,对“真善美”的追求就是人性的基本善良。人性是等级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有谁能证明封建皇帝们不是“一伙贪婪无度的真龙骗子”吗?是它们的寿命达到万岁、万岁、万万岁呢?还是它们的裤裆里比普通的老百姓多出一根老二呢?自然财富是私有财产吗?如果是的话,那么,请问:这些天生的自然财富,是某些人或者某些利益集团的个人劳动成果吗?如果不是的话,那么,在人性平等原则之下,凭什么天下是封建皇帝们的天下,而不是天下人的天下呢?人类社会的财富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即自然财富与个人劳动创造财富,因此,那种强调“完全公有制”或“完全私有制”,都是不合情理的。自然财富占据了社会总财富的主体部分,因此,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它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如果没有“人间最基础的正义”来作为精神支撑,那么,要想实现“社会最大的公平”,这是无法办到的。在孔老二家天下等级封建社会里,历代农民起义的口号都是“打土豪,均田地”,而不是“打钱庄,分金银”,这说明了什么呢?至少说明了一点,那就是所谓的”老百姓仇富”,这是一个以偏概全的恶意的伪命题。老百姓并不仇恨通过个人的合法劳动创造的财富,而只是仇恨那些通过巧取豪夺的方式掠夺的社会公共及自然财富。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这是万恶之源;极度的不公与变态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思想,更是万恶之源的祖宗。三、“国”为何物?“家”为何物?“家国”与“国家”,如何理解“爱国”?(一)人、人性与社会。人类天生的秉性就是正义和邪恶的混合体,人性有善良,也有邪恶;人性有狡诈,也有诚实。人类与生俱来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先天情感,这就造成了人类对于丑恶与腐朽的东西就会产生鄙视和厌恶,对于美好与高尚的东西就会产生本能的孜孜以求。在人类社会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里,正义和邪恶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在一路不断地斗争着,这种斗争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从来也没有一刻停止过。假如不幸邪恶战胜了正义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人类将走向自我毁灭。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虽然道路很曲折,但是,前途是光明的!否则,奴隶主不会完蛋,封建皇帝也不会完蛋。(二)“家国”与“国家”。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贪婪的人类天生秉性,使得人类社会总是表现为一部分群体会恶意地伤害到另一部分群体的合理利益。人们为了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联合,于是就有了党派之争,国家之争。“国”就是一个社会群体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而缔结的一种人类社会的宏观同盟。在“国”之中,社会个体之间的美好与幸福,类似地表现为“家”的微观同盟形式,正所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讲,人们“爱国”,实质上就是“爱公平、爱正义”;人们“爱家”,实质上就是“爱美好、爱幸福”;这是人类先天的情感取向使然。假如人类没有思想、没有触觉感知的话,那么,人类就没有必要去讨论、追求和捍卫“公平”与“正义”这些事情了。什么是“爱国”?“爱国”的本质,从人性的高度上来讲,就是崇尚美好、追求幸福、热爱和平、捍卫正义。“爱国”就是当国家被邪恶者控制的时候,人们要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将邪恶者轰下台,铲除华奸国贼,革除腐朽与邪恶,让国家回到公平与正义的轨道上来。当国家被正义者主宰的时候,人们要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将它建设得好上加好。当国家面临外来侵略的时候,人们要敢于拿起武器,敢于亮剑,敢于与敌人同归于尽。在孔老二家天下封建社会里,屈原、岳飞之流的所谓爱“国”,其实就是爱“天子皇帝”。“国”字的概念在那个年代就是表示“国君”的意思,所谓“朕即国家”是也。人们在理解“爱国”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国”这个概念的历史变迁;并且在“爱国”的时候,应该将它提升到人性美好与幸福这样的精神高度。 在孔老二家天下等级封建吃人伦理之下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皇帝实质上就是国家中:最高的贪官、最阔的窃贼、最荡的淫棍、最牛的真龙骗子。那些所谓的大臣们,只不过是一群为家天下等级封建吃人伦理在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奴才罢了。封建朝廷实质上就是贪婪无度的皇帝们勾结谄媚无耻的孔老二及其徒子徒孙一起瓜分天下财富的分赃政府,这是一种家天下等级封建吃人伦理的强盗政府。从人性的高度上来讲,屈原、岳飞之流的爱“国”,其实与社会公平和人间正义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是畸形的孔老二家天下伦理思想文化土壤上种出来的病态果实。“忠诚”?当然是忠诚于人性的美好;“爱国”?当然是热爱祖国,热爱平等、健康、发展、美好和正义的精神。在中华5千多年的历史上,从19世纪辛亥时期开始,中华民族才第一次懂得了去为建立“平等、公正”社会而奋斗。我们就是将所有的封建英雄们的功绩全部加起来,恐怕都比不上辛亥革命中的任何一位无名小卒对中华历史的文明与进步的正面推动作用更大。故曰:关羽式的“忠诚”不值得效仿,岳飞式的“爱国”不足以拥戴!以其赞美封建社会的英雄,不如讴歌那些为了平等和正义而奋斗的辛亥无名小卒,辛亥革命精神万岁!纵观历史,中华民族有两种社会形态,一种是跪着生存的孔老二家天下吃人伦理政治,另一种是站着平等生活的共和制政治,孙中山推翻了有数千年历史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帝;李得胜让数千年来的人民第一次站了起来平等生活,让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有了人格的独立和尊严,他们都是中华有史以来最为伟大的民族革命先驱。在孔老二等级人治吃人政治伦理之下的封建社会里,关羽岳飞之流,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效忠骗子推波助澜的蛋傻英豪”而已。正因为孔老二文化培养出了太多的愚忠愚孝助纣为虐的所谓忠臣,中华封建罪恶的历史才会那样的漫长,2千多年罄竹难书的封建人祸灾难,这是地球上任何已知的罪恶都无法可以与之比拟的。四、一家之言:论“党大还是法大”?(一)一些边沿问题的探讨。1、“法律”是人文科学,因此,在讨论法律问题的时候,不应该撇开“人”这个最重要的元素。人文科学是指以人的社会存在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目的的科学。法律是一种人文科学,任何一种人文科学,如果将“人”这个基本要素刻意地撇开,单纯地去讨论所谓的科学,这都是在耍流氓。法律就是规则,这些规则是用来约束人的。这些规则本身在宇宙间是不存在的,它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宪法是人制定的。宪法的制定者,它能够代表社会的公平吗?宪法的维护者,它能够代表人间的正义吗?如果这些最基础的问题都不能或不敢做出明确回答,那么,建立在这些隐讳基础之上的所谓宪法,谁来保证大清国宪法的公平与正义呢?人们不能说宪法是神圣的,只能说宪法是国家最基本的法律,只有公平与正义才可以说是神圣的。当宪法的条文具备越多公平与正义精神的时候,它就越具有权威性;反之,其权威性就会备受正义人们的质疑。伟人说:“纲举目张”,宪法是某种信仰的文字表达,它同时又是服务于该信仰的规则约束。任何试图一边将法律的作用无限神化,另一边却又贬低和诬蔑符合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的信仰,这样的行为,都是幼稚和卑劣的。2、个人、党派、全体国民与法律的关系。(1)关于“依法治国”的问题。在讨论“依法治国”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才能确保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其次就是指任何的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2)党派、国民与法律,谁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呢?法律既然是一种人文科学,那么,人们就不应该无视“人”这个最主要的元素。宪法是“人”制定的,因此,它必然会存在着有“人”凌驾于宪法之上这种现象的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们无须质疑。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凌驾于“宪法”之上呢?什么样信仰的“人”凌驾于宪法之上,才是最符合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的呢?才是最符合大众的利益,并且能够被大众所心甘情愿接受的呢?任何的个人都没有权利凌驾于宪法之上,因此,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最需要考虑的就是“党派”和“全体国民”这两个群体了。所有的法律都由“全体国民”来公投表决可以吗?事实上,在人类文字记载的历史里,这样的事情不存在。同时,“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的做法,也并不见得能够让社会获得应有的公平与正义。人类的智慧可以分为四层,即:本能层、探索层、智穷层、智灭层。对于处在“本能层”的问题,“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的做法合理。但是,问题越往智灭层发展,处理起来就越需要创造力与非凡的智慧,这时,“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的做法就越发显得不合理了。据说有的地方选村长,只要几百块RMB的贿赂,村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良心献给魔鬼了。由“全体国民”选代表这种做法可行吗?代表?常常是被代表,在猫狗横行的年代,人们应该正视这样的事实。综上所述,只要不拿神鬼之说来吓唬人,那么,现在就只剩下“党派”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个选择可以讨论了。什么样类型的党派才有资格凌驾于宪法之上呢?什么样信仰的党派凌驾于宪法之上才符合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呢?人们需要提出质疑的主要就是这两个问题,而不应该笼统地提出“党大还是法大”这样的伪命题。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从来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它都是追求公平与正义信仰的人们联合抗争的结果,这种联合的外在表现就是党派。(二)笼统地讨论“党大还是法大?”这是有害的。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它们既不是垂手而得的空气,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它们都是正义的民族先驱共同努力的结果。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国家宪法迈向公平与正义的每一个脚步,都是“正义之师”努力奋斗的结果。是“正义之师”的奋斗让法律不断地走向公正,不是法律自己走向公正,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了公平与正义。如果军队不能维护宪法的公平与正义,那么,人类社会还有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有效办到呢?普通的老百姓可以吗?在孔老二封建社会,数千年来,老百姓们跪倒在“一伙贪婪无度的真龙骗子”们的脚下高呼“吾皇万岁”的时候,这些老百姓们可曾意识到坐在龙椅上的皇帝,其实它们就是国家中“最高的贪官、最阔的窃贼、最荡的淫棍、最牛的真龙骗子”呢?这些老百姓们可曾反思过那只被真龙骗子敕封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尼公尼父,它究竟是一只什么鸟吗?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普通的老百姓从来都只是历史的跟随者,只有那些有正义信仰与坚强勇气的先知们才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在未来,当普通老百姓成为了人类历史主要创造者的时候,到那时,人类将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不是没有可能,问题的关键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 (三)图解:1、人类社会追求的最为基础的东西是宇宙正义原则,国家与公平正义不能划等号。2、对于“执军型党”,宪法是在其主导之下制定的,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凌驾于宪法之上,并且它依据宪法/特殊法赋予的权限管理执政党。人们需要对“执军型党”提出的质疑与监督是:(1)其“执军信仰”是否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呢?(2)在制定“宪法”的条文上是否符合其宣扬的“信仰”呢?是否存在“挂着牛头卖马肉”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呢?(3)是否干涉到“普通法”与“涉政特殊法”的正常运作?(4)是否拥有足够的权力来捍卫“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呢?是否存在过多的权力,从而导致其无法有效地捍卫其信仰呢? (5)只要是真正的“正义之师”,它就应该明白自己只应该掌控足以维护“社会最大的公平”与捍卫“人间最基础的正义”的适度权力,缺乏应有的权力与拥有过度的权力,都将会走向公平与正义的反面。3、对于“纯执政型党”来说,它受制于宪法之下。人们需要对“纯执政型党”提出的质疑与监督是:(1)其“执政信仰”是否符合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2)它是否干涉了宪法的公正与涉军特殊法。(3)它的执政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的能力是否达到人们的预期。4、关于军队与第三社会。军队为第二社会,绝大多数军人来源于“大众社会”,也就是“第一社会”,退役军人大多数回到大众社会,特别及退役军人群体组成的第三社会,这是博弈的关键。这类人群在利益上与大众社会密切相关,直接受到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影响,同时,它与军队又有着非同一般的联系。因此,“第三社会”可以向“执军型党”反馈纯执政型党的违宪行为,通过“执军型党”来对纯执政型党进行约束。在这里“第三社会”不应该与纯执政型党发生直接的联系,否则就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损害到社会的公平。“第三社会”同时还可以对执军型党的“执军信仰”是否符合公平与正义的发挥监督的作用。谁才有能力铲除华奸国贼?谁才有能力捍卫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除了正义之师,还能有谁?军人在服役期间就应该受到相关政治信仰的教育,退役后回到第三社会。第三社会与第一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时,他/她们就生活在大众社会中,因此,关心民间疾苦其实就是关心他/她们自己的疾苦,监督“执军信仰”的公平与正义,就是关心他/她们自己的切身利益。第三社会是多方博弈的重要桥梁。5、社会博弈的各方。执军型党、纯执政型党、军队第二社会、第三社会、大众第一社会、国民大会组成一个多方博弈,其中由特殊及退伍军人组成的第三社会,它是所有社会形态的制约和协调的关键部分。6、“执军型党”始终掌握着教育宣传与影钞的权力,这一点不容质疑。7、“执军型党”间隔执政的好处有三个:一是避免军队沦为权力的附庸,二是避免过度干涉公平与正义从而走向其反面,三是与“纯执政型党”形成一种相互监督与政策调节的博弈关系。8、“执军型党”在执政期间将受到“第三社会”以及由国民大会和纯执政型党派等组成的专门机构的监督。在纯执政型党派执政期间,在镇府的关键和必要的部门,始终有执军型党的学习人员冗余,这是既是为了在将来转换为执政党期间的能够自然上手,也是为了监督纯执政型党的违宪行为,这些冗余人员不得干涉非违宪行为。9、人类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精神,将凌驾于一切的“执军信仰”与“执政信仰”之上。10、上面只是一家之言,其实人们只要明白人类智慧可以无限地发展,却又具有无法克服的先天局限性这样的道理,那么,也许就能明白“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样的哲理了。(四)问题与可能出路探索:1、“军队国家化”?(1)国家能够代表公平与正义吗?如果“军队国家化”,那么,人们就不应该回避这样的一些问题,那就是: 1)“国家”能够代表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吗?在封建社会,军队只不过是御用的鹰犬,皇帝叫它们咬谁,它们就咬谁,咬对了就是英雄,咬错了就是狗熊。“国家”能够代表公平与正义吗?秦国、汉国、xxxx,大清帝国、中华帝国笑了。主动发起侵略的国家哈哈大笑了。2)“国家”又该由谁来领导的呢?由封建皇帝来领导可以吗?如此,封建皇帝能够代表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吗?秦始皇、赵构、慈禧太后也笑了。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哈哈大笑了。3)“国家”由“全民”来共同领导,可以吗?国家是由全民来领导吗?如果这样的做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只能说“国家由全体国民来共同领导”和“高薪养廉”一样,这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里,亘古未有。有人说军队应该属于“全民”,因为军队是纳税人供养的。从供养的角度上来说,军队确实应该属于全民。可是,在全民当中,有好人,也有坏蛋;有爱国者,也有卖国贼;有正义之士,也有邪恶之徒,如此,请问:军队到底应该由谁来指挥呢?谁才有资格担当“正义之师”的指挥者呢?人们必须正视这样的一个历史事实:在孔老二家天下等级封建社会里,军队从来都只是“真龙骗子”封建皇帝们的御用鹰犬。“军队”与“正义之师”是一个全集与子集的关系,“邪恶之师”同样也是军队。(2)有人说军队应该效忠于“人权”,人权也是一种信仰,因此,它同样也说明“军队国家化”是错误的。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人权又该由谁来裁决呢?在基都社会里,人权由尚帝来领导,可是尚帝的指令又该由谁来发出呢?由教踪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教踪能够代表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吗?人类不应该无视在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政教合一”的人祸灾难。在各种教派之间的暴力冲突的背后,这说明某种宗/教,它也未必能够代表社会的公平与人间的正义,同样地,人们应该知道:宗/教也是一种团体。什么是人权?如果缺乏“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作为基石,这样的人权,请问:它美好吗?它正义吗?它健康吗?(3)军人的天职是什么?对于“正义之师”来说:捍卫“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这就是军人的天职!对于“邪恶之师”来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权贵叫咬谁,它就咬谁;不论目标的善良与邪恶,军人都要去消灭它。如此,这样的军人和“狼狗”会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吗?什么才是军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早在2千多年之前的华人先祖就给出了著名的论断,《曹刿论战》,“为何而战”这样的问题。善良军人的天职应当是捍卫社会的公平与人间的正义,这就是所谓“正义之师”。人心向背,这才是战争取胜的关键所在。伟人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道理就是这样的浅显啊!(4)可能出路:综上所述,军队只应信仰化,军队只能由最具公平与正义信仰的团体来领导。军队只能信仰化这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信仰什么?信仰公平与正义?还是信仰孔老二家天下等级封建吃人邪恶伦理思想?当军队丧失了公平与正义的信仰之后,军队国家化就意味着军队将沦为权力的附庸。一支附庸于权力的军队,它还会服务于社会的公平吗?它还能捍卫人间的正义吗?它还属于“正义之师”吗?岳飞只是一头藏獒,真龙骗子赵构皇帝叫他咬谁,他就咬谁,咬对了就是英雄,咬错了就是狗熊。就算是一千万名岳飞,他对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的贡献,恐怕还不如一名在辛亥革命中,为了追求建设公平社会理想而打响武昌起义第一枪的“熊秉坤”。正义的人们,当大家在学习英雄、效仿英雄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知晓谁才是人类的正义英雄吗?既然军队由“封建皇帝”一个人来领导,它不符合社会的公平与人间的正义;军队由“全体国民”来共同领导,这样的做法又与“高薪养廉”一样,亘古未有;那么,军队的领导权,就能是由“某个团体”来领导,或者由“外星生物”来领导,再或者就是由“神魔鬼怪”来领导了。人们不应该质疑军队由某个团体来领导这样的社会事实,而应该质疑的是执军型党的执军信仰是否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在其主导下制定的宪法是否符合其宣扬的执军信仰。军队只能信仰化,它必须服从执军型党的领导,同时,作为“正义之师”,它就必须明白其服务的最高对象只能是“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执军型党的执军信仰,它同样不应该背离公平与正义这个根本的原则,这是其统帅军队合法性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经过社会实践验证了的思想,到目前为止,只有马克斯主义能够同时给到人类“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因此,由真正信仰马克斯主义的执军党来领导军队,这符合社会的公平,也符合人间的正义。当然,挂着牛头卖马肉的除外。2、“党大还是法大”?在人类世界中,绝大多数现象都是模糊的,人文科学更是如此,法律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它同样是如此。对于模糊类问题,采用一种“党大还是法大”这样的简单二值逻辑思维的方式来提出质疑,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情理的。在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上,执军型团体拥有主导权,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执军型党大于法。在宪法的执行过程中,任何的团体及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从这一点来看,法大于党。从普通法、纯执政型党和个人的角度上来说,法大于党以及任何的个人。严格地说:宇宙正义原则最大,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最大。任何的团体和法律,都应该服务于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的团体和法律,才有可能是善良与崇高的。我们假设“宪法大于一切政党是真命题”好了,那么,谁来维护宪法的公平呢?谁来捍卫宪法的正义呢?谁才有这样的资格呢?谁才有这样的能力呢?宪法的公平与正义要靠谁呢?依靠2会代表中的霉国公民杨兰们,可以吗?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解决的话,那么,“宪法大于一切政党是真命题”这样的说法,它应该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伪真理了。  人们不应该这样笼统地质疑“党大还是法大”这样的问题,而应该细化它,即:什么样的宪法才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在人类历史上,宪法条文的每一次进步都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的?什么样类型的党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什么类型的政党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党”与“法”,这本来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它们不能、也不应该通过简单粗暴的比较来得出大小优劣这样的道理。如果要对这两者进行对比,那么,人们就应该将它们放到合适的参照坐标系中来比较。可能出路:在人类社会管理模型中,任何的断章取义,按需切割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党大还是法大”,要具体场合具体分析,简单粗暴和一概而论,都是错误的。如果不设定比较的约束条件的话,那么,就会陷入到“乌龟和兔子赛跑,谁跑得快”这样的哲学陷阱。3、自由与民主秀。某一些帝国主义者,它们到处兜售所谓的自由与民主,到底有多少华人能够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现象背后的秘密呢?如果缺乏“人间最基础的正义”这种精神信仰作为基础,那么,要想实现“社会最大的公平”这个理想,只能是天方夜谭。如果缺乏“社会最大的公平” 这种物质分配作为基础,那么,所谓的“自由”与“民主”,那只不过的慈禧太后和慈禧太爷们躲在帘子后面玩弄的把戏罢了。电影明星可以当总统的背后,这又是隐藏着怎样的一个秘密呢?一个国家的影钞权属于私人银行家的,天下还有像这样的公平吗?影子镇府、共计会,它们能够代表社会公平与人间正义吗?砖基茵白老鼠民族,你还是醒醒吧。假如有人在嘴巴上大力鼓吹所谓的民主宪政,在行动上却又大搞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思想复古,对于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正义的人类就应该“拍案惊奇”了。民主宪政?民主?怎样才能保证民主是建立在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与“人间最基础的正义”之上的民主?而不是由躲在帘子后面的慈禧太后或慈禧太爷们把弄的民主木偶?宪政?人们不应该无视某些特别的党派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的这种事实,不管这些党派是躲在帘子后面的共计会和影子镇府,还是XYZ。除非地球人类的宪法是由外星生物来制定的,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做到宪法凌驾于任何人类之上。任何的人文科学,在建立这种科学的系统研究模型的时候,如果刻意地将“人”这个最主要的元素隐瞒起来,这样的做法都是伪科学。人类社会总是在人类智慧的管理之下运作的,因此,人们需要考虑的首先是怎样运作才能更加符合公平与正义这个问题,这才是根本。任何盲目地将宪法提高到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这是不道德的,因为任何的法律,它都是人类智慧的成果;而任何的人类智慧,它都无法保证自己最能符合宇宙正义的原则。4、中华封建社会在两场战争中反复轮回,这就是黄炎培历史周期率。(1)反抗孔老二家天下等级政治封建人祸灾难,恢复社会公平的正义战争。孔老二及其徒子徒孙们所炮制的家天下等级封建社会,这是一种极度病态的私有制社会,在这种社会里,“腐败”是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社会统治家国的优势博弈策略。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社会这种政治模式,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独家的私有财产,这就已经决定了”腐败”是家国的唯一拥有者封建皇帝们统治社会的最优博弈策略:让臣子腐败,由臣子充当黑脸,用臣子去盘剥欺压老百姓,使老百姓的生活尽可能保持在较低的不至于造/反的水准,然后,封建皇帝就采用苏绰(音:错)著名的具官论思想,采取反贪官、用贪官的策略来管理社会,这样,既可从贪官那里获得钱财,还能充当白脸安抚民心,一举两得。在孔老二封建社会,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就像张养浩说的那样“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种必然的结局,这是因为人性本来就是“既得陇,复望蜀”,当老百姓富裕了,就会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这种要求将导致家天下等级伦理社会体制的覆灭。孔老二的这种家天下等级伦理社会模型,造就了“腐败”这种手段,成为了维护封建家国的畸形与变态稳定的御用工具。对于封建皇帝们来说,”腐败”是其统治家国的优势博弈策略,透支“腐败”是其必然灭亡的最后宿命。(2)窃取革命成果,复辟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思想的邪恶战争。在每一次改朝换代的历史进程中,孔老二们都在干了一些什么呢?每当社会处在战乱动荡时期,在社会变革的大革命中,孔老二封建余孽们不知道都躲进了哪个老鼠洞里面去了,任由天下苍生尸横遍地,血流成海。每当革命胜利、战争平息之后,孔老二封建余孽们不知道又是从哪个老鼠洞里窜了出来,与真龙骗子们勾搭在一起,大肆宣扬他们的不平等社会伦理,大肆宣泄他们的人性贪婪与无耻。将在“打土豪、分田地”口号之下,无数的人民用流血牺牲的惨痛代价,才换来了相对公平分配所应得的土地财富,被用巧取豪夺的手段,又变成了新的“王”的私有财产;从而导致无数中华先辈们用生命换来的、比之前的更加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恶化。渐渐地,中华封建社会又变回到了和革命之前的社会一样,自然财富私有制这种最大的社会不公现象,完全就是一模一样地在历朝历代不断反复地轮回着,于是,华人社会又再次进入到新一轮改朝换代的动荡期。这就是所谓的黄炎培历史周期率。(3)关于“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理解。在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文化之下,天下是封建皇帝一人的独家私有天下,天下不是天下人的天下,这就决定了在每一次改朝换代之后,都要制造一场“良弓藏,走狗烹”的开国人祸灾难。正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乎!”从汉到清的2千多年来,在每一次改朝换代之后,反反复复,都要地制造出规模宏大的“走狗烹”人祸灾难故事,要制造出这么一场场灾难深重的封建人祸,单凭封建皇帝一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不可能办到了。纵观中华封建社会的历史,这些封建开国人祸灾难,总是封建皇帝和孔老二们勾搭在一起共同导演出来的恶果。在看待每一次封建开国人祸灾难的时候,我们需要清醒地区分两类不同的开国斗争,一类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封建历史,那就是由封建皇帝与孔老二封建余孽们主导的抢夺革命成果的“邪恶之战”。另一类就是为了避免中华重新堕入黄炎培历史周期率率而进行的反对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复辟的“正义之战”。每一次改朝换代的农民起义,无不是以“打土豪、均田地”为口号,因为田地是上天赐予人类的公共财富,因此,这样的口号符合社会最大的公平,历次农民起义实质上就是捍卫社会最大的公平之战。“邪恶之战”与“正义之战”的目的有着明显的不同,一个是为了将天下的公共资源财富收归为新的“王”的私有财产,另一个是为了捍卫其革命时所宣扬的主张及其追求正义信仰的初衷。 在中华的历史上,历次改朝换代的开国人祸灾难总是由孔老二封建余孽们导演的,难得在几十年前有了那么一次坚定的反击孔老二们窃取革命成果的反复辟斗争,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中的异数,正是因为如此,它才更加显得尤为难能可贵。当年大陆国民党的失败,并不是因为三民主义的信仰在当时不够进步,主要还是因为权力过度包揽,结果导致被孔老二的徒子徒孙们钻了空子。于是,那些“披着孙中山的外套,干着孔老二的勾当”的儒家蠹虫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兴风作浪、反复表演着黄岩培历史周期率人祸灾难历史轮回悲剧,从而致使民国时期贪污腐化现象的严重泛滥,这恐怕才是当年国民党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在电影《建国大业》中,蒋介石曾说:“反腐败,亡党;不反,亡国。”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这是因为蒋介石就是依靠腐败这种的手段来统帅国民党的,这和封建皇帝使用“腐败”为手段来统治家国的道理是一样的,也就是所谓的“具官论”思想,这是北周皇帝宇文泰与苏绰讨论治理封建家国的经典论述。蒋介石采取“用贪官、反贪官”这种方法来统帅国民党,当然就有“反腐败,亡党”这样的论调了。通过对比,李得胜为什么就不怕反腐败呢?通过坚定的反对腐败,使得连一艘像样军舰都没有的新中国打败了N多航空母舰的联合国军,其道理是什么?身正不怕影斜。“公者千古,私者一时!”“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样的封建开国人祸灾难,翻开从汉到民国的中华历史,历朝历代莫不是如此,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这难道不正是孔老二家天下等级伦理思想封建文化结出来的恶果吗? 分享到微信文明上网 文明发言 快速回复:删除发表回复 我知道了,下次不用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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