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女职工产假规定2014医院产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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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报 》( 日 03 版)
  利益分化的市场经济中,如何筑牢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价值多元的社会转型期,如何凝聚核心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日前召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基层代表的经验交流,为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提供了有益启示和正确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用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全社会迅速兴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舆论氛围日益浓厚、传播渠道不断拓展,核心价值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走进千家万户。成效来之不易,任务依然艰巨,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地生根尚需时日,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境界仍须努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自信是力量的源泉。实践证明,要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首先需要从内心深处增强价值观自信。只有树立高度的价值观自信,才能站稳价值立场,才能保持理论清醒,才能具备政治定力。如果在价值观上自我贬低、自我矮化,就会在观念的碰撞激荡中迷失方向,在文化的交流交锋中失去自我,在价值的多元多变中误入歧途,如何谈得上&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坚守、&任尔东南西北风&的坚定?就此而言,增强自信是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前提。自信,才有执着的坚守;自信,才有自觉的践行。
  这种自信,不是井底观天,不是妄自尊大,而是有着充足的理由和底气。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5000年文化土壤的丰厚滋养,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现代化的成功实践,对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借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了道义力量和真理力量,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现实基础。以坚定的信心走自己的路,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所在、生命力所在。
  这种自信,要以优秀历史文化和党带领人民创造的革命传统来巩固。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特标识。弘扬核心价值观需要仰望历史的星空,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而不是照抄照搬人家的东西;需要珍视我们的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使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成为鼓舞人民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固本培元才能行之久远。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深意就在于此。
  廓清思想认识的迷雾,是为了增强行动的自觉。任何一种价值观在全社会的确立,都是一个思想教育与社会孕育相互促进的过程,都是一个内化与外化相辅相成的过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宣传部门的事,更应贯穿到各方面的工作之中,融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之中,才能成为统摄国家各项事业的精神之魂,引导群众嘉言懿行的价值之基。深层融入、长期孕育,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核心价值观才能镌刻进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铸牢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振奋全民族的精气神,凝聚起实现中国梦想的精神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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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桥创业集团休产假的条件拜托各位了 3Q
  魏桥创业集团休产假的条件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产假的相关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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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开个证明就可以休假了!
我也在这个厂子干过
祝你生个健康宝宝。那必须滴这个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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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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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劳动法(最新版)关于婚丧假和女职工产假的有关规定,详细点要。_百度知道
劳动法(最新版)关于婚丧假和女职工产假的有关规定,详细点要。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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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晚婚假七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法律依据。3、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望采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quot。婚假一般为1-3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1,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果属于晚婚的,增加晚育假三十天,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quot,我学法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难产的,上海市规定可以增加晚婚假7天、《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至于婚丧假,增加产假15天你好,可以获得延长婚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劳动法62条规定。根据以上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quot。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2,你说你是上海的是吧,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增加晚婚假7天,晚育假、《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晚婚的公民,所以晚婚假总共可有10天的假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对于生育假期,可追问,增加产假15天&quot,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百度上有些怎么说产假是98天的? 我是上海的。
抱歉,出现了这种失误。2012通过了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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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女职工休产假的问题_百度知道
女职工休产假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的生育期,《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日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条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间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规定,但是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需要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即只能享受病假待遇。在产假期间企业不得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产假一般从产前15天开始起算。你可以根据以上的有关规定,充分享受你在产假期间的待遇,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下面以上海为例。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 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 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提醒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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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爱的风帆
17:00:00 | By: 陈姣 ]
扬起爱的风帆
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越分越少,唯有教育中的爱却会越分越多。夏D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曾这样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称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认为,让一位教师值得欣慰的不仅是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誉,学生考了多高的分,而是你为学生倾注了多少爱,你是否能成为他们一生感激的人。&&&&&&&&&&&&&&&&&&&&&
今年是一个值得记住的年份。因为这一年,休完产假的我带着对孩子的依恋和不舍重返三尺讲台,接手了一年级,同时,继续担当班主任。又回到孩子们中间,心情格外不同。也让我在班级管理上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
工作十几年来我越来越喜欢和孩子打交道了。因为他们纯真、可爱。但以前的我似乎让学生感受不到我的爱。那时的我总是拿着一副老师的威严自居。对学生虽然负责,虽然认真,有时也开开玩笑。但没有走进学生心里,使学生对我敬而远之。可以说我不是十分了解学生,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师生之间隔着一层膜。而今,我有了自己的孩子,看着他一天天成长,渐渐地理解了孩子的感受。
记得开学不久,班上有个男孩子,上课总是坐立不安,神情分散, 作业不能认真书写,字很难看,他在上学期可是班上的好学生呀!面对这种情况,放学后我马上与家长取得了联系。原来,就在这个寒假,他的父母离婚了。婚后由爸爸及爷爷奶奶抚养。这件事在他小小的内心埋下了阴影。这就是造成他神情沮丧、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这时,母爱提醒我,要把他当自己的孩子看待;师爱叮嘱我,要多给他关爱,帮助他成长。于是,我经常喊他到身边问寒问暖。热了,给他杯凉水,冷了,提醒他添两件衣裳。在学习上抓住他的点滴进步,不断鼓励他,在学生面前常夸他是个诚实和爱劳动的孩子。他的字写得不好,我给他讲道理,让他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渐渐地他的字真的越写越好,学习成绩也有了显著进步。爱心在他身上的结晶,给我怎样当好一名教师增添了新的启迪。
从这以后,我更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每个学生,看见孩子不舒服了,我赶快走过去摸摸他的额头,问寒问暖;有时有的孩子起晚迟到了,没来得及吃早饭,课间我会送去一块面包。课间,几个小同学之间闹矛盾了,我会耐心的给他们讲道理,渐渐地,再遇到类似问题,他们自己就会解决了。每当这时,我都会给孩子以甜蜜的微笑。慢慢地,学生们感受到了教师对他的关爱。现在我们班的学生下课后,老爱拉着我的手问东问西,跟我说知心话。因为他们觉得,我是他们值得信赖的老师,同时也是他们的好朋友。是啊, “谁爱孩子,孩子就会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当学生真正接纳了我以后,我的工作也变得异常的顺利。……
回首十几年的从教之路,我没有教育成功的大作,更没有值得称道的壮举,生活的平凡赋予我平淡的经历,而平淡中的种种感动,却时时刻刻,而又实实在在的激励着我不断前行。
&&&& 最后,我想用一首小诗作结:
孩子永远需要我们的眼睛,
孩子需要我们知道他的存在,
孩子很在乎我们的评价,
孩子在期盼自己的表现得到认可,
孩子想得到成功的体验……
那么,这时
――我们就不能吝啬爱心,
我们应扬起爱的风帆,
时刻地关爱孩子,真心地赏识孩子,
真诚地凝视孩子,赞赏地微笑面对孩子,
拥抱他们,轻抚他们,
让孩子们知道,孩子们对于我们很重要!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
谁赢得了孩子,谁就赢得了未来!
Re:扬起爱的风帆
[ <span id="t_-1-25 10:51:00 | By: 乐晶晶 ]
爱,是一切力量的来源!
Re:扬起爱的风帆
[ <span id="t_-1-25 9:56:24 | By: 俞露巧 ]
谁赢得了孩子,谁就赢得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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